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违反规定处罚条例

保安员违反规定处罚条例
保安员违反规定处罚条例

保安员违反规定处罚条例

为了维护公司的管理秩序,及安全运营,公司保安员工的违纪行为,有权依据本规定,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辞退(公司单方解除聘用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公司根据违纪情节予以相应的罚款处理。

第一条保安员的下列行为之一是一般违纪行为:

1.违反保安员的基本行为守则(员工仪表不规范,精神萎靡,姿态不端等);

2.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

3.不爱惜办公用品、工作器械、公共器具等,造成损坏的;

4.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串岗,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未经允许私自进入禁止入内的场所;

6.在工作时间从事非由公司布置的工作或活动,如上班时间聊天(包括使用电话、网络)、

嬉闹、大声喧哗、搞恶作剧,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打盹等;

7.采用不合理方式干扰他人正常履行职责;

8.故意阻挠他人工作,妨碍正常工作秩序;

9.人为的制造矛盾,无中生有,造谣传话,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坏公司名誉、信用及利益的

言行;

10.未经许可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带入公司;

11.未经许可,擅入总经理室;

12.违反公司警示标志、导向标志;

13.在办公桌上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14.下班后在公司逗留、玩耍、休息;

第二条保安员的下列行为之一是重大违纪行为:

1.故意破坏、浪费或滥用公司财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元以上(含1000元)、5000

元以下的;

2.在统计资料或报告中有欺骗行为;

3.故意阻挠他人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在人民币500元以上(含500元),2000元以下的;

4.在公司内部或外部泄露有关公司的保密信息;

5.违反公司的禁止标志;

6.一个月内旷工两次;

7.上下班替他人代打考勤卡或替他人打卡;或对出现以上行为的人员视而不见的;

8.未经公司书面许可擅自使用公车;

9.交接班、离开岗位、变更职位、供职地点或休长假未及时按要求向上级交接报告;

10.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命令,且无正当理由;

11.发现偷盗和火灾等事故,未及时处理及上报,或庇护责任者;

12.在非授权情况下,通过电脑网络,访问其他电脑用户的数据和资料;

13.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使用公司物品进行提供、出借、赠予及其他的利益接受活动;

14.消极怠工,上班时睡觉;

15.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越权独断;

16.嘲笑、辱骂上级主管及同僚;

17.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两次发生一般违纪行为,按重大违纪行为处理。

第三条保安员的下列行为之一是严重违纪行为:

1.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

2.工作时间精力不集中,玩忽职守,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3.违反国家、天津市和本公司的危险品管理规定;

4.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在公司内进行集会、演讲等行为;

5.未经公司许可,在公司的设施内组织或参加集会演讲等活动;

6.入职、考勤、请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或有其他欺骗行为;

7.长期工作不力,效率低下,态度不端正,经3次教育后拒不改正的;

8.利用职务或职权之便,以任何方式接受贿赂,收取索要回扣、手续费;

9.未经公司书面许可,向公司内外部人员出卖、泄漏公司商业机密;

10.偷窃公司财物或贪污、挪用公司款项或盗窃他人财物;

11.在公司内赌博、酗酒及打架,对别人进行辱骂,恶语中伤,毒化公司风气的;

12.在公司内制造事端、事故或煽动他人肇事制造事端、事故的;

13.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使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

14.利用公司名称、职位名称从事私人活动;

15.在本单位受雇期间从事个人营业行为或在其他单位进行兼职;

16.伪造公司文件;

17.偷盖公司公章;

18.连续旷工三次及以上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

19.对主管和同事使用恐吓、胁迫、暴行和其他不法行为,危害人身安全,玷污个人名誉;

20.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1.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22.其他公司认为严重违背公平善良原则的行为。

第四条处分的步骤为:

1.公司对于一般违纪行为给予书面警告;

2.公司对于重大违纪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并视情节处以50-1000元罚款处罚;

3.公司对于严重违纪行为,有权立即解除聘用,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有权视情节轻重同

时给予罚款;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保安员个人应当予以赔偿,并可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车间日常安全检查表

车间班组日常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员:日期:年月日项 目 检查内容是否备注 人员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从业人员是否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是否有不会使用消防灭火器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有无酒后上班;无嬉戏、打闹、饮食等 有无脱岗、睡岗、串岗等 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工具 有无在车间吸烟违章进入作业场所 有无攀坐或依靠机械、电器、设备等不安全位置有无在车间内穿脱工作衣服 有无在上班时间长期打电话聊天的 是否有轻伤事故发生 是否有(其他)的不安全行为 有无积极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实效的; 机械设备设施车间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储罐设备等应无裂纹和渗漏,无跑、冒、滴、漏和腐蚀、锈蚀现象。 管道应无裂纹和渗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和腐蚀现象。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非允许部位)、焊接、清扫等工作 运转设备防护罩是否完好;有无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或防护装置调整不当情况 有无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有无维修调整不良或保养不当、设备失灵情况设备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与检修 检修施工作业是否遵守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检修传动设备要先停电、挂警示牌上护栏;试转要站旁边) 特种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检验、检测合格证,并在有效期间内 维修、调整不良或保养不当、设备失灵等情况监测、监视装置(仪表)是否有效、合格。 机械设备有无跑、冒、滴、漏及腐蚀现象 电器设备电器设备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绝缘是否良好 机械设备接地、接零是否完整良好 有无绝缘不良、绝缘强度不够 有无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有无开关、插座、接触器等有无因接触不良而严重发热 电器开关外壳是否完整可靠,有无破损 电线电缆是否用固定装置固定使用 是否超过线缆额定电流量(最大负荷) 有无电线电缆乱拉乱接(架设符合规范),临时用电线路是否及时拆除 临时线路需用良好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宜超过10m,线上不得有接头 特殊环境(潮湿、粉尘、腐蚀性、易燃易爆)的照明(密封、防爆式);是否使用安全电压和选用合适的漏电保安器。

公司保安工作操作流程

公司保安工作操作 流程

公司保安工作操作流程 (一)交接班管理规程 交接班规定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2、本班最后一岗与下一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交班人员将公物转交下一班,并在最后一岗的工作记录栏目里写明下一班接岗人的姓名。 4、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立即报告班长或部门经理处理。 5、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6、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班长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翻看工作记录,询问工作情况,以便班前列队时将工作重点明确给保安员。 2、交班人须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并将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认真记录在每班工作交接表上,交接双方签名确认。 3、交班人将公物转交下一班,交接双方须在公物交接表上签名确

认。 4、交班人须将相关记录书写清楚,并将相关记录簿移交给接班者。 5、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问题的,应即时报告部门主管处理。(二)警棍佩带使用规定 为严格规范警棍使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她人。 2、当值保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后侧。 3、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4、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5、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她人。 6、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7、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 (三)对讲机使用规定 对讲机是保安部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全体保安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能,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一)使用规定

保安日常巡查记录表最新版

. 精选表格 保安员安全巡查记录表 地点班次20 年月日期 项目 1 2 3 4 5 6 7 8 巡检时间 监控设备完好情况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车辆停放情况 有无各种安全隐患 门窗灯空调是否正 常 有无闲杂人员逗留 是否有遗留火种、 可燃物 巡检人签字

抽查人签字 注:1、无异常打“√”,有异常打“×”; 2、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物业主任,予以处理。抽查人签字并注明抽查时间。 保安员安全巡查记录表 地点班次20 年月日期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项目 巡检时间 监控设备完好情况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车辆停放情况 有无各种安全隐患 门窗灯是否正常 有无闲杂人员逗留 是否有遗留火种、 可燃物 精选表格

巡检人签字 抽查人签字 注:1、无异常打“√”,有异常打“×”; 2、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物业主任,予以处理。 保安员安全巡查记录表 地点班次20 年月日期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项目 巡检时间 监控设备完好情况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车辆停放情况 有无各种安全隐患 门窗灯是否正常 精选表格

有无闲杂人员逗留 是否有遗留火种、 可燃物 巡检人签字 抽查人签字 注:1、无异常打“√”,有异常打“×”; 2、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物业主任,予以处理。 保安员安全巡查记录表 地点班次20 年月日期 25 26 27 28 29 30 31 项目 巡检时间 监控设备完好情况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车辆停放情况 精选表格

有无各种安全隐患 门窗灯是否正常 有无闲杂人员逗留 是否有遗留火种、 可燃物 巡检人签字 抽查人签字 注:1、无异常打“√”,有异常打“×”; 2、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物业主任,予以处理。精选表格

公司保安工作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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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安工作操作流程 交接班管理规程 交接班规定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2、本班最后一岗与下一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交班人员将公物转交下一班,并在最后一岗的工作记录栏目里写明下一班接岗人的姓名。 4、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立即报告班长或部门经理处理。 5、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6、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班长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翻看工作记录,询问工作情况,以便班前列队时将工作重点明确

给保安员。 2、交班人须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并将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认真记录在每班工作交接表上,交接双方签名确认。 3、交班人将公物转交下一班,交接双方须在公物交接表上签名确认。 4、交班人须将相关记录书写清楚,并将相关记录簿移交给接班者。 5、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问题的,应即时报告部门主管处理。 警棍佩带使用规定 为严格规范警棍使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2、当值保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后侧。 3、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4、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5、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6、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

公安部“三考”题库(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题)

公安部“三考”题库(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2006年8月31日2时10分,张甲(男,1988年6月16日生,无前科劣迹)伙同张乙(男,1990年8月31日生,无前科劣迹)在某省某市某区王某家,采取撬窗入室的方式,窃得人民币1000元和手机一只。当张甲、张乙行至离王某家100米的小路时,被巡逻民警李乙、朱丙发现。两民警经当场盘问检查,并经该派出所当日值班的副所长陈某批准,于2时56分将张甲、张乙带至派出所继续盘问,民警将张甲、张乙轮流放进侯问室,以轮流对两人继续盘问,至当日14时50分,张甲、张乙终于交待了作案经过。请问: 1、请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分析本案中对张甲、张乙的继续盘问正确与否,并写出执法依据。 2、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人民币1100元。如果该省规定的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成年人2000元、未成年人3000元。请问对张甲、张乙应该如何处理?处理依据是什么? 答:1、张甲、张乙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赃物,符合《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对张甲和张乙可以继续盘问。当时张乙未满十六周岁,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张乙的继续盘问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侯问室。因此本案中,民警对张乙继续盘问的时间长达近十二小时,超过了四小时,且将张乙送入侯问室,这两点都是错误的。 2、因张乙作案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其有盗窃行为,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张乙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在实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可以对张乙作出行政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张乙不执行行政拘留。 张甲作案时系成年人,且盗窃数额为2100元,已超过20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张甲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张甲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证据确凿充分,侦查完毕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二 2006年8月16日2时10分,张甲(男,1990年6月16日生,无前科劣迹)在某省某市某区王某家,采取撬窗入室的方式,窃得人民币2980元。当张甲行至离王某家100米的小路时,被巡逻民警李乙、朱丙发现。两民警经当场盘问检查,经该派出所当日值班的副所长陈某批准,于2时56分将张甲带至某派出所继续盘问至8月17日2时30分,张甲如实交待了盗窃事实。3时15分,承办民警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立案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拟立为盗窃案件侦查,案件名称为:王某失窃案。后承办单位经局领导审批,将此案立为盗窃案件侦查,并于17日3时35分对张甲执行刑事拘留,8月20日对张甲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财保:1000元),8月21日将本案以张甲涉嫌盗窃罪向某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请你指出该案办理过程中的不当之处,并说明原因。如果该省规定的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成年人2000元、未成年人3000元,对本案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适用的执法依据。 答:1、对张甲的继续盘问时间超过十二小时,未经某区公安分局批准,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确有必要将继续盘问时限延长至二十四小时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填写《延长继续盘问时限审批表》,报城市公安分局的值班负责人审批。

保安员交接班流程

保安员交接班流程 一:整队集合班前会 保安员上班提前15分钟交接班,统一在监控门口集合,由领班下达集合口令,①“立正(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保持正直,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②“向右看齐”,要求精神饱满,摆头迅速,左右间隔10厘米。③报数(要求:从右至左依次报数,声音哄亮)。④稍息(要求: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军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后脚.)⑤我们的口号(团结,友爱,进取,展兆通形象,树物业新风,,要求:当领班下达口号时,全体队员变成立正姿势,当喊完后自动变成稍息姿势)⑥分配岗位(从右至左依次分配岗位,要求:当邻班喊到谁的名字时,被叫队员回答到,并自动变成立正姿势,邻班安排完岗位,回答“是”当叫到第二名队员时,第一名队员自动恢复成消息姿势,以此类推。当领班把全部人员岗位分配完,喊道对以上的工作岗位安排“明不明白?全体队员回答,明白,声音洪亮) 二:领班交接 交班邻班提前30分钟对岗位值班记录做好检查,并收集未完成的移交事项,核对物品,以及打扫岗亭卫生。在领班交接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到点交接班时至监控门口,站于队列右手侧,面向接班邻班,接班邻班同时右转,相互

敬礼,交班邻班向接班邻班交接值班记录本和未完成事项,交接完毕后,接班邻班右转面向队列,并喊报告,经的允许后向前一步进入队列末位,接班邻班下达向右转口令,(要求:以右(左)脚跟为轴,右(左)脚掌前部同时用力,使身体协调一致向右(左)转体90度,身体重心落在右(左)脚,左(右)脚取捷径靠拢右(左)脚,成立正姿势,转体和靠脚时,两腿挺直,上体保持军姿。)带队行进。 队列行进要求(出脚约75厘米,按照先脚跟后脚掌的顺序着地,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关节,两臂前手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小臂自然向里合,拇指根部离身体约25厘米,向后摆臂时,手臂伸直手腕前距裤缝线约30厘米,前后保持一致)。 三. 岗位交接: 邻班将队列带至离岗位3—5米处,按事先分配的岗位交接,形象岗交接(邻班下达接班口令,XXX形象岗,接班队员回答“到”,同时向右夸出一步((1)向右(左)跨步要领:移步上体保持正直,每跨一步并脚一次,其步幅约下肩同宽,跨到指定数停止)。向右转体面向岗位,起步行进至离岗位1米距离立正,交班岗位变成立正姿势,两人同时敬礼,礼毕后两人同时右夸一步,并同时向前三步交换位置,待交换位置完毕后,交班人员向前一步交接物品,物品交接完毕后相互敬礼,交班队员取捷近转体行进至队列尾部,并喊报告,邻班下达入列口令,交班队员向前一步入列,其它岗位依此类推。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授课班级:07会计1班授课时间:2008年5月12日班会课教学目标:1、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学习,学生讨论等形式让同学们引以为戒。2、通过本次班会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一些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知识时间安排:一节课课前准备:1、让同学们收集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方面的新闻2、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知识3、了解生活中一些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例教学过程:(一)导入1.学生自由发言,陈述所收集到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例。2.呈现主题。(二)违反治安管理事例1、被侵害人刘某(女)系天津某大学三年级学生,违法行为人赵某(男)是刘某的同班同学。2006年1月,赵某与刘某的同寝室女同学单某开始交往。2006年3月,单某以感情不和提出与赵某分手。赵某认为是刘某从中挑拨所致,遂通过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等途径多次向刘某发送侮辱、恐吓内容的留言。刘某认为赵某的行为干扰了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赵某的行为给予了罚款处罚。2、大学生王某,一天晚上在回宿舍的路上,被同班同学张某及张某的几位好朋友拦住,张某也不说话,就和朋友一起打了王某一顿,让王某住院长达一个月之久。3、某中学高三学生小刘,是一个典型的电脑痴迷者,其电脑水平非常高,令同学们刮目相看,一次偶然的机会,小刘进入了某银行的信息系统,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小刘浏览并修改了一些资料,造成该公司几百万元的损失,事后,公安部门查出了这件事,并拘留了小

刘。4、某班正在举行元旦晚会,突然闯进来几个社会小青年,有的手中还持有刀,匕首等管制刀具,他们声称是来观看晚会的,老师及时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几分钟后,派出所拘留了这几个社会小青年。 5、山东省威海市的姜某、王某盗窃了一家医院门口的3个窨井盖。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将两人抓获后,经价格鉴定,3个窨井盖价值1100元,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对姜某和王某处以刑事拘留。移送起到检察机关后,检察院认为,姜某、王某明知盗窃道路上的窨井盖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但仍结伙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同时,姜某、王某偷盗窨井盖的路段位于医院门口,人员流动量很大,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更是显而易见。姜某和王某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均已触犯《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检察院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另外,在苏州、新疆等地,也均出现过这样的案例。(三)学生讨论分析以上案例,教师作指导1、案例1分析:以往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短信,电话没有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它信息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上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案例2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1、接伙斗殴的;2、追逐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寻衅,滋事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且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大学生活像一首明快的曲子,但是其中也有

保安服务质量检查表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标准检查情况描述 受检 人员 检查结果 整改建 议及措 施 整改 期限 整 改 验 证 验证 人 工作纪律1、考勤情况,是否有迟到早退, 禁烟区有无吸烟现象 没有() 有() 2、上班时间有无私自离岗,脱岗 现象,值班有无饮酒现象 没有() 有() 3、是否在岗位上看书、吃东西、 玩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没有() 有() 3、上班期间闲聊、睡觉、不服从 工作安排、对要求整改之事项无动 于衷等现象。 没有() 有() 工作坏境1、值班室地面卫生状况 合格() 不合格()2、桌面卫生状况 合格() 不合格()3、窗户是否干净 合格() 不合格()4、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合格() 不合格()5、室内是否有蜘蛛网 合格() 不合格()6、个人用品,办公物品是否摆放 规范整齐,缩舍内摆放整齐 合格() 不合格() 仪容仪表1、着装情况 合格() 不合格()2、正确佩戴工牌及臂章 合格() 不合格()3、头发、指甲、胡须合格() 不合格() 行为规范1、岗容岗姿情况 合格() 不合格()2、执勤文明情况 合格() 不合格()3、语言是否规范 合格() 不合格()4、礼节礼貌,主动服务意识 合格() 不合格()5、言行举止 合格() 不合格() 消防检查1、消防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可 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合格() 不合格()2、灭火器箱封条情况。 合格() 不合格()3、每位秩序维护员应熟知自己的 岗位环境、操作设备及使用物品的 情况,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 器材的具体摆放位置,懂得具体使 用方法。 合格() 不合格()4、消防各项检查登记情况 合格() 不合格()

公司保安工作操作流程图

公司保安工作操作流程 (一)交接班管理规程 交接班规定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2、本班最后一岗与下一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交班人员将公物转交下一班,并在最后一岗的工作记录栏目里写明下一班接岗人的姓名。 4、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立即报告班长或部门经理处理。 5、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6、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班长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翻看工作记录,询问工作情况,以便班前列队时将工作重点明确给保安员。 2、交班人须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并将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认真记录在每班工作交接表上,交接双方签名确认。 3、交班人将公物转交下一班,交接双方须在公物交接表上签名确认。 4、交班人须将相关记录书写清楚,并将相关记录簿移交给接班者。 5、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问题的,应即时报告部门主管处理。 (二)警棍佩带使用规定 为严格规范警棍使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2、当值保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后侧。 3、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4、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5、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6、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7、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三)对讲机使用规定 对讲机是保安部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全体保安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能,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一)使用规定 1、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2、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持机人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报告,由部门主管检查后交维修部维修,严禁自行拆修。 3、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 4、严格按对讲机充电程序充电,以保障电池的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 5、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当值主管或班长。

保安员操作规程完整

大中至正、一秉虔诚、信守于胸、惠至于人 门卫保安员操作规程 公司安保管理规定 公共卫生管理规定 修订部门:综合部实施时间:2015年11月10日

门卫保安员操作规程 一、严格执行公司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二、门卫作息时间: 06:30-07:00打扫卫生; 08:00-11:30值班; 14:00-18:00值班; 19:00-22:00值守。 三、着装整齐,按规定上岗交接班,忠于职守,在岗时不得与其他无关人员聊天。不得脱岗。 四、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门卫与综合部部联系登记后,方可进入,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五、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六、物资出公司要一律凭《出门条》,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每周六上交财务部。 七、发现进出厂的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立即报告综合部处理。 八、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综合部查处。 九、熟悉公司治安环境情况,熟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十、办公区门卫负责厂区大院卫生清扫,及时清运堆放的垃圾。

负责厂区绿化的维护和种植。 十一、北门门卫负责车辆出入管理,履行登记制度。 负责铁粉库清理,洒水工作。 十二、老厂区门卫负责厂区院内卫生的打扫,垃圾清运工作。 负责西二楼卫生清理工作。标准是走廊地面无污渍、无灰尘、无垃圾。淋浴间、厕所地面无污渍、无水渍、无垃圾、无异味。 十三、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 十四、以《公司安保管理规定》为工作和考核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题 1、案情: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用手势告之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做帮手。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其拳打脚踢。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问:(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肖某应当回避。肖某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林某的同学,且两人交往甚密,如果由肖某办理此案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回避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本案,肖某系A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其是否回避应由A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 (2)林某作为教唆策划者,虽然未直接实施伤人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处罚,即以殴打他人,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此外,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 许某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实施者,且作为其未成年妹妹许某某的临时监护人,对妻子林某对许某某实施教唆行为不仅不加阻拦,而且带领许某某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理应以殴打他人受到较重处罚,但由于许某是聋哑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许某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许某某应当说服教育,不予处罚。 2、案情:某村村民杨某,因怀疑本村农民周某(被侵害人)盗窃其食杂店里现金30元,随即到被侵害人家里找其质问,并将被侵害人拖至自己自己店里,当众威胁说:“你如果不把钱交出来,就把你的皮剥掉”等。当被侵害人否认偷钱时,杨某朝他的脸部打了一巴掌,并随后拿出绳子欲将其捆绑,被他人劝阻,被侵害人因在杨某的食杂店里被逼还款,自感没脸见人,回家后服农药自杀,经抢救脱险。 公安机关在处理本案时,认定杨某殴打他人的行为属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元罚款。但是,其后杨某一直拒绝缴纳罚款,因此,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又对其处以了五日行政拘留。 问:以上公安机关的各项处罚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公安机关对杨某以殴打他人予以处罚,定性错误。杨某怀疑周某是小偷即予指责,并用暴力和言语在其食杂店公然侮辱周,导致周自杀,已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杨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处罚。 (2)公安机关因杨某拒绝缴纳罚款而对其处以拘留五日的处罚错误。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关于"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的规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不再执行,对拒绝缴纳罚款的,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3、案情:某日下午,某村村民朱某因砌围墙与邻居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发生争执,在争吵中双方用石头、砖块对砸。朱某被砸伤头部后即回家拿一菜刀返回现场。到现场后并没有使用菜刀,双方仍用石块对砸。但因对方人多,朱某抵挡不住,即跑离现场,另三人紧追不放,并用竹子、木棍、锄头将朱某打成轻微伤。某公安派出所根据双方斗殴的事实,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以及朱某作出了五百元以内不等的处罚决定。但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不服判决,以打伤朱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消对其三人的处罚决定。 问: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参考答案: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这是实施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本案中,三原告与朱某系相互殴打,朱某回家持菜刀返回现场后,并未使用刀伤害三原告,后朱某停止殴打跑离现场,对三原告的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在此情形下,三原告仍继续追打朱某,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属于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因此,公安机关认定三原告殴打他人是正确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对三原告作出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决定是正确的,三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4、案情:某县公安局在一日晚间接到群众举报王某在家中开设了一个地下赌场,从中收取场地费,遂到王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赌资700余元,麻将若干,用作输赢的珍贵字画两幅,淫秽书刊和录像带若干。于是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这批物品。王某要求在场的警察李某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而李某认为王某违法已经是事实,拿了清单也没有用了,东西反正是要不回来的,于是拒绝了王某的请求。后经调查,珍贵字画是王某从本市著名收藏家刘某家里偷来的,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王某的朋友钱某所有,而钱某并未参与赌博。现刘某要求归还字画,钱某要求归还书刊和录像带。问:(1)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2)警察李某不予开具清单的行为是否合法?(3)刘某和钱某归还物品的要求是否合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这批被扣押的物品应怎样处理?参考答案:(1)王某开设地下赌场,并收取场地费,构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警察李某拒绝开具扣押物品清单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警察李某不仅应当与王某及在场见证人一起查点物品,而且给王某开具一份扣押物品清单,并让王某在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该法第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本案,经调查,两幅字画并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王某,而是王从刘某家里偷来的,刘某为其合法所有者,公安机关应当把字画退还给刘某,刘某请求退还物品合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淫秽物品,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本案,钱某虽未参与赌博,但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违禁品,公安机关应予收缴,并按照规定处理,钱某的返还请求不合法。

保安员交接班制度

保安员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队员提前15分钟签到后到达岗位,由上一班保安员交待工作中就注意的事项, 做好相关交接; 二、交接班时就认真填写《值勤记录登记表》。交班时把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 相关情况记录交代给接班人,接班人应仔细检查并签名认可; 三、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四、交班人员应该安排好本班未能处理的事情; 五、交班人员下班后统一到指定位置集合,由组长讲评本班的工作情况,及交待其它事 项; 六、注意上下班途中的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 保安员行为规范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四、上班时按规定着装,着装整齐、清洁,不披衣、惝怀、挽袖、卷袖、卷裤腿、歪戴 帽子、穿拖鞋,不穿工服外出。 五、按规定佩戴好通讯器材,正确使用对讲机,不利用对讲机谈私事,言语文明。 六、男员工不留长发、蓄胡须。 七、值班期间不吃零食、看书报、写信、听收音机、睡觉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值班时不得在岗位上喧哗、打闹、嬉戏。 九、站岗时,站姿要标准,见到宾安及公司领导要敬礼,站岗时不做小动作,不得吸烟。 十、值班前不喝酒,不吃有异味的食物。工余时间不酗洒,不赌博。 十一、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注意个人卫生,经常打扫岗位及周边的卫生。 十二、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签到,不离岗、窜岗。 十三、微笑、礼貌、准确回答客人的问题。 十四、不用电话闲聊,接打电话时文明礼貌。 十五、帮助有求助、有困难的客人,下雨天打好雨伞迎送客人,以周到、细致的服务对待客人。 十六、拾获物品,及时上报及寻找失主,不占为已有。 十七、积极参加队部的学习和训练及各种会议。 十八、爱护公物,不浪费办公用品,注意环保。 十九、不搬弄是非、诽谤他人,不搞拉帮结派。 二十、积极配合公司领导或公司授权人员的检查。 二十一、不泄漏、传播公司、客户、员工的秘密和隐私。 保安人员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帜,门卫保安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来访人员对公司印象的好坏;再者确保公司安全和防盗,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时要穿保安服并整洁,严禁穿智短裤、拖鞋上班。

2018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

2018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 扰乱的行为常见的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等等,对于这些人是要受到处罚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2018案例分析是怎样的?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 2018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 一、案情: 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用手势告之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做帮手。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其拳打脚踢。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

伤,伤势轻微。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 问: (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 (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肖某应当回避。肖某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林某的同学,且两人交往甚密,如果由肖某办理此案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回避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本案,肖某系A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其是否回避应由A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 (2)林某作为教唆策划者,虽然未直接实施伤人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处罚,即以殴打他人,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此外,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 许某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实施者,且作为其未成年妹妹许某某的临时,对妻子林某对许某某实施教唆行为不仅不加阻拦,而且带领许某某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理应以殴打他人受到较重处罚,但由于许某是聋哑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许某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

公司保安工作操作流程

公司保安工作操作 流程 1

公司保安工作操作流程 ( 一) 交接班管理规程 交接班规定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 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 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 须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2、本班最后一岗与下一班交接时, 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 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交班人员将公物转交下一班, 并在最后一岗的工作记录栏目里写明下一班接岗人的姓名。 4、发现问题, 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 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 应立即报告班长或部门经理处理。 5、交接班须正点、守时, 非特殊情况, 不得超时接班。 6、接班人未到, 交班人不得离岗,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班长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 翻看工作记录, 询问工作情况, 以便班前列队时将工作重点明确给保安员。 2、交班人须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 并将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认真记录在每班工作交接表上, 交接双方签名确认。 3、交班人将公物转交下一班, 交接双方须在公物交接表上签名确 2

认。 4、交班人须将相关记录书写清楚, 并将相关记录簿移交给接班者。 5、发现问题, 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 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问题的, 应即时报告部门主管处理。 ( 二) 警棍佩带使用规定 为严格规范警棍使用, 特制定如下规定: 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 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 不得将警棍转借她人。 2、当值保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后侧。 3、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4、处理一般问题时, 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5、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胁的情况下, 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她人。 6、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 如有遗失或损坏, 要照价赔偿。 7、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 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 应负责赔偿。 ( 三) 对讲机使用规定 对讲机是保安部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 全体保安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 熟悉对讲机的性能, 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3

治安案件案例

治安案件案例 (执法资格题库) 案例一:方某,某地养殖专业户。由于方某鱼塘内的鱼常在夜间被偷,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余元。2005年6月,方某请来本村电工汪某在鱼塘周围设置了电网,每到傍晚便将电网通电,2006年4月某晚,方某和汪某正在鱼塘内喝酒,忽然听到一声惨叫,方某连忙拉闸断电。二人出门查看,发现村民赵某被击倒,方某遂找来一辆农用车,将赵送往医院。因抢救及时,赵某短暂休克之后,即苏醒过来,后恢复正常。公安机关在向赵某调查取证时,赵某称去年五一曾在此偷过鱼,到市场上卖了200元钱,经查证属实。 【问题】 对涉案人员的行为、财物应如何认定、处理?(10分)【答案要点】 1.方某、汪某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的行为,且一直处于持续状态,(1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1分) 2.汪某帮助方某在鱼塘周围私设电网,与方某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1分),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规定分清责任,分别处罚。(1分) 3.方某、汪某对电伤赵某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分)4.赵某的盗窃行为在6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不再处罚。(1分)

5.赵某盗窃行为的200元非法所得,(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应当追缴退还。(1分) 案例二:南某与曾某素来不和。一天中午,南某与曾某因公用水池用水问题,发生争执,并相互扭打,被邻居拉开。南某丈夫孙某下班回家,听说妻子与曾某吵架,拉起妻子找到曾某骂架,并捡起过道上一把破菜刀递给妻子南某,说“揍她,砍她,坐牢老子去”,南某乘曾某不备,举起菜刀往曾某背上、头上砍去,造成曾某头部损伤,经鉴定系轻微伤。派出所民警经调查,认定上述情况属实,但如何处理,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南某、孙某与曾某系邻居关系,只能调解处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且应当分别处罚南某、孙某。请问两种意见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只能调解是错误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所谓“可以”,并非“应当”,而是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量。 第二种意见认为可以给予两人治安管理处罚是正确的,但认为:“应当分别处罚南某、孙某”是不准确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南某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行为,而其用刀砍曾某的行为是在孙某的唆使下实施的,孙某的行为构成教唆,因此,孙某的教唆行为与南某的实施行为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孙某同样应以故

保安部员工操作流程手册

保安部员工操作流程手册 1、保安部员工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规员工培训工作容,使员工培训系统化\规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0 适用围 适用于保安部全体员工的培训. 3.0 职责 3.1 主管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2 保安部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3 保安部班组长负责协助保安部主管进行军事技能的培训。 4.0 程序要点 4.1 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 保安部主管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做出下年度的员工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 4.1.2 员工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b)有具体的实施时间; c)有考核的标准; d)有明确的培训围; e)有培训费用预算。 4.3 新入职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入职后上岗前需进行7天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4.2.1 第一天,由保安部主管负责介绍保安部工作性质/公司的基本情况/部门的基本运作程序/安全 教育及带领新员工熟悉小区环境。 4.2.2 第二天,由保安部主管负责讲解各岗位职责/部门的奖惩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着装规定及礼 貌礼仪和文明用语。 4.2.3 第三天,;由保安部班组长按照保安部《军训标准—队列》对新员工进行队列操练。 4.2.4 第四天-第六天,由保安部主管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即一名老保安员带一名新保安员同时值 勤,由老保安员联系实际情况对新保安员讲解岗位情况及岗位工作程序。 4.2.5 第七天,考核。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进行思想小结,并由保安部主管安排进行业务知识 考试,试卷由保安部主管提供。 4.2.6 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则按辞退处理。 4.3 军事技能培训 4.3.1 培训容: a) 队列项目: ——立正、稍息、跨立、蹲下起立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题库1

四、案例分析题(17题) 一、2007年3月5日,A县公安局110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某夜总会有卖淫嫖娼活动。当晚县公安局派民警对该夜总会进行突查。民警李某带实习生张某在二个包房查获二对神情慌乱、衣冠不整的男女,并现场提取了散落在隐蔽处的安全套等物。随后即口头传唤将4名男女带至公安局,补办了传唤证,期间甲欲向家人告之去处被拒绝。 经过调查,证实了该4名男女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其中甲是B县来的出差人员。调查还证实两名卖淫女均已获取嫖资。县公安局对此案作出了如下处理:对2名男子以嫖娼为由分别处5000元罚款;对2名女子以卖淫为由分别处拘留十日;处罚决定作出以后,公安局当场收缴了罚款,同时立即将2名男子送达拘留所执行拘留。甲不服申请复议,并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李某回答:“等拘留执行完毕后,自己去市公安局复议去吧” 请指出公安机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实施检查应由两名以上民警进行(实习生未取得执法资格)。 (2)未出示检查证。对夜总会进行检查,属于接举报后事先部署的工作,应出示检查证。 (3)口头传唤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无需补办传唤证。 (4)未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5)对2名男子单处5000元罚款错误。 (6)对男女同责不同罚,处罚显失公正 (7)罚款2000元以上,未告知听证权利。 (8)一律当场收缴罚款错误。只有甲符合当场收缴罚款的条件。 (9)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未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10)剥夺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权利 二、2007年4月20日,甲某因琐事纠纷殴打乙某,造成乙脸部皮肤挫伤,被邻居丙某看到。丙某当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指证了甲殴打乙的事实,同时由于丙与甲素来有隙,丙称甲妻亦参与殴打乙。为此,甲某对丙有气,想报复丙某,由于丙某人高马大,甲某不敢当面与之叫板,但丙某的老婆丁某弱不禁风,于是想报复丁某。当日,丁某路过甲某的家门口,甲某就以丙某到派出所作证,说他坏话为由,将丁打了一顿,丁去医院检查伤势较重。经查,乙某被打时已怀有身孕三个月,甲并不知情。 请问: (1)对甲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如何适用处罚?请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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