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必备的法律检索能力 超级实用!

法律人必备的法律检索能力 超级实用!
法律人必备的法律检索能力 超级实用!

【执业技巧】法律人必备的法律检索能力超级实用!

【中国律师商学院】律师检索能力的培养是需要时间和过程的,养成好的检索习惯是非常重要的,下面介绍的一些法律资源和检索方法,对律师掌握检资料和提高调研能力有一定的帮助。但要说明的是,在信息社会,这些检索资源和工具的发展和变化是很快的,需要日常关注和留意变化动态,才能更好地利用这些工具。

一、法律检索能力

曾有位律师说过:“律师的成功不是来自学历和天赋,而是技能。”学历与法律知识并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高学历并不意味着具备拥有法律技能,空有知识而缺乏法律技能的律师,很难成为优秀的职业律师。

二、法律检索资源概述

《论语?魏灵公》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寓意为在做事情之前,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事半功倍。

关于法律检索工具,google、yahoo、百度等搜索引擎提供海量信息,用户需要在大量信息中搜寻所需要的,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同时,检索获取信息的内容权威性、时效性、相关性和准确性等都无法保证。另外,目前互联网上也出现很多免费查询法律法规的网站,虽然比搜索引擎获取的信息范围少,但也同样存在文件是否有效、是否已被修订、废止、全文内容是否权威等不确定性,不能保证所提供文本的准确性。

(一)中国法律资源(含港澳台地区)

1.主要网络资源

(1)法律数据库或在线法律服务(Legal Online Services)

法律数据库是律师必备的、有效、最方便的法律工具之一,全面权威的法律数据库能为律师提供可靠的法律信息检索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①北大法宝(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英文版(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

北大法律信息网是北大英华公司和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共同创办的大型法律

综合网站,创立于1995年,是互联网上第一个中国法律网站,涵盖了中、英文法律法规检索、法学文献、天问咨询、远程教育、法学论坛、司法考试、法律导航等内容,并不断在法律信息内容、功能、服务等方面实现自主创新。

“北大法宝”—中文在线法律数据库(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是该网站06年改版推出的高端产品,共由14个主体库、9个参考库组成,收录1949年至

今近40万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最高法公报案例、各地裁判文书、案例评析、仲裁裁决、中外条约、大量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法学教程、法学文献、法律释义、实务指南、立法背景资料及WTO文件等信息。内容全面权威、法规收录渠道权威,采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机关提供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有关规定认可的法规文本,校对严格,准确可靠。

北大信息网的英文版(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提供中英文对照在线数据库,包括法律法规、案例、公报政报索引、法学期刊索引、税收协定及中国政府白皮书等数据库,翻译迅速准确,为律师从事涉外业务提供很大便利。

“北大法宝”数据库的最大特点是其首创的法条联想功能,不仅能直接印证链接所查文件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其条款,同时提供与重要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裁判文书、法学论文、修订沿革、条文释义、实务指南等全方位的法律信息。为律师全面深入驾驭法律信息提供了平台。

“北大法宝”另一特色是及时详尽标注法律修订沿革信息,通过对我国法律、法规的历次修订及相关法条异动情况的梳理,用户可回溯某条款的历史变动及相关法规、案例、论文等资料。

②国信中国法律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

国信中国法律网是由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开发部法规信息处创办,主要包括新法规联机查询、国家法规数据库、法律理论特刊、国家强制标准、人民法院报特辑、律师事务所名录六个栏目。其中,新法规联机查询,内含每月收录的法律法规的名称、简介和法规全文;国家法规数据库收录了自1949年建国以来全国人大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国务院各部委规章、各地人大法规和政府规章、我国签订的国际条约和公约等,约10万篇法规、5 亿汉字;法律理论特刊包括法律界专家和专业工作者对公众关心的法律进行的解释和评论,以及对法律的介绍和说明;国家强制标准,提供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目录,用户可以下载正文。

目前,该库有Windows版、Web浏览器版和TRS版等多种不同版本供用户任选使用。国家法规数据库的特点是法律法规比较全面和权威。

③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法学文献、律师事务所信息、全国律协行业规范、实用案例、司法考试信息等内容,改网站的主要特色是汇集了全国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信息,以及全国律协的行业规范性文件,可以为律师提供帮助和指引。

(2)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也是律师需要经常浏览的一类信息来源,律师通常需要与各种主管机关打交道。为了更好地提高向机关人员咨询的有效性,事先获得充实的相关材料是很有必要的。全国人大、中央政府、与业务相关的部委网站,以及部分地方政府、机关网站。是获取相关办事指南的有效途径。通常,办事流程及其相关文件要求,都会在官方网站上的“办事指南”栏目中写明。律师在了解了基本的信息后,再针对所做项目的特殊性向机关人员咨询,所获得的信息会更为准确。

①中国人大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

中国人大网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舆论媒介。网站内容丰富,更新速度快,发布最新立法的动态,人大常委会开会期间的法律议案情况等。

②中国政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简称“中国政府网”)是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

其他重要部委网站、地方政府网站:商务部(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国家工商总局(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国家税务总局(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index.htm);海关总署(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国家外汇总局(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北京市政府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上海市政府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等。

这些官方网站地址可以通过在百度(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和谷歌

(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中键入所需要查找的各级政府或有关部委的名称搜索出来。

(3)法律学术网站

律师需要关注和洞察法律学术界的最新成果,以不断更新法律知识,业内比较有影响的学术网站包括北大法律信息网和中国民商法律网。

①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

北大法律信息网设立的法学文献栏目,收录了国内200余位法学专家文集,并拥有权威法律学术论文篇,分为法学论著、随笔、书评等子栏目,内容非常丰富。法律专题栏目,紧跟立法、司法、学术界动态,集合精品文献,编辑成高水平的专题,具有很强学术价值。论文和专题均可全文检索,并提供免费下载、打印服务。

②中国民商法律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

该网站是人民大学商事法学研究中心创办的,以人大民商法教授所著的法学论文为主,理论价值很高。其栏目设置和内容紧密联系民商法领域的前沿理论与实践,设立学术动态、司法实践、判解研究、判例要览等频道,并定期举办学术沙龙和讲座,推荐该领域内著名学者和理论书籍。该网站致力于学术的交流,偏重重点法学学科的深入研究,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各项功能。

(4)法律媒体网站

律师需要了解和跟进法律、司法结的动态,及时把握国家的立法、司法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这就需要对法律新闻网站经常浏览。在我国新闻门户网站都有法律相关栏目,如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法治新闻频道等等。同时,许多传统法制媒体都在网上建立了平台,如检察日报主办的正义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中国法院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法制日报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人民法院报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等,可以很方便地查询报纸内容。

①中国法院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

中国法院网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的,法律综合性新闻网站。致力于为社会提供最丰富的法律资讯、最权威的法院信息,最快捷的案件报道。中国法院网对传播审判信息、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向社会提供完善法律服务方面都发挥重要作用。

②正义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

正义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是检察日报主办的网站,从一开始单纯的作为《检察日报》的网络版,到现在原创网络新闻、影像、司考、博客、人才等频道的建立。正义网已打破原有的报纸电子版,逐步成为一个信息多样化的规范性网站,并常居法律网站排名前列。

(5)律师宣传网站

律师宣传网站是为律师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实习律师需要有意识地扩大自身宣传,在这类网站登记注册,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会增强当事人对律师的了解,增加案源。例如:中顾法律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等,这类网站主要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专门网站。定位于普通公众与律师的在线互动,打造案件委托代理的平台。主要栏目包括在线咨询、案件委托、律所、律师库、法规案例库、法律专题、法律人才等。

2.主要法律出版物

(1)公报类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分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各部门公报以及在

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法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性法规、自治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公报上刊登的法规、条例、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对律师而言,公报类文本可作为日常工作之补充,根据执业业务范围需要,一般来讲,常用的公报包括: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报》

该公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编辑出版,采用不定期的形式通过邮政征订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公报主要刊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决定、决议、缔结的国际条约、协定以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务院的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件是国家法律文件的标准文本。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该公报由国务院办公厅主办,主要通过国家邮政系统面向国、外公众公开征订发行,它是我国立法法和行政法规制定条例所规定的刊登国务院通过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标准文本,在该公报上刊登的行政公文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推行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制度,从2004年以后,《国务院公报》开始试行向县级以上的党政机构免费赠阅制度。

③部门公报、公告、文告

此类出版物均为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办公厅、室主办的,是有官方权威性的。根据律师执业范围的不同,可借鉴不同部门的公报,下面只简单列举主要的公报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国家财政部文告》、《中国人民银行文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告》、《国家人事部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报》、《国家质量监督总局公报》、《国家版权局公报》、《中国物价公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等等。由于按照新闻出版署新的规定2003年以后上述出版物被改为免费赠阅或不得向社会征订,获取这类文本有一定的难度。目前,有部分出版物取消纸质纸制文本改为电子版本在本部门所办的政府网上发布。

④地方人大常委会公报、政府公报

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公报、政府公报数量也是很多的,律师可根据需要选择性的阅览,在这里不一一列举。但,目前这类公报也基本不采用订阅邮寄的方式来发行。

(2)法律工具书

法律工具书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类型有法律词典、法律年鉴、法律百科全书、法律汇编、行政法规汇编以及各国家部委、各地方人大、政府出版的规章、地方法规、规章汇编等。其中法律词典可分为综合性、专题性的,一般专题性的是以部门法为内容的,如经济法词典、民商法词典等。法律年鉴、法律百科全书是内容非常丰富的资料汇总,对法律工作者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汇编类工具书,一般由专门的法律出版社出版,以年度为发行周期。

(3)案例参考及学习资料

虽然我国不是遵循先例的判例法国家,但在司法实践中案例文献对律师办案过程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此案例类书籍也是律师比较常用的法律书。主要的书籍包括: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判案大系、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审判业务指导丛书等等。

对律师而言,要了解和熟知法律学术界、审判政策的进展和变化,这就需要关注学术新成果和专业的理论书籍,例如法学类期刊、对新颁布法律的评论、法律释义、理论探讨等等,所选书籍根据执业需要进行选择,在此不再列举。

3.港澳台地区法律资源

港澳台地区的法律检索资源的获取,对于从事涉港澳台法律业务的律所和律师是必须和必备的。

(1)我国香港地区法律信息资源

香港地区的法律资源也主要分为网络和出版物两部分,其中主要的官方法律网站包香港律政司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hk/justice/index.htm)、双语法例资料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hk/index.htm)、香港司法机构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hk)、香港立法会(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hk)等,提供香港法律制度介绍,香港法例、公约及国际协定、判决书查询。主要法律出版物种类繁多,主要的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中英文对照)、《香港法例》、《香港特区的条例》、《香港特区的规例》、《香港判例集》、《香港区域法院判例集》等。

(2)我国澳门地区法律信息资源

澳门地区的主要网络资源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mo)、澳门印务局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mo)、澳门特区法院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mo)、澳门法律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mo)、澳门法例资料查询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mo)等,提供法律法规检索,国际公约、政府机关通告和公告查询、法院判决书全文等内容。主要出版物包括《澳门特区公报》、《澳门特区法例》、《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法例汇编》等。

(3)我国台湾地区法律信息资源

台湾地区的主要网络资源包括“立法院”全球资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tw)、“政府”出版数据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tw)、“司法院”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tw)台湾地区法律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法源法律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等,提供法律法规、政府公报、统计资料、裁判文书全文等内容。主要出版物包括《总统府公报》、《立法院公报》、《司法院公报》、最高法院出版的《判例汇编》、司法院出版的《司法解释汇编》等。

(二)国外法律资源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性国家法律资源是非常丰富的,鉴于篇幅有限,在此不能一一列举,仅以美国、英国为例介绍,其他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等的法律信息资源的了解和获取,可以通过搜索引擎google、yahoo、百度等进行检索。

1.美国法律资源

美国的主要网络资源包括美国国会法律图书馆(Law library of congress,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law/guide),FindLaw(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Thomas (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美国政府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康耐尔大学法律信息学会(Cornell’s LegalInformation Institute;

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LexisNexis(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Westlaw (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等等,提供法律、法规、最高法院判例及所有美国法院的在线判例、官方公报、法律期刊和评论内容。

主要法律出版物包括《美国法典》(U.S.C.)、《美国法典注释》(U.S.C.A.)、《联邦规则典》(C.F.R.)、《最高法院判例汇编》(S.C.R.)、联邦判例汇编(F.R.)等。

2.英国法律资源

英国的主要网络资源包括英国及爱尔兰法律信息学会网站(BAILII,

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英国法律在线(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英国皇家文书出版局(HMSO,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律师信息网(Infolaw,

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等,提供英文法律立法文本、法律资料、判例内容,资料丰富、内容范围广泛。

主要法律出版物包括《一般法案和一般会议措施》(Public General Acts and General Synod Measures)、《当前法律令》(CurrentLaw Statutes)、《立法引注》(Legislation Citators)、《法律报告》(The Law Report)。

(三)国际组织法律资源

律师根据业务需要,可初步了解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和欧盟的主要网络资源情况。其中联合国(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世界贸易组织(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欧盟委员会(http://www.europa.eu.int)、欧盟法院(http://curia.eu.int.)等重要的官方网站可收藏。如需检索其他国际组织网站,可登录google、yahoo、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狐、新浪等分类导航或者北大法律信息网网站导航栏目查询。

二、法律检索策略

1.搜索引擎的检索

搜索引擎有两种检索方式:最常用的是输入检索词或字串进行匹配检索,通过对一个或多个关键词的查询,找到相关法律信息,包括简单检索和高级检索。另一种是分类目录导航,根据检索主题所属类别,展开分类目录,查找分类匹配信息。百度就设立了多项分类垂直搜索分频道,其中包括法律搜索。分类和检索词的结合检索能更有针对性地找到所需资源。

2.法律数据库检索方法(以北大法宝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为例)

法律数据库遵循检索常用的方法,包含逻辑运算符、二次检索等功能,该功能将在下文做介绍。由于其专注于法律专业文件的检索,在检索字段设置、检索技巧上都有其独特之处。北大法宝主要的检索方法包括:

(1)跨库检索

该数据库支持跨库检索,可同时在14个主体数据库中通过输入标题或全文关键词进行快速检索,同时可选择“显示命中条款”功能,可在检索结果中将含有关键词的条款内容标红提示给用户。

(2)标题关键词检索

标题关键词检索数据减缩是最常用、最直接的检索方法。当查询者知道所要查询的标题中的关键词时,最适合使用此查询方式,能快速找到检索结果。

(3)全文关键词检索

需要查询正文内容中包括某词汇的全部文件时,这种查询是最快捷有效的方法,全文查询中尽量不要单独使用助动词如“的、地、得”、简单的数词如“1,2”等,检索关键词在北大法宝数据库中会在正文中用红颜色标出。

(4)发文字号检索

发文字号检索能保证检索文件的精确性,如知道法规的发文字号,在“发文字号”文本框中输入要查询法规的发文字号,即可查询到所有相同发文字号的法规信息。

(5)分类检索

北大法宝数据库中有着详尽的分类体系,中央法律法规库分为99个大类,今千个小类,可通过查找键,找到具体分类,可了解某一分类下的所有相关文件。如结合标题和全文关键词检索,结果会更准确、有效。

(6)日期检索

需要查询某日期范围内的法规信息时,适合使用此查询方法。在相应的日期字段有前后两个输入框用于输入日期范围;如果只输入前一个日期,则表示在此日期之后;如果只输入后一个日期,则表示在此日期之前;如果前后两个输入框都输入日期,则表示在两个日期期间内进行检索。法宝数据库中根据不同的子库,具有日期类型的字段有: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批准日期、签字日期、生效日期、终审日期、调解日期和裁决日期。

数据库中,根据子库的不同和特点,设置了不同可检索的字段,具体包括:发布部门、批准部门、法规分类、时效性、效力级别、范本分类、相对国、条约分类、文书分类、终审法院、案件分类、相关组织以及裁决机构等等。

3.搜索引擎与法律数据库的通用检索方法

对于搜索引擎和法律数据库而言,检索方法有其共性,具有一些通用的检索方法。

首先是恰当地运用符号检索,会提高检索结果的精确度。添加符号检索,一般对于多字、多词或限定范围之需要,这就需要熟练使用布尔逻辑运算符。

搜索引擎GOOGLE、百度以及专业的法律数据库等网站,采用的就是布尔逻辑运算符进行检索,能够方便用户完成精确查找。

另外,可以使用双引号、书名号进行词组检索。如果查找的是一个词组、多个汉字或者书名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它们用双引号(英言文状态)或书名号括起来,这样得到的结果最少、最精确。如输入一个书名时,最好是全部名称,并加双引号或书名号,这样便会被认为是一个词组进行检索,提高准确性。

其次,选择适当的关键词。使用关键词查询时,要求表述准确,简练,尽量使用更精确的词汇,用最少的词表达清楚所查信息的主题,尽可能删去一些同义词或近义词。对于太长的关键词,改用逻辑组合,使用运算符,而不是文字。

再次,注意检索细节。在Internet上进行查询时如果能注意一些细节问题,常常能增加搜索结果的准确性,如许多搜索引擎都区分字母的大小写,因此,如果搜索人名或地名等关键词,应该正确使用它们的大小写字母形式。

最后,学会在搜索结果中搜索,也称为二次检索,谷歌、百度等许多引擎和专业法律网站都提供在搜索结果中搜索的功能,这样进一步细化,更有助于搜索准确的结果,有时较同时使用关键词更有效。

三、法律检索能力培养

(一)养成制订检索计划的习惯

在进行法律检索前,需要对案件的情况有基本的事实分析和法律分析,头脑中要形成对案件整体情况的认识,确定需要调研和检索核实的法律要点和法律问题。然后,制订检索计划,将所需要检索的法律问题列出清单,并要思考需查找和核实的每个法律要点对整个案件重要性,确定检索顺序,必须在诉讼前查找和核实清楚的要点,如管辖权问题、诉讼主体问题等,则需要立即核实,有的问题可以随着案件信息的展开逐渐获取。检索计划应清晰明了,要根据检索进度进行调整,检索计划制订完毕后,律师就应按照计划逐项开展检索核实工作,并在检索结束后,核对是否有遗漏的要点。

具体的检索步骤可以分为:

1.检索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是检索的第一步和基本要求,根据检索计划中的法律要点和问题调研和查找所有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这里要强调的是检索法律法规资料的全面性,以免遗漏。占有丰富、全面的法律法规资料是律师做出专业分析的必要前提和基本条件,如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基础,律师以后的法律调研就如同无源之水,而且很可能得出不正确的结论,不仅不能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建议,甚至还可能被客户认为是律师工作中的严重失误。

2.确定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

法律法规的应用过程并不是生搬硬套的过程,因此,在较为全面地搜索出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律师需要对此进行分析,确定具体的法律规定之间的关系,方能准确地运用所检索出的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关于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的适用性

即分析该法律法规是否适用于所需解决的法律问题,这种对法律法规适用性的分析不仅包括法律条文本身是否有效,还包括其与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否匹配,条文本身能否适用于该问题。一般地,有以下几种情形需要注意:

①法律法规本身已失效,不具有适用性

这种情形往往比较容易分辨,许多法律检索工具对法律法规的时效性都已做出了明确注释。但不排除有些法律检索工具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在此提醒律师,对于已经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法规,在调研过程中就不要再适用了;而对于尽管没有被认定为“无效”,但其有效性存在疑问的条文,则要进一步检索,才能得出确定的答案。事实上,对于已失效而不再适用的法律,律师在检索法律法规的阶段就应将其剔除。无论如何,在分析阶段律师仍需要对这一问题加以注意。

②法律法规本身未失效,但其部分条文已被新法的规定所取代,事实上不再适用

我们常常可以在一些法律法规的最后看到如下表述:“……本法之前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本法相冲突的不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前法的时效性仍为现时有效,但是其中部分条文却因被后法的新规定所取代而不再适用;这并不意味着前法中与后法规定的事项相关的所有条文均不再适用,而只是与后法规定相冲突的不再适用。律师需要对这些法规的规定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方能做出判断。

③法律法规本身所调整和规定的事项并非是律师所需检索内容,但其部分条文,甚至是全部规定,却因为其他法律法规的准用而对律师所处理的问题适用

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是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旧破产法”)中关于破产还债制度的相关规定。旧破产法的第一部分即指出该法规定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还债案件,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的规定外,并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从而,旧破产法中的破产还债规定对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债案件也可适用。做好这一点,需要对法律法规有着深刻地理解,并且注意相关法规之间的联系。

综上所述,律师在法律检索的基础上,对法律的适用性进行缜密细致的分析从而做出全面正确的判断,方能保证在解决问题时不会错误地适用过时的法律规定,也不会漏掉应该适用的法律规定。

(2)法律法规的优先性

不同的法律法规由于位阶和立法机关的不同,对于同一事项的规定在适用的优先性上会存在很大的差别。在这种前提下,在所有具有适用性的法规之中判断

出哪些法规在现实生活中能够获得优先适用,是律师在法律调研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提及的优先性判断并不是单纯的基于法理而做出的效力优先性判断,而是更加切合当事人在现实中的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适用优先性判断。

在中国,由于某些历史和现实原因,现行法律体系较为混乱芜杂。不同的法律法规对于同一事项的规定时常会出现不一致和矛盾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是基于“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等基本法理原则做出判断,所得出的结论往往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而且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不力。上级立法机关所制定的基本法律往往是原则性和框架性的,可执行性低;而实施细则、暂行规定、适用意见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是下位法,但它们可操作性却较强。如果因为基本法律位阶高而认定其应当优先适用,则可能会导致在实际办事过程中无从操作的情况发生。由于位阶较低的法律往往可执行性较强,相关法律事项的执行机关往往是依据位阶较低而不是较高的法律规定办事。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律师不是从承认这一点的立场出发进行处理法律问题的准备工作,而是期望用书本上的法理观念改变办事机关的做法,结果只能是给当事人造成较高的办事成本和导致较高的办事风险。

(3)对被代理人是否有利

这一标准的判断较为简单,在此不再多作分析。律师只有将对己方当事人有利的条款和不利的条款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准确的判断和机智的决策,方有可能最大程度地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总之,就实质而言,任何法律法规都是人们的行动指南。因此,为了能准确地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当事人的行动,律师必须在全面检索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分析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通过这些分析,律师方能正确地对当事人行为的后果和风险进行初步预测,并进一步调研,得出正确的结论。

3.调研相关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

有权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在实际中的执行情况,是律师判断实施某种行为的实际后果的重要依据,也是增强法律调研结论准确性的一个依据。律师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是否被司法机关或执法机关作为直接依据去执行,执行的情况和效果如何,这些都是律师在法律调研中需要了解和掌握的重要信息。在1994年,双方当事人在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的一个条款中约定以出租方办理租赁证为合同生效的条件。但是律师根据法律调研确认:当时的房管机关还没有设立相应的房屋租赁办证机构。如果律师不了解法律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就不会察觉到本合同的约定显然没有可行性,也无法向当事人提出良好的解决方案。

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调研主要途径有两种:

(1)政府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

许多政府主管部门为了方便民众办事,都在官方网站上开设了“办事指南”一类的专栏,对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文件、法律依据等问题进行了讲解。这些资料能成为律师熟悉和判断相关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的重要参考。

(2)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咨询和沟通

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的规定毕竟针对的是抽象性的法律事件,而现实生活中的情况多种多样,实际执行情况受客观因素的影响也存在着偏差。律师通过打电话或现场咨询等方法与直接办事人员进行沟通,可以最为直接、准确和全面地了解到相关法律法规在现实中的执行情况。但是咨询应以法律法规调研为基础,咨询与调研的成果互相映证,方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4.参考相关案例

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判在法律上对于今后的审判、裁决并不具有拘束力,在司法审判中,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法律问题的处理上确实存在着差异。目前,正在推行的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制度,最高院所做的判决对于下级法院的影响力正在日益增强,许多地区的法院均组织学习最高法院的指导性案例,以提高审判业务水平。

另外,虽然中国上下级法院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法院的裁判对于下级法院没有约束力,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错案追究制度,导致下级法院对于上级法院裁判的“服从”成为一种“常态”。因此,在律师处理诉讼业务过程中,如果能够找出最高法院或上级法院做出的相似裁判,对于目前案件的处理就更能够成竹在胸。

关于仲裁,我国的各个仲裁机构均为民间组织,彼此之间相互独立,不同仲裁机构的裁决之间相互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但这种相互影响也不能完全排除。引用其他仲裁机构做出的生效裁决仍然可以作为律师有效的选择或策略之一。同一个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由于仲裁员之间的独立性,其对今后仲裁裁决的影响力也是有限的,但如能够找到同一个仲裁员曾做出的相似的裁决作为佐证,可以帮助律师在仲裁中树立信心,更好的把握仲裁进展的过程。

对于非诉案件而言,虽然办案过程并不直接涉及法院或仲裁的裁判,但是律师在非诉案件中经常需要与各种主管机关打交道,例如商务部及地方对外经贸委、工商总局及地方各工商局、税务机关以及海关等。审批和登记的过程看似有明确的法条或指南可以依据,但由于各个案件均有其特殊之处,审批和登记以及其他需要主管机关做出决定的过程常常是充满变数的。因此,了解有关主管部门对于客户需要办理的某个问题的具体处理方法、程序及其决定,对于顺利地推进非诉项目很有帮助。另外,非诉业务的最终目的不仅是帮助客户促成某个项目的顺利完成,而且要有效地在事前防范今后可能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就需要律师能够预测出哪些地方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而要做到准确的预测,仅仅了解法条是什么有时是远远不够的,而通过对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

的把握,往往能够比较准确地了解哪些环节和法律问题容易在今后项目的进展中发生法律纠纷。

最后,律师要注意平时的积累,养成关注新闻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与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习惯,可使律师在处理具体法律问题更容易着手,并且关心法律动态能使知识储备得到更新,在检索过程中更容易对检索结果有合理的判断。

(二)掌握使用检索工具的技能

职业律师要拥有一套完备的法律检索工具,律师最常用的检索工具,就是专业法律数据库和网络了,专业的法律数据库能保证数据的权威、全面、准确性,更新速度快,对于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如修订、修正、废止等)情况一目了然,而且除关键词和全文检索外,还有详尽的分类、发布部门、时效性、效力级别、专题、地域等复合检索方式,能够快速锁定所需资料范围。

拥有完备的检索软件或者网络资源,并不一定就能够检索出全面准确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在检索中良好的技巧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在制订检索计划后,对针对性地去检索法律法规有了指导。这时律师不妨从基本、自己熟悉的法条入手,把握好基本法律对相关问题的原则性规定或者规定的方向。然后,可以以基本法条为线索,检索对基本法条起到具体细化作用的较低级别的法规和司法解释。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要互相印证,已检索到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提及的其他法律法规,也很有可能与问题相关,必须仔细留意。

其次,养成检索时访问相关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的习惯,是使信息获取更全面的一个便捷方法。我国各个政府部门(尤其是国家和省区市这一级别的政府部门)基本上均设有的官方网站,用于政务公开,并经常设有相关的“办事指南”栏目,通常会载明有关事项的办理依据、所需文件和办事流程,而此“依据”常常就是我们所要检索的相关法律法规。

再次,律师要确定自己擅长的服务领域,并要把该领域的法律资源尽收囊中。随着法律服务的专业细化,做全能律师是不可能的,律师要在专业的服务领域有所建树,需要建立自己的资料库,将常用资料分类建库,并日常更新,要对法律变动情况,如新颁、废止、修订、修改、修正等做注释,司法解释、以及类似案例、新闻报道、专家评论等及时添补入库,作成摘要形式,以备查询,以保证法律资料不过时,不陈旧。

掌握使用检索工具的技能,要培养在最短时间内迅速找要所需资料的能力,就需要每个律师都应是一位“巧妇”,如何理解呢?

首先要熟练使用电脑和网络。随着电脑和网络的普及,律师办案的智能化和现代化程度也逐渐提高,使用笔记本电脑和制作PPT文件都是律师提高工作效

率和提升自身形象的需要,一些律所已经开设内部局域网,购买在线数据库,并开展网上分析和讨论案例的工作。可以说,使用现代办公设备是律师的基本技能。

其次要掌握所使用检索工具的使用技巧。配备了专业的法律检索工具,就需要熟知检索方法和检索技巧,学会综合使用各种检索手段。

(三)关注学术观点和社会舆论

法律是对现实生活的抽象总结,因此与现实生活相比,法律必然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滞后性以及不全面性。在现实生活中,总是会有某些事项未能得到规范,某些事项的规范不尽适时,这一现象在面临社会转型的中国尤其明显。而当现行法律法规无法给出明确的行动指南,或者给出的行动指南明显不合理时,律师可以借助法律法规以外的力量来做出判断和决策,并可以借助它们来影响案件的主管和裁判人员。这些力量主要是国内权威学术观点和较有影响力的社会舆论。需要注意的是,权威学术观点以及比较有影响力的社会舆论主要是在诉讼类事项中有影响力,尤其是后者更是如此。

(四)把握相关立法动向和趋势

在律师职业过程中,有的项目会历时较长,负责的律师在帮助客户完成项目时,不应满足于了解目前法律的规定以及实施的状况,更重要的是了解相关法律发展的动向、趋势。这样才能使律师在帮助客户时更加具有前瞻性,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更好地继续推进项目,能够帮助客户更好地设计项目的结构以及防范项目进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把握相关立法的动向和趋势,可以通过关注法律新闻及订阅相关的法律电子期刊两个途径来完成。

来源:法律人

责任编辑:暖暖

律师如何做法律检索

律师如何做法律检索 Legal Research(翻译为法律检索或法律研究),是美国法学院的一门必修课,国内的法学院很少有这门课,但这又是律师必备的一门技能,我十年前开始讲述这门课程,听过我这门课程的法律人应该在六千人以上,大多数人反映这是他们听过的最实务的一门课,今天推荐两篇有关法律检索的干货文章,一篇是非诉的,一篇是诉讼的,希望朋友们多多转发这条信息,让更多的法律人掌握Legal Research这门技术。 文章一:如何做法律研究 作者:方榕 本来我今天的题目是“法律研究”,但考虑到这个题目对不同层次律师的要求不同,我们最后把题目限定为“初级律师的法律研究”,主要针对公司组的初级律师进行此次培训。 首先,要强调一点,在律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法律研究,法律研究是律师一切工作的基础。不管是对于熟知的领域还是陌生的领域,在起草、审阅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出具备忘录,做尽职调查,进行谈判或出具项目建议书时,都需要进行法律研究工作。在做法律研究前,我们要仔细分析一下要研究的法律问题和从前做过的法律研究成果有没有关联,哪些部分是已经做过的,可以拿来用,哪些是有差异的,我们要重点研究这些差异部分。即便问题全部一样,也应该花一

定时间做一下回顾,因为法律变化比较快,我们要保持对法律问题的实时认知和研究。我们下面会重点谈如何进行一个陌生领域的法律研究。 接到一个全新的法律问题,通常分为三个步骤进行法律研究: 首先,对基础事实进行描述和判断,我们要了解两个信息,(1)项目本身的事实背景情况,(2)相关法律背景是什么;其次,基于基础事实进行法律分析;最后,在以上基础上整理成书面文件,形成逻辑严密、条例清晰的法律分析备忘录、法律意见书或其他法律文件。 在律师的日常工作中,不管是审阅合同还是进行法律谈判,我们有时会发现存在由于事先法律研究做得不够扎实,事后才发现有些合同条款根本站不住脚,或对方谈判中所坚持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却未能在谈判过程予以有利回击的情况。因此,在审阅合同时我们要着重关注其中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谈判之前对可能引用的法律法规的充分准备和熟悉对于谈判的成功也至关重要;出具备忘录,做尽职调查时,法律研究也会是一项基础工作。下面我们会对法律研究做更详细的分析。

中外著名法学学术期刊与网站

法学院“权威期刊”目录 外国期刊 《哈佛法律评论》(Harvard law review) 《哈佛国际法杂志》(Harvard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哈佛立法杂志》(Harvard Journal on Legislation) 《耶鲁法律杂志》(The Yale law journal) 《耶鲁国际法杂志》(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美国国际法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宾州大学国际经济法杂志》(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商法律师》(Business Lawyer) 《立法研究季刊》(Legislative Studies Quarterly) 《密歇根大学国际法杂志》(Michig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密歇根法律评论》(Michigan Law Review) 《美国比较法杂志》(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乔治敦法律杂志》(Georgetown Law Journal) 《加利福尼亚法律评论》(California Law Review) 《哥伦比亚法律评论》(Columbia Law Review) 《哥伦比亚大学跨国法律杂志》(Columbia Journal of Transnational Law) 《弗吉尼亚大学国际法杂志》(Virgini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哥伦比亚人权法律评论》(Columbia Human Rights Law Review) 《西北大学国际法和商业杂志》(Northwester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Business)《宾州大学法律评论》(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Review) 《杜克大学比较法和国际法杂志》(Duk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and International Law) 《斯坦福法律评论》(Stanford Law Review) 《国际法和比较法季刊》(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Quarterly) 《剑桥法律杂志》(Cambridge Law Journal) 《欧洲法律评论》(European Law Review) 《国际经济法杂志》(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欧洲国际法杂志》(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牛津法律研究杂志》(Oxford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法学网站

英文法规资料的查找方法与技巧

英文法规资料的查找方法与技巧 2009-03-14 13:37 英文法规资料(其中主要是普通法系国家的法规资料和国际法资料)的查找,这里指的是查找特定法规文件或其条文的权威性原始材料。了解与掌握英文法规资料的主要查找方法与技巧,对于法律研究与学习来说,尤为必要,不仅有助于法律学习,而且有助于研究与解决法律理论与实践中的各种问题。 第一节英文法规资料查找的一般方法 一、法律及法规资料的基本特点 了解法律和法规资料的基本特点,是查找法规资料的前提条件之一。 1.法律本身的特点: 第一,法律在不断变动和发展,因而法律信息量也总在不断增加。第二,法律是保持稳定与秩序的愿望与灵活适应人类广泛活动的需要不断相互作用的表现形式,注意协调稳定性与变动性的平衡是法律的日常任务之一。第三,法律渊源多样化和法规资料来源多元化,因而法规资料的类型就呈现多样化。第四,法律的根本问题是效力,确定其效力的法规资料主要是原始材料,其中最重要的是现行法规资料。因此,原始资料,尤其是记载现行法规的原始资料是法律信息的核心,是最权威最可靠的法规资料。 2.法规资料的特点法规资料是指记载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特定法律程序制订、通过或认可的有约束力原则与规则的原始载体,包括立法机关通过的制定法、司法机关的判决、行政机关的行政命令和法规、国家之间的条约等。法规资料具有下列特点:第一,法规资料都是原始材料。它是记录将由国家强制实施的人类行为规则的载体,是司法机关在作出判决时可以并且必须遵守的法律的媒体。第二,法规资料是政府出版物的核心。法规资料具有鲜明的官方性,即使非官方版资料也以官方版资料为基础。第三,法规资料是法律信息的核心。法律信息资源可分为三部分:(1)原始材料,如法规汇编和法典、条约、司法判决、行政法规等;(2)查找工具,如书目和指南、引证、摘要、索引、辞典等;(3)二次材料,如教科书、法律重述、期刊论文和评论等。其中,原始材料是法律信息资源中最权威的部分,也是其他两部分的基础。第四,法规资料具有连续性。由于法律要求注意协调稳定性与变动性之间的平衡,法规资料必须定期及时补充和更新。由于原始法规材料在被明文宣布无效或废除以前仍然有法律效力,因此,时序排列法对查找最早的法规资料有重要意义。第五,法规信息源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法规信息源有官方版和非官方版,传统印刷品和现代非印刷品信息源之别,还有资料性和检索性、综合性与专门性之分。各类法规信息源的权威性不同,有的有约束力,有的只有某种程度的说服力,有的没有任何正式的法律效力。 二、查找法规资料的基本步骤 法规资料的查找应注意下列各点: 1、背景研究背景研究,就是对与查询要求有关的法律领域进行一般性的或总的了解。主要方法是浏览法律百科全书、教科书等,通过这些二次文献掌握有关背

法律人必备的法律检索能力-超级实用!

【执业技巧】法律人必备的法律检索能力超级实用! 【中国律师商学院】律师检索能力的培养是需要时间和过程的,养成好的检索习惯是非常重要的,下面介绍的一些法律资源和检索方法,对律师掌握检资料和提高调研能力有一定的帮助。但要说明的是,在信息社会,这些检索资源和工具的发展和变化是很快的,需要日常关注和留意变化动态,才能更好地利用这些工具。 一、法律检索能力 曾有位律师说过:“律师的成功不是来自学历和天赋,而是技能。”学历与法律知识并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高学历并不意味着具备拥有法律技能,空有知识而缺乏法律技能的律师,很难成为优秀的职业律师。 二、法律检索资源概述 《论语?魏灵公》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寓意为在做事情之前,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事半功倍。 关于法律检索工具,google、yahoo、百度等搜索引擎提供海量信息,用户需要在大量信息中搜寻所需要的,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同时,检索获取信息的内容权威性、时效性、相关性和准确性等都无法保证。另外,目前互联网上也出现很多免费查询法律法规的网站,虽然比搜索引擎获取的信息范围少,但也同样存在文件是否有效、是否已被修订、废止、全文内容是否权威等不确定性,不能保证所提供文本的准确性。 (一)中国法律资源(含港澳台地区) 1.主要网络资源 (1)法律数据库或在线法律服务(Legal Online Services) 法律数据库是律师必备的、有效、最方便的法律工具之一,全面权威的法律数据库能为律师提供可靠的法律信息检索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①北大法宝();英文版() 北大法律信息网是北大英华公司和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共同创办的大型法律综合网站,创立于1995年,是互联网上第一个中国法律网站,涵盖了中、英文法律法规检索、法学文献、天问咨询、远程教育、法学论坛、司法考试、法律导航等内容,并不断在法律信息内容、功能、服务等方面实现自主创新。 “北大法宝”—中文在线法律数据库(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是该网站06年改版推出的高端产品,共由14个主体库、9个参考库组成,收录1949年至

2013《信息检索与知识产权》考试试卷

山东科技大学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信息检索与知识产权》考试试卷 班级姓名学号 1、小李在某个数据库中检索到了60篇文献,查准率和查全率分别为30%、60%,则全部相关文献有篇。 2、信息按加工层次可以分为、、、。 3、标准文献按成熟程度可分为、、。 4、按文献的相关度来划分,可以把文献分为、、。 5、检索语言可分为两大类:、。 6、学术论文必须在摘要后列出不少于4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列出,第二个关键词列出,第三个关键词列出,第四个关键词列出在前三个关键词中没有出现的,但被该文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如有需要,第五、第六个关键词等列出作者认为有利于检索和文献利用的其他关键词。 7、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对象,具体而言是指、 、、,以及特别保护的等。 8、专利只在保护期内受法律保护,专利的保护期分别是:发明专利年,实用新型专利年,外观设计年。 9、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原则是:原则;原则;原则;原则;原则。 二、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10分)

1、专利权的特点有:【】 A.专有性 B.地域性 C.时效性 D.保护性 E.以上都对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即行公布。 A. 12个月 B. 8个月 C. 18个月 3、搜索含有"data bank"的PDF文件,正确的检索式为:【】 A. data+bank+file:pdf B. data and bank and pdf C. data+bank+pdf D. "data bank"+filetype:pdf 4、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的内容为准。 A、说明书 B、权利要求书 C、附图 5、如果需要检索某位作者的文摘被引用的情况,应该检索:【】 A.分类索引 B.作者索引 C.引文索引D主题索引 6、授予专利的时候给出的编号是:【】 A.公告号 B. 发明号 C. 专利号 D.公开号 7、下面哪个检索式的作用与短语检索"DIGITAL CAMERA"等价:【】 A. DIGITAL (W) CAMERA B. DIGITAL (N) CAMERA C. DIGITAL AND CAMERA D. DIGITAL OR CAMERA 8、据2008年7月6日,重庆晚报报道:7岁的大象彼得经主人训练后,用鼻子为同伴画一“肖像”卖出了10万美元的价格。现谁有此画的著作权:【】 A.大象彼得 B. 大象主人 C. 购买此画的人 9、下列数据库中,不提供期刊原文的有:【】 A.中国知网

如何进行法律检索

如何进行法律检索 不管是诉讼律师还是非诉讼律师,其工作都是围绕事实和法律展开。因此法律检索是律师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没有好的法律检索技术,就难以全面了解和构建一个完备的法律适用体系,更无法准确预测裁决结果。在大数据时代更是如此,要掌握命运,就必须通过过往数据还原历史真相,并从中找到通往未来的规律。而历史数据的取得更需要你有一流的检索技术。 1、总则 1.1为规范团队的法律检索行为,保证准确应用检索结果,正确运用法律,特制订本指引。 1.2法律检索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检索和案例检索。团队应当通过规范性法律文件检索确定所适用的法律文件,通过案例检索确定可以影响裁判者裁决的案例。 1.3凡是涉及法律适用的情形,均应按本指引进行法律检索。团队进行行业或专业法律大数据分析前,应当按本指引进行法律检索以获得用于分析的基础数据。 1.4法律检索必须坚持权威优先原则,检索结果应当有效、准确和完整。 1.5案例检索应当与规范性法律文件检索组合使用。 1.6检索结果只有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未经复核的检索结果。 1.7法律检索应当达到以下目的:

(1)确认请求、抗辩主张的法律依据; (2)复核法律依据的有效性; (3)预测裁判结果; (4)进行行业或专业分析。 2、数据库选择 2.1应当运用团队指定的数据库和检索工具进行法律检索。团队指定的数据库包括基准数据库、辅助数据库和自备数据库。 2.2基准数据库为案件裁决机构使用的数据库或公认的权威数据库。利用非基准数据库获得的检索结果,需要利用基准数据库复核后方可使用。团队暂指定的基准数据库为(团队将依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基准数据库): 2.2.1北大法宝的法律法规数据库(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 2.2.2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案例数据库(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zgcpwsw/); 2.2.3团队依据案件具体情况确认的其他数据库。 2.3辅助数据库是指由专业机构提供的经过优化后的法规及案例数据库。辅助数据库通常提供了较基准数据库更便捷的检索工具和更多的有效数据,利用辅助数据库可以明显提高检索效率和检索效果。下列数据库可作为团队成员法律检索的辅助数据库: 2.3.1威科先行提供的法规数据库及案例数据库(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 2.3.2Openlaw提供的案例数据库(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33271346.html,);

《法学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教学大纲

《法学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教学大纲 朱亚峰编写

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 98 目录 第一章导论 (101) 一、信息时代与法学信息素养 (101) 二、本课内容体例及培养目标 (101) 复习与思考题 (102) 拓展阅读书目 (102) 第二章法学文献检索基础知识 (103) 第一节法学文献信息源 (103) 一、法律文献信息源概述 (103) 二、国内法律文献信息源现状 (104) 第二节法学文献信息检索原理 (104) 一、法律文献信息检索的基本概念 (104) 二、法律文献信息检索基本原理 (105) 第三节法学文献信息检索策略 (105) 一、法律文献信息检索步骤 (105) 二、法律文献信息检索策略 (105) 复习与思考题 (106) 拓展阅读书目 (106) 第三章法律图书资料检索方法 (107) 第一节联机书目检索 (107) 一、图书馆资源检索概述 (107) 二、国际联机检索系统 (108) 第二节公共网络检索 (109) 一、电子图书检索系统 (109) 二、网络图书资源检索系统 (110) 复习与思考题 (110) 拓展阅读书目 (110) 第四章法律报刊资料检索方法 (111) 第一节法律报刊资料概述 (111) 一、什么是报刊 (111) 二、中文报刊资料检索与获取途径 (112) 第二节中文法律电子期刊检索与利用 (112) 一、中文法律电子期刊查找途径 (112) 二、网络版中文法律电子期刊 (112) 第三节外文法律电子期刊检索与利用 (112) 一、国外法律电子期刊查找途径 (112) 二、ABA Journal 检索示例 (112) 三、Kluwer Online Journal检索示例 (113) 四、Cambridge Journal Online检索示例 (113) 复习与思考题 (113) 拓展阅读书目 (113)

法律检索报告对于打造团队的重要性

法律检索报告对于打造团队的重要性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当前互联网+时代,优秀诉讼律师不再取决于经验,而是法律检索能力和思维方式。截至到2017年4月7日上午11:18,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达27966713篇,今日新增8574篇,接近69亿浏览量。另外,通过百度、搜狗、360浏览器以及其他专业法律网站,可以检索到对自己有用的法律法规、判例以及办案方案。对于法律检索的重要性、如何检索等,在网上能够搜索到大量非常好的文章,笔者仅从法律检索报告对打造团队的重要性进行浅议,以抛砖引玉。 一、如何写好一篇法律检索报告作为培养律师助理办案能力的核心制度。刚踏入律师行业的年轻律师来看,缺乏办案经验,难以把法律知识与案件融合在一起,更谈不上对案件风险预测和质量把控。在刚接触案件时,即使是老律师或多或少进行法律检索,进一步印证案件方案设计的正确与否。现在大量的案例和网络法律文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检索,弥补经验的不足,甚至避免因经验对案件导向错误。把案件交办给助理后,设计案件争点让助理检索法律规定、案例、相关专家文章等,形成一篇检索报告,这样既能节省办案律师的宝贵时间,也能锻炼助理的法律实务能力。 二、法律检索报告实质就是书面的庭审模拟,在案件研讨和模拟庭审时,可以针锋相对、唇枪舌战,提高团队的庭审实战能力。一个团队,划分助理人员、主办律师、出庭律师等,分工明确,才能形成阶梯式的可持续性的团队,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三、有利于中小律所走公司化、精品化路线。一篇好的法律检索报告,就包

含了办案思路、争点、案件导向等。可以大胆的预测,将来的中小律师,甚至大所,未通过司考的辅助人员会更多,他们是法律检索高手,是幕后英雄。政法院校的毕业的学生,因为未通过司考很难在律所就业,这一局面将会改变。

何海波:法学文献检索与综述简评

法律文献检索与综述练习简评 我很高兴,各组根据要求做了补充查找,并做了一个初步的文献综述。好的方面,我不一一说了,同学们在查找过程中一定有不少体会。仍然存在的问题,我再说一说。 比较大的问题之一是思路不清楚。查找文献应当围绕主题进行,但有些组(特别是问题比较开放的)还没有形成确定的思路,似乎无从下手。当然,在实际研究过程中,有时也是在不断查找和阅读文献的过程,思路才渐渐清晰起来。因此,文献查找和思路形成也是一个互动和反复的过程。 第二个比较大的问题是,大家所找的文献偏重论文,而对于现实案例、统计数据等等关注稍嫌不足。这可能是论文数据库比较集中、完备,找起来比较省力。写学术论文,特别是现实针对性较强的论文,不能仅仅引用学术论文,否则,关起门来自己玩,会导致与实践的脱节,“用文献制造文献”(赵晓力语)。 第三个问题,没有根据已经查阅到的文献进行顺藤摸瓜式的追踪查找。我发现这个现象,是因为有些组所列文献的标题高度单一。我理解,文献检索练习的时间有限。在实际研究中,这一步对于“穷尽文献”相当重要。 下面是几个具体的问题。 关键词的设定 在讨论“行政合同是否存在”时,该组把搜索关键词简单地设定为“行政合同”。这导致那些以“行政契约”为名的重要文献被遗漏,例如余凌云教授的《行政契约论》。 “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应当终结吗?”,研究者把关键词设定为“竞技体育”和“举国体制”。作为初步的检索,它们是便捷和有效的,但必定遗漏很多相关文献。除了采用其它关键词搜索,对现有文献所引用文献的追寻是完全必要的。 没有寻找或者没有找到第一手资料 讨论判决书公开不同意见的问题,该组同学注意到了北京市法院在华星影城案中的判决,但所列的文献都是媒体报道或者学者评述,没有列举该判决书。 讨论“司法判决是否应当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小组,注意到了刘涌案、许霆案、彭宇案和邓玉娇案,并找到了判决书原文。但关于以上案件的报道,大量引自china、xinhuanet,甚至sina、sohu、qq,对原始文献不够重视。

法律检索报告如何撰写(DOC)

范例:法律检索报告如何撰写 法律检索是法律执业者的基础技能。在指导本所实习生学习法律检索时,笔者发现实习生们制作的检索报告格式五花八门、内容杂乱、结论经不起推敲。经检验,发现主要原因在于检索报告的格式没有固定。 检索报告格式不固定,就容易出现检索目的偏移、检索信息疏漏等问题,导致检索做无用功、检索结论也不能作为参考依据;而若固定了检索报告的格式,那么所制作的检索报告就显得有板有眼了,即使出现了问题,也较易发现是在哪个环节发生。 可见,固定检索报告的格式,实有必要。检索报告的格式应该是怎么样子的,此前并无实用范例。已有的关于法律检索的文章,也仅仅提及“检索记录”,但未予细化规范。 在一个法律工作团队的协作中,法律检索工作完成时,应当制作格式统一、内容全面的检索报告,以便于供团队内部参考使用。本文提供撰写检索报告的范例及相应说明,供参考。 检索报告开头应该是什么?如果是案例检索,很多律师认为是“确定案由”;如果是法条检索,那么就认为开头应该写清楚检索的整个背景,比如把案件情况梳理一遍。这是不正确的,因为一份检索报告,最多解决一到两个法律问题。而一个案件的“案由”则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确定案由”是要把整个案件研究透,选择更有利的路径解决争议。所以,法律检索一开始就确定案由,本末倒置。另外,载明检索背景也是不必要的,检索报告不能承载太多任务,只能解决一两个问题。交代背景只会让检索报告显得臃肿。所以,检索报告应当着眼于解决似“绊脚石”的法律问题,给出有针对性且精确的办案参考。检索报告不是一个完整分析案件、得出代理思路或策略的工作文书。 比如,下文检索报告范本的制作背景为:某处高速公路建在居民区附近,居民如何维权,能不能获得拆迁安置。这时候案由是侵权纠纷,还是拆迁安置补偿,还是走行政诉讼,还是选择非司法救济途径?无法确定。因为兴建高速公路离居民

法律检索——方法和技巧

法律检索——方法和技巧 一、学习法律检索的重要性 第一,无论你在律师行业中是什么身份处于何等地位,是初出茅庐还是经验老道,法律检索都贯穿你的执业生涯全程。这里的法律检索,是一个相对广义的概念,不仅仅包括在数据库里找具体法条。在座的每一位,可能都曾经有过这样的时候:资深律师或者合伙人交给你一沓材料,或者你刚刚听客户滔滔不绝讲了三个小时还拿到一大堆文件,你看来看去就是发现不了其中需要研究的地方,哪些是会引起争议的点。而当你们成长为资深律师或者合伙人,本身仍然要参与案件或者项目,也需要自己去进行法律研究。在合伙人与助理磨合还没有非常默契的时候,在合伙人对助理的工作能力、检索能力、认真程度尚不能完全确信的时候,他势必要亲自验证或者说核查你搜索到的是否就已经穷尽了所有正确的答案。所以,我说法律检索是做律师一辈子的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无论你擅长的是什么业务类型,是做诉讼还是非诉讼业务,法律检索都是必备技能之一。以诉讼业务为例,无非就是“接案子”和“做案子”。大家都有个最基本的常识,那就是法院判案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这里的事实和法律,都需要我们通过法律检索或者说法律研究来协助法官完成,以使得判决更加有利于你这一方。在这我来说说法律检索在接案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梳理事实现状与了解客户要求的基础上,只有做好法律检索才能制定出更加完备的策略报告,才能提供更加充实、可行、准确的诉讼方案,甚至于通过完整的法律检索得到的答案决定你主观是否要接这个案子。我曾经听过大成所张健律师“诉讼策略报告如何写作”的讲座,他谈到“在你不具备

经验的时候,你只能靠逻辑”。我想这里还可以补充一点,即便是“经验”也是可以通过法律检索去获得的,比如说某种案情的案件原告如何起诉被告如何答辩,你完全可以通过在数据库中搜索同类型案件裁判文书来学习、观摩与模仿。前阵子听说律师代理案件的政府指导价要取消了,律师的价值将会由市场决定,那么你如何才能脱颖而出或者说不被远远甩在后面,让客户认可你的价值,就需要你能拿出比别人更多更好的方案,取决于你发现了哪些问题以及就这些问题你找到了什么样的答案。 第三,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变幻莫测的交易模式、产品以及专业术语怎样层出不穷,法律检索仍然是每位律师必须掌握的基本功之一。我每天都会关注行业新闻,几乎几天就会出现一个新的产品或者交易架构,但是我认为从根本上讲,暂时还没有脱离民商法的基本法律概念或者说基本的法律关系。在座的助理们来自不同的合伙人团队,大家平时接触的业务也都不尽相同。我就举两个金融方面的例子来印证我刚才的观点。第一个某银行计划操作一个“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考虑选用“债权转让+权利完善措施”的模式,需要律师帮他们做一个完整的法律论证。第二个互联网金融方面的争议解决,李某通过某P2P网贷平台跟会员号为12345号等80个人达成借款协议,约定该80人共计向李某出借50万元,如李某逾期还款则全体出借人一致同意将本协议债权无偿转让给该平台的运营方,由其统一向借款人追索,后李某逾期了,平台的运营方想要起诉,怎么做?没有接触过资产证券化和互联网金融的人,乍一听可能会觉得很“高大上”有点晕,但是当你沉下心来开始研究资料之后你会发现,前者无非就是“债权转让时最高额抵押权是否随之转让,是否需要办理抵押变更登记”的问题,后者则实体方面主要涉及到“借款协议的签订履行以

专利-专利信息检索的五大分类

专利信息检索是指根据一项或数项特征,从大量的专利文献或专利数据库中挑选符合某一特定要求的文献或信息的过程。简单地说,专利信息检索就是有关专利信息的查找。 在进行专利检索之前最好先确定一下检索的目的是什么,然后再选择最适当的专利数据库或专利网站。依据检索目的,专利检索可分为五大类: 1、可专利性检索(Patentability searches) 可专利性检索是查检一项发明是否已在过去的专利中揭露,这是在提出专利申请之前必须要做前案检索,必须确定所要申请的发明还没有人获得专利或是还没有人提出申请。 2、专利现况检索(State-of-the-art searches) 专利现况检索是探析一项技术的最新研发情况。 3、专利发明人/让受人检索(Inventor/Assignee searches) 专利发明人/让受人检索是探析那个国家有那个人或是那家公司握有那项专利。 4、专利族群检索(Patent family searches)

专利族群检索是探析相同发明在世界各国的专利保护情况。发明人为了保障其发明的权益,除了在本国申请专利外,也会同时向外国申请专利,将同一发明在不同国家申请的专利结集在一起,就称为专利族群。通常将第一个申请的专利称为基准专利(basic patent),其后陆续在其它国申请的专利则称为相等专利(equivalents)。 由于各国专利法之不同,一个基准专利在其它国家申请时的相等专利可能不只一个。专利族群检索可以用来判断该专利的价值,也可以选择自己熟悉语文的专利说明书阅读,更可以清楚了解一项专利在各国所请求的专利范围有何差异。 5、专利引用检索(Citation searches) 专利引用检索是显示最新专利引用了那些过去的专利,可以追踪一项技术或产品的研发情况。U.S. Patents数据库就可以追踪每件专利的谱系,帮助研发人员掌握每件专利引用了那些先前的专利,专利出版之后又被那些后续的专利所引用。 专利引用信息可以充份显示一项专利的影响力,可以做为研发绩效评估、技术移转和授权之参考。 专利信息检索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如:数据量、数据特点、检索系统、检索方式、检索入口、检索种类、检索目的、检索范围、检索技巧以及检索经验等。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

检索工具的分类

1.检索工具的分类 (1)按照信息搜集方法分类 按照信息搜集方法的不同,搜索引擎系统可以分为三大类: 1)目录式搜索引擎(Directory Search Engine) 以人工方式或半自动方式搜集信息,由编辑员查看信息之后,人工形成信息摘要,并将信息置于事先确定的分类框架中。信息大多面向网站,提供目录浏览服务和直接检索服务。该类搜索引擎因为加入了人的智能,所以信息准确、导航质量高,缺点是需要人工介入(维护工作量大)、信息量少、信息更新不及时。这类搜索引擎的代表是:Yahoo!、LookSmart、Ask Jeeves、Snap、Open Directory. 2)机器人搜索引擎(Crawler-Based Search Engine) 由一个称为蜘蛛(Spider)的机器人程序以某种策略自动地在Internet中搜集和发现信息,由索引器为搜集到的信息建立索引,由检索器根据用户的查询输入检索索引库,并将查询结果返回给用户。服务方式是面向网页的全文检索服务。该类搜索引擎的优点是信息量大、更新及时、毋需人工干预,缺点是返回信息过多,有很多无关信息,用户必须从结果中筛选。这类搜索引擎的代表是:AltaVista、Northern Light、Excite、Infoseek、Inktomi、FAST、Lycos、Google. 3)元搜索引擎(Meta Search Engine) 这类搜索引擎没有自己的数据,而是将用户的查询请求同时向多个搜索引擎递交,将返回的结果进行重复排除、重新排序等处理后,作为自己的结果返回给用户。服务方式为面向网页的全文检索。这类搜索引擎的优点是返回结果的信息量大,缺点是不能够充分使用元搜索引擎的功能,用户需要做更多的筛选。这类搜索引擎的代表是WebCrawler、InfoMarket. 目前,商业的搜索引擎站点正在结合各种搜索引擎的优点,在类型上有逐渐融合的趋势。例如,Yahoo!在保持人工分类的同时,使用Inktomi的机器人搜索引擎,用户查询时,如果选?quot;网站搜索"便搜索人工分类库,选择"网页搜索"便搜索机器人搜索引擎的索引库。一些传统的机器人搜索引擎也增加了人工分类的内容,以提供高精度的导航信息。另外搜索引擎站点有"门户化"的倾向,在提供搜索服务的同时,提供多样的网络服务,如新闻、股票、天气预报、虚拟社区、游戏、电子商务等等,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门户". (2)按照检索软件分类 按照服务提供方式的不同,检索软件也可以分为三大类:全文数据库检索软件、非全文数据库检索软件、主题指南类检索软件。 全文数据库检索软件正常运作的前提是网站拥有大量的信息,因此必须依靠强大的数据库作为后盾。它能够提供完整的文献和信息检索,查全率很高。但由于信息量非常大,检索起来比较困难,对检索技术的要求很高。 非全文数据库检索软件具有速度快、使用简便、索引量大的特点,但仅提供部分全文检索,有时需要二次检索,感到不太方便。 主题指南类检索软件是目前网络检索中最常用的检索软件。这种软件查准率高、速度快、使用方便。现大部分网站都具备主题指南类检索功能。 (3)按照检索语言分类 目前,因特网几乎使用了世界所有语言。每一种语言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检索体系。比较常用的语言有英文、法文、德文、日文、俄文、中文等。 2.全文数据库的检索软件 (1)Alta Vista 检索引擎 Alta Vista检索引擎为数字设备公司(DEC)开发,号称是目前最大的Web索引数据库,Alta Vista检索引擎提供两种检索方法:简单检索和高级检索。高级检索包括了简单检索的

文献信息检索《近5年来关于网络隐私保护的法律》

《文献信息检索》 课题名称:近5年来关于网络隐私保护的法律 检索词:近5年网络隐私保护法律 1.时间=2007年~2011年 2. 主题=网络隐私 3. 关键字=保护*法律 第一部分检索策略及检索结果 1.期刊数据库 数据库名称(全称):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检索年限范围:2007年—2011年 逻辑检索表达式:主题词=网络隐私保护 *法律 检出文献总数:25 2.学位论文数据库 数据库名称(全称):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检索年限范围:2007年—2011年 逻辑检索表达式:主题词=网络隐私保护 *法律 检出文献总数:43 3、会议论文数据库 数据库名称(全称):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检索年限范围: 2007.1.1—2011年 逻辑检索表达式:主题=网络隐私保护*法律 检出文献总数: 13 第二部分:综述报告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身处网络信息化社会,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性不断增强,同时个人隐私暴露于互联网、被他人窥探的可能性也随之大增。网络隐私面临严重威胁,网络侵权问题日益尖锐。网络隐私权保护问题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国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对个人隐私权予以保护。网络隐私权保护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然而隐私权在我国的发展却相对滞后,目前隐私权在我国尚未成为一项独立的权利,有关网络隐私权的立法比较零散笼统,导致权利人在其隐私权受到侵犯时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所以,保护网络隐私权,责任重大。 关键字:网络隐私法律 1、网络隐私权的界定 1.1 网络隐私权的概念 网络隐私权被学界公认为是一种人格权,但是在具体的概念的表述中有一定

法律文献检索技巧

法律文献检索技巧 主讲人:朱亚峰 第一讲概述 卡尔?卢埃林:“律师的看家本领就在于技能……在于实用、有效、有说服力、有创造力、能把事情办好的技能。” 观点:法律就是解决社会纠纷的官方行为。 一、法律职业应具有什么技能 首先应具备法律检索技能。 除此之外,还有法律论辩的技能、文书写作的技能、文件起草的技能、法律谈判的技能、法律调解的技能等等。但是,法律检索技能是这些能力的基础。 二、法律职业与法律检索技能 1.最基本的法学知识、法学理论和理念,基本的法律技巧。 2.法律职业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 3.查找法律信息的方法,驾驭、运用法律资源的能力。 律师要掌握的技能:(1)必须要熟悉我们已经掌握的法律领域。(2)具备做检索规划的能力。(3)要具备全局的眼光,有时要需要一点点的创造力。 三、法律检索步骤 (一)检索计划阶段 1.事实收集的技能。 2.法律知识。 3.就是问题认知的技能。 4.事实分析技能。 5.法律分析技能 6.事实深入收集技能。 7.检索方式的认知技能。 8.关键检索词汇的生成技能。 (二)检索实施阶段 1.问题解决的认知能力。 2.相关材料的认知能力。 3.材料的查找能力。 4.对材料的有效利用技能。 5.检索结果分析技能。 6.检索结果的应用技能。 7.深层问题的认知技能。 (三)检索结果撰写 1. 客户或领导首要需求的认知技能。 2. 选择合适陈述报告的格式技巧,比如信函、备忘录、报告或摘要。 3. 简约明晰的语言运用能力。 4. 恰当的语言方式的运用能力,比如非正式的、建议性的、推荐性或其他。 第二讲检索计划的制定 凡勃伦效应:商品价格定得越高越能畅销。 制定检索计划的步骤: 1.收集事实与事实分析(并找出相关的法律原则)。 2.找出事实要点和法律要点。

法律检索报告

1、检索目的: 1-1 探知兴建高速公路应与居民区保持多远距离的限制性规定 1-2 兴建高速公路离居民区过近,房屋是否需要重建及重建损失赔偿能否得到支持 2、检索工具:北大法宝中国裁判文书网 3、检索关键词:高速公路、米;高速公路、建设;公路、征地/征收/征用/拆迁 4、检索法规及其他文件: 4-1 无效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4-2 有效检索: 4-2-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4-2-2行政法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六条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厂矿、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应当与公路用地边界外缘保持以下间距:高速公路不少于二百米;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 第九条公路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实施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4-2-3其他规范性文件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第条路线设计的基本要求:干线公路应避免穿过城镇。路线设计,应少占田地,少拆房屋,方便群众,不损坏重要历史文物。 5、检索案例(应设置为按住Ctrl并单击文书标题可链接至原网页): 5-1 兴建高速公路与居民区距离过近,法院不支持重建或重建损失的案例 ①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1455号广东中油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中油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县岳皇加油站与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法学文献检索报告

社会中介组织与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文献信息检索报告 学院:法学院 姓名:x x 学号:12xxxxxx 手机:151xxxxx

2011年6月18日

目录 1 课题分析 (1) 1.1检索目的 (1) 1.2检索难点 (1) 2 检索策略 (2) 2.1检索工具选择 (2) 2.2检索词选择 (2) 2.3拟定检索式 (3) 3 检索步骤及检索结果 (3) 3.1超星数字图书管 (3) 3.2XX大学图书馆书目信息检索系统 (3) 3.3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 (3) 3.4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VIP) (5) 3.5G OOGLE学术搜索(英文) (5) 4 检索效果评价 (5) 4.1检索词的选择 (5) 4.2数据库的选择 (6) 4.3效果评价及检索中的问题 (6) 5 文献综述 (6) 6 附件:检索截图 (9)

1 课题分析 1.1 检索目的 本次文献检索的目的是理清学术界对“社会中介组织与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概况,并侧重于法学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具体而言,这些领域可能包括社会中介组织在农民工权益保护中的作用;世界各国及我国社会中阶层组织对农民工权利保护的现状;社会中介组织在农民工权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等课题。 因此,对该课题文献的检索,要强调文献检索的全面性,尽量包含所有有关学科的研究文献;当然,这可能导致检索结果的数量过于庞大,这需要通过二次检索和人工筛选来进行。 1.2 检索难点 关于课题《社会中介组织与农民工权益保护——以昆明市为例》的文献检索,主要可能存在的难题在于:首先,同义词的存在;“农民工”的同义词,目前至少存在“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民工”等说法;“社会中介组织”是经济法学常用的术语,但是在社会学、管理学等其他学科(甚至包括经济法学界),也存在其他称法,这些说法包括“社团”、“民间团体”、“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中间层”、“中介”、“非政府组织”、“NGO”、“自治组织”等。 由此便引出第二个难点,即对该课题进行研究的领域可能较广,不仅包括法学领域,还包括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领域,这使得检索工作量较大,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领域的涵盖面仅限于人文社会学科。因此,若将全部同义词列举,可能出现搜索范围太广的问题,导致搜索结果不能达到预想的目的。这需要在检索过程中不断调试解决。 再次,“农民工”本是中国学者创造的术语,因此,在检索外文文献时可能遇到翻译差异等原因而导致外文文献数量有限甚至无法检索出结果等问题。

法律检索——方法与技巧

法律检索——方法与技巧 一、学习法律检索得重要性 第一,无论您在律师行业中就是什么身份处于何等地位,就是初出茅庐还就是经验老道,法律检索都贯穿您得执业生涯全程。这里得法律检索,就是一个相对广义得概念,不仅仅包括在数据库里找具体法条。在座得每一位,可能都曾经有过这样得时候:资深律师或者合伙人交给您一沓材料,或者您刚刚听客户滔滔不绝讲了三个小时还拿到一大堆文件,您瞧来瞧去就就是发现不了其中需要研究得地方,哪些就是会引起争议得点。而当您们成长为资深律师或者合伙人,本身仍然要参与案件或者项目,也需要自己去进行法律研究。在合伙人与助理磨合还没有非常默契得时候,在合伙人对助理得工作能力、检索能力、认真程度尚不能完全确信得时候,她势必要亲自验证或者说核查您搜索到得就是否就已经穷尽了所有正确得答案。所以,我说法律检索就是做律师一辈子得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无论您擅长得就是什么业务类型,就是做诉讼还就是非诉讼业务,法律检索都就是必备技能之一。以诉讼业务为例,无非就就是“接案子”与“做案子”。大家都有个最基本得常识,那就就是法院判案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这里得事实与法律,都需要我们通过法律检索或者说法律研究来协助法官完成,以使得判决更加有利于您这一方。在这我来说说法律检索在接案过程中得重要作用。在梳理事实现状与了解客户要求得基础上,只有做好法律检索才能制定出更加完备得策略报告,才能提供更加充实、可行、准确得诉讼方案,甚至于通过完整得法律检索得到得答案决定您主观就是否要接这个案子。我曾经听过大成所张健律师“诉讼策略报告如何写作”得讲座,她谈到“在您不具备经验得时候,您只能靠逻辑”。我想这里还可以补充一点,即便就是“经验”也就是可以通过法律检索去获得得,比如说某种案情得案件原告如何起诉被告如何答辩,您完全可以通过在数据库中搜索同类型案件裁判文书来学习、观摩与模仿。前阵子听说律师代理案件得政府指导价要取消了,律师得价值将会由市场决定,那么您如何才能脱颖而出或者说不被远远甩在后面,让客户认可您得价值,就需要您能拿出比别人更多更好得方案,取决于您发现了哪些问题以及就这些问题您找到了什么样得答案。 第三,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变幻莫测得交易模式、产品以及专业术语怎样层出不穷,法律检索仍然就是每位律师必须掌握得基本功之一。我每天都会关注行业新闻,几乎几天就会出现一个新得产品或者交易架构,但就是我认为从根本上讲,暂时还没有脱离民商法得基本法律概念或者说基本得法律关系。在座得助理们来自不同得合伙人团队,大家平时接触得业

法律检索——方法和技巧

法律检索方法和技巧 、学习法律检索的重要性 第一,无论你在律师行业中是什么身份处于何等地位,是初出茅庐还是经验老道,法律 检索都贯穿你的执业生涯全程。这里的法律检索,是一个相对广义的概念,不仅仅包括在数 据库里找具体法条。在座的每一位,可能都曾经有过这样的时候:资深律师或者合伙人交给 你一沓材料,或者你刚刚听客户滔滔不绝讲了三个小时还拿到一大堆文件,你看来看去就是 发现不了其中需要研究的地方,哪些是会引起争议的点。而当你们成长为资深律师或者合伙 人,本身仍然要参与案件或者项目,也需要自己去进行法律研究。在合伙人与助理磨合还没 有非常默契的时候,在合伙人对助理的工作能力、检索能力、认真程度尚不能完全确信的时 候,他势必要亲自验证或者说核查你搜索到的是否就已经穷尽了所有正确的答案。所以,我说法律检索是做律师一辈子的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无论你擅长的是什么业务类型,是做诉讼还是非诉讼业务,法律检索都是必备技 能之一。以诉讼业务为例,无非就是接案子”和做案子”。大家都有个最基本的常识,那就 是法院判案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这里的事实和法律,都需要我们通过法律检索或者说法律研究来协助法官完成,以使得判决更加有利于你这一方。在这我来说说法律检 索在接案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梳理事实现状与了解客户要求的基础上,只有做好法律检索 才能制定出更加完备的策略报告,才能提供更加充实、可行、准确的诉讼方案,甚至于通过 完整的法律检索得到的答案决定你主观是否要接这个案子。我曾经听过大成所张健律师诉讼策略报告如何写作”的讲座,他谈到在你不具备经验的时候,你只能靠逻辑”。我想这里还可以补充一点,即便是经验”也是可以通过法律检索去获得的,比如说某种案情的案件原 告如何起诉被告如何答辩,你完全可以通过在数据库中搜索同类型案件裁判文书来学习、观摩与模仿。前阵子听说律师代理案件的政府指导价要取消了,律师的价值将会由市场决定,那么你如何才能脱颖而出或者说不被远远甩在后面,让客户认可你的价值,就需要你能拿出 比别人更多更好的方案,取决于你发现了哪些问题以及就这些问题你找到了什么样的答案。 第三,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变幻莫测的交易模式、产品以及专业术语怎样层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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