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管理制度

文物安全管理制度
文物安全管理制度

秋收起义修水纪念馆

二0一七年

秋收起义修水纪念馆文物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对文物资源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文物法,黄堡镇文化站特制定以下文物保护制度,全体文物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

五项安全制度

一是领导带班制度。值班要保证每时每刻都有领导,杜绝只留名不留人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安全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重要保护区域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置;

三是值班和交接班登记制度。各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有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要做好交接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四是领导抽查制度。各文物保护单位的领导人,要定期不定期的亲自对本单位的防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整改;

五是安全检查签字备案制度。安全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登记在册,有据可查。

领导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文物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情况。

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为单位的安全保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各项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以及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领导带班制度

1、文物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轮流带班制。

2、带班领导在带班时间内,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都由带班领导负责。

3、坚持值班领导带班检查安全工作,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有事须请假换班。

4、值班领导值班期间如遇重大安全事故无法处理,及时上报主要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5、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要对重点防范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到防患于未然。

6、安全检查登记在册,做到有据可查,并在值班交接时签字、备案,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为切实抓好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2、健全、充实文物保护机构,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狠抓落实。

3、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4、各岗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物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文物安全会议精神。

5、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文物保护安全工作预案,岗位安全作业规程,落实好安全措施。

6、搞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对文物安全工作重要

性的认识,掌握各种文物安全知识,安全技能。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值班巡逻人员在上岗期间擅离职守,有章不循,违反规定或因失职而导致发生事故案件者,依法追究带班人员责任。

2、对本来可发现不安全的因素,由于工作不认真而没有发现或已经发现不安全因素,既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又不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而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者,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3、由于游客设施、设备的损坏,警告标识的不明显而造成游客游览过程中受到伤害,依法追究管理人员、保卫人员以及值班领导的责任。

5、认真落实责任制,将事故责任层层分解到岗、到人。

6、事故处理后,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原因及责任;今后防范措施。

安全奖惩制度

表扬和奖励

1、热爱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

2、见义勇为,保护财产安全不受重大损失的。

3、及时发现文物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4、在文物安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批评和处罚

1、严重违反文物安全法规,发生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2、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隐患,长期不能发现和消除,导致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3、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长期无人负责,不予以整改者。

4、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混乱、造成恶劣影响者。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陕西省消防管理条例》、《古建筑消防条例》并严格执行。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燃着的烟头及时扑灭,电源及时切断。

3、消防安全领导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排除与整改。

4、消防安全领导组、保卫科不定期地检查消防器材,电器设备,线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陕西明珠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行政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陕西明珠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总部。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办公室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七条:办公室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

准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公司办公室安装防盗装置,门禁系统。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二条:会议室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保持设施设备的齐全。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四条公司印鉴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开存放,盖章人员须填写明细表。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办公区域应根据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十七条: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八条: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馆藏文物安全管理制度

馆藏文物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依据:一、市、县博物、文物管理所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按照文物的等级建立档案,并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文物管理所应加强对全市馆藏文物备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全市馆藏文物档案。 二、文物收藏应当根据《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馆藏文物的保护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报市文物管理所备案。各文物收藏单位对征集、接收、捐赠等方式取得的文物,应当记明取得时间、地点、价格、质地、时代、完损程度、来源等项内容,并及时进行鉴定定级、分类编号、登记入账。对接收文物的鉴定定级必须请省以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文物鉴定委员会的专家进行,并请鉴定的专家出具鉴定意见。对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文物,博物馆和文物收藏单位应记明捐赠者的姓名、住址、职务或职业、捐赠文物的数量和类别等项内容,及时建立专门档案。对捐赠文物,应尊重捐赠人的意愿进行陈列展览或妥善保存,展出时要在说明中记明捐赠人,颁发由当地政府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人签名的

证书,并根据所捐赠文物的价值给予适当奖励。三、各文博单位的文物库房必须实行双锁和二人以上管理制度。馆(所)内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文物库房的,应经过主管领导的批准和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并在库房保管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馆(所)外人员(上级主管部门例行检查的人员除外)一般不允许进入文物库房,如因工作原因需进入文物库房时,必须经馆(所)长批准并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馆(所)内人员或外单位人员进入文物库房,保管人员必须进行有关记录,详细记明入库人员的姓名、人数、单位、进出库房时间及原因等事项。四、文物出、入库房,应有详细的记录。馆藏文物出库时,应记明经手人的姓名、职务(职业)、出库时间、文物名称、文物类别与编号、器物的完损程度、出库原因、归还时间等事项,并由经手人签字;文物入库时,保管人员应与原出库记录核对并检查文物是否有新的毁损,经查对无误后方可接收入库并由保管人员和经手人签字,库房管理人员应记明该文物的来源、类别、编号与序号、并与新增文物的记录档案核对无误方可入库保管,如新增文物入库时尚未建立档案,应进行临时编号并注明原因。五、注销时,应由收藏单位制定注销文物名单并按文物级别向有管辖权的上级文物行政部门提出注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注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和事件的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公司施工现场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或安全责任制。 2.项目负责人是本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作用。 3.施工现场必须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防火预案,并要定期进行消防实战演练,评估防火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4.各施工现场要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 3.5米,消防通道必须畅通,通道内不得堆积任何其他材料。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火场逃生的自救方法。 6.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充足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要设置专人负责进行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更新,保证每个消防器材的完好与可靠。

7.要指定消防检查制度,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临时生活区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根除。 8.各施工现场必须在进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牌,标志牌能够清楚的反映各种消防器材所设置的位置和数量。 9.易燃易爆物场所及仓库等关键部位必须保证其通风,并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设置,必要时设置隔离区,严禁明火及各种闲杂人员进入。 10.施工现场要指定并严格执行动或审批制度,动火前要及时清楚附近的易燃易爆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时要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1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违章使用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煤气坛、煤气灶等危险设施。 1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间距不得小于10米。不得使用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气瓶。

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厂区、库区安全,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内部各分、子公司危险品生产区、库区,以及内部安全距离外存在行政办公、辅助生产、生活等区域的场所。 2.区域划分规定 2.1集团内部各分、子公司,危险品生产区、库区,应按照生产经营性质及场所区域分布实际情况,实施分区管理,划分如下区域: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库区、行政办公区、辅助生产区、生活区。 2.2实际划分的生产、行政办公等区域应采用醒目、清晰的分区提示标志牌或标线,加以区分。 2.3同一场所区域内,如存在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危险品生产区内存在工业炸药类和起爆器材类生产区,工业炸药类和起爆器材类生产线内部不同品种生产线,也应采用醒目、清晰的分区提示标志牌或标线,加以区分。 2.4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必须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工业炸药类生产区与起爆器材类生产区必须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设置明确的警示告知标牌。 3.区域管理责任 区域安全管理,由各分、子公司划分的不同区域所属单位第一负责人或指定的负责人全面负责。

4.人员出入管理 4.1各分、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检查制度,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危险品1.1级生产区安装门禁系统,严格实施门禁管理。 4.2进入生产区、试验(销毁)区和总仓库区的人员,实施烟火、手机管控,严禁带入;必须穿戴合格工作服(纯棉质或防静电衣、帽、鞋,雷管区域必须穿防静电鞋),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4.3进入生产区、试验(销毁)区和总仓库区的非本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协作维修人员,必须接受门禁管理,同时佩戴胸卡(上岗证)。 4.4进入危险区域的外来检查参观人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安全告知,配备专用的证牌和衣、帽、鞋,由专人引导和陪同。 4.5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安全告知,明确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领取临时通行证,办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4.6外单位人员进入其他办公区域,门卫应详细了解来访人员姓名、单位、事由及被访人姓名,办理相关预约核实、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4.7同一生产区存在工业炸药类和起爆器材类生产线时,不同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有明显颜色区别的工作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胸卡证牌与其他人员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4.8严格考勤制度,严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严禁擅自脱岗、串岗,上下班或因事外出时,应遵守相关考勤和请假审核规定。 5.车辆出入管理

文物管理规章制度

文物管理规章制度 《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要建立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的这一规定,《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对这一规定进行了必要的细化,规定了馆藏文物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一、接收制度。《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文物收藏单位取得馆藏文物的方式,取得文物必须依照法定方式进行。实际上馆藏文物来源合法是《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规定的基本道德准则之一。因此,规定文物收藏单位必须建立文物接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以保证馆藏文物来源的合法性,从而避免馆藏文物因来源不合法而被其他人追索;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文物收藏单位成为来源不法的文物的销赃渠道。 二、登记制度。文物收藏单位对进出本单位的文物进行必要的登记,是掌握文物数量和流向的基本方法。文化部1986年发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文物登记有具体的要求。该办法对文物登记在藏品总登记账、藏品分类账和藏品的定名、计件、计量单位、时代、现状、来源等方面都有具体要求。并且,该办法还明确:“藏品总登记账是国家科学文化财产账,设专人负责管理,永久保存。” 三、编目制度。为分别收藏和展览,文物收藏单位还必须对馆藏文物进行恰当的分类,并编制目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规定:“博物馆必须建立藏品编目卡片。编目卡片是反映藏品情况的基本资料,是藏品保管和陈列、研究的基础工作”。并且对馆藏文物编目应包含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四、档案制度。文物档案是馆藏文物必要信息的记录,建立文物档案是国际博物馆界对文物收藏单位的基本要求。《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第二条明确规定,做好档案是博物馆管理的最低标准。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文物收藏单位必须建立藏品分类目录和一级藏品目录,并且《一级藏品档案》和《一级藏品目录》的格式要由文化部规定,文物收藏单位的档案必须符合规范。并且,为了更有效地管理馆藏文物,有条件的文物收藏单位应该采用电子计算机建立馆藏文物档案。 五、库房管理制度和出入库制度。库房是收藏文物的地方,为确保文物的安全,文物收藏单位的库房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并建立起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文物收藏单位的藏品必须有固定、专用的库房,专人管理。文物藏品库房建筑及保管设备要安全、坚固、适用、经济;库房除要满足一般意义上的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外,还要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震等设备和措施。藏品必须按照科学的方法分类上架,对贵重文物,还必须设立专柜或专库,重点收藏。库房要有必要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并建立库房日志,对进出库房的人员和手续也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对文物出入库,更要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日通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行政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日通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办公区域内各类设施安装、摆放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规定,需同时满足日常办公及消防安全的要求, 协调物业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烟感探头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

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对司内员工进行高层楼宇消防逃生及紧急处置方案培训。 第三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公司办公区域内安装门禁系统,定期协调物业,确保办公区域内摄像监控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公司各独立部室大门钥匙分别由部门及总裁办保管,其中个人所持钥匙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总裁办,总裁办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换锁或重新配制;同时总裁办对所有钥匙进行备案并封存,如遇突发情况领取使用,需经得部门负责人及总裁办主任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司外人员禁止独自进入办公区域,如因工作需要,需由相关业务对接人陪同办理事宜。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第十四条公司印鉴、证照等物品由总裁办专人负责,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开存放,盖章人员须填写用章申请表。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每日停放于地库后,检查关窗锁门,车内不存放贵重物品。

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方案) 本工程涉及到环境、古建筑、佛像的保护,所以必须建立环境、古建筑以及成品保护意识,制定相应保护措施。 1、文物保护组织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部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工地设专门文保员,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文物保护小组。会同业主、监理和文物部门对文物进行定期检查、确认、并做记录。负责现场的日常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并且有完备的文字记录,记录当日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结果等。 (3)开工前会同文物部门划定保护范围,划定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对所有参建成员工进行交底。 (4)在工地显著位置安置好文物部门设立的标志,标志中说明文物性质,重要性,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以及保护人员姓名。 (5)建立文物保护科学的记录档案:包括文字资料:做好对现状的精确描述,对保护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做好详细的记录。测绘图纸:(做好对文物现状的测绘,地理位置,平面图,保护范围图等各部位的尺寸关系)。照片:(包括文物的全景照片,各部位特写,需要重点保护部位的照片)。 (6)保护措施上报审批制度。每个具体的文物保护措施都要在得到文物部门和建设方的批准后才可以实施。 (7)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物保护专题会,根据前一周的文物保护情况及施工部位、特点布置下一周的文物工作要点。 (8)文保员每日对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并向项目经理汇报检查结果。 (9)所有施工人员签订《重庆潼南大佛修复施工文物保护协议书》建立奖罚制度,对不遵守文物保护规定,私闯现场、破坏文物,要进行处以50~100元罚款,并停工再次接受教育培训,情节严重的要处以更高的罚款,直至除名,对保护文物有突出表现的要适当给予奖励。 (10)进场后立即会同甲方和文物部门,共同核查施工区古建筑、纪念物,明确保护项目范围,由文保员做好记录,开工前按遗址文物进行拍照、编号、测绘。做好标识和交底,分别制定保护措施。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WHPU/M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发布审批表 编号:PU/R01-142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我的区域安全我负责”的安全理念,全面推行区域安全责任制,明确区域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推荐万华的非控股公司参照使用本制度。 3.定义 区域主管:是指各单位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经理、主管(主任)、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等。 区域:是一个普遍意义上的责任范围描述,可以是一个公司、部门、工序、装置、建筑单元等。 安全设施: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如洗眼器、喷淋、监测仪、救防护器材等。 4.区域划分 4.1.各公司总经理应组织人员对本公司区域进行划分,做到: 任何区域都有人负责; 区域范围必须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并绘制平面布置图,每个区域之间做到不留真空; 公司组织机构或区域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划分; 4.2.区域划分后必须组织各区域人员逐级培训,保证每位员工清楚各自的责任 区域。 5.区域安全职责 5.1.区域主管是本区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5.2.区域主管应在公司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各区域特点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5.3.区域人员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的HSE管理制度。 5.4.区域主管应对本区域的所有人员、设施、活动的安全负责。 5.5.区域主管应明确区域的个人防护用品要求,确保所有进入区域的人员满足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体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施工现场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燃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除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374-27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二)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将检查、消除情况记录存档; (三)确保该场所实际容纳人数不超过设计的最大容量; (四)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前款规定的公共场所包括影剧院、歌舞厅、文化宫、网吧、体育场馆、图书馆等文体娱乐场所和旅游

景区;宾馆、酒楼、商场等商业经营场所;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场所;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对公众开放、人员聚集的场所。 在公园、旅游景区、广场、公共道路、体育场馆、会场、展览馆等场所,举办下列单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一千人以上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举行,公安机关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一)体育比赛、民间竞技等体育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产品展览、商品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民间传统活动; (五)庆祝、庆典、人才招聘会等活动; (六)名人签名等宣传活动; (七)现场开奖的彩票发行活动; (八)其他大型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日常业务

文物安全责任制 3篇

文物安全责任制3篇 为保证文物库房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保障博物馆馆藏文物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库房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房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库房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条各库房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四条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五条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第六条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第七条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第八条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九条库房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库房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第十一条库房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库房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第十三条外来人员未经库房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库房,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文物安全责任制2 8月20日,记者从全省文物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加快形成文物安全精准管理、精密智控机制,推进我省文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文物安全工作永远是零起点。我省将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类风险,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为我省文物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在具体细节落实上,我省各地各部门将切实履行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文物安全问责追责制度;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对文物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开展协同式集中排查,织牢织密文物安全防线;保持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维护文物法律权威;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根除隐患不留死角,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推进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和能力建设,夯实文物安全工作基础;强化文物保律法规宣传普及,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监管,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新格局。 会上,省文化和旅游厅还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浙江省文物安全责任书》。文物安全责任制3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和国家文物局、安徽省文物局有关文件精神,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明确职责,

文物保护制度

文物保护制度 为了加强对文物资源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文物法,黄堡镇文化站特制定以下文物保护制度,全体文物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 五项安全制度 一是领导带班制度。值班要保证每时每刻都有领导,杜绝只留名不留人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安全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重要保护区域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置; 三是值班和交接班登记制度。各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有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要做好交接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四是领导抽查制度。各文物保护单位的领导人,要定期不定期的亲自对本单位的防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整改; 五是安全检查签字备案制度。安全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登记在册,有据可查。 领导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文物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情况。 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为单位的安全保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各项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以及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领导带班制度 1、文物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轮流带班制。 2、带班领导在带班时间内,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都由带班领导负责。 3、坚持值班领导带班检查安全工作,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有事须请假换班。 4、值班领导值班期间如遇重大安全事故无法处理,及时上报主要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5、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要对重点防范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到防患于未然。 6、安全检查登记在册,做到有据可查,并在值班交接时签字、备案,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为切实抓好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萍乡市建筑工程公司 施 工 现 场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润达国际城市综合体项目部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区域管理制度

股份六公司区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各项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明确各部门、站队和个人的管理区域及各方面管理责任,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负责管辖的区域内的安全、质量、服务、环保、综治、形象管理等各方面管理工作。 3 管理区域划分 管理区域划分按“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1 各部门负责其办公室(区)的室内外及周边。 3.2 生产业务部负责公司码头、库场、库房、道路、铁路道线及其周边。 3.3 机具作业部负责维修车间、仓库、工属具发放站及其周边。 3.4 劳务六部负责其人员作业区域。 3.5 安环部负责公司全范围监督管理,负责铁路道口及其周边。 3.6 技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设备、设施监督管理。 3.7 与其它单位接壤、暂时划分不清以及公司范围内其它区域由安环部

负责。 4、管理内容及管理责任划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安全用电、用水、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室内外和周边环境卫生、形象及综治管理。 4.1 安环部管理区域管理内容及责任 4.1.1 安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码头、库场、库房、道线装卸生产安全、质量和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据集团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和指导装卸生产作业、查处违章违纪、排查和整改隐患,进行人、机、物、法、环的全面安全管理。 4.1.2 安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完善交通、消防设施,进行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和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隐患。 4.1.3 安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进行现场检查和环境问题整改。 4.1.4 安环部负责公司五个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 4.1.5 安环部对公司范围内的一切生产安全、质量、机损、海损、环保、交通、火灾等事故负管理责任,并对铁路道口安全负责。 4.2 生产业务部责任区域管理内容及责任 4.2.1 生产业务部负责其组织的船舶、库场、库房、火车装卸作业的安全、质量和服务的管理,严格按集团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组织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实施全面管理。

中国嘉德、北京保利等艺术品拍卖公司库房管理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房管理制度,指导和规范仓库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使库房部的工作能够更加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范围 库房管理工作人员 三、职责 库房管理员负责日常拍品的入库、出库、退货、保管、储存、包装、安全防护以及库房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存档、保管等工作。另外库房管理员还负责协助业务部门做好拍卖前的文物局进出境、照相、调色、展览及其他工作。 (一)拍品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1、拍品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合同上所列的各项内容进行核对、清点,经业务部门或客户本人确认后,方可入库。(此过程需要一名业务人员陪同作业) 2、对入库拍品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业务人员、库房保管员签字后,库管员、业务员各持一份。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1)没有合同的拍品。 2)与合同所述内容不相符的拍品。 3)有瑕疵但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说明的拍品。 4、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拍品,库管员要与业务人员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信息。 (二)拍品保管库房管理制度 1、拍品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1)二齐:拍品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清:种类清、数量清、位置清。 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房拍品要有照片与之相对应 3、库房外库不得放小件拍品、易碎拍品。(防止意外丢失及损毁) 4、出版物等拍品相关信息、文件单独保存并贴上与拍品相符的库号 5、库管员对每日有变动的拍品(尤其是拍卖前集中照相调色时)要随时核对、盘点,若发现问题需查找处理。

6、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艺术品的保管人员需接受培训,藏品一律不能用手直接接触。 8.纸质艺术品要置于橱柜和干燥通风处,不能过于干燥和潮湿,否则纸质会脆化,纸张会卷曲,发生霉变;纸质藏品(古籍善本、书画、油品等)湿度应控制在50°-55°之间不宜超60°;温度应控制16°-18°之间,夏季不宜超25°。古籍善本、邮票册数量多时可采用防潮箱保存。 9.纸质艺术品不能叠放,除邮票册外一律平放。邮票册应立放于橱柜。 10.金属类藏品(钱币)保存湿度应控制在45°-50°之间。 (三)拍品的出库库房管理制度 1、拍卖后买受人需凭的领取单领取拍品,若未见财务部门出具的领取凭证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拍品出库。 2、临时出入库的拍品标明时间及经手人员。库房人员不得无故将拍品拿出库房。 (四)拍品退货库房管理制度 1、由于公司拍品数目较多,未成交拍品应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办理退库及退库手续。 2、拍品的历史遗留问题及特殊的不退货拍品及时的入库到不常用的地方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五)文物局进出境管理制度 1、办理文物局进出境业务,业务人员可要求库管人员协同作业。 (六)拍照/调色管理制度 1、拍照前提前准备好照相所需的场地,器材及拍品。 2、合理安排拍照时间,避免各部门时间冲突。 3、尽量不适用外聘劳务人员,避免安全隐患发生。 4、提前通知各业务部门照相时间,给业务部门时间,安排跟盯照相、调色时间。 (七)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1、尽量不安排外聘劳务人员参与库房的工作。 2、如必须使用外聘劳务人员(如打包),必须提前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与工作。 3、外聘劳务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里库,在外库作业必须有库管人员监督,如有违规操作追究当值库管人员责任。 (八)仓库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根据卫生值日表对负责区域内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和坏的东西,将需要使用的工具和设备按指定区域进行整理达到整齐、整洁、干净、卫生、合理摆放的要求。 2、卫生工作可以在空余时间和每天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前进行。

考古规章制度

附件1 考古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考古工地勘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二、考古领队为工地第一安全责任人。 三、成立工地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内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四、设立专人排查安全隐患,督导安全工作,并定期汇报。 五、定期对考古队员和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考古工作者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 六、在考古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七、考古勘察现场工作间歇及夜间均设专人值班。 八、原则上无成年人陪同的儿童不得进入工地;对进入工地的老人,要给予一定的照顾。 九、考古队员手机24 小时开机,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十、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放过。

考古工地文物库房管理规定 一、库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文物提取、入库的有关规定。提取文物进行保护、修复、研究应及时做好记录,注明文物的现状、损坏部位和损伤程度,拍照留档。 二、文物一经交接到库房,库房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文物的安全。工作室无人时,必须锁门关窗。每天下班前,须将文物存入库区专库或保险柜中,因保护修复而不能入库的文物,要在当日安排值班。 三、未经主管领导或负责人批准同意,不得将非库房人员带入存有文物的实验室或工作室。 四、在对文物进行保护修复之前,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经主管技术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在保护修复和处理过程中,要预防可能破坏文物的因素,如果出现新问题和损伤,应保持原状,及时报告,并做好照相记录。 六、不得在文物上使用未经试验的材料和技术,文物的技术保护处理,均应以不改变文物原貌、最小干预、预防性保护为原则。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docx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一节、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中必须做到下列职责:(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严重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消防安全组织指挥长:华文荣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长:戴兴华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成员:魏福亮、谢建刚、吴艳阳、范德林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详尽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

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用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第四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2394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定动火区域动火作业。 3.内容 3.1动火类别 3.1.1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拆除设备的部件、管线修补工作。 3.1.3自给设施的制作、维修。 3.2固定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 3.2.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3.2.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15米。

3.2.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2.4正常生产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可能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此时固定动火区内严禁动火。 3.2.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3.2.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3.3禁火区 除规定固定动火区外其他地点 3.4动火原则 3.4.1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4.2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可动火可不动火的维修任务,不得随意在固定动火区随意动火。 3.4.3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现场配置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有效使用。 3.4.4动火周围的下水井、阀门井、地沟等清除易燃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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