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实名申领管理办法

书号实名申领管理办法
书号实名申领管理办法

书号实名申领管理办法

书号实名申领管理办法讲了哪些内容呢?书号实名申领是指出版单位在图书出版活动中按书稿实名申领书号,有关部门见稿给号,一书一号。坚决禁止买卖书号、“一号多用”行为。完成书稿“三审”程序后,才能申请书号。书号发放是分级管理的,各省各地区发放自己管辖区的书号。书号实名申领管理办法详情如下:

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图书出版管理,促进我国图书业的繁荣发展,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实行书号实名申领办法。

第二条书号管理办法的改革和书号实名申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要有利于出版业的繁荣发展,有利于多出好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出版管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宏观调控,资源整合,逐步实现书号、条码、CIP等出版基本信息的统一,为行业发展服务;要有利于切实规范出版行为,有效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坚决禁止买卖书号、“一号多用”行为。

第三条书号实名申领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出版单位主管和主办单位的管理责任,完善新闻出版总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

闻出版行政部门,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和出版单位分级管理办法,形成职责明确、运行规范的书号管理体系。

第四条书号实名申领是指出版单位在图书出版活动中按书稿实名申领书号,有关部门见稿给号,一书一号。

本办法所称书号是指中国标准书号。

第二章分级管理

第五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单位书号实名申领工作。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单位的书号实名申领、发放及相应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央在京出版单位主管部门所辖出版单位达到一定数量并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事出版单位管理的,由新闻出版总署委托其负责所辖出版单位的书号实名申领工作;其他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的书号实名申领工作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由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在技术层面负责书号的实名申领工作。

第八条出版单位须按照出版法规,对所申报的书稿内容、书稿质量及其出版活动严格把关,承担相应责任。

1.出版单位在按规定完成书稿“三审”程序后,方可进行书号实名申领。

2.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等重大题材作品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要严格执行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作品管理办法和图书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在履行重大选题备案手续后方可进行书号实名申领。

3.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申请本单位的书号。

第三章申领程序

第九条书号实名申领通过基于互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实现,书号实名申领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应依据工作流程和职能通过该系统进行相关工作。

第十条出版单位已完成“三审”的书稿可随时通过网络进行书号实名申领。申领书号信息要完整、真实、准确。书稿出版后要向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有关出版物信息,并按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送缴样本。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部门(或负责中央出版单位书号实名申领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对所辖出版单位的申请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予以办理。

第十二条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负责对书号实名申领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负责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书号编制和条码配发工作,对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及出版物信息数据进行维护,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并在条码制作、发放等方面探索与书号实名申领相适应的工作模式。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出版单位书号实名申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提供虚假出版信息的;

2.不按《中国标准书号》标准使用书号的;

3.书稿出版后不及时报送出版物信息的。

第十五条出版单位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申请本单位书号的,按《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和《图书出版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2019版

******* 工程 实 名 制 管 理 制 度 ************ 有限公司******* 项目部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3)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4)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4) 3、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4)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5) 1、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5) 2、实名制系统建立 (5) 3、电子考勤 (5) 4、临时出入登记 (6) 5、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6) 6、工人退场 (6) 三、注意事项 (6)

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 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劳 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项目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项目部 信誉,促进企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 天津市下发文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建立总承包单位民工管理责任制 作业人员首次进入工地现场 由总承包项目部对作业人员基本 信息进行登记并录入实名制管理 动态人脸识别一体机 施工人员出入实行动态人脸 识别管理进行电子考勤+登记 施工作业临时出入人员退场 动态人脸识别 做好登记 办理退场手续并 管理进行电子 从动态人脸识别 考勤+登记 管理系统删除记 录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 1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设1 名后勤管理员,负责工人生活区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 1 名,管理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合同的签订及现场施工。 (3)负责在项目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 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4)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6)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 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并确保人、册、证、合同、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 场。 (4)依据《劳务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 理和控制。 (5)负责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 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劳务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1)组织本单位工人落实实名制信息填报工作,参加进场培训学习工作,带领 工人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2)负责收集上报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制《劳务人员花名册》及 时上报项目部备案。 (3)负责收集本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人员上岗证、工人劳动合同等并及时报

样品管理规定完整版

样品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 样品管理规范 文件编号: 版本: 受控状态:■受控□非受控 发放号: 编制:尤毅日期: 审核:龙建华日期: 批准:李运明日期: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5日实施日期:2017年03月12日 《改订履历》 版本制定.改订 实施 年月日内容及理由批准审核拟制 制定程序作成 李运明龙建华尤毅实施 实施 发放部门总经理技术中心 物料中心质量管 理部 行政中 心 技术过 程部 市场营销 部 采购供应链车间 份数111

一、目的:为规范样品的管理,保证供应商来料检验有序进行,确保质量保障溯源,特制定样品管理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合格供应商新送检材料并且未封样的产品进行质量查证、比对参照之用。 三、样品管理及责任划分: 1、检验样品:检验员负责制作, 四、定义: 五、作业规范:

1.样品标签制度:各样品必须加贴样品标签,根据其所在整批材料或产品的状态,标注品名、规格型号、初物编号等信息,以区别样品的批次及检验状态和结果。 2.建立样品档案:所有样品依据其保存要求,分类登记、建立样品档案,以明确其来源、去向及保存期限等。 3.所有样品由外检组检验员负责保管,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翻动,更不许更改其标签或将其带出检验室。 4.检验:由具有检验资格的专职检验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相关项目实施检验,并如实做好检验的原始记录,填写《检验记录单》。 5.开始检验前,做好检验台面及检验员的卫生清洁工作;开封检验过程中,注意保持原样,不得污染及损毁样品。 6.对样品所进行的每一项比对确认操作,要在其记录中标注。 七、样品管理表单: 1、《样品标示卡》: 2、《样品资料清单》:

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

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维护建筑企业和工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订《LNS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企业是指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应承担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应责任。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均应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凡在LNS行政区域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建筑企业应当按照《办法》规定,通过“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是指以建设项目为管理单元,将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用工管理及工作量结算等信息一并纳入实名制管理全过程。 第五条LNS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省级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与住建部管理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各市(含新区,下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自行搭建市级平台,并与省级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实名制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所报送的企业基本情况、建设工程项目情况、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用账户设立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考勤等信息数据进行核对把关,确保实名制平台内数据真实完整。 第六条实名制平台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运营单位,应由各市主管部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技术指标与服务规范标准确定。 运营单位须做好与实名制平台的对接工作,做好建设工程现场考勤设施安装及相关软件使用培训服务,提供施工现场人员入网考勤设置接入、联通、测试等全过程保障。应根据各市主管部门的需求提供相应保障服务。 第七条承揽工程的企业应按《办法》规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入网注册、登录实名制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的录入。 项目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地点、工程名称、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开竣工时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分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基本情况。 人员信息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身份信息、文化程度、工种(专业)、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等级及安全培训等信息。 从业信息包括: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卡信息、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信息。 诚信信息包括: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监理农民工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为加强分公司的项目劳务管理,规避劳务使用风险,有效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维护劳务人员权益,规范项目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促使项目劳务内部按月办理农民工工资结算,劳务公司内部及时形成债权债务,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降低劳资纠纷风险。分公司以xxxx劳务管理文件为基础结合分公司的劳务实际情况,将劳务管理分为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与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项目劳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另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在进行劳务管理时,应建立项目劳务管理员个人工作清单(见附表1),用以梳理个人报表管理工作,查漏补缺。 劳务信息分级管理: 一、项目劳务组织架构管理 项目部必须要对劳务进行劳务组织架构图构建(可以让劳务提供相关信息,见附表2),并在项目部留底。劳务组织架构图必须包括劳务公司的法人、合同签订人、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领料人)的组织构架、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当劳务组织架构发生变更,需5天内更新和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留底。 二、劳务分级沟通 为了确保项目信息的有效沟通,对项目各层面与劳务沟通对象进行明确:

三、劳务信息沟通内容 1、项目劳务组织资信情况 (1)劳务公司: ①资源组织能力(如资金实力、管理人员实力、劳务班组的数量和人数); ②劳务承包人与劳务班组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2)劳务班组长: ①班组长与劳务承包人、劳务老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②主要人员来自哪里,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的关系; ③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款项是否已结清;

④按照进度计划,需要多少人、其中技工(俗称大工)多少人; ⑤高峰期能组织多少人、其中技工多少人、这些人目前在干什么、在哪里; ⑥增加作业人员的具体措施。 2、劳务内部计价及结算方式: (1)作业人员与班组长或劳务老板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款项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2)劳务管理人员(带班)与劳务承包人的雇用关系、薪酬体系、薪酬标准,薪酬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3、劳务信息沟通的其他内容: 掌握沟通对象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主要经济来源等。 四、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 项目在劳务进场后,需建立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附表3)。项目部可以该表对劳务分包人员数量监督,根据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发现作业人员无法满足要求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及分公司工程部。 项目需要每季度更新,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该表上报至分公司,每项目一份,联系人为该劳务队老板(劳务负责人)而非班组长。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98311

农名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二)安保部门 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 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 第八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

样品管理制度27207

一、目的 对公司的样品进行统一管理,避免混乱,减少浪费。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的样品,包括供方的样品、顾客提供的样品、生产或检验参照的样品、顾客签封的样品、新开发产品的样品等。 三、职责 1、技术工程部负责公司样品的管理,建立台帐、定期盘点、定期清理无保留价值的样品。 2、行政后勤部负责报废样品的处理。 四、内容 (一)供方样品的管理 1、经装配后富余的样件(由技术部申请的零部件样品)由技术部门登记《零件样品库存帐》,入库、出库时要进行登记。定期进行盘点掌握库存情况,有需要时可以随时查找,避免重复采购。 2、不合格的零部件样品由采购部门退回厂商或销毁,避免与合格材料混淆。 3、库存的零部件样品技术部门每半年清理一次,清理出过期的、无保留价值的样品列出清单,由技术部门经理确认后交行政部进行报废处理。 4、新产品试生产的料件由技术部单独存放,避免与生产混料。试产通过后,技术部门将储存的该产品所用的合格材料及零部件转交库房,库房填写红字《工装、工具、材料、半成品领料单》冲账。 (二)顾客提供样品的管理 1、从顾客处取得的样品,技术部门根据产品型号,样品获得的时间,进行统一标识后填写《外来样品登记表》将用途及主要参数(测试、测绘、对比试验等)登记表中。 2、顾客样品每半年清理一次,将顾客样品的状态,处理办法填入《外来样品登记表》。失效、无保留价值的顾客样品列出清单,交行政部进行报废处理。 (三)新开发样品的管理 1、技术部门按《新产品设计任务书》要求开发的样品要填写《开发样品登记表》。取走样品时,市场人员要在《开发样品登记表》上签字。剩余样品要做好标识,注明型号、生产日期、数量保存于样品柜中,同时在样品目录清单上记录。 2、经顾客确认签封的样品,作为试生产和检验依据的标准,产品开发阶段由技术部门负责保管,正式生产后由技术部门转给品质部保管。 3、新开发的样品由技术部门每半年清理一次,失效的、无保留价值的样品列出清单,由部门经理确认后交行政后勤部进行报废处理。

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草案)

精心整理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维护劳务人员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2014)112号、甘肃一建发(2015)**号文件精 卡通” 第五条土建单位实名制管理小组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公司书记、公司副经理、公司总工程师 组员:安全生产科科长、财务科科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劳资员、项目经理、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 第六条其他单位实名制管理小组

参照土建单位实名制管理小组结构,自行安排。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实施流程 第七条承包方入场前需准备的劳务资质资料 按照甘肃一建发(2015)**号《劳务管理办法》规定,正确选择、使用劳务承包方,并严格按要求做好资质审验、备案,把好源头关。资料所需如下:(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劳 动态,并准确标准劳务人员进、退场时间; 2、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务人员身份证原件由承包方负责人统一收集上交项目部,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统一复印,复印过程进行第一次筛选(将仍然使用一代身份证的劳务人员清退); 3、影像信息采集。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对全体务工人员按照劳务承包方逐一进

行集体影像采集和个人影像采集(要求:免冠、正脸),并打印装订; 4、《务工人员告知书》。根据内容正确填写。 5、装订顺序:封皮——花名册——集体影像采集——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影像采集——《务工人员告知书》。装订时,个人影像、身份证复印件、《告知书》必须与花名册名单一一对应; 1 2 3 1 2 章确认。该申请应作为月底劳务人员工资结算的重要依据。申请内容包括:时间、人员名单、息工原因、所属承包方名称。 (三)存档资料 1、考勤机记录应按照承包方名称长期保存,作为工资结算金额的重要依据,妥善保管,并按期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 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 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 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即:工程局、号码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分包企业五级管理层次。(一)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号码公司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分公司配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五)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第三章职责分工

(完整版)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和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按照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名册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基本依据,至少保存3年备查。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 息采集点,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使用实名制监管系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将工人实名信息传送至银行制作工资卡。已有银行卡的工人,可在施工现场信息采集点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不再办理新的工资卡。 编制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电子照片、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等。 施工现场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更新。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制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建立人员专用出入通道,安装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劳动考勤并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计量等管理台账。考勤设备与实名制监管系统联通,实时传输数据。 施工现场人员每日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考勤 设备进行劳动考勤。考勤可采用指纹、面部或虹膜识别方式。 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和用工评价并及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根据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薪酬规定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编制工人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的工资卡,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台账。 农民工有权要求复印或拍照留存本人签字的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施工企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保存3年以上备查。 第六条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和市建安工程劳保费 管理办公室按职能职责落实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 理工作,做好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人员信息采集、进退场登记、考勤、工资支付等实名制实施情况的检查。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专管部门,负责督促各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样品管理规定整理

样品管理规定整理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 样品管理规范 文件编号: 版 本: 受控状态: ■受控 □非受控 发 放 号: 编制: 尤 毅 日期: 审核: 龙建华 日期: 批准: 李运明 日期: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5日 实施日期:2017年03月12日 《 改订履历 》 发放部门 总经理 技术中心 物料中心 质量管 理部 行政中心 技术过程部 市场营销 部 采购 供应链 车间 份数 1 1 1

一、目的:为规范样品的管理,保证供应商来料检验有序进行,确保质量保障溯源,特制定样品管理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合格供应商新送检材料并且未封样的产品进行质量查证、比对参照之用。

三、样品管理及责任划分: 1、检验样品:检验员负责制作, 五、作业规范: 1.样品标签制度:各样品必须加贴样品标签,根据其所在整批材料或产品的状态,标注品名、规格型号、初物编号等信息,以区别样品的批次及检验状态和结果。 2.建立样品档案:所有样品依据其保存要求,分类登记、建立样品档案,以明确其来源、去向及保存期限等。 3.所有样品由外检组检验员负责保管,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翻动,更不许更改其标签或将其带出检验室。 4.检验:由具有检验资格的专职检验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相关项目实施检验,并如实做好检验的原始记录,填写《检验记录单》。 5.开始检验前,做好检验台面及检验员的卫生清洁工作;开封检验过程中,注意保持原样,不得污染及损毁样品。 6.对样品所进行的每一项比对确认操作,要在其记录中标注。

广州市实名制管理办法

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建筑从业人员信用体系,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解决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实名制(以下简称实名制),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将本市在建项目的建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作业工人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和施工进度情况等信息登记建档,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并将以上信息报送行政监管部门接受监督管理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筑从业人员,是指建筑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 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建筑施工实名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 用本办法。 第四条建筑施工实名制以建设项目为管理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本企业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责。监理企业对实名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建设宣教劳保中心) 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全市建筑工程实名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管建筑工程实名制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实名制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立建筑施工实名制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推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方式。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协助处理农民工欠薪事件中,应将实名制采集的用工信息作为重要依据。 第二章实名制信息内容和登记标准

公司样品管理规定

公司样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对样品存档和领用的管理,使样品保持其有效性、统一性和特殊性,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检部、生产技术部和销售部等对样品的存档和领用。 三、职责 1、质检部负责样品的日常管理及发放审批工作; 2、质检部主任负责重要样品发放的审批工作; 3、生产技术部负责保证样品存档所需数据的真实、准确性; 4、销售部负责对领用样品的维护工作(指内部标准样品),并及时归还; 四、样品的保存 公司的实物样品存放于公司样品室,由质检部统一采集、管理和处置。 五、公司样品的基本构成 公司的样品有内部标准样品和对外展示样品之分。 1】内部标准样品 1)内部标准样品作为公司产品的标准以实物存档和文字存档相结合的形式存在,是在以美国原有样品的基础上添加了本公司近年来生产和研发的新产品取样构成,它的内容涵盖了三大原材料的规格,生产过程数据(生产技术部提供)以及后处理加工等以备为日后生产提供准确可靠的标准数据支持。 2)内部标准样品的存档方式 存档方式分为实物存档和电子存档两类。 电子存档内容包括产品执行标准、原材料的规格、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数据、产品的后处理以及产品进行各种检验数据的记录。 2】对外展示样品 1)对外展示样品主要是以实物样式呈现在顾客面前,为客户要求产品的品质判定、色样、花型提供对比参照,从中挑选出符合顾客要求的产品,以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 2)对外展示样品的分类 对外展示样品也分为电子存档和实物存档。 因为照片容易出现色差,所以电子存档现只以花型为主,可为远距离的顾客在

挑选花型时提供产品照片。 实物存档按照功能分现为家居装饰、汽车装饰、地毯三大类。 按照制作工艺又可分为空气压花、热油辊压花、平绒、绒上绒和印染五大类型。 六、样品的采集 在公司科研成功并生产出新型产品后,由采样员对符合各项公司产品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新产品,按照一定的样品采集操作规程进行样品的采集。 采集后的样品实物存放于样品室内,样品上依次注明产品的名称、产品的批次、所用原材料的规格、生产日期、各种检验数据、生产技术数据(由生产技术部提供)等。 产品的相应电子数据信息存于公司产品信息库内。 七、外寄样品的管理 质检部在接到销售部的备样通知单后,根据要求及时准备所需样品,对有特殊要求的备样通知单和给特殊客户的备样,须经质检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备样。新产品样品的外寄一律经公司的领导批准方可。 八、样品的领取手续 质检部及时准备好样品后(有特殊要求的备样通知单和给特殊客户的备样,须经质检部领导审核后方可备样),通知销售部领取,领取时在《样品领用登记表》表中签字,注明领用日期、领用人姓名,由样品管理员在《样品领用登记表》中填写领用样品的规格、颜色、花型、数量等。 九、内部标准样品的管理 内部标准样品因其对日后再生产的数据具有参考性和重要性,因此在领用和使用过程中要注重保持其完整性并及时归还。 附:《样品领用登记表》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附件1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对各省市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并统一制订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建筑企业违反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第六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及时和联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第八条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并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包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建筑用工企业(包括: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下同)应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实名制管理义务,在工程项目部现场配备专(兼)职实名制专管员,负责本企业派出的专业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对本企业的建筑工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803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样本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厂院 1、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道路和铁路轨道的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信号装置或落杆。在十字路口或交通要道要设立限速牌。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栏和盖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的时候便利和安全。 4、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如果有损坏或者危险的象征,应该立即修理。

5、电网内外都应该有护网和明显的警告标志(离地2.5米以上电网可不装护网。 第二章工作场所 1、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米。 2、升降台和走台应该加围栏,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1米。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该及时清除。 4、在易使脚部潮湿、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干燥的木头站板。 第三章机械设备 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实名制管理制度.doc

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包括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IC 卡由各班组配合项目部或劳务公司配合项目部统一进行登记发放使用。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唯一的考勤机通道刷卡后进入施工区域作业。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2 天内,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应在核实后及时报项目部或劳务公司补办,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街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

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IC卡上交班组长。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并在务工人员信息系统中及时输入离场时间。 贵州建工延能化职工住宅工程项目部 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

1.亳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附件1 亳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建筑法》、《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建筑装修工程。 第三条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按本办法对农民工实施实名制管理。 第四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完善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和加强相关管理,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农民工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表和工资表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农民工基本情况清、变动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向各

项目部委派劳资专管员,负责农民工信息采集造册、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进出场登记、农民工考勤及工资审核等方面的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资料。 施工现场各分包企业(含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下同)在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劳务用工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分包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纳入总承包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范围,自觉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场登记管理制度,健全用工管理台账。对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宜采用打卡机、指纹考勤机、IC卡刷卡机等设备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及时登录到相应台账中。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雇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建立农民工花名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工资标准、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等。农民工花名册一式两份,报总承包企业审核留存一份。 建筑施工企业要按月记载当月用工变动情况,包括当月离职农民工人数、新进农民工人数、月末农民工人数等。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7日内应完成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工作,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每月10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不得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四条对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如实采集农民工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工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建立劳动用工档案。企业不得招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招用的人员。 第五条在工程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签订、考勤计量、工资结算支付等工作。劳资专管员应按月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2年备查。 第六条依法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条负责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企业建立工程项目的劳动用工名册。

第八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30日内将汇总后的劳动用工名册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工程施工、勘采加工期间用工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当在增减变化后10日内对用工人员增减情况进行报备。 第九条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应将劳务派遣协议和被派遣劳动者名册按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报备。 第十条建设工程因故停工超过1个月的,应在停工后1个月内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劳动者工资结算支付等情况。工程重新开工的,应在重新开工之日起7日内再次报备。 第十一条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第十二条接受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会组织按相应职责对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样品管理制度

样品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本公司样品的保管和领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依照本制度执行(总经理特批除外)。 第一条、样品的种类: 本公司样品包括样衣、样帽、手套、鞋子、领带等样品。 第二条、样品的保存: 1、本公司所有样品存放于公司样品室,由办公室内勤人员统一负责保管、发放和回收,从而确保样品的正常存放,防止丢失。 2、内勤人员必须保证样品室的清洁、整齐、美观,方便查找。 3、对于老旧的样品可以移做生产使用。 第三条、样品的入库: 1、新到样品时,内勤人员应及时编号、贴标、拍照并登记《样品库存明细表》,样品存放于样品室。 2、样品架上的样品要按照款式或是否常用来摆放,用吊牌标清。 第四条、样品的领用: 1、领用样品时领用人应告知内勤人员,未经允许不可随意自取。内勤人员应登记《样品领用记录表》注明相关信息,并由领用人签字。 2、领取人要保证样品干净、质量完好,清洁无脏污,不得损坏。 第五条、样品的回收: 1、样品使用后,领用人要及时归还,如长时间未归还,内勤人员应询问领用人情况,进行督促。 2、当样品被生产车间借走投产时,应告知技术部主管重新打制一件投产样,将原样品在保证干净的同时尽快拿回样衣室入库登记。 3、样品归还后,内勤人员须对出借样品进行检查,发现褶皱、脏污,应及时烫整、清洗,确认完好后立即将其归位。并登记《样品领用记录表》注明归还日期,归还人签字。 第六条、样品的盘点 1、每月末对所有样品进行一次清点,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使两者一致。 2、每季度末,统计样品出入库数量及库存量,并汇报总经理。 第七条、奖惩 1、领取人未经允许私自拿取样品的,前三次警告,超过三次后按10元/次罚款。 2、样品如被客户扣留,应有总经理批示,若无批示领用人照价赔偿。 3、如有损毁、丢失样品的情况出现,应根据损失情况扣罚领用人当月工资。

实名制管理制度36784

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实 名 制 管 理 和 工 资 一 卡 通 制 度 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敦煌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部 2018年3月15日

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一卡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敦煌市中医医院项目工地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IC卡由于项目部统一购买进行登记使用。 三、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籍贯、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工种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1天内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应人员基本信息,并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项目部应在核实后及时予以重新办理,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的衔接。 七、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八、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应上交IC卡,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并在花名册上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九、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以确保农民工工资直接足额支付到位。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每个项目,建立《实名制管和工资一卡通制度》,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 十、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上,实行农民工工资委托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即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农民工工资银行账户和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 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敦煌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部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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