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系统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系统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系统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

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第十条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考核发证机关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五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七条收到申请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十八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第四章复审

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三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四条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六)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规定经重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对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其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及时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特种作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方便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

第三十二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应当每年分别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情况。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第三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煤矿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统一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三条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备案。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同时废止。

附件:

特种作业目录

1电工作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1.1高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1.3防爆电气作业

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2.2压力焊作业

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2.3钎焊作业

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

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登高架设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3.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4.1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指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的作业。

适用于化工类(石化、化工、天然气液化、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机械类(冷加工、冷处理、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食品类(酿造、饮料、速冻或冷冻调理食品、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农副产品加工类(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产加工、果蔬加工)生产企业,仓储类(冷库、速冻加工、制冰)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类(冷藏运输)经营企业,服务类(电信机房、体育场馆、建筑的集中空调)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4.2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指对4.1所指制冷与空调设备整机、部件及相关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与维修的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5.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井下电钳等作业。

5.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5.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5.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瓦斯检查作业。

5.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5.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5.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

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开采、掘进过程中的采煤机、掘进机作业。

5.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地面和井下瓦斯抽采作业。

5.9煤矿防突作业

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煤与瓦斯防突作业。

5.10煤矿探放水作业

指从事煤矿探放水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探放水措施的实施与检查、效果检验等,保证探放水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6.1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

指安装井下局部通风机,操作地面主要扇风机、井下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操作、维护矿井通风构筑物,进行井下防尘,使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局部通风,以预防中毒窒息和除尘等的作业。

6.2尾矿作业

指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抽洪和排渗设施的作业。

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尾矿作业。

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6.4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

指操作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及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机,包括竖井、盲竖井提升机,斜井、盲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6.5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

指在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的稳定性,撬浮石,进行支护的作业。

6.6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6.7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设备日常使用、维护、巡检的作业。

6.8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

指在露天和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7.1司钻作业

指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操作钻机起升钻具的作业。

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司钻(含钻井司钻、作业司钻及勘探司钻)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8.1煤气作业

指冶金、有色企业内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9.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指光气合成以及厂内光气储存、输送和使用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一氧化碳与氯气反应得到光气,光气合成双光气、三光气,采用光气作单体合成聚碳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制备,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2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指氯化钠和氯化钾电解、液氯储存和充装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氯化钠(食盐)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钠、氢气,氯化钾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钾、氢气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3氯化工艺作业

指液氯储存、气化和氯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取代氯化,加成氯化,氧氯化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4硝化工艺作业

指硝化反应、精馏分离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硝化法,间接硝化法,亚硝化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5合成氨工艺作业

指压缩、氨合成反应、液氨储存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节能氨五工艺法(AMV),德士古水煤浆加压气化法、凯洛格法,甲醇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醇法,纯碱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碱法,采用变换催化剂、氧化锌脱硫剂和甲烷催化剂的“三催化”气体净化法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6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指石油系的烃类原料裂解(裂化)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热裂解制烯烃工艺,重油催化裂化制汽油、柴油、丙烯、丁烯,乙苯裂解制苯乙烯,二氟一氯甲烷(HCFC-22)热裂解制得四氟乙烯(TFE),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热裂解制得偏氟乙烯(VDF),四氟乙烯和八氟环丁烷热裂解制得六氟乙烯(HFP)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7氟化工艺作业

指氟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氟化,金属氟化物或氟化氢气体氟化,置换氟化以及其他氟化物的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8加氢工艺作业

指加氢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不饱和炔烃、烯烃的三键和双键加氢,芳烃加氢,含氧化合物加氢,含氮化合物加氢以及油品加氢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9重氮化工艺作业

指重氮化反应、重氮盐后处理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顺法、反加法、亚硝酰硫酸法、硫酸铜触媒法以及盐析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0氧化工艺作业

指氧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乙烯氧化制环氧乙烷,甲醇氧化制备甲醛,对二甲苯氧化制备对苯二甲酸,异丙苯经氧化-酸解联产苯酚和丙酮,环己烷氧化制环己酮,天然气氧化制乙炔,丁烯、丁烷、C4馏分或苯的氧化制顺丁烯二酸酐,邻二甲苯或萘的氧化制备邻苯二甲酸酐,均四甲苯的氧化制备均苯四甲酸二酐,苊的氧化制1,8-萘二甲酸酐,3-甲基吡啶氧化制3-吡啶甲酸(烟酸),4-甲基吡啶氧化制4-吡啶甲酸(异烟酸),2-乙基已醇(异辛醇)氧化制备2-乙基己酸(异辛酸),对氯甲苯氧化制备对氯苯甲醛和对氯苯甲酸,甲苯氧化制备苯甲醛、苯甲酸,对硝基甲苯氧化制备对硝基苯甲酸,环十二醇/酮混合物的开环氧化制备十二碳二酸,环己

酮/醇混合物的氧化制己二酸,乙二醛硝酸氧化法合成乙醛酸,以及丁醛氧化制丁酸以及氨氧化制硝酸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1过氧化工艺作业

指过氧化反应、过氧化物储存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双氧水的生产,乙酸在硫酸存在下与双氧水作用制备过氧乙酸水溶液,酸酐与双氧水作用直接制备过氧二酸,苯甲酰氯与双氧水的碱性溶液作用制备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异丙苯经空气氧化生产过氧化氢异丙苯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2胺基化工艺作业

指胺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邻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邻硝基苯胺,对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对硝基苯胺,间甲酚与氯化铵的混合物在催化剂和氨水作用下生成间甲苯胺,甲醇在催化剂和氨气作用下制备甲胺,1-硝基蒽醌与过量的氨水在氯苯中制备1-

氨基蒽醌,2,6-蒽醌二磺酸氨解制备2,6-二氨基蒽醌,苯乙烯与胺反应制备N-取代苯乙胺,环氧乙烷或亚乙基亚胺与胺或氨发生开环加成反应制备氨基乙醇或二胺,甲苯经氨氧化制备苯甲腈,以及丙烯氨氧化制备丙烯腈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3磺化工艺作业

指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三氧化硫磺化法,共沸去水磺化法,氯磺酸磺化法,烘焙磺化法,以及亚硫酸盐磺化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4聚合工艺作业

指聚合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聚烯烃、聚氯乙烯、合成纤维、橡胶、乳液、涂料粘合剂生产以及氟化物聚合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5烷基化工艺作业

指烷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C-烷基化反应,N-烷基化反应,O-烷基化反应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6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指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系统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中的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

10.1烟火药制造作业

指从事烟火药的粉碎、配药、混合、造粒、筛选、干燥、包装等作业。

10.2黑火药制造作业

指从事黑火药的潮药、浆硝、包片、碎片、油压、抛光和包浆等作业。

10.3引火线制造作业

指从事引火线的制引、浆引、漆引、切引等作业。

10.4烟花爆竹产品涉药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产品加工中的压药、装药、筑药、褙药剂、已装药的钻孔等作业。

10.5烟花爆竹储存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守护、搬运等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生产规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设备在更新、技术在提升,这对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但有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存在认识偏差,尤其是对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企业对特种作业员工的培训只停留在自 己企业的师傅带徒弟的老观念上,由培训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事 故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普及 教育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以为,要想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入手: 一、严格把关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在企业的安全生产 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教育和考核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具体的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 培训教育与考核是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它不仅能提高特种作 业人员安全技能,实现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而且对于企业实现安全 生产也是必不可少的。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过程中,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特性 特种作业人员归属于技术工人,特种作业工种种类多,要传授 的安全生产知识涉及的专业广,而且有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素质 相对比较低,接受新知识的能力相对比较弱,这是特种作业人员安 全教育培训的特性。特种作业工种有电工作业等16种,每个工种都 有它自身的特性,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 工种专业的特点,向工人传授该工种的专业操作技能,同时要结合 该工种作业过程中常出现的违章操作现象讲解违章操作的严重后果,以强烈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 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的岗位是高危岗位,我们可以从下几个方面 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安全文化素质方面,特种作 业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后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知识 方面应有较多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 技能方面应有较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刻苦训练,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失误;应急能力方面,遇到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能果断 正确地采取应急措施,把事故消除在初始阶段,防止事故的扩大。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料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料平罗县众鑫冶炼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料 一、电工 1、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应由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证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 2、所有用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机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规定设置。 3、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线路地面要有埋设电缆标志;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与金属接触必须套上防护套管。 4、场内禁止使用裸体导线。 5、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悬挂“高压电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6、配电系统必须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箱和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保护。 7、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设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类电器开关箱和电器设备,按规定设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禁止电源开关箱内存放工具、杂物,配电箱在不使用时要锁好。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9、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

宜大于0.6米,小于1.5米。 10、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必须设在箱体的下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11、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的连接必须采用编织软铜线。 1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3、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应挂有“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派人看管,严禁带电作业。 14、生活照明用电,严禁个人私自拉接线路,私自安装插座和大功率电器。 15、露天照明,采用防水灯头,残缺的灯头、灯炮及时更换,防止发生电击事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6、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线。 17、隧道沿线照明使用白炽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灯每15m 一盏。 18、掌子面必须使用安全电压(≤36v)灯,若照明不足,距掌子面20m外采用220v大灯进行补充照明,220v大灯的安装高度不低于3m。 19、竖井提升、衬砌施工点等使用220v大灯进行照明,井下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试试题

山东华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司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试题 姓名时间分数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计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布,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行。 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取得_______, 方可上岗作业。 3._______负责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_______________相适应的、_____________安全技术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_________。 7.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教师须经__________,方可上岗。 8.国家局可以委托有关部门或机构审查认可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资格,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9.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_____________,应每年向国家局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情况的年度统计资料。 10.________________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二、选择题(每题3分,共计30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罚款。 A.1B.2C.3D.5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项基本条件。 A.4B.5C.6 3.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企业方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A.岗位证书B.职业资格证书C.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D.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类。 A.15B.16C.17D.18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行()制度。 A.教考分离B.教考一体C.边教边考 6.()推荐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材。 A.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B.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7.负责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认定。 A.地市级B.省级C.国家 8.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包括()项内容。 A.4B.5C.6 9.()按照培训大纲和推荐使用教材组织开展培训。 A.本单位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培训单位 10.考核单位自考核开始之日起,应在()日内完成考核。 A.14B.15C.16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计40分) 1.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是什么?

【精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项目部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我们建筑业和其他行业不同,有自己的特点:产品固定、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施工现场变换不定、临时工多、工期不固定,特别是现今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建筑业开放劳务市场后,建筑队伍不断地壮大,而且又多为年轻新手,安全知识极为贫乏,不安全因素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靠侥幸心理过日子,伤亡事故必然会发生。 所以,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重要方法,开展安全教育更显出其重要意义,而且更有必要采取安全措施.以保证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和主要形式,其包括项目部一级教育、施工协作队二级教育和班组三级教育。今天,我向大家进行项目部一级安全教育: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的意义与安全素质教育。 一、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等: 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关心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问题提高到政治态度、阶级感情、党纪国法的高度加以认识而形成的概念。它表明在进行生产时,要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首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2、我国的劳动保护原则: ①“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体现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明确要求我们的生产必须是安全生产,应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②“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也就是说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在生产与安全发生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信息安全培训及教育管理办法有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表技能考核表

信息安全培训及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整体的信息安全水平,保证网络通信畅通和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营,提高网络服务质量,在公司安全体系框架下,本策略主要明确公司信息安全培训及教育工作的内容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对公司人员进行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理论培训、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防范意识宣传和专门安全技术训练;确保公司信息安全策略、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顺利执行,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安全风险。 第二条本策略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信息安全培训的要求 第三条信息安全培训工作需要分层次、分阶段、循序渐进地进行,而且必须是能够覆盖全员的培训。 第四条分层次培训是指对不同层次的人员,如对管理层(包括决策层)、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系统管理员和公司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和不同侧重点的培训。 第五条分阶段是指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的不同阶段,培训工作要有计划地分步实施;信息安全培训要采用内部和外部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管理层(决策层) 第六条管理层培训目标是明确建立公司信息安全体系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获得公司管理层(决策层)有形的支持和承诺。

第七条管理层培训方式可以采用聘请外部信息安全培训、专业公司的技术专家和咨询顾问以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 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目标是理解及掌握信息安全原理和相关技术、强化信息安全意识、支撑公司信息安全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第九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方式可以采用聘请外部信息安全专业资格授证培训、参加信息安全专业培训、自学信息安全管理理论及技术和公司内部学习研讨的方式。 三、公司系统管理员 第十条公司系统管理员培训目标是掌握各系统相关专业安全技术,协助公司和各部门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维护和保障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公司系统管理员培训方式可以采用外部和内部相结合的培训以及自学的方式。 四、公司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人员培训目标是了解公司相关信息安全制度和技术规范,有安全意识,并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公司人员培训方式应主要采取内部培训的方式。

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试题

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试题 一、选择题(每题5分,共30分) 1、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者,方可上岗。 A.专业技术培训考试B.文化考试C.体能测试 2、气瓶的瓶体有肉眼可见的突起(鼓包)缺陷的,应如何处理?() A.维修处理B.报废处理C.改造使用 3、在焊接作业中,为保护操作者的安全,保护片一般累汁使用多久更换一次?()A.4小时B.8小时C.24小时 4、()是利用气体燃烧的火焰作为热源的焊接方法。A.气焊B.气割C.电焊 5、乙炔瓶的储藏仓库,应该避免阳光直射,与明距离不得小于()。A.5米B.10米C.15米 6、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分别是安全阀、压力表。()A.电表B.温度计C.水位表

7、在气瓶运输过程中,下列哪项操作不正确?()A.装运气瓶中,横向放置时,头部朝向一方。B.车上备有灭火器材C.同车装载不同性质的气瓶,并尽量多装 8、电焊时,若有其它人在场,应采取下列哪项安全措施?()A.放置警告牌以示警惕B.放置警告牌,在工作场所周围设置屏幕C.规定在场人士佩戴眼镜 9、搬运气瓶时,应该()。A.戴好瓶帽,轻装轻卸B.随便挪动C.无具体安全规定 10、下列哪类起重机械操作员不需持有合格证书?()A.汽车吊B.龙门吊C.葫芦吊 11、下列哪种燃料不准在锅炉炉膛里燃烧?() A.煤炭B.汽油C.油渣 12、可能导致锅炉爆炸的主要原因是什么?()A.24小时不停的使用锅炉B.炉水长期处理不当C.炉渣过多 13、爆破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是()。A.雷管和炸药B.雷管和导火索C.炸药和钢钎

14、硝化甘油类炸药属于()炸药。A.固体B.胶质C.液体 15、如果发现雷管内有灰尘应该()。A.用木条或铁丝掏B.用口吹C.用手轻轻倒出 16、起重机接近终点时,应该()A.及时断电,尽可能不动用行程限位器B.等待行程限位器动作C.加快起重机动作速度 17、机械式通风系统的维修主要包括()。A.清理管道B.清理除尘系统C.两者都有 18、下列使用电梯的事项,哪项不正确?()A.按安全警示标志操作B.7岁以下儿童可以独立使用电梯C.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使用载人电梯运载货物 19、使用直流电焊机施焊前,电压不得超过多少伏?()A.220B.200C.1 10 20、开启气瓶瓶阀时,操作者应该站在什么。位置?() A.侧面B.正面C.后面 21、充装气瓶时,以下哪项操作不正确?()A.检查气瓶内是否有剩余压力

特种作业IC卡管理系统及设备安装

特种作业软件及相关设备安装说明 一、特种作业软件安装及相关设置: 1、软件安装: 1.1 将光盘放入光驱,计算机会自动运行安装程序。 1.2 输入密码:ANSURE-2007,注意密码里的字母为大写,密码输入正确,[OK]按钮会变得可用,单击[OK]按钮。 1.3按提示一步一步安装完成。注意:程序默认的安装目录为硬盘最后一个分区的\SAFE2007\下,安装过程中用户可以改变安装目录。 1.4 安装完成后,在您的电脑桌面上有“特种作业IC卡管理系统(7.0)”图标,双击该图标便可进入程序 2、相关设置: 安装完之后,双击图标即可启动特种作业程序。输入初始密码88888888,进入特种作业软件。之后,应完成一些必要的设置,包括用户登记、操作类别及项目、培训机构名称、学历、机构类型等信息的设置。设置完成之后,应将以前旧版特种作业软件中的数据转换(是转换,而非追加)到新版软件中来。具体设置方法及数据转换方法可参照特种作业软件安装光盘中的“简单说明手册”文档。 二、相关设备安装及使用说明 1、自动印卡机的安装及设置: 在将印卡机与电脑连接之前,一定要先安装驱动程序。驱程安装方法如下:1.1 放入光盘。 1.2 自动运行后,选择,接着单击。当有“是否继续” 的提示,选择“是”,端口则选择LPT1本地端口。继续安装驱动。 1.3 在“控制面板”-“打印机与传真”中,删除名为“Evolis Pebble”的图标。1.4 从包装箱中取出自动印卡机,用手指稍微摁一下印卡机出卡口上边的按键(如图1所示),打开上盖。将色带(图2)放入印卡机色带槽(图3)。之后,将 印卡机与电脑相连。印卡机共需三条线与电脑相连(图4): ①白色的串口连接线,一端连接印卡机串口,另一端连电脑的COM口。

最新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制 度

创源电力公司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的需要,全面提高生产人员素质,实现生产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文明、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人员的培训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和创一流企业的重要内容,与生产任务一样进行考核、奖惩。 第三条由创源电力公司建立的生产培训机构具体管理生产培训工作。 第四条建立、完善“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生产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人员及其后备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生产培训主要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第一节生产培训主要工作人员 第六条生产培训工作人员 1. 生产培训工作原则上由主管生产付总负责。 3. 发电部、设备部设兼职培训工程师(员)负责培训工作。 4. 班组设兼职培训员,在班组长领导下开展培训工作。 第七条培训工程师应由熟悉生产情况,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热爱培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培训工程师为生产技术人员纳入生产系列管理。 第二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教育培训部门职责 1. 认真贯彻上级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 2. 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和生产发展的需要负责编制公司生产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3. 负责上报有关报表和培训成果。 4. 负责检查、总结培训工作情况,推广先进培训经验,对培训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负责组织全公司的专业技术训练班、安全技术培训班、技术讲座、技术表演、操作比赛、技术考试等活动。 6.检查生产后备人员培训工作。 第九条教育教训部门权限 1. 组织培训活动,召开培训业务会议,要求被培训人汇报培训情况。 2. 对单位培训工作作出评价,并对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3. 组织对有关生产人员进行规程制度和生产知识的抽查、考问。 4. 参加生产调度会议、事故调查分析会、技术竞赛评比会、技师评审会等。 第三节培训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培训工程师的职责 1. 应认真贯上级部门、公司领导权关于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 2. 负责编制全公司生产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3. 负责向上级单位提出培训工作总结和填报各项培训报表。 4. 经常深入现场,负责检查各部门、车间、班组、个人的培训情况。推广、总结先进培训经验,对培训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 5. 负责组织全公司性的技术专业培训班、安全技术培训班、技术表演、技术考试和操作比赛;提出参加上级举办的技术训练班的选派人选,并掌握学员的学习情况。 6. 负责组织制订新分配来的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实习计划,组织审查学习报告。 7.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生产人员规程学习、技术学习、紧急救护法的学习与岗位资格、技术等级的考试。 8. 在生产付总的领导下,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全公司性反事故演习。 9. 负责组织制订转岗人员或后备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生产人员试运行上岗前的考试。 10. 负责安排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和外来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生产实习,并对实习情况提出意见。 第十二条培训工程师权限 1.召开培训网业务会议,研讨培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布置培训工作。 2.对培训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班组及个人提出评价和奖励的建议。 3.有权对生产人员进行规程制度和生产知识的抽查、考问。对生产人员的转正、定级、晋级、提升、调职、奖励和鉴定其能否独立工作等提出意见。 4.有权参加公司)生产调度会、事故分析会、技术竞赛评比会、技师评审会等。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总则 根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范围 1.1电工作业 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1.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3.1特种岗位原则上须持证上岗,特殊情况需无证员工从事特殊作业时,由公司办理申报手续,员工按要求参加劳动或安监部门组织的学习和考试,获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2持证在岗员工除定期接受劳动或安监部门的复审外,公司安全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持证在岗员工进行业务素质和技能考核。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费用

4.1由公司申请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所需的费用由公司负担。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审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作业人员垫付。待通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报销。 4.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审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4.4补考未合格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4.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5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5.1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公司的; 5.2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 5.3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5.4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 5.5连续两次内部考核不达标者。

特种设备及作业管理程序

特种设备及作业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确保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危险作业的安全实施,规范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作业的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外来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报备、使用及维护,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殊作业的审批、实施和监督。 3 定义 3.1 特种设备定义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版)的定义,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2 特种作业定义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7月1日实施)的定义,特种作业是指: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3.3 特种作业人员定义 3.3.1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版)第38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3.2 凡从事本程序3.2中特种作业的人员均为特种作业人员。 3.4 公司涉及的特种设备及作业 公司内部涉及的特种设备有以下几种: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料全

电工 1、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应由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证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 2、所有用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机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规定设置。 3、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线路地面要有埋设电缆标志;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与金属接触必须套上防护套管。 4、场禁止使用裸体导线。 5、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悬挂“高压电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6、配电系统必须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保护。 7、室配电柜、配电箱前设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类电器开关箱和电器设备,按规定设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禁止电源开关箱存放工具、杂物,配电箱在不使用时要锁好。 8、配电箱、开关箱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9、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米,小于1.5米。 10、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必须设在箱体的下

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11、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的连接必须采用编织软铜线。 1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3、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应挂有“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派人看管,严禁带电作业。 14、生活照明用电,严禁个人私自拉接线路,私自安装插座和大功率电器。 15、露天照明,采用防水灯头,残缺的灯头、灯炮及时更换,防止发生电击事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6、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线。 17、隧道沿线照明使用白炽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灯每15m 一盏。 18、掌子面必须使用安全电压(≤36v)灯,若照明不足,距掌子面20m外采用220v大灯进行补充照明,220v大灯的安装高度不低于3m。 19、竖井提升、衬砌施工点等使用220v大灯进行照明,井下严禁使用碘钨灯。 20、照明线设专线,各施工工区线路均安漏电保护开并独立控制。

特种作业培训试题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测试题 一、判断题(10 题,每题2 分,共20分) 1、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2、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区别在于未成年工年龄为16 周岁到18 周岁是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录用的,但要给予特殊保护;而童工的年龄小于未成年工,是法律禁止录用的。()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在生产任务重时, 从业人员可以先上岗,后培训。() 5、漏电保护器既能保护人身安全,还能对低压系统或设备的对地绝缘状况起到监督作用。() 6、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少于3 米。() 7、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是有电的。() 8、《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可以依法立案侦查,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9、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于扑救油类火灾,泡沫灭火器不得用于扑救金属火灾。() 1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二、选择题(20 题,每题3 分,其中1-12 题为单选题,13-20 题为多选题,共60 分) 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A.安全宣传标语 B.安全宣教挂图C安全警示标志 4、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 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和管理能力。 A 生产经营 B 安全技术 C 安全生产知识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 B.事故隐患C设备缺陷 6、正确戴安全帽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帽衬与帽壳应有一定间隙不能紧贴;二是()。 A.应把安全帽戴正 B.必须系紧下颚带 C.不能坐在安全帽上 7、电焊机一次线长度()。

湖北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 操作说明

2017-08-01 目录 1.前言 (5) 1.1.编写目的 (5) 2.注意事项 (5) 3.系统流程图 (5)

4.功能列表 (6) 5.操作手册 (8) 5.1.企业基本信息 (8) 5.1.1.功能说明 (8) 5.1.2.操作说明 (8) 5.2.机构管理 (9) 5.2.1.培训机构基本信息 (9) 5.2.2.考核点基本信息 (11) 5.3.考核管理 (12) 5.3.1.报名确认 (12) 5.3.2.制定考试计划 (14) 5.3.3.考试结果审核 (17) 5.3.4.证书打印 (18) 5.3.5.证书发放登记 (19) 5.4.考试管理 (20) 5.4.1.正在考试 (20) 5.4.2.考试计划查询 (21) 5.4.3.考试计划总览 (22) 5.5.证书管理 (24) 5.5.1.功能说明 (24)

5.6.统计报表 (24) 5.6.1.人员信息查询 (24) 5.6.2.考试结果统计 (25) 5.7.通知公告管理 (26) 5.7.1.功能说明 (26) 5.7.2.操作说明 (27)

1.前言 1.1. 编写目的 为了使操作人员能够迅速地掌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的流程及操作方法,更好地使用平台提供的各种功能,我们编写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2. 注意事项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3. 系统流程图 3.1. 各角色操作流程图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角色操作流程图 建筑企业/个人 管理部门 培训机构 考核点 取证人员 省总站 网上报名 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管理培训结果 录入实操成绩并提交考试结果 制定考试计划考试结果审核 打印证书 证书发放登记 参加考试全程监管 提交 提交 提交删除考试计划 制定考试计划 (只能制定和修改 计划)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 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复审和档案的管理要求。 三.术语和定义 (一)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包括: 1. 电工作业; 2. 压力容器操作; 3.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4. 锅炉司炉作业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四. 职责 (一)设备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二)特种作业岗位所在车间、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安环科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的档案管理。五.内容

(一)特种作业相关培训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安全技术理论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实际操作包括实际操作要领及实际操作技能。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内容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本工种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上次取证后个人安全生产情况的经验教训进行回顾总结。 (二).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2.凡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人员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正本)备查,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处罚。违章行为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事故者,禁止从事特种作业。 3.新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作业。转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 (异地)调入办证

[绩效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绩效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单位 湖南曙光培训学校 湖南曙光教育培训学校和湖南曙光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隶属于我国500强企业——曙光电子集团。固定资产2100万元,现有教职工63人,开设二十多种职业教育类专业。是省内规模较大、颇具影响力的全日制学历教育且集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于壹体的教育集团。 ◆职业培训、鉴定类: 全国总工会农民工定点培训基地; 湖南省安全技术监督局特种作业培训考证基地; 湖南省劳动厅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曙光站; 湖南工会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基地;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作业培训考证基地; 长沙市劳动局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湖南省消防总队消防安全培训基地; 湖南省卫生厅营养师培训基地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培训基地 长沙市委组织部下岗党员培训基地; 长沙市劳动就业促进会副会长单位; ◆中等职业专科和中等技能专业 ◆高等学历教育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曙光学习中心; 中南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湖南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湖南商学院成人教育曙光站; 长沙理工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南华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开设培训项目简介如下: 1、电工 a、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认证班: ※学制:120课时 ※学习课程:电工基础、安装技术、低压电器电动机、电力拖动技术、电工仪表、变配电装置、电器安全技术、安全法规等 ※结业颁发全国通用IC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 b、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初、中、高、技师级别) ※学制:120课时—6个月 ※学习课程:见详单 ※结业鉴定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全国通用国家资格等级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 考证费用 a、IC卡考证班:培训费4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500V安装60元500V维修60元10KV运行80元 加考等级证初级740元中级810元 b、电工初级班:培训费7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260元 c、电工中级班:培训费128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考证费320元 d、电工高级班:培训费168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380元 e、电工技师班:培训费280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560元

安全系统教育培训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2017-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公司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相关方(外来承包施工人员、外来购货人员、为本单位供货)人员等。 3职责 3.1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2公司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3各班组负责其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4各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工作程序 4.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4.1.1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容。 4.1.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容和要求; (5)国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容。 4.1.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1.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4.2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广东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使用

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系统网址为:http://113.108.219.46/cranesystem/default.aspx 1.设备备案流程 注1: 需要准备的设备信息有:设备出厂信息、技术参数、设备的相关照片【可选择】(1、整机外观;2、铭牌部位;3、塔身(含底节及标准节);4、回转部分(含套架及驾驶室);5、塔头及平衡臂带平衡重;6、在起重臂上的载重小车连吊钩)以及部分资料的电子文件或扫描件(1、制造许可证(生产许可证);2、产品合格证; 3、使用说明书(封面,起重特性曲线图表、主要技术性能表); 4、试验报告(国家认定的合法检测单位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委托试验报告); 5、监检证(07年1月后出产的设备); 6、产品购销合同或发票) 注2: 注册帐号时请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不能使用简写),注册后该信息将不能更改。 注册完帐号后,需要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或安监站)进行帐号激活,激活后方能登录系统。

2.安装告知流程 注1: 需要准备的资料:工程基本信息、作业人员信息(姓名、身分证、特种人员操作证)、设备的相关照片【可选择不上传】(1、整机外观;2、铭牌部位;3、塔身(含底节及标准节);4、回转部分(含套架及驾驶室);5、塔头及平衡臂带平衡重;6、在起重臂上的载重小车连吊钩)以及部分资料的电子文件或扫描件 注2: 注册帐号时请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不能使用简写),注册后该信息将不能更改。 注册完帐号后,需要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或安监站)进行帐号激活,激活后方能登录系统。3.使用登记流程

注1: 需要准备的好之前被监督机构已接受的安装告知、安装后的检测报告等 注2: 注册帐号时请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不能使用简写),注册后该信息将不能更改。 注册完帐号后,需要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局或安监站)进行帐号激活,激活后方能登录系统。 4.常见问题与解答 1、无法注册? 提示“企业名称已被注册”,表示该单位已经在系统中, 1:其他人已经把您的单位的信息注册了。 2:您的单位有监督站直接导入或添加的设备,单位信息已经连同设备一同导入到系

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系统

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培训机构版) 目录

一初次运行程序........................................... 错误!未指定书签。 操作界面介绍......................................... 错误!未指定书签。 基本设置............................................. 错误!未指定书签。 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类别设置.......................................... 错误!未指定书签。二全流程介绍............................................. 错误!未指定书签。三培训机构数据采集流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 填写办班申请......................................... 错误!未指定书签。 初培班级学员信息采集.................................. 错误!未指定书签。 在[招生中的班级]中直接添加........................ 错误!未指定书签。 使用二代证阅读机采集数据.......................... 错误!未指定书签。 复审班级学员信息采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照片采集与批量导入................................... 错误!未指定书签。 组织学员培训、授课................................... 错误!未指定书签。四培训机构数据存档与报送流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 培训机构数据的存档................................... 错误!未指定书签。 培训机构数据的报送流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五考核机构数据存档与报送流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 成绩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安排考试.......................................... 错误!未指定书签。 导出空成绩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导入成绩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导出成绩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考核机构数据的报审................................... 错误!未指定书签。六审批机关数据审批流程................................... 错误!未指定书签。 审批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报班审批.......................................... 错误!未指定书签。 考试审批.......................................... 错误!未指定书签。 制证审批.......................................... 错误!未指定书签。 审批机关数据的存档................................... 错误!未指定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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