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制度专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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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概论总汇

香港法概论名词解释 1.附属法例: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条例授权其他机关或个人在指定的范围内制定的法律,这些附属法例通常称为“规例”、“附例”或“规则”。 2.“邻舍原则”:如果我们可以合理预见到我们的行为可能直接地、在合理范围或在可预见的情况下对他人造成损害,那么我们便对该他人负有谨慎责任。 3.家庭子女:是指一个有特定意义的法律概念,不仅指婚姻双方的子女,亦包括被双方视为其家庭子女的孩子。 4.原诉传票:是针对案情事实没有重大争议,主要争议为法律问题的民事诉讼文书。 5.法律援助制度:是香港法治精神的基石。香港法治成功的一面,是重视和推行全面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是为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代表律师或大律师(有需要时),代表他们在香港的法院进行诉讼。 6.被胁迫:是指被告人的生命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威胁,且这威胁十分迫切。 7.诽谤:是指任何对当事人(原告人)以外的人(即第三者)发表有损原告人的陈述,使他陷于憎恨、耻笑、蔑视等反感之中,使他在社会一般正直人士心目中的地位被贬,或成为他们所回避的人。 8.传讯令状:是民事诉讼最常用的起诉文件,适用于所有侵权或合约的诉讼。 9.衡平法:由英国原来的衡平法法院的大法官在处理专门的申诉案件时,为避免过分重视令状和程序方面的技术性问题,而集中考虑案情的理据得失,由此而发展出的有别于普通法的法律规范。 10.罪刑法定原则:是香港刑法的基本原则,即犯罪与刑罚由法律明文规定,其内核是“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处罚”。 11.事实自证法则:是由马洪诉奥斯本案所确立的原则,是指如果损害事实本身即足以说明被告存在疏忽,原告即可免负举证责任。 12.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在法院判定其有罪之前,假定其无罪。这一原则是“贯串整个英国刑法制度的金线”,影响到刑事诉讼程序的每一环节。 13.判例法是指从法院在判词内所列出的理据所推论出来并累积产生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14.企图罪是指被告人作出的某项行为只超乎该犯罪行为的预备作为者。 15.披露文件程序是指与讼双方得向对方提交一份文件清单,列出各自拥有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文件,不论这些文件是否对己有利。 16.可撤销婚姻:即可使无效婚姻,是指一段一直被法律认定为是有效而持续的婚姻,直至被法院判定为无效,才被废止或撤销的婚姻。 17.串谋罪是指两人以上协议实施不法行为或协议以不法手段实施合法行为。 18.协议分居即是夫妻之间私下同意将夫妻关系疏远,所以无须经法院批准或是牵涉诉讼程序。 19.庭内和解即“诉讼上之和解”,是指在诉讼进行中,法院法官利用劝解的方法,促使原告和被告同意而达成的和解。 20.习惯法是指被认可并上升为法律的传统风俗习惯。在香港,主要表现在关于家事法、土地法和继承法方面的规范。 21.“雷兰与弗莱彻法则”是英国判例法所确立的一项民事侵权法律规则,这项法则所规定的是绝对责任(严格责任),不以行为人的故意或疏忽为责任条件。 22民事诉讼的非正审程序是指正式审讯前的诉讼程序。一般在高等法院的内庭由司法常务官进行聆讯,不传召证人。

飞翔企业文化传播香港公司绩效改善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L-NS13B00001 甲方(委托方):正大(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飞翔企业文化传播(香港)有限公司 为了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效率、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分公司绩效改善》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咨询项目 1、《正大分公司绩效改善项目》(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2、《资源搭建及关键岗位人才推荐》(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二) 二、委托项目进度 1、第一阶段:完成《关键岗位人才推荐及分公司绩效改善项目调研》,限期为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完成《绩效改善举措制定及试行宣导培训》,限期为60 个工作日。 3、第三阶段:完成《绩效改善项目实施及效果验收》,限期为210 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交叉,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360 个工作日。 三、报送与确认方式 乙方在各阶段规定期限内完成既定任务,取得阶段成果后报送甲方审定,甲方审定或要求乙方修订的时间不在限定期限内,审定通过后,由联络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之日为下一阶段期限起始日。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100 万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10 日内,甲方支付预付金40 万元。 (2)第一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10 日内,付30 万元。 (3)第二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10 日内,付30 万元。 (4)。

4、工作费用分担:乙方去甲方处工作往返路费、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通信、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材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指导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作出了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彭琴担任专家顾问组总负责人,指派产品、零售顾问担任项目执行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报审;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成果; 4、自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完成后,提供 1 年的售后咨询服务,期间费用按本合同书第四条第3款执行;期间的专题培训、讲课费用另议另计; 5、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七、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对成果冠名宣传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无权要求返还预付金; 2、由于乙方原因推延进度,每推延一日向甲方支付当期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本协议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当期款项,并返还预付金。 九、合同的终止

香港上市规则[1].

更新日期: 2002年4月(第七十二次修訂) 免責聲明 香港聯合交易所網頁上刊載之《證券上市規則》僅旨在提供一個快捷之途徑,方便公眾人士索閱有關規則資料。由於《證券上市規則》網頁版及原裝正版之修訂時間不同,故二者內容或有歧異。閣下當須另行參看《證券上市規則》之原裝正版以及交易所印制之規則修訂,方為準確。 聯交所對任何因《證券上市規則》之資料不確或遺漏所引致之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不論是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或合約責任或其他)。 * * * * * * * * *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 目錄 第一冊 前言 章數一釋義 章數二導言 章數二A 上市委員會、上市上訴委員會及上市科的組織、職權、職務及議事程序 章數二B覆核程序 章數三保薦人、授權代表及董事 章數四會計師報告 章數五物業的估值及資料 章數六停牌、除牌及撤回上市 股本證券 章數七上市方式 章數八上市資格 章數九申請程序及規定 章數十對購買及認購的限制 章數十一上市文件 章數十一A招股章程

章數十二公佈規定 章數十三上市協議 章數十四須予公佈的交易 章數十五期權、認股權證及類似權利 章數十五A衍生認股權證 章數十六可轉換股本證券 章數十七股份期權計劃 章數十八礦務公司 章數十九海外發行人 章數十九A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發行人 投資工具 章數二十認可單位信託、互惠基金及其他集體投資計劃 章數二十一投資公司 債務證券 章數二十二上市方式(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三上市資格(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四申請程序及規定(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五上市文件(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六上市協議(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二十七期權、認股權證及纚似權利 章數二十八可轉換債務證券 章數二十九不限量發行、債務證券發行計劃及有資產支持的證券 章數三十礦務公司 章數三十一國家機構(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 章數三十二超國家機構(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 章數三十三國營機構(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 章數三十四銀行(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 章數三十五擔保人及擔保發行(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 章數三十六海外發行人(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 章數三十七選擇性銷售的證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上市 章數三十八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香港公司法说明

香港公司法说明 香港公司的概念: 香港《公司条例》第2条对"公司"作如下解释:公司是指依本条例组成注册的公司或指现有公司。香港的公司:公司是指具有法人团体身份,为法律承认有存在权利和责任,并与其发起人、董事和成员截然分开的社会组织。 公司的法律人格: 尽管各国的公司有许许多多的不同,但有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却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公司属于法人。公司一旦成立,其在法律上便获得了独立的人格,有表征其独立人格的名称,并在财产、责任等方面与其成员相分离。 香港公司的分类: 香港私人公司,香港公众公司,香港上市公司,香港控股公司,香港公司集团,香港海外公司,香港无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 不具法人资格的经营团体: 是指以商业经营、赢利为目的,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及团体。主要有个人企业和合伙企业两种形式。 香港公司法概述之二(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 香港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又称封闭式公司、不公开公司、少数人公司或不上市公司。它既非通常所说的私营公司,也非所谓的独资公司。 《公司条例》第29(1)条规定,香港私人公司是指一间其公司章程细则必须载有适当条文作出以下三方面限制的公司: 1.限制将其股份转让的权利; 2.香港公司成员的人数不超过50人,但不包括受雇于该公司的人,亦不包括先前受雇于该公司而在受雇期间及在终止受雇之后一直作为该公司成员的人; 3.禁止邀请公众人士认购该公司任何股份或债权证(债券)。 第29(2)条规定,2个或2个以上的人共同持有1股或多于1股的股份,该等人士须视为单独的1名成员。无股份划分的担保有限公司和无股份划分的无限公司,只要其公司章程细则符合《公司条例》第29(1)条的规定,也可注册为香港私人公司。尽管如此,《公司条例》附表C、D、E只适用于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不管这些公司是私人公司还是香港公众公司。 原则上,私人公司也必须至少有2名成员和2名董事。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方法,香港私人公司的章程细则一般都有明文规定(见附表A第Ⅱ部分第2(a)条)。实践中经常采用的方法是:

香港公司劳动合同范本简体中文

香港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16-11-30 编辑:莹莹手机版 一份标准的劳动合同应该包含哪些条款呢?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香港公司劳动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香港公司劳动合同范本(一) 甲方基本情况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情况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 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 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 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 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香港上市规则[]

更新日期: 2002年4月(第七十二次修订) 免责声明 香港联合交易所网页上刊载之《证券上市规则》仅旨在提供一个快捷之途径,方便公众人士索阅有关规则资料。由於《证券上市规则》网页版及原装正版之修订时间不同,故二者内容或有歧异。阁下当须另行参看《证券上市规则》之原装正版以及交易所印制之规则修订,方为准确。 联交所对任何因《证券上市规则》之资料不确或遗漏所引致之损失或损害概不负责(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 * * * * * * * * *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 目录 第一册 前言 章数一 章数二 章数二A 章数二B 章数三 章数四 章数五 章数六

章数八 章数九 章数十 章数十一 章数十一A 章数十二 章数十三 章数十四 章数十五 章数十五A 章数十六 章数十七 章数十八 章数十九 章数十九A 投资工具章数二十 章数二十一

章数二十三 章数二十四 章数二十五 章数二十六 章数二十七 章数二十八 章数二十九 章数三十 章数三十一 章数三十二 章数三十三 章数三十四 章数三十五 章数三十六 章数三十七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上市章数三十八

第1项指引摘要停牌及复牌(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第2项指引摘要有关供股及公开售股须获全数包销的规定(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第3项指引摘要未缴足股款的证券(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第4项指引摘要新申请人管理阶层的营业记录(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第5项指引摘要有关发展中物业市场的物业估值(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第6项指引摘要年度业绩的评论(已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删除) 第1项应用指引 第2项应用指引股份购回规则某些重要条款的豁免(已於一九九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删除) 第3项应用指引 第4项应用指引 第5项应用指引 第6项应用指引 第7项应用指引另类认股权的上市事项(已於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删除)第8项应用指引 第9项应用指引另类认股权_ 附加规定(已於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删除)第10项应用指引 第11项应用指引 第12项应用指引 第13项应用指引 第14项应用指引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香港公司雇佣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编号:XX字第001号聘请方:xxx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聘方: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 签约时间:x 签约地点:x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人:香港xx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住所:x 受聘人: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 (下称乙方) 住所:x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宗旨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在于:以富有实效及个性化的精细、周全的专业法律服务,减少或避免甲方的经营管理的风险,为甲方持续发展起到专业法律顾问应有的作用。 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本合同签署后,经甲方同意,乙方指派邓远帆律师团队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具体服务范围包括: (一)非诉讼类法律事务 1.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解答甲方提出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 2.对甲方业务、投资和对外关系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3.协助甲方建立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律师审查制度; 4.对甲方草拟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及建议; 5.对甲方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及建议; 6.代为甲方草拟及修改经济合同; 7.代为甲方草拟及修改劳动合同,协助调整劳资关系; 8.代为甲方草拟及修改对外有法律意义的文本; 9.代为甲方审查外来的与甲方有关的合同文本; 10.代为甲方审查外来的有法律意义的文本; 11.协助甲方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并配合甲方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 12.协助甲方完善运营理念、制定发展战略,并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13.协助甲方制订公司近期、中期和长期发展计划,并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 第1 页共5 页

合同签订与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与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四、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五、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六、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七、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包括: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八、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 合同的评审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在合同评审通过后,方能正式签订。

香港现行政治制度的特点

香港现行政治制度的特点 1842年8月29日,英国政府强迫清朝签订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割让予英国。1843年4月,英国向其任命的香港总督先后颁发了《英王制诰》和《王室训令》,这是两个关于香港政治体制最早的重要法律文件,根据这两个文件建立了香港的政治制度。从这两个文件的内容和香港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到香港现行政治制度的一些特点。 第一,具有鲜明的殖民主义性质。香港总督是英女王派驻香港的代表,是香港的首长,下设行政局、立法局协助他工作,有很大的权力,但最终权力集中于伦敦。香港制定的法律不能违反英国政府的训令,英王对香港制定的法律有否决权,英王会同枢密院、英国议会都可为香港制定法律,《王室训令》第二十六条还规定有十项内容的法案,总督不得以王室名义批准。《英王制诰》强调要维护英国政府对香港的各项权益,凡授予总督的一切权力,总督必须认识到只能按照伦敦给予他的指示去行使这些权力。由此鲜明地体现了香港政治制度的殖民主义特色。从英国占领香港一百多年的历史来看,香港的行政、立法两局议员大都是英国委任的,只是到了19XX年中英联合声明签订以后,英国才急急忙忙提出要在香港实行代议制,19XX年才有了部分民选议员的产生。行政、立法两局中开始时没有华人,到1880年立法局才有一名华人议员,到19XX

年行政局才有一名华人议员,到本世纪70年代以后,行政、立法两局中才逐步增加了华人议员。 现在的《英王制诰》和《王室训令》是经过修订后于19XX年重新公布的,19XX年后又有一些改变,但这两个文件的许多条款仍保留了19世纪时的原文。香港的实际情况虽有些变化,如从19XX 年香港立法局开始实行部分直接选举,19XX年香港总督不再兼任立法局主席,行政、立法两局中华人议员增加了,高级行政官员中华人的数目增加了,但是香港政治制度的殖民主义性质基本没有改变。 第二,总督高度集权。香港政治制度的这一特点与殖民主义性质是紧密相联的,只有赋予总督以巨大权力,才有利于维护殖民主义的统治。香港政府出版的年报也承认:“港督是英女王在香港的代表,具有指导香港政务的最高权力,名义上又是香港的三军总司令”。《英王制诰》亦规定香港一切文武官员及平民都必须顺从英王委任之港督。可见在英国殖民主义统治下,即使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在香港也没有,长期没有选举制、代议制,全港都服从港督一人。 总督的权力主要有:1.享有英王授予的一切权力。即《英王制诰》所称“王室授权并指令港督兼总司令行使在他职权范围内之一切权力”;2.享有巨大的行政权。港督有权召开行政局会议,向行政局提出议案,在征询行政局议员意见后作出决定,有权否决行政局议员的意见并呈报王室,有权根据英王透过一名重要国务大臣的训令委任行政局议员、立法局议员,担任行政局主席并主持行政局

保密协议(香港)四大审核版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证件号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就保守甲方秘密信息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对其工作关系而知悉的所有秘密信息以及公司负责人宗馥莉女士私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二、本协议所指的所有秘密信息指:甲方自有的或甲方各关联公司所有的秘密信息,以及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国家秘密及第三人秘密信息。秘密信息涉及国家保密的政策、文件以及甲方、甲方关联公司以及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的发展、生产、销售、经营管理技术和经验等,包括但不限于以文字、数字、图表、电脑软件及其他形式体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所需的非标准设备、机械和生产设施、技术数据与方案、图纸、模型模具、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产品配方、工序、技术指标、产品研究和发展、设计、规格、质量标准、质量管理、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操作手册、技术文档、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档案文件、相关的函电以及客户名单、采购资料、进货渠道等秘密或保密资料、个人及他人的薪酬信息等。本协议所指的宗馥莉女士的私人信息是指:宗馥莉女士及其亲属或关联人员的的私人信息、文件邮件、主张观点、工作与生活内容及习惯,财产状况、资金动向、行程安排等。 三、乙方应在履行其职责必要的范围内谨慎使用秘密信息,在使用相关信息过程中如果存在疑惑,需与甲方协商确定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所管辖公司的其他职员)使用其所掌握秘密信息。 四、乙方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形成的智力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智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者转让。乙方应当依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六、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所有秘密信息、宗馥莉女士私人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至甲方公开该秘密之日止。 七、乙方承诺,不讨论、交流、探听、传播他人薪酬信息,了解整体人员薪资情况者不以任何理由交流所属员工薪酬信息,也不得将员工薪酬告知他人。 八、甲乙双方签订竞业协议,乙方需严格遵守竞业协议上的相关规定,具体见《宏胜集团竞业协议》。 九、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有意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香港法概论不定项选择题

香港法概论不定项选择题 1、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源自于英国,属于普通法系,因此,香港法的源流是()。 A、普通法 B、成文法 C、衡平法 D、判例法 2、香港的律师制度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支柱,其将律师分为两大类,即()。 A、事务律师 B、资深大律师 C、御用大律师 D、讼务律师 3、香港刑法中规定的未遂犯罪即不完整的罪行,包括以下类别()。 A、预备罪 B、煽惑罪 C、串谋罪 D、企图罪 4、香港刑罚的目的是惩罚犯罪,同时,重视对罪犯的矫正和改造,其主要的刑罚种类包括()。 A、死刑 B、终身监禁 C、监禁 D、罚金 5、承担民事责任必须具有责任能力,而在责任承担人中,()承担的是“转承责任”。 A.动物饲养人 B.雇主 C.委托人 D.政府 6、1971年10月7日是香港婚姻法的转折点,《婚姻制度(改革)条例》规定,从即日起,废除原有的三种婚姻形式,即()。 A、旧式婚姻 B、“妾侍”制度 C、新式婚姻 D、宗教婚姻 7、在香港的刑事诉讼过程中,不享有逮捕权的机构是()。 A、入境事务处 B、海关 C、法院 D、廉政公署 8、香港和内地都是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独立法域,因此,香港与内地的法律冲突在性质上属于()。 A、国际法律冲突 B、区际法律冲突 C、法系的冲突 D、法律渊源的冲突 1.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系统中,是所有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 A.区域法院 B.裁判法院 C.高等法院 D.终审法院 2.香港的律师制度承袭英格兰的传统,分律师和大律师两大类,他们在 方面皆不尽相同,但却没有高低从属的关系。 A.工作性质 B.工作范围 C.专业训练 D.专业守则 3.在香港,刑事罪行(犯罪)的构成应具备以下要件。 A.犯罪意图 B.作为 C.犯罪行为 D.不作为 4.在香港,只有年满的人,才能作为民事侵权救济中的完全责任能力人。 A.16岁 B.18岁 C.21岁 D.23岁 5.普通法一直依赖推定来确定一个人的父母亲身份,其中,以两种科学方法来断定父母身份。 A.以母亲的婚姻为基础的推定 B.从出生注册而衍生的推定 C.血型测试 D.血液DNA测试 6.在香港刑事诉讼过程中,保释制度是一项较规范的制度,其中,警察保释的种类包括。 A.财产担保 B.现金担保 C.自签担保 D.人事担保 7.香港民事诉讼法最基本的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准则,是民事诉讼法的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防范和减少签署、审批、履行合同行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并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公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同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本单位与单位以外的平等主体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包括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劳 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但不包括以下合同: (一)依据上级单位规定,应报批上级单位审批相关事项所需签署的合同; (二)单位重大事项的战略合作协议; (三)其他可能对单位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合同管理综合事务的主管部门。合同履行中,合同承办部门或合同承办人应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性质,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第七条合同审查部门是指负责合同审查的部门。审查过程中如涉及专业项目可由单位财务

人员、技术管理人员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监督,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和配合。 第八条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为财务部门,其在合同管理方面的基本职责是:(一)制订相关的合同管理有关配套规定或流程,并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二)监督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相对人进行资信审查、招标、谈判、文本确立、签约。 (三)对各类合同进行审核、签章,监督合同的履行和结算工作。 (四)管理和正确使用单位用章。 (五)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及合同台帐的建立、维护,负责合同发放、借阅工作。 (六)对合同签约、履行和存在问题进行报表分析上报厂领导。 (七)协助处理合同争议或纠纷。 第九条本单位合同承办部门为依据各自职能涉及签订各类合同的经办部门,其合同管理的基本职责是: (一)在合同谈判前,对合同的其它各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并对资信调查结果负责。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及其有效性、商业信誉及近期经营 业绩情况和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它资质条件。 (二)合同谈判、起草、会签、归档、履行等工作; (三)对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四)处理未涉及诉讼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纠纷; (五)建立本部门合同档案及其台帐; 第十条本单位合同审查部门为法律事务部,其合同管理的基本职责是: (一)对合同的合法性、严谨性、可行性进行审查;

第一章 香港的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章香港的法律制度概述 一、序言 二、法系 (一)普通法系[system of common law;common-law system] 1、普通法系 2、普通法(common law) (1)普通法的定义 (2)普通法的特点 3、衡平法(Equity) (1)衡平法的定义 本科04年7月名词解释,专科05年7月、06年1月、07年1月名词解释 衡平法:由英国原来的衡平法法院的大法官在处理专门的申诉案件时,为避免过分重视令状和程序方面的技术性问题,而集中考虑案情的理据得失,由此而发展出的有别于普通法的法律规范。 (2)衡平法的特点 本科06年7月判断题 衡平法作为普通法的补充,虽然已撤销了衡平法法院,但衡平法的许多原则,却被保留了下来,时至今日,英美法系国家仍在沿用。(√) (3)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区别 (二)大陆法系[continental law system;continental legal system;civil law system] (三)社会主义法系[family of socialist laws;system of socialist laws] 三、法律渊源[source of law] (一)来自香港外的法律渊源 1、《英皇制诰》(Letters Patent)和《皇室训令》(Royal Instructions) 本科04年7月、05年7月、06年1月、07年1月判断题,专科05年7月、06年7月、07年7月判断题 1997年7月1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取代了《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性法律。(√) 2、英国国会法例 专科05年7月、06年7月、07年7月填空题 自1985年起,港英政府通过的工程,最后决定采用保留150多条英国国会法例,并以的形式重新制定。 3、全国人大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 (二)来自香港本地的法律渊源 1、成文法 (legislation) 专科05年7月、07年7月填空题 成文法是指由立法机关经法定程序制定出来的法律。在香港,成文法分为条例和附属法例。 本科07年7月判断题,专科06年1月、07年1月判断题 香港的成文法分为“条例”和“附属法例”,“附属法例”则是立法会通过条例授权其

内地与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1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 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为避免对所得的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人的范围 本安排适用于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2 第二条税种范围 一、本安排适用于由一方或其地方当局对所得征收的所有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 二、对全部所得或某项所得征收的税收,包括对来自转让动产或不动产的收益征收的税收以及对资本增值征收的税收,应视为对所得 征收的税收。 三、本安排适用的现行税种是: (一)在内地: 1.个人所得税;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二)在香港: 1.利得税; 2.薪俸税; 3.物业税,

不论是否按个人入息课税征收。 四、本安排也适用于本安排签订之日后征收的属于增加或者代替现行税种的相同或者实质相似的税收,以及适用于将来征收而又属于 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所指的任何其它税收。双方主管当局应将各自税 法所作出的实质变动,在其变动后的适当时间内通知对方。五、现有税收连同本安排签订后征收的税收,以下分别称为“内地税收”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收”。 3 第三条一般定义 一、在本安排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 (一)“一方”和“另一方”的用语,按照上下文,是指内地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税收”一语按照上下文,是指内地税收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收; (三)“人”一语包括个人、公司、信托、合伙和其它团体;(四)“公司”一语是指法人团体或者在税收上视同法人团体的实体; (五)“企业”一语适用于所有形式的经营活动; (六)“一方企业”和“另一方企业”的用语,分别指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和另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 (七)“海运、空运和陆运”一语是指一方企业以船舶、飞机或

香港司法制度

胡雪蕾 09406102 人文与艺术系法学091

今天我在此浅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首先我们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印象为繁华之地,购物之都。再次我们看到的是司法制度这四个字,这让我们联想到这学期我们有一节课的名称为中国司法制度。套用其教科书中一句话,所谓司法制度,是指有关司法机关和其他司法机构或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权利义务,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那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又是怎样的呢?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立了“司法独立,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的政治体制模式。以下将从法院,法官,司法活动原则,两岸司法协助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给予我们的启示论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 法院 就香港的法院而言,香港在回归后设立了,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较之回归以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终审法院且对原有法院名称进行了变动。现今设立了终审法院以后,毋庸置疑,香港特别行政区有了终审权,则终审法院既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最高法院,那么香港特别行政区曾经的最高法院则需要改名为高等法院。而且回归以后,香港并不是作为一个英国殖民地更不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国家而存在,先前的地方法院也改名为区域法院。虽然这些法院的名字被改变,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它们的具体组织,职权,法官的资格等都将予以保留。

在我看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结构,机制很值得我们学习,前面所提到其他专门法庭,就很具有代表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特别设立了很多专门法庭,例如,儿童法庭,死因裁判法庭等等。这些名词在大陆都鲜有耳闻。 法官 讲到法院,必要提到的就是法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对法官的任免予以阐述和解释。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的任免。对于他们的任免,他们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这简简单单的一条规定其实体现的“港人治港”的原则。他们再也不是一个听命于殖民统治的一个殖民地而已。 对于这两个法院的首席法官还需注意的是他们的任免须有行政长官征得香港行政区立法会的同意,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司法活动原则 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活动原则包括,司法独立原则,遵循判例原则,实行陪审制度原则,公平的诉讼程序原则。 其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遵循判例原则和实行陪审制度原则。还记得大一上学期法理学老师反复强调的,判例非我国的法律渊源,但是它是香港法律渊源之一。从1905年起至今,香港的《判例汇报》已经超过100多册。在司法审判的过程中,这些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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