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与注意事项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与注意事项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与注意事项

根据《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通知,见市建设委员会文件“穗建筑[1999]387号”文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建筑企业试验室—逐步转为企业控机构,4年审查1次。(它不属于第三方试验室)

第三方试验室检查:①计量认证书,CMA章。②查附件,备案证书。

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是依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级为国家级,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是一致的。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要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取样: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

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

(4)试验报告:

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

(5)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一、各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验收的事项

1、水泥——水泥进场后,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取样送检。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

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和终凝,初凝为水泥加水拌合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为水泥加水拌和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当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了不均匀的体

积变化,会导致水泥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降低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规规定水泥的体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应作废品处理,不能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不合格: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

2、钢筋——钢筋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规规定的要求做好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驻地监理认可后即可用于地铁工程。取样方法及数量见附表

3、防水材料——现场监理检查各承包商是否按业主指定的厂家和材料品种购买防水材料,各类防水材料进场之后都要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要求承包商按规要求取样送检,每批送市委认可的试验室进行常规指标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商品砼: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环保要求,政府要求使用商品砼。而合同要求,商品砼由地铁总公司指定供应商供应,承包商应提前联系该供应商,按工程需要的品质要求,将砼配合比一式叁份报建设事业总部批准后方准使用。上报资料除砼配合比设计外,还应有强度试验报告、抗渗试验报告(如有抗渗要求的话)、水泥、混合料及外加剂的二证(即出厂合格证、使用前的复验合格报告)、砂、石料的检验报告等。上报资料应经驻地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商品砼质量负最终责任。应情况特殊,不能使用商品砼的必须报建设事业总部批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1)什么叫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按GB/T50081-2002规定,将砼拌合物制作边长为150㎜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条件(温度20℃±2℃,相对湿度大于95%以上)下,养护到28天的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值为砼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简称立方体抗压强度)。

(2)什么叫砼强度等级:砼强度等级是按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来划分的。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加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下限表示,如C30、C25,砼强度等级是砼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砼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砼或同一车砼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然后人工搅拌均匀。砼试块取样组数应满足规规定的最少组数。(标准条件下养护1组,构件同条件下养护1组)

(3)现场测定砼坍落度的方法:①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②把按要求取得的砼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时捣棒可以稍微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表面,浇灌顶层时,砼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砼沉落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砼,并用抹刀抹平。③提坍落度筒时应垂直平稳,提的过程应在5~10S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筒的过程应连续进行,并应在150S完成。④坍落度是筒体与砼试体最高点之差。⑤观察砼的粘聚性及保水性。(4)、砼抗压强度试块尺寸与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颗粒直径(㎜)换算系数试块尺寸(㎜)31.5 0.95 100×100×100(非标准试块)

40 1.00 150×150×150(标准试块)

60 1.05 200×200×200(非标准试块)

(4.1)强度代表值的确定

(1)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精确到0.1 Mpa)。(2)三个测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除,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3)如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件的数据无效。

(4.2)砼强度(含喷射砼强度)的评定见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事业总部文件——穗铁建总体【2005】171号

5、桩基及基坑检测

(1)、根据市建委规定,所有建筑桩基(含支护桩)均应按要求进行质量检测,详见《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穗建筑【2001】395号文)。所以地铁工程项目均按文件精神执行。

(2)车站地基应有完整的地质资料。在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市监督机构、勘测单位、设计单位及建设事业总部质安室,会同驻地监理、施工单位六方共同验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采用触探、钻探取样等方法进行土工试验,检查地质情况与设计是否相符,完善有关资料。

6、接地网材料:

镀锌扁钢(50×5)、镀锌钢管、角钢、扁钢、钢板、钢管(φ50×4)、刚排TMY50×5、降阻剂、焊接试件等材料的检验指标根据以后施工单位进料厂家的企业标准来进行抽检和复验。(另行规定)

水泥

一、执行标准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以上六大水泥标准从2000年4月1日实施,水泥强度改用《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GB/T17671-1999检验,取样按《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90要求取样。

二、物理检验指标

1、细度

2、标准稠度

3、凝结时间

4、安定性

5、强度

三、取样方法

1、取样送样规则

(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检。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取样单位及样品总量

水泥出厂前需按标准规定进行编号,每一标号为一取样单位。施工现场取样,应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种、同标号、同期到达的同一编号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3、编号与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20万t以上,不超过1200t为一编号;

60万t以上至120万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30万t以上至60万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10万t以上至30万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10万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4、袋装水泥取样

采用取样管取样。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5、散装水泥取样

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通过转动取样器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6、交货与验货

(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说明。

(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天,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在40天以,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3)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三个月;或委托卖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三个月。

在三个月,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7、运输与贮存

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贮运,不得混杂。

四、处理程序

1、水泥应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编号分别堆放,并应保持干燥。

2、严禁使用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

3、当遇水泥强度等级不明或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应按实验结果使用。

骨料

一、砂

1、执行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2、规格

按细度模数分为:粗砂(μf=3.7-3.1);中砂(μf=3.0-2.3);细砂(μf=2.2-1. 6);特细砂(μf=1.5-0.7)四种规格。

3、检验项目

每检测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三项指标的检验。

4、验收批的划分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 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5、取样规定

每一验收批取样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6、取样数量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数量:

筛分析为4400g;含泥量为4400g;泥块含量为10000g;累计约20kg。

7、人工四分法缩分

将所取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状态下拌合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20mm的“圆饼”。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二、石

1、执行标准

《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2、必检项目

每一验收批至少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四项指标检验。3、验收批的划分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 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

4、取样规定

每一验收批取样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

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共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石子8份,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

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5、取样数量

碎石:最大粒径为40mm,筛分析、含泥量、针片状含量、泥块含量四项指标检验,需样品总量约80kg。最大粒径为20mm,需样品总量约40kg。

6、样品缩分

将所取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合均匀,并堆成锥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锥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锥体,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三、处理程序

1、含泥量、泥块含量超过标准规定要求的,不得直接使用,可采用水冲洗等措施处理,合格后方可使用。

2、对于级配不合理的碎石或卵石,可选用其他粒径碎石或卵石按一定的比例搭配,改善级配。

第四章混凝土

一、执行规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0-8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8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9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 50204-92,《混凝土检验强度评定标准》GBJ107-87。

二、检验项目

1.坍落度或维勃稠度

2.强度(抗压、抗折)

3.抗滲

三、坍落度测定

坍落度法适用于骨料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坍落度值不小于10mm的混凝土拌合物稠度测定。

1.试验设备

(1)坍落度筒由薄钢板或其他金属制成的圆台形筒。其壁应光滑、无凹凸部位。底面和顶面应互相平行并与锥体的轴线垂直。在坍落筒外三分之二高度处安两个手把,下端应焊脚踏板。筒的壁尺寸为:

底部直径200±2毫米

顶部直径100±2毫米

高度300±2毫米

筒壁厚度不小于1.5毫米

(2)捣棒直径16毫米,长600毫米的钢棒,端部应磨圆。

2、试验步骤

(1)湿润坍落度筒及其它用具,并把筒放在不吸水的钢性水平底板上,然后用脚踩住两边的脚踏板,使坍落度筒在装料时保持位置固定。

(2)把按要求取得的混凝土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桶,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

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混凝土时,捣棒可以稍稍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捣本层至下一层的表面。

浇灌顶层时,混凝土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混凝土沉落到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3)清除筒边底板上的混凝土后,垂直平稳地提起坍落度筒。坍落度筒的提离过程应在5-10秒完成。

从开始装料到提坍落度筒的整个过程应不间断地进行,并应在150秒完成。

(4)提起坍落度筒后,量测筒高与坍落后混凝土试件最高点之间的高度差,即为该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值。

坍落度筒提离后,如混凝土发生崩坍或一边剪坏现象,则应重新取样另行测定。如第二次试验仍出现上述现象,则表示该混凝土和易性不好,应予记录备查。

(5)观察坍落后的混凝土试件的粘聚性及保水性。粘聚性的检查方法是用捣棒在已坍落的混凝土锥体侧面轻敲打。此时,如果锥体逐渐下沉,则表示粘聚性良好。如果锥体倒塌、部分崩裂或出现离析现象,则表示粘聚性不好。

保水性以混凝土拌合物中稀浆析出的程度来评定,坍落度筒提起后如有较多的稀浆从底部析出,锥体部分的混凝土也因失浆而骨料外露,则表明此混凝土拌合物保水性不好。如坍落度筒提起后无稀浆或仅有少量稀浆,自底部吸出,则表示此混凝土拌合物保水性良好。

(6)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以毫米为单位,结果表达精确至5毫米。

四、普通混凝土试件选择

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及抗冻性试块为正方体,试件尺寸按下表采用。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允许最小尺寸表

试件尺寸(毫米)骨料最大粒径(毫米)

100×100×100 31.5

150×150×150 40

200×200×200 50

当采用非标准试件100m m×100mm×100mm和200mm×200mm×200mm立方体试块确定强度时,必须将其抗压强度值分别乘以系数0.95和1.05,将其折算成标准试件的抗压强度值。

普通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或550mm)小梁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普通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直径(d)为175mm,底面直径(D)为185 mm,高度(h)为150mm的圆台体或直径与高度均为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组6块。试块在移入标准养护室以前,应用钢丝刷将顶面的水泥薄膜刷去。

2.混凝土试件的取样

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100制盘但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仍不得少于一次。(3)对现浇混凝土结构,其试件留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对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件,不足规定数量时,每班至少成型一组。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即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的试件),至于现场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施工设计规定按拆模、施加预应力和施工期间临时荷载等需要确定。

3.混凝土抗渗试块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即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m3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混凝土抗渗试块。

(2)每增加250-500m3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

(3)如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要求留置。

(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中养护,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4.试件制作要求

制作试件用的试模由铸铁或钢制成,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装拆方便。试模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应为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

(1)再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壁涂以脱模剂。

(2)试件用震动台成型时,混凝土拌合物应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试模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3)试验室用震动台的振动频率为50±3Hz,空载时振幅约为0.5mm。

(4)试件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料厚度应大致相等。插捣用的钢制捣棒应为:长600mm,直径16mm端部磨圆。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面;振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约20-30mm。插捣时振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并用抹刀沿试模壁插入数次。每层的插捣次数应根据试件的截面而定,一般为每100cm2截面积不应少于12次。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5)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温度为20±3℃、湿度为90%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简称“标养”)。在“标养”室,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间距应为10-20mm,并应避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当无“标养”室时,混凝土试件也可在20±3℃的不流动水中养护。水的P H值不应小于7。

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应覆盖,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须保持同条件养护。

5.混凝土试件的见证送样

混凝土试件必须由施工单位送样人会同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见证人(有见证人员证书)一起陪同送样。进试验室时,应认真填写好“委托单”上所要求的全部容,使用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设计强度等级、捣制日期、配合比、坍落度等。

6.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评定方法有三种:统计方法一(即标准差已知的统计方法)、统计方法二(标准差未知的统计方法)及非统计方法。

(1)用统计方法一评定

预拌混凝土工厂,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采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

当混凝土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能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基本保持稳定时,每批的强度标准差(σ0)可按常数考虑,其数值可根据前一时间生产累计的强度数据来确定。

用此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应由连续的三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值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mfcu≥fcu,k+0.7σ0

fcu,min≥fcu,k-0.7σ0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

fcu,min≥0.85fcu,k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

fcu,min≥0.90fcu,k

式中m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m2)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

σ0——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N/mm2)

fcu,min————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N/mm2)

σ0值应根据前一个检验期同一品种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数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式中△fcu,i——第i批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中最大与最小值之差;

m——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的数

据总批数。

注:上述检验期不应超过三个月,且在该期间强度数据

的总批数不少于15批。

(2)用统计方法二评定

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不能保持一致,且混

凝土强度变异性不能保持稳定性时,或在前一个检验期的同

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

压强度的标准差时,应有不少于10组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

其强度同时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mfuc-λ1Sfcu≥0.9fcu,k

fcu,min≥λ2fcu,k

式中S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

(N/mm2);

当Sfcu的计算值小于0.06 fcu,k,取Sfcu=0.06fcu,k。

λ1λ2——合格判定系数,按下表取用。

混凝土强度的合格判定系数

试件组数 10-14 15-24 ≥25

λ1 1.70 1.65 1.60

λ2 0.90 0.85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Sfcu)可按

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fcu,i——第i组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值(N/mm2);

n——一个验收批混凝土试件的组数。

(3)用非统计方法评定

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的批量不大

的混凝土,按非统计方法评定。

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

列要求:

mfcu≥1.15fcu,k

fcu,min≥0.95fcu,k

7.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性判断

当混凝土强度检验结果能满足上述的规定时,则该批

混凝土强度判为合格;否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不合格。

8.处理程序

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规定:

(1)对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并及时处理。

(2)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3)结构或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预应力筋拉或放,以及施工期间需短暂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或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砌筑砂浆

一、执行标准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96,《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03-98。

二、检验项目

1.稠度

2.分层度

3.抗压强度

三、稠度和分层度试验

1.拌合物取样

施工中取样进行砂浆试样时,其取样方法和原则按相应的施工验收规执行。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样用料的1-2倍。

2.砂浆稠度试验

(1)主要仪器设备

①砂浆稠度测定仪。

标准圆锥体和杆总重量为300g,圆锥体高度为145mm,底部直径为75mm,圆锥筒高度为18 0mm,底口直径75mm。

②拌和锅、拌铲、捣棒、量筒、秒表等。

(2)试验步骤

①将拌合好的砂浆立即作稠度试验,一次装入圆锥筒,装置距离口约10mm,用捣棒插捣25次,并将容器轻轻敲击5-6次。

②将盛有砂浆的圆锥筒移至砂浆稠度测定仪底座上,放松固定螺丝并放下圆锥体,对准仪器的中心,并使锥尖正好接触到砂浆表面时拧紧固定螺丝。将指针调至刻度盘零点,然后突然放松固定螺丝,使圆锥体自由沉入砂浆中,并同时按下秒表,经10秒后读出下沉的深度,即为砂浆稠度值(精确至1mm)。

③圆锥筒的砂浆,只允许测定一次稠度,重复测定时应

重新取样测之。如测定的稠度值不符合要求,可酌情加水或石

灰膏,经重新拌合后再测,直至稠度满足要求为止。但自拌和

加水时算起,不得超过30分钟。

(3)计算结果

取两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砂浆的稠度值(精确至1

毫米)。如两次测定值之差大于20mm,应重新配料测定。

3.砂浆分层度试验

(1)主要仪器设备

砂浆分层度仪。圆筒形,其径150mm,上节(无底)高

200mm,下节(带底)净高100mm,用金属板制成,上、下层

连接处需加宽到3-5mm,并设有橡胶垫圈。其他需用仪器同

砂浆稠度试验。

(2)试验步骤

①将砂浆拌合物按稠度试验方法测的稠度,将砂浆拌合物

一次装入分层度筒,待装满后,用木锤在容器周围距离大致

相等的四个不同地方轻轻敲击1-2下,如砂浆沉落到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然后刮去多余的砂浆并用刀抹平。移至稠度仪上,测定其稠度K1。

②静置30分钟后,出去上节20毫米砂浆,剩余的10毫

米砂浆倒出放在拌合锅拌2分钟,再按稠度试验方法测定

其稠度K2。

③两次测定的稠度值之差(K1-K2),即为砂浆的分层度值。(3)结果评定

①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砂浆的分层度值。

②两次分层度值之差如大于20毫米,应重做试验。

四、砂浆抗压强度试验

(1)试块取样

砂浆试样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一组试样应

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制作,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件。

砂浆的抽样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

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注: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2)砂浆试块成型及养护

①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湿纸的普通粘

土砖上(转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试模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②向试模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由外向里螺旋方

向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空洞,

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使砂浆高出试模顶面6-8mm。

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30分钟)将高出部

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③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

±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d,然后进行试压。

④标准养护的条件是: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

相对湿度60-80%;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

相对湿度90%以上;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五、砂浆验收批强度评定

砂浆验收批强度评定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评定:

f2,m≥f2

f2,min≥0.75f2

式中 f2,m ——统一验收批中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各组平均值(Mpa);

f2 ——验收批砂浆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

压强度(Mpa);

f2,min ——统一验收批中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

平均值(Mpa)。

六、处理程序

当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可采用非破损和微破损检验方

法对砂浆和气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判定砂浆的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已判定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需要确定砂浆或砌体强度。

混凝土外加剂

一、执行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混凝土泵送剂》JC473 —92,《混凝土膨胀剂》JC476—92,《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92,《混凝土防冻剂》JC475—92。

二、检验项目

混凝土外加剂、泵送剂、防水剂、防冻剂其匀质性项目主

要有:固体含量或含水量、密度、氯离子含量、水泥净浆流动度和细度。

三、取样方法

1.混凝土外加剂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

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t,不足50t或100t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

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

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

仲裁。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和仲裁也可现场取样。2.混凝土泵送剂

每50t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t也可作为一批。每批取样

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混

凝土泵送剂》(JC473—92)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也可在现场取平均样,但事先应在

供货合同中规定。

3.混凝土膨胀剂

每60t为一批,不足60t时也作为一批。

抽样应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从20个以上的不

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量不小于10kg。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

《混凝土膨胀剂》(JC476—92)用作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厂年产500t以上的,每50t为一批;年产500t以下的,

每30t为一批。同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

每批取样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92)用作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5.混凝土防冻剂

同一品种防冻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可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用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混

凝土防冻剂》(JC475—92)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四、处理程序

1.凡外加剂不合格的不能用于建筑工程中,可直接办理

退货。

2.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试验结果判定必检项目。

混凝土外加剂:减水率、抗压强度比

混凝土泵送剂:坍落度保留值、抗压强度比

混凝土膨胀剂:凝结时间、限制膨胀率、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抗压强度比、透水压力比、

渗透高度比

混凝土防冻剂:低温下抗压强度比。

第七章钢筋

一、执行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钢筋混

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8,《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19,《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9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04—92,《冷轧带

肋钢筋》GB13788—9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JGJ18—96。二、检验项目

机械性能:1.屈服点或屈服强度 2.抗拉强度

3.伸长率 4.冷弯

三、取样方法

1.原材料

①钢筋的取样规则

⑴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

批应有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⑵冷拉钢筋应分批进行验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20t的同

规格、同炉号、同厂别、同一进场时间的冷拉钢筋组成,不足20t亦按一验收批计。

⑶取样数量:

钢筋的试样数量根据其供货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任选2根钢筋,截取2个拉伸

试件,2个弯曲试件。从1根钢筋上先将钢筋端头不小于50cm 截去,然后截取一根拉伸试验试件,再截取一根冷弯试验试件,另一根钢筋用同样方法截取。

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冷拉钢筋:每批冷拉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4)试件的长度:.

拉伸试验:5do十200mm(可根据试验机上下夹头间最小

距离和夹头长度确定)

冷弯试件:5do十150mm(do为钢筋直径)

拉伸、冷弯试件不允许进行车削加工。

②型钢的取样规则

(1) 样坯的切取:样坯应在外观尺寸合格的钢材上切取。

切取样坯时,应防止因受热、加工硬化及变形而影响其力学及工艺性能。用烧割法切取样坯时,从样坯切割线至试样边缘必须留有足够的加工余量,一般应不小于钢材的厚度或直径,但最小不得少于20mm对厚度或直径大于60mm的钢材,其加

工余量可根据双方协议适当减小。

⑵样坯切取的位置及方向:

工字钢和槽钢应从腰高四分之一处沿轧制方向切取矩形拉

力、弯曲样坯。拉力、弯曲试样的厚度应是钢材厚度。

角钢、T形钢应从腿长和腰高三分之一处切取矩形拉力、

弯曲样坯。

扁钢应从端部轧制方向在距边缘为宽度三分之一处切取拉

力、弯曲样坯。

钢板应在端部垂直于轧制方向切取拉力、弯曲样坯。对纵

轧钢板,应在距边缘为板宽四分之一处切取样坯。对横轧钢板,则可在宽度的任意位置切取样坯。

(3)取样规则

型钢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得大于50t。每

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

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组成。

(4)取样数量

每批型钢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样坯应经车床刨洗加工成矩形截面。

③冷轧带肋钢筋

取样数量:拉伸试验应逐盘试验,取样1个试件;冷弯试

验每批取2个试件(50t为一批)。

2.钢筋焊接件

①闪光对焊

(1)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的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

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做拉伸试验,

3个做弯曲试验。

(2) 在同一班,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

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焊接的接头数量

较少,可在—周之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

一批计算。

(3)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②电弧焊

(1) 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300个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

头型式)为一批;(2)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中以300 个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型式)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③电渣压力焊

(1) 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每一楼层中或施工区段以300个

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

(2)从每批成品中切取2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3)接头焊包均匀,钢筋表面无明显烧伤等缺陷。

(3) 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超过0.1倍钢筋直径,

同时不得大于2mm。

④钢筋气压焊,;

(1) 钢筋气压焊的机械性能检查时,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接头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结构中,在同一楼

层中以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为一批。

(2) 机械性能检查时,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

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水平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

做弯曲试验。

四、处理程序

1.原材料(钢筋和型钢)

任何检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

中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检,复检结果

如有一个指标不合格,该批钢材评定为不合格,不得用于建设

工程中。

2.焊接件

①闪光对焊

当试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或有两个

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时,或有三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弯曲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发生破断时,应取6个试件进行

复验;复验结果仍有3个试件发生破断,应确认该批接头即为不合格品。.-

②孤焊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1个

试件断于焊缝,或有2个试件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当有1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1个试件断于焊缝,或有3个试件呈脆性断裂时,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③电渣压力焊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值,应取

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④钢筋气压焊

拉伸试验结果若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时,应切取6个接

头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1个接头不符合要求,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弯曲试验结果若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应切取6个接头

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个接头不符合要求,则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墙体材料

一、执行标准

《烧结普通砖》GB/T5101—1998,《烧结多孔砖》GB 13544—92,《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9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8239—97。

二、检验项目

1.烧结普通砖:抗压强度 2.烧结多空砖:抗压强度和抗折荷重 3,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大面和条面的抗压强度4.混凝土小心空心砌块:抗压强度

三、职样方法

①烧结普通砖

检验批按3.5万—15万块为一批,但不的超过一条生产

线的日产量,不足3.5万块亦按一批计。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15块、10块进行抗

压强度检验(5块备用)。

②烧结多孔砖

每5万块为一批,不足该数量时按一批计。强度检验的样

品,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查合格的样品中按随即抽样法抽取,共15块。抗压强度、抗折荷重检验各5块,备用5块。

③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按每3万块为一批,不足该数量时,仍按一批计。强度检

验的样品,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查合格的样品中按随即抽样法抽取,共15块。大面抗压、条面抗压各5块,备用5块。

④混凝土小心空心砌块

以用同一种原材料配成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用同一种工

艺制成的同等级的1万块为一批,砌块数量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由外观合格的样品中随即抽取5块做抗压强度检验。四、处理意见

墙体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若检验不合格应

退货或作降级使用处理。

防水材料

一、执行标准

《建筑石油沥青》GB494—85,《屋面工程技术规》GB 50207—94,《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GB326—89。

二、检验项目

沥青防水卷材油毡:纵向拉力、耐热度、柔性、不透水性、

吸水率、单位面积浸涂材料总量。

石油沥青:软化点、延度、针入度

三、取样方法及样品数量

①沥青

从每批取样单位的不同部位取5处干净的试样,每处所取

数量大致相等,约1公斤左右,作为平均样。

②沥青防水卷材

⑴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以同一品种、标号、等级的

产品每1500卷为一批,不足1500卷者也按一批验收。由重量检查合格10卷中取重量轻的,外观、面积合格无接头的一卷作为物理性能试样。

⑵塑性体和弹性体沥青防水卷材:以同一品种、标号、等

级的产品每1000卷为一批,不足1000卷者也按一批验收。在重量检查合格的样品中取重量最轻的,外观、面积、厚度合格无接头的一卷作为物理性能试样。

四、处理程序

防水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凡规定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为

不合格产品,则应在受检产品中重复加倍抽检,待全部达到要求时为合格,若仍有未达到要求时应有原生产单位进行退货或调换,然后再按上述进行。

第十章土工试验

一、执行标准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J202—83,《土方

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J201—83,《土工试验方法

标准》GBJ123—88。

二、检验项目

1.密度 2.压实度 3.含水量

三、取样方法

1.环刀法

每段每层进行检验,应在夯实层的下半部(至每层表面以

下的三分之二处)取样。

2.罐砂法

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取样部位应为每层压实后的

全部深度。

3.取样数量

①柱基:抽检柱基的10%,但不少于5组;

②基槽管沟:每层按长度20—50m取一组,但不少于

1组;

③基坑:每层100—500m2取一组,但不少于1组;

④填方:每层100—500m2取一组,但不少于1组;

⑤场地平整:每层400—900m2取一组,但不少于1组;

⑥排水沟:每层长度20—50m取一组,但不少于1组;

⑦地路面基层:每层100—500m2取一组,但不少于1组;

四、处理程序

1.填土的实际干密度应不小于实际规定控制的干密度。

当实测填土的实际干密度小于设计规定控制的干密度时,则该填土密实度判为不合格,应及时查明原因后,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然后再对处理好后的填土重新进行干密度检验,直到判为合格为止。

2.填土没有达到最优含水量时:当检测填土的实际含水

量没有达到该填土土类的最优含水量时,可事先向松散的填土均匀洒适量水,使其含水量接近最优含水量后,再加振、压、夯实后,重新用环刀法取样,检测新的实际干密度,务使实际干密度不小于设计规定控制的干密度。

3.当填土含水量超过该填料最优含水量时:尤其是用粘

性土回填,当含水量超过最优含水量再进行振、压、夯实时,易形成(橡皮土),这就需采取如下技术措施后,还必须使该填料的实际干密度不小于设计规定控制的干密度。

①开槽晾干。

②均匀地向松散填土掺入同类干性粘土或刚化开的熟石

灰粉。

③当工程量不大,而且以夯压成“橡皮土”,则可采取“换

填法”,即挖去已形成的“橡皮土”后,填入新的符合填土要求的填料。

④对粘性土填土的密实措施中,决不允许采用灌水法。

因粘性水浸后,其含水量超过粘性土的最优含水量,在进

行压、夯实时,易形成“橡皮土”。

4.换填法用砂(或砂石)垫层分层回填时

①每层施工中,应按规定用环刀现场取样,并检测和计算出测试点砂样的实际干密度。

②当实际干密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或事先由实验室按现场砂样测算出的控制干密度值时,应及时通知现场:在该取样处所属的围进行重新振、压、夯实;当含水量不够时(即没达到最优含水量),应均匀地加洒水后再进行振、压、夯实。③经再次振压实后,还需在该处围重新用环刀取样检测,务使新检测的实际干密度达到规定要求。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 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 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 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一、为规范我公司在工程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1用于收水口的管材; 1.2用于路面的聚酯纤维布; 1.3用于井底板的钢筋; 1.4砂浆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5水稳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6用于砌筑雨污水井的普通混凝土砖; 1.7沥青砼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8混凝土砂浆等试块 1.9路缘石、道板等混凝土小型砌块; 1.10沥青砼混合料; 1.11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1.12工程所使用土、石灰、砂、碎石、水泥 2、现场检测 2.1灰土压实度、灰剂量、弯沉、无侧限 2.2沥青砼压实度、厚度、平整度、渗水系数、构造深度、摩擦系数、弯沉; 三、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3.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试验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2选定的试验室必须得到负责本项目的监理、甲方及质量监督机构认可。 3.3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实施见证取样前应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的取样过程。 3.4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将送检样品如钢筋样品等原材料在现场负责见证取样的现场监理工程师贴上专用加封标志或者由该工程师亲自送往试验室。 四、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4.1 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应是取得取样员资格的人员,一般应是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2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和监理组盖章。 4.4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由施工单位保存,并作为归档材料,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

8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北邮国昊物联生态园一期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邮国昊物联生态园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无锡北邮国昊科技园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净慧东道以东,具区路以北,思贤路以西,弘毅路以南 总建筑面积:30968平方米,地上27030平方米,地下3938平方米 建筑结构类型及层次:1#楼科研办公室地上8层地下1层、2#楼科研配套地上7层,均为框架结构 表1结构设计情况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基础形式预应力管桩、方桩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抗震等级三、四级 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1)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 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经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有向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的书面授权书。 2.编制依据 序号名称编号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混凝土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 4《装饰验收规范》GB50210-2001 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实行见证取样 和送检的规定》 6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图纸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混凝土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苏州太美精品酒店有限公司苏州太湖丁家坞精品酒店工程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见 证 取 样 送 检 制 度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单位: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17年3月10日

见证取样制度 1.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1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1.2见证取样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 《苏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三项性能测试。 2001年7月1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公布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预应力张拉的材料和锚具; 7、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8、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9、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0、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 度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按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第四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进行见证。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的报名、培训组织、上报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见证和取样员的管理 第六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见证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七条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取样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见证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具备见证员资格

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规章制度全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其中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采取二维码见证取样制度。 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一)、水泥 1.散装水泥 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2).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做为试样。 2.袋装水泥 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2).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做为试样。 (二)、砂 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kg);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1 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1.2 见证取样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 《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进行三项性能测试。 20XX 年7 月1 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公布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取样是按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从检验(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取样和送样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样(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1211]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取样的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板房沟乡琴苑社区服务中心 2.工程地址:乌鲁木齐县 3.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县民政局 4.勘察单位:新疆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新疆众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框架为二级抗震 9.建筑面积:817.47㎡ 10. 建筑层数:地上三层 11.质量要求:合格

12.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10月15日13.抗震设防烈度:八度 二、见证取样的目的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从而保证本工程质量。 三、施工过程中的见证取样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标。标识和封标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1、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 本工程凡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均实行见证取样。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2、见证取样的程序 项目施工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确定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

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 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 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 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七、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八、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规章制度全

--- 实用标准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

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其中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采取二维码见证取样制度。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

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一)、水泥 1.散装水泥文档--- --- 实用标准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制度概论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制度 5.5见证取样 5.5.1见证取样范围: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③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④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⑤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⑦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⑧国家或南方电网公司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5.5.2见证取样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如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见证取样的频率和数量,不低于所占比例为30%(包括在施工单位自检范围内);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为100%。 5.5.3取样方法: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人员,在该见证人员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的取样(常用材料取样技术参考表:见附录三)。 5.5.4取样完后见证人应填写见证记录(见附录二),并签字确认。 5.5.5见证送检:取样完成后见证人应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填写见证送检记录(见附录二),随同施工单位送检人将样品和取样送检记录一并送交给试验单位。 5.5.6试验报告的领取: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 5.6检验报告的审核,检验报告出来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审核: 5.6.1试验报告的规范性审核: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签名一定要手签;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 5.6.2试验结果的审核:试验结论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5.6.3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5.6.4见证取样、送检所以文件应归入监理质量控制档案资料。 办理签收登记。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应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附录一: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附录二: 见证取样送检记录表 附录三:常用材料取样技术参考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七)防水材料; (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九)沥青、沥青混合料; (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十一)建筑外窗; (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十四)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 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实施时间】2000-09-26【发布单位】建建〔2000〕211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正 式版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 量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

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

材料管理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鱼虹路与新老彭白路连接道路建 设项目部 材料及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材料及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1.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重要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8.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9.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7、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8、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9、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5、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6、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 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臵及要求 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 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 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 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 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 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 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 《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臵及要求 1、根据GB50204-2002第7.3.2条规定: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产

生浇捣混凝土时应至少留臵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不同标号的混凝土配合比在首次使用时必须分别留设(用作垫层的砼可不留设)。 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 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臵的三种试块: 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B、试块拆模后应放臵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臵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 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 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臵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B、拆模后及时臵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 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臵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臵并采取相同养护 方法。B、等效养护龄期乘平均温度约等于600℃时送检。C、等效养护龄期应大于14天小于60天。D、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试件即抗渗混凝土:A、试件尺寸为150mm 的圆柱体,每组6块。B、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米留臵一组,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5、混凝土留臵组数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GB50204-2002中7.4.1、7.4.2留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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