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正式印发《江苏省

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和《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的通知

(苏价费[2005]175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将<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和<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苏质技监计发[2004]31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687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行为,按照不同的计量器具准确程度等级逐级递减的原则和我省部分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成本情况,兼顾缴费者的承受能力,在调研及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制定了《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见附件一)和《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见附件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江苏省内的各级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计量检定机构(国家级除外)进行计量器具检定收费的,都必须按《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和《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执行。

二、新增计量器具检定项目的收费标准,由计量检定机构按照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核定原则和方法,参照规定的同类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测算,经市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核定(省级计量检定机构新增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由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报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在必要时统一纳入全省计量检定收费项目,统一制定收费标准。

三、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制定的原则和方法: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按扣除财政和上级拨款后补偿计量检定成本并兼顾缴费者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计量检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用于计量检定的检定用房折旧费及维护费;计量基准、标准装置及附属设备折旧费和维护费;能源消耗费(包括计量检定环境条件保证费);原材料费;人工工时费;计量基标、标准溯源考核费;管理费。其中,管理费按不超过前6项费用之和的10%计算。

四、各级计量检定机构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检定规程和检定周期实施检定,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要建立成本核算机制,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向社会全面公示其收费项目及标准,自觉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从2005年7月15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和《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的通知(苏价费[2 003]302号、苏财综[2003]117号)即行废止。各收费单位应到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所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附件:一、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

二、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

一、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无论合格与否,被检定单位均应缴纳检定费。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检定机构进行修理,已收取修理费的,再次检定不得收取检定费;由非检定机构修理的,再次检定的仍须按规定缴纳检定费。

二、计量检定机构凡执行强制检定的,不得高于本标准;计量检定机构(包括社会计量检定机构)接受委托检定的,收费标准可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本规定的强制检定项目范围包括:

(一)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强制检定目录。

(二)各级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器具。

三、下列检定行为不得收费:

(一)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抽查任务;

(二)由于检定机构原因,损坏被检单位的计量器具,修理后的再次检定;

(三)检定后未出具检定证书、报告或检定结果通知书的。

四、检定机构未按检定规程规定进行检定的,不得按本收费标准收费。

五、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周期本通知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的检定周期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现行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周期的高限(即最少检测次数)执行。凡连续两个检定周期计量器具主要计量性能指标合格率低于95%或某台(件)计量器具连续两个检定周期主要计量性能指标不合格的,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可以根据相关的规程,结合实际使用情况适当缩短其检定周期。对缩短后的检定周期不得低于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的50%;缩短检定周期的工作计量器具,若连续两个检定周期检定合格率在97%以上(含97%)或三次检定合格后,应当恢复到执行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

调整检定周期的,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向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根据实际需要实施现场检定的,被检单位应提供满足检定所需要的场所、环境条件、交通运输工具、辅助人员等相关条件,并负担检定人员的差旅费、检定设备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及其他支出的有关费用(双方可签定相关协议)。集贸市场和餐饮业的计量检定不得加收上述费用。

七、计量器具使用单位非因不可抗拒原因,不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安排的周检计划检定的,检定机构在检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的检定费。

八、已列入周期检定计划的计量器具,因检定机构原因延误当地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检定期限,被检单位有权要求重新安排检定时间,并免缴部分或全部检定费。

㈠拖延1-15个工作日免缴30%的检定费;

㈡拖延16-25个工作日免缴50%的检定费;

㈢拖延25个工作日以上免缴全部的检定费;

㈣拖延70个工作日以上,按检定收费标准的2倍赔偿被检单位。

需要修理的计量器具,修理时间由双方协商,不受检定期限及检定周期限制。

检定机构因不可抗拒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检定,经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属实,不受以上有关规定限制,但应及时通知送检单位。

九、被检单位要求出具检定规程规定以外的检测数据,检定机构可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不超过20%的检定费。检定规程以外的延伸服务,由双方议定收费标准。

十、检定收费中已包含检定证书费。丢失检定证书要求补发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并经原检定机构核实后予以补发,补发证书手续费标准为每份20元。

十一、被检单位应自收到检定机构缴费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检定费,并领取计量器具。逾期不领取者每日按检定收费标准的2%加收保管费;超过6 0日每日按检定收费标准的4%加收保管费;超过6个月不领取者,按无主处理。

十二、仲裁检定收费按不超过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2倍收取。计量器具校准和测试费用由检定机构和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双方协商议定。

十三、交由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修理的计量器具修理费标准,委托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省级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器具修理费参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发布部门:江苏省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5年06月29日实施日期:2005年07月15日(地方法规)

附件二

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详见各专业收费标准。

长度计量器具(C)

电磁计量器具(D)

计量检定所收费标准

计量检定所收费标准 计量检定是对计量器具的精度和可靠性进行检验和许可的过程。为了保障计量检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计量检定所需要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本文将介绍计量检定所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1. 收费依据 计量检定所的收费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 •地方政府相关的规定; •计量检定所自身的经营情况。 一般情况下,计量检定所的收费标准会参考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并结合地方政府的规定进行制定。同时,计量检定所也会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2. 收费项目 计量检定所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计量器具类别 计量器具可以分为多个类别,不同类别的计量器具在检定所的检定工作中所需耗费的资源和时间也会有所不同。因此,计量检定所会根据计量器具的类别来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2.2 检定周期 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也会影响收费标准的制定。通常情况下,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越长,其检定费用就会相对较高;相反,检定周期较短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费用则会较低。 2.3 计量检定服务类别 计量检定所提供的服务类别也会影响收费标准的制定。常见的计量检定服务包括: •初次检定:对新购的计量器具进行首次检定; •定期检定:按照规定的周期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 •抽样检定:抽取计量器具进行抽样检定;

•特殊检定:对一些特殊计量器具或特殊要求进行检定; •快速检定:对需要快速完成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不同的服务类别在检定所的资源和时间上所耗费的差异也会导致收费标准的不同。 3. 收费标准制定过程 计量检定所的收费标准制定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3.1 收集信息 计量检定所需要收集与收费标准相关的信息,包括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地方政府的规定文件以及计量检定所自身的经营情况等。 3.2 评估成本 计量检定所需要对检定工作所需的资源、时间和人力成本进行评估。这包括检定器具所耗费的能源、材料、设备等成本,检定人员的工资和培训成本,以及其他相关的运营成本等。

计量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附件 计量收费标准 一、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授权 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标准考核和计量授权时,按下列标准向申请人收费。

注:计量授权包括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验机构及其他计量技术机构的授权。 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审查,经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实施计量器具定型鉴定、样机试验(包括标准物质定级鉴定检验)时,按下列标准向申请人收费。

注:①只做计量性能实验的为“一般”试验;同时做计量性能实验和环境实验的为“比较特殊、复杂”试验;同时做计量性能实验、环境实验以及电磁兼容实验的为“特殊、复杂"试验. ②定型鉴定、样机试验(包括标准物质定级鉴定检验)是按每个系列还是按每个品种 计费,由交费单位自行选择。 ③定型鉴定、样机试验(包括标准物质定级鉴定检验)收费标准为每个系列、每个品种 最高不得超过的标准。OIML计量器具定型鉴定收费低于1万元加收30%. 三、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实施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时,按下列标准向申请人收费。

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是按每个系列还是按每个品种计费,由交费单位自行选择。 四、计量认证 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认证时,按下列标准向申请人收费。 注:①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分别为国家级、省级。 ②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的计量认证为省级。 五、计量人员考核 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人员考核时,按下列标准向申请人收费。 注:计量考评员包括计量标准考评员、计量器具许可证考评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及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考评员。

【计量标准】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正式印发《江苏省 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和《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的通知 (苏价费[2005]175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将<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和<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苏质技监计发[2004]31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687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行为,按照不同的计量器具准确程度等级逐级递减的原则和我省部分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成本情况,兼顾缴费者的承受能力,在调研及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制定了《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见附件一)和《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见附件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江苏省内的各级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计量检定机构(国家级除外)进行计量器具检定收费的,都必须按《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和《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执行。 二、新增计量器具检定项目的收费标准,由计量检定机构按照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核定原则和方法,参照规定的同类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测算,经市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核定(省级计量检定机构新增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由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报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在必要时统一纳入全省计量检定收费项目,统一制定收费标准。 三、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制定的原则和方法: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按扣除财政和上级拨款后补偿计量检定成本并兼顾缴费者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计量检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用于计量检定的检定用房折旧费及维护费;计量基准、标准装置及附属设备折旧费和维护费;能源消耗费(包括计量检定环境条件保证费);原材料费;人工工时费;计量基标、标准溯源考核费;管理费。其中,管理费按不超过前6项费用之和的10%计算。 四、各级计量检定机构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检定规程和检定周期实施检定,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要建立成本核算机制,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向社会全面公示其收费项目及标准,自觉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从2005年7月15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和《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的通知(苏价费[2 003]302号、苏财综[2003]117号)即行废止。各收费单位应到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所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附件:一、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定 二、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江苏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江苏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是指对于计量器具的检定、检验所需收取的费用标准。计量检定是指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校准,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计量技术规范的活动。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计量检定收费行为,保障计量检定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计量检定机构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广大用户提供合理、公正的计量检定服务。 一、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确定。 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是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财政厅等相关部 门制定并公布的。其制定过程充分考虑了计量检定活动的实际情况和成本情况,充分听取了计量检定机构、用户等各方面的意见,经过科学论证和公开透明的程序确定而成。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是以保证计量检定机构正常运转和用户合法权益为目的,合理确定的收费标准。 二、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内容。 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主要包括计量器具检定费、计量器具检定证书费、计 量器具检定标识费等内容。其中,计量器具检定费是指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检验所需的基本费用;计量器具检定证书费是指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后颁发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所需的费用;计量器具检定标识费是指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后进行标识所需的费用。这些收费项目的确定,充分考虑了计量检定活动的实际情况和成本情况,保证了收费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三、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执行。 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执行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 和管理。计量检定机构在执行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同时,计量检定机构在收费时应当向用户出具明细清单,确保收费的透明和公开。

计量检定所收费标准

计量检定所收费标准 一、前言。 计量检定是指利用计量技术和设备,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检测和校准,以确定其符合计量法规定的计量技术要求和计量单位的准确度。计量检定所作为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其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计量检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也是保障计量检定质量的重要保障。为了规范计量检定所的收费行为,保障检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制定并实施计量检定所收费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二、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1. 公平合理原则,收费标准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用户的利益,也不得损害计量检定所的经济利益。 2. 成本费用原则,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计量检定所的实际成本,确保检定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得到合理弥补。 3. 透明公开原则,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用户应当清晰了解到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 4. 客观公正原则,收费标准应当客观公正,不得存在歧视性收费行为。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1. 计量器具检定费,根据不同的计量器具类型和精度等级,制定相应的检定费用标准,具体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 2. 附加服务费,对于需要提供额外服务的计量器具,如特殊环境下的检定、特殊要求的检定等,计量检定所可以收取相应的附加服务费。 3. 出具检定证书费,对于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所可以按照一定标准收取出具检定证书的费用,包括证书制作、印刷、存档等费用。

4. 特殊情况费用,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检定需求,如加急检定、远程检定等,计量检定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取特殊情况费用。 四、收费标准的执行与监督。 1. 收费标准的执行,计量检定所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私自调整或变更收费标准。 2. 收费标准的公示,计量检定所应当将收费标准公示于检定场所,以便用户了解和监督。 3. 收费行为的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检定所收费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收费行为。 五、结语。 计量检定所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关系到计量检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只有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和监督,才能保障计量检定工作的质量,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计量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希望各计量检定所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确保检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计量检定收费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 计量检定收费的有关规定 一、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无论合格与否,送检单位均应缴纳检定费。计量检定机构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必须出具书面的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的相关参数与检定数量。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送检单位自主确定处理方式。对同意在原检定机构进行修理的,修理费由双方自愿协商议定;已收取修理费的,再次检定不得收取检定费。非检定机构修理的,第二次检定不得收取检定费。经再次修理的计量器具,从第三次送检时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费用。 二、根据实际需要实施现场检定的,由被检定单位负担检定人员的实际差旅费用,并应提供满足检定所需要的场所、环境条件、交通运输工具、辅助人员等相关条件。不能提供相应条件的应负担实际开支的费用(双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三、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没有不可抗力原因,而不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安排的周期计划送检的,检定机构在检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的检定费。 四、已列入周期检定计划的计量器具,检定机构拖延当地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检定期限,送检单位有权要求与时安

排检定,并免缴部分或全部检定费。 (一)拖延1—15个工作日免缴30%的检定费; (二)拖延16—25个工作日免缴50%的检定费; (三)拖延25个工作日以上免缴全部检定费; (四)拖延70个工作日以上,按检定收费标准的2倍赔偿送检单位; (五)需要修理的计量器具,修理时间由双方协商,不受检定期限限制; (六)检定机构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检定,经有关部门审查属实,不受以上有关规定限制,但应与时通知送检单位。 五、送检单位要求出具检定规程规定以外的检测数据,经检定机构同意,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的检定费。 六、检定收费中包括检定证书费。丢失检定证书要求补发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并经原检定机构核实后可予以补发。由于补发证书中的相关内容和数据等,需要重新查找原始资料,核实、计算检定数据,故要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标准为100元。 七、送检单位应自收到检定机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检定费,并领取计量器具。逾期不领取者每日按检定收费标准的2%加收保管费;超过60日每日按检定收费标准的4%加收保管费;超过6个月不领取者,按无主处理。

国家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国家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国家计量检定是保障计量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计量检定收费行为,保障计量检定收费公开、公平、合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一、计量检定收费的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计量检定收费应当公开透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计量检定收费公开公平公正。 2. 合理定价原则,计量检定收费应当根据检定项目的工作量、材料费用、设备 维护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行成本导向的收费原则。 3. 差异化定价原则,计量检定收费应当根据不同的检定项目、不同的计量标准、不同的技术难度等因素进行差异化定价,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量检定收费的内容。 1. 计量检定收费包括检定费、材料费、出具检定证书费等内容。 2. 检定费是指对被检定物品进行检定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设备维护费、管理费等。 3. 材料费是指进行计量检定所需的材料费用,如标准物质、检定装置、检定工 具等。 4. 出具检定证书费是指对已完成计量检定的物品出具检定证书所需的费用。 三、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确定。 1. 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经 过合理论证和科学依据的确定。

2. 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参照国际上类似检定项目的收费标准,结合国内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3. 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遵循合理定价原则和差异化定价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四、加强计量检定收费管理。 1. 建立健全计量检定收费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计量检定收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收费行为。 2. 完善计量检定收费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众公开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等信息。 3. 加强计量检定收费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计量检定收费的认识,增强监督意识。 五、结语。 国家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计量检定收费行为,保障计量结果准确可靠,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认真遵守计量检定收费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计量检定市场的良好秩序,推动计量检定事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计量院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

国家计量院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细化版) 序号计量器具名 称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收费单位 收费 备注 标准 C-001-001 量块二等≤100mm 块110按单点方位 二等100mm<L≤500mm 块200按单点方位 二等500mm<L≤1000mm 块240按单点方位 三等(0.5~100)mm 块60按单点方位 三等(125~500)mm 块160按单点方位 三等(600~1000)mm 块180按单点方位 四等(0.5~100)mm 块40按单点方位 四等(125~500)mm 块100按单点方位 四等(600~1000)mm 块130按单点方位 五、六等(0.5~100)mm 块25按单点方位 五、六等(100~500)mm 块65按单点方位 五、六等(500~1000)mm 块90按单点方位C-002-002三等标准金属三等(0~1)mm 支420线纹尺 C-003-003基线尺(只检 长±20μm 0~24m 支700度) C-004-004 标准钢卷尺5μm+5L ≤5m 支220 5μm+5L5~200m 支2505m以上每米加 10元 钢卷尺(0.1+0.1L ) (0~100)m 支60 5m以上每 米加 mm 3元 C-005-005样板直尺0.5~2μm 1级、2级75~500mm 支110钢直尺/ (0~2)m 支20 木直尺(0~2)m 支 2 C-006-006研磨平尺0.2μm 200mm 个120平尺/ (≤1000)mm 支60 / (1000~5000)mm 支100 C-007-007 平板0 级(≤4003400)mm 块210 0 级(4503600)mm 块250 0 级(8003500)mm 块270 0 级(10003750)mm 块300 0 级(150031000)mm 块310 0 级{150032000}mm 块410 0 级(300032000)mm 块430 0 级(500033000)mm 块470 1 级、2级(≤4003400)mm 块180 1 级、2级(4503600)mm 块210 1 级、2级(8003500)mm 块240 1 级、2级(10003750)mm 块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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