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商务管理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终稿)

合同商务管理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合同支付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1 总则

本细则依据锦屏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及泄洪洞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合同编号:JPIA200501)、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等编制。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锦屏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及泄洪洞工程监理项目。主要项目有:

2.1水工隧洞、地下洞室的土石方开挖及支护,水泥灌浆、排水、止水,混凝土工程等项目;

2.2建基面与边坡处理、防渗工程及观测仪器埋设等项目;

2.3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土建工程项目以及按承建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它工作项目。

3 管理机构

计划合同部为监理中心合同支付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合同支付条件、支付价款的审核和支付报表的管理等工作,支付条件不明确的(如部分总价项目)须组织相关方面协商明确;综合技术部和工程部负责其分管项目的申报工程量的审核;合同支付证书、报表经监理中心职能部门审核签字后报总监审核签字生效。

4 合同支付及计量依据

4.1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4.2经监理中心签发的工程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它有效设计文件;

4.3国家及部门颁发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4业主或监理中心有关工程量计量、支付的制度、办法、规定、会议纪要等文件。

4.5只有按有效依据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应计

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与工作量,才能列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

4.6工程质量的合格认证,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等进行。

5 工程项目支付计量

5.1工程项目的计量与支付须符合工程承建合同中各项目的计量与支付规定。

5.2工程量计量管理办法见附件1《工程量签证细则》。

5.3月工程量支付时段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承建单位按附件1完成工程量支付申报,并于当月29日报监理中心审核,监理中心3日内完成审核后报业主审批。

5.4承建单位在报送工程量支付申请的同时,须提供电子版(含计算公式)文件(有支付系统的除外)。

5.5合同文件或业主文件对支付计量另有规定者,按相应规定执行。

6 合同支付计量与量测控制

6.1投标书工程量报价表中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合同支付结算的工程量。承建单位申报支付结算的工程量,应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支付计量要求的已完工程量,按合同报价单中支付分类单价,按单位、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分类进行量测与度量。

6.2承建单位对某项工程(或部位)进行支付工程量量测时,应在量测前向监理中心递交收方量测申请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分部、分项或单元工程编号,量测方法和实施措施,经监理中心审查同意后,即可进行工程量量测工作。必要时,监理中心将派出监理测量或计量工程师参加和监督量测工作的进行。

6.3监理工程师要求对收方工程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对照量测时,承建单位应立即派出代表和测量人员按要求进行量测,并及时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测量成果资料。

如果承建单位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派出上述代表和测量人员,则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量测成果被视为对该部分工程合同支付工程量的正确量测,除非承建单位在被告知量测成果后三天内,向监理中心提出书面复查、复测申请,并被监理中心接

受。

6.4土方开挖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的地形进行复测。石方开挖前承建单位还应对完成土方开挖后的出露地形再进行测量,并将测量成果提交监理中心,以便监理中心进行校测复核。

6.5地下洞室的二次扩挖,按原设计开挖线和最终扩挖线之间的自然方计量。若上述两条开挖线之间的距离小于0.3m,则按0.3m计量。

6.6填筑支付工程量,应根据按设计要求进行的,按不同高程、不同部位、不同填筑料的填筑面积,经过施工期间压实及自然沉陷以后的压实方,以m3为单位进行量测。

在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着工程进度并按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对填筑各部位的填筑料进行测量、记录和绘制计算草图,并将上述量测成果提交监理中心备案。

6.7所有为合同支付所进行的量测与度量(包括计算书、测图等)成果,都必须经监理中心认可。

6.8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合同支付计量以有效实施依据文件所确定的已完工程项目或构筑物边线,按净值计量与度量。

6.9工日计量与支付按承建合同、业主文件和监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6.10计量精度,土石方工程项目取至m3,混凝土工程与砌体工程项目取至0.1m3,钢筋及钢件取至kg,防渗墙工程等以m2为计量单位的取至m2,钻孔计量取至m。

6.11支付精度,各工程项目支付的精度取至人民币元整。

7 合同支付申报

7.1监理中心只承认工程施工中的合格工程量,并据此以合同文件工程量报价单分类、分项进行支付计量结算。

7.2承建单位应于当月29日前,向监理中心递交合同支付结算申请报告(或报表)。

7.3监理中心只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合同支付申报:

7.3.1当月完成,或当月以前完成尚未进行支付结算的;以及

7.3.2属于监理范围,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必须进行支付结算的;以及

7.3.3有相应的开工指令、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

(属于某分部或单位工程最后一个单元工程者,尚必须同时具备该分部或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完整的监理认证文件的;或

7.3.4按程序完成审定的合同索赔支付。

7.3.5按业主文件管理规定并符合条件的奖励支付。

7.4承建单位向监理中心递交的合同支付申报(或报表),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7.4.1申请支付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分项或单元工程名称及其编号;

7.4.2施工作业时段及设计文件文图号;

7.4.3申请支付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停(返)工或违规警告记录,以及施工过程处理说明;

7.4.4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工程量确认签证;

7.4.5必须进行施工地质测绘(或编录)工作的工程项目,还必须同时提供地质测绘(或编录)工作已经完成的认证记录;

7.4.6业主单位或监理中心要求报送或补充报送的其它资料。

7.5如果因为承建单位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引起合同支付审签的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7.6承建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中心的审核工作,如承建单位应邀后不参加,合同计量与支付以监理中心的审核结果为准。

8 合同支付申报、支付等规定

8.1承建单位提交给监理中心的合同支付申请、申报报表等格式应按照业主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格式详见“锦屏计划【2004】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锦屏水电站合同价款支付申请和支付签证的通知》”和“锦屏计划【2005】51号《关于规范锦屏水电站合同价款支付签证及月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8.2合同支付问题的处理,当一方或多方对计量支付有意见时,监理中心可不定期组织结报会予以研究、协调和解决。

8.3合同支付、预付款支付以及备用金的使用程序按承建合同、业主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工程量签证实施细则》,见附件1

第二部分工程变更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1 总则

1.1本细则依据锦屏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及泄洪洞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水电施工监理规范、国家有关监理管理规定等编制。

1.2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是指因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为实现合同目的对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做出的修改。

1.3监理中心依据业主授权审核各类工程变更(包括设计修改、设计变更等),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单位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

1.4工程变更的申报、联系、要求、审查、批准、发出等过程与依据文件,均必须是有效的书面文件,并按工程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1.5本细则适用于锦屏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及泄洪洞工程监理项目。

2 变更的条件与内容

1.1 根据《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1-2000)规定,工程变更依据其性质与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四类:

1.1.1重大工程变更,指涉及总体工程规模、工程特性、运行标准、总体工程布臵、工程设备选择以及工程完工工期改变的工程变更。

1.1.2 较大工程变更,指涉及单位或分部工程的局部布臵、结构形式或施工方案的改变工程变更。

1.1.3 一般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分部分项工程细部结构、局部布臵或施工方案改变工程变更。

1.1.4 常规设计变更(简称设计修改),指由于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实际情况,或由于设计文件本身的错误,或为优化设计目的所提出的属于一般变更范围以内的对工程设计的调整与修改。

2.2当认为原设计文件、技术条件或施工状态已不适应工程现场条件与施工进展时:

2.2.1业主单位或监理中心可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2.2.2 设计单位可依据业主单位或监理中心的要求,或自行根据工地进展情况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2.2.3 设计单位可依据有关法规和合同文件规定在责任和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通知。

2.2.4承建单位可依据业主单位或监理中心的指示,或根据施工进展自行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变更建议。

2.3 监理中心仅接受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或建议:

2.3.1 执行业主单位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2.3.2 设计单位为合同工程实施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

2.3.3 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改变,承建单位依据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变更建议。

2.4 监理中心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在工程监理合同和承建合同文件授权范围内,对工程局部或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做出变更,并指令承建单位执行。

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工作包括:(以具体的承建合同文件为准)

2.4.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2.4.2省略合同工作或工程项目。

2.4.3改变任何合同工程或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2.4.4改变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位臵和尺寸。

2.4.5进行工程完工所必须的附加工作。

2.4.6改动部分工程规定的已批准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2.5 施工过程中,除由于实施工程量本身超过或小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增减外,没有业主单位或有业主单位授权的监理中心发出的变更指令,承建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3 变更的申报要求与内容

3.1 承建单位向监理中心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具体格式见附表1“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3.1.1 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3.1.2 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1.3 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

引起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3.1.4 变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

3.1.5 为监理中心与业主单位能对变更建议进行有效审查与批准所必须提交的图纸与资料。

3.2 设计单位向业主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建议书内容,业主单位或勘察设计合同未另行规定的,参照上述3.1中的内容要求执行。

3.3 工程变更指令、通知与建议,均应在可能实施变更的时间之前提出,并考虑留有为业主单位与监理中心能对变更要求进行有效审查、批准,以及承建单位能进行必须施工准备的合理时间。具体时间以承建合同规定的为准。

3.4 在出项危及生命或工程安全的紧急事态等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可不受程序与时间的限制。但承建单位或变更发布单位仍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4 变更的审查、批准与执行

4.1变更的审查与批准权限

4.1.1 重大工程变更,由业主单位组织进行审查和批准。

4.1.2 较大工程变更,由业主单位组织审批或由业主单位授权监理中心组织进行审查后报业主单位批准。

4.1.3 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由业主单位授权监理中心组织进行审查和批准。

监理中心有批准不超过50万元的工程变更的权力,同时抄报业主单位核准。监理中心审核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的程序如下:

(1)对于一般的工程变更,如涉及工程项目的增减,只有监理中心总监才有权进行审核,报业主单位核准后由监理中心下发承建单位执行。

(2)对于一般的工程变更,如涉及承建合同中已有工程项目工程量的增减,且增减数额较少的,可直接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准该变更;如涉及工程量增减数额较大的,需由监理中心部主任以上监理工程师核准该变更;如涉及工程量增减数额很大的(变更后合价不超过50万元),需由总监核准该变更。

(3)常规的设计变更,需由监理中心计划合同部门审核,总监批准后,下发承建单位执行。

(4)对于上述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如涉及到单价调整或新增单价的,应由计划合同部对该单价进行审核,总监批准后下发承建单位执行。

4.2 监理中心在接受设计单位或承建单位的变更通知或变更建议后,经审核后,按附表2“工程变更通知单”格式下发变更通知,具体审核过程如下:

4.2.1对变更项目设计的可行性与可靠性进行技术审查。

4.2.2对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

4.2.3对变更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对合同工期影响进行审查。

4.2.4根据业主单位授权批准签发下达实施,或在与各方协调后,提出本项工程变更的审查意见,连同工程变更建议书报送业主单位决策。

4.3 监理中心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4.3.1 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

4.3.2 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4.3.3 工程变更有利于施工实施,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4.3.4 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4.3.5 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4.4 承建单位必须接受由监理中心转发的业主单位的工程变更指令。

如果这种变更指令超出合同工程项目或工作项目范围的,或由于业主单位责任与风险所导致的,应由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协商另行签订变更协议或做出合理补偿。

4.5 承建单位接受监理中心的工程变更指令后:

4.5.1如果这种变更不符合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或超出合同工程项目范围,承建单位可书面提出签订补充协议和合理补偿,或提出拒绝执行的要求。

4.5.2如果这种变更超出承建单位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具备的施工手段与能力,或将导致承建单位造成额外费用与工期延误,承建单位可提请复议,申报业主单位或监理中心重新审议,或在执行期间提出施工索赔申报。

5 变更的合同支付

5.1 工程变更支付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除非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

5.1.1工程项目相同的,按合同报价单中已有单价或价格执行。

5.1.2合同报价中没有适用单价和价格的,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与承建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5.1.3合同报价中的单价或价格明显不合理或不适用的,经协商确定或由承建单位依照合同报价的原则和编制依据重新编制后报送监理中心审核与批准。

5.1.4经协商仍长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监理中心有权独立地决定他认为合适的暂定单价或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建单位和业主单位后执行,承建单位也可提出暂定单价支付申请,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5.2监理中心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承建单位以计日工的方式,进行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其金额应按承建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并经业主单位确认后计入合同文件的计日工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采用计日工计量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列入备用金中支付,承建单位应在该项目变更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中心审核。

5.2.1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和工作数量。

5.2.2投入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5.2.3投入该项目的材料种类和数量。

5.2.4投入该项目的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工时。

5.2.5业主单位和监理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计日工项目由承包单位按月汇总后列入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中,由监理中心复核签证后按月支付给承建单位,直至该项目全部完工为止。

5.3 工程变更的支付与价格确定后,随工程变更实施列入月工程款支付。

5.4 如果工程变更的发生,是由于承建单位的合同责任与风险所导致,则为执行工程所变更所发生的费用与工期延误的合同责任,由承建单位承担。

5.5 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索赔的,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第三部分工程索赔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

附: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单,见附表1

工程变更通知单,见附表2

附表1 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单(注:此表为承建单位提出工程变更使用)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

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中心,审批后返回报送单位两份。

附表2 工程变更通知单

(监理[200 ]变号)

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

主送:承建单位抄报:业主单位

注:此表为监理中心下达(或转达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工程变更使用。

第三部分工程索赔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国家部门有关行政法规文件规定等编制。

1.2 合同索赔包括承建单位向业主单位索赔(以下简称“施工索赔”)和业主单位向承建单位索赔(以下简称“业主索赔”),是承建合同赋予双方的权利,是惩罚违约行为,促使承建合同得到切实履行的手段,对合同双方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也是一个有效的促进。

1.3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掌握和熟悉承建合同文件,努力促使合同双方提高合同意识、认真履行合同,及时做好协调,协助合同双方做好预控和预防索赔的管理,努力消除可能导致合同纠纷和索赔时间的发生的因素,促使工程项目的顺利进展。

1.4 合同索赔可以分为施工费用索赔、工期索赔或施工费用连同工期索赔。

由于承建单位责任,将导致或可能导致合同完工工期延误的,业主单位或监理部可以指令承建单位增加施工资源投入,进行赶工,并由承建单位为此承担相关施工费用。

1.5 监理中心不接受未按合同文件明示或隐含规定的索赔程序与时限提起的索赔要求,也可能通过对合同索赔要求进行的查证或依据对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拒绝或同意合同索赔的全部或部分要求。

1.6 在索赔事项发生和索赔处理过程中,或在索赔争端调解,仲裁过程,合同双方仍应严格履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义务与责任,不得因此而影响工程的照常进行。

2 合同索赔的条件

2.1合同双方存在对方的违约行为和事实,或发生了应由对方承担的责任或风险导致的损失,是提起合同索赔的前提条件。

2.2 对于承建单位的合同工期误期,施工质量缺陷未按期修复完成,因承建单位责任导致业主单位损失,因承建单位原因不得终止合同,或其他违约行为,业主单位可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向承建单位提起索赔。

2.3 监理中心仅接受承建单位以下列原因提出的合同索赔要求。

2.3.1因实际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明示或隐含的条件相比较发生了不利施工的

变化,而这种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建单位所无法事前预料与防范,并因施工现场条件变化导致施工费用的增加或施工工期的延长,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合同支付的。

2.3.2因工程变更超出合同规定范围,或业主单位为提前合同完工工期要求加速施工,或业主单位提前启用未经移交的工程项目等原因,导致承建单位发生额外施工费用,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合同支付的。

2.3.3因执行业主或监理中心的批示承担了超出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额外工作,导致承建单位施工费用额外增加,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合同支付的。

2.3.4因属于业主单位风险或责任的自然气象、水文条件、地质条件或施工暂停等原因,导致施工工期的延误或施工损失,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合同支付的。

2.3.5因业主单位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由业主单位提供的条件,并导致施工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合同支付的。

2.3.6因业主单位或业主单位指定分包单位(包括材料供应单位、设备供应单位)违约行为,导致施工工期延误或施工损失,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合同支付的。

2.3.7由于国家法律、法令或合同文件明示与隐含的法规文件发生变更,导致施工工期延误、施工损失、或必须发生的施工费用增加,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合同支付的。

2.3.8其他因合同明示或隐含的业主责任与风险,导致施工工期延误、施工损失或发生的施工费用额外增加,未得到合理补偿或已得到的补偿不足以弥补此类损失的。

2.4监理中心拒绝承建单位以下列原因作为提起索赔条件或因下列原因导致的费用索赔要求:

2.4.1因承建单位在竞标时低价报价所导致的亏损或致使价格显得不合适。

2.4.2因承建单位设计失误或管理不力导致的施工工期延误与施工费用增加。

2.4.3因承建单位或其分包商的责任,或因承建单位与其分包商之间的纠纷与合同争端所导致的施工工期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

2.4.4因承建单位采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发生其他违约或违规作业行为,被业主单位或监理中心指令补工、返工、停工、重建、重臵所导致的施工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

2.4.5因承建单位责任而发生的工程事故或质量缺陷,导致的施工延误与施工费用增加。

2.4.6索赔事实发生后,承建单位未努力、未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或减轻损失措施,导致索赔事态扩大的。

2.4.7因承建单位违反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行为导致的施工延误与费用支出。

2.4.8其他为合同文件明示或隐含的,属于承建单位责任与风险所导致的施工工期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

2.5监理中心拒绝承建单位以下列原因而提起的工期延期索赔要求:

2.5.1由于承建单位未按开工指令要求及时开工、或施工资源投入不足、或施工准备不充分、或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施工组织管理不善、或施工效率降低、或因分包商实施不力等属于承建单位责任而导致的施工工期延误。

2.5.2由于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明示或隐含规定属于承建单位风险而导致的施工工期延误。

2.5.3承建单位未按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方式与时限申报工期延误索赔要求的。

2.5.4非合同工程关键线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延误。

2.5.5业主单位或监理中心已决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加速赶工措施追回被延误的工期,并决定予以补偿的。

2.5.6合同文件明示或隐含规定不予工期延误的。

2.6分包单位的索赔要求必须向承建单位提出。其中属于应由业主单位承担的责任或风险而导致索赔事项发生的,应通过承建单位按合同文件规定向监理中心提起。

因承建单位责任或风险向分包单位(包括与其签订供应合同的供应单位)支付的赔偿费用与工期延误的责任由承建单位承担。

3 施工索赔程序

3.1施工索赔的一般程序包括:

3.1.1承建单位向监理中心提出索赔意向明确的索赔要求。

3.1.2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向监理中心报送索赔报告和支持索赔的详细资料。

3.1.3监理中心在接受索赔要求和索赔报告后,对索赔事项进行调查、取证、分析与审核,或要求承建单位进一步补偿提交索赔支持文件与资料。

3.1.4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对索赔文件进行审核,报业主审批;如承建单位不能接受监理的审批意见时,监理中心将组织合同双方交换意见、进行协商与协调,并尽力争取达成一致意见,部分或全部友好解决索赔争端。

3.1.5当双方较长久地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总监在认为必要时,可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价格并相应地通知业主和承建单位。

3.1.6索赔方或被索赔方对总监的协调或决定意见不能接受的,可以按合同文件规定向合同争议评审小组或仲裁机构提起合同争端调解或仲裁。

3.2当施工索赔事项被认定发生时,承建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在该事项第一次发生后的28天(或合同规定的更短时限)内,向监理中心提出合同索赔要求并同时抄报业主单位。

3.3施工索赔时限计算,以施工索赔要求送达和监理中心文件接收人签收日期为准。施工索赔要求,可以是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等各种能明确表明其索赔意图,而又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书面索赔文函。

3.4承建单位应在施工索赔要求提出后的28天内向监理中心正式报送合同索赔报告书。

如果索赔事项的影响继续存在,或其事态仍在发展时,承建单位应以不长于28天的时间间隔,向监理中心报送间隔期该事态发展的补充报告或补充资料,说明其发展情况,并在索赔事项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监理中心提交该项索赔的最终报告。

3.5当施工索赔争端提起后84天内,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促成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总监可以按合同文件规定做出自己的决定并通知业主和承建单位。总监决定发出的28天内,任何一方均未表示异议,则总监的决定自然生效,成为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关于本次索赔的最终决定。

4 施工索赔报告书

4.1为使业主单位和监理中心能有效地对承建单位的合同索赔事项及其责任归属进行有效的调查、认证和审核,索赔报告书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4.1.1索赔事项的整体描述(包括发生索赔事项的工程项目,索赔事项的起因、

发生时间、发展经过以及承建单位为努力减轻损失所采取的措施)。

4.1.2索赔要求。

4.1.3索赔的合同引证(包括合同依据条款以及对责任和风险归属的分析)。

4.1.4索赔计算书(包括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取费标准及计算过程的详细说明,要求工期延误索赔的,还应提供工时工效、关键路线分析和工期计算成果)。

4.1.5支持文件(包括发生索赔事项的当时记录,业主单位或监理中心指示、签订、认证或相关文件,支持索赔计量的票据、凭证及其他证据文件等的复制件及其说明)。

4.1.6其他按合同文件规定或业主单位、监理中心要求必须提交的,或承建单位认为应予以报送的文件与资料。

4.2在合同索赔处理过程中,业主单位或监理中心可要求承建单位进一步补充报送必要的资料与文件,或要求对索赔事项的细节做出进一步的说明、引证、澄清与解释。

4.3为使业主单位和监理中心能有效地对索赔报告进行调查、认证和审核,索赔报告的事实和数据必须准确充分、因果关系逻辑、索赔要求明确具体、计算引证严密合理,支持文件齐全完备。

4.4如果承建单位合同索赔报告文件提供失误、失实或遗漏,承建单位仅有权得到按其索赔报告中要求并经认证和审核有效部分的赔偿。

5 合同索赔的处理

5.1当承建单位未能履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后,或因承建单位责任导致业主单位造成损失,或发生违约行为时,业主单位需依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在向承建单位发出合同索赔(或误期赔偿)通知书后,从承建单位到期支付款项、或履约保函、或保留金中扣抵其索赔费用。

5.2监理中心接受承建单位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进行施工索赔的准备工作并在接受和仔细审阅承建单位的索赔报告书后,及时进行下列工作:

5.2.1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对承建单位的施工索赔的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认证,并提出初步意见。

5.2.2对申报的施工索赔支持文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分析和认证,并提出初步意见。

5.2.3在对施工索赔的费用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取费标准及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提出应合理赔偿费用的初步意见。

5.2.4在对承建单位工期延期索赔计算书中的工时工效、工期计划、关键路线分析和工期计算成果审查与合理性分析基础上,提出工期顺延的初步审查意见。

5.2.5)对由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责任造成的损失费用,通过协调,公平合理地就双方分担的比例提出初步意见。

5.2.6与合同双方协商、协调后,提出本项施工索赔审查意见,连同索赔报告文件提交业主单位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支付,或在索赔争端长久未决的情况下,发布总监的决定意见。

5.3施工索赔报告文件的评审与认证过程中,监理中心可以:

5.3.1要求承建单位做出补充解释、说明、和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文件。

5.3.2对施工索赔理由和引证依据、施工索赔事项的责任与风险归属重新做出分析与评价。

5.3.3在对施工索赔报告进行分析、取证与审查,并经与合同双方协商或协调后,提出接受、部分接受或拒绝施工索赔要求的意见。

5.4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索赔程序提起合同索赔,或未能提供足以支持其全部索赔要求的记录、资料与文件,承建单位仍有权得到已经符合合同规定或已经证实的部分索赔支付。

5.5索赔方或被索赔方对合同索赔处理和决定意见有异议,可以:

5.5.1提出进一步的索赔支持材料和索赔引证文件,要求监理中心修改决定,重新考虑提出方的合理要求。

5.5.2采纳监理中心的意见,接受业主单位核定的索赔,并声明其保留继续索赔的权利。

5.5.3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提起合同争端调解或仲裁。

5.6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争议或遗留未决的施工索赔,承建单位还可以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

5.6.1在工程已经完建、工程移交证书已经颁发后,应向监理中心和业主单位递交的竣工报表(完工付款申请)中提出清理或追偿合同索赔的要求;或

5.6.2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合同项目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应向监理中

心和业主单位递交的最终结算报表(最终结算付款申请)中提出最后的索赔要求。

5.7工程项目的索赔(补偿)需经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三方签章后才生效,具体的工程项目索赔(补偿)签认单见附表3。

附表3:工程项目补偿签认单

工程项目补偿签认单

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认单编号:

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

监理考试模拟题-合同管理1

一、单选题(10题/10分) 1、某承诺文件超过要约规定时间1天到达要约人。按照邮寄文件收函邮局戳记标明的时间,受要约人是在要求的时间内投邮,由于邮局错投而延误了到达时间。对此情况,该承诺文件应( C ) A.因迟到而自然失效 B.必须经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后才有效 C.必须经要约人发出拒绝通知后才无效 D.因非受要约人原因的迟到,要约人必须接受该承诺 2、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的缺陷通知期,是指( D )的期限 A.合同签字日至承包人提交结清单日 B.开工日至工程师颁发移交证书日 C.开工日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日 D.移交证书确认的竣工日至办理履约证书日 3、工程师对已经同意承包人隐蔽的工程部位施工质量产生怀疑后,要求承包人进行剥露后的重新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施工质量存在缺陷,承包人按工程师的指示修复后再次覆盖。此项事件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对增加的施工成本和延误的工期处理应是( B ) A.工期顺延,施工成本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B.工期不予顺延,施工成本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C.顺延工期,补偿剥露和重新覆盖的成本,修复缺陷成本由承包人承担 D.工期不予顺延,补偿剥露和重新覆盖的成本,修复缺陷成本由承包人承担 4、某项目设计合同的价格为500万元,设计单位已接受委托方支付的定金,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则委托方有权要求设计单位返还( C )万元 A.100 B.150 C.200 D.250 5、我国对经济合同争议的处理实行( B ) A.一裁两审制 B.或裁或审制 C.只许仲裁 D.只许诉讼 6、监理单位出现失职行为,按照监理合同规定,业主可( D ) A.发出中止合同通知,令监理合同即行停止 B.发出未履行业务通知后在第21天单方面终止合同 C.发出未履行业务通知后21天内未得到满意答复,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在该终止合同通知发出后的第35天,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2019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我国建设领域推进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其中核心的制度是() A.项目法人负责制 B.招标投标制 C.工程监理制 D.合同管理制 答案:D 2.下列合同主体中,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是() A.设计单位 B.工程咨询单位 C.监理单位 D.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答案:A 3.下列组织或机构中,不能成为合同主体的是() A.政府机关

C.项目监理机构 D.社会团体 答案:C 4.下列合同法律关系中,建筑材料可以成为合同客体的是() A.施工合同 B.设计合同 C.买卖合同 D.勘察合同 答案:C 5.施工企业负责人授权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其授权行为构成() A.表见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委托代理

6.因被代理人对代理人授权不明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关于损失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由被代理人自行承担责任 B.由代理人自行承担责任 C.由第三人自行承担责任 D.由被代理人与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7.保证法律关系应当参加的主体至少有() A.保证人、被保证人 B.保证人、被保证人、债权人 C.被保证人、债权人 D.保证人、债权人 答案:B 8.在当事人约定了保证,但对于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该项保证应当认定为() A.一般保证

B.附生效条件的保证 C.连带责任保证 D.保证无效 答案:C 9.下列组织或机构中,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是() A.非银行金融机构 B.国家机关 C.***** D.合伙企业 答案:B 10.设计合同中定金条款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20%作为定金,则该定金自()之日起生效。 A.合同签字盖章 B.实际交付 C.发包人完成设计任务书审批 D.设计人收到发包人设计基础资料

合同管理监理细则

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一期工程 合同管理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咨监理·重庆赛迪联合体

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一期工程监理总部 2014/04/30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合同管理目标 (3) 四、开工和竣工 (3) 五、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4) 六、暂停施工及复工 (4) 七、工程变更 (5) 八、单项预算 (10) 九、价格调整 (10) 十、索赔 (10) 十一、合同争议 (12) 十二、变更流程图和合同管理用表 (12)

一、工程概况 重庆轨道环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32.548km;线路起于重庆西站,沿凤中路向北接入沙坪坝与一号线和九号线形成换乘,通过高家花园大桥跨嘉陵江接入江北区;线路继续向东接入重庆北站,与三号线和十号线形成换乘,通过朝天门大桥接入南岸区,沿涂山路到达上浩车站至海棠溪区间敞开段(不包括高架段)。 环线一期工程设站22座,均为地下车站,平均站间距1.55km。线路敷设方式基本以地下线路为主,除利用高家花园大桥及朝天门大桥下层轨道交通专用层上跨嘉陵江及长江外,其余均为地下线路,地下线路长约30.190km,高架线路(含过江大桥)长约2.381km,敞开段及路基段长约0.299km。 环线一期工程规划设一段一场,即涂山车辆段以及马家岩停车场;全线在重庆北站附近011地块设周家院子主变电所1座(与4、10号线共享);在大竹林设控制中心(环线、4、5、 9、10号线共享)。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 3、施工招标文件 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 5、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一期工程监理工作制度、规定及办法汇编 三、合同管理目标 强化合同管理,兑现合同承诺,自觉履行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监督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根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公平、公正处理合同问题,使工程项目在合同的约束下实现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目标的要求。 四、开工和竣工 (一)、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发包人不负责赔偿承包人延期开工损失费,但工期可顺延。 (二)、未经工程师批准,不得有工程临时延期或最终延期,否则承包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不负责赔偿承包人工期延误的损失费用,但工期可顺延。

监理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合同管理 一、合同分析要点 进行建设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责任都来自于合同,所以监理单位应全力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合同要点分析是进行合同管理的关键性工作。 合同要点分析如下: 1、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无论由谁提出和批准,均须按工程变更的基本程序进行处理; 2)(工程变更记录)必须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执行; 3)(工程变更记录)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4)(工程变更记录)填写的内容必须表述准确、图示规范; 5)工程变更的内容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 6)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通过总施工单位办理; 7)工程变更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报项目监理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8)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手续。 2、工程暂停及复工 1)在出现以下5种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 ①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③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④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 ⑤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同时,

应根据停工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2)在监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3)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且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4)由于非施工单位且非上述②、③、④、⑤条原因时,总监应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5)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诱发的各类问题。 3、工程延期 1)项目监理部对符合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事件给予受理。 2)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工程延期申请和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及《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的情况下,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延期申请。由总监签署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当施工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部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3)项目监理部在做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4)项目监理部应依据: ①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②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③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

9、合同管理 9.1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程序和方法 9.1.1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⑴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 2)协助业主起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施工、材料和设备定货合同),并参加与各类合同谈判; 3)进行上述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执行合同情况的检查; 4)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5)向业主递交有关合同管理的报表和报告。 9.1.2合同管理的工作原则 合同管理是指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建设中业主与设计、材料设备、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的管理工作,从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组织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体现“三大控制”的任务要求,维护合同订立双方的正当权益。 在业主签订上述合同时,项目总监应注意在这些合同中有明确的监理工程师地位、管理权限及协调关系的内容,以便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合同管理的原则是要求监理工程师从监理目标控制角度出发,依据有关政策、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处理合同问题。

9.1.3

9.1.4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主要方法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合同管理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而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有个适宜动态过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监理控制,对工程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几个阶段。 9.2合同争议的调整 9.2.1 合同争议调整的基本程序 9.2.2 合同争议调整的具体方法

监理规划合同管理管理办法

监理规划合同管理管理办法 在学习合同、熟悉合同、准确理解合同的前提下,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做到两个“一”,即“一切按程序办事、一切凭数据说话”,以计划与进度控制为基础,抓住计量与支付这一核心,认真解决好分包、工程变更、延期和费用索赔这一难点,充分利用工地会议这一必要手段,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 1 变更的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工程师通过严格掌握变更工程的单价原则,公平合理地确定变更单价,保证发包人的利益。变更审查原则: 1.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 1.2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1.3工程变更有利于施工实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1.4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1.5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1.6工程变更对施工工期及工程费用有较大影响,但有利于提高工程效益时,现场监理机构将做出分析和评价,供

发包人决策。 不同意 同意 不 同意 同意 设计人、监理人、承包人、发包人单独或共同提出工程变更建议书 监理人审核建议书 按原计划施工 发包人审批 设计人进行设计变更 监理人核查签发变更设计图 承包人施工 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就工程变更报价 承包人报价 监理人审核承包人报价,报发包人

否 是 是 否 变更处理程序图 2 违约事件的监理工作方法 发包人、承包人 是否接受 承包人、发包人 协商价格 进行变更支付 进入争议解决程序 监理人暂定合适价格 违约事件的发生 一致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的方法与 措施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提要:合同跟踪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将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的内容相对照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1、合同分析 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及施工单位提供的分包合同,对每个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分析。掌握合同履行的要点、难点,考察合同实现的可能性、可能发生纠纷的地方。做到事事在先、胸有成竹。 2、合同跟踪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将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的内容相对照,找出偏差并采取纠正措施。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服务。 (1)在工程工期方面: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方在开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段进度计划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加以审核;并照分月、分段进度计划进行实际检查,对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时主动解决,监理工

程师报建设单位同意修改进度计划时,审批承包方修收的进度计划,确认竣工日期的延误。 (2)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检验工程使用材料、设备质量;检验工程使用的半成品及构件质量;按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监督检验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程序,验收隐蔽工程中需要的中间验收工程的质量,验收单项竣工工程和全部竣工工程的质量等。 (3)在工程费用管理方面,严格进行合同约定的价款管理;当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况时,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对预付工程款进行管理,包括批准和扣还;对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对变更价款进行确定;对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如安全施工方面的费用,专利技术等涉及的费用,根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处理;办理竣工结算;对保修金进行管理等。 (4)变更处理 a)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 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监控框图 b)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 由建设单位原因提出的工程变更的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框图

完整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一、合同管理目标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实施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约束合同各方共同遵守合同规则,避免各方因责任的分歧、不严格执行合同而出现的合同纠纷以及违约现象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实现。 二、合同管理内容 1.监理工程师按工程变更、洽商流程对工程变更、洽商进行管理。 2.定期按合同协议书及投标书中承诺的要求,对承包人的人员、机具设备的投入进行检查、管理。 3.按工程变更、洽商基本流程对因设计变更、洽商等原因造成的费用变更进行管理。 4.对工程停工及复工的管理。 5.对工程工程索赔(工期、费用)的管理。 6.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进行调解。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违约事件进行处理。 8.违约事件的预控,及时提醒合同双方认真履约,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发生。 三、合同管理方法 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采用协助建设单位订立施工合同、进行合同分析、合同履行跟踪与合同文档管理。监理中标后,将协助建设单位准备或审查施工合同的各项内容,力求使合同全面、完整,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或因合同条款的含糊不清或内容欠缺而带来的履行困难及索赔、延期的发生,充分理解合同内容,以便在履行中做出正确的解释。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施工合同与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相互交叉,合同本身条款繁多,条款关系复杂,合同语言可能有歧义等特点,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对某些条款就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风险。合同分析通过对比分析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清晰地确定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监理目标、监理单位与业主的义务权利、施工单位与业主的义务权利,分析各项工程活动的合同后果,并将其贯彻到各监理部和每个成员,依据合同开展监理工作。. 合同分析着重明晰以下问题: (1)工程概况以及工程范围;在各主要的合同事件中,监理、施工单位及业主之间的义务及责任,各主要合同事件之间的关系; (2)监理的工期控制目标,工程进度计划及各主要工程设备材料的进场计划;(3)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和所执行的规范标准、试验规程、验收流程。 (4)监理的投资控制目标,分析施工合同价格的种类、适用的范围、调整的条件、方式和流程; 监理如何处理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执问题,包括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在施工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无法预见的干扰,所以必须对合同加强跟踪管理。在合同分析、履行跟踪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合同的文档管理,对涉及合同变更的各种文件,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任务和方法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任务和方法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任务和方法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从拟定、协商、签署、履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三大控制"的任务,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管理的方法 1、在建设单位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施工合同、供货合同及其他合同的商谈工作,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供业主参考; 2、监督合同签订的程序,并进行当事人合法资格的审查; 3、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工程监理记录,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分类、整理、保管好各种合同文件以及有关工程变更文件,为日后正确处理工程索赔提供依据; 4、积极参与施工合同的修改补充工作,并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通过合同管理,使工程各方处于受控状态,敦促合同各方认真履行合同,避免合同纠纷; 5、做好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 (1)及时了解合同纠纷的详细情况,并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纠纷的双方进行协商、沟通; (3)在项目监理部提出调解方案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调解;

(4)在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纠纷的意见; (5)在纠纷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索赔的反驳 能否有力地反驳索赔是衡量监理工程师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对承包商的索赔进行反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索赔事项不属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而是其它第三方的责任; 2、业主和承包商共同负有责任,承包商必须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大小; 3、事实依据不足; 4、合同依据不足; 5、承包商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 6、合同中的开脱责任已经免除了业主的补偿责任; 7、承包商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 8、承包商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9、承包商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10、损失计算夸大等等。 (四)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工作内容 为协助业主处理好索赔事宜,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研究合同文件,正确理解合同规定; 2、对承包商施工材料和设备到货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包括材料质量、

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职责

在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1)、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2)、参与编制监理计划(规划)或监理细则。 (3)、参与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初审调整计划。 (4)、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5)、核算施工单位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 (6)、编制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7)、参加监理交底会。 (8)、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9)、审查工程分包申请和分包协议。 (10)、审核施工单位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11)、参与审核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12)、初审或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报,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工程变更令。 (13)、初审或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意向、工程延期申请,提出处理意见。 (14)、初审或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和费用索赔申请,编制费用索赔报告。 (15)、按合同规定初审或核定施工单位提交的价格调整和计日工。 (16)、检查工程保险的办理情况。 (17)、调查分析违约事件,依据合同规定和有关证据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 (18)、调解一方或双方提出的争端协调申请,提出解决建议。 (19)、参加工地例会或专题工地会议。 (20)、参与审查交工验收申请。 (21)、编制交工结账证书。 (22)、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23)、参与编制项目监理竣工文件。 (24)、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他监理工作。

在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计量支付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1)、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了解合同规范、设计图纸,紧密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地作好计量支付和月进度报表工作。 (2)、参与编制监理计划(规划)或监理细则。 (3)、深入工程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 (4)、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计日工、工程变更、价格调整、材料垫付款、索赔等均应有签认的凭证,报送的购货发票等应有依据。 (5)、参加监理交底会。 (6)、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7)、参加工地例会或根据需要参加专题工地会议。 (8)、编制和签署交工结账证书。 (9)、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0)、参与编制项目监理竣工文件。 (11)、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他监理工作。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计划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1)、全面熟悉合同文件,了解合同规范、设计图纸,紧密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地作好施工监理计划和月进度报表工作。 (2)、参与编制监理计划。 (3)、具体参与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初审调整计划。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5)、参加监理交底会;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及工地例会。 (6)、审核施工单位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合同管理监理工作

合同管理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部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同时项目监理部还应建立合同评审制度,由项目总监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找出合同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措施,预防和减少合同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重合同跟踪,对合同履行过程和结果进行观察、检查、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文件的差异及其原因、影响因素等,分析这些差异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确定责任方及其承担的责任程序等。 1、委托监理合同管理 委托监理合同正本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合同副本和中标通知书发至项目监理部。 2、施工合同管理 2.1工程暂停及复工 2.1.1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2.1.2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2.1.2.1、甲方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1.2.2、承包商擅自变更设计、不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1.2.3、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用于工程中; 2.1.2.4、上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1.2.5、施工出现质量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整改; 2.1.2.6、施工出现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2.1.2.7、发生了必须暂时停工的紧急事件; 2.1.2.8、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2.1.2.9、分包单位未经监理审查,擅自进场施工。 2.1.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2.1.4、由于非承包单位引起的工程暂停,项目监理部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2.1.5、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建筑监理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提要:合同管理的原则1.1 事前预控: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对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发出预示 来自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 合同管理的原则 1.1 事前预控: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对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1.2 及时纠偏:随时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的形式,督促违约方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对设备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理工程师及时了解与跟踪厂商执行供货计划的过程,尽量避免设备实际到场时间提前或滞后对工程进度计划的影响。 1.3 充分协商:在处理过程中,认真听取有关各方意见,与合同双方充分协商。 1.4 公正处理:严格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程序,公正、合理地处理合同其他事项。 2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2.1 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投标 根据业主的需要,参加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对招标文件内容和标底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业主选定承包单位及供应商。 2.2 协助业主确定本项目的合同结构 本工程的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加工合同、材料与设备供货合同、运输合同、业主指定分包合同等。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合同的框架、类型、主要部分和条款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本工程的合同结构,确定合同内容符合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和投资概算。 2.3 合同执行过程管理和检查 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对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合同履行进行全过程的监控、检查和管理。

监理合同范本最新版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六盘水市红果合顺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盘县;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

污水处理厂工程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污水处理厂工程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1.1 合同管理内容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索赔与仲裁、转让与分包、保险等方面。这些均与合同管理息息相关,妥善处理才能减少合同以外不必要费用,对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建设投资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办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督促和纠正承包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1.1.1 工程变更的管理 1. 任何形式的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更,均需经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对工程变更的报告进行审核与评估,报建设单位审批。 2. 监理工程师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与施工单位就有关细节

进行磋商,其结果报建设单位审批。 3. 经建设单位批准,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变更令。 1.1.2 工程分包的管理 1. 工程分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总承包单位如要将工程分包,必须将分包单位资质、业绩报监理审核,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后,总承包单位才能将工程分包出去。 2. 监理工程师通过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有权直接到分包工程去检查工作,发现涉及分包工程各类问题,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处理。 3. 监理工程师签署其中付款证书,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工程进行支付。建设单位指定的分包单位的支付,则按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1.1.3 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 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暂停指令:

1) 应建设单位的要求,工程需要暂停施工时。 2) 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停止处理时。 3) 为避免安全隐患发生,造成工程质量损失和危及人身安全时。 4) 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 2. 在监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在签发暂停指令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 3. 在工程暂停经处理达到可以连续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复工指令。 4. 在签发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同工程暂停诱发的各类问题。 1.1.4 索赔及仲裁的管理 1. 根据合同受理或驳回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其主要工作内容有: 1) 在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申请后,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对索赔申请的理由,和各项记录进行审核与证实。 2) 对索赔理由成立的按规定程序呈报建设单位,协调索赔金

合同管理监理措施

合同管理监理措施 1-1合同管理的任务 根据业主与承包人所签定的施工合同,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督促和纠正合同双方不符合合格约定的行为,及提前向合同双方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1-2合同管理的措施 1-2-1工程变更处理的措施 1-2-1-1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工程变更令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测算变更工程量的比率和价格,提出方案的取舍意见,力争做到工程数量的改变应保持工程总量的平衡或减少。 1-2-1-2监理工程师应发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超过授权范围时,协助总监或总监代表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高,确定变更费用。 1-2-2工程延期处理的措施

1-2-2-1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向业主申报并提出建议的意见。 1-2-2-1-1工程延期必须符合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条款。 1-2-2-1-2延期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作延期意见。 1-2-2-1-3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交有关证明。 1-2-2-1-4监理工程师在延期时间终止后的28天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延期申报报告。 1-2-2-2延期评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2-2-2-1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 1-2-2-2-2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1-2-2-2-3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充分与正确 1-2-2-2-4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

1-2-3费用索赔处理的措施 1-2-3-1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承包人每项索赔,并以适当的形式,在合同范围内,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更作出修正安排,估算承包人报酬并证明原因,同时证实和修改承包人的支付需求。 1-2-3-2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满足时,受理费用索赔,向业主提交建议和意见,并将承包人有关材料报送业主。 1-2-3-2-1承包人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索取额处的费用。 1-2-3-2-2承包人在出现索赔事件后,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送业主。 1-2-3-2-3承包人承诺继续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1-2-3-2-4监理工程师确认是否于索赔时间终止后的28天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正式索赔申请,否则不予签认。 1-2-3-3监理工程师从以下方面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英山县西河治理一期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湖北兴禹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英山县西河治理一期工程监理处 二O一一年一月

编写:舒克非 周薇 校对:舒克非 周薇

目录 1 目的。。。。。。。。。。。。。。。。。。。。。。。。。。。。。。。。。。。。。。4 2适用范围。。。。。。。。。。。。。。。。。。。。。。。。。。。。。。。。。。4 3 监理职责。。。。。。。。。。。。。。。。。。。。。。。。。。。。。。。。。。4 4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4 5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控制。。。。。。。。。。。。。。。。。。。。5 6合同支付工程量计量的量测控制。。。。。。。。。。。。。10 7 合同支付申报控制。。。。。。。。。。。。。。。。。。。。。。。。。11

一、目的 为促使合同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合同计量与支付程序,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编制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2.1 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工程、基础防渗工程、混凝土工程、护坡工程、交叉连接工程、防汛路面工程、管理设施工程等。 2.2 本监理处所监理范围内的其它土建工程项目以及按施工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它工作项目。 2.3 合同计量与支付签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规定执行。 三、监理职责 3.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工程总投资控制,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合同支付,并最终签发合同工程支付签证单。 3.2 分管监理人员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合同支付,预审施工单位合同工程支付申请。 3.3 相关项目监理人员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支付申请。 3.4 现场监理员负责预审施工单位和协助相关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工程量计量复核。 四、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 4.1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其它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4.2 经监理处签发的工程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它有效设计文件。 4.3国家及部门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4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处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与测量图件等资料。

合同与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xxx工程 合同与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xxx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一○年四月

批准:xxx 审核:xxx 编制:xxx

目录 1合同管理的依据 (3) 2合同管理的原则 (3) 3合同管理方法 (3) 4工程变更 (3) 5违约 (5) 6工程延期 (6) 7投资索赔 (8) 8索赔期限 (10) 9履约保函 (10) 10工程保险 (11) 11 工程分包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12化石和文物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2) 13施工合同解除 (12) 14争议的解决 (12) 15清场与撤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2) 16 信息管理 (13) 17组织协调 (15)

合同与信息管理 1合同管理的依据 1.1施工合同; 1.2监理合同 1.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 1.4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 1.5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文件或记录; 1.6第三方对工程做出的科学结论等。 2合同管理的原则 2.1合同管理的总原则是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2.2合同原则: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事宜的处理严格遵循合同文件确定的范围、原则、方法和程序 2.3以事实为依据: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事宜的处理,以发生并确切记载的事实为依据。 2.4科学和公正原则: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事宜的处理,应做到科学和公正。 3合同管理方法 根据合同管理的依据,对合同事宜进行客观和科学的评估从而得出结论,是合同管理要采用的主要方法。 4工程变更 4.1变更一般规定 a.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都可以提出工程变更,并填写《工程变更报告单》,但任何工程变更必须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通知单和工程变更令为准,并由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人实施;

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施工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模拟试题(沐风教育)

2016年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施工质量控制的工 作程序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 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 1、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主要在于__。 A.指导工程监理全面实施 B.发挥工程监理的“施工图”作用 C.起监理工作“初步设计”作用 D.承接监理任务 2、在定量评价建设工程风险时,首要工作是__。 A.风险损失的衡量 B.风险衡量 C.风险控制 D.风险回避 3、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__年内提出申请。 A.2 B.3 C.4 D.5 4、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乙级资质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__。A.10万元 B.50万元 C.100万元 D.1000万元 5、建设工程风险分解的途径之一是按时间维分解,就是考虑了建设工程__的不同风险。 A.进度目标 B.实施不同阶段 C.施工阶段 D.季节变化 6、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作为质量控制的监控主体,对工程质量__。A.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B.与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C.承担监理责任 D.与设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7、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监理费应当从工程概算中列支,并核减__。A.建设单位管理费 B.施工单位管理费 C.监理单位管理费

D.不可预见费 8、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__举行。 A.开工时 B.开工后 C.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时 D.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 9、根据已建各类建设工程与风险有关的统计资料来识别拟建建设工程的风险,是采用__的方法来识别风险。 A.专家调整法 B.流程图法 C.经验数据法 D.初始清单法 10、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__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A.地基基础工程 B.主体结构 C.装修工程 D.一半以上工程量 11、某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500万元,设备购置费为1100万元。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该工程__。 A.可以不实行监理 B.必须实行监理 C.仅建筑安装工程实行监理 D.设备制造实行监理 12、加快工程进度,会导致施工效率下降,单位产品的费用上升,从而使整个工程的总投资增加,这表明__。 A.进度目标与投资目标之间存在统一关系 B.进度目标与投资目标之间存在对立关系 C.进度目标与质量目标之间存在对立关系 D.进度目标与质量目标之间存在统一关系 13、下列不属于监理工作中质量控制具体措施的是__。 A.组织措施 B.技术措施 C.安全措施 D.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14、工程监理企业依据哪些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监理,视委托监理合同的__来决定。 A.实施阶段 B.性质 C.范围 D.规定 15、在建设工程质量特性中,__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A.适用性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提要:合同管理的原则事前预控: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对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发出预示 资料来自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 合同管理的原则 事前预控: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对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及时纠偏:随时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的形式,督促违约方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对设备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理工程师及时了解与跟踪厂商执行供货计划的过程,尽量避免设备实际到场时间提前或滞后对工程进度计划的影响。 充分协商:在处理过程中,认真听取有关各方意见,与合同双方充分协商。 公正处理:严格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程序,公正、合理地处理

合同其他事项。 2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投标 根据业主的需要,参加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对招标文件内容和标底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业主选定承包单位及供应商。 协助业主确定本项目的合同结构 本工程的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加工合同、材料与设备供货合同、运输合同、业主指定分包合同等。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合同的框架、类型、主要部分和条款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本工程的合同结构,确定合同内容符合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和投资概算。 合同执行过程管理和检查 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对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合同履行进行全过程的监控、检查和管理。 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 协助业主和公正处理建设工程各阶段中产生的索赔,参与协商、

调解、仲裁甚至诉讼解决合同的纠纷。 对合同的执行过程进行鉴证、处理合同中涉及的第三方关系以及合同条款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3 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合同分析 对合同类型和相关条款进行分析、归纳,建立本工程的合同结构。对工程承包、材料设备采购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合同条款、法律条款分别进行详细的分析,对合同条款的更换、延期说明、投资变化等及时分析、备案。 对业主有关的活动分别存档,以防漏项。合同分析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与过程控制紧密相连,过程中的变化应及时总结、归纳,实现合同管理的动态控制。 分析合同中易产生风险和变更的条款,并分析这些条款与设计、总包、分包、监理等单位以及与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的关系,为制定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合同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2) 第二章编制依据 (2) 第三章合同管理内容 (2) 第四章合同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2) 第五章工程变更 (5) 第六章工程延期 (7) 第七章费用索赔及合同争议的管理 (11) 第八章工程计量支付 (12)

第一章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三章合同管理内容 1.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收集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并了解有关内容。 2.批准开工报告前,监理人员应比对施工承包合同中的人员、设备,必须确保一致或条件等同,否则不得批复人员和设备进场施工。 3.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现场人员、设备的动态管理,监理站应建立人员和设备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4.按照合同工期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进度管理有关要求进行监督。发现重大拖延偏差,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完善。 5.对照工程存在问题和合同要求,合理处理工期、费用索赔事宜。 6.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 第四章合同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1、合同管理的原则 1.1合同管理的总原则是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要实施专项管理。 1.2合同原则: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事宜的处理应严格遵循合同文件确定的范围、原则、方法和程序。

1.3以事实为依据: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事宜的处理,应以发生并确切记载的事实为依据。 1.4科学和公正原则: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事宜的处理,应做到科学和公正。 2、合同管理方法 2.1根据合同管理的依据,对合同事宜进行客观和科学的评估,从而得出结论,是合同管理要采用的主要方法。 2.2事前控制 2.2.1熟悉合同条款,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办事。 2.2.2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如期提交施工现场,使本工程各项目能如期开工,正常连续施工,不要违约照成索赔条件。 2.2.3按合同要求,按期、保质、保量的提供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到现场,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2.2.3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2.3事中控制 2.3.1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和要配合解决的问题,不要造成违约给施工单位索赔的条件。 2.3.2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原因有:资金投资不足,并不能及时到位,业主图纸未及时到位,甲供的工程材料未及时到施工现场,现场施工与设计图纸有矛盾)要依据合同条款公正处理。 2.3.3建设单位提出索赔(原因有:资金调用失控,采用的工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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