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跨年取得成本费用发票税务处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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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篇:企业跨年取得成本费用发票税务处理分享

每年所得税汇算纳税人问的最多问题,企业跨年取得成本费用发票税务怎么处理呢?

2013年一年一度的年度所得税汇算又要开始了,几乎所有公司都会遇到跨年度取得发票入帐要不要做纳税调整问题,12月份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于发票邮寄和出差等特殊情况的存在,不能在12月31日结账前取得并报销入账,这种现象在企业很普遍,这部分费用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呢?

一、税法对费用列支期间的要求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在税收方面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在纳税年度内发票跨月入账,并不影响当年度所得税的计算。对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帐,虽然不过是时间性差异,但影响不同纳税年度的配比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有关税法的要求:

内资企业:

1.费用税前列支的一般原则: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2)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2.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的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

3.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发现漏计费用的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规定,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4.对广告费扣除的限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内资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即广告费支出没有取得发票一律不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

外资企业:

1. 费用税前列支的一般原则: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2. 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发现漏计费用的处理:根据《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3号)规定,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这一点内、外资企业的处理是一致的。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1. 按税法的要求,费用只能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2.当年的费用当年没有取得发票,并不意味着这笔费用就不能在当年的所得税前列支。如广州地税穗地税发[2005]276号文件的规定。会计的结账日期为每年的12月31日,但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为每年的1月1日到5月31日。根据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的,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发票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跨年取得发票的财务处理与纳税分析目前,对于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企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其相应的所得税处理如下:

1.作为预提费用处理,目前对企业预提的费用,外资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对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税发[2002]31号文件规定,除可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基金外,其他情况不得在所得税前再预提其他项目的准备金、基金、未来费用等。

对内资企业,国税函〔2003〕804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原则,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均不得在税前扣除。对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的费用余额,在申报纳税时应作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广东地税对预提费用的处理:根据合同预提到纳税年度12月止的预提贷款利息、场地租金等准予税前列支,其他预提费用或者超过纳税年度预提的费用需要纳税调整。

预提费用当年做纳税调整的,下一年度实际支付时可在实际支付年度税前扣除。一般收到发票才付款的(即下一年度付款)可以采用这种做法。

2.先计入费用,收到发票后再附到记账凭证先将费用计入当年的费用,符合会计处理的及时性,但不能取得发票的话,这部分费用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对纳税年度以后才取得发票的,缴纳所得税分以下情况处理:

(1)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的,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的,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2)在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发票的,仍可以作为所属年度的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当年多缴纳的所得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以下是广州地税的规定,可供参考:穗地税发[2005]276号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工作中发现纳税人以不合法凭证列支成本费用的,并有根据认为纳税人该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确认遵循权责发生制、配比、相关性、确定性、合理性原则的,可要求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从销货方或提供劳务方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能够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可根据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允许纳税人作为业务发生年度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3. 实际收到发票时再入帐对于这种情况,目前税法没有统一的规定。费用入账年份与发票开具年份不一致,虽然只是时间性差异,严格按税法的要求,上年度的费用不能在实际入账年度扣除,但企业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客观原因引起的。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非会计差错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发票入帐应该遵循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客观性等原则,原

则上讲,发票日期与入账时间应一致。但实际业务中,对方当月开出的发票可能要到下个月才能取得,甚至跨越年度,比如12月份开出的发票,12月31日还在邮寄过程中,但当天必须结账,这笔费用无法在当年度入账;有员工12月份出差,但12月31日仍无法赶回公司,其12月份发生的差旅费就无法在当年报销入账。以上是由于客观原因的特殊情况,发票日期与入账日期一般相差很小,比如12

月份开出的发票,1月份入账。这种情况不属于会计差错,可以在实际取得发票时入账。

考虑到这是客观存在的特殊情况,对这种情况一般不做纳税调整,直接作为入账年度的费用扣除,只要金额不大,不属于所得税前限额扣除的费用,税务机关一般也认可。因此,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取决于主管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2)会计差错另外一种情况是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发票不能及时入帐,比如对方8月份就把发票开了,当时没有及时索取,等下年1月拿回发票已经结帐了。或则员工拿很久以前的发票出来报销。这些都是企业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导致漏记支出,在会计核算应作为会计差错处理,所得税处理同上述“先计入费用,收到发票后再附到记账凭证”的情况一样,不再重复。

4.购进货物跨年取得发票的处理到期末货物已经入库但发票账单未到,会计制度规定期末暂估入账。《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的规定,月度终了,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当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记“物资采购”科目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下一年度在取得发票时,这批材料的成本不一定转入损益,可能还是存货或则在产品、产成品等,这种情况不影响损益,不存在纳税调整的情况。如果年底材料的成本已经结转到损益,也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时候原材料在账上可能出现负数,实际收到发票时正常入账就可以了。下面是宁波地税的规定,可参考:《关于明确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甬地税一[2004]222号)规定,对企业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的材料物资应按计划成本、合同价格或其他合理价格暂估入账,年度按规定已计入当前损益部分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税务机关应对暂估入账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发现长期未取得发票账单,估价明显不合理等情况且无合理理由的有权予以调整。

5.购进固定资产跨年度取得发票对所得税的影响购买固定资产,按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要求,应在购进固定资产的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因此,12月购进固定资产在1月份取得发票,不影响所得税,不需要对所得税进行调整。

总之,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是否需要进行所得税调整,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以避免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引起的麻烦。

1.快到年底的时候,检查是否有当年的费用支出还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没有取得发票的及时向对方索取并查明原因。比如是否有对方已经开票但没有寄出,或则发票丢失等情况。

2.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后通知你公司,以便及时取得发票。

3.年底合理安排业务,尽量避免下年度才能取得发票的情况。

【问】2013年的费用是否可以在汇算清缴期内报销,还是在2013年底前报销才不影响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很多地方政策也给出了更具操作性的规定,可以参照处理。建议处理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再行沟通。

参考文件一: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10号)第二十三项规定,纳税人在12月底前购进的存货、固定资产,如果当年进行估价入账但当年没有取得税务发票,当年年底估价人账的金额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作纳税调整增加吗?

答:对企业购买但尚未取得发票的已入库且入账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原则上须在年度终了前取得正式发票后其相关的支出方可税前扣除,但考虑到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取得发票确有困难的,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特做如下补充规定:对在年度终了前仍未取得正式发票的已估价入账的存货、固定资产,取得发票的时限最迟不得超过纳税人办理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法定截止期限之前,超过这一时限的已办理汇算清缴税前扣除的相关支出应进行纳税调整。

纳税人发生的上述涉税事项,应在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附送资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中作专项说明。

参考文件二: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2009]37号)第十八条规定,关于企业成本费用已经实际发生但未取得合法凭证问题:

企业在年度终了时已经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在汇算清缴期内仍未取得合法凭证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应在取得合法凭证年度扣除。已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应按配比原则和减免税比例计算,不再按取得合法凭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税前扣除执行。

参考文件三:

吉地税发[2009]51号文件规定:1、关于跨年支付、缴纳的有关费用扣除问题企业由于资金困难等原因年内预提未支付,在汇算清缴期内(次年5月底前)实际支付的工资(包括年终绩效考核奖金)、上缴的工会经费和"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提示:您企业只要是在汇算清缴期内实际支付了就可以作为纳税年度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如何降低税收成本_1

如何降低税收成本 近年来,随着我国收入的快速增长,税收偏高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当前,我国税收成本偏高,已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降低税收成本已是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问题,是“追求税收效率最大化”,衡量税收工作的重要尺度,更是我国当前提高税收水平,深化的重大课题之一。 当前,造成我国税收成本偏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主观的,有些是客观的,有些是税收体系以内的,有些是税收体系以外的。因此,降低税收成本主要应从宏观方面,即国家、政府的角度,和微观方面,即税务系统自身的角度去探析。 一、宏观方面 1、进一步完善税制。税制在税收成本的影响因素中居于基础地位,税制一旦确定,也就等于划定了征税效率实现的可能区间,它既决定着税收纳税成本,也对税收征税成本有着根本性的影响。我国的税制应遵循公平、效率原则和简化纳税手续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尽量完善稳定,不要频繁变化,以建立一套透明稳定、征纳双方容易掌握操作的税制。税收制度无论是内容还是术语都应简单明确,易于掌握理解,这既会给纳税人计算缴纳带来方便,减少纳税成本,也会提高税务部门征管效率,减少,节省征收费用,减少征税成本。 2、不断优化税收。(1)从税收的环境,即税源情况来看,发展集约经济,培养重点税源是降低税收成本的基础。税源集中,不仅有利于加强征收管理,增加收入,而且有利于减少征管费用,降低征纳成本。

因此,国家、政府应从宏观上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集约型经济,扶持重点税源,为降低税收成本提供雄厚的物质条件。(2)从税收的环境来看,净化社会环境是降低税收成本的保障。一是完善我国体制环境。转换政府职能,为依法治税,公平纳税,减少和消除对执行税法的障碍创造条件,同时又为净化税收政策环境,减少政策梗阻,为保证税收成本最小化提供条件。二是完善我国法制环境。创造一个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形成良好的纳税秩序;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健全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完善税收服务体系,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建立一支能严格执法的税务干部队伍,彻底消除税务人员以情代法的现象。三是完善我国的环境。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营造一个依法纳税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文明环境,形成人人懂法、知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3、对税务部门加强监管。虽然税务机关接受政府指令,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规,但它仍有一定的独立性,在对外的税收管理和对内的成本核算上仍然具有很大的活动空间。所以要对税务部门加强监管,“垂直部门不能成为监管真空”,要控制、督促其强化成本核算,讲求效率,合理预计开支。一方面要加强税务部门预算管理,切实保证税收征管需要;另一方面要通过审查、监察等不同方式对税收管理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监控,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监督制约机制,并对税务机关隐瞒或提供虚假税收信息的行为重罚重惩,切实让税务机关感受到政府有能力监管税收信息,从而避免税务机关“信息欺诈”,实现“少花钱、多征税”的征税目标,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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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提供服务时,必须紧紧围绕着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的来展开。 我们注意到,这一定义给出的成本本质内涵是“价值牺牲”,无疑是正确的。但是,笔者觉得这一说法过于抽象。价值是货币计量的结果和表现,此处的价值是货币计量什么事物的结果和表现呢?我们认为不管这一事物是什么,它才是成本的本质。我们在企业成本管理中必须认清这一事物,才能使成本管理变得具体,其方法的运用才会可靠有效。 马克思指出:“商品W的价值,用公式来表示是 W=c+v+m.如果我们从这个价值中减少剩余价值m,那么在商品中剩下的只是一个在生产要素上耗费的资本价值C+V 的等价物或补偿价值——商品价值的这个部分,即补偿所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和所使用的劳动力价格的部分,只是补偿商品及资本家自身耗费用的东西,所以对资本家来说,这就是商品成本价格”。这是我们一直信奉的关于成本本质内涵的经典论述。马克思从补偿角度论述了“资本耗费”这一成本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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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登记簿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时间、支票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领用; 2.1.2、出纳接到已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或费用支付申请表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单付款类别的批示启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出纳应准确填写好支票内容,检查经资金管理会计确认无误后,由会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报财务经理审核后盖齐印鉴章。 2.1.3、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按登记薄要求逐一填写时间、支票种类、支票票号、份数、转款事由、收款单位、金额、出纳、经办人签字、备注。 2.1.4、对于支票的使用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意见执行,认真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登记记录。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 2.1.5、禁止携带已盖章的空白支票、收据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的,应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2、发票、收据 2.2.1、发票购回后先由税务管理会计建立发票登记簿,发票管理会计按照登记薄上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发票的时间、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以及会计确认签字。对其需要开具税务发票的工程,要由业务部门提交发票申请单,经项目经理、会计确认签字后,发票管理会计才能使用。 。 2.2.3、发票收据应复印填写,严禁开鸳鸯票,封面注明行政费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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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小企业战略成本管理 引言 作为企业中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规模和条件限制造成了管理上的种种局限性,多采用传统的成本管理模式,成本管理存在一定的弊端。要参与到现代市场经济竞争的洪流之中,现存的成本管理体制亟待改善。战略成本管理需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竞争性,以使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决策和成本控制做到最优,中小企业引入战略成本管理势在必行。将成本管理提高到战略的高度从外部环境看来是跟上了行业价值链和竞争价值链发展,在竞争之中抢占一席之地;从内部要求来说,企业价值链各环节紧密相连,战略成本管理是企业全局战略的一个重要部分,是适应全局的需要,促进全局的重要策略。 归根结底,战略成本管理和中小企业管理体系是分支和总体的关系,具有战略性的成本管理有利于实现企业成本管理目标,进而促进企业整体管理目标的实现,最终达到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目的。 1战略成本管理概述 1.1战略成本管理的涵义 1.1.1战略成本管理的界定 战略成本管理即战略管理和成本管理的有机结合,是在不断变化的外部条件下,企业为了获得和保持长期的竞争优势所作出的变革,变传统的节约成本为通过关注内部条件、外部环境和制定战略计划进行根本性、长远性和全局性的谋划,将成本计划提升到战略高度。 1.1.2战略成本管理的特点 战略成本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1)战略性,战略成本管理的目的要求企业取得持久竞争优势,需要注重两点:○1成本管理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确立企业竞争战略;○2所选择的成本管理制度必须与企业竞争战略相配合。 (2)全局性,企业的战略成本管理必须结合其自身的内部条件和相关的外部环境,结合内外情况从企业的内部价值链到行业价值链,再到竞争对手

发票管理制度

《盛德诚信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盛德诚信商贸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本制度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 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发票的领购、保管和缴销 1.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管理总部按税务部 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专门人员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 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3. 公司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 续。 4. 公司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 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5. 必须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并登报声明作废。发票丢失,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发票的开具与管理 1.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 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

证。 2.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3. 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 公司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 拆本使用发票; 4) 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 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5. 发票限于公司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6.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7. 公司需要开具发票(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首先由公司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发起销售发票开具申请流程,载明与合同相符的开要信息,经过适当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开审核通过后开具发票。 8. 按照国家规定,公司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

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调查报告

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调查报告Investigation report on tax risk analysis of large enterprises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调查报告 前言:调查报告是反映对某个问题、某个事件或某方面情况调查研究所获得的成果的文章。调查报告是宣传唯物论和辩证法、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有力武器,历来被无产阶级革命家所重视。本文档根据调查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目前,地方很多企业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偷逃税款,换句话说,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纳税风险,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些风险往往存在于:第一是在公司的注册阶段存在风险;第二是在公司的收入方面存在纳税风险;第三是在成本费用方面存在着纳税风险;第四是公司的会计报表存在纳税风险等。主要表现为: (一)虚假出资与抽逃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实或注册后不久资金退回或转移。 (二)收入纳税风险: 1.隐藏收入不入账 2.收入长期挂往来,不纳税申报 3.不依合同规定确认收入,收款时开票确认收入 (三)成本费用纳税风险:

1.大量收据或白条入账 2.虚增人头,虚增工资 3.虚开发票增加成本或随意调整纳税期间成本费用 (四)会计报表税务分析风险: 1.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表现则为:存货、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资本公积等会计科目经不起推敲;账务处理混乱、帐实不符; 2.在利润表上的表现则为成本费用与收入不配比,利润结构不合理; 3.各项指标,忽高忽低,或如过山车,或漏洞百出。关于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 提高管理决策层的税务风险意识,是实施有效税务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大企业高层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越来越成为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事关企业可持续发展。大企业应在董事会层面更加重视税务风险,并将其作为一个重要因素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中去考虑,以长远的税务遵

房地产企业如何降低税收成本实行税务筹划

房地产企业如何降低税收成本实行税务筹划 房地产业开发周期长,业务复杂而且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而房地产的销售作为投资者回收成本和获取收益的关键环节,其销售状况直接关系到房地产投资回报率的高低。因此,运用税务筹划的原理,正确处理房地产销售活动中的定价以及销售方式的选取等问题,合理合法地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控制房地产的增值率房地产的增值率是指房地产的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是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率超过100%但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率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此外,该条例还特别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率未超过20%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因此,降低房地产销售中的土地增值税负担的关键,就是控制房地产的增值率,在足额计算扣除项目的基础上,特别注意在制定房地产的销售价格时,对处于土地增值税临界点附近的情况,事先一定要进行必要的筹划。也就是说,此时要考虑税收成本对企业销售利润的影响。尤其在临界点附近,究竟把价格制定的高一些还是稍微低一些,要进行认真的计算和比较,正确处理销售价格和税收之间的关系。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缴土地增值税,从而使土地增值税负担在增值率为20%时出现大幅度的跳跃。因此待出售的房地产增值率在20%附近时,更应该高度关注。 现举例予以说明(以下不考虑加计扣除20%部分):甲房地产开发企业欲销售5000平方米的商品房,扣除项目金额为840万元,现有两种销售方案,一是按照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二是按照21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那么对于方案一,房屋的售价为2000×5000=10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为840万元,增值额为1000-840=160(万元),增值率为160÷840=%,小于20%的临界点,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的利润为160万元。方案二中,由于增加销售收入50万元(100×5000),导致增加营业税及附加50×5%+50×5%×(7%+3%)=(万元),因而扣除项目为万元。按此计算,房屋的增值率为(1050-)÷=%,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1050-)×30%=(万元),企业的利润为1050--=(万元),销售价格提高之后税后利润却下降了万元。 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上面的介绍,说明了如何通过控制和降低房地产销售时的增值率来降低土地增值税负担的问题。但是其局限性在于往往要制定稍低的价格。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将企业的销售部门分离出来,设立为独立核算的房地产销售子公司,则房地产企业既能够以比较高的价格实现房地产的销售,同时又能够合理地降低企业的土地增值税负担。 仍以上面的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例(以下均不考虑加计扣除20%因素),该企业原计划以24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5000平方米的房产,扣除项目金额为840万元,同理可知增值率为%,企业需缴纳土地增值税108万元,还需要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2400×5000×5%=6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0×(7%+3%)=6(万元),印花税忽略不计,合计缴纳税款174万元,企业的税后净利润为186万元。而如果甲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子公司,甲企业首先将该商品房以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给该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2400元/平方米的价格对外销售,则对于甲企业而言,仍然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利润为160万元,但是需要缴纳营业税50万元,城建税及教育附加5万元,税后利润为105万元;其销售子公司实现销售利润200万元,因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加计20%扣除,且不能享受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20%之内免税政策,需缴纳营业税(2400-2000)×5000×5%=10(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万元,共计11万元。其增值率为(1200-1000-11)÷(1000+11)=%,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为:(1200-1000-11)×30%=(万元),其税后净利润为万元,甲公司和销售子公司共计实现净利润万元,通过设立销售子公司比原销售计划多实现净利润万元。

浅谈企业战略成本管理

浅谈企业战略成本管理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构成基础之一,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一个企业所面临的挑战也越加多样化,不仅仅有企业内部的挑战,如产业结构转型以及利润增长模式的转变,更有来自经济环境及整个行业的外部挑战。在面临同类企业的竞争时,企业就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增加自己的竞争优势,保证自己能够在竞争之中不落人后,这就能够让企业有一个长远的发展前景。因此企业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方式的转变,由传统成本管理转变为战略成本管理,才能够更好的满足在新时期背景下企业的发展需求。 一、战略成本管理的内涵 成本与利润是一个企业运营中最为直观可见的两个因素,简单而言,提高企业的利润最好的方法莫过于降低企业生产的成本,无论是人力投入成本还是生产资料投入的成本,由此而产生了传统成本管理理论。在过去计划经济时期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初期,传统的成本管理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增加盈利,提高企业效益。然而企业在越加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单纯的降低成本虽然能短时间内帮助企业增加盈利,但是也非常容易导致企业失去在整个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最终使得企业失去了长远的发展前景。

而战略成本管理是将企业的成本管理置于战略管理的高度,将成本信息贯穿于战略管理整个循环过程之中,通過运用一系列的战略成本分析工具和成本管理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成本管理,并为企业整体战略的实施提供有效成本信息,以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和战略地位。[1]战略成本管理正因站在企业的整个战略管理高度,能够以更加全面的角度结合企业的现况以及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进行分析规划,在缜密的分析规划之后,适当调整企业成本投入,进而创造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成本优势”作为战略成本管理的核心,成本的最低话并不是战略成本管理的目标,在竞争优势与成本降低中进行抉择,保障企业现有的竞争优势,创造利润最大化才是战略成本管理的最终目的。 二、传统成本管理与战略成本管理的特征对比 企业的战略成本管理作为站在战略高度进行全面分析的管理方式,不仅结合企业自身的战略目标,更是考虑了行业的前景与其它企业的竞争力,进行综合而全面的考虑规划。而传统的成本管理仅就降低成本方面进行考虑。两者相比有许多显而易见的不同点。 1.持续性的不同。战略成本管理站在战略高度对企业进行成本行为以及结构分析,通过分析较长时间里,企业在竞争关系中的地位变化,通过合理的安排使企业持续的在竞争中保持优势,同时在不影响企业竞争力的前提下降低企业成本,这就体现了战略成本管理的长期

公司外来发票管理办法

公司外来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外来发票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护公 司财产安全,减少公司涉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综〔2008〕54号)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包括公司在购销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 经营活动中,取得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及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提供的收费票据和军队收费票据。 第三条各公司应通过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和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发票的 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外来发票的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外来发票接收部门(以下简称接收部门)是外部发票管理 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对其接受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直接审核,及时向财务部门传递发票,并及时更换不合规发票。 第五条财务部门是外来发票管理的专业部门,负责建立外来发票管理 制度;对外来发票管理知识、真伪鉴别知识等的培训;对各部门提交的发票进行复核,对不合规发票退回接受部门进行更换。 第六条各公司要建立并严格履行公司外来发票的管理流程,完善外来 发票多点稽核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各公司要定期组织和参加票据管理知识、真假发票鉴别等内容 的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索取合规发票的意识和鉴别票据真伪的能力,有效防范发票风险。 第三章外来发票的管理流程

第八条加强对供应商(含服务提供商、合作商等)准入的审核管理。 在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加强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有关资质、资料的审核,确保供应商能够提供合规发票。 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我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规发票支付款项。 第九条接收部门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主动向对方单位索取合规票 据。同时,应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对开票单位、开票时间、经营项目、单价、数量、金额、签章等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核,确保发票真实,确保内容与实际经济事项一致。必要时应借助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渠道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验证。 第十条设置部门报账员的单位,报账员应对票据进行复核,尽早甄别 发现不合规票据并进行更换,防止因更换发票影响业务活动开展。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根据付款申请、合同信息等资料,对发票的种 类、联次、开票单位、时间、项目、金额等进行专业复核。对于不合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或付款凭证,应及时退还业务部门更换。 第十二条建立大额发票验证制度。 大额发票是指定额发票单次报销金额在500元以上,非定额发票单张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发票。各公司可根据业务性质细化不同业务的大额发票标准。 对于大额发票,要逐一进行验证,验证内容包括开票单位、开票内容、发票真伪等。如果验证后反馈信息为空,发票很可能是假发票;如果“领购纳税人名称”与发票盖章单位不一致,即为借用发票。 第十三条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 各公司应将历史年度多次提供不合规发票的合作方,或当年提供不合规发票2次及以上的合作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并进行重点审核。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不合规发票没有整改前,财务部门不得与其结算款项;经沟通无法解决不合规发票的,应立即停止与其合作,情节严重的应向税务机关举报。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根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合同、账务等信息,对需 要取得但未取得发票的事项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督促其尽快取得票据。 第四章主要业务的发票管理 第五章其他票据管理

对重点企业的税收分析

对重点企业的税收分析 xx 目前,税收征管辅助系统中储存了大量的税源数据,这些数据既反映着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同时也蕴藏着企业的发展规律和趋势,为此,本文试图以税收征管辅助系统中的数据分析为切入点,就如何对重点企业的税收分析谈一些肤浅的想法,以期同行们进一步的探讨。 一、重点企业税收分析的主要指标 (一)工业增加值。来自于企业的国税收入主要是增值税(其它各税本文不作分析),增值税是以货物生产、销售或提供劳务等各环节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增值额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活动中增加的价值额,也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大于其购进货物或取得劳务时所支付金额的差额;从理论上说这里简述的增值额基本上可以视同为统计部门定义的工业增加值(指由于生产经营活动而增加的价值),因此,对重点企业的税收分析只要抓住企业的工业增加值这个指标,就等于抓住了企业的主要税收。 (二)存货增加额。虽然说工业增加值是企业的主要税收来源,但工业增加值提供的税基与实际能够入库的工业增值税并不相匹配,从增值税“购进扣税法”的原理来看,一般情况下实际入库的工业增值税要小于工业增加值提供的税基,因为工业增加值提供的税基,它除了已经实现销售的存货增加额以外,还包括未实现销售的存货增加额,如果期末保留的存货增加额越多,则实际入库的增值税就越少;所以,对重点企业的税收分析还要考虑存货增加额这个指标。 (三)税收负担率。即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其计税依据价值的比率,这个比率通常被用来比较各类纳税人或各类课税对象的税收负担水平的高低,因而是各级税务机关研究制定和调整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 税收负担是高还是低,是通过横向对比来说明。如果仅仅是一个纳税数量,而没有对比关系,则很难科学地进行税收负担高低的比较。因此,在税收征收额或缴纳额确定的情况下,税收负担一般指税务机关征收的税额与纳税人

降低税务成本的筹划意义

降低税务成本的筹划意义 中瀚石林认为降低税务成本的筹划即纳税筹划,主要是站在纳税人角度而言,进行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不违法的、合理的方式以规避或减轻自身税负、防范和化解纳税风险,以及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纳税筹划主要包括避税、节税与转税三种筹划形式。纳税筹划不仅能减轻企业的税负,还有其他积极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因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的确是为了少缴税和缓缴税,但这一目的达到是通过采取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实现的,而要使这一形式的有效实现,纳税人就必须熟知税法,搞清楚什么该为什么不该为,在此过程中不由自主的就提高了其纳税意识。 (二)有利于实现纳税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纳税筹划不但可以减少纳税人税收成本、实现节税功能,还可以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显性背后的隐性陷阱)。税法陷阱是税法漏洞的对称。税法漏洞的存在,给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机会;而税法陷阱的存在,又让纳税人不得不小心,否则会落入税务当局设置的看似漏洞,实为陷阱的圈套(这也是政府反避税的措施之一)。纳税人一旦落入税法陷阱,就要缴纳更多的税款,影响纳税人正常的收益。纳税筹划可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不缴不该缴付的税款,有利于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 (三)有利于税收经济杠杆作用的发挥 纳税人根据税法中的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投资、筹资、企业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决策,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有利于促进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有利于国家税制的日趋完善 纳税筹划是针对税法中的优惠政策及税法中没有规定的行为而进行的,因此在税务人员进行税收征管过程中会针对企业进行的纳税筹划工作而发现税法中存在的不完善的地方,这些问题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反馈可作为完善税法的依据,有利于税法的逐步完善。

现代企业战略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现代企业战略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题目:现代企业战略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专业:会计学一、选题的背景、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自然环境与过去相比竞争更加激烈,外部经营环境不确定性程度日益加深,对许多企业而言,创造和保持竞争优势所需要的信息已无法从传统的成本管理信息体系中获得,企业为了争夺市场和生存发展空间,逐步在经营理念中由追求短期业绩目标转向长期持续发展目标,由提高专业化职能管理水平转向全局性战略管理,从而将管理活动提高到战略层次,以满足开发和探索适应新经济环境的成本管理方法,满足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需要,战略成本管理理念在企业界中迅速得到认可和应用。同时,战略成本管理成为理论界及实务界都较为关注一个的问题,许多学者都对战略成本管理进行了研究,从企业的外部与内部环境出发,提高了战略成本管理应用的可行性。然而由于市场体制的落后、管理者观念的滞后以及技术开发动力不足等各种原因,战略成本管理的应用一直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本课题通过对我国企业应用战略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找出战略成本管理应用的现实意义。二、相关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动态《战略成本管理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研究》(高立娜,2007)从国内外的经济环境出发,可以得出战略管理成为企业管理发展的新阶段,在企业战略管理思想下,企业的成本管理也必然要向战略成本管理转变。然而,从我国企业战略成本管理的实践中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应用的战略成本管理体系还不是完全理论上的战略成本管理,只是战略成本管理的一种观念的运用,在具体运用的过程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研究现代企业战略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找到解决的对策显得

企业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 1 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发票的领购、保管 2.1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部按税务部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2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部专门人员保管。专用发票及IC卡分开存放于专门的保险柜内,落实防盗措施,纳入防伪税控机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如果发生被盗、丢失,应立即上报主管分局(被盗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分局会同区局发票等部门派员调查核实后,填写《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逐级上报审批,并在《中国税务报》上声明作废。 3 发票的开具 3.1 公司需要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首先由公司业务人员在每月25日前填写《开票申请单》,经公司经理或授权人员审批后,属首次开票客户需连同购货单位开票信息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提交财务部开票人员开具发票。每月25日后填写《开票申请单》延至下月初开具,如特殊情况必须当月开具发票需与财务负责人协商,并承担由于客户拒收、退票等情况未能及时处理所产生的效果及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无条件承担并配合公司处理完

善。 3.2 已开好的发票,经业务人员复核无误后,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领取发票相应联次连同发票签收单一并交由客户,发票签收单由客户签收并在5天内交回原件或者要求客户传真、扫描于财务部(如未能交回发票签收单,发生发票遗失等不可控的情况由发票领取人全权负责);财务人员依据记账联登记入账。 3.3 发票填写规定: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加盖单位发票章;各项目内容应填写清晰、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已开具的发票不得修改,如果填开有误,应录入税控机确认发票作废的号码后整套加盖“作废”印章。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或依照税务当前规定进行处理);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和单联填写。 4 发票的取得 4.1 经办人员取得各类发票时,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特殊收据,应严格审核其真伪、内容开具是否合规。 4.2 采购人员取得发票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入账。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发票应在取得日后15天内(不超过发票开具日期30日内)提交财务入账。若出现发票滞后入账,使增值税进项不能抵扣(一般发票抵扣期为180天),不能税前列支的问题,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3 差旅费、招待费发票必须在出差返回后或业务发生的15天

公司纳税分析报告

XXX有限责任公司纳税分析报告 一、公司概况 XXX有限责任公司座落在风景秀丽的XX政治、经济、文化中心——XX市,是全国啤酒企业单一品牌产销量最大的XXXXXX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占地面积54.58亩、固定资产净值达1.02亿元,设备年生产能力达十万吨,现有在职员工421人,专业技术人员89人,其它临时性合同工200人左右。 XXX有限责任公司是2000年5月成立的按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生产经营啤酒的专业厂家,具有XX省一流的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部分引进XX先进酿造生产设备,全面消化吸收XXX有限公司的先进工艺、技术和管理,生产的“燕京啤酒”、“赣江啤酒”质量稳定、口味纯正,深受消费者欢迎。在XX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 XXX有限责任公司以制造、销售啤酒.矿泉水为主营业务。缴纳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该公司长年进入XX国税局纳税百强名单。 二、纳税情况 (一)税收计算方法 该公司主要税种、计税依据及税率如下: 增值税应税收入17%、13% 消费税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22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250元/吨 营业税应税收入5%、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5%、1%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4%、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应交增值税=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含税应税收入*17%或13% 应交消费税=销售数量*220或250

应交营业税=应税收入*5%或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7%或5%或1% 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4%或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二)纳税期限 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⑵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⑶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⑷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⑸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期限: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进行申报。 (三)纳税地点 该公司纳税地点主要是该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 三、分析本公司税负状况

第二讲 企业纳税成本分析(一)

第二讲企业纳税成本分析(一) 纳税成本的分类研究 企业的纳税成本包括三个部分:税款成本、办税成本和风险成本。 税款成本是指企业按税法缴纳税款的多少。按照税收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该成本是固定成本。因此,很多企业也认为该成本是不可变的。其实,企业的税款是可以进行人为控制的。企业通过有意识地引用不同的税收政策,可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标,可以将税款成本转化成可控成本。 税收安排已经成为跨国公司财务工作的一部分,其财务人员也拥有很强的税收安排意识。而中国企业普遍把财务工作定义为财务核算以及制作财务报表,没有进行税收安排的意识. 办税成本即办理纳税事宜方面的成本支出,主要包括办税人员工资支出、购买相关办税工具、参加相关培训及外聘税务顾问等支出。企业在财务部之外设立专门的税务部,无疑将加大办税的成本,但设立税务部对于企业来说仍然十分必要。 财务和税收本身存在巨大的差异: 财务制度决定财务工作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财务政策以及财务制度并不会发生变更,因此许多企业的财务工作也往往以稳定审慎的姿态进行。而国家的税收政策往往变化很大,习惯于固定节奏的财务人员并不能很好地掌控税收政策。 会计政策和税法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并且差异越来越大。比如按照会计的相关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时,不记入企业所得,而记入企业的资本公积;而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应视其为所得,并缴纳所得税。因此,会计和税收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会计遵循的是谨慎性原则,而税收遵循的是真实发生原则。如果企业财务人员不能理解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之间的差异,就会给企业带来伤害。 第三讲企业纳税成本分析(二) 办税成本分析(下) 财务部的主要功能是事后核算,财务部并不具有税收筹划的功能。企业要节省税款,必须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进行事前策划,财务部的功能决定了其不适合承担税收筹划的功能。因此,企业如果要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就应该建立独立的税务部,由专职的税务人员来研究国家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风险成本:企业的纳税风险分为两种:少缴税款的风险和多缴税款的风险。 少缴税款的风险:企业少缴税款,无疑要付出成本。企业少缴税款而付出的成本一般指企业违反税法规定,少缴税款,而被罚交滞纳金的支出。这部分支出对于企业来说是常见的,因为许多企业是在有意违反税法。 多缴税款的风险:多缴税款,对于企业来说同样是一个风险,但是很多企业并不关注。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对国家税收政策关注不够,错过了本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的内部财务流程不尽合理,企业意识不到改革财务流程可能避免多缴税款。另外,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时,往往只关注企业少缴税款的情况,而不关注企业多缴税款的情况;而中国企业又倾向于把财务部门看作是特殊部门或秘密部门,企业内部对财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因此企业往往意识不到多缴纳了税款。 纳税风险案例分享 【案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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