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管理办法(试行)

经纪人管理办法(试行)
经纪人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14 号

《经纪人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王众孚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经纪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经纪活动,促进经纪业发展,保障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经纪人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经纪人的登记管理;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规范管理经纪行为,对经纪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

(三)指导经纪人自律组织的工作;

(四)国家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符合《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成为个体经纪人。

第七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个人独资经纪企业。

第八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合伙经纪企业。

第九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经纪公司。

第十条经营经纪业务的各类经济组织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纪执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经纪执业人员应当取得资格。

第十一条经纪人名称中的行业应当表述为“经纪”字样;经纪人的经营范围应当明确经纪方式和经纪项目。

第十二条经纪人领取营业执照、聘用或解聘经纪执业人员后,应当自聘用或解聘之日起20日内,将聘用合同及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姓名、照片、住所、执业的经纪项目、执业记录及解聘合同等资料提交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经纪人应当将所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姓名、照片、执业的经纪项目、联系电话等在经营场所明示。

第十四条经纪人依法从事经纪活动所得佣金是其合法收入。经纪人收取佣金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凡国家允许进入市场流通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经纪人均可进行经纪活动;凡国家限制自由买卖的商品和服务,经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核准的范围内进行经纪活动;凡国家禁止流通的商品和服务,经纪人不得进行经纪活动。

第十六条经纪人承办经纪业务,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根据业务性质与当事人签订居间、

行纪、委托等合同,并载明主要事项。

经纪人和委托人签订经纪合同,应当附有执行该项经纪业务的经纪执业人员的签名。

第十七条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一)提供客观、准确、高效的服务;

(二)经纪的商品或服务及佣金应明码标价;

(三)将定约机会和交易情况如实、及时报告委托人;

(四)妥善保管当事人交付的样品、保证金、预付款等财物;

(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保守商业秘密;

(六)如实记录经纪业务情况,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原始凭证、业务记录、账簿和经纪合同等资料;

(七)收取佣金和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发票,并依法缴纳税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规则。

第十八条经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开展经纪活动;

(二)超越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纪活动;

(三)对委托人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

(四)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

(五)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委托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

(七)采取欺诈、胁迫、贿赂、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当事人利益;

(八)通过诋毁其他经纪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九)对经纪的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十)参与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经纪人提供的信息及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对其管辖的经纪人进行监督检查时,经纪人应当接受检查,提供检查所需要的文件、账册、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的档案并予以公示;建立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对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参与违法违规活动的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应当向社会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经纪执业人员备案制度,并将经纪执业人员备案情况作为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档案、信用记录、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农业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文化经纪人、体育经纪人及其他经纪人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会同经纪人自律组织开展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的资质信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经纪人有下列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经纪合同中未附有执行该项经纪合同业务的经纪执业人员的签名;

(二)未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将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情况在经营场所明示;

(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或在经营场所明示虚假经纪执业人员材料。

第二十二条经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五)、(七)、(九)、(十)项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经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三)、(四)、(六)、(八)项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经纪人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36号令)同时废止。

工商总局网站2004年09月28日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沪府令71号)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基本原则)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土地、财政、公安、工商、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征收主体与征收部门)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事务所,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事务所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事务所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工作人员培训与上岗) 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第七条(举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市和区(县)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确需征收房屋的情形)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模拟考试题《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模拟考试》2018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模拟考试(政策法规和演出经纪实务) 单选题 1.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内容描述不正确的是( B ) A 、 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秩序 B 、 配合活动现场检票工作(安全检查) C 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 D 查处贩卖假票活动 2.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演出,应提交资金安排计划书和复印件,以下不属于该证明文件的是( A 、 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 法人存款证明 (当月基本存款账户存款证明) B 、 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贷款的证明 C 其他单位同意借款,赞助的证明 D 其他单位出具的同意担保证明 (及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账户存款证明) 3. 以下描述不正确的是( B ) A. 佣金是经纪人从事经济活动的主观目的 B. 佣金是信息提供者信息商品的销售收入 (信息费) C. 佣金是委托人依照双方约定因经纪业务而支付的报酬 D. 佣金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和性质上与回扣不同 4. 关于舞台工程说法正确的是( C ) A. 舞台工程由视频、灯光和音响三个技术专业组成 (舞美) B. —般在固定表演舞台的大型场馆举办文化活动 应首先搭建一个临时基础舞台 (无须) C. 舞美主要功能是根据剧节目对舞台表演的环境布景进行设计制作 D. 临时搭建的机械舞台 应当尽量扩大规模设计复杂以保障稳固安全 (不宜) 5. 产品的生命周期过程是( B ) A. 萌芽,发生,发展到衰退,退出市场 B. 发生,发展,成熟到衰退,退出市场 C. 发生,发展,成长到衰退,退出市场 D. 萌芽,成长,成熟到衰退,退出市场 6. 以下关于舞台剧的排练制作及合成等工作描述正确的是( D ) A. 舞台剧装台结束后才能进行彩排,通常彩排 1-2次 B. 舞台剧的舞美制作为防止耽误工期,应当在剧目排练时 C. 大型舞台剧排练必须所有业务部门 统一规整后进行 D. 舞台剧在排练制作中应制定日程表 7. 我国演出市场三大基本制度是指( C ) A. 营业性演出管理制度,演出经纪合同制度,演出安全制度 B. 营业性演出备案制度,演出内容管理制度,演出合同制度 C. 营业性演出行政许可制度,演出经纪制度,演出合同制度 A/D ) (各业务单位独立进行的,甚至更多次) 集中 准备 (分别) 按照日程表有效协调)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9年8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 第三条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演职员和观众的合法权益,禁止营业性演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 第四条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经营单位。 第五条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从事下列活动的经营单位:(一)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 (二)演出居间、代理、行纪等经纪活动; (三)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第六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指具备《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经营单位。 第七条依法登记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 (四)其他有效证明。 第八条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舞台艺术考试整理

第一节音乐的社会功能 认识、教育、审美、实用功能(选择题六选四) 第二节音乐的载体 第一部分. 传统音乐。 传统音乐四类型: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民间音乐。(题库) 民间音乐五类:歌曲、歌舞、说唱、戏曲、器乐。 民间歌曲题材 1.汉族民歌三类:号子、山歌、小调。(多选) 山歌类型:信天游、山区、花儿、客家山歌、西南山歌 2.少数民族民歌 例题:我国少数民族的主要民歌类型及特点: 1)蒙古族的长调 2 )藏族的箭歌 3)朝鲜族的抒情谣 4)苗族的飞歌 民间器乐(常考,记住曲目和描述) 1江南丝竹。江苏浙江安徽。八大名曲:《行街》、《四合如意》、《三六》等 2广东音乐。流行于珠江三角洲。《步步高》,《平湖秋月》,《雨打芭蕉》、《赛龙夺锦》 3山东鼓吹。唢呐、管子、笛子。红白喜事。 4十番锣鼓。无锡,苏州、宜兴。荤锣鼓、素锣鼓。 文人音乐 文人音乐包括古琴和词调音乐。 古琴代表:流水,阳关三叠,梅花三弄,广陵散,潇湘水云。 第二部分西方音乐 一、歌剧 歌剧的特点: 1综合性艺术体裁 2结构很丰富。包含器乐声乐。声乐中包括独唱重唱合唱。 3独唱构成包括:宣叙和咏叹调。 4产生于16世纪末意大利佛罗伦萨。 二、音乐剧(必考,超级超级超级重点!!!主要指后面的曲目!) 1是集音乐舞蹈戏剧一体的现代舞台剧。 2把传统歌剧、轻歌剧现代流行音乐整合在一起。 3往往具有强烈的都市都市的时代气息。 4鲜明通俗性。(常见题型:以下对歌剧描述错误的是?题库中的错误项是:现代都市时代气息)三、清唱剧

没有舞台布景,没有服装和表演动作。 四、交响曲 管弦乐队的建制,近代管弦乐队队组成。(常考,题库单选) 1弦乐组 2木管组 3铜管组 4打击乐器组 五、室内乐 定义:每个乐器担任独立声部。 室内乐常规形式。 固定组合:(常考,只能全部记住!) 1.弦乐四重奏。两把小提琴,一中,一大。 2.弦乐三重奏。两小一大,或者大中小各一。 3.弦乐五重奏。两把小提琴,两把中,一把大。而偶尔也有用两把大。4.钢琴三重奏。小提琴、大提琴和钢琴。 5.钢琴四重奏。在钢三基础上加一个中提琴。 6.钢琴五重奏。弦乐四重奏加一个钢琴。 题库题型为:钢琴三重奏包括? 其他一堆的分类(忽略不计) 第三节中国音乐名家名曲 第一部分传统名曲(建议做成小卡片随身带) 一.古典歌曲 阳关三叠。王维,送元二使安西。整体风格古朴深沉。后段激越。 扬州慢。南宋词人。扬州遭金兵入侵。 满江红。宋名将岳飞。悲壮色彩。音调深沉稳健。 念奴娇赤壁怀古。雄健豪放。 题库:以下古典歌曲特点描述不正确的是? 二.民间歌曲(记住地区) 小白菜河北 绣荷包山西 兰花花陕北 走西口山西陕西内蒙 康定情歌西南地区。 小河淌水云南弥渡山歌 孟姜女全国 茉莉花江苏河北(常考)《图兰朵》 凤阳花鼓安徽 嘎达梅林蒙古族长调叙事。 三.民族器乐独奏(常考,要记住曲目对应的乐器!) 古琴:梅花三弄(重点)、流水、广陵散、潇湘水云 梆笛:喜相逢。原为内蒙民间乐曲。

上海市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上海市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加强本市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等文件,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是指对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原料、工艺、技术或产品,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进行认定(以下简称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是指:经认定具备资源综合利用原料、产品(或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或工艺、技术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可享受的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 第四条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共同负责本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认定内容 第五条申报条件 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 (二)所用原(燃)料来源稳定、可靠,数量及品质满足相关要求,以及水、电等配套条件的落实;

(三)生产工艺、技术或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能独立计算盈亏; (五)符合环保要求,不产生二次污染。 第六条认定内容 (一)审定申报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或单位是否执行政府审批或核准程序,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审批或核准要求,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料、产品、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和认定申报条件; (二)审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是否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范围之内等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审定其综合利用资源来源和可靠性; (三)审定是否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所规定的条件。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七条凡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向区县经委或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申请,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申报表》。其中:区县税务局负责税收征管企业,向区县经委申请;市税务三、七分局负责税收征管企业,向市经济信息化委申请。区县经委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审,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范围、申请材料齐全,提出初审意见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报告。 第八条单机容量在25MW以上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工艺,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综合利用发电工艺,垃圾(含污泥)发电工艺,由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

演出经纪人练习题

1、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哪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B ) A国务院文化主主管部门 B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D省级工商主管部门 参见《营业条例》第七条 2、根据《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演出经纪机构受到行政处罚的,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应当对负责该项经纪业务的演出经纪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应当注销其演出经纪资格证书,自注销日起( C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A、2年 B、1年 C、5年 D、3年 参见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3、个体演出经纪人在向文化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时,除个人身份证以外,必须持有(C ) A、从业经历证明 B、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C、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 D、学历证明 《细则》第九条 4、以下内容中不是文化管理部门管理的内容是(B ) A、对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进行审批 B、演出活动的安全许可 C、演出活动的监督 D、演出项目审批 B需要公安部门 5、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提交申请,该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B )内做出决定。

A、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20日 B、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3日 C、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10日 D、演出所在地夏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5日 《条例》第十四条 6、在引进演出项目时应把握各阶段的不同经营策略,以下描述错误的是(D ) A、对于已经属于衰退时期的剧节目和演员应该挖掘新的开发价值 B、对于与引进的演出项目,要有专业的眼光判断其所处的生命周期 C、对于处于发展期的演出项目和新星,可以较低成本签约,并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D、对于成熟的项目不用考虑价格因素,原因尽快签约占据先机 成熟期项目应控制签约金额,不能盲目报价 7、对舞台布景中的硬景描述不正确的有(C ) A、利用轻便的代用材料做成的主体框架结构的布景 B、体积大、不便于巡演搬运 C、成本较低,效果不如软景好 D、立体感、空间透视感和真实感强 成本高,效果比软景好 8、某公司因旗下艺人无故擅自毁约而产生经纪损失,到法院起诉后却未能挽回损失,因为该公司未取得演出经纪资质。这体现了演出经纪合同中的哪个问题(A ) A、合同主体不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授权 B、合同中约定事项不完备 C、合同条款不完备 D、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相对应 9、以下关于演出制作团队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D ) A、各组之间是分工合作的关系 B、有艺术创作组、舞台管理组、舞台技术组三部分组成 C、成功的演出制作团队的良好合作 D、总负责人在团队中的灵魂地位是团队合作的关键 D能否顺畅的沟通是团队合作的关键

艺人演艺经纪规定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 甲方(经纪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指定经纪人: 乙方(艺人):(笔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的具有极高的演艺才能并有意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演艺发展,鉴于甲方为专业的经纪公司且具有协助乙方发展的经纪资源,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纪人,负责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演艺经纪工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1.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业务范畴内,指定甲方为其中国大陆 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代理乙方全面处理与之相关的工作及活动。 1.2甲方提供的经纪服务的方式及内容: 1.2.1指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作为乙方经纪工作的直 接负责人,为乙方提供专业化服务;乙方应保证与甲方指定负责人 保持良好的沟通,至少在24小时内可通过乙方联系方式、居所等 联系到乙方。 1.2.2为乙方及乙方作品进行包装、宣传、策划、公关等。 1.2.3为乙方安排业务培训、职业规划、形象顾问等。 1.2.4为乙方创作或表演的作品进行录音、录像制品、图书、电子制品的 制作、出版和发行等。 1.2.5为乙方提供后勤服务,甲方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为乙方安排工作的同 时应为其工作提供便利,例如为乙方安排出行、住宿、翻译等;

1.2.6为乙方提供法律事务服务,代理乙方与第三方进行商业谈判并签署 合作协议,处理争议及侵权事件。 1.2.7代理乙方进行维权服务。 1.2.8对属于乙方的姓名权、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等衍生 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再许可使用行使独家经纪代理。 1.3合作范围: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 1.4合作期限:【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5合作类型:双方合作具有排他性、独家性 1.5.1本合同项下的合作事项,具有排他性、独家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经甲方认可的甲方关联方不 在此列)就合作事项展开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自行安排参加 或与第三方订立与合作事项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件,无论此等行为是 否有偿。 1.5.2甲方有权以许可、转授权、分授权及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 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项下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2业务范畴 2.1音乐活动 2.1.1为乙方寻找适合的词曲作品,并获得词曲著作权/许可,并授权乙 方进行表演; 2.1.2为乙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获得改编作品的著作权/许可,并授权 乙方进行表演; 2.1.3为乙方接洽词曲创作、表演工作,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纪人的名 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2.1.4为乙方接洽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音乐表演,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 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2.1.5为乙方制作单曲、MV、唱片、专辑等,并举行宣传、发行、推广 活动; 2.1.6为乙方承办音乐会、演唱会、粉丝见面会等各类活动。 2.2演艺活动 2.2.1为乙方寻找合适的影视作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视剧、电影、网络 剧、MTV、MV拍摄或配音等)演出机会,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 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演出经纪人考试资料概括

。演出经纪人考试 演出市场政策法规及演出经纪实务复习内容 第一章演出市场基础知识 第一节文化市场概论 考点1.文化的界定 在我国比较通用的定义有三种:一是把文化与文明同等,意指人类一切创造成果的总和。二是经济相当于物质文明,文化相当于精神文明。三是特指广播影视音像、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 考点2.市场的含义 市场由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构成。市场的主体是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市场的客体是各种商品和服务。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配置社会经济资源基本手段的经济形势,是商品生产充分发展的产物。 考点3.文化市场的概念 在我国,一般把文化产业定义为生产经营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行业,主要内容包括演出业、图书报刊业、广播影视业、娱乐业、音像业、艺术品经营业、网络文化业、文物拍卖业、文化旅游业等门类。 文化市场可以划分为演出市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电影市场、书报刊市场、艺术品市场、文物市场等多种类型。 考点4.文化市场的商品经济属性 1.文化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2.文化市场的运行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考点5.市场机制的三个基本要素 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是市场机制的三个基本要素,其中价格机制居于核心地位。 考点6.文化市场的社会制度属性 1.我国文化市场是以国办文化为主导的文化市场。 2.我国文化市场是政府导向型的有序竞争的市场。

3.文化市场的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效益是其最高准则。 第二节演出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考点1.中国古代表演艺术存在三个基本形式 1.以宫廷、官府、官僚、贵族以及地主富豪家庭供养为主的官方表演艺术。 2.以巫术、传教为主的宗教表演艺术。 3.以民风民俗为主的民间表演艺术。 考点2.演出市场的形成 1.百戏是古代对散在民间的乐舞、杂技、武术等等各种表演艺术的统称。 2.北宋汴京、南宋杭州等地出现了大量表演各种伎艺的场所,即所谓“勾栏”“瓦肆” 3.明清两朝,各种地方戏曲大量产生。也出现了一大批以演出为谋生手段的艺人戏班,并形成了行业组织。 4.鸦片战争以后,西方话剧等艺术形式传入我国,上海、北京等地相继建起了一批拥有现代化演出设备的剧场(如1866年上海建成的兰心剧场)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对旧有的民营剧团进行“改人、改戏、改制”形成了以 精选资料,欢迎下载 。 国有艺术表演团体和剧场为主体的计划演出体制。 6.改革开放以后,演出市场重新恢复了生机和活力。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演出市场正呈现出广阔的前景。 考点3.演出市场的现状 从演出市场主体来看,初步形成了演出团体、演出公司与演出场所三类演出经济实体分工配合协作反战的主导格局;从演出类型来看,营业演出取代计划演出成为整个演出活动的主要布类;从演出的结构、布局与形势来看,高雅艺术与民族优秀艺术的演出场次和观众人次大幅度增长,通俗艺术演出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国外来华演出与国内演出团体出国演出健康发展,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 第三节演出市场基本制度 考点1.我国演出市场三大基本制度 营业性演出许可制度、演出经纪制度、演出合同制度 考点2.营业性演出许可制度

上海市商品房价格管制暂行办法(2).doc

上海市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失效] 发文单位:上海市房产管理局 文号:沪建城[1988]第276号 发布日期:1988-1-1 执行日期:1988-1-1 生效日期:2004-6-1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价格构成 第三章价格管理权限及监督、检查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促进住房商品化,保证住

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批准经营商品房的公司,在上海市范围内建设和出售的商品房价格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上海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商品房价格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商品房价格管理的业务工作。 第四条商品房价格管理应遵循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原则,必须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有利于商品房的发展和推进住房商品化。有利于促进商品房开发经营公司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必须在加强商品房价格宏观管理的前提下,建立竞争型的价格模式。商品住宅价格按规定价格构成因素,确定最高限价,除对一般收入的住房困难户职工,个人购买商品房的价格由有关部门定价外允许商品房开发经营公司,在最高限价下按质论价,按市场供需自行浮动。非住宅商品房价格放开、随行就市,以搞活房产经营,促进商品房销售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章价格构成 第六条商品房价格构成 一、商品房开发成本 (1)基地开发费:指商品房基地开发中,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的征地费、青苗补偿费、生产和生活设施补偿费、菜田建设费、劳动力安置费、养老社员生活补助费、私房补偿费、动迁房屋建设费、临时过渡房屋搭建费、自行过渡补贴费、搬迁障碍费、临时接水、接电、接煤气费、平整场地费等。 (2)勘察设计费:指按规定支付的居住区规划费、建筑设计费、地质勘察费及施工执照费等。 (3)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指按本市规定的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定额及各项费用取费标准,支付的房屋建筑安装及附属设备工程费以及室外围墙化粪池等费用。 (4)街坊内的市政公用设施费:指按本市规定的住宅建设

2018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模拟考试及答案

2018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模拟考试 (政策法规和演出经纪实务)练习题及答案 单选题 1.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内容描述不正确的是(B ) A 、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秩序 B 、配合活动现场检票工作(安全检查) C 、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 D 、查处贩卖假票活动 2.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演出,应提交资金安排计划书和复印件,以下不属于该证明文件的是(A /D) A 、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法人存款证明(当月基本存款账户存款证明) B 、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贷款的证明 C 、其他单位同意借款,赞助的证明 D 、其他单位出具的同意担保证明(及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账户存款证明) 3. 以下描述不正确的是(B ) A .佣金是经纪人从事经济活动的主观目的 B . 佣金是信息提供者信息商品的销售收入(信息费) C .佣金是委托人依照双方约定因经纪业务而支付的报酬 D .佣金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和性质上与回扣不同 4. 关于舞台工程说法正确的是(C ) A .舞台工程由视频、灯光和音响三个技术专业组成(舞美) B .一般在固定表演舞台的大型场馆举办文化活动应首先搭建一个临时基础舞台(无须) C .舞美主要功能是根据剧节目对舞台表演的环境布景进行设计制作 D .临时搭建的机械舞台应当尽量扩大规模设计复杂以保障稳固安全(不宜) 5. 产品的生命周期过程是(B ) A .萌芽,发生,发展到衰退,退出市场 B .发生,发展,成熟到衰退,退出市场 C .发生,发展,成长到衰退,退出市场 D .萌芽,成长,成熟到衰退,退出市场 6. 以下关于舞台剧的排练制作及合成等工作描述正确的是(D ) A .舞台剧装台结束后才能进行彩排,通常彩排1-2次(各业务单位独立进行的,甚至更多次) B .舞台剧的舞美制作为防止耽误工期,应当在剧目排练时集中准备(分别) C .大型舞台剧排练必须所有业务部门统一规整后进行(按照日程表有效 协调) D .舞台剧在排练制作中应制定日程表 7. 我国演出市场三大基本制度是指(C )

演出经纪人演出市场政策法规及演出经纪实务

演出市场政策法规及演出经纪实务 第一章演出市场基础知识 第一节:文化市场概论1-5 ☆考点1:文化的界定(p1) 在我国比较通用的定义有三种: 一是把文化与文明等同,意指人类一切创造成果的总和。 二是经济相当于物质文明,文化相当于精神文明。 三是特指广播影视音像、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 ☆考点2:市场的含义(p1) 市场由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构成。市场的主体是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市场的客体是各种商品和服务。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配置社会经济资源基本手段的经济形式,是商品生产充分发展的产物。 ☆考点3:文化市场的概念(p2) 文化市场可划分为:演出市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电影市场、书报刊市场、艺术品市场、文物市场等多种类型。 考点4:文化市场的商品经济属性(p2~3) 1:文化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2:文化市场的运行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考点5:市场机制的三个基本要素(p3) 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是市场机制的三个基本要素,其中价格机制居于核心地位。 考点6:文化市场的社会制度属性(p5) 1:我国文化市场是以国办文化为主导的文化市场。 2:我国文化市场是政府导向型的有序竞争的市场。 3:文化市场的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效益是其最高准则。 第二节:演出市场的形成与发展(5-8) ☆考点1:中国古代表演艺术存在三个基本形式(p6) 1:以宫廷、官府、官僚、贵族以及地主富豪家庭供养为主的官方表演艺术。 2:以巫术、传教为主的宗教表演艺术。 3:以民风民俗为主的民间艺术。

演出经纪人考试资料概括

演出经纪人考试 演出市场政策法规及演出经纪实务复习内容 第一章演出市场基础知识 第一节文化市场概论 考点1.文化的界定 在我国比较通用的定义有三种:一是把文化与文明同等,意指人类一切创造成果的总和。二是经济相当于物质文明,文化相当于精神文明。三是特指广播影视音像、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 考点2.市场的含义 市场由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构成。市场的主体是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市场的客体是各种商品和服务。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配置社会经济资源基本手段的经济形势,是商品生产充分发展的产物。 考点3.文化市场的概念 在我国,一般把文化产业定义为生产经营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行业,主要内容包括演出业、图书报刊业、广播影视业、娱乐业、音像业、艺术品经营业、网络文化业、文物拍卖业、文化旅游业等门类。 文化市场可以划分为演出市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电影市场、书报刊市场、艺术品市场、文物市场等多种类型。 考点4.文化市场的商品经济属性 1.文化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2.文化市场的运行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考点5.市场机制的三个基本要素 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是市场机制的三个基本要素,其中价格机制居于核心地位。 考点6.文化市场的社会制度属性 1.我国文化市场是以国办文化为主导的文化市场。 2.我国文化市场是政府导向型的有序竞争的市场。 3.文化市场的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效益是其最高准则。 第二节演出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考点1.中国古代表演艺术存在三个基本形式 1.以宫廷、官府、官僚、贵族以及地主富豪家庭供养为主的官方表演艺术。 2.以巫术、传教为主的宗教表演艺术。 3.以民风民俗为主的民间表演艺术。 考点2.演出市场的形成 1.百戏是古代对散在民间的乐舞、杂技、武术等等各种表演艺术的统称。 2.北宋汴京、南宋杭州等地出现了大量表演各种伎艺的场所,即所谓“勾栏”“瓦肆” 3.明清两朝,各种地方戏曲大量产生。也出现了一大批以演出为谋生手段的艺人戏班,并形成了行业组织。 4.鸦片战争以后,西方话剧等艺术形式传入我国,上海、北京等地相继建起了一批拥有现代化演出设备的剧场(如1866年上海建成的兰心剧场)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对旧有的民营剧团进行“改人、改戏、改制”形成了以

上海市民防工程检测管理规定-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上海市民防工程检测管理规定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本市民防工程检测活动,加强民防工程检测工作,确保战时民防工程各项功能得到正常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结合本市民防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防工程检测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定义与内容)民防工程检测是指民防工程实体以及用于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等的检测。本规定所称的民防工程检测,仅指民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民防工程防护性能系统检测和民防工程建筑结构材料检测,其余的检测活动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检测的具体内容为: 1、民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 可分为常规检测和专项性能检测。常规检测是防护设备产品质量、安装质量的检测,包括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使用性能、材料和外观质量等项目,主要是对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悬板活门、

超压排气活门、密闭阀门等设备的检测;专项性能检测是防护设备密闭性能的检测,主要是对超压排气活门及密闭阀门等设备密闭性的检测。 2、民防工程防护性能系统检测 主要包括工程口部或整体气密性能检测,防护通风系统性能检测等。 3、民防工程建筑结构材料检测 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抗压抗渗、钢筋拉拔焊接、防水材料等检测。 第四条(管理部门与职责)市民防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民防工程防护质量检测活动的管理部门。负责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资质审查和管理。 民防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对民防工程的监督检测。 上海市民防行业协会是民防工程专业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自律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依照章程规定参与协调管理,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总体要求)从事民防工程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检测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

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演出经纪活动,加强演出经纪人员管理,明确演出经纪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演出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演出经纪资格证书是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全国通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演出经纪人员,包括在演出经纪机构中从事演出组织、制作、营销,演出居间、代理、行纪,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活动的从业人员;在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个体演出经纪人。 第四条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有3名以上取得演出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个体演出经纪人在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出具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第五条演出经纪人员在演出经纪活动中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文化部指导监督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组织实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演出经纪人员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第七条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负责演出经纪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一)制定演出经纪资格证书考试大纲。考试内容应当包括演出市场政策法规、演出市场基础知识、演出经纪实务以及从业规范、艺术基础理论。 (二)每年应当组织2次全国性考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应当提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考试结束后30日内公布合格名单并核发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三)统一印制演出经纪资格证书,证书全国统一编号。 第八条凡年满18周岁以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含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可以通过考试取得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第九条演出经纪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应当到原发证单位办理换证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应当注销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第十条演出经纪人员从业单位发生变更的,演出经纪人员应当到原发证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第三章从业规范

演出经纪人应具备的条件

你必须通过经纪人资格认定才能具有成为经纪人的资格.而申请人的要求条件是: 1 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 2 具有从事经纪人活动时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3 有固定的居住地方 4 掌握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 申请资格前连续三年内没有犯罪记录 以上的都做到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考核批准后,你就可以得到经纪资格证,从事相关活动了. 经纪人要做的事基本就是: 1 正确评估出委托方的实际价值 2 与委托方签定合约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3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为他找寻买家 4 促成双方交易的成功答案补充想做演出经纪人,也就是艺人经纪.从事这个行业要有很好的心理素质,要有丰富的娱乐圈、名人关系常识,要有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加上营销知识和文化素养,最重要的是做人要诚实可靠,需要名人信得过你。经纪人对学历的背景要求相差很大,可以不需要太高的学历,也可能需要本专科的学历,在这个行业工作经验比学历会更重要。法律、商业、会计、心理学等课程对经纪人会有帮助,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非常重要,经纪人最好是一个可以照顾到雇主的“全才”。通常。他要给他的客户制定财务预算,告诉他们怎么花钱,怎样纳税,还要告诉他们该储蓄多少钱,为的是保证他们退役之后的生活。他还要像亲人那样和这些客户交朋友,像亲人一样关怀他们,帮助他们处理好与家庭的关系。 工作任务: 安排与他们的客户的问题有关的会议。 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收费,委托或者其他支付活动。 为了评价准客户,进行试听或者面谈。答案补充与客户商讨为他们的生涯制定发展策略,并且解释对他们有益的行动。 发展与个人和组织的联系,并且使用有效的策略和技术保证他们客户的成功。 对行业趋势和经营保持了解。 为客户管理商业和金融事务,例如安排交通及住宿,售票及直接营销和广告活动。 与经理,赞助者,协会官员和其他与客户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关的人协商。 获得关于检查性能设备,仪器和住宿的信息,保证它们符合规范。 为客户安排促进或者表演计划。 全国院校都不会开设明星助理专业。 朋友,很多职业是没有专业的,它的开放性很强,什么专业都能入行,关键在于能力。 我想首先你应该去一家明星经纪公司,去学习,去深造,有明星需要的话,就会有机会实现的.努力吧,万事具备的话,理想会成真的!

20171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沪府令5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3日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杨雄 2017年1月9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7年1月9日市政府令第50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职责)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投标办)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工作。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 本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国资、审计、监察、金融、交通、水务、海洋、绿化市容、民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进场交易范围) 市和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监管。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建设工程,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在市或者区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

易场所(以下简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全过程招标投标活动。 其他建设工程,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是否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决定不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应当依法自行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提供发布公告公示和专家抽取服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和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五条(信息化建设)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信息化建设,推进本市建设工程的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加强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第二章招标和投标 第六条(工程招标类型) 招标人可以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分别进行招标,也可以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可以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等进行分阶段招标,也可以将不同阶段的设计合并招标。 第七条(设计方案招标和设计单位招标)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单位招标。设计方案招标通过以设计方案为主的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设计单位招标通过对投标人拟从事该工程设计的人员构成、业绩经历、设计费报价和设计构思等的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八条(招标启动)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开始招标活动,并自行承担因项目各种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招标失败的风险。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当向市招标投标办或者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风险承诺书。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第九条(工程总承包再发包) 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其承接的勘察、设计或者施工依法再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的,可以采用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依法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

演出经纪资格证考试资料

演出经纪资格证考试资料一、填空题 1. 营业性演出行政许可制度、演出经纪制度、演出合同制度是我国演出市场的三大基本制度。营业性演出许可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营业性演出单位的主体资格实行许可证制度;二是对营业性演出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2. 演出行业协会是演出经营主体和演出从业人员的自律组织。3. 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所谓假唱、假演奏是指演员在演出过程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代替现场演唱、演奏的行为。以假唱、假奏欺骗观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有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人员和器材;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单位,应至少有3名以上的专职演出经纪从业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

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 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预计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由区公安机关审批,5000人以上由市公安机关审批。 6. 举办募捐义演,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参加募捐义演的演职人员不得获取演出报酬;演出举办单位或者演员应当将扣除成本后的演出收入捐赠给社会公益事业,不得从中获取利润。7.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但内地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内地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不得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和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8. 演出经纪人只能受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 记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 【发文字号】沪府发[2014]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07 【实施日期】2014.0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1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7日 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促进发展、保障民生,规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通过居住登记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在本行政区域内办理居住登记及其相关服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登记) 本市户籍人员中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应当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有多个居住地的,应当在其中一个经常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的,应当到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第四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日常生活起居的固定、合法住所地址。 办理居住登记的住所地址,应当以规范的地名、路名和公安部门核准的门弄号为准。 第五条(租赁房屋条件)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租赁房屋居住,在该租赁房屋所在地办理居住登记的,其租赁的房屋应当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部门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及其相关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与人口导向政策相匹配的财力分配和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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