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分销代理合作协议书

商品房分销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代表人: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在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销代理项目概况

名称:

位置:

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销售范围:本项目所有可售面积约为平米,可销售套数套。

委托乙方销售的面积数、套数经甲方核实并经乙方确认后,由双方于项目开盘前以书面形式附于合同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代理期限、范围、内容及工作标准

1、乙方分销代理期限、范围及内容:

1)、乙方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销代理本项目。

2)、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名称)在(区域)独家分销商。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一),乙方的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仅限授权委托书及本合同有关规定范围。

2、乙方所代理工作的标准

1)、项目分销渠道由乙方根据项目状况进行深入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甲方项目进程组织异地购房团队参观选房。

2)、乙方分销渠道工作对甲方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和房屋销售尤其商业物业的销售、招商工作起到引导作用。

3)、建立双方沟通机制,并制定《客户购房确认单》(附件2)。

4)、乙方所实施的分销渠道工作,能为甲方项目销售上解决慢销或滞销问题。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

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如售楼书,销讲资料,宣传单页及《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3、甲方有义务保证本项目对外公开的价格与提供给乙方购房者的价格一致,若有折扣优惠亦应一致,甲方应将该项目的价格明细表提交给乙方,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有义务将工作中需告知乙方的主要情况告知乙方,并安排专职人员每天与乙方相关人员对接。

6、甲方协助乙方完成购房团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在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客户要求在异地签约的,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7、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8、在委托期内,甲方免费提供广告宣传物料。负责提供外市(孝义市以外)看房客户的交通费用。乙方日常的推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大型的推广活动(如房展会、酒店推广会等)可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批准后,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合作方式由双方商议后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9、甲方及时透明的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分销代理费。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须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此次购房专线推广及看房选购的全程接待工作。

2、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认的合同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虚构项目情况,并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4、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后,须将售楼现场看房情况反馈给甲方,双方应及时确认销售情况。

5、乙方应当保证专业人员的服务质量,所有专业人员必须是经严格考核并合格的工作人员。

6、乙方在分销渠道销售活动中,应当维护和提升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

7、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

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8、乙方有权介绍有实力的房地产代理公司加盟联席代理,均为乙方的二级代理,乙方

二级代理通过乙方与甲方成交的均算乙方的客户,佣金全部结算给乙方,由乙方另行按双方约定分配给二级代理。二级代理公司由乙方统一管理,并只对乙方负责。

9、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对乙方推荐的客户即时进行统计,若甲方欺骗或隐瞒乙方已成交

客户与回款,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有损失。

五、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来明确双方合作业绩归属问题。乙方客户按卡识别,并在到访时请现场签署《客户到访确认书》确认客户到访情况,待乙方客户成交后甲方给乙方出具《客户购房确认单》,双方凭甲方出具的《客户购房确认单》结算乙方代理佣金。

六、分销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1、代理佣金按照基础佣金和跳点佣金分别计算。基础佣金为销售合同金额的4%。跳点按照

任务量按月考核后发放。

2、基础佣金和跳点佣金的计算方式: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比例按乙方推荐成交客户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的合同房款计算。

4、一次性付款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房款后,甲方按约

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该业务乙方应得全额佣金。分期付款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房款后,甲方按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该业务乙方应得全额佣金。银行按揭付款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完首付款后,甲方按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该业务乙方应得全额佣金。

5、分销代理佣金以按笔支付和按月支付两种方式进行,乙方每售出一套,成交确认后三

日内按照基础佣金结算,跳点佣金按月支付,当每月月底将成交明细向甲方递交,甲方在收到提交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确认,并在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上月应支付的佣金。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因非乙方原因擅自解除合同,需向乙方

赔偿分销代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若乙方因非甲方原因擅自解除合同,需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相关约定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

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其它责任。

3、甲方逾期支付分销代理佣金超过15天,应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应付

分销代理佣金总金额的20%。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双方共同确认的相关会议纪要均可作为合同的附件,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间,若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讨论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方:

法定代表:

受托方:

法定代表:

兹授权公司为我公司销售代理商,仅授权在以下权限内开展业务。

受托权限:

1、代理楼盘:商品房。

2、委托代理区域:

3、代理业务范围:在委托代理区域内对外宣传、推介代理楼盘,寻找意向客户并促成其成交,严格按我公司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填写,并协助委托方办理贷款及交接房工作。

4、受托方的所有对外宣传及承诺均以委托方盖章或签字确认的文件资料为有效。

5、委托代理期间,受托方仅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实施销售代理行为,在委托代理区域内可以进行分销拓展。

6、委托代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代理楼盘提前销售完毕或合同终止,该授权自行终止)。

7、本授权委托书经委托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同时委托方对此授权保持更正权。

授权方:

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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