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标准版本

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标准版本
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73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

标准版本

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构筑“不敢违章、不能违章、不愿违章”的安全生产防线,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外委施工队组凡发生死亡事故的要及时辞退;罚款60万元。

二、外委施工队组人为损坏通风设施的罚款5000元。

三、外委施工队组未经通风部门许可,私拆风筒作业的罚款5000元。

四、外委施工队组未经审批手续私自贯通的罚款10000元。

五、井下发现明火、明火操作、保险钩挂铜、铝、铁丝或老鼠洞、羊尾巴、鸡爪子等行为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六、掘进工作面不按施工作业规程的要求,使用前探支护,超出作业规程规定的空顶距离继续作业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七、掘进队组施工巷道发生漏顶事故造成停产三天以上的罚款10000元。

八、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导致跑野车事故发生的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九、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方针,存在易造成多人伤亡事故隐患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十、一年内累计有三个月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规划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十一、凡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者责令开除;

并对井口检身人员进行罚款100元。

十二、在作业区域内瓦斯超限继续作业的施工队组人员责令开除。

十三、井下偷盗电缆者属于严重盗窃行为,给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四、因支护数量短缺和质量未达标准而造成事故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十五、没有严格执行“五落实”治理方案造成事故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十六、绞车的保护设施安装齐全,在使用的过程中,检查发现一次不完好,对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十七、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停产整顿:

1、未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区域。

2、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设施质量低劣的区域。

3、施工巷道的瓦斯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区域。

4、发现有电气设备失爆的区域。

5、防尘设施不完善、使用不正常、粉尘堆积的区域。

6、主、副、回风斜井绞车手动卸压装置不起作用。

十八、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作业:

1、风量不符合配风标准、微风、无风区域。

2、局扇未上“三专两闭锁”,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3、矿井安全监测系统不能规范运行.

4、“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放炮

停电”制度落实不到位。

5、开工前未执行“班组开工准入制度”的,无施工措施或有施工措施而未贯彻学习及贯彻记录未有的。

6、受水患威胁的区域进行掘进时,未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或措施执行不严肃。

7、掘进工作面不按施工作业规程的要求未使用前探支护。

8、机电设备保护装置不起作用。

十九、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

1、瓦检员未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假检、漏检行为的。

2、由于野蛮装、运、拆、卸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

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构筑“不敢违章、不能违章、不愿违章”的安全生产防线,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外委施工队组凡发生死亡事故的要及时辞退;罚款60万元。 二、外委施工队组人为损坏通风设施的罚款5000元。 三、外委施工队组未经通风部门许可,私拆风筒作业的罚款5000元。 四、外委施工队组未经审批手续私自贯通的罚款10000元。 五、井下发现明火、明火操作、保险钩挂铜、铝、铁丝或老鼠洞、羊尾巴、鸡爪子等行为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六、掘进工作面不按施工作业规程的要求,使用前探支护,超出作业规程规定的空顶距离继续作业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七、掘进队组施工巷道发生漏顶事故造成停产三天以上的罚款10000元。 八、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导致跑野车事故发生的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九、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方针,存在易造成多人伤亡事故隐患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十、一年内累计有三个月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规划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十一、凡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者责令开除;并对井口检身人员进行罚款100元。 十二、在作业区域内瓦斯超限继续作业的施工队组人员责令开除。 十三、井下偷盗电缆者属于严重盗窃行为,给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四、因支护数量短缺和质量未达标准而造成事故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十五、没有严格执行“五落实”治理方案造成事故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十六、绞车的保护设施安装齐全,在使用的过程中,检查发现一次不完好,对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十七、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停产整顿: 1、未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区域。 2、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设施质量低劣的区域。 3、施工巷道的瓦斯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区域。 4、发现有电气设备失爆的区域。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试卷图文稿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 化试卷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19882)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试卷 1、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是矿长。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完善。 3、综采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回撤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4、井工煤矿“5+2”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指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 5、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矿井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工作面,不得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6、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支架垂直顶底板,歪斜角不大于5°。 7、不安全因素,指一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机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等。 8、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9、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着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10、掘进工作面材料、设备采用机械运输,人工运料距离不超过 300m 。 11、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12、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合格率100%。 13、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14 15、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6、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过煤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17、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煤矿企业应明确煤矿(主要负责人)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8、爆破作业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 19、局部通风机离巷道底板高度不小于 0.3m ,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大于 10m 。 20、职业卫生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工作面悬顶面积大于(A )10m 2 时应进行强制放顶。。 A. 10m 2; B. 20m 2 C. 30m 2 2、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压力不小于 (B )MPa 。 A20;B30;C 35 3、电气设备的隔爆接合面之间除(A )外不得有任何杂物。 A 、凡士林油脂 B 、汽油 C 、 黄油 4、专业隐患排查由(B )牵头组织。 A.矿长 B.专业分管矿长 C.安全矿长 D.书记 5、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经( A )审批。 A.矿总工程师 B.矿长 C.企业技术负责人 6、矿井应有至少两个独立能行人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距离不得小于(C ) 米。 姓名: 单位: 密-----------------封-----------------线-------------------内-------------------不---------------------要-----------------------答-------------------题------------------------------------------------------------------------------------------------------------------------------------------------------------------------------------------------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2020) 1.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和应急管理、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三)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四)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一)发挥领导作用 领导作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煤矿矿长应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营造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和环境,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风险意识 深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增强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风险意识,实现源头管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四)注重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建立并落实管理制度,强化内部考核,实施安全生产各环节的过程控制,定期开展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检查结果的总结分析。 (五)促进科技进步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开展技术创新;不断引进先进实用技术、装备、工艺,优化生产系统;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努力提升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六)推动持续改进

201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规程规定 、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矿井测风制度、报表。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 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 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矿井开拓或者准备采区时 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矿井应当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井上、下防火措施 、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每季度应当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 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 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 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 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 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 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 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 必须在 ?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 并建立台账。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 、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分工职责)

、排查出隐患进行分级,明确相应的治理督办、验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排查台帐(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通风质量标准化 一、系统管理 ( )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准备一、二巷调整系统,企业负责人审批。 ( )巷道贯通专项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 )串联通风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重大事故隐患? ( )专用回风巷维修时指定专项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主要通风机: ①爆门检查维修记录(每 个月) ②风设施检查维修记录(每季度) ③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总结报告 、风量配置 ( )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年度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 )配风计划、测风报表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外部漏风率测定。每年

2021年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120题)

2021年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精选120题) 1.根据《刑法》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3.(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从业人员的一项(法定权利)。 5.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是其(法定义务)。 6.煤矿有( 以往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 高瓦斯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 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在5日内报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8.煤矿有(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布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报告. 9.煤矿有(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忆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10.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 分配职工上网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1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为( 3 )年 12.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 6 )年,每3年复审一次. 13.煤矿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实习满( 4 )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14.煤矿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1年内发生( 2 )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发证部门有权责令负有事故责任的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复训,经复训考核合格的,方可重新上岗,经复训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暂停或者撤离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15.煤矿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1年以上(含1年))重新上岗前,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17.煤矿企业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附件1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以下简称《评分方法》)。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评分方法》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以下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0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以上,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

题库2020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试题库

题库|2020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试题库(填空70题、判断70题、单选60题、问答) 复习考试题库 1.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 3 )个等级。 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 )分。 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二级,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 )分。 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8.—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

9?申报二级、三级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1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 1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60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 12 .对考核合格的申报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部门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3.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 14.对考核未达到一、二级等级要求的申报煤矿,(初审)部门组织按下一个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进行考核定级。 15.煤矿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应等级后,考核定级部门每(3 )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核。 由于内容太多,这里仅展示前十题!全文请您下载学习,下载方法如下: 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可以存在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情形。

煤炭工业局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示范文本

煤炭工业局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炭工业局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 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依据《煤炭 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 程》,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建设、煤炭生产 以及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企业是落实本规定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 负责人(包括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四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是落实本规定的监管主体。对所辖区域监管煤矿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监管的职责。 第二章安全技术管理 第五条矿井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做出的生产安全技术决策,其他副职不得否定。总工程师、安全副职对危及安全生产、建设的事项有权予以否决。 第六条矿井必须设立“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机构和专职副总工程师。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设置防冲机构和防冲副总工程师。 第七条基本建设矿井必须设置相应机构和职位,严格安全技术管理。 第八条基本建设矿井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严禁擅自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确需变更的,必须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46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令第446号)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已经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00五年九月三日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企业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负有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查处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负责颁发前款规定证照的部门,一经发现煤矿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于2日内提请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第六条负责颁发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部门,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煤矿或者矿长颁发有关证照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规定颁发证照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取得证照煤矿的日常监督管理,促使煤矿持续符合取得证照应当具备的条件。不依法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r任。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电子版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电子版 1

附件2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9

煤矿是创立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经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立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进 10

关于贯彻落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文档

关于贯彻落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文档 Document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special regulations on coal mine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编订:JinTai College

关于贯彻落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文档 前言:信函指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本文档根据信函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各地方煤炭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xx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xx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精神,根据~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133号)、《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实行)》(安监总煤矿字[~]134号)和《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实行)》(安监总煤矿字[~]135号)的有关规定,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某某监察分局(以下简称某某监察分局)对某某地区煤矿企业贯彻《特别规定》有关精神制定了五条具体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各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特别规定》的要求,对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定期组织排查。隐患排查报告应包括

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隐患排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由各矿主管矿长签字后,于每季度第一周报送某某监察分局。 某某监察分局对逾期未排查和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将按《特别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对责任煤矿和煤矿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特别规定》所列举的十五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某某监察分局对存在十五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之一并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将按《特别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对责任煤矿和煤矿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任,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各煤矿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单位职工的培训和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 某某监察分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将把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监察,一

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

编号:SM-ZD-86733 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构筑“不敢违章、不能违章、不愿违章”的安全生产防线,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外委施工队组凡发生死亡事故的要及时辞退;罚款60万元。 二、外委施工队组人为损坏通风设施的罚款5000元。 三、外委施工队组未经通风部门许可,私拆风筒作业的罚款5000元。 四、外委施工队组未经审批手续私自贯通的罚款10000元。 五、井下发现明火、明火操作、保险钩挂铜、铝、铁丝或老鼠洞、羊尾巴、鸡爪子等行为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六、掘进工作面不按施工作业规程的要求,使用前探支护,超出作业规程规定的空顶距离继续作业的施工队组罚款

5000元。 七、掘进队组施工巷道发生漏顶事故造成停产三天以上的罚款10000元。 八、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导致跑野车事故发生的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九、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方针,存在易造成多人伤亡事故隐患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十、一年内累计有三个月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规划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 十一、凡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者责令开除;并对井口检身人员进行罚款100元。 十二、在作业区域内瓦斯超限继续作业的施工队组人员责令开除。 十三、井下偷盗电缆者属于严重盗窃行为,给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四、因支护数量短缺和质量未达标准而造成事故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 十五、没有严格执行“五落实”治理方案造成事故的施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编号:SM-ZD-53024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技 术要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任务来源 煤矿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域,检测检验工作是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多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工作严重滞后,已不能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求。为此,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课题从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化工作角度设立研究方向,其中《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体系研究》专题要求建立适合于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的检测检验标准体系,同时制定该体系内的关键技术标准。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作为专题研究承担单位,从20xx年开始,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展开研究,通过研究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体系表》,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需要编制的70项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其中包括亟待制定的四项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附件 1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 , 分, 1000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以上,井工煤矿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 分; 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 1. 自评申报。煤矿对照《评分方法》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报表,依拟申报的等级自行或由隶属的煤矿企业向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检查初审。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经初审合格后上报负责考核定级的部门。 3. 组织考核。考核定级部门在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后,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对申报煤矿进行考核定级。 第九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的监管。 1. 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应加强动态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结合属地监管原则,每年按照检查计划按一定比例对达标煤矿进行抽查。对工作中发现已不具备原有标准化水平

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解读(标准版)

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解读(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08

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解读(标 准版) 为什么要制定特别规定 安全生产是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前提,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抓好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近几年来,各方面认真贯彻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2003年开始,全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起数和伤亡人数持续上升的势头有所控制。但是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煤矿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淡薄,没有把维护职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对抓事故隐患认识不足,措施不力,甚至受利益驱动强迫职工突击蛮干;一些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预

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视不够,执法不严,监督不力;等等。因此,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为了把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安全生产,有必要制定和实施《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行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 特别规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在研究制定特别规定的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指导思想: 一是,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要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采取综合措施,从增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明确容易引发事故的主要隐患,加强证照管理,保证煤矿职工教育培训,强化停产整顿和关闭措施,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加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多方面为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源头监管,突出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在煤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资料清单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资料清单 一、通风部分 (一)记录类 1、防爆门检查与维修记录 2、反风设施检查与维修记录 3、外部漏风测定记录 4、巷道失修记录 5、密闭检查与维修记录 7、“一通三防”各部门值班记录 8、通风设施检查、维修记录,包括风门、密闭、风桥、测风站等 9、仪器仪表调校、检验、维修记录 10、通风系统巡查记录 11、主要回风巷维修记录 12、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风记录 13、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记录 14、局部通风机切换记录 15、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试验记录 16、局部通风机瓦斯电闭锁试验记录 17、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录 18、“一通三防”隐患排查记录,包括各级单位的检查“三定表” 19、测风记录,测风记录包括原始记录、旬报、月报 20、通风例会记录、会议纪要 21、通风系统调整总结记录 22、瓦斯检查员交接班记录 23、瓦斯超限追查记录 24、上级文件、纪要、传真贯彻落实记录 (二)台账类 1、局部通风机管理台账 2、“一通三防”各部门调度台帐 3、通风设施管理台帐 4、仪器仪表管理台帐 5、各工种持证台帐 (三)报表类 1、“一通三防”月度报表 2、瓦斯检查日报表 3、瓦斯检查“三对口” 4、月度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 (四)措施类 1、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年度全矿性反风演习技术方案及措施 4、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5、特殊环节瓦斯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6、年度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7、瓦斯排放措施,包括瓦斯排放总结、贯彻记录 8、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通风系统调整设计、通风系统调整总结、贯彻记录 9、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巷道贯通总结、贯彻记录 10、串联通风措施包括贯彻记录 (五)设计、报告类 1、反风演习总结报告 2、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3、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4、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5、月度配风量计划 6、年、季、月“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7、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设计,采掘工作面自评报告 8、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批复 9、瓦斯涌出量测定报告及批复 10、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及批复 11、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参数测定报告 12、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13、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 (六)图纸类 1、通风系统图 2、分层通风系统图 3、通风网络图 4、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 5、瓦斯地质图 (七)制度类 1、爆破材料装卸、运输制度 2、爆破材料储存、保管制度 3、爆破材料发放、清退制度 4、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制度 5、“一炮三检”制度 6、“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7、爆破停送电制度 8、爆破撤人、设置警戒制度 9、爆炸物品现场存放、引药制作制度 10、残爆、拒爆处理制度 11、“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12、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1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14、瓦斯管理制度 15、测风制度 16、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二、防灭火

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解读

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解读为什么要制定特别规定 安全生产是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前提,安全才能生产,生 产必须安全。抓好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 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近几年来,各方面认真贯彻 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2003年开始,全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起数和伤亡人数持续 上升的势头有所控制。但是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 严峻。一些煤矿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淡薄,没有把 维护职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对抓事故隐患认识不足,措施不力,甚至受利益驱动强迫职工突击蛮干;一些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预 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视不够,执法不严,监督不力;等等。因此,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为了把预防煤矿生 产安全事故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 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安全 生产,有必要制定和实施《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

规定》,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行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 特别规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在研究制定特别规定的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指导思想: 一是,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要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采取综合措施,从增强煤矿企业安全 生产的责任意识,明确容易引发事故的主要隐患,加强证照管理, 保证煤矿职工教育培训,强化停产整顿和关闭措施,发挥社会舆论

监督作用,加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多方面为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 故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源头监管,突出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在煤 矿安全监督管理的事前预防、事中应急和事后惩处的整个过程中, 重视和加强事前预防,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是最为关 键的环节。从近两年发生的特大、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要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把监督管理的关口前移,从制度上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真正放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上。 三是,抓住关键环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遏制煤矿生产安 全事故的发生,必须落实各有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突出 煤矿企业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主体责任,明确和加重地方 人民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预防事故中 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解读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对比 解读 2020年版本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将于今年7月份开始实施,本文结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与2017年版本进行对比解读。 科普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发展历程(这不是重点可直接跳过)?原国家煤炭部曾在1964年就已经提出煤矿质量标准化,1986年在全国开展实施。 ?国家煤矿安监局分别于2004年2月23日对原部颁标准进行修订,以煤安监办字〔2004〕24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于2009年8月8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对标准再次修订,联合颁布安监总煤行〔2009〕150号文件下发

了《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3年1月17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煤安监行管[2013]1号文件下发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2017年1月24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煤安监行管[2017]5号文件下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 ?2019年12月23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修订意见,预计在2020年下半年公布实施。 前方高能预警,字数为(7200),阅读预计时长为12分钟,建议先收藏 ?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 一是对三个等级的分值进行了统一划分,去除原17版本中各等级的特殊分值,便于统一掌握; 二是在一、二级中增加了否决项要求; 三是将标准化等级设定了3年一次的复查周期; 四是达到一级标准化的矿井在3年内符合条件直接延期,并由国家煤监局开展重点抽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