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次函数解析式快速求法(一秒出答案)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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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函数解析式快速求法(一秒出答案)

直线斜率:k=tanα

首先需要向大家解释清楚的是这个α指的是直线与X轴正方向的夹角,如下图

这里会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同学们初中学的叫“锐角三角函数”,所以对于图2这样的钝角三角函数,大部分同学应该还不太会,那么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简化一下,具体操作如下:

对于图1,同学们很容易可以看出tanα=1,所以这一类比较简单,直接得出k=1 对于图2,先求出α的邻补角,即那个与X轴的负方向的夹角的正切值为1/2,然后因为直线是往下走的,所以K为负值,因此只需要将刚才那个正切值前面加

上“-”号就可以了,即K=tanα=-1/2。它在求一次函数的解析式的时候能减少计算量,节省考试时间。

举例说明:已知直线过A(-1,5), B(1,-1)两点,求直线的解析式。

常规方法是将这两点代入y=kx+b,然后解二元一次方程组,那么同学们可以这样操作:

首先可以简单画个草图,然后像我这样构造一个直角三角形,tan∠ABC=3,又因为直线往下走,所以k=-3,于是直线解析式为y=-3x+b,再将(1,-1)代入,可口算出b=2,所以直线解析式为y=-3x+2。

肯定有同学认为这样做学校老师不会给分的,那么我教大家一个可以拿分的办法:

考试的时候试卷上这样写:“将A,B两点坐标代入y=kx+b,解得k=-3,b=2。”

所有老师都希望学生通过解二元一次方程组来求这个直线解析式,但事实上我们可以偷偷使用我教的这个方法,但是卷面上可以假装解了一个二元一次方程组,老师不会看具体计算过程,因此这样写老师是会给分的。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答案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3分,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自( )起施行。 A.2015年5月1日 B. 2016年1月1日 C.2015年6月1日 D. 2015年10月1日 2.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应遵守( )的规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安全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 )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A.后勤人员 B.员工 C .中层以上领导 D.主要负责人 4.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A.每月 B. 每半年 C .每年 D.每两年 5.食品生产者采购( ),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A.食品原料 B.食品添加剂 C.食品相关产品 D.以上选项都是 6.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应当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A.卫生行政部门 B.农业行政部门 C.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质量监督部门 7.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 )。 A.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B.减少检查频次 C.吊销许可证 D.吊销营业执照 8.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 )罚款。

体会:义务教育法培训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培训心得体会 新《义务教育法》的培训结束了,通过三天的集中培训和暑期的自学,我们对新《义务教育法》的一些新精神、新特点、新要求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我们知法守法的意识,树立了依法维权的观念,懂得了用新《义务教育法》来时刻规范和鞭策自己,的确受益匪浅。其中有两点让我感触颇深: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念贯穿在整部教育法之中,明确不准把学校分成重点校非重点校,不准办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对目前人为拉大学校差距的做法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法律约束,体现了教育的公平。义务教育是惠普性教育,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解决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新义务教育法还详细的规定了有效的措施。这是新的《义务教育法》体现出来的一大亮点,它反映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阶段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二、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这是我国立法中第一次将“实施素质教育”写入法律的规定,以前是以教育政策的形式加以贯彻,现在是履行法律责任,依法实施素质教育加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第3条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这条规定明确了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四个方面:一是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二是要提高教育质量,三是要学生全面发展,四是要为培养合格人才奠定基础。这也是义务教育的质量标准和培养目标。

那么,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又该如何履行权利和义务呢?我想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守法护法,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其次,要转变教育观念,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更好地促进学生的主体发展,将素质教育落实每一个孩子的身上,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中!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实施之日起已经实施1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这意味着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基本术语 1、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2、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简单清洗或切割等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才能食用的食品。 3、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4、病原菌:指某种细菌或病毒。它们随食品进入人体后可能引致不适或生病,严重时将威胁消费者的生命。是导致我们食品腐败、变质的主要原因。常见的致病性病原菌有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李斯特菌、副溶血性弧菌。 5、冷藏:指出于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置于冰点以上的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一般在0~10℃之间。 6、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储存过程。冷冻所用的温度一般在-20℃~-1℃之间。 7、保温:短时贮存方法。制作好的热的食品,如果不马上奉客服务,应将其放在密闭或密闭加热的容器内,使其温度始终保持在65℃以上,以控制病原菌的繁殖速度。 8、消毒: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钝化或消灭,去除其表面大部分病原菌,保持表面清洁卫生的办法。 9、异物:在食品中存在,但非正常食品本身所应包含的原料或成分。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采购是保证饭菜安全的第一关,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安全要求,就难以保证供应到餐桌上的食品是安全的。 (一)要问清货物来源,当前食品经营方式多样化,多数食品送货上门,不论采购直接入口食品还是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货方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切不可图价格便宜,图省事,随便购进无证食品商贩送来的食品,因这些食品往往是不合格的。必须向供货方索取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和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感观检查合格方可使用,防止购进假冒伪劣食品。索取的各种证明应妥善保存两年,经备查验,一旦发生食源性疾患后可追根溯源。如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或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按照86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按第87条处罚。 (二)注意食品质量,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学习义务教育法教案

普法教育《义务教育法》教案 目的:通过这次主题教育,使学生能够了解和知道新《义务教育法》的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过程: A. 资料查找:课前预先布置学生去查阅有关新《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资料,对它有所了解。 B.根据学生查找的资料,进行导入。 C.出示一些相关资料,内容具体如下: 1.《义务教育法》是什么时候出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2.《义务教育法》的内容:

(1)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2)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3)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4)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5)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 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最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心得体会 精品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心得体会 行政处罚法心得体会篇1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我国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中尚有未得以充分明晰之处,导致了行政管理实践中的一些混乱、相悖状态。 一、《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 对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该由哪个行政机关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 例如有的规章法规规定对某一违法行为,可以由几个机关去处理,与此同时,无论是出于现实还是法理都不允许相对人对处罚的主体进行选择。 因此,由于部门利益、权责划分不清,机关间协调不尽充分等原因,在实践中产生了由不同行政机关分别进行一次行政处罚而在事实上产生一事多次罚的形式上合乎法律原则但却悖离原则的内在价值要求的合法、矛盾现象。 被称为行政处罚主体的竞合。 这无疑是不符合行政统一性、行政法治、行政管理价值的追求的。 二、《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适用法规时的冲突没有提供合适的冲突适用规则。 随着行政法制的发展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对社会关系调整、保障的日益细化,一个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侵犯了不同社会利益客体的后果,这时就可能会出现保护不同利益客体的特别法都对该行为竞相适用,而同时产生几个不同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的现象。 被称之为法律法规适用的竞合。 而此时如果对相对人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做出几个不同的处罚决定,就明显违反一个行为,不得两次以上处罚此处亦可表现为几份处罚,但处罚之间肯定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客观上的表现也是次序不同的原则。 而如果只做出一项处罚决定,往往会面临一般法与一般法之间、特别法与特别法之间互无优位难以决定选择适用的难为局面。 这种情况给行政主体的处罚管理提出了行政执法实践上的难题。 三、《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都有处罚权、相同行政职能的不同行政主体由谁处罚、是否排斥相同的处罚无提供法定指引。 我认为这是行政处罚主体竞合的另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食品安全法解读学习学习培训内容.doc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第一部分②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制度。 一、新《食品安全法》主要亮点③规范网络食品交易。 1.新法主要亮点“严”“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④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全法,最“严”体现在哪里?——8 大“亮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①实行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⑤其他食品地方标准,食品添加剂经营要求,复 ②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检程序、快检等。 ③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 第二部分新法修订的相关内容 ④加大资格处罚力度,设行业终身禁入制 第一章总则 ⑤对“累计”违法行为加重处罚 一、适用范围 ⑥强化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 二、使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适用 ⑦确立首负责任制 三、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⑧加大惩罚、赔偿力度 四、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2.新法的进步—— 8 个“强化” 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①强化食品安全统一管理; 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 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③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 八、食品安全褒奖制度 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治理; 第二章 ⑤强化食品安全专业治理;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⑥强化食品安全阳光治理; 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 ⑦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⑧强化食品安全考核与问责。 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 3.“新”还表现在哪里? 五、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①进一步明确食用产品的管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一、销售散装食品的要求 第一节二、转基因食品标示规定 一、一般性规定三、标签、说明书的标注要求 二、禁止生产经营食品 123 类。四、食品广告的规定。 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第四节 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一、特殊食品 第二节 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和原料目录规定 一、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规定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规定 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五、婴幼儿配方生产的规定 四、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五、散装食品贮存要求第五章 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公开一、食品检验 七、餐饮服务提供者设施设备清洗维护和餐二、复检的规定 饮餐具洗消要求 第六章食品进出口 八、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进口包装食品、添加剂标签的规定。九、餐具、饮局集中消毒的规定 十、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查验规定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十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的食品安全责任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 十二、网络食品交易规定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报告、通告的规定 十三、食品召回制度三、医疗机构 / 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通告的规定十四、食用饮产品销售规定四、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和应当采取的规定 五、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的规定 第三节

行政处罚法学习心得体会

《行政处罚法》学习体会 根据办公室统一要求,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通过这次学习,我思想上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上有了新的思路,增添了自己的动力和干劲,为以后的工作扫清了思想障碍,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行政处罚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 该法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中的所有规定要求,无论是处罚执行还是处罚决定都体现了它的公正和公开性,很好的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目前我们执法监督情况来看,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较好的贯彻落实了《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程序有章有序,遵循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没有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没有发生过违法的处罚行为,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必须重点把握《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程序 在国家颁布实施的几部法律中,《行政处罚法》是和我们联系最为密切的,因为我们作为政府法制部门,经常性的要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法》

在执法部门落实的好坏,成效如何,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我们的监督检查是否落到实处。《行政处罚法》的实践性、操作性、专业性都很强,所以,必须对本法中的实施程序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从实施程序上的规定来看,必须要求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处罚的每个细节,做到程序上不违法,使法的原则和精神得以真正的体现。在实际的操作中,执法部门要较好的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程序去执行,但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有时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执行的某些程序上由于对某些规定的理解不到位,不透彻,从而导致在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相应规定。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完全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法定规定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作为行政执法者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但在实际中,某些行政执法人员道德败坏,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吃、拿、卡、要,损坏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威信。《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避免了有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的处罚权做交易,以权谋私。所有的规定都要求执法人员在思想上要筑

新版食品安全法培训考核试题及答案

食品安全法培训考核试题 部门姓名分数 一、选择题(每题4分,共40分) 1、新的《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从()起施行。 A.2015年1月1日 B.2015年5月1日 C.2015年6月1日 D.2015年10月1日 2、《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包括()。 A.九章共一百零一条 B.十章共一百零一条 C.九章共一百零四条 D.十章共一百五十四条 3、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式等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A.六、二 B.二、六 C.十二、三 D.三、十二 4、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可参加工作。 A.每半年 B.每年 C.每两年 D.每三年 5.下面关于食品安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经过高温灭菌过程,食品中不含有任致病微生物 B.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

害 C.原料天然,食品中不含有任人工合成物质 D.虽然过了保质期,但外观、口感正常 6.下列食品中,哪些属禁止生产经营的:( ) A.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B.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C.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D.以上都是 7.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 ),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A.公司公章 B.食品检验机构行政章 C.食品检验机构公章 D.培训机构公章 8.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A.五个工作日 B.七个工作日 C.十五个工作日 D.三十个工作日 9.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罚款。() A.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B.五倍以上 C.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D.三倍以下 10.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A.终身

食品安全法解读学习培训内容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第一部分 一、新《食品安全法》主要亮点 1.新法主要亮点“严”“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最“严”体现在哪里?——8大“亮点”: ①实行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 ②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 ③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 ④加大资格处罚力度,设行业终身禁入制 ⑤对“累计”违法行为加重处罚 ⑥强化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 ⑦确立首负责任制 ⑧加大惩罚、赔偿力度 2.新法的进步——8个“强化” ①强化食品安全统一管理; 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 ③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 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治理; ⑤强化食品安全专业治理; ⑥强化食品安全阳光治理; ⑦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⑧强化食品安全考核与问责。 3.“新”还表现在哪里? ①进一步明确食用产品的管理。 ②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制度。 ③规范网络食品交易。 ④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⑤其他食品地方标准,食品添加剂经营要求,复检程序、快检等。 第二部分新法修订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 二、使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适用 三、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四、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八、食品安全褒奖制度 第二章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 三、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 五、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 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第一节 一、一般性规定 二、禁止生产经营食品123类。 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第二节 一、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四、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五、散装食品贮存要求 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公开 七、餐饮服务提供者设施设备清洗维护和餐 饮餐具洗消要求 八、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九、餐具、饮局集中消毒的规定 十、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查验规定 十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的食品安全责任十二、网络食品交易规定 十三、食品召回制度 十四、食用饮产品销售规定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一、销售散装食品的要求 二、转基因食品标示规定 三、标签、说明书的标注要求 四、食品广告的规定。 第四节 一、特殊食品 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和原料目录规定 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规定 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规定 五、婴幼儿配方生产的规定 第五章 一、食品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笔记 一、我国义务教育的涵义、特点和意义 1含义 “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特点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的特点。(112页) 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 (1)实施义务教育,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2)实施义务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的奠基工程。(3)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二、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目的: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二条)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

(四)义务教育的对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第五条) 对于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1、义务教育的保障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四条) 案例:本书119页 2.义务教育的学校设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3.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并实行助学金制度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第十条) 学校违规收费,教师应予抵制,不应执行。教师更不得向学生自行收费、收礼。河南省某县某镇某小学五年级班主任李某,在一年的时间内,以各种名义收取全班63名学生押金,摊派款等共计3000多元,后被全班学生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责令其退还全部违法收费,学校也给予他行政处分,调离了岗位。 二、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是受法律保障的。《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根据其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人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教育法》第18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0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

新《食品安全法》讲义

《食品安全法》讲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背景 食品安全案件数量大幅攀升,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如瘦肉精、农药兽药滥用、地沟油、问题胶囊、病死猪肉等系列案件,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方式不断创新、手段更趋隐蔽,犯罪案件性质认定难度越来越大。还有的通过互联网、快递来销售,逃避一些行政部门的监管。同时,这类犯罪的团伙性、链条性、跨地区、跨行业特征明显,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追究意识不断增强。 二、新法体现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 《食品安全法》取代《食品卫生法》,将“卫生”改为“安全”,两字之差,体现的是法治理念的改变,彰显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在原法基础上增加了50条。字数也由1.5万字增加到了3万字,对现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的修订完善。 (一)凸显依法监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大量吸收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践创造的好经验、好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 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主要原因: 1、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2、监管部门职责不清 3、监管制度不健全 4、机制不完善 5、手段不多 6、追责缺乏威慑力 针对上述问题,新《食品安全法》: 1、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2、明确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职责 3、补充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4、增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三)明确各方责任 新修订的食安法把明确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关键的一招。 1、地方政府责任 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义务教育法学习简报

曙光二小2017年秋季学期教师继续教育 2017年秋第一期 曙光二小师训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8日 根据曙光镇教育管理中心安排,我校决定从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开展继续教育学习教育活动。从学校发展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的社会形象,建设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争创人民满意的学校。 本次学教活动坚持以《教师法》、《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为准绳,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创建优秀教师队伍为重点,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师德师风带动校风学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从而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活动具体内容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坚持学习培训制度,做到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把 职业道德教育与组织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使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师德风尚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 二、着力行风建设,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社会反

映强烈的乱收费、乱补课、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现象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敲响警钟,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无私奉献意识,开展争当“师德模范”活动。经常开展以教师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树师德形象,做师德标兵”、“创文明单位,当文明教师”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以德修身,以德治教,以德育人。 四、坚持家校联系制度,关爱学生健康成长。每位教师必须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家访,并作好家访记载。学校将家访情况纳入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内容之一。 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确保师德建设常抓不懈。把师德建设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内容落实。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制度,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社会对师德建设的监督力度,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师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学习过程。一是学校召开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二是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文件,每位教职工要作好学习笔记,同时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对学习内容进行测试;针对此次学习,出简报一期。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答案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 部门:姓名:分数: 1、2016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2016 年 10 月1 日开始实施。 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四大原则是全程控制、风险管理、预防为主、社会共治。 2、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接受资料申请,必要时现场核查。日常现场检查权限: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3、政府监管部门随机抽查考核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公布考核情况,考核免费。 4、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对政府部门检测结果提出复检,由食药监部门随机确定复检机构,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不得作为复检方法。 5、只有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包括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检验方法四类,已发布近500项。鼓励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6、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

许可证的处罚。 7、对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 倍的罚款,新法提高到30 倍。而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规定直接吊销许可证。 8、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涉嫌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9、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0、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1、新法增设了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价款10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低赔偿金额(1000元)和但书规定。 12、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千以下罚款。 13、企业食品安全制度和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应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和考核,记录备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受

2017行政执法考试培训课件--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 第一部分:行政处罚的特征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组织给予的行政制裁 1.为制裁手段:本质属性 不利决定;惩罚性 行政决定的分类 2.属行政性制裁 未达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 1程度不同 2.处理机关和形式不同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63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201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3.处罚对象是公民、组织 不同于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 对违法违纪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务员的一种惩戒。 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行政处罚的判定 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 王某某经某县国土房管局批准获得《采矿许可证》,该证载明:生产规模为每年产100万吨,矿区面积为0.1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05年8月。后工商局向王某某核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王某某即按要求在核准的矿区围开采砂、石。 2005年8月19日,国土房管局以该砂石场的标高围属长江库区水位消落区,通知王某某所持有的砂、石场采矿许可证8月到期后不能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并立即停止采砂行为,撤出采矿设施、设备。 2005年9月3日,县政府办公室接到一群众反映,县国土房管局派人到实地调查核实后,以王某某从2005年9月1日起未经批准非法采砂石为由,对王某某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王某某认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实为责令停产,属于《行政处罚法》上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 第二部分:行政处罚法的地位 1.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的必要手段 打击违法行为:制裁 2.常用的行政管理手段 几乎遍及所有的行政管理领域80%的行政机关都拥有此项权力

食品安全法试题(带答案)

食品安全法试题 部门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道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C )制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C)起施行 A、2015年6月24日 B、2015年9月1日 C、2015年10月1日 D、2015年11月24日 3、新《食品安全法》对原法(D) 以上的条文进行了修改, A、10% B、30% C、50% D、90% 4、新《食品安全法》共有(C)。 A、10章104条 B、9章154条 C、10章154条 5、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B): A、不允许在食品工厂工作 B、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C、允许在食品工厂工作 6、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B )。 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C、《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才能组织生产。 A、食品生产许可证 B、食品流通许可证 C、餐饮服务许可证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B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C );有发生潜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义务教育法学习简报

海子乡陇安小学2012年春季学期普法教育 2012年第二期 海子乡陇安小学普法工作小组 2012年4月2日根据州教育局安排,我校决定从2012年4月2日至2012年4月15日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从学校发展的战 略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的 社会形象,建设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 意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争 创人民满意的学校。 本次学教活动坚持以《教师法》、《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为准绳,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创建优秀教 师队伍为重点,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师德师 风带动校风学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从而推 动学校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活动具体内容将从以下几方 面开展: 一、坚持学习培训制度,做到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 化。把职业道德教育与组织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 来。通过学习、教育,使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师德风尚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

二、着力行风建设,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补课、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现象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敲响警钟,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无私奉献意识,开展争当“师德模范”活动。经常开展以教师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树师德形象,做师德标兵”、“创文明单位,当文明教师”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以德修身,以德治教,以德育人。 四、坚持家校联系制度,关爱学生健康成长。每位教师必须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家访,并作好家访记载。学校将家访情况纳入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内容之一。 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确保师德建设常抓不懈。把师德建设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内容落实。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制度,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社会对师德建设的监督力度,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师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学习过程(4月2日至4月15日,14天)。一是学校召开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 二是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笔记

唐张学校《义务教育法》学习笔记 一、我国义务教育得涵义、特点与意义 1含义 “义务教育,就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与少年都必须接受得、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得国民教育。” 2、特点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得特点。 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得意义 (1)实施义务教育,就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得重大决策。(2)实施义务教育,就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得需要,就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得奠基工程。(3)实施义务教育,就是提高民族素质得需要,就是提高国民素质得奠基工程。 二、我国义务教育法得基本内容 (一)义务教育得目得 目得: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得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得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得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二条) 2。义务教育得阶段与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与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得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与初级中等教育得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 (四)义务教育得对象:“凡年满六周岁得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得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第五条)

对于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与弱智得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1、义务教育得保障 “国家、社会、学校与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得权利。”(第四条) 2.义务教育得学校设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与弱智得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3.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得学生免收学费并实行助学金制度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得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第十条) 学校违规收费,教师应予抵制,不应执行.教师更不得向学生自行收费、收礼.河南省某县某镇某小学五年级班主任李某,在一年得时间内,以各种名义收取全班63名学生押金,摊派款等共计3000多元,后被全班学生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责令其退还全部违法收费,学校也给予她行政处分,调离了岗位。 二、义务教育得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法》得实施就是受法律保障得。《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得行为,根据其性质与情节得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得法律责任。 (一)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得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得父母或者其她监护人违法行为得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她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得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人学,接受规定年限得义务教育。”《教育法》第18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得父母或者其她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与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得义务教育。”对违反规定得行为,《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0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得父母或者其她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她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得,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她被监护人就学得,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她措施使子女或者其她被监护人就学。" 2、实施义务教育得学校违法行为得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新食品安全法学习总结

Word文档仅供参考 Word文档仅供参考新食品安全法学习总结 为增强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做好对新修改〈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安市教通〔20XX〕121号)文件要求,9月20至27日,我校认真组织部署,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宣传活动,指导开展宣传周活动。明确了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此次宣传周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围绕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结合学校实际、贴近师生生活”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课等活动,以悬挂横幅、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师生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氛围,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9月25日上午课间操结束,我校组织启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仪式,以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指导各班主任老师利用晨会、班会课时间,增开课程加强学生对食品安全认识,提高学生们对食品安全的意识。 9月21日到25下午,各班利用下午活动课时间,组织学生在教室,观看食品安全教育短片——《安安带你看食品安全》。使我校近3000名师生对身边的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经营行为、不健康食品等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加强对学校食堂巡查的同时,广泛宣传食品卫生知识,规范食堂的经营,结合我校实际强调食堂要严格自律,守法经营。 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校开设食品安全专题视频讲座,各班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课,设立德育处为本次食品安全宣传点,学校悬挂宣传横幅,利用班级黑板报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宣传、咨询、服务师生近3000人。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全校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全校上下,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安顺市民族中学 (总务科) 20XX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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