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doc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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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doc 7)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投资体制改革,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适用本办法。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国外贷款项目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属于《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中所列的项目。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计划局)和具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的经济委员会(经济贸易局)。

第二章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第四条企业投资建设《目录》中所列的项目,应当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总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应当由具备甲级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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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拟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四)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第六条企业投资建设《目录》中所列项目的,应当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并附下列文件或者资料: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

(四)按规定须招标的项目,应当附招标初步方案;

(五)建设项目需要取用地下水的,应当出具取水预申请批准文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者资料。

项目申报企业应当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核准程序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隶属企业在本省投资建设应当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在本省投资建设应当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附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

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通知书。

第十条项目申请报告需要进行评估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当对评估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公众利益影响重大的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进行审查时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评议。

第十二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查项目申请报告时,如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当书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函(附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十三条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或者向上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项目申报企业,说明延期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未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也未及时书面通知项目申报企业的,视为核准。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评估、征求公众意见或者进行专家评议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对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对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向项目申报企业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项目初审部门;对不予核准的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向项目申报企业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和项目初审部门。

第四章核准内容及效力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拟建项目进行审查:

(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本省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

(四)地区布局合理;

(五)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

(六)未影响国家和本省经济安全;

(七)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八)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九)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六条项目申报企业可以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第十七条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

设的,项目申报企业应当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延期,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十八条

已经核准的项目,项目申报企业如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要求其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第十九条

对应当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的项目,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水资源管理、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企业不得开工建设。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银行监管、安全生产、重大项目稽察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项目申报企业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咨询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项目申报企业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决定,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企业投资项目未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投资建设《目录》内的项目,参照本办法进行核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模版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投资项目管理体制,落实投资项目决策责任制,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委相关规定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所属子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项目评审,是由投资主体企业或出资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按项目投资评审程序以及项目评审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对拟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报告进行评估审查,为股份公司进行投资项目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的重要环节。 第二章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 第四条股份公司设立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由股份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评审委员会组建技术、经济等相关类别评审专家库,分别负责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评审、经济可行性等方面评审。 专家由股份公司系统内外单位在本行业或投资领域具

有一定知名度和相当工作经验,且工作态度严谨、认真负责的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评审材料的收集、汇总和分发工作; (二)评审会议的安排与组织工作; (三)外部专家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根据评审会议的意见,起草项目评审报告; (五)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工作。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委员的义务和职责: (一)评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阅研拟评审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股份公司主办部门的初评报告等评审材料,并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等做出专业性的分析与评判。 (二)评审委员会委员须按时参加会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应当提前向评审委员会主任请假并提交个人书面意见,同时告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章投资项目评审的依据和内容 第九条评审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 (二)股份公司的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年度投融资计划以及财务、资金约束条件等;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主要方式包括: 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㈡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份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

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㈢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㈡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 ㈢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㈣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简称风评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风评委由集团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投资发展部、财务部、纪检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集团投资实行业务管理。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对外投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以加强过程控制;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每年10月份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查、汇总,投资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编制集团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年度投资控制总量。 第三章投资审批流程及权限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doc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1. 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XXXX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XXX 项目建设单位: XXX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XXX 建设用地: 规划用地 47.67 公顷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征地面积715亩; 室外体验场地220000平方米; 体验训练用地面积241444.12平方米;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94399平方米; 建筑面积122226平方米;

道路及广场面积75304平方米; 绿化面积48289平方米; 建筑系数39.1%; 容积率0.76; 道路及广场系数31.2%; 绿地率20%。 建设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 15亿元。 第二章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 1. 拟建项目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低空空域改革启动使业界学者对于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及其所产生的拉动作用充满期待。中国民航大学校长、中航协通用航空委员会主任吴桐水教授指出,通用航空产业链长,对机械、材料、电子、精密仪器以及旅游、服务、金融、保险等产业,都有直接和间接拉动作用。国际经验表明,一个航空项目发展十年后给当地带来的效益,投入产出比可达1 :80 ,通用航空的就业带动比是1 :12 。 在XXX,有民主党派建议紧抓这一机遇,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编制通用航空产业规划并将其作为该省“十二五”航空产业规划的子规划,出台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快建设机场网络、航线网络和航空应急救援网络,培育通用航空龙头企业,打造通用航空产业基

地。 本项目位于平泉县政府规划的航空项目产业园区内,符合产业规划。 2. 拟建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关系 《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在北京、兰州等5个飞行管制区分类划设低空空域。《意见》指出,低空空域是通用航空活动的主要区域,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大力发展通用航空、繁荣我国航空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适时、有序地推进和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有利于充分开发利用低空空域资源,促进通用航空事业、航空制造业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确定了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阶段步骤和主要任务。总体目标是,通过5至10年的全面建设和深化改革,在低空空域管理领域建立起科学的理论体系、法规标准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一整套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低空空域管理规律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低空空域资源。具体实施分3个阶段,2011年前为试点阶段,在局部地区进行改革试点,探索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经验做法,为全面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奠定基础;2011年至2015年底前为推广阶段,在全国推广改革试点,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指导、市场化运作、全国一体的低空空域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2016年至

高新区入区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高新区入区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适应高新区体制机制的变化,更加体现“高与新”的产业特点,更加突出各分区的产业特色和功能定位,更加符合当前和未来的发展需要,对拟进入高新区的项目实行统筹管理、统一安排、科学决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所有拟进入高新区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都要实行入区项目评审。 第二条成立高新区入区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组织开展入区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项目评审的日常性工作。入区项目评审的具体组织实施由招商引资办负责,高新风险投资公司协助。 第三条入区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高新区主管招商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担任,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参加项目评审会,并按照各自部门职责提出评审意见。 第四条为使入区项目评审决策更加科学,建立高新区入区项目评审专家库,按照高新区主导产业实行分类管理,坚持动态更新,确保项目评审需要。在每次评审前,由高新风险投资公司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各类专家2至5名(具体可根据项目需要确定),将名单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并按

照审定后名单通知专家。 第五条入区项目评审遵循以下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1、提供材料。投资者将资质文件(详见附件3)、入区项目分析报告(详见附件4)报给招商局。 2、初审。招商局对资质文件和项目分析报告是否齐全、符合要求进行初审(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合格后,提交招商引资办。审查过程中,如需补充完善相关材料,企业应在3日内完成并提交招商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受理汇总。招商引资办受理、汇总招商局提交的资质文件和分析报告(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转交高新风险投资公司。高新风险投资公司将资质文件和分析报告转交评审专家,做提前准备,保证评审科学决策(3个工作日内完成)。 4、会前准备。招商引资办将拟上会的项目梳理汇总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召开项目评审会时间。 5、召开项目评审会。评审会每半月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采取灵活方式一事一议。评审会由评审领导小组组长主持,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招商局及企业负责人参会,专家由高新风险投资公司负责通知,其他参会人员由招商引资办负责通知。评审会由企业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面汇报并回答领导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若无异议即与招商局长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业务流程指引--------------------------------------------------------------------------- 部门及岗位职责------------------------------------------------------------------------ 工资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1、项目搜集 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银行、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对接; (2)自有资金拥有闲散资金与资金需求方的双方对接;

(3)闲散小量资金的理财客户;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服务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服务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服务协议。 4、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调查工作。 5、基本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风控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基本调查,或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基本调查。 6、协助签订融资资协议 7、对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 项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完整版

编号:TQC/K429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完 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1. 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XXXX 2.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XXX 项目建设单位: XXX 建设性质: 新建建设地点: XXX 建设用地: 规划用地47.67 公顷建设内容及建 设规模: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征地面积715亩;

房地产项目投资评审管理手册

房地产项目投资评审管 理手册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房地产项目投资评审管理手册 (讨论稿) 第一篇概述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集团房地产业务投资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在宗地投资评审、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到项目经营方案评审三个主要决策阶段,通过控制各阶段的主要指标以逐步达到以下成果:成本越来越低,投资效益越来越高,销售均价越来越高,投资风险越来越小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房地产项目重大投策决策的最高机构为集团董事局,并成立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对董事局负责。 第三条房地产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对三阶段主要的投资节点进行评审:宗地购买投资评审(确定买不买,投资决策的核心是以低价获得优质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确定买后做什么,投资决策的核心是确定优质赢利模式,控制投资成本)、经营方案评审(确定项目如何做,投资决策的核心是控制投资明细成本,确定实操阶段赢利模式下的总体计划部署方案)。 第四条该投资评审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纯地产和泛地产投资项目,上述三阶段主要投资节点若未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评审则不予支持,但在特定战略性情况下的投资或董事局直接下达的投资决策可特殊处理。 第五条本办法的修订和解释权归集团总部。 第二节职责分工和管理原则 第六条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全面负责三阶段投资评审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决策绩效、福利管理等日常事务。

第七条每阶段的待评审方案经地区公司初评,地区总经理签名确认后,资料、条件符合要求者方能正式提交集团,并且都要采取上会的形式,即地区公司上报的投资方案首先要经过集团总部主管中心的资料审核并出具书面专业意见,最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内,评审不合格者退回重做方案,评审合格并符合本办法第二部分的资料后才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安排时间(但最迟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或提案单位要求的最迟时间)召开投资决策评审大会。第八条每阶段的评审资料均须地区公司负责人签名、盖章后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上报给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将资料转发给各阶段的主责中心,宗地购买投资的会前资料审核与专业评审由集团前期开发管理中心主责,规划设计方案的会前资料审核与专业评审由集团工程设计管理中心主责,经营方案的会前资料审核与专业评审由集团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主责。 第九条各投资阶段的评审会议上都要形成明确的评审决议,以投资控制指标的形式下达给地区公司或实操单位,地区公司或实操单位要按照控制指标严格执行。同时,各阶段投资控制指标亦成为委员会的决策绩效指标。 第十条三阶段投资节点评审的指标控制原则是:成本递减,利润率递增,售价递增,风险递减。 第十一条三阶段投资节点的时间为:宗地评审通过后一个月内地区公司必须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规集团各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防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投资是由央企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本级、集团各子公司(含控股下属企业)因经营需要,以获取利润和投资回报为目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子公司是由集团作为股东,持有该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具有实质性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及各子公司控股下属企业。 第二章投资管理围及组织机构 第五条投资管理的围包括: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拓展;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和备案;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控;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与投资中心是投资项目管理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市场情况和集团发展规划,制定集团项目拓展和项目审批的相关法规和指导意见;编制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和资产处置计划; (2)对备选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分析和经营风险评估,向投资委员会提出同意立项,指标调整或放弃跟踪的意见; (3)对集团的项目拓展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调动各方力量,完成集团下达的项目拓展任务; (4)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需求组织办理项目的成立或撤消的行政审批。 (5)根据立项报告确定的各项指标,负责组织编制和下达年度项目目标实施计划,并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及时动态的产业管理。 (6)对已实施项目进行定期经营风险评估。 (7)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第七条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两级审批制度。集团设立投资评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属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立项初审。投资项目经投资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复审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投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CEO提出,董事会批准, 人员组成包括规划、投资、资金、工程、风控等职能部门人员。集团CEO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集团战略

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 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投资管理,保证投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和决策水平,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产业集团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投资活动 本办法所称投资活动指公司为了获取长期利益,利用现金、实物资产、股权、有价证券、无形资产(含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未分配利润及公积金等,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兼并收购、认购增资或购买股权、债券等方式向其它公司或项目进行的投资活动,含对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受让、转让。 第四条投资管理包括投资管理组织机构、责任及权限、投资项目决策管理、投资过程管理及投资考核和奖惩。

1、设置投资决策机构,对集团所有企业的投资活动进行决策和管理。投资项目决策管理指建立和实行有序的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 2、投资项目过程管理指投资项目获批准后,按计划、预算实施,使实施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预期收益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实施单元需及时对原投资计划进行调整并进行审批。 3、投资绩效管理指对项目进展进行动态投资评估并做出相应决策,对投资运营单元进行正负向激励或追究责任等。 第二章投资决策组织机构、职责及评审流程 第五条根据股东会授权,集团董事局和各产业集团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投资决策权。董事局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各产业集团董事会对公司发展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和提出建议,提请董事局审批。 第六条投资审批权责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投资行为,明确投资项目选择、评估、决策、实施、运营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收益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是在交通、市政、环保等方面以BOT/BT等形式实施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 控股(参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公司主要通过委派的董事、监事参与控股(参股)公司决策,通过财务指导和监控等渠道对控股(参股)公司进行管理,不直接干预控股(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 (一)对BOT/BT等项目投资。 (二)在已有投资的基础上,向被投资企业追加投资。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管理是指对投资的评估、决策、实施、运营、风险控制及后评价等主要环节进行的管理。 第二章投资原则 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原则: (一)依法投资原则:投资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审慎性原则:投资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状况量力而行,规模应适度,严格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现金流管理,建立风险拨备制度,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寻求收益的最大化,减少投资的机会成本。 (三)收益性原则:投资必须以获取效益为根本目的,选定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合理的预期回报。 (四)战略性原则:投资项目应有利发挥公司优势,符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企业技术素质和创新能力,有利于调整企业产业结构和战略布局,增强企业区位优势和竞争活力。 (五)程序性原则:公司投资必须进行客观、公正调研评估论证,按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决策。 第七条严格禁止的投资行为: (一)国家法律、政策严格禁止的投资行为; (二)与企业改革和发展战略相违背的投资行为;

公司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程

公司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程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预算资金利用效率,规范公司投资项目评审,加快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根据财政部《财政部门委托审价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财基字[1998]766号)及《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02]619号)和市财政局《芜湖市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操作规程》(财建字[2003]246号)以及《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07年7月)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公司承担的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中的项目建设单位特指项目建设的投资单位(建投公司及其下属项目公司)以区别于项目施工单位。 第二章:审价机构 第三条审价机构系指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查任务的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四条接受委托的审价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接受委托承办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接受委托的审价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等,无不良行为记录,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第五条相关部门会同市建投公司审计监督部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审价机构。公司与中标的审价机构签订工程审价委托协议,审价(评审)费用按投标报价执行。 第六条公司审计监督部具体负责对中介审价机构的任务分配、管理和评价。 第七条审价机构应实行审价业务回避制度。与审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审价机构不得安排其承担相应项目的审价任务。 第三章:审查的内容和程序 第八条项目预(结)算审查主要包括形式要件、程序审查和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第九条项目建设的形式要件审查的内容。 1、项目建设程序审查。主要是对批准性文件的程序性审查。 2、建筑安装工程预(决)算审查。 3、设备投资审查。 4、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预算的审查。 5、对有关部门批准的发生的特殊费用的审查。 第十条项目竣工决算审查程序审查的重点内容(对已实行预算审查的部分,不重复审查)。 1、项目建设程序审查。主要是对程序性内容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如已经进行预算审查的,则注意审查其调整部分。 2、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情况的评审。主要是审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项目是否办理开工许可证;项目施工单位和项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节业务流程 投资项目管理实行流程控制。流程包括项目发现、立项建议、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行业投资机会论证)、专家论证、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和投资后管理等九个环节。

第二节价值投资项目的判断标准 一、总体选择标准 ●主要投资于拟上市成长期(创业板)和拟上市成熟期(中小板和主板) 企业的股权,同时关注上市公司股权的战略投资机会(定向增发),适 时对发展前景良好或有机会迅速成为行业龙头的重大项目相关的扩张 期及投产期企业股权进行投资。项目符合基金设立的的重点产业方向和 区域需求; ●对于所有接触的投资机会,是否进入正式评估阶段,初步必须至少要符 合下列必要准则:经营团队诚信、能力、投入及过往绩效、公司具市场 竞争地位(特别是成熟期)、新创技术或产品确有独特性、投资价格合理、 产业趋势向上、预期产业规模够大; ●相对投资成本而言有较高的盈利能力; ●企业经营已成一定的规模; ●相对企业的价值而言投资价格低估。 二、成长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过去3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0%。 ●经评估未来三年利润年复合增长不低于60%。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二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一千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 于五千万元。 ●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成熟期拟上市项目财务标准 ●企业经评估后的资产规模或资产价值不低于4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 币; ●最近一年经营净现金流量不低于3000万元; ●过去3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经评估未来三年利润年复合增长不低于30%。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样本)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 告(样本)

贵阳xxxx有限公司水泥烟道生产线 项目申请报告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年产水泥烟道X万件生产线技术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3、项目负责人:××× 4、联系人:××× 联系电话:×××××××× 5、项目性质:厨房排烟道、卫生间排气道为主的建筑制品项目 6、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 二、企业概况 ××××有限公司是上海恒生集团在贵州省投资创办的第一家企业,创办于××××年×月,公司座落在××市××镇,毗邻×××公路,公司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拥有固定资产××××多万元,机械设备××××多台,职工××××多人,年产轻质烟道××万套,产品销往贵阳、重庆、云南等西部地区。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下设×个科室,××个车间、工序、部门。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跃式发展,建设生态、环保城市、和谐家居的生活环境是全人类民心所向。国土使用日趋紧张,政府出台越来越多对土地使用政策。在此背景,城镇居民住宅集中化,高层居民住宅将是广泛建设的主题。现今的高层居民住宅的厨房、卫生间多以靠窗为主,家家户户都以自已家的窗外排放油烟、废气为主体,形成了楼下炒菜,楼上冒烟的格局。严重破坏了生态及环

保。怎样解决这种严重问题呢?这就是急迫解决的大事情。只有采用油烟及废气集中排放到屋顶,才不会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及身必分健康。从设计房屋结构上看,怎样能让室内布置合理,科学利用好建筑物中的宝贵空间,靠窗厨卫的设计时代将会成为过去,高层建筑毕为设计重点,但暗厨暗卫的油烟及废气排放又存在着种种难题,要解决以上问题的唯一性,即用科学合理的复合轻质排烟道。如图所示,市场即将成就一大批百万富翁,心动不如行动,谁向前谁成功。二、产品优势传统的排烟是用砖砌而成的,施工复杂,成本较高,过多占用室内空间,也大大的增加了建筑物的承受荷载。废气容易排放到室内,传烟,其方式无科学论证依据。 GRC轻质烟道完全改变传统制作的种种弊病,它采用轻质高强度复合材料经科学加工而成,有效的使用了烟气排放的领先技术,并且施工简单,低成本,合理的占用室内的空间,具有轻质、防火高强度、节能、无辐射、不老化等显著特点。其实用性及科学性和传统方式形成鲜明对比。 GRC轻质烟道产品在广泛使用基础上,根据东南亚地区气候特点又做了大量的技术更新,经热工系专家、教授做了物理性能测试和技术认证工作,其独特的产品性能和良好的烟气集中抽排放效果及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现行颁布的规程,规范要求。本产品的生产应用对于提高和改善城镇居民住宅功能质量,营造优美温馨的居住环境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三、综合成本 1、原材料:水泥、纤维粘结材料、砂子、其它复合材料等。 2、规格:(分析的规格按1-12楼抽排放量为标准,房屋层高3米为例。)(1)、高:200mm,宽:300mm,长:3000mm; (2 )、壁厚:12mm; 3、材料费成 本:(1)、水泥(普通水泥)20kg(380元/吨=38kg)7.6元/米X3米; (2)、纤维粘结材料:6米(6元); (3)、砂子(湿砂):40公斤(约2

(完整版)最全项目评审与风控管理办法

*****公司 项目评审与风险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与项目管理,提高投资与项目管理决策的科学性,采取积极、必要和有效措施管控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一、职责与分工 (一)业务部门 1.业务人员负责拟合作项目的前期调研、洽谈,拟定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合作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合作项目内容、结算价格与市场对比、收付款条件和结算方式、质量标准与质量风险保障措施、物流保障、前期合作情况、拟推荐项目级别等,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作为召开项目评审会的依据。 2.业务人员对过会的项目以公司合同模板为基础进行合同条款拟定,征得部门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同意后,按合同会审流程进行会审传签。 3.部门负责人组织安排项目实施,包括:对合同涉及的每个环节进行认真梳理、任务分解到人并提出明确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资金预算申报、与上下游客商的业务对接、质量监督与保障措施、关键节点提醒等,并做好工作台账和日记。 4.单据与信息传递。业务部门应及时建立业务合同台

账,对每份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进行及时登记,并实现与统计结算部和财务部的数据按旬对账,保证数据一致;交易过程出具的各种结算单据要及时回收与搜集,并按每个客户建立完整的业务档案。 5.结算与款项收取。对达到付款条件的上游或物流商,制作付款审批单并按照程序审批,付款审批要做到附件齐全(合同、发货单、发票、下游验收或结算单、预算等);对下游收款在跟踪落实履约责任的同时,要根据收款条件,及时安排催款,必要时发函催款,对超过收款期的,及时汇报并与法律顾问沟通,制作律师函,同时对违约客商与统计结算部和法务风控部沟通,建立黑名单。 6.对违约客商进行问题跟踪,并及时提出应对方案,同时配合公司采取及时、必要和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避免造成损失。 7.做好商业信息的保密工作,对违反忠诚和诚信原则,故意造成信息外漏,给公司带来被动局面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内外勾结给股东造成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牵头组织财务、法务、统计结算部门,共同规范合同范本,针对不同类型的业务,形成相对固定的合同魔板,减少随意性带来的或有损失及法律风险。 (二)统计结算部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应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可行性方案申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批准项目,由投资单位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四条所有投资项目在报批立项之前,有关人员应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十年规划为依据,符合国家或国际产业导和公司投资结构平衡政策。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经过充分调查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拟定的投资主体编写并交公司投资管理部初审,不得越级上报。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九条所有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然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总经理或行政办公会议直到董事会会议,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项目论证会,对项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项目,由行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委派人对总经理负责;公司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建设进行归口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监督。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负完全责任。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

(完整版)项目投资申请报告书

项目投资申请报告书 一、项目名称 名称中应包括投资主体、投资目的国和反映主要投资内容的关键词。 二、投资方情况 (一)主要投资方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全称、企业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资产负债状况,股权结构、主要股东情况; (二)主要投资方基本经营情况 包括企业近两年主要业务规模和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指标; (三)其他投资方简要情况 包括注册地、注册资本、企业性质、主要业务规模和经营状况。 三、必要性分析 说明项目对各投资方的必要性和意义,包括项目与投资方国内项目的关系、与企业发展战略的关系、与我国相关产业发展的关系等。 四、项目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 (一)项目背景 包括投资方如何介入项目,投资方对外考察、尽职调查、与外方谈判、其他竞争投资者等情况; (二)投资环境情况 包括所在国家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情况,相关行业及市场状况,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意见,当地社区的意见。 五、项目内容

建设类项目 (一)建设内容 包括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期限、进度安排、技术方案、需要建设的配套设施等;涉及资源开发的,还应说明可开发资源量、品位、中方可获权益资源量及开发方案等; (二)主要产品及目标市场 包括项目主要产品及规模,产品目标市场及销售方案; (三)相关配套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项目道路、铁路、港口、能源供应等相关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安排,项目土地情况及安排,项目满足当地环保要求的措施,项目在劳动力供应和安全方面的安排和措施,所在地政府相关审批情况,加工类项目应说明项目原料来源的情况; (四)财务效益指标 包括项目总销售收入、利润、投资回收期、内部收益率等财务预测指标,以及中方投资回收期及回报率等预测指标。 并购类项目 (一)被收购对象情况 股权收购类项目应包括被收购企业全称(中英文)、主要经营范围、注册地、注册资本、生产情况、经营情况及资产与负债等财务状况,股权结构、上市情况及最新股市表现、主要股东简况,被收购企业及其产品、技术在同行业所处地位等;资产收购类项目应包括被收购资产构成,专业中介机构确定的评估价,资产所有者基本情况等;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范本(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4358-35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范 本(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范本(完整 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项目名称 二、投资方情况 (一)主要投资方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全称、主要经营范围、注册地、注册资本、企业性质、股权结构,资产负债状况,主要股东情况; (二)主要投资方基本经营情况:包括企业近三年主要业务规模和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规模、国内外销售情况,企业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三)主要投资方相关实力和优势分析,在国内外投资类似项目简要情况; (四)其他投资方简要情况:包括注册地、注册资

本、企业性质、主要业务规模和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方面情况。 三、必要性分析 (一)投资目的:项目相关行业国内外情况,例如产品国内外供求情况及预测、产品进口情况及预测、行业未来发展等。说明项目对各投资方的必要性和意义,包括项目与投资方国内项目的关系、与企业发展战略的关系等; (二)社会意义:包括与我国相关产业发展的关系,与我国境外投资战略和境外投资产业政策的关系等。 四、项目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 (一)项目背景:包括投资方介入前项目基本情况,外方合作者基本情况,投资方如何介入项目,投资方对外考察、尽职调查、与外方谈判、其他竞争投资者等情况,与所在国家和当地政府沟通情况等; (二)投资环境情况:包括所在国家及当地政治、经济情况,与项目有关的税收、外汇、进出口、外资利用、资源开发、行业准入、环境保护、劳工等法律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2009年11月5日) 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指导财政部门及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率,我部对《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行政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 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由财政部门委托其所属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财政

投资评审机构”)进行。其中,社会中介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通过国内公开招标产生。 第三条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六)需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专项资金。 第四条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包括: (一)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三)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四)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五)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 (六)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 (七)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八)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 (九)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或效益情况审核; (十)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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