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当事人谈话笔录doc

律师与当事人谈话笔录

时间: 2016 年 4 月22 日

律师: 李学祥

委托人: 刘爱连

联系电话:185********

本所已接受委托,为了更好地了解案情,现就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向你做如下调查:

声明:鉴于本所还没有对委托事项作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承办律师基于您的陈述和提交的材料作出的任何分析和判断,不是为本所对委托事项所作的承诺。

李学祥:你好,你把你的信息给我说一下?

刘爱连:我叫刘爱连,女,汉族,身份证:622102************酒泉市人,现住水磨沟4对23号17房。联系电话:185******** 李学祥:你好,你今天是咨询什么事?

刘爱连:你好,我是2013年9月6号去给王三友做饭,约定1月做饭工资1000元,做饭兼给王三友洗衣服,工资发了三个月到2013年12月,王三友认为我饭的不错,也是个老实人,让我和他搭个伴过日子,我同意了,从此工资按照500元计算,在2014年2月15号左右,我给王三友炖骨头汤,王海龙老婆薛云吃了一碗,王三友吃了一碗,剩下全部薛云拿去给她妈吃,完了王三友问我吃了没有,我说他们全部端走了没给我吃,为此王

三友很生气,让我再不洗锅,我就没洗,过了10天左右,王海龙问我为什么不洗锅,说不赚钱就不让我吃饭,王三友帮我抱不平。直到2014年3月2日,我把饭做好,王海龙回家吃饭,刚坐到沙发上,不由分说就把抓住我的头发把头往墙上撞,并且掐住我的脖子,王三友训斥王海龙松手,王海龙松手后,说我饭做得不好,说完就去伙房拿刀,我把擀杖递给王三友让他保护我,王三友并未阻止王海龙,我就跑去拿包报警,王海龙拿刀威胁不让我报警,并且抢了我的包。争抢中王海龙把我打出房子,脚踢拳打推下楼梯,当场我再没站起来,王海龙害了怕,快速逃跑了。后我报了案,警察来了只是让我看病,再没干别的。于是王三友和我的妹妹把我抬到屋里,由于病情当晚并未好转,次日我被送往酒泉市医院。

李学祥:警察来了以后是怎样调查此事的?

刘爱连:警察来了,先是把我的身份证看了一下,我一边解释此事一边请求警察把现场的情况照下来,并做笔录。警察说不需要,出警就行了,这会先去看病。此事便不了了之了。王三友和我妹妹可以给我作证。

李学祥:你将治疗的经过给我说一下?

刘爱连:我是2014月3月3日住的酒泉市人民医院,经医院诊断后开具证明书:1、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2、左外裸骨折。医生建议我住院,我当晚住下3月10号我出的院,期间费用4200由王三友支付。有医院开具发票作证。

李学祥:你什么时候把笔录做完的?

刘爱连:2015年3月4日张警官去医院监护室为我做的笔录,后给王三友做笔录,最后给王海龙做笔录。

李学祥:你出院以后在哪住?住了多长时间?

刘爱连:3月10日出院后王三友把我拉到他家住,3月中旬薛云发信息骂我,我回了一条,第二天王海龙和薛云到王三友家打我,王三友回来后报了警。后我住到4月20日离开王三友家。

李学祥:你从王三友家出来后,在哪里住的?王三友等人照顾你了吗?

刘爱连:2014年4月20日,王三友帮我搬至水磨沟4队23号17房。前几天王三友不仅照顾我,还给我交了1年房租。后因王三友工作原因,隔几天看我1次,期间我请了1个保姆,服务了一个月后,接着我妹妹帮助我恢复,2014年10月17日我女儿接我去海南恢复,我请了两个保姆陪我去海南。

李学祥:治安调解你参与了吗?调解协议书的内容是你同意的吗?

刘爱连:2014年8月11日,我参与了调解。但调解协议书中的内容我没有同意,我也不知情。

李学祥:那调解协议书上怎么会有你的名字?

刘爱连:2014年8月11号早晨我去参与调解,我提出要10万后续复查及治疗费,王海龙不由分说在警察面前就打我,经劝阻后王海龙离开,但此时我已身无分文,我请求张警官先让王海

龙给我2000元先复查,王海龙给我2000元后让我写个领条。我写好领条,张警官又让我在一张只印有支持人、见证人、当事人的纸上签字,我问领条已经写了为什么还要在这份纸上签字,张警官只说让我签字,没说原因,我只好签字后和张警官一起离开。后我去公安局送复查单,公安局回答案子已经终结,治安调解协议书也给我了。但我并没有收到治安调解协议书。2016年4月28日,我才从肃州区东关派出所得到这份治安调解协议书,其中内容我并不知情,并且背面印的签名是2014年8月11日张警官让我写的印有支持人、见证人、当事人的字条。

李学祥:你有买保险吗?

刘爱连:我只有意外伤害险一份。

李学祥:请你认真阅看我的记录和你的陈述是否一致?

刘爱连: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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