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管理制度)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2020(管理制度)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2020(管理制度)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第四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应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

第五条商业银行资本应抵御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同时计算未并表的资本充足率和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

第七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

第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按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资本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披露资本充足率信息。

第二章资本充足率计算?

第十条商业银行计算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时,应将以下机构纳入并表范围:

(一)商业银行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包括:

1.商业银行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

2.商业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

3.商业银行与其全资子公司共同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

(二)商业银行不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与被投资金融机构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将其纳入并表范围: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机构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该机构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该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该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可以不列入并表范围的机构包括:已关闭或已宣告破产的金融机构;因终止而进入清算程序的金融机构;决定在一年之内售出而短期持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

金融机构;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突发事件影响、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附属金融机构。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

(一)商誉;

(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

(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时,应从核心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

(一)商誉;

(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资本投资的50%;

(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资本投资的50%。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计算各项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应首先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其他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也应从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以相应国家或地区的外部信用评级结果为基准。不同评级公司对同一国家或地区的评级结果不一致时,选择较低的评级结果。

(一)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的债权,该国家或地区的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风险权重为0%,AA-以下的,风险权重为100%;

(二)对境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债权,注册地所在国或地区的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风险权重为20%,AA-以下的,风险权重为100%;

(三)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风险权重为50%,AA-以下的,风险权重为100%。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对多边开发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本外币债权的风险权重均为0%。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50%。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对我国政策性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

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其中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

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的风险权重为0%。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

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对企业、个人的债权及其他资产的风险权重均为100%。

第二十四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

第二十五条下列质物具有风险缓释作用:

(一)以特户、封金或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的现金;

(二)黄金;

(三)银行存单;

(四)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国债;

(五)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票据;

(六)我国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

(七)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

(八)评级为AA-以上(含AA-)国家或地区政府发行的债券,在这些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所发行的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

(九)多边开发银行发行的债券。

以前款所列质物质押的贷款,取得与质物相同的风险权重,或取得对质物发行人或承兑人直接债权的风险权重。部分质押的贷款,受质物保护的部分获得相应的低风险权重。

第二十六条下列保证主体提供的保证具有风险缓释作用:

(一)我国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二)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我国国家机关;

(三)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

(四)评级为AA-以上(含AA-)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在这些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这些国家或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

(五)多边开发银行。

以前款所列保证主体提供全额保证的贷款,取得对保证人直接债权的风险权重。部分保证的贷款,被保证部分获得相应的低风险权重。

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对表外业务的信用风险计提资本。

商业银行应将表外项目的名义本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获得等同于表内项目的风险资产,然后根据交易对象的属性确定风险权重,计算表外项目相应的风险加权资产。

对于汇率、利率及其他衍生产品合约的风险加权资产,使用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

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对市场风险计提资本。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表内外头寸损失的风险。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包括以下风险: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

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应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立交易账户,交易账户中的所有项目均应按市场价格计价。

交易账户包括:商业银行从事自营而短期持有并旨在日后出售或计划从买卖的实际或预期价差、其他价格及利率变动中获利的金融工具头寸;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及做市而持有的头寸;为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风险而持有的头寸。

第三十条交易账户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须计提市场风险资本。

第三十一条按照本办法不须计提市场风险资本的商业银行,必须每季向银监会报告市场风险头寸。

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法计算市场风险资本。经银监会审查批准,商业银行可以使用内部模型法计算市场风险资本。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商业银行董事会承担本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确定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审定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并监督实施资本规划。未设立董事会的,由行长负责。

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实施工作,包括制定本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和报告程序,定期评估资本充足率水平,并建立相应的资本管理机制,加强对资本评估程序的检查和审计,确保各项监控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向银监会报告未并表和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每半年报送一次,未并表的资本充足率每季报送一次。如遇影响资本充足率的特别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银监会。

商业银行向银监会报告资本充足率时,应同时抄报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六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实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控。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商业银行保持资本充足率的资本规划和执行情况,监控资本水平的能力和手段;

(三)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状况;

(四)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设立、项目计价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根据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能力,银监会可以要求单个银行提高最低资本充足率标准。

第三十八条根据资本充足率的状况,银监会将商业银行分为三类:

(一)资本充足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百分之八,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百分之四;

(二)资本不足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百分之八,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足百分之四;

(三)资本严重不足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百分之四,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足百分之二。

第三十九条对资本充足的商业银行,银监会支持其稳健发展业务。为防止其资本充足率降到最低标准以下,银监会可以采取下列干预措施:

(一)要求商业银行完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

(二)要求商业银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三)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资本充足率的分析及预测;

(四)要求商业银行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维持计划,并限制商业银行介入部分高风险业务。

第四十条对资本不足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可以采取下列纠正措施:

(一)下发监管意见书。监管意见书的内容包括: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的描述、将采取的纠正措施、各项措施的详细实施计划;

(二)要求商业银行在接到银监会监管意见书的二个月内,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补充计划;

(三)要求商业银行限制资产增长速度;

(四)要求商业银行降低风险资产的规模;

(五)要求商业银行限制固定资产购置;

(六)要求商业银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七)严格审批或限制商业银行增设新机构、开办新业务。

除前款所列的纠正措施外,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程度及资本补充计划的实施情况,银监会有权要求商业银行停办除低风险业务以外的其它一切业务、停止审批商业银行增设机构和开办新业务。

第四十一条对资本严重不足的商业银行,银监会除采取本办法第四十条所列的纠正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以下纠正措施:

(一)要求商业银行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对商业银行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直至予以撤销。

在处置此类商业银行时,银监会还将综合考虑外部因素,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四章信息披露

第四十二条商业银行董事会负责本行资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未设立董事会的,由行长负责。信息披露的内容须经董事会或行长批准。

第四十三条资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并表范围、资本、资本充足率、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无法披露的项目,商业银行可披露项目的总体情况,并解释特殊项目无法披露的原因。

第四十四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四个月内。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应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银监会申请延迟。

第四十五条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在披露前应报送银监会。

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在主要营业场所公布本办法要求披露的信息内容,并确保股东及相关利益人能及时获得。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外资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计算、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比照适用本办法。外国银行在华分行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风险权重计算人民币风险加权资产。

第四十八条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和附件5是本办法的组成部分。附件有关内容如下:

(一)附件1:资本定义;

(二)附件2: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

(三)附件3:表外项目的信用转换系数及表外项目的定义;

(四)附件4:计算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的标准法;

(五)附件5: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中采用了标准普尔AA-的评级符号,但对商业银行选用外部信用评级公司不做规定,商业银行可自行选择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并保持连续性。

第五十条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的债权包括对这些国家或地区政府、中央银行和其他等同于政府机构的债权。对于等同于政府的机构的界定,以所在地银行监管当局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一条权益性资本是指能够据以参与公司管理,对经营决策有投票权的资本。

第五十二条公用企业是指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经营者。公用企业主要分布在国民经济基础行业中,多数担负向公众提供服务的任务,这些企业通常由国家通过政府财政手段创立,且投资规模巨大。

第五十三条商业银行最迟要在2007年1月1日达到最低资本要求。在过渡期内,商业银行要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资本充足率分步达标规划,并报告银监会。银监会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规划的实施情况,采取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纠正措施。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资本定义

一、核心资本

实收资本:投资者按照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商业银行的资本。

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和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和其他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以及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商业银行以前年度实现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少数股权:在合并报表时,包括在核心资本中的非全资子公司中的少数股权,是指子公司净经营成果和净资产中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归属于母银行的部分。

二、附属资本

重估储备:商业银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时,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正差额为重估储备。若银监会认为,重估作价是审慎的,这类重估储备可以列入附属资本,但计入附属资本的部分不超过重估储备的70%。

一般准备: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

优先股:商业银行发行的、给予投资者在收益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等方面优先权利的股票。

可转换债券:商业银行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成商业银行普通股的债券。计入附属资本的可转换债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债券持有人对银行的索偿权位于存款人及其他普通债权人之后,并不以银行的资产为抵押或质押;

2.债券不可由持有者主动回售;未经银监会事先同意,发行人不准赎回。

长期次级债务:是指原始期限最少在五年以上的次级债务。经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的、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长期次级债务工具可列入附属资本,在距到期日前最后五年,其可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每年累计折扣20%。如一笔十年期的次级债券,第六年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为100%,第七年为80%,第八年为60%,第九年为40%,第十年为20%。

附件2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

附件3表外项目的信用转换系数及表外项目的定义

一、表外项目的信用转换系数

上述表外项目中:

1.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包括一般负债担保、远期票据承兑和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

2.与某些交易相关的或有负债,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保函、预留金保函等。

3.与贸易相关的短期或有负债,主要指有优先索偿权的装运货物作抵押的跟单信用证。

4.承诺中原始期限不足1年或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承诺,包括商业银行的授信意向。

5.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包括资产回购协议和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

二、汇率、利率及其他衍生产品合约的风险资产

汇率、利率及其他衍生产品合约,主要包括互换、期权、期货和贵金属交易。这些合约按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风险资产。利率和汇率合约的风险资产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按市价计算出的重置成本,另一部分由账面的名义本金乘以固定系数获得。不同剩余期限的固定系数如下表:

附件4计算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的标准法

一、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包括交易账户中的债券(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债券、可转让存款证、不可转换优先股及按照债券交易规则进行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利率及债券衍生工具头寸的风险。利率风险的资本要求包括特定风险和一般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两部分。

1.特定风险

特定风险的资本要求按以下五个等级逐渐增加:

政府证券:0.00%

合格证券:

(1)剩余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0.25%

(2)剩余期限为6个月至24个月:1.00%

(3)剩余期限为24个月以上:1.60%

其他证券:8.00%

2.一般市场风险

一般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每时段内加权多头和空头头寸可相互对冲的部分所对应的垂直资本要求;

农村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行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岗位贡献、酬劳均在岗位系数和绩效中体现。特殊岗位需要给予津补贴的根据省行统一规定发放。加班工资的计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内退员工、工勤岗位工资按照省行有关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薪酬管理原则 一、按劳计酬原则。实行工资与个人劳动和绩效挂钩,按贡献计酬,体现多劳多得,拉开分配档次。鼓励基层员工工资高于机关员工工资,一般员工工资高于领导干部工资,经营岗位工资高于管理岗位工资。 二、质效优先原则。以总行为单位,工资增长总额、增幅不得高于利润增长总额、增幅,确保效益增长水平高于工资增长水平;将控新降旧、综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风险防范与绩效工资挂钩,对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扣减绩效工资。 三、区别对待和兼顾公平原则。实行岗位和地域有别的考核机制,考核重点向一线倾斜、向经营岗位倾斜,向增量业务倾斜、向自营业务倾斜,培育全辖员工增强“劳动创造价值”的工作理念。 四、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考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全行设置管理岗、客户经理岗、柜员岗、保安岗及其他岗五类岗位。 一、管理岗。指基层支行(含营业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支行行长、副行长(正、副股级)、会计主管、专职信贷员。

二、客户经理岗。指基层支行从事存、贷款营销及管理的人员。包括一般信贷员、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人员、专职揽储人员。 三、柜员岗。指基层支行营业人员。包括综合柜员、主管授权柜员及大堂经理。 四、大堂经理岗。特指总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经理。 五、保安岗。指乡镇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员。乡镇支行保安人员由内部职工担任。 六、其他岗。指上述界定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员工。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五条薪酬构成 职工薪酬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效益工资、奖励工资及附加薪酬五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1、工龄工资。按照参加工作时间长短进行界定,每月按每年工龄XX元计算。 2、学历工资。中专及以下学历或员级、技工级职称每人XX元/月,大专学历或初级师、技师职称每人XX元/月,本科或中级师、高级技工职称每人XX元/月,研究生或高级师职称每人XX元/月。 3、农村支行津贴。为鼓励员工到山区农村支行工作,对农村支行干部员工计发农村支行津贴。其中: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XX支行、XX支行每人XX元/月。 二、职级工资 1、柜员岗。含综合柜员岗、授权岗、总行未下文聘任的其他大堂经理。一级柜员XX元/月;二级柜员XX元/月;三级柜员XX元/月。其中40岁以上不参与等级考核的,参照二级柜员标准计发。 2、客户经理岗。一级客户经理XX元/月;二级客户经理XX元/月;三级客户经理XX元/月。 3、大堂经理岗。扁平化支行已下文聘任的大堂经理XX元/月。 4、保安岗。指内部人员保安岗,支行保安岗人员由总行统一根据需求进行调配,每个支行定员1人,岗位工资XX元/月。保安岗以总行安排确定的人员为准。 5、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各支行行长(营业部经理)、会计主管按XX元/月计发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乡镇支行加计发农村支行津贴。 6、其他在岗人员。其他在岗人员未参加柜员岗、客户经理岗考核的,按XX元/月执行。 三、管理工资 (一)系数的确定。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薪酬管理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那么,应如何做好薪酬管理工作呢?给大家提供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增进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发展,同时使职员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 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三:职员工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四:公司正式录用的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的工资发放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一: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二:工资总额包括下列六个部分: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2.在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四: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接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五:奖金是指因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1.任务(定额)奖;2.超额奖;3.创收奖:4.节约奖:5.管理奖;6.劳动竞赛奖;7.其他奖金。 六: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和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七: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八: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你产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接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九: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1.在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厦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监管评级定量和定性标准

信息科技风险(Information Technology Risk) (一)信息科技治理(15分) 1、信息科技治理组织架构(8分) (1)就是否确立董事会、高管层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2)就是否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体系。 (3)就是否建立完善合规的信息科技“三道防线”以及信息科技三道防线的实际运作。 (4)就是否明确信息科技治理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治理。 评分原则:(1)考察董事会、高管层的信息科技治理职责就是否完整,信息科技发展战略不经董事会审批,或者本年内董事会 会议不形成年度信息科技工作决议的此项最高得分4分。 (2)考察就是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制度的起草、发布、修订等工作流程,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就是否涵盖系统开发、项目管理、系统运行、信息安全、外包管理、业务连续性等领域。 (3)考察就是否明确信息科技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与信息科技风险监督的“三道防线”职责,“三道防线”部门设置就是否合规;就是否设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成员来自高管层、信息科技部门与主要业务部门,并定期向高管层汇报工作。 (4)考察商业银行就是否以正式制度(文件)明确信息科技治

理应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治理;就是否制定了信息科技治理运作效果考核指标并定期进行评价。 2、信息科技对业务发展的专业支持与匹配度(7分) (1)信息科技战略与业务发展战略的匹配度。 (2)信息科技人员、信息科技投入等与业务发展的匹配度(定量)。 (3)董事会、高管层等决策人员就是否具备足够的信息科技专业知识能力。 评分原则:(1)考察就是否建立明确、可实施的信息科技发展战略;就是否定期评价信息科技战略规划实施效果,建立信息科技战略与业务战略的协调一致机制。 (2)考察信息科技人员数量、信息科技人员占比、信息科技投入占比与商业银行发展水平就是否匹配,低于同质同类商业银行平均值的此项酌情扣分;考察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建设与业务发展的支撑与匹配程度。 (3)考察具有信息科技管理经验的高管人员在董事会、决策层就是否具有一定的占比;就是否设立首席信息官,直接向行长汇报,并参与重大决策,首席信息官就是否具有一定的信息科技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十四)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十四) 第一百一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当指定相关部门履行以下资本管理职责: (一)制定资本总量、结构和质量管理计划,编制并实施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向高级管理层报告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执行情况。 (二)持续监控并定期测算资本充足率水平,开展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 (三)组织建立内部资本计量、配置和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的评价管理体系。 (四)组织实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五)建立资本应急补充机制,参与或组织筹集资本。 (六)编制或参与编制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相关部门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计、实施、监控和维护资本计量高级方法。 (二)健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机制。 (三)向高级管理层报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计量结果。 (四)组织开展各类风险压力测试。 第一百一十八条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应当建立验证部门(团队),负责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验证工作。验证部门(团队)应独立于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开发和运行部门(团队)。 第一百一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在资本管理中的职责。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评估资本管理的治理结构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以及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资源充分性。 (二)至少每年一次检查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相关政策和执行情况。

(三)至少每年一次评估资本规划的执行情况。 (四)至少每年一次评估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 (五)检查资本管理的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六)向董事会提交资本充足率管理审计报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执行情况审计报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审计报告。 第一百二十条商业银行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内部审计部门还应评估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检查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检查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验证政策和程序,评估验证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第三节风险评估 第一百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监会相关要求和本办法附件13的规定,设立主要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标准,确保主要风险得到及时识别、审慎评估和有效监控。 主要风险包括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单一风险,以及单一风险程度不高、但与其它风险相互作用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风险评估应至少覆盖以下各类风险: (一)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涉及且已覆盖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二)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涉及但没有完全覆盖的风险,包括集中度风险、剩余操作风险等。 (三)本办法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未涉及的风险,包括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对商业银行有实质性影响的其它风险。 (四)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 第一百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有效评估和管理各类主要风险。 (一)对能够量化的风险,商业银行应当开发和完善风险计量技术,确保风险计量的一致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相关风险的缓释、控制和管理。

12-【实例】农村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办法

第1页共10 农村商业银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 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行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岗位贡献、酬劳均在岗位系数和绩效中体现。特殊岗位需要给予津 补贴的根据省行统一规定发放。加班工资的计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内退员工、工勤岗位工资按照省行有关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薪酬管理原则 一、按劳计酬原则。实行工资与个人劳动和绩效挂钩,按贡献计酬,体现多劳多得,拉开分配档次。鼓励基层员工工资高于机关员工工资,一般员工工资高于领导干部工资,经营岗位工资高于管理岗位工资。 二、质效优先原则。以总行为单位,工资增长总额、增幅不得高于利润增长总额、增幅,确保效益增长水平高于工资增长水平;将控新降旧、综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风险防范与绩效工资挂钩,对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扣减绩效工资。 三、区别对待和兼顾公平原则。实行岗位和地域有别的考核机制,考核重点向一线倾斜、向经营岗位倾斜,向增量业务倾斜、向自营业务倾斜,培育全辖员工增强“劳动创造价值”的工作理念。 四、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考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全行设置管理岗、客户经理岗、柜员岗、保安岗及其他岗五类岗位。 一、管理岗。指基层支行(含营业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支行行长、副行长(正、副股级)、会计主管、专职信贷员。 二、客户经理岗。指基层支行从事存、贷款营销及管理的人员。包括一般信贷员、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人员、专职揽储人员。 三、柜员岗。指基层支行营业人员。包括综合柜员、主管授权柜员及大堂经理。 四、大堂经理岗。特指总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经理。 五、保安岗。指乡镇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员。乡镇支行保安人员由内部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模板)

Q/ ****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OJJT-G-RZ-01-2010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2010—1—1发布 2010—1—1实施****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薪酬管理制度管理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 资差异;

2.2 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 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管理机构 3.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3.2 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 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3.2.2 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5、岗位职级划分 5.1 集团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集团总经理;二层级(B):高管级;三层级(C):经理级;四层级(D):副理级;五层级(E):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XX农商银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XX农商银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X农商银〔2019〕22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配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采购、日常管理、维护、报废等行为,保证设备的可用性、安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设备管理主要是指计算机设备实物管理,科技管理部门是计算机设备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科技管理部门是设备采购的执行部门,负责设备采购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财务部门负责设备采购资金的管理;审计部门履行对设备采购活动的审计监督职能;监察部门履行对设备采购单位和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职责;合规部门负责对设备采购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第二章设备采购管理 第四条设备采购范围: (一)计算机类: 1、小型机、存储设备及其配套软件等; 2、软件开发及应用平台软件(数据库、中间件、数据仓库、开发工具等); 3、PC机(包括便携机)、PC服务器、终端、打印机、复印机等。 (二)网络类: 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设备及配套软件。 (三)ATM机、POS机、自助终端、制卡设备、读写卡器、指纹 - 1 -

仪等。 (四)计算机房专用空调、UPS、发电机。 (五)计算机应用软件购买、开发及维护。 (六)各类IT设备的维护保修服务。 (七)总行认定的其他采购项目。 第五条科技管理部门在推荐候选供应商时要综合考虑候选供应商的资质、经验、信誉和实施能力等情况;在具体采购过程中,要本着合理商业运作规则,平等互利、客观公正,避免恶性竞争造成后续支持不力和安全隐患。 第六条对于如ATM机、自助设备、网银体验机等与业务相关的设备,设备的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应该共同参与对设备的选型、采购等工作。 第七条小额设备采购,由科技管理部门在对设备进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按照产品优秀、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的原则,通过询价比较后进行采购。 第八条大额设备采购的具体操作,按照《XX农商银行大额物品采购招投标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章设备实物管理 第九条科技管理部门应设置计算机设备管理员,专门负责计算机设备实物管理,协助做好财产的登记、核对等工作。 第十条在用设备都应建立实物登记薄,要确保实物和登记薄一致,总行本级的由总行财会部门负责登记管理,各支行的由支行负责登记管理。 第十一条存放设备的房间要具备防水、防火、防盗等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确保账、卡、物相符。 - 2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17【精选】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附件1: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附件2: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附件3: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4: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 附件5: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 附件6: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 附件7:专业贷款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9: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 附件10: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规则。 附件11: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 附件12: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 附件13: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附件14: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督检查。 附件15:信息披露要求。 附件16: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要求。 附件17:外部评级使用规范。

附件1: 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一、核心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 (一)直接发行且实缴的。 (二)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实缴资本的数额被列为权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和披露。 (三)发行银行或其关联机构不得提供抵押或保证,也不得通过其他安排使其在法律或经济上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没有到期日,且发行时不应造成该工具将被回购、赎回或取消的预期,法律和合同条款也不应包含产生此种预期的规定。 (五)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受偿顺序排在最后。所有其他债权偿付后,对剩余资产按所发行股本比例清偿。 (六)该部分资本应首先并按比例承担绝大多数损失,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所有最高质量的资本工具都应按同一顺序等比例吸收损失。 (七)收益分配应当来自于可分配项目。分配比例完全由银行自由裁量,不以任何形式与发行的数额挂钩,也不应设置上限,但不得超过可分配项目的数额。 (八)在任何情况下,收益分配都不是义务,且不分配不得被视为违约。 (九)不享有任何优先收益分配权,所有最高质量的资本工具的分配权都是平等的。 (十)发行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购买该工具提供融资。 (十一)发行必须得到发行银行的股东大会,或经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或

XX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概述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薪酬管理,提高薪酬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在人力资 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员工。 三、薪酬的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员工为企业工作应得的劳动报酬和为企业所做贡献 的奖励。 四、薪酬分配原则 1.公平性原则,体现内部公平公正,满足员工对薪酬分配的公平感。 2.竞争性原则,使薪酬标准具有吸引力。 3.激励性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 4.经济性原则,使薪酬与员工的工作绩效紧密结合。 5.合法性原则,使薪酬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岗位分级 1、操作序列:所有在生产一线工作, 直接参与生产或者生产辅助工作的班 组长及普通员工 2、维修序列:从事电工、电焊工、仪表工、机修工等维修类型工 作的员工bbs.hrs 3、行政序列:所有生产厂或总部不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的普通行政人员和办 事人员R论坛,w 4、管理序列:所有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的干部 5 、工程师序列:为公司技术精英设定的序列,是那些掌握齿轮行业核心研发、设备、工艺等技术能力,同时是同类型岗位中技术最出众的员工。 操作序列和行政序列员工的岗位级别是根据该岗位的经验要求、操作复杂程

度、技术能力要求、发生失误后的损失大小、工作操心度和工作中的组织责任等因 素综合确定的。 维修工的定级是综合了维修工考试结果、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责任大小确定的。以后公司将通过定期的维修工考试进行维修工的级别调整。 进入工程师序列的员工将由技术中心组织专门的评估小组进行选拔,具体的方案另行公布。 第二章薪酬构成 员工的收入=工资基数+福利津贴+年终奖(年终奖:年终奖由公司业绩决 定发放形式和发放金额。) 操作序列1-3级;维修序列1-5级; 行政序列1-5级;管理序列1—3级; 工程师序列1-5级; 薪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绩效工资=绩效评估成绩*奖金比例 操作序列的员工还应有安全奖励。 其中: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为员工固定收入。 (2)、绩效工资依岗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而定。 (3)、加班工资为额外加班工资。 (4)、奖金根据各类评选结果和效益情况具体规定。 (5)、其它福利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法规要求具体规定。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用于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确定的工资,为固定工资。 (二)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按照员工在工作中的不同岗位确定的工资, 岗位工资的标准是根据各岗位的技术高低、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的。 (三)绩效工资

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办法 83号(4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机房管理,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省联社及《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心机房是指容纳并集中运行计算机业务处理、管理信息以及网络通信系统等的专用物理场所,以下简称机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第二章机房建设规范 第四条机房建设应符合《江苏省农村信用社中心及网点机房建设规范(试行)》(苏信联发[2010]152号)的标准。 第五条机房应按相应级别合理分区,保障生产环境与运行环境有效的安全空间隔离。 第六条机房建设和改造方案应通过上级保卫部门的安全审批和验收。 第七条机房应安装门禁系统、防雷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报警系统等,并与当地公安机关110联网。 第八条机房应设专用的供电系统,配备必要的UPS或发电机。 第三章机房运行管理

第九条机房为重要设备运行管理场所,除机房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需填写“中心机房进出登记表”,经批准后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进出。 第十条机房管理实行责任制。科技部门应根据规范要求实施管理、操作、监控和维护保养。机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机房管理知识。 第十一条机房管理人员应每天定时巡检设备运行情况,及时维护保养,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处理,必要时可实行全时监控。 第十二条机房设备的操作规程、制度应当明示上墙,安全防护措施齐备,各项操作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照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机房的温度、湿度、粉尘度等各项指标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第十四条机房应保持卫生清洁,严禁吸烟、会客、聚餐和娱乐等与机房管理无关的行为。 第十五条机房值班员要认真做好“机房出入登记”、“设备巡视登记”、“操作记录”等各项记录,登记资料内容必须完整,并定期整理归档。 第四章系统运行管理 第十六条主机系统运行管理是指对机房运行的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等操作、维护过程的管理。 第十七条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主机系统进行维护,并详细记录维护工作情况。

2012《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第207次常务会议精神,6月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轮国际金融危机表明,银行业实现稳健运行是国民经济保持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危机以来,按照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确定的改革方向,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委员会积极推进国际金融改革,完善银行监管制度。2010年11月,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批准了巴塞尔委员会起草的《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确立了全球统一的银行业资本监管新标准,要求各成员国从2013年开始实施,2019年前全面达标。《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显著提高了国际银行业资本和流动性的监管要求。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国际银行业将具备更高的资本吸收损失能力和更完善的流动性管理能力。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有序推进改革开放,不断提高资本和拨备水平,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为我国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冲击,实现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银行业稳步实施新的资本监管标准,强化资本约束机制,不仅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大趋势,也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我国银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商业银行转变发展方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以来,银监会认真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成果,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着手起草《资本办法》,

不断丰富完善银行资本监管体系。起草过程中,银监会认真考虑了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银行业实际情况,多次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实施新监管标准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全面评估,对《资本办法》的内容进行了慎重调整,构建了与国际新监管标准接轨并符合我国银行业实际的银行资本监管体系。《资本办法》分10章、180条和17个附件,分别对监管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计算、资本定义、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范。 《资本办法》主要体现了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是建立了统一配套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资本办法》参考巴塞尔III的规定,将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2.5%;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四层次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资本办法》实施后,正常时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为11.5%和10.5%。多层次的资本监管要求既体现了国际标准的新要求,又与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基本保持一致。 二是严格明确了资本定义。《资本办法》根据国际的统一规则,明确了各类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提高了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

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贷款与员工担保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贷款及员工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贷管理,规范员工贷款行为,防范道德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规以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基本制度》的规定,制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本行在册职工(不含退休、内退、病退职工和试用期、临时用工人员)、在岗合同制职工。 “员工贷款”是指员工向本行所辖办理信贷业务的有关网点申请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员工担保"是指员工以自己的信誉和财产(包括薪金收入)为保证为他人在本行的任一网点办理的贷款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员工贷款实行集中管理。本行指定由总行营业部办理全辖的员工贷款,其他网点未经授权不得办理。 第四条员工担保贷款实行贷前审批管理。各支行(部)发放员工担保贷款应在贷款前向总行授信管理部报送《员工担保贷款审批表》(表格见附件),总行授信管理部核对该员工贷款及担保的余额是否超最高限额,并予以回复。 违反本条规定发放的贷款视为超授权贷款。 第五条员工贷款的适用范围: 1.住房贷款以及自建房、房屋装修费用贷款; 2.购买汽车等消费贷款。

第六条实行员工贷款和员工担保总额的上限管理。 上限额度=员工贷款额+员工担保额。 上限额度标准如下: 1.总行领导班子最高额度为50万元(含); 2.中层干部(支行行长、副行长,总行机关部室正、副总经理)最高额度为40万元(含); 3.一般员工最高额度为30万元(含); 员工贷款额与担保额之和不得超过本条第1、2、3款规定的上限。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以上限额的,必须报总行授信审查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员工及其配偶均为本行员工(双职工)的,只能由其中一方办理贷款。上限额度参照第六条的标准。 对于既有员工又有他人担保的,其对外担保金额的计算以被担保贷款总额为准。 第八条员工贷款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不得向员工发放信用贷款。 第九条员工购(建)住房及购车等大宗耐用消费贷款期限原则上为中长期。信贷基础资料的收集参照总行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员工贷款可执行基准利率。 第十一条员工贷款原则上应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购房、购车等具备条件的贷款必须采取受托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存量中,员工贷款和员工担保已超过本办法规定限额的,到期收回后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对其发放或继续发

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试行) □总则 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规章>,为规范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 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工资增长要坚持国家规定的“两低于原则”,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以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集团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事业部的经理、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由集团公司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聘任的员工的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在集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根据本制度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但需报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六条,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 集团公司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控制与管理。 集团公司总部与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的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薪酬类别(见下表) 表一、薪酬类别与结构表

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防范计算机犯罪,保证计算机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根据《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行各级机构,包括总行各部门及办事处(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保护责任制。 第四条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计算机安全保护领导小组、专职部门和专(兼)职计算机安全管理人员协助第一责任人落实有关规定。 第二章计算机机房安全防范设施及安全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设施包括计算机中心机房的构筑防护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相关配套设备的技术防护设施。 第六条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计算机中心机房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中心机房在建筑内应为独立区域; (二)中心机房周围100米内不得有危险建筑,如加油站、煤气站等; (三)中心机房必须按照有关标准配置防火、防水、防盗设施; (四)中心机房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或者配备发电机、UPS 等设施。 第七条重要的通讯控制装置及通讯线路必须有备份。网络通讯设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中心机房其它安全设施及管理按照《**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制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计算机用户安全管理 第九条计算机用户安全管理包括各类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网络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的用户管理。 第十条所有计算机使用者负责维护和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用户密码。对于可疑情况,必须向信息技术部报告备案。 第十一条各类用户应坚持一人一用户原则,严禁使用他人的计算机用户登录计算机系统;严禁将自己的计算机用户给其他人使用。计算机用户的使用者在用户登录期间因故离开或者使用结束后必须及时退出系统。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各类用户密码长度(至少6位);密码不能和用户名相同,也不能使用本人姓名、生日、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容易被猜出的数字或字母。

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管理办法

ⅩⅩ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ⅩⅩ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营业网点积极稳妥的发展,实现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营业网点能够准确、安全、高效、真实的处理各项业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营业网点的设置,必须遵循“统一规划,方便群众,注重实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营业网点环境: (一)以标准、整洁的营业场所及方便、齐全的营业设施,向客户提供各项金融服务。 (二)营业场所外部环境的总体要求是规范、庄重、典雅。 (三)营业场所内部环境的总体要求是洁净、明亮、和谐、美观。 (四)办公场所环境的总体要求是整洁、有秩序。 (五)营业网点必须应用电子计算机处理各项业务。 (六)营业柜台要便于客户办理业务和监督;环境整洁优雅,便民设施齐全;有条件的大中型营业网点设立“一米线”标志。 (七)根据营业网点大小合理设置现金柜、非现金柜和

理财区、VIP室等对外服务窗口。 (八)为综合柜员配备适合工作需要的设施,每个柜员之间相互隔离,形成相对独立的工作间。 (九)每个综合柜员工作区域要配置具有检验人民币功能的防伪点钞机、加锁现金箱(抽屉)、终端机等必要机具,并安装图像清晰,能录像、放像的监控设备,录像后能看清柜员操作、储户面孔、现金总数、现金面额和柜员活动等情况。 (十)详细内容见《ⅩⅩ市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标准化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章营业网点员工服务管理 第四条营业网点员工仪容仪表: (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并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二)员工统一着装,应当以美观合体、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 (三)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大方为标准。 (四)举止要礼貌、文明、大方,工作时间精神饱满,体现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第五条营业网点员工日常工作时培养站立、就坐、行走、手势的良好姿势,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六条营业网点员工要牢固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暂行)

好美加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章节制订的员工薪酬及各种薪酬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员工的各项薪酬除在本公司管理制度中另有规定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公司支付的薪酬,按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及发放原则 第四条薪酬的构成:本公司员工(指正式员工)的薪酬由月薪、年终奖金二部分组成。公司实行岗位薪酬制度,员工薪酬依岗位确定。员工岗位发生异动(调动、升职、降职),薪酬随之调整。 1、岗位设计原则: ●所有项目或公司的岗位设计,由投资公司总经理编制,报董事会备案执 行; ●各项目部有10%的岗位设计权利; ●项目或公司所特殊设置处理单类事件的职员,不参与日常工作,只享受 绩效薪酬,不发放岗位薪酬和福利补贴; ●派驻项目部的董事,如无具体管理工作职位,在项目中不发放薪酬,只 享有分红权; ●兼职其他职务的员工,以其主要工作的岗位发放岗位薪酬和绩效薪酬, 福利补贴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 2、员工岗位月薪包括:岗位薪酬、福利补贴、绩效薪酬三部分;每一岗位绩效薪酬与其岗位薪酬标准相同。 3、岗位薪酬标准如下:

4、福利补贴包括:交通补助、通讯补助和社保。除社保按国家规定交纳外,依据岗位的不同,上述其余项目具体额度如下:

5、绩效薪酬标准与岗位薪酬标准相同,参见岗位薪酬表,具体金额依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6、岗位年终奖金标准: 岗位年终奖金=当年平均岗位薪酬×6 薪酬的的发放原则 1、薪酬计算期为上月1日至上月30日,每月月初根据考勤和其它变动情况,做薪酬表,于次月7日发放,其中福利补贴凭票发放。当发薪日为节假日时,则在离节假日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2、季度考核期内发放岗位薪酬和福利补贴,剩余绩效薪酬与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季度绩效考核完毕后,按照考核结果在本季度末予以发放,依此类推,详细操作办法请详见《上海青山华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暂行)》。如有期间离职的人员,则在结算时予以补齐。 3、年终奖金在每年春节前的月份发放。具体金额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详细操作办法请详见《上海青山华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暂行)》。

商业银行文明规范服务制度

优质文明服务规范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优质文明服务的规范化,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服务质量,展示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提升全农村商业银行的公信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优质文明服务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语言规范、服务态度、服务行为、职业形象、服务技能、服务效率、服务纪律及服务环境和设施、受理客户投诉等基本内容。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农村商业银行所有营业网点。 第二章基本服务规范 第四条服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客户、爱岗敬业、悟守信用、严谨高效、文明礼貌。 第五条服务语言规范。语言规范的总体要求:坚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提倡使用普通话。 ( - )文明用语 1. 日常礼貌用语: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 2 .办理业务基本用语: ( l )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 ( 2 )请稍候。

( 3 )您的手续不全,还缺少xx 手续,请您补齐再来。 ( 4 )请您签名(盖章)。 ( 5 )对不起,请您到xx 部门(窗口)办理此事。 ( 6 )同志,请到我这里来办。 ( 7 )请您多提宝贵意见,欢迎下次再来。 3 .接待基本用语: ( 1 )您好,欢迎光临! (2)请坐。 ( 3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 ( 4 )请问,您有什么事? ( 5 )别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 6 )您的建议很好,谢谢! ( 7 )欢迎下次再来。 4 .使用电话用语: ( l )接电话:您好!xx 信用社(xx 联社、xx 科室),请问,您找谁? ( 2 )发传真:您好!我是xx 信用社(xx 联社、xx 科室),发传真给您,共x 页。请转交xx 部或xx 同志。请您给信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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