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有关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

(新劳动法合同)有关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协议

(一)、认识不同的协议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毕业的学校、学生要去的单位三方签订,故称《三方协议》。协议中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学生报到、学校派遣、单位接收、等内容。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对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和依据。《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局负责审查。《服务协议》是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在北京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学生要去的单位双方签订,由人事局审查。

(二)、如何签订三方协议

1、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4、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

5、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6、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由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7、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8、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9、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有的学生偷懒,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不满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无力。要不逆来顺受,要不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三)、签定三方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许会草草“就范”,让那些忽略的细节扰乱你进入职场后的心情。且听此地事后诸葛亮,帮你防范可能对你的伤害。现象一:工资大缩水。

很多学生在进单位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协议书上写好的工资数额相比大大缩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关费用。有的学生大呼上当,一气之下想跳槽,但又因为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上的违约金压力而犹豫不决。其实在签就业协议前与用人单位充分的沟通,则完全可以避免了这样的烦恼。

你不妨问清几个问题:

1、你的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你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你实际拿到的工资还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金额。如果用人单位答应支付你税后工资,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2、明确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即明确用人单位将为你交“城保”还是“镇保”。如是“镇保”,工资中就不必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与用人单位明确你的工资当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答应为你承担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

3、确认你的工资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积金。你的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你被录用后首月的工资金额的7%计算。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你的工资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都会代扣代缴。

(四)、警惕六种劳动合同

针对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侵犯劳动者权益现象日益增多的问题,昨天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广大求职者,警惕劳动合同中的6种陷阱。一旦劳动合同中出现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签,也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1、“霸王合同”:在有一些劳动合同中的“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字样,这些条款只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出发,却把求职者放在了被动从属的地位。

2、“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里用各种名目向求职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一旦求职者主动要求离开用人单位,这些抵押金就很难要回来了。

3、“暗箱合同”: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来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

4、“性命合同”:有一些从事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以此来摆脱用人单位应该负的责任。

5、“卖身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提出几年内求职者不可以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或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等侵害劳动者权利的内容。

6、“双面合同”: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可在劳动过程中并不照此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五)、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关于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

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核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承担义务是违法的行为。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试用期的延长或缩短都属对双方约定的变更,包括对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变更,都应经双方

协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则应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这个限制的例外是:用人单位对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工作岗位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试用或试工。根据《通知》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见习期

见习期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情况。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见习期满,如果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用人单位可予以辞退。

学徒期

学徒期实际上类似于见习期,只是针对的人群不一样,主要是指工厂在招收工人时进行岗前培训这个阶段。根据原劳动部1996年制订的有关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2、关于工资、培训费

工资:劳动报酬包括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不应低于法定标准,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培训费:在用人单位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待遇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与享受这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这些特殊待遇通常是单位花费了一定的成本提供的,并且这些特殊待遇不是普遍提供给其他劳动者的。

试用期内单位出资提供了各类技术培训,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则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去外企怎样签合同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外企招聘中国雇员,须通过国家特许的外事服务机构办理。就是说,法定雇主只能是国内的外事服务机构,雇员只能先跟这些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再由他们“派”到外企去工作。如果中国公民绕过外事服务机构,直接与外企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中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理由很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外企不在此列。

4、辞职与解聘

辞职与解聘的区别在于是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辞职;用人单位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解聘。根据《劳动法》及劳动部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发生劳动争论时应该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后,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

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日。超过仲裁时效的,当事人将丧失胜诉权。换言之,除非对方愿意承担责任,否则,当事人的权利将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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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签就业协议注意事项

一.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也毕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报到证》的作用主要有: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3)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等手续的凭证;(4)证明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二.试用期与见习期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所约定的试用期必须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符,具体为: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立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是满一年的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理由,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毕业生只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见习期是国家按有关规定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执行的见习考察期限;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指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

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1、期限不同。见习期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而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2、使用对象不同。见习期是专门适用于大中专毕业生,是对刚刚毕业的大中专生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间。

3、双方约束力不同。见习期只对毕业生有约束力,而毕业生则没有对应的权利。

4、法律效率不同。见习期是强制性的,而试用期不具有强制性。

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必须搞清楚自己所使用的到底是见习期还是试用期,谨防上当。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1)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证的劳动者意见,也不必履行特别的程序,更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属于上述情况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劳动者以各项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详解三方协议~(08毕业xijm共享)[zz]

尽管许多毕业的大学生已做了充分的精神准备和心理准备,然而,当他们带着憧憬和懵懂真正踏入职场,仍有茫然不知所措之感。在求职受骗后,不知如何投诉,不会用法律武器维权。没有充分了解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懂劳动合同怎么签订,招工手续如何办理,试用期的期限又是多久?

职场案例:小萌大学毕业来到一家私企公司,觉得工资还不错,干的也有劲。起早贪晚,加班不断。谁知试用期没完没了,只字不提转正的事。忍耐了一个月之后,小萌终于忍耐不住,跑去问老板,老板只是口头答应马上办理转正手续,但一个月过去了,老板好象忘了这事,小萌就再次提起这事,谁知等来的结果却是以心态不稳,被炒了鱿鱼。因为没有合同在先,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一、三方协议是什么?

三方是指学校,企业,毕业生三方。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的意义何在,什么情况下应该签?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为了保障自身权益,签三方协议要注意细节和签约事项。在签定三方协议前,要与企业充分地洽谈,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

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包括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还要了解自身与用人单位的权益、职责关系,了解协议期限。在协议中,岗位、待遇、工作环境等都没有体现,因此,毕业生要先对用人单位做好充分了解,认真考虑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权衡利弊。

一旦签了三方协议,就要受法约限制。不要出现签三方协议后违约问题,以免给人留下不诚信印象,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频频违约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毕业生签订协议书时要慎重,

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了个人意见,用人单位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后,该协议即开始生效,毕业生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在签订合同或解除协议之前,该协议都具有效力。

如果在签订之后,又有其他就业选择,必须与原单位办理书面解约手续,经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改派或其他手续。但毕业生可能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毕业生毁约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新的签约单位薪水高,二是新的签约单位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从2005年开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如出现毕业生违约情况,违约金被限定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虽然违约要受到经济损失,但是数量上不是随意的,如遇到企业漫天要价的时候,毕业生要懂得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二、就业协议不能取代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签定后不是完事大吉,还要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有关专家形象地比喻说,就业协议类似于“出嫁协议”,而劳动合同类似于“夫妻协定”。前者发生在学生毕业之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出嫁协议”,以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包括擅自解除约定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但是,“出嫁协议”只约束“婚前”,“婚后”的生活如何安排,应由“夫妻协定”明确。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应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而就业协议则同时终止。

一份合法的合同包括: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作的内容应当尽量细化。如,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广,说明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当事人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大。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对于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希望在劳动合同中体现的内容,当事人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求职者一旦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劳动法》第16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又补充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第21条还指出: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保障部门还提醒劳动者:“在就业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就无需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种误解,在明确劳动关系之后,求职者应注意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防止社会保险费等权益受到侵害;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毕业生不要以为不签合同就可以更自由,不签合同会损害毕业生作为劳动者的权益,特别是在双方产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出现工伤等情况时,会带来更大麻烦。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

宏威职业顾问总经理兼首席咨询师郭策先生友情提示:职场维权,是大学生进入职场前的最后一课,《劳动法》中相关条文,作为毕业生应该牢记在心,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用法。学会职场维权,避免今后的职业之路跌跌撞撞、深一脚、浅一脚,甚至摔跟斗。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该出手时就出手,才能顺利进入职业发展的健康之路。

签订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2.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

3.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由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有的学生偷懒,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不满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无力。要不逆来顺受,要不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签定三方协议时的实际经验~

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许会草草“就范”,让那些忽略的细节扰乱你进入职场后的心情。且听此地事后诸葛亮,帮你防范可能对你的伤害。

在签之前你不妨问清几个问题:

1、你的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你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你实际拿到的工资还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金额。如果用人单位答应支付你税后工资,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2、明确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即明确用人单位将为你交“城保”还是“镇保”。如是“镇保”,工资中就不必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与用人单位明确你的工资当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答应为你承担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

3、确认你的工资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积金。你的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你被录用后首月的工资金额的7%计算。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你的工资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都会代扣代缴。

毕业生签就业协议注意内容~

一.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也毕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报到证》的作用主要有: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3)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等手续的凭证;(4)证明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二.试用期与见习期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所约定的试用期必须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符,具体为: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立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是满一年的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理由,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毕业生只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见习期是国家按有关规定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执行的见习考察期限;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指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

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1、期限不同。见习期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而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2、使用对象不同。见习期是专门适用于大中专毕业生,是对刚刚毕业的大中专生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间。

3、双方约束力不同。见习期只对毕业生有约束力,而毕业生则没有对应的权利。

4、法律效率不同。见习期是强制性的,而试用期不具有强制性。

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必须搞清楚自己所使用的到底是见习期还是试用期,谨防上当。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1)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证的劳动者意见,也不必履行特别的程序,更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属于上述情况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劳动者以各项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方协议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同学们要正确理解和得用三方协议,应该从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唯一性,即毕业学生不得持有多份三方协议,如果学生签订多份三方协议,则一旦出现冲突以第一份协议为准。第二,法律效力的时限,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第三,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

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第四,备注栏,毕业生应该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现实的情况是90%的以上的三方协议中备注栏全是空白。

另外,在三方协议涉及的三方中,真正履行责任和权利双方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而学校只是作为一个见证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违约金的上限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北京地区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毕业生12月工资的总和,而在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上限,这种情况下,则以双方协商金额为准。毕业与用人单位还可以互相约定违约金,以应对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P.S三方协议的范本

第一部分

甲方(单位):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甲方员工)姓名: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竞业限制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竞业限制的范围为: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2、竞业限制期:劳动合同期限内及解除劳动关系后年。

3、劳动合同解除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计人民币元整。

4、若乙方违反以上约定,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计元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5、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二OO年月日

第二部分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一条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第六条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单位性质

档案

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毕业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学院专业政治面貌

学位类别学历培养方式

生源地婚姻状况

联系方式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毕业生工作的地点:

第二条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

第三条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

毕业生意见:用人单位意见: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结果补语偏误例析

一结果补语回避性偏误分析 一,把动结式回避成主谓结构(动结式即动词+结果补语) 1回避成两个主谓句 例如“我们终于打赢了这场球”,留学生会回避成: (1)我们打球,这场终于赢了。 (2)打这场球,我们终于赢了。 2 回避成一个主谓谓语句 例如“我们终于打赢了这场球。”留学生会回避成: (3)*这场打球我们终于赢了。 (4)*这场我们打球终于赢了 (5)*我们这场打球终于赢了。 3回避成一个主谓句 在这一类型中,又有两种回避情况, 一是去掉中心语,用原来的结果补语作为主谓句中的谓语。例如: 正确句留学生回避句 (6)我们终于打赢了这场球。我们终于赢了这场打球。 (7)45分钟后,土豆终于烤熟了。45分钟后,土豆终于熟了。 原因:(1)(3 、4 、5)(6)留学生把“打”这一动作和“球”放在一起,作为一个名词,在句中充当主语或宾语。这种偏误,是由于汉语中常用短语和离合词的频繁使用有关。在学习过程中,留学生先接触的是一些常用的动宾结构的短语,如打球、吃饭、喝水、洗衣服,也有一些是离合词,如游泳、唱歌、睡觉等。这些短语和离合词在留学生的汉语系统中较为凝固,在使用时常常一起用,不易分开。因此,原本应该用结果补语短语的句子中,留学生常把这些常用短语或离合词凝固在一起,作为某一句子成分,让原本应充当结果补语的词成为句子的谓语中心语。(2、7)回避正确 二是用其他的表达方式来回避动结式,例如句子“有一天,农夫回家时,看见了 一只猫”,留学生就用主谓句中的一种句式—存现句来回避,例如: (8)有一天,农夫回家时,门前有一只猫。 原因:因为主谓句是汉语中最基本也是最简单的句式,所以留学生回避时最爱用这种句式。 出现回避的总的原因: 首先是因为主谓关系和动宾关系在留学生的目的语语法体系里的意识远远强于动结式关系。而汉语结果补语短语本身的结构也使留学生容易采用主谓结构进行回避。汉语结果补语有动词或形容词充当,动词和形容词又可以作为句子的谓语。实际上,很多动结式的句子都是由两个主谓结构紧缩而成的。这两个主谓结构的谓语分别是动结式中的中心语和结果补语。留学生更熟悉主谓结构,就常常把动结式句子还原成了两个主谓结构. 其次是结果补语短语表示动作行为产生了某种结果,动作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是紧 密相连的。而留学生在表达时往往丢掉表示动作的词,只说结果,这样结果补语变成 了句子的谓语。母语语法的负迁移也会造成这一问题。在很多语言里,当然也包括汉 语,表示结果的动词或形容词可以单独作句子的谓语。 二,把动结式回避成一个词 1“发现”代替动结式“看见”、“找到” 含有动结式的句子留学生回避句 (9)农夫回家时,看见了一只猫。农夫回家时,发现了一只猫。 (10)她找了半天小狗,终于找到了它。她找了半天小狗,终于发现了它。 原因:“发现”是生活中常用的词,各阶段的留学生都很熟悉这个词,而且这个词可以包含“找”“看”等一些动作,以及动作产生的“着”“见”等结果的两层意思,因此用“发现”代替动结式的现象最为普遍。 2. “提醒”代替动结式“叫醒” 含有动结式的句子留学生回避句 (11)早上,宾馆的服务员叫醒了我。早上,宾馆的服务员提醒了我。 原因:由于留学生每天学习的是书上的课文,记的单词也是书后的单词表,书上没有单独列出“叫醒”,而“提醒”是作为基本词汇要留学生记住的,因此用“提醒”这个词。

三方协议填写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三方协议填写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协议填写模板 篇一:三方协议(范本) 三方协议书 甲方: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祁连山德都蒙古原生态文化旅游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的施工合同,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建设项目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由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现经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乙方(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直接建设,并对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建设项目的进度、质虽、成本控制参与管理。工程进度款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给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以后工程款的

支付和决算,直接上报青海嘉德矿开发矿业有限公司,由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批复,并予以支付。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尽虽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甲方、乙方为自然人的须签字,甲方、乙方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甲方为自然人的(签字):甲方为单位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为自然人的(签字):乙方为单位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协议签署日: 2年月曰 篇二:三方协议范本 三方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新劳动合同法与旧法的区别与解读

一、调整范围扩大 所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适用本法,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二、建立劳动关系有明确强制性规定 1、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要登记造册备查; 2、建立劳动关系的日期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无论什么时候签订了劳动合同; 3、已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②已连续订立两次劳动合同,具备继续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除非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或只愿意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原来规定双方需同意续签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请求是不同的)。 6、签订劳动合同的禁止性规定: ①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②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③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7、试用期限有明确规定 ①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②不得签订只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 ③同一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④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⑤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转正期工资的80%,也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义务 1、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是其法定义务(但无罚则); 2、规章制度制定要求: ①内容合法 ②程序合法 A、经过(职工大会或工会)讨论(非讨论通过); B、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3、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应当经劳动者讨论,并提出方案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四、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1、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有过错的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 五、拖欠工资引起的争议可不经劳动仲裁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唯一的义务,有条件解除); 2、在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采用何形式没有明确规定); 3、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绝对解除):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4、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任意解除): ①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劳动关系转移三方协议详细版

劳动关系转移三方协议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关于将丙方劳动关系从乙方转移到甲方,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自年月日起,乙方与丙方原先签订的劳 动合同正式解除并终止劳动关系。 2.丙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应在一周内与丙方签订 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劳动关系正式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3.乙方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不再对丙方的劳资及社会保 险等所有与劳动关系相关事宜负责。随同丙方劳动关系的转移,其劳资、社会保险等各项劳动关系均转移至甲方。 4.甲方接收丙方劳动关系后,负责支付丙方薪酬及为其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丙方的薪酬及福利待遇保持当前水平,或根据评估员工贡献或业绩作出提升调整。

5.乙方不支付丙方经济补偿,但丙方在乙方的工作年限顺延 至甲方,即丙方在甲方的工龄自其在乙方的入职之日起计算。 6.丙方与乙方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代表乙方及不得以乙方 名义开展业务或工作。不得用以往的工作关系进行与乙方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7.丙方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后,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表甲 方开展业务或工作,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泄露甲方机密信息。 8.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因其劳动关系而提出的各项权利主张, 均由甲方承担。甲丙双方均不得再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9.本协议如有争议,可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盖章)(盖章)(签名)日期:日期:日期: 。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解读(最新版)

YOUR LOGO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解读(最新 版) When conclud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of the contract purpose should be determined.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contracts are also human behavior.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解读(最新版)导语:合同目的具有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应该是确定的。从严格意义而言,任何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属于人的行为,而且是比较正式的行为,所以更应该具有一定的具体目的。因此,对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其合同目的是确定的。 2017最新劳动合同法解读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

汉语补语语法知识

汉语补语 补语是动词或形容词后面的连带成分,补充说明述语的结果、程度、趋向、可能、状态、数量等。 补语与述语之间是补充与被补充、说明与被说明的关系。 构成 补语主要由谓语性词语、数量短语和介词短语充当。 ①谓语性词语作补语 形容词:好低高紧熟快早干净清楚 动词:写改听学拿推抹看走听 主谓短语:高兴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气得脸都白了 述宾短语:急得想哭说得没有分寸 述补短语:痛得昏了过去乱得睡不着 联合短语:长得又精干又潇洒累得筋疲力尽 状中短语:起得很早窜得比天还高 连谓短语:他气得流着眼泪跑了出来羞得转身就跑 兼语短语:奇怪得令人无法捉摸忙得使人喘不过气来 比况短语:痛得钻心一般急得热锅上的蚂蚁似的 ②数量短语作补语 看了三遍成立五年走了一趟看了两眼住了半个月 ③介词短语作补语 出生在上海钻到衣领里写于20年代初期始于上个世纪 语义类型 补语可以用来说明动作、行为的结果、状态、趋向、数量、时间、处所、可能性或者说明性状的程度、状态等。 ①结果补语 结果补语表示述语的结果。 结果补语主要由形容词来充当,也可由少数单音节动词来充当。 结果补语与述语之间不加“得”。 例如: 写错变好压低抬高抓紧煮熟哭肿踢坏做完洗干净说清楚 说完改成听懂学会拿走推倒抹掉打死拉住撞翻叫醒 结果补语与述语结合得比较紧密,其间不能加入别的成分。结果补语后面可以带动词助词“了”和“过”,也可以带宾语。 例如: 抓紧时间压低标准抬高价格哭肿了眼睛踢坏了足球洗干净衣服 叫醒他抹掉痕迹推倒了围墙写完了作文拿走了工资学会了上网

②趋向补语 趋向补语表示事物运动的方向,主要由趋向动词“来”、“去”、“出”、“上”、“下”、“回”、“上来”、“出来”、“回来”、“上去”、“下去”等充当。趋向补语和中心语之间不加“得”。例如:走进流进取回跑回送来拿来交上贴上脱下换下 走出去跑进来拿出来蹲下来爬起来扔过去缩回去坚持下去 由趋向动词“来”、“去”作补语的格式里,宾语可以放在述补短语之后,也可以放在述补短语之间。例如“送来两本杂志”可以改为“送两本杂志来”。但宾语是表示处所的,只能放在“来”、“去”之前,“进”、“出”、“上”、“下”、“回”、“过”之后,例如“进门来”、“回家去”、“跑回家”、“走进里屋”。 有时趋向动词并不表示动作的真正趋向,而是趋向动词的引申用法。例如: 夜晚久久地平静不下来了。 他慢慢变得坚强起来。 动词“了”一般加在补语后面、宾语前面,例如: 他匆忙走进了办公室。 “了”也可以出现在补语之前,这时述语后面就不再出现宾语,例如: 叫声使楼道里过往的人聚了过来。 周围的人都“轰”地笑了起来。 ③可能补语 可能的补语表示能怎么样或不能怎么样。 可能补语主要有两种表示方法: Ⅰ在述语和结果补语之间加入“得”或“不”,表示动作的结果、趋向可能或不可能出现。例如: 写得(不)完听得(不)懂出得(不)去 解决得(不)好看得(不)清楚 Ⅱ“得”或“不得”用在述语之后作补语,表示结果可能实现或不能实现。例如: 去得(去不得)吃得(吃不得)认得(认不得) 丢不得去不得大意不得耽误不得 此外,“得了(liǎo)”或“不了(liǎo)”也可以用在述语后面作补语。例如: 走得了(走不了)办得了(办不了)决定得了 ④数量补语 数量补语表示述语动作行为的数量。 数量补语可由表动量的数量短语来充当,表示动作发生的次数。例如: 看了两眼说过三遍来过三次打了一下 数量补语还可以由表示时量的数量短语来充当,表示动作持续的时间。例如: 等了三年来了一个月忧郁了半天坐了三分钟 ⑤状态补语 状态补语表示由于动作或性状而呈现出来的状态。述语和补语之间一般加助词“得”。例如: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通用范本_2

内部编号:AN-QP-HT154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通用范本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签三方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 1、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

2016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2016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故2016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还是2013年7月1日施行的那部劳动合同法。

【修改内容说明】 201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修改内容说明) 2012年12月28日,我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 7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 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同时还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 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 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同时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不同地方及区别

相比之下内容 简单的说: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是一部法律的两个版本,就是两部法律,目前这两部法律都在执行中,事实上这两部法律的相关规定事统一的,实际操作中都可以作为依据, 劳动法调整的范围更大更宽泛,涉及到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等等。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只针对劳动关系中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做出规定。 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更多的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劳动法》是劳动保障立法体系中的基准法,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根据,可以说是《劳动合同法》的母法。 详细的说: 首先是对两者的概念不同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 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女职工与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办法;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的解 决程序;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此外, 还包括工会参加协调劳动关系的职权的规定。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 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 劳动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合同法》 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中属于社会法。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 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 《劳动法》是劳动保障立法体系中的基准法,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根据。可以说是《劳动合同法》的母法。(一)《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总体区别 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名称不同。 前者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后者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立法层次上,同为法律,在企业和劳动者中容易把劳动法称为劳动法,把劳动合同法称为新劳动法。 二、两者的立法背景不同。 《劳动法》是在我们国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劳动关系初步紧张状态下产生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5日通过,于1995年1月1日生效实施; 《劳动合同法》则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逐渐成熟时期、劳动关系非常紧张状态下产生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是20世纪劳动立法的标杆,《劳动合同法》则是20世纪中国劳动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上层建筑的必然要求。 三、两者的立法宗旨不完全相同。 《劳动法》 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明确把劳动者权益放在第一位,而《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一 次送审稿套用了《劳动法》,即“《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草案公布时则改为“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法”。最终变为“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前后言辞、次序之变,暗含了立法思路的调整。 四、调整对象区别(学理区别)。 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 称。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 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女职工与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办法;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的解 决程序;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此外, 还包括工会参加协调劳动关系的职权的规定。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 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劳动法是整个法 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劳动合同法作为法律部门的劳动合同法 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在条款上的不同《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子法, 两者在具体的条款上也存在很多不同,以下是几条较为有代表性的差别: 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并对直接涉及劳 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制定、修改及实施过程中从程序上予以严 格规范,核心是民主协商与劳资共议。分为两个步骤:1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2 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即在充分听取意见,经过民主程序后,由用人单位确定。也就是:“先民主,后集中”。 这是不分所有制的,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直接涉及 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仍应由职代会审议通过。 二、办理用工手续与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中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 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合同法》 则对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再设定行政处罚的内容,而是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转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建立了一种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与劳动者的经济利益挂钩的机制,既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又提高了劳动者维权的积极性。同时《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用工后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合同的,以支付双倍工资予以惩罚;超过一年再不签的,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劳动。 三、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法》中规定有: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 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必备条款方面,《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基本情况、工 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同时又取消了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已由法定且不能约定)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防止用人单位滥用

汉语语法结果补语

HSK——补语一一结果补语 1.什么是结果补语:结果补语是动作发生后的变化结果(一般结果补语是动词或形容词,因为是“变化结果”,所以后面经常+“了”)。 例:listen 动作——heard 结果 Look 动作——sow 结果同样,看(动词)——看+见(结果补语)听(动词)——听+见(结果补语) 看到听懂想明白考虑清楚洗干净吃饱修理好记住~~~ 2.结构:动+结果补语+(宾语)例:我看清楚了,那个人不是小王。 我一到公司就看见他了。电视机没修理好。(否定形式:没+动+结果补语) (如果)不写完作业我就不睡觉。(否定形式(假设):(如果)不+动+结果补语)3.问句:动+结果补语+了+吗?例:你听懂了吗? 动+结果补语+了+没有?你听懂了没有? 动+没+动+结果补语?你听没听懂? 4 练习题: 他的感冒终于治了。——他的感冒终于治好了。(“治”的结果是“好”了,只说动作,没有结果,意思不清楚。)写作业完再看电视。——写完作业再看电视。 忙了半天,才准备好着晚饭。——忙了半天,才准备好晚饭。(动词和结果补语中间不能加任何成分,“了” “过” “宾语”在结果补语后) 1、等A他取B 了钱跑C商店的时候,商店早就已经关D门了。(到) 2、我A 哪知道B 他竟然C 会做D 这种可笑又可气的事啊。(出) 3、你怎么才回来A?大家已经在这儿B等了C你们D 了。(一个小时) 4、他A 给大家B 说了C 这件事发生D 的经过。(一遍)& |! {+ U6 s5 ~2 P5 ~7 k* t 5、这次到东北去,刚好A住了三B个C月D。(来) 6、今天A 我B 来C 找了你D,你都不在宿舍。(三趟) 7、A如果B在这里住C,房租当然D可以便宜一点儿。(一年) 8、为了学习汉语,了解中国,我们A已经B来C北京D 了。(三年半)… 9、我听了A 很长时间也B 听C 出来这D 是哪个国家的音乐。(不) 10、同学们上A课记B笔记时应该记C老师黑板上的内容D。(下来)?%.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_版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 管理办法—版 20XX年XX月

第壹章总则 壹、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部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杈益,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美联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集团公司所有员工劳动合同均依本办法执行。 三、签订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連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壹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和员工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职责范围 四、人力资源部 1.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跟踪落实。 2.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劳动合同档案的管理。 3.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劳动合同信息的更新。 4.负责离职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离职证明的办理。 5.负责建立《劳动合同签收登记表》,要求员工于收讫劳动合同时签字确认。 五、用人部门 1 .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应监督部门员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2.各子公司及各部门负责对部门合同期内员工的考核。 3 .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对合同期满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工作评价,且于员工合同期满前2个月给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且于

《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填写意见。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六、劳动合同签订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包括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签订范围 1.1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具体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 1.2不于签订范围之内的人员: 1.2.1未毕业的实习生:需提供于校证明(如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签订《三方协议》或《实习协议书》,暂不签订劳动合同。 1.2.2退休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且体检方案证实身体健康者,签订《退休返聘协议》。 2.首次签订 2.1首次签订时,新入职员工须出具和上壹家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公司方可和之签订劳动合同,若确实无法提供的,需提交和其他单位不存于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 2.2公司人力资源部于员工入职壹个月内和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续签 3.1续签审批 3.1.1每月5日前,人力资源部梳理俩个月后劳动合同到期人员名单,以邮件或纸质形式提交《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至各用人部门审批,各用人部门须于每月15日将审批结果以邮件或纸质形式反馈至人力资源部,逾期未提交审核结果的,视为用人部门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3.1.2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向用人部门提出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建议。 3.2用人部门同意续签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法律分析与规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法律分析与规避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这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有管理方式、用工成本与模式将带来全方位的影响。如何在劳动合同法未实施之前,做好过渡时期的人力资源管理,在用好用足现有劳动法规与规避新劳动合同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妥善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问题,将成人力资源管理者不得不面对的挑战。 为帮助企业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劳动争议风险,作为公司法律律师,我将从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劳动争议风险规避建议。使企业在提高与改善员工关系管理水平的同时,降低企业在新法实施前后的劳动争议风险。我将会从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模块出发来分析相关法律。 一、招聘管理面临的法律风险及规避 1,企业招聘,企业有告知义务。 新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主动告知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同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是可以预见的。 企业在招聘时,应如实告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以及要求了解的基本情况,劳动者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2,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 新法进一步强化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包括原合同期满后未及时续订)的,将直接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企业一定要在劳动合同期限管理环节上注意。防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出现: 第一,员工的入职因员工入职条件更宽松,用工权要集中在人力资源部,限制事实劳动关系。 第二,需要对现有劳动合同条款进行更改、清理劳动合同同时,清理企业劳动用工状况,避免事实劳动关系。 3,企业草拟劳动合同文本的限制 新法要求在劳动合同中记载法定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诸多事项,并且将会规定内容记载不完整且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在劳动合同法上要做仔细的修改,完善。 4,细化无效劳动合同制度 新法在对无效劳动合同作了更加具体、更加不利于用人单位的规定。如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都属于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周5-4_结果补语-专用结果补语_走_掉_下

中级汉语语法 徐晶凝 xujingning@https://www.360docs.net/doc/c17992278.html,

专用结果补语:走 ●走[离开]:飞、送、跑、借、偷 如:我的青春像小鸟一样飞走了。试一试:翻译 1、Oh, it flew away! -Let's go and get it.哦,它飞走了!-我们去抓住它。 2、you already stole my heart。 你已经把我的心偷走了。 3、There goes the bus! 公共汽车开走了!4.He was sent away. 他被送走了。

专用结果补语:掉 ●掉[分离]:卖、丢、扔、忘、擦 如:这些旧报纸,我们卖掉吧。试一试:翻译 1、I almost threw away those letters 我差一点就把那些信丢掉。 2、It was either get married or sell the house. 要么结婚,要么卖掉房子。 3、Nothing matters if you forget this。 如果忘掉这点,就什么也不重要了。 4.You have to rub it off well. 你必须好好地把它擦掉。

专用结果补语:下●下[分离]:脱、拆、放 如:他放下东西就走了。试一试:翻译 1、He whipped off his coat. 他迅速地脱下外衣。 2、He took off his glasses and wiped them again, outside and in side. 他摘下眼镜,又把它里里外外擦了一遍。3、She reach up and picked a pear off a branch. 她抬起手从一根枝上摘下一颗梨。

三方协议如何换-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三方协议如何换? 篇一:三方协议解除 关于就业协议书解除流程以及 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就业协议解除流程 1、与学生联系,协商解除就业协议,并请学生出具书 面解约申请书,并签名确认。 2、公司根据学生出具的解约申请书,出具解约函,解 约函是为了保证学校给学生换发新的就业协议。 3、就业协议有写明违约责任的,需要公司承担违约金;如果没有规定违约条件,则无需赔付。 二、需要注意的事项 1、解约会影响公司的诚信记录。在解约过程中,公司 应有理有据向学生说明原因或难处,取得学生的谅解和同情,尽可能地控制因为解约带来的负面影响,避免公司在学校、学生和网络中出现负面评价,影响公司乃至集团下一年度招聘工作。 2、如果有必要,应该与学校负责学生就业的老师进行

沟通,说明情况。 2、就业协议书不是劳动合同,是普通的民事合同,所以不属于劳动仲裁机构管理范畴,学生要上诉只能去法院。就业协议书中的违约金适用《民法通则》或《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效。到期你违约,应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 篇二:三方协议怎么签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那三方协议怎么签呢 1、领取三方协议 大四的上学期,学校就会统一发放三方协议,如果当时不在学校,回校后及时到学院辅导员处领取,或者让同学代领。 2、校方填写 只有准予毕业的学生才有三方协议,所以三方协议首先是由学校填写一些信息,准予毕业的意见等,这些都在领取协议时已经填好。 3、个人填写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

现将对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转发给广大律师,请德阳律师极极参与,讨论、举荐. 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 解读一:【关于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解读二:【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解读三:【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读四:【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 解读五:【关于违约金(服务期、竞业禁止)】 解读六:【关于违反合同赔偿金】 解读七:【关于申请法院支付令】 解读八:【关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解读九:【关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解读十:【关于经济补偿金】 本文系从律师的视角,从实践的角度,结合劳动合同法与现行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做法变化之处,对《劳动合同法》的重点法条作相读。其中重点法规均作特别标准,便于阅读。 上海劳动法律师为您解读《劳动合同法》的新变化之一:【关于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一、关于制定规章制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目前实践中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制定拥有完全自主权,只要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且向员工公示即为有效。 【变化解读】 一、新的《劳动合同法》主要对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变“听取意见”为“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平等协商”。 二、但是,如果规章制度的制定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是否规章制度有效、无效还是部分无效?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能否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对此并未明确。该法仅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也就是说规章制度仍然只是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才又可能归于无效。 三、此外,对于未建立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全体职工”讨论。“全体职工”如何定义?规章制度以何种方式表决?如果100个职工有1个未参与讨论或有1个不同意,规章制度是否能够通过和生效?老的规章制度未经新进员工讨论同意是否适用?我们认为,全体职工表决通过应该是过半数通过即可(参照公司表决制度)。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户口性质:□非城镇□城镇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乙方原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 用人主体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职务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发工资等相关手续。 4、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变更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及《关于规范劳动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办〔2004〕391号)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就业窗口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订、变更备案,确保劳动用工信息备案数据的有效性与准确性,并结合本单位数据填写本表格。 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备案情况表 备注: *劳动合同有效备案数: (1)用人单位新招用员工,在所属人社局就业登记窗口所作的劳动合同新签备案为有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2)用人单位已按前述要求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需及时前往就业窗口作劳动合同续订备案,方能作为有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3)劳动合同(包括新签劳动合同和已经续签的劳动合同)到期未作续签备案或解除、终止备案的,为无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注意: 1.“用工数”和“劳动合同有效备案数”填报2018年最新数据; 2.经贵公司自行核查后,发现本公司劳动合同有效备案数少于用工数的,请下载附件2《劳动合同续变登记批量导入模板》,填报未做劳动合同续订备案的在职员工信息,填写信息时不要修改模板表格的格式,并仔细核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合同期限类别、合同起止日期、岗位类型,若发现信息无法导入系统,则退还给贵公司修改后重新上报; 3.因此项工作仅限于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的续订备案,故表格中“签订类别”选择“续订”; 4.该表随2018年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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