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精神病人入院流程

三无精神病人入院流程

三无精神病人入院流程:

(1)社区服务站社会救助受理处

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提交要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调查核实→确认申请人符合精神病入院治疗条件→在《三无精神病患者入住精神病院申请审核表》上填写调查意见→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民政事务办理处

流程:

承接社区服务站提交的要件和初审意见→审核→上报民政部门审批→将患者送往精神病院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 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 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 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 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 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

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最新)

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服务,改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水平,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切实发挥医疗救助在医保体系中的底线作用,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X 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医疗救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 (二)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 (三)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机构有效衔接; (四)依托X省社会救助监控系统,全面拓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五)分类施救,以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救助为重点,对低收入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定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的救助为补充; (六)公开、公平、公正、简便。

第二章救助对象 第三条医疗救助对象包括: (一)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 (二)低保对象; (三)低收入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特定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凡享受公费医疗保险的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医疗救助,若遭遇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相关政策及相应程序给予一定数额的临时救助。 第三章救助方式与标准 第四条医疗救助采取住院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资助参合(参保)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 (一)住院医疗救助:分为基本医疗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全费用定额医疗救助三种方式。 1.基本医疗住院救助:是指救助对象因病住院经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当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分类分档核算给予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救助:个人自付费用给予全额救助;

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流程图

附件4: 双向转诊流程图 实线表示上转过程;虚线表示下转过程。

一、上级医院职责: l、负责向大关上塘地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大关上塘街道社区居民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 2、负责接诊大关上塘地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上级医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上级医院认定确能转回社区的病人,转出者要把关,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社区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会诊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家讲座。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社区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上级医院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的病人,并及时与上级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有责任随时反馈上级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6、与上级医院联合对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转诊改进措施:1、转诊数量不多。2、是绿色通道作用不明显。3、康复回社区还没有真正实施4、是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5、双向转诊带给病人的优惠还没有充分体现。 改进建议:1、加大宣传力度。目前居民对社区首诊制的利好认识不足,分级医疗的服务格局难以形成,应加强宣传,促使居民合理就诊。2、加强管理与服务。建议尽快出台全市统一的双向转诊管理规定,制定具体的双向转诊标准,逐步使双向转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让转诊做到有章可循。3、尽快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大医院专家到社区来坐诊、会诊等业务上的传帮带,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迅速提高。4、建立规范有序的回访制度。上级医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对转诊病人建立回访制度,及时与上(下)转单位进行业务沟通,和转诊病人取得联系,关心他们的健康问题,让病人真正体会到家庭医生的好处。5、政策引导居民合理就诊。双向转诊制度要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相衔接、配套,明确各类医疗机构的责任和分工,增加双向转诊的优惠措施,使居民得到更多实惠。

双向转诊制度与流程图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巾发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6]244号)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卫医字[2006]172号)和《关于印发对口支援社区卫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医字[2007]45号)文件精神,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推进我院对社区卫生支援工作的开展,恃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双向转诊服务工作。 第三条建立医院联系制度医政赴召开双向转诊单位之间月例会,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題。 第四条医院接待双向转诊办公室设在社区转诊患者限务部 负责与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取务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并负责接待社区上转和联系下转病人,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畅通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 第五条双向转诊原則 (一)患者自愿的原則: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莩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 (二)分级诊治原则: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三)医疗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流动,促逬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连续治疗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医疗照护。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 (一)医政处 1、建立医院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专家库,备案。 2、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目前的检验,大型设备裣金项目目录. 3、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支援专家名单,包括专业特色及在院出诊时间,介绍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家及专业特色.特长,提髙医院的知名度- 4、根据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需求,组织具有中岛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以专家门诊、专家咨询、健康课堂、专家带教等多神形式,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制定工作时间表,提前送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做好宣传工作. 5、制定双向转诊的标准(见附件1) 6、制定双向转诊的洗程(见附件2) 7、制定对口支援社区方案。 (二)社区转诊患者服务部 1、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负责双向转诊具体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8小时服务。 2、患者服务补对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核实、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 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 3、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解答患者的疑问、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信息沟通,遇特殊情况报告门诊部。

特殊人群特殊病种群体性伤害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制度与流程

曹县人民医院 特殊人群、特殊病种、群体性 伤害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制度与流程 一、适用范围 1. 特殊人群: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 2. 特殊病种:严重创伤和急性冠脉综合症及脑血管意外等。 3. 群体性伤害:指3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 二、救治原则 1. 坚持“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保证救治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2.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和急症抢救程序及操作常规。 3. 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医疗服务标准与流程。 三、特殊人群急诊救治工作流程 1. “三无人员”医疗救治 (1)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就诊时,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患者,根据病情将患者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值班医师立即接诊患者,进行诊治。(2)接诊医师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患者性别、大致年龄、初步诊断及送来人员单位、车号,双方签字确认。(3)危重患者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4)与此同时,应积极报公安部门寻

找联系患者家属,向其家属及时通报病情,以便能够及时到医院确认患者。(5)需办理各种检查和住院手续等时,工作时间由医务科审批,非工作时间总值班审批。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患者治疗。(6)患者须看护请护理员协助。(7)对危重患者,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科、输血科、放射科、药剂科、手术室、功能科等科室必须紧密协作,全力抢救。(8)明确患者身份后及时进行补办登记。(9)联系家属无效的患者,医务科、总值班或医院其他行政科室、应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联系,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安置病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2. 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医疗救治 (1)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8℃,并伴咳嗽或咽痛)、不明原因肺炎患者就诊时,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患者,做好登记,给患者戴口罩,分诊到发热门诊就诊。(2)医师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进行鉴别诊断,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排除的疑似病例转相应专业科室门诊就诊,不能排除的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请院专家组会诊,仍不能排除时,按报告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登记本,并及时通知防保科进行网络直报。(3)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转诊,做好防护。与转运救护车医护人员做好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4)终末消毒。 四、特殊病种医疗救治工作流程

双向转诊流程

双向转诊流程 1.我院与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联合体医院”)均应设立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双向转诊办公室与专职负责人,以便双方随时联络沟通,具体落实双向转诊工作相关事宜。 2.我院各临床科室指定科室主任作为双向转诊联络员,负责联系落实上转患者的信息登记、预留挂号单、安排床位,以及下转患者的回转联络和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3.我院与医疗联合体医院互相提供各科室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便双方联系转诊事宜。 4.我院设立并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确保转诊患者获得优先诊治。 5.医疗联合体医院在上转患者过程中,应尽可能提供前期所有诊疗信息;我院在下转患者时,应将患者治疗诊断、愈后评估、辅助检查及后续治疗、康复指导方案提供给医疗联合体医院。 6.在上转和下转患者时,对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医疗联合体医院和我院均应征得其监护人或具有法定监护义务的机关同意方能转诊。 7.医疗联合体医院对于不符合转诊条件而患者坚决要求上转我院就诊的,医疗联合体医院要允许其转诊,并做好登记。

二、双向转诊院内工作流程 (一)门诊患者 1.医疗联合体医院联络人提前电话通知我院总值班(专业科室主任),再由总值班通知门(急)诊联络人,门(急)诊联络人根据患者情况和需求,预约安排门(急)诊就诊和检查,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医疗联合体医院联络人。 2.上转患者持医疗联合体医院开具的《双向转诊(转出)单》前往我院门诊办理登记并领取预留的挂号单、检查申请单等。 3.上转患者持《双向转诊(转出)单》、挂号单、检查申请单前往诊断室或辅检科室,优先就诊或检查。 4.门诊医师优先接诊转诊患者,查看《双向转诊(转出)单》,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备查。 5.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进行明确诊断,如需住院治疗,由门诊医师开具入院证,患者或家属持《双向转诊(转出)单》及入院证办理住院手续。接诊医师立即报告门诊办联络员,由其通知患者将入住科室的联络员,并由该科室联络员协助安排患者住院。 6.病情平稳无需住院的转诊患者,经检查及明确诊断后,接诊医师制定治疗方案并填写《双向转诊(回转)单》,提出治疗意见及建议,交门诊办。 门诊办门(急)诊联络员通知医疗联合体医院做好接诊

三无病人处理流程

“三无”病人处理程序 一、“三无”病人是指: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病人。主要包括以下:一是流落街头的盲流、弃婴、乞丐、智障病人、精神病人等;二是无法联系到家属的突发急症,无法获知身份的病人;三是无经济来源、无家属陪护的病人。 二、处理原则 对“三无”病人,接诊科室、收治科室要以高度责任感或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遵循先抢救后付款并登记的原则,及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汇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病人抢救。 三、处理程序 1、鉴别“三无”病人:接诊人员在接诊过程中首先确定病人是否为“三无”病人; 2、病情较轻“三无”病人的救治:由接诊医师进行必要的临时处理,如最基本的用药、检查及治疗,并尽量通过询问或相关途径,查出其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或单位;接诊医生要严格把握收住院标准,如达到收治标准的,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夜间或休息日),经同意后方可收治入院。收治科室应尽快设法联系其家属或单位,告知其患者病情,并通知其及时来医院办理相关手续,做好记录。 3、病情危重“三无”病人的救治:接诊医护人员先进行紧急救治,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夜间或休息日)。收治科室应尽快设法联系其家属或单位,告知其患者病情,并通知其及时来医院办理相关手续,做好记录。入院后需手术者,应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总值班),

医务科(夜间报告总值班)及时向分管业务院长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手术。涉及传染病、中毒或其他不明原因死亡的病人,应及时通知相应职能科室。 4、“三无”病人治疗过程督导:“三无”病人收入科室后,医务科对患者治疗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违反治疗常规情况按院规定进行处罚。要求收治科室对病情较稳定的“三无”人员,进行合理的基本治疗、基本用药、基本检查;对病情较重的“三无”人员,要积极治疗,需进行大型检查、治疗及特殊药品的使用时,需向医务科申请。 5、抢救无效死亡“三无”病人处理:“三无”病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收治科室应及时报告医务科、保卫科,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对确实无主的“三无”病人,由保卫科协调派出所、救助站、殡仪馆、民政局等部门,按相关手续火化尸体。 6、“三无”病人陪护:对于确需陪护病人由科室提出申请,总务科统一安排。待病人恢复后取消陪护。 医务科

急诊病人处理流程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 急诊患者接诊服务流程 为规范诊疗行为,更好的为患者服务,现特制定如下制度,请各科室医务人员严格遵守。 一、急诊科分内外急诊,24小时值班,各值班人员应提前1分钟交接班。 二、接诊医务人员应按急诊患者病情轻、重、缓、急分别处理。 (1)对接受治疗的患者,分诊护士根据病情需要安排坐姿或卧位,并介绍环境,交待注意事项及患者须知。 (2)对外伤的患者,接诊医师应做到及时规范化处理(含120接诊病人),如止血包扎、固定制动、清创等处理后,方可再行检查,收入院患者应完善相关检查后再收入院,并应有医务人员陪同护送至病房。 (3)遇到需要会诊的病人由首诊医务人员电话通知相关科室急会诊,接到电话急会诊的科室需在5分钟内赶到急诊科进行会诊或抢救。如果会诊科室医师因手术或抢救病人等情况不能按时急会诊,则应立即电话通知二线班或备班在第一时间赶到会诊现场。 (4)对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即将消失的急危重患者应本着先抢救后检查的原则。并及时做好医患沟通及书写医疗文书。车祸病人需通知交警人员,枪伤、刀伤需通知派出所民警。 (4)高热患者按医嘱给予测量体温、物理降温,并安排床位、保暖等。在病历上做相应的记录,并按医嘱给予治疗及护理。

(5)急诊护士接到危重患者直接送入抢救室,通知相关医生抢救,并参加抢救工作,开通各种抢救通道,准备各种抢救仪器。遇到因科内条件限制不能处理的急诊患者如脏器破裂外露、多处刀砍伤等,应立即通知相关医生,由医护陪同送往手术室,争取抢救时间,在护送途中做好相应救治工作(如开通静脉通道、止血包扎、夹板固定等)。 (5)遇到由路人送来的无名氏,做好接诊救治工作的同时,护士应向患者询问家庭地址、姓名、电话,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联系其家人或朋友,三无人员应向总值班汇报。 (6)对神志不清而无人照看者,在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时,接诊护士和医生同时检查、清点患者的物品并登记、签名后暂时保管。根据患者随身物品所提供的资料,设法通知其家人或朋友。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 供参考,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双向转诊制度 一、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 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逐步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网络。医院患者下 转以乡镇卫生院及周边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逐步扩大到周边县区;上转以市内外三级医院为依托,加强技术协作与交流,达到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院医疗与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双向转诊原则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2、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社区;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3、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4、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到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1、上转标准 ①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⑥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④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⑤老年护理病例。 ⑥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五、双向转诊管理规范 1、双向转诊医院应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的畅通,转诊协议时效自定,过期应再续签。 2、双向转诊协调由医教部具体负责,急诊科,门诊部负责上转患者的登记与统计。 3、医院应对协作单位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免费为其培养卫生技术骨干。 4、对于在协作单位抢救患者,如需要医院支援,医院在接到邀请后应立即派出医务人员出诊,就地参与抢救。需要转院的患者可直接送医院治疗。协作医院对疑难杂症提出会诊要求者,医院委派相关专家前往会诊,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 5、先安排住院。 6、实行资源共享,以上转来的患者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诊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双向转诊制度 一、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精心谋划,合理安排,狠抓落实,由科室主任带领全科医护人员具体落实、把双向转诊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双向转诊程序 转入病人:接上转单后在办公室进行登记,门诊就诊者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需住院者优先安排、由办公室协调处理住院事宜,安排专人送至病区。 下转病人:符合下转条件者,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下转单上报办公室,办公室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同意后,由医院安排患者附带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治疗方案、预后评估及诊治医生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转送社区。 三、双向转诊条件 1、上转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①、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 ②、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③、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④、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⑤、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⑥、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⑦、患恶性肿瘤需要手术、化疗者; ⑧、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2、下转条件(在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转诊优惠政策,征得同意后) ①、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③、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病例; ④、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病例; ⑤、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⑥、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病例; ⑦、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⑧、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⑨、甲类及参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需治愈后才能出院,其他乙类传染病人及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和丙类传染病人经治疗后症状缓解或症状较轻,且接触隔离期者;肺结核病经定点诊疗医院治疗出院后实施督导管理者。 四、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三无”急诊病人的接诊与处理程序

三无人员的接诊和处理程序 三无”病人即为在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病人。此类病人多为急危重症病人,需采取及时有效的急救措施,若处理不当,就有可能直接导致病人死亡,会给病人、家属、医院带来一系列的严重后果,如医疗纠纷、法律纠纷、经济纠纷等,而且会直接影响医院和急诊科正常的医疗工作,进而还可影响医院的声誉及社会效益,这也一直是医院、急诊科和病房医护人员较棘手的难题。对此,医院高度重视,并制定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得到了病人及社会的认可。 1、积极做好接诊工作 接到求救电话有“三无”病人就诊时,急诊科接诊医生和护士应仔细询问周边送诊人员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病现场情况、当时的病情、甚至病人的体位等,以便为诊断和治疗提供最确切的依据。打电话人110、当地派出所、救助站、相应填写救助表格,做好相关安排,通知行政值班,通知相关科室相关医护人员做好随时抢救和治疗。 2、采取及时有效的抢救措施、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 “三无”病人大多病情危重,丧失语言表达能力,且无知情的陪护人员,这给急救护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因此,护理人员更要提高自己的责任心,严密观察病人病情,特别要高度重视病人的意识状态和各生命体征的变化,积极配合医生,采取及时有效的抢救措施,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 3、接诊值班人员仔细收集线索、寻找病人家属

首先,对经积极抢救后清醒的病人应详细询问病情、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法等。其次是对仍然昏迷的病人要注意清点其随身物品,如证件、电话簿等,清点病人随身物品时必须有2人在场,要详细填写物品登记簿并签字交接班。一旦找到相关线索,立即报告医院总值班,由总值班负责联系病人家属。 $ 4、积极协调医院各科室的关系、开辟绿色通道 危重“三无”病人到诊后,值班护士要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总值班负责组织抢救、协调各临床科室之间的急救工作,让病人及时得到检查和救治,后付医药费。 5、加强与社会有关部门的联系、妥善安置病人 积极与公安部门、民政局救助站及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联系,妥善安置、处理“三无”病人。 “三无”病人为医疗工作中的特殊人群,也是需要紧急救治的特殊群体。需要发挥了人道主义精神,做到“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充分认识到所有的医疗服务都是为了治病救人,急诊急救设有“三无”病人绿色通道,医护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使“三无”病人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治。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 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医院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市(县)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的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 之一。业务副院长为此项工作的主要审批责任领导,医务部负责双向转诊的监管工作,具体实施部门设在门诊部、急诊科(节假日),负责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双向转诊患者的有关事宜及完成有关资料登记、整理工作。每月将统计数据上报医务部。各临床科室的科主任各负其责,并在科内指定1-2 名医务人员为双向转诊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转诊患者的具体接待事宜。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患者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以及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的患者,竭力保证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紧急救援电话120 或将患者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患者,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临床科室的科主任认定确实需要转出的患者,需与 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患者在转出过程中患者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1、转入患者:接转诊患者后,在门诊部或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并上报医务部备案,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2、转出患者: (1)、上转诊: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科室医生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城乡基本医保参保(合)人员转院证明》并登记,

2018医共体双向转诊操作流程

附件:医共体双向转诊操作流程及转诊单样表 为规范医共体内医疗服务行为,主动控制医疗费用,合理上下转诊患者,经医共体理事会协商,建立客服务中心和“区医院医共体”微信群平台,制定转诊操作流程,所有信息在微信群平台中流转,请各会员单位遵照执行。 一、双向转诊门诊患者 1、报备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填写《医共体转诊接收单》,拍照后通过“区医院医共体”微信群向客服务中心进行报备。 2、接收医共体成员单位接收到报备信息后@某人“收到”。 3、交接医共体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陪同患者到专科值班医师就诊。 4、就诊陪同就诊和检查 5、登记医共体客服务中心做好转诊登记内容:日期,转诊成员单位,上转或下接,接收成员单位,患者姓名,门诊诊断,门诊治疗及检查,附门诊发票复印件和门诊清单。 7、回访就诊结束3天以后7天以内,医共体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患者进行回访 8、统计每月10号之前将医共体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转诊情况反馈医共体考核办。 9、核对医共体考核办工作人员根据登记表与实际发生业务进行核对,发馈医共体成员单位确认。 说明:报备时间必须大于交费时间,否则不计入工作量。 (二)、双向转诊住院患者

1、报备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填写《医共体转诊接收单》,拍照后通过“区医院医共体”微信群向客服务中心进行报备。 2、接收医共体成员单位接收到报备信息后@某人“收到”。 3、入院派车医共体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安排车辆或相关人员陪同接收。 4、入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入院患者由医共体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陪同办理入院手续。 5、沟通医共体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患者住院期间至少一次深入病房与患者沟通体现人文关怀。 6、出院医共体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陪同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7、出院派车医共体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安排车辆送患者。 8、回访住院患者出院3天以后7天以内,医共体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患者进行回访 9、统计医共体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统计内容:入院日期,入院诊断, 患者姓名,转诊成员单位,上转或下接,接收成员单位,出院日期,出院诊断。附住院发票复印件和住院清单。 每月10号之前将登记表反馈考核办。 10、核对医共体考核办工作人员根据登记表与实际发生业务进行核对,发馈医共体成员单位确认。 说明:报备时间必须大于入院时间,否则不计入工作量。 三、检查、检验申请及远程会诊 1、报备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填写《医共体转诊接收单》,拍照后通过

“三无病人”医疗救治管理规定的通知

重庆宏仁医院“三无病人”医疗救治管理规定 为了畅通“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的救治流程,加强“三无病人”医疗费用管理,明确相关科室及人员权责,特制定“三无病人”医疗救治管理规定。 一、救治原则:接诊“三无病人”的科室,应充分遵守“生命和健康至上”的人道主义原则,实行先救治后付费,确保患者得到最基本的医疗救治,维护生命与健康。 二、“三无病人”费用担保 (一)担保流程: 1.接诊病人后,如果是疑似“三无病人”,由接诊医生向院总值班反映情况,并做好记录和填好担保。 2.收费室值班人员次日将“三无病人”担保书上交财务科。 (二)担保金额: 1.入院时担保金额:根据患者病情,原则上为一个工作日治疗所需费用。 2.入院后的“三无病人”需进行费用担保的,由病人所在科室向院总值班反映情况,填好担保。 3.急诊“三无病人”费用担保 无住院指征的急诊“三无病人”费用实行定额担保,以所开的检查单、治疗单、用药处方金额为担保额,由总值班人员第二天补办签字,作为担保书的附件上交财务科。 急诊室要对“三无病人”书写规范的门诊病历。月末,急诊室将

“三无病人”检查、治疗单及门诊病历交财务科。处方由药械科交财务科。 4.费用超过5000元的,由经管医师填写担保交院领导和财务科科长签字备案。 三、医疗费用管理 (一)“三无病人”收治科室必须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原则,严禁搭便车开检查单、开药。月末,由财务科牵头,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对本月“三无病人”费用进行审查。合理的医疗费用纳入科室收入核算奖金。如发现有科室弄虚作假,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当事人及科室。 (二)“三无病人”生活费及生活护理费当月结算并报分管院长审批,合理的费用经院长同意后由医院垫支。 (三)财务科对“三无病人”的救治费用进行专项统计。年末,财务科对“三无病人”救治费用进行统计汇总,将汇总结果交办公室报相关部门(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等)并申请相应的专项资金。

“三无”患者住院管理办法

“三无”患者住院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对“三无”人员(流浪乞讨、五保户、弃婴及个别特困人群) 住院进行管理,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作出以下规定,请各科室认真执行 “三无”病人的存在是当前社会的普遍现象,多年来,全院各科室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收治“三无”患者的情况,为改善民生,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努力。但在收治“三无”患者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最终渴望通过政府、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得到妥善解决。本着“全院联动,各司其职”的原则,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意见,请各科室抓好落实。 一、“三无”病人的基本含义 所谓的“三无”患者包括以下几类人员:即无经济来源、无家属、无证件人员,这类患者多数为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及外来人员;无法定监护人、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又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 二、医疗机构收治“三无”病人的来源 交通事故受伤的病人;“110”、派出所送来的伤病员;还有一类是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医院收治的需要急救的病人。其中包括一些由于自杀、醉酒或者打架受伤的病人。这些病人既无家属,又无钱甚至无法确认病人的身份及住址,而这些病人多数为病情严重,需立即进行救治。 三、接诊或收住“三无”人员的报告 玉溪市和各(区)县民政局是全市“三无”人员救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县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三无”人员的救助认定与受理机关。 符合“三无”人员救助认定条件的玉溪市辖区内各区(县)城镇或农村居民,(详见《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待办法(试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玉溪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经治医师及科室负责人可引导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三无”人员救助认定申请,并提交“三无”人员认救助定申请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因年幼或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可由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居民代为提出救助申请。 玉溪市辖区以外的“三无”经治科室书面报告本院保卫科转报告玉兴路派出所协助联系“三无人员”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协助处理;经上述公安机协助无结果者,按照《欠费管理办法》报审处理。 四、“三无”患者接诊与处理程序 1.门(急)诊各级医师在接诊或收治开具“三无”人员住院证时,应当询问“三无”人员本人的下列情况,并详实填写门诊病封面和住院证。 (1)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2)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3)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4)随身物品的情况。 2.住院部各科室和各级医师在收治“三无”人员时,应当补充询问“三无”人员本人的上列情况。 3.各科室要无条件接受“三无”患者,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病人,并给予适当诊治,保障“三无”患者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 4.“三无”患者入院时,各科室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并登记好护送人员的姓名、身

如何让三无人员救助流程更畅通

如何让三无人员救助流程更畅通 自2010年以来,龙岗区人民医院陆续收到由救助站、街道办、城管以及公安送来的大量流浪乞讨人员,而这类人员一般也是“三无”人员,即无钱、无家属、无固定居住地址的患者。“三无”人员通常有以下几种类型:1、常规意义上的流浪乞讨人员2、意外伤害,暂时联系不到家属、讲不出或者不想讲出家属联系方式的患者3、由于经济困难等原因被家属抛弃的患者。在2012年以后,龙岗区人民医院则成为了龙岗区的三无人员定点医院,三无患者数量日益增长。在救助站、街道办、公安、派出所、医院以及驻医院社工的共同协作与努力下,三无人员的救治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为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权益,维护市容整洁,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尽管对三无人员的救助已经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但在三无人员的救助工作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仍是不容忽视的,如救助的流程不够畅通、不够规范,存在医护人员将三无人员信息漏送的现象;各救助方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公安部门的人员在将三无人员送到医院后不配合医院和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对三无人员不管不顾,在对三无人员的身份信息及其他信息的调查方面不作为;三无人员的医疗费用问题、住院饮食和照顾问题、压床问题以及出院后的安置问题等。这些问题都阻碍着三无人员的救治工作,造成时间和医疗资源的浪费,也增加了医院的医护人员和医务社会工作者不必要的负担,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那么,如何明确各救助方的责任,以使救助流程更加流畅、规范,以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实现对三无人员的高质量高效率的救助,以真正的维护三无人员的基本权益,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呢? 实现对三无人员的高效率高质量的救助需要各救助部门各司其职,也离不开各部门的相互协作,更需要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根据各部门相应的职能,各自应承担的角色如下: 公安、街道办、城管:在发现疑似患病的或患病的可能三无人员后应及时送定点医院或就近医院急诊科进行救治,在医院的相关信息表上填写送治单位的名称、送治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被送治人员的相关信息。对拒不填写相关信息的公安部门、街道办、城管,医院接诊的医护人员应做好记录,待上级部门备查。同时,应及时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请辖区派出所帮助确认三无人员的身份信息。无法从被送治的三无人员处获取身份信息的,由派出所通过发布通告和网上寻人启事,争取取得患者的身份信息。经调查确认为三无人员的,由辖区的公安部门出示三无人员证明书并反馈给医院,由医院按三无人员救治流程处理。病情稳定者由公安部门转至龙岗中心医院救治;病情危重经抢救但短时间内不能康复的,由派出所联系转至龙岗中心医院(更高一级医院)。 医院:医院急诊科接到被送来的三无患者后,应及时对三无患者进行入院检查,查验患者是否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病,对于有相关传染病或者精神病的患者应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救治;对已排除传染病和精神病的患者,转入住院部。在接诊的同时,应要求送诊者填写《救治登记表》,对于送诊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应特别要求填写清楚。对病情紧急的患者应即时上报医务科及院办领导,开通绿色通道对三无人员进行救治,在抢救的同时如果患者的情况允许,医护人员应询问三无患者的信息资料及家人的联系方式,若无法找到相关身份资料时报请公安部门协助,公安部门仍未能找到其家人或其本人的信息资料时,则按“三无人员”

县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县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及流程图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 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 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二)转下级医院 1.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

特殊人群、特殊病种、群体性伤害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医院)

苍溪县中医医院特殊人群、特殊病种、群体性伤害患者 医疗救治工作制度与流程 一、适用范围 (一)特殊人群: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 (二)特殊病种:严重创伤和急性冠脉综合症及脑血管意外等。 (三)群体性伤害:指3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 二、救治原则 (一)坚持“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保证救治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二)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和急症抢救程序及操作常规。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医疗服务标准与流程。 三、特殊人群急诊救治工作流程 (一)“三无人员”医疗救治 1、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就诊时,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患者,根据病情将患者正确分诊至相关科室,值班医师立即接诊患者,进行诊治。 2、接诊医师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患者性别、大致年龄、初步诊断及送来人员单位、车号,双方签字确认。

3、危重患者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4、与此同时,应积极报公安部门寻找联系患者家属,向其家属及时通报病情,以便能够及时到医院确认患者。 5、需办理各种检查和住院手续等时,工作时间由医务科审批,非工作时间总值班审批。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患者治疗。 6、患者须看护请护理员协助。 7、对危重患者,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科、输血科、放射科、药剂科、手术室、功能科等科室必须紧密协作,全力抢救。 8、明确患者身份后及时进行补办登记。 9、联系家属无效的患者,医务科、总值班或医院其他行政科室、应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联系,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安置病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可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者医疗救治 1、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8℃,并伴咳嗽或咽痛)、不明原因肺炎患者就诊时,急诊检诊分诊护士应及时接诊患者,做好登记,给患者戴口罩,分诊到发热门诊就诊。 2、医师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进行鉴别诊断,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排除的疑似病例转相应专业科室门诊就诊,不能排除的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请院专家组会诊,仍不能排除时,按报告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登记本,并及时通知防保科进行网络直报。 3、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转诊,做好防护。与转运救护车医护人员做好交接,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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