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制度与患者隐私保护制度Word

医患沟通制度与患者隐私保护制度Word
医患沟通制度与患者隐私保护制度Word

医患沟通制度、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与措施

一、医患沟通制度

(一)医患沟通的时间

1、院前沟通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现病史、既往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情况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住院治疗。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日志上。

2、入院时沟通

病房接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或家属进行疾病沟通。平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后,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做好书面沟通记录并让患方签字确认。

3、入院3天内沟通

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与患者进行再次沟通。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入院后的检查结果、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4、住院期间沟通

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贵重药品、耗材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的沟通;急、危、重症患者疾病变化时的及时沟通;病人转科、转院前的沟通;术前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时的沟通;麻醉前沟通(应由麻醉师完成);输血前沟通以及使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自费诊疗项目、药品、耗材时的沟通等。

术前沟通,应明确告知术前诊断、手术时间、拟采用的手术方式(多种手术方式时要告知每一种的优缺点,供病人自己选择)、手术人员以及手术常见并发症、手术风险及术中病情变化时的预防处置措施等,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确认(手术同意书)。

麻醉前的沟通,应明确拟采用的麻醉方式、麻醉风险、预防处置措施以及必要时视手术临时需要变更麻醉方式等内容,同时需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确认(麻醉同意书)。

输血前的沟通,应明确交代输血的适应症、必要性、因输血发生的并发症以及感柒经血源传播性疾病等。

5、出院时沟通

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明确说明患者住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瞩、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自动出院患者还应讲明出院后可能存在的风险,签订自动出院责任书。

(二)、医患沟通的内容

1、诊疗方案的沟通

(1)既往史、现病史;(2)体格检查;(3)辅助检查;(4)初步诊断、确定诊断;(5)诊断依据;(6)鉴别诊断;(7)拟行治疗方案,可提供2种以上治疗方案,并说明利弊以供选择;(8)初期预后判断等。

2、诊疗过程的沟通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药费情况等,并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家属提出的问题,增强患者和家属对疾病治疗的信心。医护人员要加强对目前医学技术局限性、风险性的了解,有的放矢的介绍给患者或家属,使患者和家属心中有数,从而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机体状态综合评估的沟通

根据患者的性别、年龄、病史、遗传因素、所患疾病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患多种疾病等情况,对患者机体状态进行综合评估,推断疾病转归及预后。

(三)、沟通方式及地点

患者住院期间,责任医师和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

1、床旁沟通

首次沟通是在责任医师接诊患者查房结束后,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进一步诊查方案等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并将沟通情况记录在首次病程录上或另页书写随病历保存。护士在患者入院时,应向患者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和住院须知,并指导患者休息,把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沟通地点设在患者床旁或医护人员办公室。

2、分级沟通

沟通时要注意沟通内容的层次性。要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的好坏,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沟通,同时要根据患者或亲属的文化程度、心理状态及要求的不同,采取不同方式的沟通,如已经发生或有发生纠纷苗头时,要重点沟通。

对于普通疾病患者,应由责任医师在查房时,将患者病情、治疗方案、预后等详细情况,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的医疗小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责任护士)共同与家属进行正式沟通:对治疗风险较大、治疗效果不佳及考虑预后不良的患者,应由诊疗组长、科主任、住院医生共同与患者沟通,或科内组织会诊后由诊疗组长、科主任、住院医生共

同与患者沟通,并将会诊意见及下一步治疗方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在沟通记录中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必要时可将患者病情上报医务科,由医院组织有关人员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或请律师到场见证,签定医疗协议书。

3、集中沟通

对带有共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等,由科主任、护士长、责任医师、护士等共同召集病区患者及家属会议,集中进行沟通,介绍该病发生、发展、疗程、预后、预防及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等,回答病人及家属的提问。每个病房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沟通的会议,并记录在科室会议记录本上。沟通地点可设在医护人员办公室或示教室。

4、出院访视沟通

对己出院的患者,医护人员采取电话访视或登门拜访的方式进行沟通,并在出院患者登记本中做好记录。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恢复情况、并对出院后用药、休息等情况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出院后延伸医疗服务关怀,增进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情感交流,提高病人满意度。

(四)、医患沟通的方法

1、沟通方法

(1)预防为主的沟通: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如发现可能出现问题苗头的病人,应立即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的进行沟通。要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做好沟通还应在早交班时将值班中发现的可能出现问题的患者和事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做好沟通与交流工作。

(2)变换沟通者:如责任医师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有障碍时,应另换其他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行沟通。

(3)书面沟通:对丧失语言能力或需进行某些特殊检查、治疗、重大手术的患者,患者或家属不配合或不理解医疗行为的、或一些特殊的患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

(4)集体沟通: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应当先请示上级医师或与上级医师一同集体沟通。

(5)协调统一后沟通:诊断不明或疾病病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医之间,医—护之间,护—护之间要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级医师对家属进行解释,避免使病人和家属产生不信任和疑虑的心理。

(6)实物对照讲解沟通:医护人员可以利用人体解剖图谱或实物标本对照讲解沟通,增加患者或家属的感官认识,便于患者或家属对诊疗过程的理解与支持。

2、沟通技巧

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时应体现尊重对方,耐心倾听对方的倾诉,同情患者的病情,愿为患者奉献爱心的姿态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个技巧:耐心倾听病人或家属的叙叨,尽量让病人和家属宣泄和倾诉,对患者的病情尽可能作出准确解释。

二个掌握:掌握病情、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掌握患者医疗费用情况及患者、家属的社会心理状况。

三个留意:留意沟通对象的教育程度、情绪状态以及对沟通的接受程度;留意沟通对象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四个避免:避免使用刺激对方情绪的语气、语调、语句;避免压抑对方情绪、刻意改变对方的观点;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使其产生被忽悠的感觉;避免强求对方立即接受医生的诊疗意见和已形成的事实,产生欲速则不达的相反结杲。

(五)沟通记录格式及要求

每次沟通都应在病历中有详细的沟通记录,沟通记录在查房记录或病程记录后。记录的内容有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医护人员及患者或家属姓名,以及沟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在记录的结尾处应要求患者或家属签署意见并签名,最后由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

(六)评价

1、医患沟通做为病程记录中常规项目,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并独立做为质控点。

2、因没有按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从重处罚。

二、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具有隐私权,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保护患者隐私是临床伦理学尊重原则、有利原则和不伤害原则的体现和要求,因此,患者隐私必须得到尊重与保护。由于医护人员在疾病诊疗活动中所处的地位特殊,会主动或被动地了解患者的隐私秘密,因此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也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和保护患者隐私权的义务。

1、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患者的言语,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必须要执行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得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医护人员在查房时,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病情分析必须在病室外或办公室进行。

3、当患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重。如,被查出有传染病的病人,医生有义务和权利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报,并告知与病人亲密接触的人。

4、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护士条例》第18条规定:医师、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1)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是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私有领域,医护人员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

(2)不得收集不涉及病情需要的个人信息。

(3)不得安排未经患者本人同意、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

(4)对于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等,要履行告知义务。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要注意尊重患者,不得歧视患者,在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

5、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宗教信仰、性别、职业、文化程度、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三、可能造成隐私泄露的十种情况

在诊疗护理活动中造成患者隐私泄露情况很多,以下是可能造成患者隐私泄露最常见的情况,请医护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加以注意,规范医疗护理行为。

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他人“旁听”

2、化验单公开发放引发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

3、临床教学与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

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文、科研等)公开病人隐私。

6、少数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病人隐私部位。

7、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在不适当的场所宣扬病人隐私。

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病人隐私泄露。

9、电子病历糸统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管理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造成病人隐私被泄露。

10、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四、保护患者隐私措施

1、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

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提高我院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道德修养

加强全体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按技术操作规程办事。依法执业,提高职业自律性。认真落实《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的相关规定。

3、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4、履行告知义务

当需要患者在就诊时协助医院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并且在此过程有可能涉及患者隐私时,必须明确告知患者,经过患者同意后方可进行。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信

息、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5、改善就医环境

(1)设施更新,使病人隐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如:建立单独隔离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换药室,男女病人分开。为患者做诊疗查体、行导尿术,灌肠,会阴冲洗等处置,以及超声、心电等辅助检查、实施暴露性操作、护理时可以通过诸如进行屏风遮挡,床单位间进行活动帘隔离、禁止无关人员探视、严格就诊区与候诊区划分、医护人员与病人交谈时的语言轻柔等措施来保护病人的隐私权。

(2)男医生检查女病人隐私部位应用屏障遮掩且要有女同事或家属在场。

(3)设立检验单专人发放窗口,检验人员要妥善保管好病人化验单,患者须凭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有关单据领取报告,影像科、检验科不能把患者的检测报告单随意挂在科室门前的指定场所,让患者和家属自己去查找和领取。

6、不在患者床头卡上、腕带上填写诊断。

7、加强病案管理,增强病案管理及病案使用人员保护病人隐私权的意识。认真落实病案复印、借阅制度、完善借阅、复印手续并豋记,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公开病案中患者的隐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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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个人信息保护或隐私保护法规汇总

国外在企业收集、利用公众信息方面的 政策、措施、规定、法规。 一、美国 1.《隐私权法》 1974 年12 月31 日, 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隐私权法》(Privacy Act)1, 1979 年, 美国第96届国会修订《联邦行政程序法》时将其编入《美国法典》。该法又称《私生活秘密法》, 是美国行政法中保护公民隐私权和了解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就“行政机关”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公开和保密问题作出详细规定, 以此规范联邦政府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 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权之间的矛盾。2该法中的“行政机关”, 包括联邦政府的行政各部、军事部门、政府公司、政府控制的公司, 以及行政部门的其他机构, 包括总统执行机构在内。该法也适用于不受总统控制的独立行政机关, 但国会、隶属于国会的机关和法院、州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机关不适用该法。该法中的“记录”, 是指包含在某一记录系统中的个人记录。个人记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的姓名或其他标识而记载的一项或一组信息”。其中, “其他标识”包括别名、相片、指纹、音纹、社会保障号码、护照号码、汽车执照号码, 以及其他一切能够用于识别某一特定个人的标识。个人记录涉及教育、经济活动、医疗史、工作履历以及其他一切关于个人情况的记载。 《隐私权法》规定了行政机关“记录”的收集、登记、公开、保存等方面应遵守的准则。 2.《电子通讯隐私法》 到目前为止,美国并没有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个人信息的隐私权提供保护,主2摘自《情报科学》,周健:美国《隐私权法》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要依靠联邦和州政府制定的各种类型的隐私和安全条例。其中最为重要的条例是1986 年颁布的《电子通讯隐私法》(The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Privacy Act,简称ECPA)3。 尽管《电子通讯隐私法》还存在不足,但它是目前有关保护网络上的个人信息最全面的一部数据保护立法。《电子通讯隐私法》涵盖了声音通讯、文本和数字化形象的传输等所有形式的数字化通讯,它不仅禁止政府部门未经授权的窃听,而且禁止所有个人和企业对通讯内容的窃听,同时还禁止对存贮于电脑系统中的通讯信息未经授权的访问及对传输中的信息未经授权的拦截。 3.《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 of 1999,也就是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Gramm-Leach-Bliley Act,GLB Act)4,它规定了金融机构处理个人私密信息的方式。这部法案包括三部分:金融秘密规则(Financial Privacy Rule),它管理私密金融信息的收集和公开;安全维护规则(Safeguards Rule),它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实行安全计划来保护这些信息;借口防备规定(Pretexting provisions),它禁止使用借口的行为(使用虚假的借口来访问私密信息)。这部法律还要求金融机构给顾客一个书面的保密协议,以说明他们的信息共享机制。 4、《儿童在线隐私权保护法案》 The 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简称COPPA5,它规定网站经营者必须向父母提供隐私权保护政策的通知,以儿童为目标的网站必须在网站主页上或是从儿童处收集信息的每一网页上提供链接连接到此通知。它还详细规定了网站对13 岁以下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3摘自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泉州洛江万鸿医院各科室。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则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则的条款。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执业医师法》 ——《侵权责任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三、术语 (一)隐私:就是公民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所包括的内容,就是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私人信息是有关个人的一切情报资料和资讯,诸如身高、体重、收入、生活经历、家庭电话号码、病患经历等等。私人活动是一切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夫妻之间的两性生活、婚外性关系等等。私人空间也称为私人领域,是指个人的隐秘范围,如身体的隐秘部位、个人居所、旅客行李、学生书包、日记、通信等。 (二)隐私权:是公民的人格权,它包括这样几种权能:一是隐私隐瞒权,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隐瞒,使其不为所知;二是隐私利用权,权利人可以利用自己的隐私,满足自己在精神上物质上的需要;三是隐私支配权,支配自己的隐私,准许或者不准许他人知悉或者利用自己的隐私;

四是隐私维护权,当自己的隐私被泄露或者被侵害的时候,有权寻求司法保护。 四、患者的隐私保护范畴 (一)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物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五、病人隐私权保护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询问患者隐私时,应当态度严肃,不得嘻笑、不得嘲弄。 (二)患者的隐私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载,医务人员只能为诊疗护理需要交流。 (三)不得将患者隐私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四)不得泄漏患者的隐私。 (五)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将其疾病及相关隐私信息传播给他人。 (六)未经患者允许,不准任何无关人员参与其病案的讨论或会诊。应妥善保管其病历资料,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更不能丢失;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七)男性工作人员在对女性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把对病人的尊重、理解和人文关怀体现在从患者入院到出院的医疗服务全过程中,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与患者建立相互尊重、理解、信任的新型医患关系,维护患者切身利益,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各医院要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工作。 1.医患沟通的涵义 医患沟通是医患双向的互动,是一种交流,是一种默契。医患沟通制是指为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实现医务人员同病人及其家属在医疗服务中的主动合作,构筑相互尊重、理解、信任、平等的新型医患关系,而总结出的比较系统的医患交流方法,并形成制度在医院实行。 沟通是无限的,可以不限时间、不拘形式。要根据患者的文化背景、知识层次、年龄结构、心理特征、性格脾气、疾病状况等因人而异。沟通的内涵探索也永无止境,要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2.医患沟通的时间 2.1 门诊接诊沟通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项医疗处置的理解。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志及门诊病历上履行签字互认。 2.2 入院时沟通 病房医务人员在接收新患者入院时,应首先向患者作自我介绍,在完成病史采集及入院体检后,应按医院相关制度内容及要求与患者或其亲属进行必要的沟通交流,并适当地进行卫生宣教。 接诊(主管)医生在做出初步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后,应将患者目前病情、拟采取的治疗方案、本院对此病的诊治水平向患者或其亲属做详细讲解及充分的告知,并记录在首次病程记录中,对于病情危重的患者,应履行告知签字手续。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管理措施

XXXX医院保护患者隐私管理措施 尊重和维护患者隐私权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在医疗过程中保护患者个人隐私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改进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人权,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私人信息是有关个人的一切情报资料和资讯,诸如身高、体重、收入、生活经历、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病患经历等等;私人活动是一切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夫妻之间的两性生活、婚外性关系等等;私人空间也称为私人领域,是指个人的隐秘范围,如身体的隐秘部位、个人居所、旅客行李、学生书包、日记、通信等。 隐私权是公民的人格权,它包括以下几种权能:一是隐私隐瞒权,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隐瞒,使其不为所知;二是隐私利用权,权利人可以利用自己的隐私,满足自己在精神上物质上的需要;三是隐私支配权,支配自己的隐私,准许或者不准许他人知悉或者利用自己的隐私;四是隐私维护权,当自己的隐私被泄露或者被侵害的时候,有权寻求司法保护。 二、本制度引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其相关内容作为本制度的内容。 三、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包括以下内容:

1、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病情、个人史、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物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医院及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2、医务人员在询问患者隐私时,应当态度严肃,不得嘻笑、不得嘲弄。医务工作人员不得强行探问与医疗无关的患者隐私。 3、患者的隐私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载,医务人员只能为诊疗护理需要进行相关信息交流,不准任何无关人员参与其病案的讨论或会诊等。 4、加强病案管理,妥善保管其病历资料。病案的借阅、复印按我院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更不能丢失;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5、男性工作人员在对女性患者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 6、带教实习要征得患者同意。 7、凡涉及参与临床科研的患者信息一律予以保密;无论在教学、科研、临床总结等需在一定公开场合讨论患者相关资料时,如未事先征得患者的同意,必须删除能直接表明患者身份的特征性信息。 8、医护人员不得在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讨论患者的相关信息,严禁将患者的隐私或治疗过程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料谈论、取乐。 9、凡属国家法律允许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在不影响医院工作和秩序的情况下,医务人员要予尊重和保护,不得用任何方式议论、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冷水江市中医医院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主要是为了强化病人对疾病知情权及治疗方案选择权意识,为以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达到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目的,并起到进一步促进医师更好地服务于人类健康的作用。 1 主管医生对住院一周以上的病人在住院期间应进行不少于3次的沟通。 2第一次沟通为入院沟通,要求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内容为目前病情诊断情况,病人可选择的治疗方案及大约费用,可能要做的进一步检查,疾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愈后所用药物的副作用,有关检查的目的、危险程度等。并详细记录《入院医患沟通记录》单。 3 第二次沟通内容为疾病诊治的进展情况及病情变化的情况,对危重病人病情变化要做到随时交代。并详细记录于病志内,必要时病人及家属双签字。 4 第三次沟通内容是出院后病人的注意事项以及复诊和随诊时间等。 二、术前沟通告知制度 1 所有的损伤性诊断、治疗、麻醉、手术均应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病情转归的严重后果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并签字。

2 急诊手术沟通签字由总住院医师负责。 3 择期手术沟通签字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负责。 4 麻醉沟通签字必须由本院医师负责。 5 严禁择期手术的麻醉术前沟通和手术术前沟通及签字在手术当日或在手术室门前进行。 6 术中发现与术前估计不十分吻合,需要更改手术方案,而术前沟通又未涉及时,须通知病人家属,征得其同意并重新签字方可继续手术。 7 择期手术、危重病人手术前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术前讨论讨论。 8 特殊医疗服务沟通签字由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负责,病室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严禁弄虚作假(更改入院、手术时间,被点名教授不上台等)。 9 违反者拟承担相应的纠纷责任和法律责任。

患者隐私保护

滑县新区医院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病人隐私权的制度 病人隐私权是指病人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及《护士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病人,保护病人的隐私”等条款,特制定本规定。 一、树立保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注意保护病人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病人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即介入病人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病人疾病的目的,如男医生检查女性病人必须有女同事或家属在场;一般体检没有必要暴露身体时则不必让病人暴露身体;特殊检查确需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疗无关的话不问。 三、加强病案管理与监督,提高病案使用者保护病人隐私权的意识,提高职业自律性。认真落实病案借阅制度、病案外调复印制度、病案保密制度,不得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公开病案中的隐私,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四、加强病人的维权意识,提高病人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就医环境的改造和设施更新,使病人隐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建立单独隔离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综合治疗室,男女病人分开。男医生检查女病人隐私部位要有屏障遮掩且要有女同事或病人家属在场。检验人员要妥善保管好病人化验单,核实被检验者后才能发给其检

验结果单。 保护门诊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接诊病人时,要做到一医一患一诊室,其他病人均应在诊室外等候,如有人擅闯诊室,医护人员应当制止。 二、导医分诊护士需维持就诊候诊秩序,确保病人就诊有序。 三、各科室应设有屏风、隔帘或其他遮隔措施。 四、在对病人进行需裸露身体检查过程中,未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安排进修实习人员观摩。为异性病人进行检查和治疗时,需有病人家属或其他同事陪伴,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急诊科建立单独隔离的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中医综合治疗室,男女病人分开。 六、接诊艾滋病病人时,未经病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妥善保管有关资料,未经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七、针灸理疗室及其他治疗室在对病人进行裸露治疗时,应有屏风或隔帘等遮隔。 八、妥善保管门诊日志登记本,不得随意放在桌上,用完应随时放入抽屉内,防止病人有关资料泄露。 九、影像科、功能科检查结果应指定专人保管,由病人或家属报名签字领取,如有必要,应要求病人(或委托人)出示病历或就诊卡等相关材料。 功能检查科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各检查室应做好分诊工作,保证病人有序地进入检查室,其余人员在外等候。医师检查病人时不得将其隐私部位暴露在与医疗活动无关人员面前。

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制度1.doc

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制度1 XXXXXXXXXXX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制度 (2013年修改) 一、在主管院长及医务处处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纠纷防范处置工作。 二、接受患方医疗纠纷投诉,并及时进行医疗纠纷处置。 三、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信访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部门,参与医疗纠纷院外调解和接访处置。 四、配合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司法鉴定部门,做好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准备工作。 五、全面负责医疗纠纷诉讼工作,由本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律师、涉案科室共同参加诉讼活动。 六、负责组织召开学术讨论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讨论、分析,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七、负责医疗损害赔偿事宜,根据相关依据向上级领导提供赔偿数额参考意见,执行院领导指定赔偿数额,拟定和签定协议书。 八、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院内相关制度拟定医疗纠纷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初步意见,供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九、负责向医疗纠纷责任科室下达整改意见书,指出医疗过

错行为,及该行为违法性、违规性和危害性,同时指出整改具体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十、负责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工作。 十一、与医疗质控部门共同加强医疗风险管理,负责对医疗纠纷风险识别、评估、分析、处理和监控,做好医疗纠纷预警工作。定期对医疗纠纷进行分类、分析、总结,发现医疗纠纷的新动向,制定新的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十二、负责医疗纠纷档案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十三、配合宣传部门,协助完成相关媒体针对医疗纠纷的采访、沟通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或修订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医疗纠纷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并根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十五、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纠纷法律法规培训及新员工岗前培训工作。负责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的培训、案例讲评工作。 十六、负责对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置工作进行评价。 XXXXXXXXXXXXXXXX医院 2013年1月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沟通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全面负责医疗纠纷处置与防范工作,向医务处处长负责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之令狐文艳创作

保护患者隐私权和尊重患者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 仰工作制度 令狐文艳 一、患者隐私权 (一)医治病人要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保护患者个人隐私。 (二)医务人员要做到语言文明、仪表文明、举止文明,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严禁医护人员对所掌握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或以所掌握的隐私信息为筹码对患者进行威胁。 (四)医护人员由于职业的原因获知的患者隐私不得泄露和不当使用。医生由于职业原因获悉患者的病历和其他隐私不得泄露和公开,不得讲患者的隐私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五)为教学工作的需要,进行现场示教的,需要取得患者的同意,且不允许泄露患者的隐私。 (六)本院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私自查看病历和其他医疗资料。需要询问治疗经过的经患者经管医生同意后方可查看相关病历资料。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七)保守医密,在患者面前不得进行病例分析讨论,避免恶性刺激。 (八)在检查治疗和处置中要耐心、细致。对门诊病人进行

有关检查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用屏风挡蔽或到治疗室处置。对住院病人实施诊疗操作,涉及隐私保护的,操作前请无关人员先离开房间,在操作时最好拉上床边护帘,必要时到专门的治疗室进行诊疗操作。 (九)男性医生给女性患者体格检查时,除了检查医生外,其他人员回避,必要时由护士或家属陪同检查。男性医生在对女性患者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 (十)医生为患者做人流手术、妇科检查等治疗时,医生在未事先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严禁实习医生、见习医生介入。 (十一) 单位集体体检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资料一人一袋封存,直接交给本人,体检总表交给体检单位领导。 二、患者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一)对待患者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实施医疗行为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为前提。 (二)患者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宗教信仰。 (三)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医生在病史询问过程中确认患者系少数民族或宗教信仰者后,应主动了解其在生活和饮食方面的禁忌,询问患者的需求,并在病历中做好相应记录。

医患沟通制度全

医患沟通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得医院管理年活动与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以病人危重,以质量为核心”得办院宗旨与“以人为本”得服务理念,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理解,减少医患纠纷,构建与谐医患关系。 二、组织保障 医院医患沟通管理领导小组就是实施医患沟通得领导机构,负责全院实施医患沟通工 作得指导与监督。 三、主要内容 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活动过程中,详细向病人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得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得及结果、病情得转归及其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得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得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清单等内容,并听取病人及其家属得意见与建议,回答其所要了解得其她问题,让病人“明明白白瞧病”。对一般常见病患者,主管医师在床旁查房时就病情、预后、治疗方案等,与患者或家属详细地址进行首次床旁沟通;对疑难、危重病人,经全科诊疗或全院会诊后,由主管医师或科主任会同责任护士(包括护士长)直接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正式沟通;对带有共性得多发病、常见病,由护士长及相关医生、护士一起召集病人或家属开会,进行集中沟通。各科室除了要为患者提供精湛得医疗技术服务外,还要满足患者多层次得医疗服务要求。 四、主要形式 1、首次床旁沟通:一般疾病患者,要求主管医师入院查房结束时,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进一步诊治检查方案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并详细书写《首次床旁医患沟通记录单》,病历中留存。护士在病人入院12小时内要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住院须知、卫生宣教、并安慰病人充分休息,将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 2、住院期间沟通(手术科室可用术前谈话记录代替):病人住院期间,要求主管医生与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所患疾病得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得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得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及费用等内容进行经常性得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住院期间医患沟通记录单》、护理记录中。随时沟通内容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患者隐私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患者具有隐私权,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因私获取、利用患者各类信息资料。保护患者隐私是临床伦理学尊重原则、有利原则和不伤害原则的体现和要求。由于,医护人员在疾病诊疗活动中所处的地位特殊,会主动或被动地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秘密。因此,医护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义务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一、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患者的言语,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必须要执行保护性医疗,以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医护人员在查房时,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病情分析必须在病室外进行。 三、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是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私有领域,医护人员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 四、医护人员在为异性患者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进行医疗、护理检查时,若需暴露患者身体部位,应事先征得患者或监护人的同意,必须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对年长患儿,应视情况,在保证正常医疗护理进行的前提下,对患儿的身体隐私进行适当保护。

五、对于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等,要履行告知义务。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要注意尊重患者,不得歧视患者,在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患者私人资料必须保密,患者的尊严、文化、宗教背景应受到尊重。包括: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病情。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理缺陷。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身世。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活。 不在公共场合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与这次疾病有关的特殊生活经历。 实验室管理 一、责妥善保存各种实验记录、感染者实验记录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在对个别项目需要填写时,应严格保管调查表,并设专人进行统一管理。 二、在对检测项目涉及到患者姓名、疾病等个人隐私时应严格为病人保密。 三、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检测情况或被检者个人情况。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XXXX网络信息系统中保存有门诊与住院患者在我院进行就诊的各种信息,如患者基本资料、联络方式、医嘱与病历、费用与报销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上级有关制度要求医院必须做好患者的隐私保护工作,为此,我院特制定本制度。 一、患者隐私数据范围 患者的隐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1、患者基本资料,如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单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 2、患者病情与诊疗信息,如诊断、处方、检查和检验结果、医嘱、病历等; 3、患者费用信息,如费用清单、结算清单、报销类型与报销金额等; 二、允许发送患者相关数据的情形 凡符合以下情形的,可按本规定的手续进行数据发布: 1、上级部门按法规认可的各种医疗行业报表,如出院患者调查表。 2、患者本人查询既往就诊信息或费用信息的应予提供,患者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但有足够证据证明来人与患者关系且经过患者同意的,应予办理,本条中第二种情形应取得相关书面证明。 3、住院病区查询本科室以往住院患者信息的,应予提供。 4、住院病区查询其他科室住院患者信息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因工作需要确需提供的,须由医务科批准。 5、行政科室需要查询本院门诊或住院患者信息的,需要由医务科批准。 6、本院医生因课题研究等需要调阅患者隐私数据的,应在取得分管院长批准后由信息科对基本数据进行必要的处理后提供,这种处理包括:患者姓名、联系电话等的无效化调整。

7、因信息化建设需要向合作开发商等第三方提供患者数据的,应在取得分管领导批准后对基础数据进行必要处理后提供,对于无法进行技术处理的情形,应在得到对方书面承诺不误用的前提下提供。 8、保险公司因报销患者费用需要调阅患者报销与本院医疗服务就诊信息的,应在察看对方有关证件及患者同意书后经医保办批准后提供。(指定患者报销与本院医疗服务无关的不予提供。) 9、其他未在以上8条中列出的情形,发生后请示分管领导,得到分管领导书面批准后予以提供,在无法得到领导批准的情形下严禁对外提供患者的各项信息。 三、操作流程 工作人员接到数据请求后,通过核对本规定第一、第二条,确认可以提供后,针对不同情况取得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的签字批准后方可提供。数据提供完毕后应将查询人相关身份的证明复印件、患者同意书、数据提取审批表留档备查,并记入工作日志。由于时间限制无法在当时取得书面同意的,经电话请示获得批准的,应在事件完毕后补做有关手续。对于未在上面列出的患者信息,按本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操作前应请示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获得书面批准。 四、违规处理 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患者隐私泄露,甚至导致纠纷的,按医院有关规定由数据提供当事人承担责任。

保护患者隐私规定

关于保护患者隐私的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护士管理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患者具有的隐私权利以及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尊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漏。 (二)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员翻阅。 二、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医务人员应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 三、医务人员应尊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四、严格执行《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

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护士管理办法》第24 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五、为使患者的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二)医务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三)医务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四)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务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五)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六)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七)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或挂“处置或检查中,请稍候”的提醒标牌。 (八)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九)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保护患者隐私权和尊重患者民族风俗习惯及宗 教信仰工作制度 一、患者隐私权 (一)医治病人要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保护患者个人隐私。 (二)医务人员要做到语言文明、仪表文明、举止文明,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严禁医护人员对所掌握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或以所掌握的隐私信息为筹码对患者进行威胁。 (四)医护人员由于职业的原因获知的患者隐私不得泄露和不当使用。医生由于职业原因获悉患者的病历和其他隐私不得泄露和公开,不得讲患者的隐私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五)为教学工作的需要,进行现场示教的,需要取得患者的同意,且不允许泄露患者的隐私。 (六)本院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私自查看病历和其他医疗资料。需要询问治疗经过的经患者经管医生同意后方可查看相关病历资料。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七)保守医密,在患者面前不得进行病例分析讨论,避免恶性刺激。 (八)在检查治疗和处置中要耐心、细致。对门诊病人进行有关检查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用屏风挡蔽或到治疗室处置。对住院病人实施诊疗操作,涉及隐私保护的,操作前请无关人员先离开房间,在操作时最好拉上床边护帘,必要时到专门的治疗室进行诊疗操作。 (九)男性医生给女性患者体格检查时,除了检查医生外,其他人员回避,必要时由护士或家属陪同检查。男性医生在对女性患者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 (十)医生为患者做人流手术、妇科检查等治疗时,医生在未事先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严禁实习医生、见习医生介入。 (十一) 单位集体体检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资料一人一袋封存,直接交给本人,体检总表交给体检单位领导。 二、患者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一)对待患者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实施医疗行为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为前提。

医患沟通制度模板

医患沟通制度 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1、沟通的时间方面,包括入院前沟通、入院时沟通、入院3天内沟通、住院期间沟通、出院时沟通。 (1)入院前沟通的内容: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并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2)入院时沟通的内容:病房接诊医师在接受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或亲属进行疾病沟通。平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6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后,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1小时内与患者或患者亲属进行正式沟通。 (3)入院3天内沟通的内容: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与患者进行正式沟通。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亲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并要有记录。 (4)住院期间沟通的内容: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

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贵重药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的沟通;急、危、重症患者随疾病的转归及时沟通;术前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沟通;麻醉前沟通(应由麻醉师完成);输血前沟通以及医保患者使用医保目录、“新农合”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的沟通等。对于术前的沟通,应明确术前诊断、诊断的依据、是否为手术适应症、手术时间、术式、手术人员以及手术常见并发症等情况,并明确告知手术风险及术中病情变化的预防措施。对于麻醉前的沟通,应明确拟采用的麻醉方式、麻醉风险、预防措施以及必要时视手术临时需要变更麻醉方式等内容。对于输血前的沟通,应明确交待输血的适应症及必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以上沟通都要征得患者本人或亲属的同意并签字确认。 (5)出院时沟通的内容: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亲属明确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并要有记录。 2、医患沟通的内容,主要有诊疗方案的沟通、诊疗过程的沟通、机体状态综合评估。 (1)诊疗方案的沟通内容:既往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确定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拟行治疗方案,可提供两种以上治疗方案,并说明利弊以供选择;初期预后判断等。 (2)诊疗过程的沟通内容: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亲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 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制度: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的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医师、护士在职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得知患者隐私不得泄露。 措施: 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格、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的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医务人员注意言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待特殊病人,医护人员在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护隐私。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置时,应有异性医师或者家属陪伴。 6.危重患者在更换被服、衣服、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做处置时拉帘关门,肌肉注射和心电图检查时应男女分室。 7.医护进行暴露性检查、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加以遮挡或避开无关人员。 8.对院内或科内安排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知学习内容。

9.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例,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例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漏患者隐私。 简易呼吸器的清洁与消毒 1.将使用后的呼吸器配件按顺序打开,置于500mg/L,即(1:100)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取出后使用灭菌蒸馏水冲洗所有配件,去除残留的消毒剂,晒干备用。 2.储氧袋只需擦拭消毒即可,禁用消毒剂浸泡,因易损坏。 3.对血传播的病原体,分枝杆菌和细菌芽孢污的置入 200mg/L,即(1:25)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清洁干燥封闭备用 4.如遇特殊感染者,可使用一次性配件及耗材,使用后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密封焚烧。 5.消毒后的部件,应完全干燥,并检查是否有损坏、将部件依顺序组装做好测试,待备用。

医院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 措施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 一、制度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及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也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护士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二、措施 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6.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7.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或挂“处置或检查中,请稍候”的提醒标牌。 8.住院病室要男、女患者分开,各病室床间安装拉帘。 9.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10.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11.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知丁

医患沟通制度

XX市儿童医院新生儿内科 医患沟通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既能提高患者对疾病诊疗全过程及其风险性的认识,减少医患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同时,又能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患者及其近亲属学习到更多的健康卫生知识,破除迷信、增进医患互信、科学的战胜疾病。而新生儿内科由于沟通更加重要,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新生儿病区“医患沟通”管理小组. 组长:李振光主任 副组长:吴宏伟副主任、郝祥梅护士长 联络员:刘青、祖静 成员:王伟、高继生、刘金凤、杨夏、尚培薇、赵英荣、祖静、宋培培、邹冬梅,舒长华、苗晓 三、医患沟通的内容 医护人员主要应向病人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病情的转归及其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清单等内容。并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其所要了解的问题。

(1)首次沟通要求在入院2小时内完成。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进一步诊治检查方案,以后沟通的时间、地点等与患者监护人进行沟通交流,留存患儿监护人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签署入院病情告知书;护士在病人入院时要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住院须知,并把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 普通疾病患者,由主管医生在床旁查房时就将病情、预后、治疗方案、详细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疑难、危重病人,由病人的主管医生、主治医师(包括科主任)和责任护士(包括护士长)直接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特殊危重病人要求详细告知患儿目前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病情预后及可能发生的情况,签署入院病情告知书,病危(重)患儿签署病危(重)告知书,特殊治疗(如吸氧、呼吸机辅助通气、CPAP等)、特殊用药(血浆、红细胞悬液等血制品、白蛋白、球蛋白、PS、特殊级抗生素等)等签署特殊治疗同意书,特殊操作(如气管插管、换血疗法、动脉置管、深静脉置管、PICC、导尿等)签署特殊操作同意书。并留患儿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详细告知以后每次沟通时间、地点,如有病情变化随时沟通。要求家长留院,保持手机通畅。 对于监护人不能到院者,应电话与监护人沟通,病程记录不能来院的原因、委托的监护人,签署委托书,以后由委托人签署沟通记录单,并附监护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医患沟通制度 (1)

锡盟蒙医医院 医患沟通制度 一、医患沟通内容 1、在医疗、护理、保健、急救、门诊、后勤等各个部门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医护人员主要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病情的转归及其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清单等内容,并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其所要了解的问题。 2、医患沟通的三个层面 (1)普通疾病患者,由主管医师在查房时床旁就将患者的病情、预后、治疗方案详细的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 (2)疑难、危重病人,由病人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包括科主任)和责任护士(包括护士长)直接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3)对带有共性的多发病,常见病,由护士长和及其相关医生、护士一起召集病人或家属开会,集中进行沟通。 二、医患沟通的主要形式和要求 1、床旁首次沟通:一般疾病要求主管医师查房结束时,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进一步诊治检查方案等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护士在病人入院12小时内要介绍医院及科室的情况,住院须知,并安慰病人卧床休息,并把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 2、住院期间沟通:在病人住院期间要求主管医师和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防范措施及费用等内容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录在病程记录及护理记录上。 3、集中沟通:对带有共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等、由科主任、护士长、主管医师及护士等一起召集病区病人及家属,集中进行该病发生、发展、疗程、预后、预防及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等进行沟通,回答病人及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范本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医患、护患之间的了解与沟通,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我院医患沟通制度: 一、沟通的基本要求 1、接诊护士主动向病人(或家属)介绍经治医生,责任护士,住院须知,病人守则。 2、病员入院72小时内,经主治医师、护士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一次全面沟通交流,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项目目的和结果,手术方案、风险、并发症和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病情大体预后(转归)疗效等,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交流过程应注意保护其隐私权。 3、住院期间护士应主动热情介绍用药的作用和不良反应,根据各科各病种健康宣教贯穿在整个护理过程中。 4、每月召开一次公休会,及时了解和听取患者的建议和意见,回答病人询问,满足其知情权,要有专用记录本,

记录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签名。 5、交流(沟通)内容要有文字记录,让患方签字认可。 6、对普通疾病患者,经治医师查房时要详细告知,使之理解、支持和配合,对疑难、危重者,由诊治组组长或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二、沟通的时间 1、院前沟通: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 2、入院时沟通:住院接诊医师,在完成入院记录时; 3、入院3天内沟通:经治医师和责任护士进行正式沟通; 4、住院期间:病情变化时、手术前、麻醉前、术中改变术式、有创检查或检查、变更治疗方案、使用贵重药品或自费检查项目、发生欠费时、危重患者疾病转归、输血前、使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等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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