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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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及其修改单

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 Z7001-2004)第3号修改单 (对2005年1月第1版和2007年第1号修改单、2009年第2号修改单的修改) 一、正文的修改 1.第五条修改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核准机关。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并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含只申请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的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的检验机构),颁发《核准证》。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的核准条件分为甲、乙和丙三类。对获得核准的机构,分别简称为甲类、乙类和丙类机构,其中,乙类和丙类机构只能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限定的区域内从事检验工作。” 2.第六条第(一)、(二)项修改为:“(一)有独立法人资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和中央企业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 “(二)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3. 第七条修改为:“核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与发证。合并重组的机构,按附件3的规定执行。” 4. 第八条和第九条合并为第八条,修改为:“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请机构应当登录负责受理的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业务 系统,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书》),并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提出申请: “(一)《申请书》封面(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二)《申请书》中的“申请核准项目”(机构法人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 “(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五)现有核准证书(不适用于首次申请); “(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也可为其他电子文本)。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管理信息软件系统建设的思路

编号:SY-AQ-0758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管理信息软件系统建设的思路 Thought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inspect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oftware system for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institutions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管理信息软件系统建设的思路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在不断增加,为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承担特种设备检验的机构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的特种设备检验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该信息系统应具有特种设备动态管理、检验管理(含检验计划与安排、报告出具、检验周期管理、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设备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等)、客户服务管理(含报检及报告发放、检验收费管理、用户满意度考评)及数据安全防护等功能。 特种设备检验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察机构、特种设备注册办理使用登记证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等部门的信息实时互通,数据共享功能。其中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可对检验进行实时监控,检验机构也可提取特种设备从注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安装改造重大修理 监督检验报告 单安装位: 名称: 工程 单位:使用 单位检测: 日期:告报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 1.本报告是依据《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对起重机进行监督检验的结论报告。 2.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两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6.本报告对检验时的设备状况负责。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一、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名使用地工程名安装单设备类设备品备案登记证编型号规 安装高 m 产品编 出厂日设计使用年 额定起重额定起重力 t m性参/ m 工作幅其他参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检(TSG Q7016-2016)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依JGJ305-201 检天气:温度风速6m/s 条检验机构核准证号合资质认定证书编号检(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结(实验室资质认定章 仪仪(仪器(仪型编型编状具)名状具)游标JLQK-YQ003钢卷完JLQK-YQ00230m 完0-150m接地AS907JLQK-YQ022 完经纬C300 JLQK-YQ012完阻检验(检验名日期: 日期:审核(检验名 日期:年月批准:日 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附页 报告编号: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中文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适用对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适用地区中国类型要求目录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3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4 第四章管理职责 5 第五章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6 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 7 第七章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 8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编辑第一条 第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应当与其自身特有的检验检测活动和运行方式相适应。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将其核准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纳入按照本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要求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增减。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编辑第四条本要求除采用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术语和定义以外,还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一)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是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新产品试制、新部件进行的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等活动。 (三)法定检验,是指按照国家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强制进行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和气瓶检验机构。 (五)分包,是指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中的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机构承担。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编辑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总的要求如下: (一)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本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文件化,并且达到确保检验检测质量和检验检测过程安全所需要的程度,检验体系文件应当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获取、理解和执行;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描述内部组织的职责和隶属关系,如果检验检测机构为母体组织的一部分,还应当描述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在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过程控制以及支持服务方面与其母体组织的关系; (四)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有措施保证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对检验检测的服务质量和检验检测结果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五)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对检验检测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技术信息保密,使这些商业、技术信息的所有权受到保护。 第六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注:总体目标应当以文件形式写入质量方针声明,质量方针声明应当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

TSG_Z70032004_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要求规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所规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拟获得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并且在被核准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时,其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方面应当满足的通用要求。 第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应该适用于其自身特有的活动与运行方式。 第三条取得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欲将其从事被核准范围或者项目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纳入按照本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要求第六章“检验检测实施”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增减。 第二章术语与定义 第四条本要求除采用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与术语的术语与定义以外,对下述术语进行定义: (一)特种设备:就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就是指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制造与进口进行的监督检验;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进行的监督检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新产品、新部件进行的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对特种设备进行的无损检测。 (三)法定检验:就是指按国家法规与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强制进行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与型式试验。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就是指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与气瓶检验机构。 (五)分包:就是指检验检测项目中有部分检测项目委托由其她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总的要求 (一)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按照本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体系文件应该传达至有关人员,并且被其理解、获取与执行。

最新整理《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doc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TSG Z8002- )第1号修改单 (对 1月16日第1版的修改) 一、目录修改 1.附件A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 2.增加“附件C 型式试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大纲内容要求”。 二、正文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做出检验结论的人员(以下称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型式试验人员,统称检验人员)。” 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规定的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分为检验员、检验师,型式试验人员只设检验员。 “定期检验人员和监督检验人员的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的划分见附件A,型式试验人员的项目种类、项目代码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4)划分。” 4.第八条第(五)项修改为:“了解被检对象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使用的基本知识;” 5.第十一条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考试方式,包括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取证考试的科目、方式见表1。” 表1的表头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考试科目、方式” 删除注2的(3)和(4)。 6.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型式试验人员的考试分为特种设备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其中,综合知识考试由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主,包括与型式试验有关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浙江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 检验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2004]165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 鉴于原劳动部门承担的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职能已划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实际。为适应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等收费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监督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特种设备检验和审查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时,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强制性检验项目,对非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自行商定。 二、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和审查周期,应严格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审查,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和审查周期,增加检验、审查频次。

三、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肢解收费项目。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有关规定,加强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原省劳动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劳动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浙劳办〔1992〕130号、〔92〕浙价费联75号、〔1992〕财综146号)中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规定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1996〕47号、〔1996〕财综27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特种设备等检验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山东金质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用户使用说明书

山东金质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用户使用说明书 1

2

<山东金质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 用户使用说明书 山东金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月

目录 1. 客户端配置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设置检查网页新版本....................................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设置可信任站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启用ActiveX控件和设置安全级别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系统操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用户登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首页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系统使用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1 业务受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1.1 新增业务受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1.2 申报单流程审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1.3 业务分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1.4 分配工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1.5 制定方检验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1.6 检验方案流程审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1.7 制定检验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1.8 检验报告流程审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2 行政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2.1 公文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 第四条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

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具体级别核定条件等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第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单位负责人应当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当

创达特种设备检验系统介绍

创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系统 软 件 介 绍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软件事业部 福州开发区创达电子有限公司 2005 年11 月

产品概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加入WTO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体制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已成为国家十分关注的重要课题。特种设备数量巨大且发展迅速,这些设备的安全状况直接影响国家的整体形象和稳定发展,而国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体制也在逐步发生根本性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转变观念,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工具和管理方式,做到检验检测业务规范化、工作流程控制标准化、管理决策科学化、数据流通网络化,确保国家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检验检测工作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称。因此,推行完整、科学、规范化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系统已成当务之急。 应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以各级检验检测机构为核心,以检验检测机构与检验检测对象的信息结合为基础,针对检验检测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数据交换,实现检验检测工作管理和日常业务处理,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数据。 福州开发区创达电子有限公司开发成功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综合管理系统”软件,有效地解决了各级检验检测机构目前检验和办公事务计算机管理的要求,为各级检验检测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该软件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软件的补充与延续。

、系统总体要求 2.1 系统以各项法规、规程、规范为基础,符合“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系统总体 需求”的具体要求。 2.2 系统采用B/S 构架,实现与平台的无关性;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共享,同时保 障数据版本的一致性和良好的扩展性。远程办公、远程业务处理以及异地协同处理等均能在该系统内实现,在时间上、空间上改变了传统的办公处理模式,能有效地解决了相关人员不在办公室时影响对正常业务的开展,解决了在外检验人员与本部人员的事务往来。 2.3 系统是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功能要齐全,要涵盖机电类、承压类的全部检验业 务管理,以及办公管理等辅助功能。 2.4 系统是一个可扩充系统,可按网络的不同规模进行扩展以满足不同需要。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管理信息软件系统建设的思路(最新版)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管理信息软件系统建设的思路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20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管理信息软件系统建设的思路(最新版)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在不断增加,为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承担特种设备检验的机构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的特种设备检验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该信息系统应 具有特种设备动态管理、检验管理(含检验计划与安排、报告出具、检验周期管理、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设备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等)、客户服务管理(含报检及报告发放、检验收费管理、用户满意度考评)及数据安全防护等功能。 特种设备检验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察机构、特种设备注册办理使用登记证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等部门的信息实时互通,数据共享功能。其中特种设备监

察机构可对检验进行实时监控,检验机构也可提取特种设备从注册、使用到报废的全过程信息,达到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使数据做到实时更新。特种设备的注册和办理使用登记的部门,在办理特种设备的注册和使用登记时,也能获取特种设备的基础信息和检验信息。检验机构把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检检验的信息实时同步到特种设备注册和办理使用登记的部门,特种设备的注册和办理使用登记情况信息也实时反馈到特种设备检验管理信息系统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换证信息也同步反馈到特种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到监察、检验、作业人员发证、注册和办理使用登记的各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信息实时共享。特种设备检验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包含以下的内容和管理功能模块: 检验管理 特种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中检验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要求检验机构的检验数据实现实时传输。 1.1.设备及相关信息管理,检验机构对所检验的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的要求,建立检验业务数据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方法

x x x x x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度特种设备检维修计划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劳动生产效率,对运行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以防机械故障而影响生产,或机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实际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经研究制定本年度特种设备检维修计划 一、组织领导 车间组建以车间主任xxx为组长,xxx、xxx为副组长;设备科主任为技术实施、执行、落实、负责人、与维修班成员为主、生产车间各班组为辅的检维修小组,实施车间检维修工作。维修班负责对检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和检维修方案的编制及检维修工作;分管班长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车间主任对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进行协调各车间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二、检维修项目 企业生产中的特种设备,特种装置及安全附件等 三、检维修内容 1.特种设备的定期检维修 (1)反应釜(2)储罐(3)压力管道(2)空压机 2.特种装置的年度定期检维修 (1)叉车(2)安全阀(3)压力表、气体浓度报警系统等 3.安全附件的月度定期检维修 (1)消防器材及消防供水系统等 (2)安全标志标识、放空管、阻火器等 四、检维修要求 1.操作人员的日常检查要求: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操作。当班期间注意仪容仪表,按规定佩戴厂牌,以便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检查。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分配,完成本职工作。 (3)熟悉和掌握特种设备性能,建立特种设备运行、维修记录及安全操作规程等档案,配合专业维修公司对特种设备定期保养、维护。 (4)每天运行前应做一次简单的检查,在确定无故障的情况下,方可正常运行,做好每天运行记录。 (5)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保养,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当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6)不得在当班时间会客,或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特种设备运行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报专业维修人员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 (8)严格交接班制度,主动向下班人员汇报当班情况。不准迟到、早退。 (9)对岗上发生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上报。 (10)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2.检修工、电工等检修人员在检修设备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必须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3、检维修人员负责范围内的设备日检及班检的范围内必须遵守巡回检查和日常检修制度; (1)检查所维修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辽宁特种设备检验网上登录使用手册

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使用单位平台使用手册 家通电子商务(大连)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个人注册 (1) 第二章登录 (3) 第三章设备信息录入、入库 (5) 第四章注册登记 (7) 4.1 可直接注册的新设备注册登记 (7) 4.1.1 使用单位设备信息录入、入库 (7) 4.1.2 使用单位起草注册申请 (7) 4.1.3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10) 4.2 需要安装监检的新设备注册登记 (10) 4.2.1 设备信息录入、入库 (11) 4.2.2 安装单位起草安装告知 (11) 4.2.3 安装告知审核发送 (11) 4.2.4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11) 4.2.5 使用单位起草注册申请 (11) 4.2.6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11) 4.3 需要首检的新设备(厂车、起重机)注册登记 (12) 4.3.1 设备信息录入、入库 (12) 4.3.2 使用单位发起首次检验约请申报 (12) 4.3.3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13) 4.3.4 使用单位起草注册申请 (13) 4.3.5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13) 4.4 在用设备注册登记 (14) 4.4.1 设备信息录入、入库 (14) 4.4.2 使用单位发起委托全面检验申报 (14) 4.4.3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15) 4.4.4 使用单位起草注册申请 (15) 4.4.5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15) 4.5 到岸进口设备注册登记 (16) 4.5.1 设备信息录入、入库 (16) 4.5.2 使用单位发起进口设备检验申请 (16) 4.5.3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17) 4.5.4 使用单位起草注册申请 (17) 4.5.5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17) 第五章维修改造 (18) 5.1 设备维修改造 (18) 5.1.1 安装单位起草维修/改造/维改告知 (18) 5.1.2 监察机构受理 (19) 5.1.3 使用单位起草变更使用申请 (19) 5.1.4 监察机构审批通过 (20) 第六章停用/启用/报废/信息修正 (2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程序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程序 1.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做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审批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申请工作。 3.工作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4.职责 4.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审批岗责任人负责申请单位的受理、审批、发证的管理。 4.2评审机构负责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申请许可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4.3处分管领导负责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申请材料和报告的审核。 4.4局分管领导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申请许可的最后审批后,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核准发证。

5.申请条件 5.1申请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身体健康,满足检验检测工作对身体的特殊的要求; (三)有一定的文化程度; (四)有一定的技术职称; (五)有与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六)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技能的考试,成绩合格。 5.2具体条件及考试的要求见相关的检验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6.实施机关 6.1下列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的受理、审批、发证,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实施: 6.1.1高级检验师; 6.1.2检验师(初试); 6.1.3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 6.1.4高级无损检测人员。 6.2下列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6.2.1检验师(复试); 6.2.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检验员;

检验检测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程序

检验检测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程序 1.目的 对全站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建档、使用、维护、标识、修理、报废等项管理。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维修、停用、降级的审批,站长负责仪器 设备购置、报废的批准; 3.2.各分析室负责本室仪器设备购置申请、使用、日常维护以及仪器设备操作使用、 维护规程的编写; 3.3.设备资料管理室负责组织仪器设备的验收、标识管理及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4.程序 4.1.购置 4.1.1.各分析室如需购置仪器设备,应填《仪器设备申购表》,室主任签署意见后,交 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站长批准。 4.1.2.对价值5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除填写《仪器设备申购表》外,分析室还应提 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各供方同类仪器设备性能及主要技术指标、质量保证能力、同类仪器设备的价格比、用户使用情况等。 4.1.3.批准后的采购内容由集团公司采购部门实施,购置合同(或其复印件)由设备资 料管理室归档。 4.2.验收 4.2.1.仪器设备购入后应经调试、验收合格,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由技术负责人、仪器设备管理员会同相关分析室验收,设备管理员填写验收纪录。 验收内容包括: 4.2.2.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检查主机、附件与合同及装箱 单是否一致,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2.3.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程、使用说明书等对仪器设备的性能 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

4.2.4.验收后处理 1)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按本程序4.3条款建档。 2)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技术负责人与供方进一步协商处理。 4.3.建档 4.3.1.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固定资产编号规则对仪器设备统一编号并登记。 4.3.2.各分析室协助仪器设备管理员做好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包括:a) 申购表,购置合同及购置调研报告;b)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c)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d)对设备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如果适用);e)当前的位置(如果适用);f)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g)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h)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i)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适当时);j)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4.3.3.设备资料管理室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确保仪器设备档案的完整性。 4.4.使用 4.4.1.仪器设备放置地点应满足标准、技术规范和使用说明书要求的环境条件,注意电 源电压、温湿度、电磁干扰、有害气体、噪声与振动等因素,不应存在危及仪器设备及其辅助设施安全使用的外界因素。 4.4.2.仪器设备应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或放置地点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设备 资料管理室,在《仪器设备档案》中记录。 4.4.3.凡对检测结果准确度和有效性有影响的测量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检 定或校准。 4.4.4.当使用说明书不够详细、不足以指导操作,或会对检测工作带来危害时,由仪器 设备使用室负责编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室主任审核后,交技术负责人批准。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为: 1)设备开机前要求:包括环境条件要求和配件安装、接线等要求。 2)接通电源开机后要求:包括开机步骤,预热时间、有关数据显示要求、状态记录等。 3)仪器设备状态检查及自校操作要求:包括仪器设备零位、满量程调整及检查,与标准样品的比对及数据记录等。 4)正常测试时的具体操作步骤。 5)测试结束后仪器设备的操作要求:包括仪器设备及配件的复位,相关数字指示、显示复零要求等。 6)设备使用完毕后操作要求:包括关闭水、气、电源的顺序,电源插头的连接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程序和要求(试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程序和要求(试行) 一、许可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 二、设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三、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身体健康,满足检验检测工作对身体的特殊的要求; (三)有一定的文化程度; (四)有一定的技术职称; (五)有与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六)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技能的考试,成绩合格。 具体条件及考试的要求见相关的检验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等 安全技术规范。 四、实施机关

(一)下列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的受理、审批、发证,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实施: 1.高级检验师; 2.检验师(初试); 3.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 4.高级无损检测人员。 (二) 下列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1.检验师(复试);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检验员; 3.中、初级无损检测人员。 五、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件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实施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县级医疗卫生部门的体检证明; 4.考试登记表(或者申请书); 5.组织考核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单。

金质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山东金质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 使用指南 版本号:V1.0 山东金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3月

目录 1. 客户端配置说明 (2) 1.1 设置检查网页新版本 (2) 1.2 设置可信任站点 (3) 1.3 启用ActiveX控件和设置安全级别 (4) 2. 系统操作 (6) 2.1 用户登录 (6) 2.2 首页介绍 (8) 2.3 系统使用介绍 (10) 2.3.1 业务受理 (10) 2.3.1.1 新增业务受理 (10) 2.3.1.2 申报单流程审批 (11) 2.3.1.3 业务分配 (21) 2.3.1.4 分配工作 (23) 2.3.1.5 制定方检验方案 (24) 2.3.1.6 检验方案流程审批 (25) 2.3.1.7 制定检验报告 (26) 2.3.1.8 检验报告流程审批 (28) 2.3.2 行政管理 (30) 2.3.2.1 公文管理 (30) 2.3.2.2 其它应用 (36)

1.客户端配置说明 山东金质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的使用在IE浏览器中即可,无需安装专门的客户端软件,只需要对您机器IE的“Internet选项”窗口进行简单设置。具体操作如下: 1.1 设置检查网页新版本 打开IE浏览器,并单击【工具】→【Internet 选项】出现如下界面: 单击上图中的【设置】按钮,出现下图:

如上图所示选中“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前面的单选框,确定。 1.2 设置可信任站点 打开IE浏览器,并单击【工具】→【Internet 选项】出现“Internet 选项”窗口,在该窗口中单击【安全】按钮,出现下图: 依次单击【可信站点】→【站点】出现以下界面:

特种设备检验制度

特种设备检验制度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除准备好必要的设备资料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被检设备按照规定进行了清理,盛装的介质排放干净,并与其他相关设备进行了可靠的隔离。 2)盛装易燃、有毒的设备进行了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保持分析合格。 3)需要打开、拆卸的,已经按照规定完成。 4)高温设备已经得到可靠冷却,满足工作条件。 5)需要设置隔离区的,已经进行了隔离,并设置了安全标志。 6)准备需要的电源、水等能源。 7)确定了配合和监护人员,有安全保护措施。 8)对数量较多或者大型设备的定期检验,需要设置现场检验检测办公场所的,应当提供办公场所。 对设立专门检验检测基地进行移动式设备的定期检验,其准备工作一般由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申请单位予以配合。

具体的条件和要求见特种设备相关的定期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程序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包括申请、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等程序: 1)申请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使用生产情况和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做好检验计划安排,并填写申报表(在相关网站上下载),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申请,申报表同时报送设备的登记机关。 2)受理 检验检测机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安排检验工作,并通知申请单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定期检验 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人员进行监护和配合,并准备以下资料: (1)设备档案; (2)设备运行、维修等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按照相应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规则进行。 4)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经过检验,对设备安全性能做出评价,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经检验,发现存在隐患需要整改、判废的,应当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四、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期限 1)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接到申报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作出安排计划,保证按时完成定期检验工作。 2)定期检验工作完成后,一般设备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定期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大型设备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对检验合格需要及时投入运行的设备,从事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可以在检验工作完成后的5日内,出具定期检验初步结论意见书并对此负责。 3)使用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报告(或者初步结论意见书)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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