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山东省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定稿)20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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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育龄妇女信息管理规范

(修改稿)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县乡两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管理规范》和《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基层统计管理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制定本规范。

1 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的内容与形式

1.1 管理内容

1.1.1 总人口变动信息,包括总人口、出生、死亡人数;

1.1.2 育龄妇女变动信息,包括迁入、迁出和死亡个案信息;

1.1.3 育龄妇女的基本信息以及婚姻、《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注册登记、二孩《生育证》审批、妊娠、生育、避孕节育等管理服务信息。

1.2 表现形式

育龄妇女信息日常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管理、维护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以村委会(居委会、单位)为起报单位,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信息录入、变更、审核单位,每个育龄妇女为具体管理服务对象。系统运转主要体现为“五个一”,“一卡、一单、一表、一板、一册”。

1.2.1 “一卡”即《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见附表一),由

村级填写。主要记录育龄妇女的基本情况及婚姻、家庭子女、避孕节育等基础信息,是建立和应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依据。

1.2.2 “一单”即《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见附表二),是村(居)每月登记育龄夫妇婚姻、妊娠、生育、避孕节育等动态变化的原始记录,是更新“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和汇总人口计生统计报表的依据,也是上级检验基层统计质量的必需资料。

1.2.3 “一表”即《村级当前情况一览表》(见附表三),由乡级按照育龄妇女孩子数量、避孕措施进行分类汇总并反馈村级,反映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每月动态变化概况,方便掌握村级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整体情况。

1.2.4 “一板”即《村级计划生育信息公开板》(见附表四),由乡级向村级反馈,主要内容:一是要求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板公开的信息,包括公开本村(居)所有发生的女性初婚、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二孩《生育证》审批、妊娠、生育等情况的育龄夫妇个案信息,便于群众监督;二是指导村级工作信息,乡级将当月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建议申办二孩《生育证》、建议办理独生子女证等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准确地反馈给村(居),以便村级有的放矢地开展管理服务。

1.2.5 “一册”即《村级育龄妇女信息花名册》(见附表五),由乡级从WIS中调取数据反馈村级,以村级为单位,反映每名育龄妇女的婚姻、妊娠、生育、避孕信息,便于村级核实、查对育龄妇女信息。

2 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的运行与操作

2.1 “基础信息卡”的建立与移交

2.1.1“基础信息卡”的建立

“基础信息卡”主要采集新增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凡户籍或属地中15~49周岁育龄妇女有下列情形的,均应在当月由村级统计人员填报《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

(1)初婚;

(2)再婚;

(3)迁入;

(4)单身收养;

(5)未婚生育。

每月2日前将上月新建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报乡级录入信息系统。

2.1.2迁入迁出人员“基础信息卡”的移交

对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按迁出地提供的信息填写《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对迁出地未上报的生育信息,生育行为发生在计生管理关系移交之前的应由迁出地上报出生。对迁出本乡镇的育龄妇女,乡级需将《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打印并盖章交本人,作为迁入地建档的依据之一,同时利用WIS系统网上通报迁入地。

2.1.2.1育龄妇女省内迁移由迁入地和迁出地通过WIS系统进行网上通报,双方确认后完成统计管理及信息移交。新管理地无论是否接收管理,要在15日内向原管理地发回通报回执,操作人员应每天登录系统查看未处理信息。原管理地与新管理地进行统计移交后,原管理地保留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并标注“信息移交”;新管理地标注“信息移入”,并实施统计管理。

2.1.2. 2育龄妇女跨省迁移由迁入地和迁出地以纸质形式进行管理移交和信息通报。户籍迁出省外的人员,由原管理地打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通报(移交、回执)单》并加盖乡镇计生办公章,由县级加盖公章进行确认后交给本人。审核外省县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管理回执予以备案;户籍迁入省内的人员,要根据外省县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确认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纳入本辖区管理。

2.2 “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的填报

“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主要采集信息系统中已建档育龄妇女变更信息。凡有如下情形发生的,需按月填报:(1)婚姻状况变更(含未婚生育补办结婚证);

(2)妊娠;

(3)生育、收养(出生地未统计上报的婴儿);

(4)避孕节育;

(5)育龄妇女或其子女死亡;

(6)迁出。

报告单由村级设专人填报,实行月报制度。每月3日前乡级例会时,由村级计生专职人员带全本报告单报乡级审核。如发现填报有误需修改的,两联应以同一笔迹更正。对以往漏统、错报的变动信息,要在发现月填入报告单。

《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报乡级,按自然年度装订成册。由市或县(市、区)统一印制。

2.3 “一表、一板、一册”的形成与操作

2.3.1 《村级当前情况一览表》

该表每月由乡级从信息系统中提取打印反馈村级。主要内容有:①按孩次分类,一孩人数、二孩人数、多孩人数、婚后无孩人数;②按避孕措施种类进行分类,已落实避孕措施的人数:男扎、女扎、放环、皮埋、避孕药具、其它,未落实避孕措施的人数:在孕、待孕、产后一月、有病不宜、不孕症、离婚丧偶、绝经、子宫切除、外出躲藏、不明原因的;③按孩次和避孕措施分类:一孩、二孩和多孩各种避孕措施人数。

2.3.2 《村级计划生育信息公开板》

该公开板每月由乡级从信息系统中提取打印反馈给村级。凡育龄妇女在本年度出现结婚、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生育证》、妊娠、生育情况的,都要登录在《公开板》中,作为政务公开的内容,在村级公开栏张贴公布,便于群众监督。工作信息反馈部分的主要内容有:①各村(居)本月可申请领取《生育证》的育龄夫妇名单;②建议需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夫妇名单;③建议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名单等。村(居)工作人员要按照反馈表提示的内容开展工作,搞好服务。下月例会时,将进展情况向乡级报告。

2.3.3 《村级育龄妇女信息花名册》

村级育龄妇女信息花名册的主要内容包括:夫妇基本信息、婚姻情况、生育子女情况、落实避孕措施情况等。该花名册是年度内每月填写《信息变更报告单》的基础,也是村级统计育龄妇女时点信息的重要数据来源。

为便于日常管理,乡级每年1月初和7月初打印《村级育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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