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规定与集团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标准,对本项目施工用电要求。经项目部研究制定本制度,请各总分包单位严格遵守。

一、各单位应设置专职电气安全负责人,负责工地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持证上岗。

二、各单位用电人员(分包单位进场后必须配备专业电工)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备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发现问题,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请电工妥善处理。

三、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且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即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四、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周围3米内不得堆放易燃品。

五、晚间施工照明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线,遵守现场用电制度。

六、施工现场每周五进行一次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如有违规按合同条款规定给予处罚。

七、施工用电、用水量计量按“一家一表”制,由我单位统一管理,实行“一月一抄制”,每月一号由动力部负责人与各单位指定抄

表负责人统一抄表。

八、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需提供水电源接驳点(必须在首层以上每二层安装一个水电接驳点供分包单位使用,安装电缆、电线需满足施工用电负荷),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负责。收费标准为:电费1.5元/度,水费2.8元/m3,损耗均以10%

计算。总包单位可根据分包单位用水用电量程度收取水电费押金,除个别用水用电量较大的分包单位可收取5000元押金,其余均收取3000元押金即可。

九、分包单位进场后,必须执行我部以及总包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做好安全交底,严禁夏季脱衣、脱安全帽作业。

广州市富杰投资有限公司

20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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