夯机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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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夯机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夯机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公司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安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机械设备的良好运转。(开工前进行一次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人员调入要进行间独的培训方可上岗)。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着工作服,戴安全帽、戴防护眼镜、穿钢头鞋,注意个人仪态,维护公司形象。

3、强夯施工过程中履行一机一个指挥的原则,指挥员除着工作服,戴安全帽、戴防护眼镜、穿钢头鞋外还必须穿反光背心。

4、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6、夯机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7、任何人员上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8、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9、强夯机械的六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

使用。

10、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用应置于70。,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11、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

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12、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到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13、夯锤必须留有通气孔,通气孔在作业中的堵塞现象或锤顶堆积物过多时,必须及时清理,严禁任何人钻入孔底或站

在锤下进行清理。

14、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5、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6、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17、严禁无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

18、所有起重设备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不得超负荷运行。

19、强夯机的各部位连接要安全可

靠,防止意外事故。

20、施工人员进入现场要戴安全帽,夯击时要离开夯击中心20M以上。

21、六级以上大风或台风及气温过低时,不能进行强夯作业,夜间没有相应的措施不能施工。

22、强夯机的臂杆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

23、夯锤上升接近高度时,必须加强观察,防止自动脱钩器生灵,或夯锤上升过高而发生事故。

24、夯锤上升时,不得旋转,如发生旋转时,应立即停止起落,及时采取措施

使其恢复正常状态后再进行工作。

25、夯锤在起吊过程中,严禁中途变速及倒转,如遇特殊情况,须拉开脱钩器,待锤落下后再采取措施。

26、夯锤落下后,在脱钩器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立杆、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上升。

27、夯坑底面出现倾斜时,应及时处理或回填,不得强行夯击。

28、挂钩人员在完成挂钩工作后应站在安全位置,观察夯锤的提升情况,等待下次挂钩。

29、两台起重机同在一个场地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

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0米。

30、起重机司机必须有良好的视力和听力,并了解所操作机械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规程,保养方法和安全要求知识。

31、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不清对,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盲目开车或起吊。

32、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夯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适当加大。

33、在易燃易爆附近,一般不应进行起吊作业。特别不应使易燃物靠近排气

管。夯机加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

34、夯机吊装应站在平坦坚实并与沟槽、基坑保持适当距离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软或不平时,应夯实整平,并且道木垫实。

35、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操作要平稳,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刹车。作反向操作时,必须待吊车停稳后再换向运转,禁止突然变换方向。

36、夯机吊着重物回转时,应慢速进行,速度不应超过规定值。禁止在斜坡处吊重物回转。

37、起吊物件上禁止站人,起吊时不准在吊臂或吊起的重物下站人。

38、空负荷运行时,吊钩与地面间距

不得少于2米;带负荷运行时,重物必须高于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0.5米以上。

40、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41、钢丝绳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齐,当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至少应保留4圈钢丝绳。起吊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42、夯机在坡道上行走时,禁止溜放滑行。行走时需要换向,必须在吊车停住以后进行。

43、两车或多车抬吊时,必须有统-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货的80%。

44、停止工作时,必须刹住制动器。

工作完毕,吊钩和吊杆应放在规定的妥当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应放到零位。并关门上钡。

46、电动履带式吊车移动时,不得强拉硬拽电缆线,应由戴绝缘防护手套的人员拿着跟车转动。

47、重物提升,应先吊离地面100~300毫米进行试吊,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48、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或报警。

49、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50、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5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 , 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

1)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2)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3)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4)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52、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53、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

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

54、安全检验和检查周期要求

下列情况应对起重机按有关标准检验合格: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两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 ;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4)经过暴风、地震和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和机构的重要性等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55、工作繁重、环境恶劣时,经常性检查周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定期检查周期每

年不得少于一次。

56、员工对安全措施未落实或认为对生命安全有影响的工作,有权提出异议并停止此项工作,等安全措施落实或检定安全后再开始工作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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