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xx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方向,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好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创新,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环境保护的科研、监测、工程、管理、监察及信息、咨询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xx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xx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发展方向、前沿研究课题,能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研究,或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一)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

2、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科研课题研究。

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不同类型的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广项目2项以上。

4、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开发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技术2项以上。

(二)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国家、省(部)级专题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专题项目研究;或主持2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3项以上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专题项目研究。

2、作为专项技术负责人,从事环境监测、监测技术开发、数据综合分析等工作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精通大型仪器的使用和管理,能指导初、中级技术人员操作大型仪器。

(2)组织并承担了大型综合性环境质量报告、规划、方案的制定。

(3)主持了环境监测方法的开发,拓展了监测领域。

3、负责环境监测业务管理或质量管理等工作,能独立发现和解决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成绩突出。

4、从事环境监测大型和中型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工作5年以上,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成绩显著。

(三)从事环境工程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大型环境工程设计1项以上、中型环境工程设计2项以上或小型环境工程设计5项以上,或主持制定大中型环境工程技改方案2项以上,并被采纳和通过验收。

2、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大型1项以上、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5项以上环境工程施工、调试、运行或运营,并通过验收。

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开发2项以上或引进、推广应用环境工程新技术3项以上,效益显著。

(四)从事环境保护管理、监察及信息、咨询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制订、修订市(厅)级以上颁布的环境规范性文件(含法规、规章、标准)、规划、技术政策等3项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1项国家、省部级专题环境管理项目研究;或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地市级环境管理项目研究;或主持2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3项以上县级环境管理项目研究。

3、作为环境管理专项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编制3项以上市(厅)级以上环境管理业务的规划、重大项目的计划或方案,并取得显著成绩。

4、从事环境监察工作,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调查解决2项以上环境监察重大专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

5、作为专项技术负责人从事市(厅)级以上环境信息系统的研制、管理、维护等工作,成绩突出。

6、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大型1项以上或中型3项以上环保项目的技术咨询,并通过审查或验收。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发环保新技术获得国家专利并转化为商品,或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2项以上新技术,获得明显经济效益(利税30万元以上)。

(三)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完成环境工程项目大型1项以上或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5项以上,实施后经有关部门验收确认为有效解决所在地环境问题,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环境科研、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信息等工作,其成果有2项以上被采用或受到市(厅)级以上环保部门的书面表彰。

(五)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环境项目的技术咨询,取得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咨询总额(以合同为准)累计达50万元以上,或咨询成果被评为市(厅)级以上优秀咨询项目。

(六)环境监察人员主持编写2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或调查报告,得到县级以上政府认可并作为决策依据,或受到市(厅)级以上环保部门的书面表彰。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以上。

第十条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申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发表文章篇数要求

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发表文章篇数要求 环境类高级工程师主要是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评价、规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系列评审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高级工程师(副高)、工程师(中级)和助理工程师(初级)。合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博士需要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本科需要5年,且需要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合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评定要几篇论文? 合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在取得工程师后,需要公开出版发表论文论著,可以四选一,可以出版专著1部;可以发表省级论文2篇以上;可以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也可以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论文必须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著作必须是主要编著,或者说是主编之一,报告需要是有较大价值的。 除发表论文论著外,合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还需要过外语、计算机这一关,需要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且合格。这两个是基本条件,无论是哪个职称评审,英语与计算机都需要过关。环境保护期刊推荐 至于能力考核方面,对于环境方面不同工种的人员有不同的要求,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从事环境工程工作的人员、从事环境监测、监察、稽查专业技术人员均有不同的要求,需要主持参加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主持重大工程项目或者作为技术骨干进行了一番作为,有参与新技术成果推广项目。 在业绩成果条件方面,在取得工程师资格后,需要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获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二项以上,或者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在水处理工程、固废处理处置工程、环境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如果学历达不到要求,可以参与破格申报,如果有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傍身,或者有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两项以上,或者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发表文章联系期刊之家杨编辑微信LunwenFz在国家或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或省级五篇,或正式出版专著一部(独著十万字以上,合著二十万字以上),等,完成其中两条即可参与破格申报。

江苏省安全和环保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江苏省安全和环保相关标准及规范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3814-2020)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 铅蓄电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 3559-2019)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 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747-2020) 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32/3560-2019)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DB32/T1705-201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3462-2020) 钢铁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1-2018)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 安全和环保相关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粪便集中收集处理技术规程(DB32/T 2600-2013) 养殖场污水生物净化处理技术规程(DB32/T 2603-201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评价技术指南(DB32/T1934-2011) 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和技术要求(DB32/2547-2013) 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导则(DB32/T2916-2016) 化工园区(集中区)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DB32/T2915-2016) 化工园区周边产地重金属含量评价技术规程(DB32/T 1754-2011)(南农) 沿江化工企业基本安全技术规范(DB32/T3379-2018)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DB32/T 3252-2017) 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DB32/T3794-2020) 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DB63/T 1778-2020)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工作总结 (可修改)

工作总结 (高级) 标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姓名:XX 工作单位:XXXXXX 日期:2013年4月16日

安全生产管理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积极推广“四新“技术,营造安全工作环境。 2.努力钻研专业技术业务,做好本职工作。 3.推行无纸办公、优化专业管理。 4.适应时代发展,不断学习,更新观念。 我于2001年4月被认定为工程师后,在XXXXXX任质安科科长,在此期间,我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努力学习钻研本行业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把“忠于职守、认真工作”作为自己工作的准则。 一、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2000年初期,我公司大多数工地的外脚手架承重架的搭设都用竹、木、铅丝为原材料。因为竹、木材料易采购,成本低,固定成型采用铅丝绑扎成型,技术含量不高,适应于普通人员操作搭设,临时设施工程摊销成本低。随着我国森林资源的溃泛,国家制定了保护森林资源的相应措施,建立建全了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对山区农户采用退耕还林政策,拔出专款给退耕农户给予补偿,并鼓励农户开展以山养林,以林养农兑现政策,为保护环境、保护自然、保护森林资源而努力。 现状满地的原木顶杆,竹、木跳板又是建筑施工中不可缺少的周

转材料。我带着减少木材使用的问题,参观了大理州建安公司的邮电大楼施工现场,他们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钢管承重架为案例,在我公司XXXXX第一合同段建设工程外脚手架系统和室内承重架系统进行推广使用,依据整个工程施工组织方案,深入实际,结合工期,进度要求,编制了外脚手架和承重架专项施工方案,木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在方案的实施中,坚持进场材料(钢管、扣件)的检验,进场钢管、扣件达合格标准要求,同时请来了专业架子工(专业岗位持证),并按规定进行了进场教育,岗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纪律制度和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按专项方案施工,搭设的扣件式钢管经对外脚手架、承重架,按规范检查、验收,符合《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规范标准》,要求使用中达到稳固、可靠、安全,创造了一个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环境,经大家共同努力,处处把质量关、安全关,在二O O六年荣获XXX省优质工程一等奖,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推广新技术,使用新材料做出了努力,节约了成本,增加了材料周转率,取得企业经济效益同时提高了社会效益。 二、努力钻研技术业务,做好本职工作 我国第一部《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推动了建筑行业进入法制轨道正常运行,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开展建筑行业专项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转变过去先生产,后安全的管理思想观念。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 知 【法规类别】环境监测 【发文字号】苏环管[2006]9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06.07.03 【实施日期】2006.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环管〔2006〕98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自去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进一步强化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力度,相继出台了《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以下简称《通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以下简称《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总局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出了更新、更严格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的指示,结合江苏实际,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履行七项承诺。各级环保部门要深入学习、严格遵守总局代表全国环保系统

作出的庄严承诺(附件1)。要充分认识建设项目管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努力实现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要依据《环评法》大力推进规划环评,使环境影响评价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不欠污染新帐的重要关口、落实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载体。 二、严格环保准入标准。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的“四不准”和“十不批”原则(附件2),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环评文件一律不得批准;严格执行我厅和省发改委、省经贸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太湖流域地区化工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苏环控〔2005〕50号)和《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2005〕262号),不得审批太湖流域和苏北地区禁止审批的项目。为防止隐患,各级环保部门在审批化工、电镀、印染、酿造等项目以及涉及到居民拆迁、饮用水源保护等敏感问题项目时,一定要十分慎重。对于审批前提条件多且实施难度大的项目,不予审批。 三、严格按总局《通知》和《环境风险评价导则》要求,新建、改建或扩建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并加强对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的审查;新布设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的园区、基地,必须进行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增设环境风险评价专章,加强环境可行性与风险性论证,凡未完成区域环评报批的,各级环保部门原则上不得受理上述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教程文件

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条件 发布时间:2006-12-25 稿件来源:原人事网 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鄂职改办(2001)96号 各市、州、直管市、县(市)、林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中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主人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使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环境保护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物理、环境化学、环境生物、环境监测、环保宣传教育等)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环保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第二章 第四条申报条件 一、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首先;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攫取,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 ---------------------------------------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 1、总则 1.1、制定本管理规范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为,制定本管理规范。 1.2、制定本管理规范的依据 制定木管理规范的主要依据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 1.3、本管理规范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本省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境内所有按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进行的对环境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国有、集体、联营、股份制、外资、港澳台投资、私营、个体和其他各种不同类型经济实体的开发建设活动)的管理。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内容 建设项目立项前的预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 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的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分级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摒《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权限规定》所规定的权限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1.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三种形式。必要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附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或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的专题分析或专题评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程序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在上报《项目建议书》前先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作出初步审查意见;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须现场勘察的在10个工作日内)签署预审意见。该签署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纳入《项目建议书》上报文件。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的填报说明 2.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的作用 2.2.l.1、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删去封面“申报”两字、编登记号后作《环境影响登记表》用,建设单位可以此表作为批准建设和办理《营业执照》的依据。

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业绩显著,取得具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专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电子信息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版)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版)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关于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环境保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制源头、综合治理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方针,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综合平衡,将有关的污染防治费用纳入政府预算,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定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

国土规划、区域开发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或者审核; (三)统一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负责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 (五)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环境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国内外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开展国际间环境保护的合作和交流; (六)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破坏事故以及纠纷,并按照规定权限审理环境行政复议案件; (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级计划、经济、城建、规划、公安、工商行政、卫生、土地、矿产、滩涂、农业、林业、渔业、水利、交通、铁道、民航及海洋、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等管理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本部门的环境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不得向社会转嫁污染,谋取自身的经济利益。对于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对在保护和改善环境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综合经济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

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方向,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好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创新,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中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环境保护的科研、监测、工程、管理、监察及信息、咨询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发展方向、前沿研究课题,能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研究,或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一)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公示

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公示 篇一:×××同志申报高级工程师业绩公示证明 ×××同志申报高级工程师业绩公示证明 我单位已对×××同志申报机械高级工程师职称进行了业绩公示,公示期为XX年5月20日至XX年5月29日。在此期间无任何异议,根据该同志的一贯表现和任职以来的业绩成果,同意该同志申报高级工程师。 特此证明! ×××县×××××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篇二:评审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清单 评审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清单 单位名称: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姓名:俞鹃 管理高级工程师 篇三: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申报评审职称材料一览表及表格下载 (带下划线的材料均在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的“职称评审”栏目下载) 一、表格(单放) 1 三、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

2 六、所任教课程的原始教案及讲义(仅限于申报高教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装订成册) 八、特殊要求提供的材料 3 1.申报讲师需提供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总结1篇,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2.申报高级实验师,须提供实验报告1份,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3.申报实验师需提供以下材料,可作附件材料装订: ⑴实验教学经验总结1份 ⑵实验教学档案1份 ⑶实验报告1份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高级者 ⑴须填写专用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材料要求与前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同。 ⑵提供近三年内任教科目一个学期的全部原始教案或听课、评课原始记录,或多门课程的教案,并装订好。 ⑶提交1-2份任现职以来的年度教育或班主任工作计划或年度工作总结材料的原件。⑷兼任学校行政职务的人员,还应提交由本人执笔起草的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1份。

四川省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四川省 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中、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中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或中专(对口)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不对口)。 (二)资历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其他要求 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C级)或省英语二级(日语三级)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3个模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四)破格晋升条件 温职改办〔2005〕53号文件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 1、在省级学术会议、报刊上发表一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价值的专业论文。 2、获省、部级四等奖,或市、厅(局)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县级二等奖的主持人,或获得市级优

秀新产品、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主要贡献者。 3、长期在生产第一线,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多次为解决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作出显著成绩,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或是县以上重点工程、科研、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主持、主要实施者,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在专业技术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要有经济指标)和明显的社会效益,被行业总结推行。 4、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其研究成果已在生产中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市级两次以上专业性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或大专(对口)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不对口)。 (二)资历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且工程师任期(至少近3年)业绩考核合格以上。 (三)其他要求 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B级)或省英语三级(日语二级)合

4、宁波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附件4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一、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单位需报送材料 1、《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Excel)。 2、所有申报对象的电子照片。要求扫描成jpg格式,排序与花名册一致;务必用身份证号码、姓名、专业做文件名,身份证号码应与花名册一致;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高宽比约为3︰2,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包括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1套)。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一式3份。 3、具有“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水印的《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5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用A4纸正反面打印,共4页,所有内容填写在规定的页面范围内,不得增页、附页,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调整。 - 16 -

4、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总结1份。 5、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6、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须提供原件)。 7、《论文代表作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5份。 8、破格申报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同时,需说明符合哪几项破格申报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9、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查验日期至12月底,2002年以前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10、学历证书。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12、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13、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核表)。 14、计算机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15、继续教育证书。 1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7、劳动合同(企业及事业编外、派遣人员提供),聘用合同(事业人员提供)。 18、浙江省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企业及事业编外、派遣人员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职务)岗位审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 17 -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明确省厅各相关处室(单位)、地方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机关“三定”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除涉核与辐射以外省厅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章环评咨询与环评文件编制 第三条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咨询中心”)负责环评咨询工作。 第四条根据项目情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认为需要时,可向咨询中心进行环评咨询,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属备案制的项目,应提供备案通知书,必要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属核准制的项目,应提供项目概况、生产工艺等材料,必要时提供经济部门的前期工作意见; (三)属审批制的项目,应提供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和项目概况、生产工艺等材料。 第五条咨询中心会同省厅环境影响评价处(以下简称“环评处”)开展环评咨询工作。咨询中心应当自接受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供的咨询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咨询意见,并对其出具的咨询意见负责。 第六条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

当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可由建设单位直接填报;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 第七条环评单位应按照“效率与质量并重”的原则,依法合规地承接环评业务,并对其出具的环评文件的真实性、合理性 第三章环评评估与审批 第八条省厅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实行先评估后审批制度,以提高环评文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环保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由环评处、咨询中心负责参与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技术审查。 第九条咨询中心负责省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评估工作,并应当自受理环评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环评技术评估意见。咨询中心对其出具的环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 第十条依法应由省厅负责审批的环评文件,建设单位应提出书面报批申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包括有关《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技术评估意见; (三)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辖市或县)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预审或审核意见; (四)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辖市或县)核批的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 (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备案表。 第十一条环评处负责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工作,结合省厅相关部门(单位)的会核意见,作出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环评处对其作出的批准文件负责。 第十二条省厅规划财务处(以下简称“规财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以下简称“总量处”)、污染防治处(以下简称“污防处”)、流域水环境管理处(以下简称“流域处”)、自然生态保护处(以下简称“生态处”)、省环境监察局(以下简称“省环监局”)及省固体有害废物登记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固废中心”)根据项目审批需要,配合环评处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工作,并对规划、总量等相应工作负责: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环办〔2013〕37号附件

附件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成就进行全面评价。评审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评定的职称为环境类的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和实验系列。其中研究系列分为研究员(正高级)、副研究员(副高级)、助理研究员(中级)、研究实习员(初级);工程系列分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员(初级);实验系列分为高级

实验师(副高级)、实验师(中级)、助理实验师(初级)、实验员(初级)。其他系列职称的评定委托有关单位开展。 第四条高级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以下简称部人事司)负责组织,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部属单位)负责组织。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部人事司或部属单位组织的职称评审。 第六条部属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应经人事部门同意,由其档案管理单位向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件,或由人事部门直接推荐。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系统以外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件。 第八条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或职称认定。 第三章评审时间

申报中高级工程师条件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评审标准 第一条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思想品德标准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敬业爱岗,勇于开拓,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知识水平标准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具有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与方法,并对本专业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熟悉有关法规;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掌握本专业现代化科技管理,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并能在实践中正确应用。 第四条专业能力标准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应有丰富的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攻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获取及处理本专业信息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具有主持并承担本专业重点科研课题、大型工程技术项目、中型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新产品开发(研发)项目、重点实验检验站(室)建设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以及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的理论与实践上有创见,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第五条业绩成果标准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在主持并承担本专业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具有较大价值的科技项目,或在引进消化、开发创新、推广应用本专业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或研发本专业新产品、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大、中型实验检验站(室)、承担援外(境外)本专业工程技术项目中,取得显著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公开发表过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论著。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评审本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以下简称本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属于本章第七条的评审范围,提交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要求的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申报。 凡不属于本资格的评审范围,或未达到本资格申报条件规定的要求,或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的,评委会及日常工作部门不予受理评审,已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第七条评审范围 凡在我省轻工业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轻工工程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规划设计、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工艺及轻工业设备设计、生产技术管理、轻工业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轻工业产品质量检测与监督认证、技术推广、综合利用、轻工业标准化及科技信息、轻工业生产环境保护等工程技术岗位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方可申报评审本资格。

独家原创高级工程师专业职称申报材料

独家原创:高级工程师专业职称申报材料尊敬的主任评委、评委: 我叫**,男,19××年×月出生,××县人,中共党员。身体健康。xx年参加工作,xx年调入工商银行××支行,现年任支行**(职位),分管**、**、**、**等后勤维修管理工作。现结合本人实际,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请组织审定。 一、学识水平 本人于xx年x月从××学院**系**(专业)毕业,获大学**(文凭),xx年取得**(专业技术职称),xx年到陕西省**工商银行工作后,本人继续加强学习,工作实践中先后系统学习了《cobol语言》、《c语言》、《xenix操作系统》、《计算机维护维修》、《微机硬件软件应用》、《数据结构》、《操作系统基础教程》、《unify数据库应用》、《windosw95》、《windosw98》、《windoswap》、《打印机工作原理和维护维修》、《发电机工作原理和维护维修》等专业书籍,还对英语、网络通讯、电工电器等相关知识进行了系统地学习。 积极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年接受劳动社会保障部技能培训中心培训,系统地学习与掌握了《**》、《**》、《**》等专业知识,获得了《企业培训师》证书。**年*月参加人事部中国高级公务员的全国信息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资格认证培训,较系统的学习掌握了网络安全设计技术、网络安全适用技术和防火墙技术,获得了《国信息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资格证书。**年*月参加中国科学院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教育

中心的网络安全管理工程师认证培训,完成全部培训计划获得了《网络安全管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任职期间,本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加强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紧紧围绕所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开展学术研究,解决了许多现实中的技术难题,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撰写论文《实施“银医通”工程缓解“看病难现象》在西安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评选中被评为三等优秀学术论文;论文《加大校园一卡通系统营销,抢占高校金融市场》获西安网络信息协会XX年优秀论文一等奖;论文《发展电子商务加快西部城市经济国际化建设》在西安市第十一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中被评为二等奖。 通过多年实践的磨练,我逐渐成长为一名理论基础较扎实,基层实践经验较丰富的给维护员。掌握了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基本功,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独立创新,摸索新的工作方法,使自己的计算机专业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能从容地处理计算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软硬件及通讯问题,能够独立编写小程序解决业务中出现的小问题,能独立安装银行所用的各种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能在各种机型上安装各种智能卡、磁带机。水平的提高使自己小有名气,外围单位常找我帮助他们解决计算机问题,提高了我行在同业中的知明度。1999年中国工商银行颁发的《中国工商银行科技成果奖》;XX年中国工商银行解决计算机问题先进个人二等奖,XX年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9991工

江苏省环境保护中级职称资格

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对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方向有一定的了解,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有一定难度的技术问题,业绩较好,取得具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创新或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环境保护专业的科研、监测、工程、管理、监察及信息、咨询等专、此技术工作的人员。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和发展方向,为某一方面的技术骨干,能结合实际情况参加重要技术课题的研究。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一)从事环境科研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并完成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 2.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科研课题研究。 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2项县级科研课题。 4.作为主要成员参加2项以上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5.参加开发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2项以上。 (二)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并完成l项国家、省(部)级专题项目研究;或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专题项目研究;或参加并完成3项以上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专题项目研究。 2.作为专项技术人员,从事环境监测、监测技术开发、数据综合分析等工作3年以上,并编制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独立承担8个以上项目的监测或4个以上新项目的开发。 (2)完成2项以上专项环境监测方案及报告的编制。 (3)参加2项以上国家、省级监测项目的考核、对比,成绩合格。 (4)熟练地操作大型仪器。 3.参加环境监测业务管理或质量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能解决一般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成绩。 4.从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工作3年以上,保证本单位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着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着作(译着)1部(独着或合着,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着作(译着)1部(独着或合着,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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