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基本要求

施工图审查基本要求
施工图审查基本要求

施工图审查基本要求

1 审查要求

1.1 施工图审查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项目所在公司设计总监对施工图审查具体负责。

1.2 施工图审查责任和形式包括:公司内部审查、公司委托技术专家的审查、施工方审查和监理方的审查。

1.3 在正式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前,项目所在公司务必督促各方完成图纸审查。边出图边施工的情况下,应规定变通的图纸审查办法,确保施工前对施工图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修正。

1.4 集团公司针对施工图审查需要,发布各专业施工图审查指南供项目所在公司使用。

2 施工图审查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1)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

2)设计图纸及说明是否完整、清楚、明确、齐全,图中尺寸、座标、标高

是否正确,有否局部差错。

3)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煤气与装修等各专业图纸在平面

和空间上是否相互矛盾、管线走向是否合理、管线布置是否互相矛盾、

管线布置与地上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周围环境有无冲突。

4)施工单位技术装备能力和现场条件难以解决的技术或工艺难点。

5)特殊结构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是否已满足施工需要。

6)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标准是否合适、有无质量问题。

7)配套使用的图集是否齐全,是否需补充何种详图。

8)有无设计变更的合理化建议。

9)是否会突破工程成本。

3 公司内部审查应着重审查解决的问题

公司内部图纸审查,除上述审查重点外,还应注意审查解决以下问题:

1)设计使用功能与施工图是否符合公司产品要求,当有售楼书时,是

否与图则一致。

2)各系统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售楼书承诺标准)。

3)建筑材料、设备、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售楼书承诺标准)。为提高产品质量及合理降低工程成本而提出的设计优化建议。

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展与协调

公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监督与管理, 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 , 决定对施工图审查办法进行调整,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查范围: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进行施工图审查, 建筑物中的建筑幕墙、钢结构和轻钢结构、大型室内外装饰工程、风景园林和照明专项工程的设计也要进行施工图审查。 二、审查内容: 施工图审查分为行政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其中行政性审查由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技术性审查由建设单位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审查。如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审查机构达不到被审查项目的资质要求时, 在完成行政审查后, 经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跨地区委托本省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 (一行政性审查的内容: 1、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具备与被审查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范围 ; 2、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规定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签字盖章,以及按规定所要求的其他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设计人员是否为该单位备案人员 ;

3、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了方案设计招投标、初步设计等审批手续,各相关部门的审批资料是否齐全, 包括项目立项批件、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节能、安评、环评的批准文件等 ; 4、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在价格、设计周期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以及合同的履行是否正常等 ;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二技术性审查的内容: 1、建 (构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 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可靠 ; 2、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防雷、卫生、人防安全防范、无障碍设计等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以建设部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试行》所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技术审查的统一依据, 对涉及设计的经济、技术合理性、设计优化等问题,由建设单位通过方案设计招投标或技术咨询途径解决。 三、审查程序: (一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施工图审查所需文件, 由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书面登录,并进行行政性审查。 行政性审查按建设项目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统一由市 (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二行政性审查合格后, 建设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审查通知书, 建设单位持审查通知书自行委托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

结构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汇总

结构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汇总 一、计算书: 1、基本风压和基本雪压数值书写有误。 风荷载60米以上高层乘以1.1系数; 雪荷载敏感结构取100年数值。 (雪荷载敏感主要是指大跨、轻质屋盖结构。混凝土框架结构大跨度可套用抗震规范的18米;轻钢屋盖雪荷载基本上都会超过屋盖自重,均划分为雪荷载敏感结构。) 2、荷载取值不满足规范要求。 存在荷载漏输或取值偏小。(尤其应注意卫生间、楼梯间、阳台等。) 机房层平面太阳能集热板区面层恒载输入不足。 附房层作为地下室顶板,应考虑上部结构施工荷载,活载取值偏小。(不小于4KN/m2,建议取4KN/m2。) 对剪力墙结构,考虑墙体粉刷荷载,建议砼容重适当加大。 覆土厚1.7米,荷载输入偏小。(厚度取值不足,土容重按20KN/m2,取18KN/m2偏小) 3、应校验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取值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提供数据是否一致。 存在整体抗浮满足,局部抗浮不满足。(下沉庭院、坡道等) 4、地下室防水砼外墙抗裂计算 朱炳寅《建筑结构设计问答及分析》P356,对地下结构进行裂缝跨度验算时,可考虑基础及地下室外墙建筑外防水的作用,按一类环境确定基础及地下室外墙外表面的混凝土裂缝控制,裂缝宽度可控制在0.3~0.4mm。 考虑实际施工中填土极不规范,防水材料翻修困难,裂缝宽度按0.25控制。 5、场地类别有误。 场地类别应根据地勘报告取值,抗震区与构件的抗震等级密切相关。 6、地面粗糙度 应根据荷载规范取值,风压高度变化系数不同,对非震区高层计算结构有较大影响。 7、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应符合JGJ3-2010,12.2.1要求。嵌固层选用 应与地下室统一。 单体计算模型应将地下室及相关范围一起建模计算。单体模型外延两跨,满足刚度比2的要求。存在较多下沉庭院等造成顶板不完整时嵌固端下移或置于基础顶。 8、商业建筑活载在设计柱、基础时,不能考虑按楼层的折减,应取楼面梁相同的折减 系数。 9、柱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承台应进行局部受压验算,请复核并提供计算书。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偏大(侧阻和端阻综合系数取值不对),请复核桩基。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与处理措施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与处理措施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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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图、建筑节能、建筑防火设计 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与处理措施 技术处 2009 年01月05日 院内各设计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不断提高我院工程设 293 计质量,技术处将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专家在施工图审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 与处理措施转换成电子文件,放在院技术网站上,供总图、建筑、结构等专业设计人员学习、借鉴与参考,以避免在承担有关项目时出现类似的问题。 本专题将适时补充新的内容。 附件:1. 总图专业《施工图审查中发现总平面图存在的主要问题》 2. 建筑专业《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3. 提高建筑图防火设计(建筑专业)质量问题探析 技术处 2009 年01 月5 日 附件 施工图审查中发现总平面图存在的主要问题 解放军总后建筑设计研究院审图室董传先 建筑专业总平面施工图中的总体布置、功能分区等,应根据城市规划要点和设计任务要求及城市规划部门审批的方案或初步设计意见进行设计。本人参加建筑图审查工作已有5 年多,现就在审查建筑专业总平面施工图设计中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希望能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提高建筑专业总平面施工图的设计质量。 建筑专业总平面施工图设计应包括:①各建、构筑物的平面布

置,各建、构筑物四角及各道路中心线的定位坐标或与已有建筑相对定位尺寸;②总平面竖向设计应标注各建筑物室内士0.00与绝对标高的关系,建筑物室外四角散水处标高,各道路中心线交点的标高;各种场地、绿地标高及排水情况;③基础内的绿化、水体设计平面;④各种管道的综合布置平面;⑤建筑物靠山坡布置应设挡土墙或其他护坡处理设施,坡顶部5.0m 处应设截洪沟,护坡底或挡土墙底部距建筑物2?3m处,应设截面不小于0.4?0.4m纵向坡度应》0.5%的排水沟; ⑥地形变化较大时应有土方平衡设计。在我们审查的总平面施工图中发现大部分设计深度都没有达到以上的要求,此外,还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一、建筑物间距存在的问题 1. 住宅日照间距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1080-93 (以下简称《居住区规范》)第5.0.2 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以下简称《住宅建筑》)第7.2.1 条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冬 季日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以下简称《住宅设计》)第5.1.1条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在我们审查的总平面图中也发现有些住宅楼日照间距不够,住宅的 日照标准没有满足《居住区规范》第 5.021表5.0.2-1、5.0.2-2 的规定,即I、"、皿、%气候区大城市大寒日照应》 2.0h,中小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北京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2017年修订版) 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发布 二○一七年八月 目次 1总则1

2 建筑专业2 2.1节地与室外环境2 2.2节能与能源利用11 2.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12 2.4室内环境质量16 3 结构专业21 3.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21 4 给排水专业25 4.1节地与室外环境25 4.2节能与能源利用·26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28 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33 4.5 室内环境质量34 5 暖通专业34 5.1节地与室外环境34 5.2节能与能源利用34 5.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40 5.4室内环境质量40 6 电气专业43 6.1节地与室外环境43 6.2节能与能源利用44 6.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47 6.4室内环境质量48 7 提高与创新49 7.1一般规定49 7.2加分项49 附录A施工图审查集成表55 A.1 节地与室外环境55 A.2 节能与能源利用57 A.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61 A.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63 A.5 室内环境质量64 A.6 提高与创新66 A.7 居住建筑评分计算表68 A.8 公共建筑评分计算表68 附录B 施工图审查对照表69 B.1节地与室外环境69

B.2节能与能源利用78 B.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86 B.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91 B.5室内环境质量96 B.6提高与创新101

1总则 1.1为落实北京市政府“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战略,促进绿色建筑的科学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3]25号),制定本要点。 1.2本审查要点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及类似的其他建筑工程的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类似的其他建筑工程是指工业厂区内的办公楼、宿舍等类似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附建在工业厂房的办公用房等非工业部分,其面积占整个建筑面积的比例大于等于30%,或面积大于等于1000m2,非工业部分应进行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 1.3本审查要点的标准依据是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 825-2015。 1.4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与常规施工图审查同时进行,设计单位需提交《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见附录A。施工图除符合本审查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5本审查要点中涉及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条文,应在相关专业分别审查后确定该条得分或是否满足要求。 1.6 本审查要点5类指标的评分项的“得分Q i”按照该类指标的“实际得分”除以“适用总分”(“适用总分”为100分减去不参评分)再乘以100分计算,“得分Q i”乘以各类指标的“权重wi”即为该类指标的“加权得分”,“总得分∑Q”为各类指标的“加权得分ωi Q i”和“加分项得分Q8”之总和,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即∑Q=w1Q1+ w2Q2+ w3Q3+ w4Q4+ w5Q5+ Q8。评分计算表如下: 表1.6.1 居住建筑评分计算表(含住宅建筑、集体宿舍) 表1.6.2 公共建筑评分计算表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等专项 工程,下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 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图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等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结合本 市建设规模认定本市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对本市施工图审查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 行政区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查机构

第六条审查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从事勘察文件审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一类机构和主 城区内的二类机构审查人员必须全部为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分类标准要求的专职人员;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的二 类机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 的50%。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审查机构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的50%。 第七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事施工图审 查的勘察设计单位,内部应当设立施工图审查专门机构,其人员、财务等应当单独管理。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的审查机构颁发审查机构认 定书和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审查机构认定书、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有效期为2年。 第九条审查机构认定书有效期满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 据建设规模和各机构运行情况,对机构进行重新认定和调整。 第三章审查人员 第十条审查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认定。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专职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期 间不得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北京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2017年修订版) 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发布 二○一七年八月

目次 1总则 ......................................................................................... 12 建筑专业. (3) 2.1节地与室外环境 (3) 2.2节能与能源利用1?1 2.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13 2.4室内环境质量........................................................................................................................................................ 163 结构专业22? 3.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给排水专业27? 4.1节地与室外环境27? 4.2节能与能源利用·?错误!未定义书签。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29? 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34 4.5 室内环境质量35? 5暖通专业 (36) 5.1节地与室外环境3?6 5.2节能与能源利用36? 5.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41) 5.4室内环境质量 (42) 6电气专业 (46) 6.1节地与室外环境46? 6.2节能与能源利用47? 6.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0 6.4室内环境质量50? 7 提高与创新....................................................................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一般规定 (52) 7.2加分项?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施工图审查集成表5?8 A.1节地与室外环境58? A.2节能与能源利用?错误!未定义书签。 A.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65? A.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67 A.5室内环境质量6?9 A.6 提高与创新 (72) A.7居住建筑评分计算表 (73)

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布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四)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第九条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凡需进行消防、环保、抗震等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逐步做到有关专业审查与结构安全性审查统一报送、统一受理;通过有关专项审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设计审查批准书。 第十条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特级和一级项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

建筑施工图审查和会审时常见问题2017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和图纸会审常见问题汇编(2017) 一、地下室部分 1、地下室中发电机房储油间设150高门槛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注明储油量不超1m 3。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中心等上方和贴邻不能直接布置有水的房间(如厨厕、水池等)。 2、消防水泵房不能设有地下三层及以下或与室外地坪高差超10m,应设150高门槛、 排水沟和集水井等。消防中心一般设于首层,若设于地下一层应取得消防局的审核许可。 3、地下车库两个防火分区共用前室及其楼梯时,前室一个门为乙级防火门,另一个 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在地下车库布置停车位时注意预留疏散通道通至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 4、地下室集水井位置尺寸应与水施图一致,注明集水井定位详见结施图,建施图中 应注明其长宽深尺寸,注意消防电梯的集水井应比电梯机坑低至少1000且其有效容积至少2m3。 5、地下室放大平面图应附上其位置示意图,地下室放大平面比例为1:100或150。 6、地下室设有功能用房(如餐厅、商场等)其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室配电房也要 求Ⅰ级,可在功能用房和配电房内增加一道内防水层(如2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等)。 7、地下室平面应附上防火分区示意图,表示汽车坡道和疏散楼梯位置、车库最远点疏散距离 不超60m,注明每层停车数量并在地下一层注明地下总停车数量。地下三层及以下或与室 外高差超10m时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室可采用封闭楼梯间(在首层处应设外窗)。 8、汽车坡道首层出口与规划道路相连通时,应与道路边线距离≥7.5m。汽车坡道转弯90°时 内半径≥4m,转弯90°-180°时内半径≥5m,转弯180°时内半径≥6m。 9、汽车库内层间的特级防火卷帘一般设于汽车坡道上坡端,不需两端都设置特级防火卷帘, 地下一层至首层的汽车坡道则不需设置防火卷帘。

某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DOC 50页)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改造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的工程施工图审查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 - 0 - / 45

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防工程施工图实行审查制度。施工图未经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认定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各级人防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审批。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是指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对人防工程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的活动。其中防空地下室审查机构只负责人防专项审查。 第四条省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各设区市、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格条件和业务范围 - 1 - / 45

第五条审查机构实行资格认定制度。资质等级分甲级和乙级,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审批。 - 2 - / 45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规定审查机构的条件、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办法,并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并结合本

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认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四)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

重庆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

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质量,充分发挥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质量的把关作用,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提高、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渝建发【2006】75号文)和《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158号文)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审查机构的综合评价。 第二章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审查机构内部管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审查机构审查行为三个方面。 第三条审查机构内部管理包括办公场地及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审查人员情况、档案管理、报表上报等各项内容。 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包括程序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合格书三个部分内容。 (一)程序性审查主要包括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前期批准手续、勘察资料、设计文件签章等各项的核查情况。 (二)技术性审查主要包括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国家及地方行业设计标准和相关文件的执行情况。 (三)合格书应符合相关要求规定。 第五条审查机构审查行为主要包括业务承接范围、审查人员条件、审查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评价方式 第六条评价方式采用动态检查和年度检查相结合,以综合得分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 其中审查质量得分为所检查项目审查质量总得分的平均值。 第七条本标准分值总分100分(详附件1),其中:内部管理25分,审查质量65分,审查行为10分。 第八条动态检查是由各级建委组织专家对所在地备案项目进行检查,并对审查质量评价;各级建委应将检查情况(详附件2)在每季度末十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建委汇总。 第九条年度检查是由市建委组织专家,会同区县建委实地对审查机构进行检查,并对内部管理、审查质量、审查行为三方面内容进行评价。 第十条检查项目数量不少于备案项目总数的10%。 第四章评价结果处理 第十一条评价结果按综合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评价等级,其中:85分(含)以上为优秀,85~70(含)为良好,70~60分(含)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但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综合得分不作为评价等级的依据;其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并依照有关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1.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包括勘察文件)中仍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并造成实体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2.超出认定类别和限定范围的; 3.使用未经认可的审查人员的。 第十三条评价等级为“优秀”的审查机构将授予“年度先进审查机构”称号,并给予全市通报表扬;连续两年评价等级为“优秀”的,重新认定时可直接进行认定。评价等级为“优秀”和“良好”作为提高审查类别和扩大审查范围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

2014年江苏省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分析

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建筑设计与建筑防火) 2013.06

一、建筑设计 1 施工图设计深度的问题 1.1 总平面设计深度不够。 总平面设计涉及到内容比较多,部分内容可能由非建筑设计单位承担,如景观、市政等,但作为主体设计单位,总平面中基本的各类控制线、建筑定位、层次、高度、建筑间距(包括与构筑物、油罐、水池等)、道路、坡道、出入口、停车场、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竖向标高、场地及道路坡度等均应明确表达,设计深度及内容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复杂项目应根据场地及设计内容,分别进行总图设计。 1.2 建筑平面功能不明或缺少必要的布置。 各类用房及空间应有名称并应能反映其实际功能。在综合性公共建筑中,歌舞娱乐场所、餐饮厨房等应按相关规范进行基本的功能平面布置,不应完全交给二次装修设计,否则特别在防火设计等方面无法进行审查,建筑设计也不能对二次装修设计提供必要的指导和限制,难以满足建筑安全、合理的要求。 1.3 设计说明表达不完整或缺乏针对性,设计依据采用废止规范等,建筑平、立、剖面尺寸不全,部分构造大样缺失或不全等。 说明不清、尺寸不全、构造不明,设计深度不满足规定要求,不仅会出现审查中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同时也不能满足实际施工要求,难以保证质量。设计依据中采用的规范标准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 2 地下室防水的问题 大部分地下室一般为停车库等用房,防水等级一般为二级,但许多大型项目地下室功能复杂,经常出现商场、餐饮、办公等长期有人员停留的空间,同时,地下室变电所、消防控制室等均为重要的用房,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第3.2.2条的规定应采取一级防水。 超出地上建筑部位的种植土顶板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其最上层防水层应采用耐

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与疑难问题

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疑难问题 第一章编制深度以及设计依据等 【问题1】施工图的设计说明内容不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5.3条规定,缺少建筑物概况、负荷等级及其照度设计标准等内容。 【措施】《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5.3条要求在施工设计说明中列入工程设计概况。 施工图设计说明可参照《民用建筑工程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04DX003执行。 【问题2】设计中只在平面图中标注导线型号及规格,而系统图中各路配电回路中却无导线型号及规格。这样的图纸是否满足审图要求? 【措施】配电系统图中无导线型号及规格不是完整的系统图,不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5.4条4款1项的规定。 【问题3】配电系统图中接触器、热继电器只有型号的编号,而无接触器规格和热继电器的整定值。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措施】审查中无法判断其设计是否正确,视为设计深度不够。 【问题4】在设计说明中,用“本建筑物进行总等电位联结”或“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线应进行总等电位联结”的一句说明,代替建筑物总等电位联结施工图设计。 【措施】总等电位联结是接地故障保护的基本条件,也是建筑物防雷的重要措施。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5.4条要求,施工图设计应绘出“建筑物总等电位联结平面图”。 【问题5】弱电设计过于简单,设计深度往往达不到要求,比如有的设计,不出系统图、平面图与系统图对不上、图中绘几个出线口绘几根连接线、施工方式、穿线型号、穿线管径也

无说明。还有的设计不管穿线多少,一律采用一种管径等等,审查可否允许。 【措施】不允许,视为设计深度不够。 【问题6】河北省《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与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要求不同之处,应以哪个图集为准。 【措施】标准设计图集不同于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图集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具体选用何种图集由设计人员确定。如果图集违反设计规范或者图集有错误,就不能采用。 【问题7】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不一致时,该如何执行? 【措施】当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不一致时,分下列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当国家标准规定的严格程度为“应”或“必须”时,考虑国家标准是最低的要求,至少应按国家标准的要求执行。 2、当国家标准规定的严格程度为“宜”或“可”时,允许按行业标准略低于国家的规定执行。 3、若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应按行业标准执行。 4、若行业标准的要求高于国家标准但其版本早于国家标准,考虑到国家标准对该行业标准的规定有所调整,仍可按国家标准执行。 5、当不同的国家标准之间的规定不一致时,一般按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问题8】已经有省人防审查机构专门进行人防审查,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时,防空地下室是否要审核? 【措施】需要审核。 第二章供配电 【问题1】供电线路的供电半径偏大,造成系统阻抗、电能损耗增大,降低了供电质量,不利于节约能效。 【措施】供配电距离应根据供电负荷,供电半径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一般情况下,负荷力矩超过一定值时,宜考虑增设配变电所。当末级配电箱或控制箱集中在配电间时,其供电半径宜为30~50m。 【问题2】对一级负荷设计的供电电源不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2.0.2条规定。规范规定“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

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解答

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解答 -------------------------------------------------------------------------------- 摘自2012年11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问答》 1、教育,医院建筑中地震动峰值加速是否按国家地震局办公室发布的通知执行? 答:教育,医院建筑应执行现行抗震规范;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有要求时,医院建筑可执行国家地震局通知。 2、2008年汶川地震后,省厅有一个“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意见”,其中第四条“两层(含两层)以上教学建筑、幼儿园、医院建筑不得采用砌体结构”,是否执行?学生宿舍是否可以采用砖混结构? 答:执行两层(含两层)以上教学建筑、幼儿园、医院建筑不得采用砌体结构”。结构布置规则的学生宿舍可采用砖混结构,但抗震措施需加强。 3、CFG桩适用工程范围,承载力提高上限及桩身砼耐久性问题(《地基处理规范》为 C15,是否应提高)。 答:适用范围应根据场区地基土情况、建筑的结构布置、基础形式等慎重选择;承载力上限考虑抗震要求不宜盲目提高,提高地基土承载能力2倍以上时需谨慎。 4、预应力管桩的适用范围,在腐蚀性环境中的使用问题。 答:在腐蚀性环境下需灌芯;无地下室的高层建筑采用预应力管桩时需验算抗剪承能力;当桩端持力层为强风化、中风化岩石层时不适用(桩端宜受损)。 5、高层建筑中,结构高宽比超限,但倾覆等参数均满足要求,在审查过程中如何把握?需采取什么措施? 答:高层建筑高宽比超限,但抗倾覆计算等参数均满足规范要求时允许。 6、中小学校舍加固文件的审查:因历史原因,现存校舍中存在框架与砌体混合使用, 层高不满足规范要求等的房屋,审查时如何把握?对此类文件的审查需甲方提供哪些资料?

安徽省绿色建筑审查一览表

安徽省绿色建筑审查一览表

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 2014年1月

安徽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填表总说明 1. 本表为绿色建筑进行施工图审查时,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及《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 229-2010,对《评价标准》中的各相关条文在施工图中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 2. 表1.1-表1.7为居住建筑填写内容,表2.1-表2.7为公共建筑填写内容; 3. 表中项目简介、设计满足项及设计措施由设计单位或绿建咨询单位填写,对设计满足选项,需介绍设计措施、有关数据计算结果,或指向相关证明文件,或附相关计算书等资料,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须同步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备查; 4. 表中编号和审查结论相关内容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填写; 5. 表中各类别条文均不含设计阶段不参评条款,不同星级需满足条文项数已在汇总表中按比例调整;如因项目自身特点,按《评价标准》规定可不参与评价的条文,则需满足项数的要求可按《评价标准》规定调整,并在汇总表中说明不参评项情况。

表1.1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一览表----建筑专业(居住建筑) 项目名称建设单 位 建筑 类型 高层□中高层□ 多层□其它_______ 设计单位绿建咨 询单位 星级 目标 一星□二星□三 星□ 条目评价标准条文规定设计满足项及设计措施 审查结 论 节地与室外环境(经审查合格:控制项项一般项项优选项项)设计满足项设计措施、计算结果 控制项4.1.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 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是□否□不参评□合格□不合格□4.1.2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 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 危险源。 是□否□不参评□合格□不合格□4.1.3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多层不高于28㎡、 中高层不高于24㎡、高层不高于15㎡。 是□否□不参评□合格□不合格□4.1.4 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是□否□不参评□合格□不合格□4.1.5 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是□否□不参评□合格□不合格□

整体方案和施工图审核及优化管理办法

整体方案和施工图审核及优化管理办法 进行能够、、。所以在收到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后、交付施工单位施工前,电厂各专业应组织施工单位对整体方案和施工图进行审核,不断地提高、完善设计文件质量,消灭差、错、碰、漏等现象。 一.整体方案和施工图审核和优化的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 2.主管部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初步设计。 二.整体方案和施工图审核的重点 1.整体方案和施工图是否满足安全和正常运行要求。 2.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深度和质量是否达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编制总则的规定和有关规范、规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3.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校对和全面复查,还应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对设计图纸加以优化和完善,以完善设计图纸的设计质量。 4.审核工程措施、工程节点图技术措施、施工过渡措施、安全措施。 5.审核防火、节能、环保、水保、消防、地质灾害防治、建筑抗震措施。6.审核工程数量、设备和材料数量、现场的布局,并与初步设计数量进行对比。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的落实。检查投资预算编制和工程投资控制效果。 7.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与设备厂家有无相互矛盾,各专业之间、总图与分图之间有无矛盾,建筑图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8.预埋件、预留孔洞等设置是否正确,钢构件安装的连接节点图是否齐全。各类管沟、支吊架等专业间是否协调统一,通风管、消防管、电缆桥架是否相碰。 9.设计是否满足生产要求和检修需要。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0.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图要进行设计变更设计。 三、图纸审核的程序 1.电厂应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交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按审核意见补充勘察、修改设计,并重新将设计文件送电厂进行审核。 2.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时,电厂要组织有关部门复议。 3.电厂对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签字后,做为工程正式施工图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4.审核后的施工图不得擅自修改,需要变更设计的,按变更设计管理的规定办理。 5.审核单位或个人对施工图的审核质量负责。由于审核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工期等问题的,追究审核单位或个人责任。 四、机构与职责 1.南山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核和优化工作组织机构,由郝维松总负责,各部门和分场相关人员组成。 2.主要职责 负责施工图审核优化和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施工图工作。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需要提供的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需要提供得资料 (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14)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 3、环评批复文件(环评报告,环评表等)。 4、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绿色建筑说明专篇需列入建筑专业得图纸目录,其她各专业如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园林景观应将相应得绿建说明列入本专业得设计说明中,单独成节。 5、提供与纸质蓝图一致得各专业电子版施工图一套(采用高版本绘图软件绘制得应转存为低版本格式或为pdf格式)以及项目得效果图。 6、节能设计说明专篇、节能计算书、计算模型。 7、水资源利用方案(6、1、1)。 8、建筑构件隔声量分析报告(8、1、2,8、2、2)。 9、室内背景噪声分析报告(8、1、1,8、2、1)。 10、东莞市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备案表。 11、相关证明资料,主要包括(根据所选得条文选择性提供): (1)公共绿地面积计算书(4、2、2); (2)室外风环境分析报告(4、2、6); (3)遮阴面积比例计算书(4、2、7); (4)高反射路面及屋面面积比例计算书(4、2、7); (5)场地周边公共交通分析报告(4、2、8); (6)透水地面面积比例计算书(4、2、13); (7)场地雨水径流控制计算书(4、2、14); (8)外窗开启面积比例计算书(5、2、2); (9)空调风机及水泵输送比计算书(5、2、5); (10)空调系统优化计算书(5、2、6); (11)可再生能源利用计算书(5、2、16); (12)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书(6、2、10); (13)景观水补水计算书(6、2、12);

(14)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计算书(7、2、4); (15)高强钢筋比例计算书(7、2、12); (16)可再循环利用材料比例计算书(7、2、12); (17)采光分析报告(8、2、6); (18)窗地面积比计算书(8、2、6); (19)室内通风模拟分析报告(8、2、10)。 12、施工图审查项目应提供完整得设计资料。对于需二次深化设计部分得内容在绿色建筑设计时尽量不选用该类得分内容,确保得分得内容都能在提供得图纸与分析报告中能找到相关对应资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勘察文件)审查工作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查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核准的审查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施工图中涉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审查性质国家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图实行审查制度。 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 第四条质量责任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对施工图审查的质量负责,审查机构的质量责任不替代勘察、设计企业的质量责任。 第五条管理职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施工图审查

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审查程序和内容 第六条报送审查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的勘察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报送审查。 勘察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分为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程序性审查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技术性审查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审查机构审查。 第七条程序性审查内容程序性审查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勘察、设计企业是否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接任务; (二)勘察、设计企业是否按规定参加了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 (三)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建设程序办理了工程项目规划许可; (四)是否按规定签订了勘察、设计合同,合同中的勘察、设计收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五)是否符合其他有关的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上述有关文件、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 第八条技术性审查内容技术性审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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