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04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最新04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最新04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04装饰定额说明及计

算规则

B.A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整体面层、找平层

(一)整体面层的结合层、找平层的砂浆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相应定额项目调整。(二)整体面层除楼梯外,定额均未包括踢脚线工料,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三)水磨石楼地面如采用金属嵌条时,取消定额中的玻璃条用量。

(四)彩色水磨石楼地面嵌条分色以四边形分格为准,如采用多边形或美术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2。

(五)彩色水磨石楼地面定额项目中,颜料是按矿物颜料考虑的,如设计规定颜料用量和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颜料损耗3%)。

二、块料面层

(一)块料面层的材料规格不同时,定额用量不得调整。

(二)块料面层项目内只包括结合层砂浆,结合层厚度为15mm,如与设计不同时,按找平层相应项目调整。

三、其他

(一)栏杆、栏板、扶手项目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和扶手。(二)定额已包括石材侧边磨平,其他磨边按其他工程第一章相应项目计算。

(三)螺旋形楼梯装饰面执行相应楼梯项目,乘以系数1.15。

(四)木龙骨已综合了刷防火涂料二遍,设计涂刷遍数不同时,按油漆涂料相应项目调整。

(五)木地板中地龙骨为30mm×45mm(毛料),间距为300 mm,地台主龙骨为53mm×103mm(毛料),间距为600 mm,次龙骨为43mm×63mm(毛料),间距为600 mm。实际工程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项目中的锯材用量,其损耗率为3%。

(六)零星项目包括楼梯台阶牵边侧面及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找平层

(一)地面面层、找平层按墙与墙间的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0.3m2以上的落地沟槽、放物柜、炉灶、柱和不做面层的地沟盖板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垛、间壁墙(厚120mm以内的砌体)、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柱所占面积,但门洞圈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踢脚线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门洞及空圈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垛和侧壁亦不增加。

(三)水泥沙浆、水泥豆石浆及水磨石楼梯抹面以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锁口梁)计算。楼梯井宽500mm以内者不予扣除。楼梯与楼层相连接以最后一个踏步外边缘加300mm为界。

(四)楼梯防滑条按楼梯踏步两端间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二、块料面层

(一)楼地面装饰面积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二)楼梯、台阶以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面积包括踏步和休息平台;楼梯、台阶与楼地面分界以最后一个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

(三)踢脚线(板)以延长米乘以高度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楼地面金属板条、封口条按延长米计算。

(五)点缀拼花按点缀实铺面积计算,在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拼花所占的面积。

三、其他

扶手、栏杆、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

B.B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抹灰

(一)本章设计砂浆种类、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规定调整。

(二)墙柱面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相应打底砂浆每增减一遍的项目调整。(三)墙面水泥砂浆分为普通和高级:

1.普通抹灰: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三遍成活。

2.高级抹灰:二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四遍成活。

(四)本章考虑的抹灰厚度如下:

1.一般抹灰:石灰砂浆15mm,混合砂浆21mm,水泥砂浆(普通)18mm,水泥砂浆(高级)25mm。混凝土面在此基础上另增一遍4mm水泥砂浆刮糙层。

2.块料面层结合层砂浆厚度为8mm。

(五)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定额内均不包括基层刷素水泥浆工料,另按相应项目计算。(六)护角线工料已包括在抹灰定额内,不另计算。

(七)门窗洞口和空圈侧壁、顶面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再单独计算。

(八)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形墙柱面抹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1.15。

(九)凡使用白水泥、彩色石子或白水泥、白石子浆掺颜料者,均属彩色水磨石、美术水刷石、美术干粘石、美术剁假石。

二、镶贴块料

(一)圆弧形、锯齿形和其他不规则的墙柱面镶贴块料面层时,人工乘以系数1.15。(二)砂浆粘贴块料面层不包括找平层,只包括结合层砂浆。

(三)仿石砖按面砖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0。

(四)瓷砖、面砖面层如带腰线者,在计算面层面积时不扣除腰线所占面积,但腰线材料费按实计算,其损耗率为2%。

(五)干挂大理石(花岗石)项目中的不锈钢连接件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

(六)设计面砖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七)带美术图案的陶瓷艺术砖按面砖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0。

(八)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适用于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装饰。

三、墙柱(梁)饰面

(一)本章木作墙柱面是按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的。

(二)凡是本章说明了材料规格、龙骨间距者,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三)本章木龙骨包括刷防火涂料两遍,如与设计不同时,应按油漆、涂料工程分部相应定额项目调整。

(四)饰面面层定额中均未包括墙裙压顶线、压条、踢脚线、阴(阳)角线、装饰线等,设计要求时,按其他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五)墙柱梁面的凸凹造型,龙骨、基层、面层每平方米凸凹造型增加细木工工费3.50元。

(六)墙柱面装饰面层,如果用两种及以上材料构成,执行拼色拼图案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材料乘以系数1.10。

四、幕墙上带窗者,增加的工料按相应定额计算

五、铝型材与设计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本章抹灰工程量均按设计结构尺寸(有保温隔热、防潮层者按其外表尺寸)计算。

二、墙柱面计算规则

(一)内墙抹灰计算规则:

1.内墙抹灰的长度,以墙与墙间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无墙裙的,其高度以室内地坪面至板底面计算;

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点至板底面计算;

吊顶天棚,其高度以室内地坪面(或墙裙顶点)至天棚下皮,另加200mm计算。

2.内墙面和内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梁头交接处的面积。墙垛和附墙烟囱的侧面抹灰合并在内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二)外墙面抹灰计算规则:

1.外墙面和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和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附墙垛的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单独的外窗台抹灰长度,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可按窗洞宽度两边共加200mm计算,窗台展开宽度按360mm计算。

(三)抹灰分格、嵌缝按抹灰面面积计算。

(四)独立柱和单梁等的抹灰,按设计结构尺寸(有保温隔热、防潮层者,按其外表面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五)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六)水泥黑板、玻璃黑板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三、镶贴块料计算规则

(一)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二)柱墩、柱帽以个计算。

四、墙柱饰面

(一)墙、柱、梁面木装饰龙骨、基层、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面积计算,附墙垛、门窗侧壁、柱帽柱墩按展开面积并入相应的墙柱面面积内。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二)墙、柱梁面的凹凸造型展开计算,合并在相应的墙柱梁面面积内。

五、隔断

(一)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二)全玻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六、幕墙

(一)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幕墙与建筑顶端、两侧的封边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自然层的水平隔离与建筑物的连接按延长米计算。

(二)全玻幕墙如有加强肋者,展开计算并入幕墙工程量内。

B.C天棚工程

说明

一、天棚抹灰

(一)天棚抹灰定额内已包括基层刷107胶素水泥浆一遍的工料。

(二)装饰线系指天棚面或内墙面抹灰起线,形成突出的棱角,每一个突出棱角为一道线。装饰线抹灰定额中只包括突出部分的工料,不包括底层抹灰的工料。

(三)井字梁天棚系指井内面积在5m2以内的密肋小梁天棚。

(四)天棚抹灰定额内已综合考虑了小圆角的工料,不得另计。

(五)板底水泥砂浆勾缝定额仅适用于不抹灰(只刷白)者。

二、天棚吊顶

(一)天棚吊顶是按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使用时,根据设计选用。

(二)天棚吊顶龙骨是按常用材料、规格和常用做法编制的,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允许调整,人工及其他材料不变。

(三)天棚吊顶面层定额中已包括检查孔的工料,不另计算,但未包括各种装饰线条,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四)天棚木龙骨已综合了刷防火涂料两遍的工料。

(五)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造型天棚,其面层安装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六)天棚龙骨项目未包括灯具、电器设备等安装所需的吊挂件,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吊筋安装,定额中上人型按预埋铁件计算,不上人型按射钉固定计算。如为砖墙上钻洞、搁放骨架者,按相应天棚项目,每100m2增加一般装饰技工1.4工日;上人型天棚吊筋改为射钉固定者,每100m2减少一般装饰技工0.25工日,吊筋3.8kg,增加钢板27.6kg,射钉585个。不上人型天棚龙骨吊筋改为预埋时,每100m2增加一般装饰技工0.97工日,吊筋30 kg。

(八)天棚圆木骨架,用于板条、钢板网、木丝板天棚面层时,扣除定额中的1.13m3的原木;天棚方木骨架,用于板条、钢板网、木丝板天棚面层时,扣除定额中的0.904m3的锯材。

(九)胶合板如钻吸音孔时,每100m2增加一般装饰技工6.5工日。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面积按墙与墙间的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厚1/2以下的墙体)、垛、附墙烟囱、检查洞、天棚装饰线脚、管道以及0.3m2以内的占位面积。

(二)槽形板底、混凝土折瓦板、密肋板底、井字梁板底抹灰工程量按下表规定乘以系

(三)有梁板底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四)天棚抹灰定额只包括小圆角工料,如带有装饰线角者,分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以延长米计算。

(五)阳台底面的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30。

(六)雨蓬底面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

(七)檐口天棚的抹灰,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八)楼梯底面抹灰工程量(包括楼梯休息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斜平顶的乘以系数1.30;无斜顶的(锯齿形)乘以系数1.50,按天棚抹灰定额计算。

二、天棚吊顶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展开计算。

(二)天棚基层及面层按实铺面积计算,扣除0.3m2以外的占位面积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拱型、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天棚面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实铺面积计算。

(四)凹凸天棚按展开面积计算。

(五)镶贴镜面按实铺面积计算。

B.D门窗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本分部木材种类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安装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6;其余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35。

二、木门窗说明

(一)本分部项目所注明的框断面是以边立挺设计净断面为准,框截面如为钉条者,应加钉条的断面计算。刨光损耗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各类门窗的区别如下:

1.全部用冒头结构镶板者,称“镶板门”。

2.在同一门扇上装玻璃和镶板(钉板)者,玻璃面积大于或等于镶板(钉板)面积的二分之一者,称“半玻门”。

3.在同一门扇上无镶板(钉板),全部装玻璃者,称“全玻门”。

4.用上下冒头或一根中冒头钉企口板,板面起三角槽者,称“拼板门”。

(三)门窗安装定额内已包括门窗框刷防腐油、安放木砖、框边填石灰麻刀浆、装玻璃、钉玻璃压条或嵌油灰以及安装一般五金等的工料。

(四)“镶板、胶合板门带窗带纱”定额项目,系门和窗均带纱扇。

(五)门窗五金包括:普通折页、插销、风钩、普通翻窗铰链,门还包括搭扣和镀铬弓背拉手。使用上述五金者,不得调整和换算。如使用贵重五金时,其费用可另行计算,但不增加安装人工费,同时,定额中已包括的五金费用亦不扣除。

(六)实木门安装按成品门编制的。

(七)本定额不包括木门扇的镶嵌雕花等工艺制作及其材料。

三、金属门窗说明

(一)定额中金属钢门窗均以成品安装编制的。

(二)空腹钢门、钢窗均按钢门窗定额计算。定额内已包括预埋铁件、水泥脚和玻璃卡以及玻璃安装和嵌缝的工料等。

(三)天窗定额中的角铁横挡,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

(四)双层窗按定额单价乘以系数2计算。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2013年新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

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 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

江苏省14定额计算规则以及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的划分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 土壤名称开挖方法 分类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 中砂、粗砂、砾砂)、粉 用锹、少许用镐、条一、二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 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类土土(淤泥质土、泥炭、泥 直接铲挖满载者炭质土)、软塑红黏土、 冲填土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 三类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 部分刨松方能铲挖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 满载者或可直接铲素填土、压实填土 挖但不能满载者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全部用镐、条锄挖 四类掘、少许用撬棍挖石、块石)、坚硬红黏土、 土掘。机械须普遍刨松超盐渍土、杂填土 方能铲挖满载者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代表性岩石 极软岩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各种半成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软岩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软质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岩 较软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 岩 质泥岩等 硬质较硬1.微风化的坚硬岩; 岩岩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 开挖方法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用风镐和爆破 法开挖 用爆破法开挖 用爆破法开挖

岩、钙质砂岩等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 坚硬 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用爆破法开挖岩 质石灰岩等 2.土、石方的体积除定额中另有规定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3.挖土深度以设计室外标高为起点,如实际自然地面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工 程量在竣工结算时调整。 4.干土与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 以上为干土,常水位以下为湿土。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常水位 为准。 5.运余松土或挖堆积期在一年以内的堆积土,除按运土方定额执行外,另增加挖一 类土的定额项目(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折算方法折算成实方)。取自然土回填时,按土壤类别执行挖土定额。 6.支挡土板不分密撑、疏撑,均按定额执行,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7.桩间挖土按打桩后坑内挖土相应定额执行。桩间挖土,指桩(不分材质和成桩方 式)顶设计标高以下及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0m 范围内的挖土。 二、机械土、石方 1.定额中机械土方按三类土取定。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 表中的系数: 土壤系数表 项目三类土一、二类土四类土 推土机推土方 1.000.84 1.18 铲运机铲运土方 1.000.84 1.26 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 1.000.86 1.09 挖掘机挖土方 1.000.84 1.14 2.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 的堆积土,按三类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 3.推土机推土、石,铲运机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 乘以下表中的系数: 坡度( %)10 以内坡度系数表 15 以内20 以内25 以内

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楼地面工程 一、定额项目划分 楼地面工程定额项目主要从两个方面划分:一是按部位划分,如地面、台阶、楼梯、栏杆、踢脚线等;二是按材料划分,如大理石、花岗岩、预制水磨石、地砖、地毯、木地板、不锈钢栏杆等。 二、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面层 1.计算规则 楼地面装饰面积按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 m 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2.计算公式 楼地面面层工程量=房间净长×房间净宽-0.1m 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二)楼梯面层 1.计算规则 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mm 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计算公式 楼梯面层工程量=楼梯间水平投影净面积-大于50mm 宽楼梯井面积 对于螺旋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螺旋楼梯水平投影面积= 式中B ——楼梯宽度; H ——螺旋梯全高; h ——螺距; 2 R r R +=平,r 为内圆半径,R 为外圆半径。 螺旋楼梯的内外侧面面积等于内(外)边螺旋长乘侧边面高。 内边螺旋长= 外边螺旋长=。 (三)台阶面层

1.计算规则 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计算公式 台阶面层工程量=(台阶水平投影长+300mm)×台阶宽 3.说明 (1)台阶面层的工程量是以其水平投影面积来计算,仅包括台阶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水平方向外加300mm计算。如图3.10所示。 图3—10台阶、牵边示意图 (2)台阶面层的工程量不包括牵边及牵边侧面装饰的工程量。牵边是指台阶两旁防止雨水直接从踏步两旁流下的设施。如图3—10所示。 (3)台阶定额中已包括一般防滑槽,如设计说明用其他材料做防滑条时,材料另计,其他工料机械用量不变。 图3-11花岗石台阶示意图 (四)踢脚线 1.计算规则 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 2.计算公式 (1)楼地面踢脚线工程量=实贴长×踢脚板高 (2)楼地面踢脚线工程量(成品)=实贴延长米 (3)楼梯踢脚线工程量:实贴长×踢脚板高×1.15 (4)楼梯踢脚线工程量(成品)=实贴长×踢脚板高×1.15 (五)栏杆、栏板、扶手、弯头 1.计算规则 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2.计算公式 栏杆、栏板、扶手工程量:各跑楼梯水平投影长度×斜长系数+平台栏杆、栏板、扶手长度 (六)弯头 1.计算规则 弯头工程量计算规则:弯头按个计算。 (七)其他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1.计算规则 (1)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2)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2.说明(1)点缀是指四块块料的角相聚在同一点上时镶嵌出不同颜色正方形点缀块的装饰。如图3一12所示。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装饰装修工程量计算规则

装饰装修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 时、可以换算。 二、整体面层中的水泥砂浆楼地面已包含踢脚板工料,不另计算;如实际不 做踢脚板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扣减。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 括踢脚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板、侧面及板底面抹灰,另按相应定额 项目计算。 三、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四、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五、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六、踢脚板高度是按150mm编制的,超过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人工、机械 用量不变。 七、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 包括酸洗打蜡。 八、扶手、栏杆、栏板适用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栏 板、栏杆、扶手造型图见附图。 九、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 十、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墩台、池槽,以及面 积在1m2以且定额未列的项目。 十一、木地板填充材料,按照建筑定额执行。 十二、木地板中的硬、杉、松木板,是按毛料厚度25mm编制的,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三、地面伸缩缝按相应章节相关子目执行。 十四、碎石、砾石灌浆沥青垫层按相应章节相关子目计算。 十五、各种明沟平均净空断面(深*宽)均按190mm*260mm计算,断面不同时允许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2、整体面层、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突出地面的 构筑物、设备基础、室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的空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3、楼地面装饰面积按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的空洞占的面积。 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4、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追平投影 面积计算。 5、台阶面层(包括及最上一层踏步严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楼梯 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 7、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2017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内运输、堆放损耗,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内。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为统一全省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本省范围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个(或只)计算的为个(或只)。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

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B.1 楼地面工程 一、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室内铁道等所占的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和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垫层按设计规定厚度乘以楼地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和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计算。块料面层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如果造型的装饰物是按实际造型的面积算?) 四、竹、木地板龙骨及基层按面层的实铺面积计算。 五、阶梯教室整体面层地面,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地面面层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8。(定额中套地面面层项,人工费改乘以1.08) 六、点缀按个计算,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七、块料楼地面面层酸洗打蜡(是什么?)工程量,按实际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 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 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 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 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 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 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

2017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及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及民用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内运输、堆放损耗,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内。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

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

(完整版)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和编审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生产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但基价中已予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规定和说明: 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在施工现场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天津市劳动力价格水平综合测算的。按技术含量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96元;二类工每工日77元;三类工每工日61元。 3.人工单价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4.人工工日消耗量带有括号者表示该项不作为计算垂直运输的基数。 八、本基价中材料费的规定和说明: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在本基价中逐一列出消耗量;零星材料费为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材料,以“元”为单位在本基价中列出;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施工单位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并包括工地仓库的储存损耗。 2.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 3.材料的消耗量包括按国家消耗量定额标准规定的正常施工消耗和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或加工地点运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的堆放损耗和运输损耗及不可避免的施工操作损耗。 4.材料价格是以2012年天津市建材市场材料价格综合取定的价格,包括了由材料供应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 5.材料采购保管费按照材料价格的2.1%计取。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0.875%,施工单位留1.225%;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者,退还建设单位 1.68%,施工单位留0.42%。 6.工程建设中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供料,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所购材料的材料款(包括

贵州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4贵州省 计价定额量算规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黔建办通[2005]36号 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04版)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共同组成了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 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物价局 文件

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不再执行《1998年贵州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5年贵州常用定额项目及基价》、《1995年贵州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贵阳地区估价表》、《贵阳地区一九九二年市政工程间接费用定额》。 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其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新计价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并供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参考。为切实抓好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工作,特提出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2005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控股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自新计价依据发布施行之日起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对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动态管理,材料市场信息价由全省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采集,经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综合、整理后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的人工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及费用标准为2004年贵阳地区基期价。除贵阳地区外,各市、州、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并将其测算结果及调整意见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核准后执行。 新计价依据发布后,各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新计价依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新计价依据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工作。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她,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得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得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

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得,应以降水后得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得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得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得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 得按相关管理部门得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就是按每天8小时得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得,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得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得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就是按干土编制得。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

四川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 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 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

广东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 广东省 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0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江门 四类地区:、、、、、、茂名、、、、揭阳、 A.1土石方工程----------------------------------------2 A.2桩基础工程----------------------------------------6 A.3砌筑工程------------------------------------------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2 A.5 木结构工程----------------------------------------16 A.6 金属工程------------------------------------------18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19 A.8 保温隔热工程--------------------------------------22 A.9 楼地面工程----------------------------------------24 A.10 墙柱面工程---------------------------------------26 A.11 天棚工程-----------------------------------------28 A.12 门窗工程-----------------------------------------30 A.13 幕墙工程-----------------------------------------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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