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补充完善的内容还包括:

1、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制度

2、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体系

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针对特殊的如:隧道、挖孔桩、高边坡开挖、桥梁、架梁等,建立“单位工程”应急预案)

4、安全组织机构

5、临时用电方案、措施

6、其他

备注:1、以下表格格式仅供施工单位“参考”使用,施工单位应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内容,完善后的安全管理体系内容不得低于现参考使用的版本内容,请及时更新某些需要按月更新的表格内容。表格需要填写的内容必须用手写。

2、参考使用的内容难免有纰漏之处,请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共同优

化安全管理体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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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年度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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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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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组织机构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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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与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道路和水上客运经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得少于2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属单位的,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分别独立设置和配备。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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