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水利工程验收规范

最新水利工程验收规范最新水利工程验收规范

1.序言

1.1 编制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术语和定义

1.4 参考文献

2.验收前准备

2.1 验收程序

2.2 验收计划

2.3 验收组织与人员

2.4 验收文件准备

3.工程质量验收

3.1 工程施工合格证书

3.1.1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3.1.2 施工合同及进度验收

3.1.3 工程质量查验

3.2 施工图纸文件审查

3.2.1 工程设计文件审核

3.2.2 施工图纸文件审查要点

3.3 施工工艺与施工控制

3.3.1 工程施工方案管理

3.3.2 施工质量控制

3.3.3 施工过程监控

3.4 工程质量成果文件

3.4.1 施工资料归档

3.4.2 质量验收报告及成果文件备案

4.工程安全验收

4.1 施工安全分析与风险评估

4.1.1 工程安全评估

4.1.2 施工安全组织方案审查

4.1.3 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

4.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2.1 施工场地秩序管理

4.2.2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4.2.3 施工材料及设备安全管理

4.3 施工监理报告与评价

4.3.1 施工监理报告审查

4.3.2 施工安全评价及整改

4.4 事故处理与紧急预案

4.4.1 施工现场事故处理

4.4.2 施工紧急预案核查

5.工程环境验收

5.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

5.2 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5.2.1 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5.2.2 施工期环境质量监测

5.3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3.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 5.3.2 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书

6.工程财务验收

6.1 工程造价核准

6.1.1 工程造价核准程序

6.1.2 工程造价核准文件审核

6.2 工程款支付与终结

6.2.1 工程款支付审核与申请

6.2.2 工程款终结与结算

附件:

附件2:水利工程安全评价表格

附件3: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数据报告

法律名词及注释:

1.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的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所签订的合同,

约定了工程的费用、工期、质量标准等内容。

2.工程施工合格证书:验收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

确认合格的证明。

3.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变更通知书等。

4.工程安全评估: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5.施工安全组织方案:针对具体工程,针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的详细规划和安排。

6.工程监理报告:监理单位根据实际监理情况所编制的报告。

7.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和预测的报告。

8.工程造价核准:审批工程项目总造价的过程,确定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是指对水利工程的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进行验收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经过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才能正式投入使用。下面是水利工程验收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验收范围 水利工程验收的范围包括水利基础设施工程、水利设备工程、水利工程施工和施工质量等方面。 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水库、水闸、引水渠、泵站等建设工程的验收; 水利设备工程包括泵站、输水管道、水泵等设备的验收; 水利工程施工包括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验收成果复核等方面。 二、验收组织 验收工作由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组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专家和建设单位的代表组成。建设单位负责委托监理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验收工作。 三、验收依据与程序 验收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进行。验收程序包括技术资料审核、实地勘察、设备检验、试运行等环节。验收依据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测试结果、设备验收报告等。 四、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验收内

容。其中,设计审查主要包括设计文件合理性、设计参数符合性、设计精确性等方面;施工审查主要包括施工进度符合性、施工质量控制等方面;材料验收主要包括材料质量、设备性能等方面;质量验收主要包括工程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等方面;安全验收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方面。 五、验收标准和评定 验收标准主要遵循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验收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手续办理。 六、验收成果和档案 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需按相关规定将验收成果和档案报送相关部门备案,作为水利工程的正式文件和记录。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的实施能够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和设备的质量,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可靠性。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验收工作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水利工程验收规程

水利工程验收规程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验收管理,使水利工程验收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施工费用严格控制,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省级及以下水利工程的验收。 第三条各级水利部门应按照通则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本规程认真、负责地开展工程验收工作。 第二章水利工程验收程序 第四条水利工程验收程序分为:工程技术信息确认阶段、质量验收及通知完工阶段、验收完成阶段。 第五条工程技术信息确认阶段,应作出水利工程的特征、参数及实施要求等技术信息确认,结合施工报审文件和工程总体设计确定工程验收内容,一般在施工期间进行。 第六条质量验收及通知完工阶段,重点对水利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认质量符合施工报审文件和工程总体设计要求,并相应地做出验收完成通知,一般在施工完毕后立即进行。 第七条验收完成阶段,即开始实施验收完成期所规定的完工检查、回复缺陷等工作,一般在验收完成通知后开始,到达规定验收完成期后结束。 第三章水利工程验收的质量要求 第八条水利工程验收应遵循实施中有关的设计技术规范、施工报审文件及工程总体设计要求等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的质量标准。

第九条对施工标准中提出的质量指标,如水泥强度、混凝土坍落度、压实度、抗压强度、抗剪强度,应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按照有关质量检测标准进行实际检测,确保质量符合实施要求。 第十条水利工程验收应按照规定通过口头报告、实验检测、书面报告等多种方式,开展质量确认和检测工作,确保最终施工出来的质量符合实施要求。 第四章水利工程验收的质量验收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验收的质量验收,应以工程设计技术规范、施工报审文件及工程总体设计要求为依据,对工程建设的主要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水利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水利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一、概述 水利工程施工与验收是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本文将从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管理和验收程序三个方面, 介绍水利工程施工与验收的规范要求。 二、施工前准备 1. 项目可行性研究:对于水利工程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 研究,包括水文地质勘察、环境影响评价等,确保项目可行性和 环境友好性。 2. 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 设计方案,包括工程布置、施工队伍组建、材料设备采购等,确 保施工过程的有序进行。 3. 安全生产计划: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包括施工现场安全、劳动保护等,明确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三、施工过程管理 1. 施工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资质要求、 考勤管理、培训等,确保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2. 质量管理: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检 查等,对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进度管理:建立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任务分解、 施工工序安排等,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控制,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 材料设备管理:合理采购材料设备,建立材料设备台账,加 强仓储管理和采购合同的履行,确保施工所需材料设备的及时供应。 5. 施工现场管理: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明确施工区域 划分和安全警示标识,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 现场的安全和有序。 四、验收程序 1. 施工验收申请:施工方在工程完工后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验 收申请,并提交所需验收文件和资料。 2. 验收条件:主管部门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确定验收条件,对 施工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核。 3. 验收技术标准:根据国家水利工程验收技术标准,对工程的 质量、功能和安全进行评估。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规定和要求。该规范的制定旨在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以下是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概述。 第一章总则 本章主要介绍了水利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依据、范围和验收程序。重点强调了水利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性,以及验收的原则和方法。 第二章验收的对象和基本要求 本章主要描述了水利工程质量验收的对象和基本要求。对象包括建筑物、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排水工程等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基本要求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材料使用、设备安装、工程实体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程序和方法 本章详细阐述了水利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方法。程序包括筹备、组织、实施、总结等环节,详细介绍了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方法包括直接验收、抽样验收、检测验收等不同的验收方式。 第四章验收的标准和评定 本章主要讲述了水利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和评定方法。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不同层级的标准,详细介绍了各种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评定方法包括定性评定

和定量评定等不同的评定方式。 第五章验收的程序和方式 本章重点介绍了水利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方式。程序包括验收前的准备工作、验收中的实施工作和验收后的总结工作,详细讲解了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方式包括现场验收、材料检测、设备检验等不同的验收方式。 第六章验收的权利和义务 本章主要描述了水利工程质量验收涉及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涉及方包括业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个参与方。强调了各方在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章验收结果的处理和使用 本章阐述了水利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的处理和使用方式。重点介绍了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和验收有条件通过等不同结果的处理方法和使用规则。 第八章验收的监督和管理 本章强调了水利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和管理,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监督职责和责任,以及水利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具体监督手段和管理要求。 第九章附则 本章总结了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点,强调了质量验收的纪律和规范,对于完善并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具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 一、总则 水利工程验收是指在水利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质量、安全、功能、技术性能等方面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价,以确定工程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同时为项目的投资方提供合格的工程验收报告。水利工程验收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和验收规范进行,确保验收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二、验收程序 (一)组织筹备 (1)由项目业主或委托单位成立水利工程验收组,明确验收组的职责和人员组成。 (2)编制水利工程验收计划,确保验收工作有序进行。(3)组织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会前研讨、座谈、查阅资料等。 (二)现场踏勘 (1)验收组组织人员对水利工程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的布置、工况、施工质量等情况。 (2)对于水库、渠道、泵站、防洪工程等大型工程,应进行全面的现场踏勘,对工程各部分进行详细检查。 (三)技术检查 (1)验收组应对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2)对于工程中的关键技术和设备,验收组应参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进行检查,确保其满足要求。

(四)试运行 (1)对于与工程功能相关的设备和系统,应进行试运行,确 保其正常运转。 (2)试运行期间,验收组应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技术测试 (1)对于水利工程的主要技术指标,如库水位、流量、水质等,应进行测试,确保满足设计要求。 (2)技术测试应参照相关技术规范,采用规定的测试方法和 仪器设备。 (六)评价分析 (1)根据实际情况和测试结果,对水利工程进行评价分析, 以确定工程的实际状态。 (2)评价分析应参照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对工程的各项指 标进行综合评定。 (七)撰写验收报告 (1)验收组应依据实际情况和评价分析结果,结合技术测试 数据,撰写水利工程验收报告。 (2)报告中应包括工程概况、检查、测试、评价结果等内容,并形成统一的结论和意见。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 检查工程结构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等,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安全要求。 (二)工程安全 检查工程各项安全设施的完善性和可靠性,确保工程在正常使

最新水利工程验收规范

最新水利工程验收规范最新水利工程验收规范 1.序言 1.1 编制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术语和定义 1.4 参考文献 2.验收前准备 2.1 验收程序 2.2 验收计划 2.3 验收组织与人员 2.4 验收文件准备 3.工程质量验收 3.1 工程施工合格证书 3.1.1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3.1.2 施工合同及进度验收

3.1.3 工程质量查验 3.2 施工图纸文件审查 3.2.1 工程设计文件审核 3.2.2 施工图纸文件审查要点 3.3 施工工艺与施工控制 3.3.1 工程施工方案管理 3.3.2 施工质量控制 3.3.3 施工过程监控 3.4 工程质量成果文件 3.4.1 施工资料归档 3.4.2 质量验收报告及成果文件备案 4.工程安全验收 4.1 施工安全分析与风险评估 4.1.1 工程安全评估 4.1.2 施工安全组织方案审查 4.1.3 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 4.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2.1 施工场地秩序管理 4.2.2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4.2.3 施工材料及设备安全管理 4.3 施工监理报告与评价 4.3.1 施工监理报告审查 4.3.2 施工安全评价及整改 4.4 事故处理与紧急预案 4.4.1 施工现场事故处理 4.4.2 施工紧急预案核查 5.工程环境验收 5.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 5.2 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5.2.1 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5.2.2 施工期环境质量监测 5.3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3.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 5.3.2 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书

6.工程财务验收 6.1 工程造价核准 6.1.1 工程造价核准程序 6.1.2 工程造价核准文件审核 6.2 工程款支付与终结 6.2.1 工程款支付审核与申请 6.2.2 工程款终结与结算 附件: 附件2:水利工程安全评价表格 附件3: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数据报告 法律名词及注释: 1.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的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所签订的合同, 约定了工程的费用、工期、质量标准等内容。 2.工程施工合格证书:验收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 确认合格的证明。 3.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变更通知书等。

水利水电验收规范

水利水电验收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是为了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提高工程效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以下是水利水电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1. 验收的目的是评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符合设计要求的程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2. 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从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 3. 验收的时机是在工程的竣工阶段进行,需要将竣工结算报告、图纸文件和施工记录与实际情况核对。 4. 验收的责任由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承担,验收的结果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通过。 二、验收的基本要求: 1. 工程的主要设计要求,包括工程的设计理念、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等,要符合当地的规范和标准。 2. 施工的技术要求,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择、安装方法、施工现场管理等,确保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工程竣工时的技术数据和监测记录,包括设备性能参数、实测数据、监测记录等,需真实准确并符合设计要求。 4. 工程的试运行数据和效果评估,包括试运行中的设备运行情况、水力性能测试等,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性能。 5. 工程的竣工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文件、施工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等,要完整齐备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三、验收的具体内容: 1. 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核,包括设计方案、图纸文件和技术规范等,确保设计满足安全、经济、合理的要求。 2. 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记录的审核,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控制、材料验收、工序检查等,以及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3. 工程设备的验收,包括设备的安装位置、安装质量、功能性能等,确保设备符合要求且具有正常的运行能力。 4. 工程的水利水电设施的验收,包括水库、水电站、引水渠等,确保工程的结构和功能满足设计要求,并且具有安全可靠的运行性能。 5. 工程的竣工成果的验收,包括试运行数据、效果评估报告、竣工报告等,确保工程的效果和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6. 工程的竣工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包括图纸文件、施工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等,确保工程的档案资料齐全,并便于进行后续的管理和维护。 四、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1. 验收前需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和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 2.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资格,能够对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进行评估和鉴定。 3. 验收人员需要实地勘察工程现场,详细了解工程的技术要求和具体情况。 4. 验收人员需要仔细查阅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记录和监测数据,评估工程的质量和完整性。 5. 验收人员需要对工程设备进行实地检查和测试,以确认设备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是指对水利水电工程进行验收的相关规范和要求。以下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验收准备 1. 验收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和查验,确认工程已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并完成了各项工程量和质量指标。 2. 应开展工程验收会议,明确验收目标、流程和要求,并邀请各参与方到场参加。 二、验收范围 1. 验收范围应包括工程主体结构、设备安装、施工质量、工程完好性、系统运行情况等方面内容。 2. 对于安全、环保问题也应进行评估和验收。 三、验收内容 1. 工程主体结构的验收应包括设计与实施的一致性、结构安全性、施工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2. 设备安装验收应包括设备安装与运行的可靠性、通用性、操作方便性等方面的评估。 3. 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工程质量标准是否达到要求、施工规范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的评估。 4. 工程完好性验收应包括检查工程设施的完整性和健康状态,确保没有明显的损坏或破坏。 5. 系统运行情况验收应包括检查各系统运行指标是否达到要求,工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方面的评估。

四、验收要求 1. 工程验收应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2. 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对工程的评估全面、准确。 3.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经过培训或认证。 4. 对于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的工程,应提出整改要求,并设定整改期限。 5. 验收结果应及时整理并形成相关文件,作为后续工程运营和维护的依据。 五、验收报告 1. 验收结束后,应编写工程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果、问题和整改要求等内容。 2. 验收报告应由相关部门或机构出具,并由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六、验收监督 1. 工程验收应设有监督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抽查,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监督人员应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得有利益关系。 以上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旨在确保水利水电工程按照设计和施工要求完成,达到安全、可靠、高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目标。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工程成果的合格性。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水 利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2. 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 - 全面性:施工质量验收应对工程各项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设计和施工标准。 - 独立性:施工质量验收应由独立的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确 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 时效性:施工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及时发现 和解决质量问题,以避免后续的安全和质量风险。 3. 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3.1 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 明确验收标准:根据工程的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明确施工 验收的标准和指标。

- 设计文件审查: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 施工记录整理:整理施工过程的记录,包括施工计划、进度表、工程日志等。 3.2 验收过程 - 现场检查: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检查施工质量,如土石方工程的坡度、混凝土工程的强度等。 - 抽样检验:根据抽样原则,进行材料和构件的抽样检验,如钢筋、混凝土、沥青等。 - 实验室检测:将抽样材料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包括强度、密度、含水率等各项指标。 - 文件审查:对施工过程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如质量记录、施工图纸等。 3.3 验收结果的处理 - 合格验收:如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出具合格验收意见,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应文件。 - 不合格处理:如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 复验验收:对经整改的项目进行复验,确保质量问题得到解决。 4. 施工质量验收的监督和管理 -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的监督和 管理工作。 - 监督程序:建立完善的监督程序,确保验收工作的规范进行。 - 监督人员素质:确保监督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 够有效开展监督工作。 - 验收报告:由监督机构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记录施工质量 验收的结果和问题。 5. 结束语 本文档明确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范和要求,为水利工 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提供了指导和参考。各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应按 照本文档的要求,加强施工质量验收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水利工程 的质量安全和可靠性。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工作,特制定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作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验收的性质,可分为投入使用验收和完工验收。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及时移交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工程进行验收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利用外资项目还必须符合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或有关责任主体应依据本规程,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编制验收计划,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工程进行验收时必须要有质量评定意见。按照水利行业现行标准SL176—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进行质量评定。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应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价意见。竣工验收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其基础上鉴定工程质量等级。 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会(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 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有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 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验收委员会(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验收委员(组员)的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和签证中明确记载。

农田水利工程验收流程及标准

农田水利工程验收流程及标准 一、农田水利工程验收流程及标准 二、验收流程:符合许可条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申请材料形 式审查及处置)→审核→现场复核→许可决定→发证→办结。 三、农田水利工程验收流程及标准:河沟开挖疏浚施工技术标准 (一)理清水系:实行高水高排,低水低排,上控下泄等原则,杜绝挖成 断头沟、虚线沟。 (二)排涝及防洪标准:具有排涝功能的河沟,排涝标准要达到5-10年一遇;具有防洪功能的河沟,防洪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 (三)沟坡:小沟边坡不得小于1:1.5;大中沟边坡不得小于1:2;坡面无树根、杂草,禁止用淤泥、垃圾等杂物填充沟坡。 (四)施工之前要填筑堵坝,先排水后施工,严禁带水施工;所排污水未 经处理,不得再放回原处。 (五)沟道内淤泥、垃圾、水生植物、阻水障碍物等要彻底清除。淤泥、 垃圾、水生植物必须清除在河道口岸平台之外。 (六)疏浚整治后,河沟的沟口、沟底要顺直,沟坡要平顺,不得里突外拐,河沟水面要清洁,水质无浑浊、臭味等,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要求。 (七)河沟过水断面面积不得小于设计断面,沟底高程不得高于设计高程。 四、水塘扩挖施工技术标准 (一)水塘改造要因地制宜,做到有水可蓄、有田能灌,充分发挥水塘效益。口面较大的塘,应合理考虑浅水区、渐变区、深水区设置。

(二)水塘边坡:水塘深度3m-5m的,边坡不得小于1:2;水塘深度大于5m的,边坡不得小于1:2.5,并宜采用复式断面,在对应水塘常水位30cm以上,宜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平台。 (三)水塘内淤泥、垃圾、水生植物要彻底清除,边坡的杂草、杂树、垃 圾要清除干净;淤泥、垃圾、水生植物不得在水塘岸线平台之内堆放;严禁淤泥、垃圾等杂物填充塘坡。 (四)疏浚整治后的塘口线应顺直,塘坡、塘底应平整,塘内水面要清洁,水质必须满足农田灌溉要求。 五、机井施工技术标准 (一)单井控制面积一般为60-100亩,井位布置要合理,原则上采用梅花形布井,井距一般为220-280m。 (二)一般采用40-60cm无砂混凝土管作为透水井管,井底沉淀管和井口5m护管应选用混凝土实管,井管的连接做到对正接直、封闭严密。 (三)机井滤料应选用2-5mm磨圆度较好的清水河砂或相应级配的碎石,厚度不小于15cm,;填料高度一般自井底至地面,在洗井结束前,不得封闭井口,要保证对滤料的随时补充。 (四)井口应高于地面,稳定坚固,要设置混凝土井台、井盖,有条件的 可建井房,以利对机井和机泵设备的保护。 (五)洗井出水量应接近设计要求或连续两次出水量之差小于10%,洗至出清水为止,抽水应达到设计降深;洗井完毕后,用容积法测定井水含砂量: 不得超过1/20000,井底沉淀物厚度应小于井深的5/1000。

最新水利工程验收规范

最新水利工程验收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原则精选(最新) G1499.1《热轧光园钢筋》GB1499.1-2023 G1499.2《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23 G2938《低热微膨胀水泥》GB2938-2023 G3408.1《大坝监测仪器应变计第1部分:差动电阻式应变计》GB/T 3408.1-2023 G3408.2《大坝监测仪器应变计第2部分:振弦式应变计》GB/T 3408.2-2023 G3409.1《大坝监测仪器钢筋计第1部分:差动电阻式钢筋计》GB/T 3409.1-2023 G3410.1《大坝监测仪器测缝计第1部分:差动电阻式测缝计》GB/T 3410.1-2023 G3410.2《大坝监测仪器测缝计第2部分:振弦式测缝计》GB/T 3410.2-2023 G3411.1《大坝监测仪器孔隙水压力计第1部分: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GB/T 3411.1-2023

G3412.1《大坝监测仪器检测仪第1部分:振弦式仪器检测仪》GB/T3412.1-2023 G3413《大坝监测仪器埋入式铜电阻温度计》GB/T 3413-2023 G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 5223-2023 G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2023 G10597《卷扬式启闭机》GB/T 10597-2023 G11828.1《水位测量仪器:浮子式水位计》GB/T11828.1-2023 G11828.2《水位测量仪器:压力式水位计》GB/T11828.2-2023 G11828.3《水位测量仪器第3部分:地下水位计》GB/T 11828.3-2023 G11828.4《水位测量仪器第4部分:超声波水位计》GB/T 11828.4-2023 G11828.5《水位测量仪器第5 部分:电子水尺》GB/T 11828.5-2023 G11828.6《水位测量仪器遥测水位计》GB/T 11828.6-2023 G11826《转子式流速仪》GB/T 11826-2023 G11826.2《流速流量仪器第2部分:声学流速仪》GB/T 11826.2-2023 G12897《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23 G1289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2023待确认 G14173《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4173-2023

CJJ82-2023-水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2-2023-水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水利工程施工及验收过程,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水利工程施工及验收应遵循以下规范。 2. 水利工程施工规范 2.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 进行详细的工程规划和设计,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 确定施工队伍和人员,并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 确保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2.2 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 按照施工方案和时间计划进行工程施工,合理安排工艺流程和人员分工。 -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 进行质量检查和监督,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2.3 施工后的总结和整理 -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 归档施工相关资料和文件,便于后续的维护和管理。 - 撰写工程施工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 3. 水利工程验收规范 3.1 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 验收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计划的制定,明确验收范围和标准。 - 检查已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 准备相关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3.2 验收过程中的操作 - 按照验收计划和标准进行验收操作,逐项进行检查和测试。 - 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评估,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 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进行重新验收。

3.3 验收后的处理和报告 - 根据验收结果,判定工程的合格性并签发相应的验收报告。 - 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要求进行整改和修复,并重新进行验收。 - 撰写验收总结报告,总结验收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4. 结论 本文档规范了水利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过程和要求,有助于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操作和管理。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工程监督,提高工程验收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2023年开始施工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水电站、灌溉工程、水源工程、防洪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四条验收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并按期投入使用。 第五条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完成。 第六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监督,确保验收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七条验收管理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八条验收结果应当依法、依规作为水利工程运行和维护的依据。 第二章验收程序 第九条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向地方水利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十条地方水利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验收专家组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验收专家组由水利工程领域的专家组成,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验收专家组应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设备设施的检验等。 第十三条验收专家组应及时向地方水利主管部门提出验收意见。 第十四条地方水利主管部门根据验收意见,作出验收决定,并告知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验收决定的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有争议的验收结果,建设单位可以向上级水利主管部门申诉。 第三章验收标准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标准应包括设计文件的合规性、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 第十九条高危水利工程项目的验收标准应更为严格,对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要求更高。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规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规 程 (征求意见稿)

二OO七年一月

目次 1 总则............................................... - 2 - 2 术语............................................... - 3 - 3 验收的监督与管理...................................... - 4 - 4 法人验收............................................... - 4 -4.1一般规定 ...................................................... - 4 -4.2分部工程验收 .................................................. - 5 -4.3单位工程验收 .................................................. - 7 -4.4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 .................................... - 8 -4.5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 - 11 - 4.6工程项目完工验收 .............................................. - 12 - 5 阶段验收............................................... -13 -5.1一般规定 ...................................................... - 13 -5.2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 - 14 -5.3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验收 .......................................... - 14 -5.4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 ...................................... - 1 6 -5.5水电站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 .............................. - 16 - 5.6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 - 17 - 6 专项验收............................................... -18 - 7 竣工验收............................................... -19 -7.1一般规定 ...................................................... - 19 -7.2竣工技术预验收 ................................................ - 20 -7.3竣工验收 ...................................................... - 23 - 7.4工程质量抽检 .................................................. - 24 - 8 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 -25 -8.1合同工程完工交接 .............................................. - 25 -8.2工程项目竣工移交 .............................................. - 25 -8.3验收遗留问题及尾工处理 ........................................ - 26 -

最新水利工程验收规范

最新水利工程验收规范(水利工程建设 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发布根据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8月1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 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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