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就业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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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就业人员登记表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

社保工伤险缴纳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218860289.html,

就业失业登记表(模板)

就业失业登记表 姓名×××性别×年龄×× 户籍性质农业□ 非农业□×居民户口□ 联系电话住宅电话××××手机号码×××× 登记证编号 家庭住址××××××家属院×××号楼×××单元×××号基本信息变更 变更日期变更项目变更内容 就业登记(所有内容必须填写完 整) 就业类型单位就业□ ×社会就业□× 就业单位名称×××××× 签订劳动合同是□ 否□×参加社会保险是□×否□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 - 年月× 自主就业类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其他□ 就业时间× 失业登记(所有内容必须填写完 整) 登记失业时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否□ 失业类型无就业经历□ 就业转失业□ 其他□ 失业前单位名称×××××× 技能特长××××××培训需求×××××× 就业意向××××××薪酬要求×××××× 拟接受公共就业人 才服务内容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 职业培训□ 其他服务□:档案托管□ 劳动(人才)□ 事务代理□ 其他□ 提供材料目录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毕业证书(明)□ 参保缴费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起来就业证书)□ 失地(林)证明□ 灵活就业证明□ 其他证明□ : 申请人签名以上资料由本人填写,情况真实,并自愿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签名:×××××××年×月×日 以下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登记失业类型1□ 2□ 3□ 4□ 5□ 6□ 7□ :①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 ②其他□ 享受失业保险待 遇期限 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初审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盖章)审核意见: : 年月日 (盖章) 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盖章) 说明:登记失业类型: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2、从用人单位失业、3、个体业主停止经营;4、失地、失林劳动者;5、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7、其他人员:①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②其他失业人员

新办企业社保流程(青岛)

青岛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 一、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 从“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到相关就业服务中心(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申请登录用户名。 二、网上录入招用人员相关信息 “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用工登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信息录入 录入完后,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信息管理和打印---打印就业登记表,每个员工一份; 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信息管理和打印---打印就业花名册,每个员工三份 三、劳动用工登记审批 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资料,到市南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符合要求的,在《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上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 另外要带的资料:1、招用人员是青岛市户口,需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外地户口不需要2、用人单位招用解除合同30日内就业的劳动者,就不用《就业失业登记证》了,需带着原先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报告书、身份证(网上没就业信息的需带原单位的个人档案)3、招用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30天,还要带相关月份的工资原始会计凭证、 四、开通社保 新成立的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去市南区社会保险大厦办理社保开户手续:

1、上述流程完成后的《就业登记花名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新参保企业信息表》(加盖公章) 5、《参加社保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 上述业务办理后,5个工作日后,去索要单位社保编号。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凭 单”到银行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也可以去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费代扣代缴 授权书于次月起实行网上缴费。 青岛新企业办理公积金流程 一、新设立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 登记之日20内起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青岛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关系登记表》和《预留印签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青岛市就业、失业登记服务流程、指南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一、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http://221.215.38.132:8018/Login/UserLogin. aspx,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⑴在 栏下的“信息录入”输入身份证号,点击回车,录入人员信息,重点注意:居民户口、户口所在地、合同起始日期、合同终止日期;以前在本市参加过工作的信息会显示。 ⑵在 栏下的“信息管理和打印”,勾上人员信息,点击 可以导出《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 ㈡用人单位于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次日起10日内,到市、区(市)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本市城镇、本市农村: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本省城镇、本省农村、外省城镇、外省农村(称为“外来人员”):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身份证原件。 3、大中专毕业生: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报到证; 4.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招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十日的(称为“三十日内转移”): 1. 《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 身份证原件。 4. 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报告书》; 二、用人单位办理完就业备案,如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登陆社保申报网上登记系统http://221.215.38.132:8099/wssb/pages/qdyth/ wsbs/login.jsp,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资料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

灵活就业人员经营情况现场核实记录表(灵活就业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经营情况现场核实记录表(灵活就业证明)

人员新增公示模板 关于XXX从事灵活就业并拟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相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5】21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21号)文件要求,兹有XXX,男/女,现年XX岁,家庭住址,该人员自XXXX年XX月开始在XXXX从事XXXX灵活就业工种,并拟在我处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现将其从事灵活就业情况及拟在我处申报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简阳市人社局和简阳市就业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27223736;27221358。 街镇乡 XXXX年XX月XX日

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补贴申报公示模板 关于XXXX年XX月-XX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专项资金) 情况的公示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5】21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21号)文件要求,XXXX年XX月-XX月社区(村)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人数人,拟拨付社保补贴元,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简阳市人社局和简阳市就业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27223736;27221358。 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人员明细表 街镇乡 XXXX年XX月XX日

青岛社保办理流程大全

新成立企业办理用工、社保手续 一、办理用工登记: 1、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一号窗口,领取《单位用工登记表》,办理用工登记的开户。 2、如果想办理招聘,需要办理招聘手续: (1)条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 (2)材料准备: ※填写《单位用工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民办学校应携带办学许可证及社团登 记证、机关事业及其他机构应携带批准成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就业备案: 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六到八号窗口,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就业备案: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招用人员登记表》(一寸照片一张)(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一式四份); 4、《劳动合同书》(新版一式三份); 5、招用本市城镇居民,属市内四区的应携带《失业证》、属五市三区的应携带《求职证》; 招用人员属外地人员的,应携带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职工); 招用人员属应届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的,在开发区落户后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人事局出具的《干部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招用人员属转移就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携带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户口本及《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三、社保开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等

级。办理程序: 1、先到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手续; 2、到社保中心领取《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 3、企业劳工人员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企业发放工资表或工资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到区社保中心开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4、城镇各类企业职工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个人按缴费工

青岛就业登记验证码可作投保依据

青岛就业登记验证码可作投保依据 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市人社局下发《关于推进“互联网+”就业登记、解聘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简化就业登记和解聘备案等业务办理程序。 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市人社局下发《关于推进“互联网+”就业登记、解聘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简化就业登记和解聘备案等业务办理程序。 五类人员不必现场登记确认 根据《通知》,我市就业登记的网上办理程序得到简化。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的,可登录青岛就业网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选择进入“我要办事”/“就业登记”模块,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录入被招用人员身份证号码,经计算机系统自动验证匹配为青岛市登记失业人员、30日内转换就业单位人员、青岛市农村劳动者、非青岛市户籍人员,以及青岛市退役军人的,不必再携带劳动者身份证明、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等材料到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就业登记确认。 就业登记验证码成投保依据 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就业网为上述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经计算机系统审核通过的,通过“信息管理和导出”模块导出打印《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用人单位应将《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存入被招用人员个人档案。导出打印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右上角标注“就业登记验证码”,《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标注“网上就业登记专用”。“就业登记验证码”与“就业登记专用章”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投缴社会保险和办理相关业务的依据。 据介绍,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就业网办理就业登记,出现计算机系统无法验证匹配人员类别的;无被招用人员信息或信息不完整的;自劳动合同起始日期起超过30日需要补办就业登记的 (此类情况用人单位还需下载填写《用人单位补办就业登记申请》,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应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规定,仍需携带就业登记材料就近到市或区市任一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就业登记确认。 三类人员就业登记程序简化 根据《通知》规定,我市将进一步简化三类没有办理失业登记、但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人员(见表)的就业登记程序。上述人员需要在本人创办的单位办理就业登记的,创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等就业登记材料通过青岛就业网或者就近到市或区市任一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就业登记。 而另一种情况,对没有办理失业登记、但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人员,被其他用人单位招用的,用人单位可携带创业人员身份证及《就业报到证》等证明、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等材料通过青岛就业网或者就近到市或区市任一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1-3-17 一、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㈡用人单位于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次日起10日内,到市、区(市)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⑴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⑶《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⑷劳动者《失业证》; 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不需提供); ⑹从事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的劳动者,须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 ⑺招用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十日的,还应提交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报告书》; ⑻招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 ①招用派遣期内大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应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报到证》或《派遣证》; ②招用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应提交《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收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招用自主

择业城镇退役军官的,应提交《军官转业证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军官转业证书》上加盖就业备案专用章; ③招用留学回国人员的,应提交《青岛市出国留学人员工作介绍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报到通知》; ④招用国家退役运动员的,应提交选招运动员的有关文件。 二、劳动者已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就业登记(备案)的,用人单位应如何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需补办就业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补办就业登记。用人单位补办就业登记手续时,应持单位书面申请、单位有效资质证明、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被招用人员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补办就业登记期间工资原始凭证原件或依据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下达的法律文书等。 三、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为劳动者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除审核用人单位申请补办材料是否属实外,还应通过计算机系统核对申请人在补办期间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是否在其他单位就业等情况。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1、申请人在补办期间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申请人领取自谋职业扶持金(摊位费补贴)后不足2年的; 3、申请人在补办期间在其他单位办理过就业登记手续的。 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出现哪些情形,应进行就业登记变更? ㈠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经营地址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持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变更手续,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更改相应

青岛人事档案流程

青岛人事档案流程 处室/部门名称人事档案中心负责人肖颖 处室/部门简介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中心于2011年10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市人才市场加挂牌成立。人事档案中心按照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着力打造管理体制统一、服务标准规范、运行机制健全的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环境。目前,已对流动人员档案、退休人员档案、失业人员档案、在青就业的外国人档案等在青就业的进行统一归口管理。档案中心先后制定了《档案工作人员守则》、《保管保密制度》、《查阅借用制度》、《鉴别整理制度》、《收集送交制度》、《转递统计制度》等规范的管理制度。人事档案中心将不断探索,构建起社会化管理的人事档案与人事人才发展的桥梁,努力打造“档案连心”的服务品牌。 职能 人事档案中心主要负责人事档案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统一存放和日常服务工作。 办事流程/指南 一、人事档案接收 (一)审核办理手续材料 提供人事专员身份证,人事专员证,《青岛市就业登记表》 (二)审核档案情况 1.存档事由 2.档案封口、签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档案内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三)登记档案材料 1.登记档案材料明细 2.送档人填写《人事档案材料明细表》相关内容 3.送档人在《综合登记簿》登记 (四)录入信息系统 将档案人信息录入档案管理系统,获取档案编号 二、人事档案借阅 (一)借阅手续材料审核 提供人事专员身份证,人事专员证 (二)借阅使用范围:办理退休、人才引进、工龄审核、预备党员转正等 (三)借阅档案办理

1.登记档案材料明细 2.借阅人在《借阅登记本》登记 3.将借阅信息录入人事档案管理系统 (四)借阅档案封签 档案密封签章 ◆借阅的档案需在15个工作日内由审档单位密封签章后归还 (五)借阅档案归还 1.审核档案封口、签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核对档案材料明细 3.还档人在《借阅登记本》登记 4.将归还信息录入人事档案信息系统 三、鉴别收集材料 (一)提交存档材料 提供人事专员身份证,人事专员证 (二)鉴定存档材料 工作人员按人事档案归档材料鉴别规定,鉴定能否存档 (三)登记档案材料 工作人员在管理系统中登记归档材料明细 (四)入库归档材料 工作人员将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存档材料收集工作基本要求 ◆全面。要将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全部收集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及时。人事档案材料形成后,应一个月内集中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 扣留归档材料 ◆真实。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档案人的本来面貌 ◆准确。收集的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经组织审定的符合客观实际的材料存档材料鉴别工作基本要求 ◆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 ◆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写明承办单位及时间 ◆必须手续完备。凡规定应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组织鉴定、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等,须经本人签字 ◆档案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2020青岛创业补贴政策分析

2020青岛创业补贴政策分析 根据青岛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创业补贴政策,青岛市 城乡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并从今年2 月13日起执行。 此次创业补贴政策扩大了补贴范围,将扶持对象扩大到外地户籍 在青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00 元提高到5000元。申领范围包括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 校在校生,以及青岛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在青岛市行 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领条件主要有: 青岛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 二是申领创业补贴人员,须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人员, 须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以上规定的,方可 申领补贴。 个体经营部分 一、自谋职业扶持金、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一)哪些人员可以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或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户籍的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指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返回 户籍所在街道(镇)辖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农村劳动者)于2009 年1月1日后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 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可申领自谋 职业扶持金;在各类集贸、商贸市场租用摊位从事个体经营,且签订

的租用摊位协议期限在1年以上可申请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或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二)拨付标准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市内四区的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给予 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或者按每人每月不高于200元标准给予经 营场所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两年,从补贴申请之日起计算。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申领期限最长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 月份。申请人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补 贴申请。 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从事个体经营) (一)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 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进行还款。对贷款期限不足两年的,按期还本付息后,可申请给予剩余期限的再次贷款。有逾期还款记录者,取消再次小 额担保贷款资格。 (三)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及期限 (四)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五)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到哪里办理 从事个体经营的市内四区贷款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青岛市小额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模式 (一)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学生类专用●(3)

《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学校类专用 适用范围: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 一、表内项目 1、基本信息。 ——姓名。应与本人居民身份上的名字相一致,无身份证的与本人户口簿上的名字相一致。外籍在校学生或托幼机构儿童,应根据护照填写。不得连笔潦草。 ——性别。按本人性别在性别栏“□”内打“√”号。 ——出生日期。应与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记载的出生日期相一致。外籍在校学生或托幼机构儿童,应根据护照填写。 2、居民身份证号。一律填写18位号码,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尽快办理。无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可提供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户口簿上无身份证号码的,本人应到户籍所属派出所查阅。外籍在校学生或托幼机构儿童,可填写护照编号,并注明国籍。 3、住址。应填写本人现居住的地址,如有两处以上住址应填写最常驻的地址。如本栏目所列格式不能满足填写要求,可从实际出发填写,力求准确。 ——参保人联系电话。填写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本人的联系电话。无电话或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可不填。 4、本人户口所在地。应尽量详细填写,外地户籍如难以填写具体,至少应填写至县(市)。凡限定本市或七区城镇户籍的,均须按本人户口簿审核填写。(因涉及两级财政费用负担)。 5、人员范围类别。按本人应属范围类别在相应序号的“□”内划“√”号。特殊学校包括聋校、哑校。 6、是否属于特困职工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应有市总工会发放的“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在相应的“□”内划“√”,并填写证件号码和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发证时间。 7、是否属于低保家庭。低保家庭应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在相应的“□”内划“√”,并填写证件号码和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发证时间。 8、是否属于优抚对象。应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抚恤优待证明”,主要指:《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等,在相应的“□”内划“√”,并填写证件名称、号码,发证时间,证件有有

青岛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青岛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一、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5、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所需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青岛市失业金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

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用户使用手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用户使用手册 --公共就业系统外网分册(公共就业部分)

1.引言 1.1.说明 本“用户手册”详细描述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就业系统(以下简称“就业系统”)的实际界面展现及操作方法。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用户使用手册外网系统分册》的编写目的: 1.为“公共就业外网管理系统”的使用者提供实用清晰的帮助。 2.给期望了解“公共就业外网管理系统”界面操作风格及具体业务功能的其 他市/区的业务人员展现界面。 1.2.目标读者 2.就业管理 3.1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1.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界面简介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界面包含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信息。如下图所示: 2.单位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界面操作说明 1)新增登记信息: 输入身份证后回车,稍等片刻,系统自动判断该人员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如果符合办理条件,系统自动显示出人员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然后,录入该人员的就业必录项信息,点击【保存】即完成劳动用工网上申报登记保存。保存成功则弹出成功提示信息,失败则弹出失败提示信息。 若输入的人员身份证号数据库中没有该人员数据,则可进行人员新增并保存。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后即弹出人员新增页面。如下图所示:

注意:此处输入人员的基本信息请务必保证正确,并尽可能输入完整,如果输入错误,保存之后将不能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只能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就业服务窗口更改。 输入人员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人员新增,如下图。若点击【重置】 则清空输入信息。若点击【关闭】则关闭当前新增人员页面。 本信息即可参照上述情况继续办理。如下图所示:

新成立企业用工及参保业务办理流程

新成立企业用工及参保业务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10-12-7 新办企业招用职工后,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如下业务: 1、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订立,并由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 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劳动者各执一份,职工人事档案里备存一份。 2、申请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 用人单位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c218860289.html,)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 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确认并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带《个体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带《民 办非企业单位证书》,非正规就业组织带《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中 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 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 3、办理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手续。 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新招用人员就业登 记”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⑵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后,应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可从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导出),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 资料,就近到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4、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及当月人员保险增减业务。 用人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有 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 工本人签字的《青岛市年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及加盖本单位公章 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为职工办理社保增加业务。 上述业务,需于每月1-15日前,到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5、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 (1)未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的企业,需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或在https://www.360docs.net/doc/c218860289.html,网站下载《社 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企业开户银行盖章并授权后, 将其中一份送回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存。 (2)每月通过银行扣款后,企业须在三个月内到缴费账户开户行,凭银行账号或单位编号打印《社会保险费 专用收款票据》,由银行盖章后作为财务记帐凭据。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样式)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样式) 单位全称XXXXXXXX 单位法人码XXXXXX-X 社保登记证号XXXXXXXXXXXX 单位性质经济类型隶属关系行业分类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__省(直辖市、自治区)__市__区(县)_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单位联系人邮政编码 经营地址北京市__区(县)__街道(乡镇)_____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身份证号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花名册 序号身份证号姓名就业失业登记证号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工种用工形式就业前身份就业前身份终止 时间 1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2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3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4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5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6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7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8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9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10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用人单位意见: 本次办理就业登记人,已经核对。 (盖章)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意见: (盖章)

经办人:年月日审核人:数据录入人: 年月日说明:1.本表审核录入完毕后,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留存。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原件退回,复印件与本表一并保存。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较多,花名册栏目不够的,可以以同样样式表格附后。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 个人就业登记表(样式) 身份证号 姓名XXX 性别X 就业失业 登记证号 XXXXXXXXXXXXXXXX 个人就业情况 就业类型营业执照号码就业所在地就业时间 自主创业北京市__区(县)_______年_月_日个体经营北京市__区(县)_______年_月_日灵活就业———北京市__区(县)__社区(村)_年_月_日其他———_年_月_日转非劳动力自 谋职业协议书 编号 转非劳动力 自谋职业协 议公证号 协议签订 时间 _年_月_日 个人就业登记申请: 个人确认签字:XXX 年月日 以下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填写 就业前人员身份 就业前身份就业前身份终止时间 登记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时间:_年_月_日 毕(肄、结)业或退学人员□毕(肄、结)业或退学时间:_年_月_日进京落户人员□进京落户时间:_年_月_日 复员转业军人□复员转业时间:_年_月_日 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时间:_年_月_日

就业登记表

就业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民族 两寸 免冠照片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学历 身份证号 户籍性质 □农业 □非农业 □居民户 户籍详细地址 常住详细地址 学历及变更情况 毕业日期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获得学历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与等级及证号 日 期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 等 级 登记人员类别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确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营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其他人员。 就业登记 就业单位名称或自主就业类型 就业/终止就业日期 登记类型 □ 实现就业 □终止就业 就业单位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登记人签名 联系 电话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发证时间 经办机构: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⒈注意事项:《就业登记表》是记载劳动者就业状况和信息管理重要依据。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发证时间由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填写,其它栏目务必本人和用人单位填写,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属自主就业类型的,由所在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⒉户籍性质:指劳动者的户籍性质,包括:⑴农业;⑵非农业;⑶居民户。已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划分的,统一填写“居民户”。〖例〗“非农业”。 ⒊户籍详细地址与户口簿记录一致。 ⒋常住详细地址:是指劳动者现居住半年以上的具体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 ⒌毕业于何校何专业:指学历证书上记载的毕业学校和专业,以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记录为准。〖例〗“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⒍学历:具体包括:⑴初中及以下;⑵高中;⑶中专职校;⑷大专;⑸本科;⑹研究生及以上。〖例〗“大专”。 ⒎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与等级:指劳动者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以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内容为准。〖例〗“维修电工,中级”。 ⒏就业单位名称:指招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名称。 ⒐自主就业类型:⑴个体经营;⑵灵活就业;⑶其他。〖例〗“灵活就业”。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程序操作说明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程序操作说明 1、单位系统登录 在浏览器录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218860289.html,,点击页面右下方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图一) 图一 点击页面左侧的“办事大厅”下的“劳动用工登记”进入登陆页面(图二),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或回车,便可进入系统。

图二 若您的登录密码和登录名相同,系统会自动提示您修改密码,(图 三): 图三

点击确定按钮后,直接跳转到密码修改画面(图四),在此画面中,您可以对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修改,点击右上角的保存按钮,若修改成功,系统会提示您密码修改成功。 注意: 如果您的当前用户既办理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又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那么您修改密码后,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密码也同时修改。 图四 若您的密码不为初始密码,登录后会进入如下画面(图五)

图五 有部分单位用户在登陆后提示如图六的提示框,说明该帐号对应多个单位,现在因一个帐号只能对应一个单位,而取消了此帐号, 相应单位请到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重新开通帐 号,才能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图六 有部分单位用户在登陆后单位名称显示为编号,并且进行就 业登记操作时会弹出如图七的提示框,说明该单位基本信息不完 整或存在问题,请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修改,才能继续办理

相关业务。 图七 2、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 2.1就业登记业务 2.1.1信息录入(图八): ①输入员工的身份证号码并回车确认 图八 如果系统中存在此人信息会自动显示个人信息,如果不存在此人员,则系统给于提示(图九),点击确定进行添加此人员

2020青岛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2020青岛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一)失业登记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乡劳动者,以及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后仍在常 住地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具体包括下列人员: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本市劳动者; 3、因用人单位破产、倒闭等原因失业的本市劳动者; 4、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本市劳动者; 7、外地迁入本市的无业人员; (二)办理流程 申请失业登记的人员,分别持以下材料,本市户籍到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到常住地所在地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 出失业登记申请: 1、本市户籍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常住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4、被征地农民的被征地证明; 5、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个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查验失业登记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指导个人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登记失业登记信息,向非解聘备案 人员发放《失业登记通知单》。之后,根据申请人已参加职业指导 情况,予以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一、哪些人员可享受创业补贴扶持? 创业补贴分为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网店”和“一址多照”等创业实体的3 类人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1)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 (3)本市户籍返乡农民工。指离开户籍所在街道(镇)从事第二、 三产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返回户 籍所在区(市)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2015-2018年,法定劳动年龄内,在 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 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 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的各类人员(含外 地户籍人员),均可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二、创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2万元。其中,对吸纳就业1人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的创业者,补贴标准提高到2 万元。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201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小微企业,按照此前规定享受补贴。 符合条件可分别申领,如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 3万元补贴。 三、申领创业补贴需符合什么条件?

职工花名册

职工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2014年 3 月 12 日

附件4 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附件3 失业登记表

附件2 就业登记表 注:请按背面填写说明填写。

填写说明: 1.注意事项:《失业登记表》是记载劳动者失业状况和信息管理重要依据。就业登记证和发证时间由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填写,其它栏目务必本人填写,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2.户籍性质:指劳动者的户籍性质,包括:⑴农业;⑵非农业;⑶居民户。已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划分的,统一填写“居民户”。〖例〗“非农业”。 3.户籍详细地址与户口簿记录一致。 4.常住详细地址:是指劳动者现居住半年以上的具体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 5.毕业于何校何专业:指学历证书上记载的毕业学校和专业,以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记录为准。〖例〗“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6.学历:具体包括:⑴初中及以下;⑵高中;⑶中专职校;⑷大专;⑸本科;⑹研究生及以上。〖例〗“大专”。 7.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与等级:指劳动者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以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内容为准。〖例〗“维修电工,中级”。 8.进行失业登记的,在下列8个类型中选择一项填写; ⑴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⑵从用人单位失业的;⑶个体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 ⑷灵活就业人员终止灵活就业处于失业的;⑸零就业家庭成员;⑹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⑺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人员。 9.进行注销失业登记的,在下列10个类型中选择一项填写; ⑴被用人单位录用的;⑵从事个体(私营)经营,关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⑶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⑷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⑸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⑹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⑺被判刑收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⑻主动申请终止就业要求或累次3次拒绝公共就业服务的;⑼自登记失业之日起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人员。

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口合一”.doc

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 “三口合一” 一、办理范围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办理条件 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劳动者(含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并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三、所需材料 (一)网上办理 1、首次来青办理正规就业的港澳台人员,须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 大陆通行证; 2、首次来青办理正规就业的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须上传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现场办理 1、招用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保卡(招用人员为港澳台人员,可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招用人员为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携带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青岛市“三口合一”业务人员增减花名册》(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三口合一/招用参保模块(原就业登记)或登录青岛就业网()进入我要办事/招用参保(原就业登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1)用人单位选择接受《企业承诺书》。 (2)填写招用人员信息(必填项不能为空)。选择参保单位,点击提交,经计算机系统自动验证匹配提示审核通过后,打印带验证码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后存入被招用人员个人档案。 2.现场办理 用人单位可持材料就近到市、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职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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