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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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948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详细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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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详细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一般规定

第1条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专职放炮员担任,并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方准持证上岗。

第2条放炮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第3条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不准穿带静电的化纤衣服。

第4条放炮员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和放炮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放炮器材不准下井使用;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局、矿制定的

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

第5条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禁止使用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炸药,并禁止将其折断、切割、揉搓、扎眼或撕下药包纸。

2.不得使用含水超过0.5%的铵梯炸药。

3.井下严禁使用黑火药。

第6条在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时,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及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在岩巷掘进或延深井筒时,无瓦斯工作面中可以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和非煤矿许用电雷管。但这些井巷必须距离有瓦斯的煤、岩层10米以外。在接近地质破碎带时,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应适当加长这个距离。如果工作面中发现瓦斯时,则严禁使用非煤矿许

用炸药和非煤矿许用电雷管。

延期电雷管第一段用瞬发电雷管不得互相代替使用。

不同厂家生产和不同型号的电雷管不得混杂使用。

第7条在发出使用电雷管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和导通检查,严禁发放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第8条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第9条在开凿或延深立井井筒,爆破材料运送到井底工作面和在井筒内装药时,除负责装药、放炮人员和水泵司机外,其他人员都必须撤到地面或生产水平。

第10条严禁采用糊炮或明火放炮;严禁用炮

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

第11条在高瓦斯或煤(岩)与瓦斯突出以及有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所制定特殊安全措施。

二、放炮前准备工作。

第12条爆破材料的运送与存放: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经过培训的放炮员助手运送。

2.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没的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如果电雷管和炸药装同一容器内,必须设置坚固牢靠的隔板,将电雷管和炸药分装在不同的间隔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破材料后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携带

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缺罐上下。

4.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和人员上、下井的时间沿井筒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人车时,应在末端车厢内,其他人员不得同车乘坐,并且应与其他人车以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米。携带人员要时刻将爆破材料容器抓牢。

6.严禁用刮板输送机或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7.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分别存放在木制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的炮药箱内。

炮药箱要放到警戒线以外支护完好、干燥的安全地点,并离开电气设备和电缆、电线。

8.放炮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放炮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第13条检查放炮器与放炮母线。放炮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放炮母线长度符合规定,并无断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处时应进行处理。

第14条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等放炮器具。

第15条引药的装配:

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管体抽出。抽出后的单个电雷管的脚线末端要扭结。

2.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

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炮药箱附近地点进行。禁止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2) 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 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先将药卷顶部揉软,再用木或竹制的炮针在药卷顶端中心扎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眼,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并将脚线在药卷上套一个扣。剩余脚线应全部缠绕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

每个药卷内只准插放一个电雷管。

(4) 装配好的引药要整齐摆放在炮药箱附近符合规定的安全地点,并且点清数量、掩盖好,不得丢失,不准随地乱放。

三、装药、放炮操作

第16条装药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放炮员或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对迎头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严格执行装药前及放炮前后的“一炮三检”制度。

2.放炮员或班组长负责对工作面附近洒水灭尘。

3.由班组长负责、放炮员监督,对迎头附近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完好、齐全。

4.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5.放炮员、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及时处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掘进迎头空顶距离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2)装药地点20米以内,有未清除和撤出的煤、

矸、矿车及机电设备,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集飞扬时;

(4)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6)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7)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8)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9)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10) 发现瞎炮未处理时。第17条装药:

1.放炮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

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2.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3.起爆方式分正向起爆与反向起爆。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装引药,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引药都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引药夹在两药卷中间。

5.在有煤尘与瓦斯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禁止采用反向起爆方式。

6.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应用手揉松,使其成块状。但不得将药包纸或防潮剂损坏。禁止使

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灯炸药,并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7.严禁采用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雷管放炮。

8.在同一次装药放炮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第18条封泥应用水炮泥以及不燃性的、可塑性的材料制成,如粘土或砂子、粘土混合物等。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严的炮眼严禁放炮。

第19条封泥的装填结构与操作应按如下规定:

1.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2.封泥的装填结构是: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毫米的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不炮泥的

外端再填塞炮泥。

3.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第20条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为0.6米~1.0米时,封泥长度应不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深度超过1.0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在有突出的掘进工作中,所有不装药的炮眼都应用封泥充满填实。

第21条放炮母线的敷设:

1.放炮母线必须使用导电性能好的绝缘双线,禁止用钢轨、金属管、电缆等导体当作回路或母线使

用。

2.放炮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3.放炮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放炮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4.放炮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5.多头巷道掘进时,放炮母线必须随用的随悬挂,以免发生误接。

第22条联线方式与接线要求:

1.各炮眼雷管脚线的联接方式就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放炮员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

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第23条在连线放炮前,必须在距迎头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连线放炮。否则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第24条放炮前要做好警戒工作:

1.班组长必须布置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2.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还要设置警戒牌、拦杆或拉绳等标志。

3.放炮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的安全地点。

第25条放炮:

1.母线与脚线连接后,放炮员必须最后退出迎头,并沿途检查放炮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2.放炮员进入拉炮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放炮

信号。

3.放炮员接到班组长的放炮命令后,将母线与放炮器相接,并将放炮器手把插入放炮器,转至充电位置。

4.第二次发出放炮信号,再过10~15秒,放炮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放炮器手把转回放电位置,电雷管起爆。

5.电雷管爆后,将母线从放炮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下的放炮器手把应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第26条放炮后验炮:

1.迎头排除炮烟后,班组长、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即进入迎头,由外向里顺序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开动电气设

备。

3.检查工作面爆破情况,并找除悬矸危岩。

4.通电后若没有起爆,放炮员须取下放炮手把,将母线摘下并扭结短路。瞬发电雷管至少等5分钟、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分钟后,方可沿线检查,如为短路、断线、连接不良等原因,应立即处理;如确认非线路原因,又不能确定瞎炮位置时,可采用每两个雷管进行并联,然后将各并联雷管串在一起的并串联方法,重新联线起爆。

5.检查处理瞎炮或重新联炮前,必须在观察顶、帮、处理悬矸危岩后方可操作。

第27条处理瞎炮:

1.处理瞎炮时,必须在距瞎炮眼0.3米处打出的平行炮眼中重新装药放炮,眼深要超过瞎炮孔深度;打眼时应在瞎炮眼外端口插入炮棍做为导向标志;

2.严禁用镐刨或从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或用压风吹瞎炮眼。

3.在瞎炮处理完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4.处理瞎炮之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找出未爆的电雷管。

四、放炮收尾工作

第28条放炮结束后,放炮员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第29条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第30条放完炮后,应将放炮母线、放炮器、

瓦斯检定器等收拾整理好。

第31条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耗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

第32条升井后,要将放炮器、瓦斯检定器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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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12742 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工作准备 1、按回采工作面打眼放炮说明书(或作业规程)规定领用当班所用电雷和煤矿安全炸药,当即分别装入专用木箱内,并立即加锁。 2、检查整理当班使用的放炮线(含胶线、母线及脚线),试验放炮器的充电可靠性的放炮线的导通性。检查木炮棍的完好情况。 3、炮泥的制作,按砂:泥=1:2的比例配制。 4、检查回采面的通风瓦斯情况,察看上下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核实炮眼参数(位置、角度、深度等)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发现异常时,有责任要

放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放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 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42

放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1.爆破作业前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得到其批准后方能实施。 2.爆破人员必须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爆破证)者担任,无证者不得担任爆破工作。 3.在放炮点的二百米距离处树明显标志牌,定出放炮的时间,并派员做好警戒工作。 4.放炮信号:放炮前吹哨子三次,事先应在四周布置警戒(其范围须规定距爆炸地点二百公尺以外),注意来往人及车辆的安全。 5.放炮人在点炮前须选择好安全地点(安全棚),放炮时应记清点炮与爆炸数目,待全部爆炸后,方得解除警戒,开放通行。 6.打炮眼时,应先检查锤柄是否松动,使锤时须站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工作中切忌与他人谈话.以免分散注意力,致

使滑锤伤人。 7.岩石经爆炸后,应将未脱落的松动部份用撬棍或大锤敲落。 8.如发觉点炮与爆炸不符,不得急于查看,以免发生危险,必须待其他炮全部爆炸二十分钟后由点炮人谨慎前往检查原因,如确认未炸的炮不致爆炸后,方可解除警戒。 9.凡未爆炸的炮眼不得用任何工具掏取其中的炸药及雷管,亦不得重装炸药于已放过而未炸开的炮眼内,应在距离原眼三十公分(人工打眼)或六十公分(机械打眼)处重打炮眼。 10.装药入眼后须用木棒或竹管轻轻捣实,不可使用铁棍或钢钎,以防走火,封炮眼的土须干燥。 11.各种引线必须事先试验其燃烧速度,以此计算每炮必须引线的长度,引线宜长不宜短,务使点炮工人有充分时间避到安全地点,引线须有石块压牢。 12.装炸药时严禁吸烟,完毕后须先将药箱及现场料具移放安全地点,并使全体员工远离危险区域后,方可用火绳或纸煤点炮,数目不可太多,以一个人能照顾到为度。

放炮员岗位操作指导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21415 放炮员岗位操作指导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放炮员岗位操作指导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放炮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熟悉炸药、雷管,导火线性能,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 二、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应当拴在牢固地点,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 三、爆破前必须在危险区的边界和通道设立岗哨和标志,鸣笛通知危险区的人员及时撤出安全地点,然后发出鸣示信号,方可进行爆破。 四、保管好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放炮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288 放炮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放炮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按照当班生产需要用量和有关规定领取炸药、电雷管。直接将炸药雷管安全运送到工作地点,并放置在安全地点。 二、根据炮眼数及有关规定装配好引爆药,装药时先要用炮棍清除炮眼内煤粉(或岩粉)。根据炮眼深度确定装药量。 三、装药时,把要装的药卷,一切紧接一节用炮棍轻轻推入眼底,不得用力冲撞,最后一节装引爆药,装引爆药和封泥时,一手拿棍推送引药炮泥,另一手拿住电和脚线,缓缓送入与先装的药卷紧接,严防脚线打折摘断。最后按规定充填炮泥,煤炮眼封泥长度不少于眼深的二分之一。岩石炮眼装药后,剩余部分全部用炮泥填满,充填好炮后,要把二条是管脚线简单扭结短路,并把伸出炮眼的脚线留好放在炮眼口内。 四、放炮接线时,必须携带放炮器把手进去接线,接线人负责放炮,不准一人接线,另一个放炮。 五、放炮接线时要注意敲邦问顶,把松煤,松石修

放炮员作业操作规程

放炮员作业操作规程 1.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2.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3.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4.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5.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6.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7.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公司、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人; (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7)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8)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8.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雷管,严禁将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存

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021版)

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1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97

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021版) 1、放炮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雷管必须实行分装分运,分别放入专用的炸药箱和雷管箱(上锁),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在放炮员的亲自监督下进行押送,并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炸药、雷管上下井。 4、炸药、雷管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装入炸药箱和雷管箱内并加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炸药箱和雷管箱必须放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避开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 5、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炸药。不能使用的炸药必须交回炸药库。使用煤矿许用延期电雷管时,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

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7、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或雷管箱上装配爆破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以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8、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紧密接触。装药后必须将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用版

YF-ED-J291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放炮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雷管必须实行分装分运,分别放入专用的炸药箱和雷管箱(上锁),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在放炮员的亲自监督下进行押送,并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炸药、雷管上下井。 4、炸药、雷管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装入炸药箱和雷管箱内并加锁,钥匙由放炮员

随身携带。炸药箱和雷管箱必须放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避开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 5、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炸药。不能使用的炸药必须交回炸药库。使用煤矿许用延期电雷管时,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7、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进行。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资料:________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2、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3、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4、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5、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6、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第 2 页共 6 页

7、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局,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人; (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7)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8)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8、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雷管,严禁将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存放箱内。炸药和雷管必须用隔板隔开,不许混放;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炮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药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要悬挂在于燥地点 第 3 页共 6 页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放炮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技术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二、放炮员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的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料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三、领取并检查放炮器 1、用放炮钥匙扭到充电位置,看氖灯是否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电力充足。 四、领取炸药 1、持有班组长签字盖章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库领取当班用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炸药含水超过0.5 %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五、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期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索。

六、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放炮助手携带的炸药量不得超过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并加锁,严禁将电雷管、炸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在上下班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5、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七、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以外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备、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或电雷管。严禁存放其它物件;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火药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应放在干燥的地点。 八、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严禁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4、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去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人电雷管; 5、装配引药,应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钎或竹钎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

放炮员操作规程

编号:CZ-GC-02395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放炮员操作规程 Operating procedures for Blasters

放炮员操作规程 操作备注:安全操作规程是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忽视操作规程 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 的会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终身无法弥补遗憾。 1、放炮员必须工作负责,责任强,有实践经验,经过专门培训。持有放炮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并认真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例。 2、领取火药时要当面点清数量,检查是否有硬化、受潮的现象。同时领取的雷管要合格(导通试验)0,并且将炸药和雷管分别装炮箱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入衣袋或用其他方法携带和乱扔乱放。 3、装配引药时,除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81条外,并遵守下列规定: ⑴一个引药不准装入两个雷管。 ⑵一遍炮引药不准用两个不同厂家生产的雷管。 ⑶不同型号的同段雷管不能混用、替代。 4、炮眼装药量、起爆顺序、联线方法应严格按爆破图表进行装药。

5、装药锂,先检查放炮母线(作导通检查)及瓦斯和通风情况,清理炮眼内的水和粉尘,再用炮棍在炮眼里来回捅几下,然后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连续推入。各个药卷之间必须密集紧接,防止有岩粉或碎石。 6、装药时除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86条外,有下列情况者严禁装药: ⑴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⑵工作面停风或风筒落后工作面五米以上时。 ⑶炮眼深度不够,小于六百五十毫米时。 ⑷炮眼有岩粉,水未吹干净时。 7、严禁边打眼边装药,严禁一次装药分两次放炮,打眼未完成时,火药不得运至工作面。 8、所有炮眼必须封泥,炮泥要用粘土砂子混合制成,禁止用块状的材料作炮泥。 9、采用光面爆破时周边眼装药和联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炮眼深度在1.8米以下时,就采用反向连续装药。

放炮工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53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放炮工操作规程正式样 本

放炮工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放炮前的准备与检查 1、检查周围气体情况,对有害气体大的地点经 安瓦员检查正常后,才可放炮; 2、检查炮孔及炮线情况,炮孔中的炸药是否落 下来,以免炸坏支架,检查炮线是否被击断; 3、连接炮线时必须有人陪同,以免放顶面气体 伤人。 (二)、放炮时的检查 1、检查工作面是否还有工作人员; 2、做好各出口的警戒工作; 3、将连好的炮线拉至150米以后,方可放炮;

4、放炮时要连声大喊三次“放炮了”,确保人员已完全退出后方可放炮; 5、对没有放响的大炮必须有人陪同一起检查故障原因。 (三)、放炮后的检查 1、放炮后15分钟后,经检查气体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2、放炮后收拾好放炮母线,将放炮器钥匙拔掉,并随身携带。 3、将剩余的雷管放入雷管箱并上锁。将剩余的炸药先放入炸药箱并上锁,下班后将雷箱与多余的炸药清还。 4、认真填写记录本。 (四)、注意事项 1、放炮工必须持证作业。

综采队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综采队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标 准版)

综采队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向班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量,填写领取单。 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携带的炸药量不准超过矿规定的数量。 爆破材料临时存放时,必须放在放炮警戒线以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备、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装配引药不得由他人代替。 装药时,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密实接触。 放炮时所有人员应在警戒线以外。 放炮程序: 母线和电雷管角线联结后,放炮员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声喊叫“快放炮了”。 放炮员沿路检查线路,第二次吹口哨并大声喊叫“快放炮了”。 到达放炮的警戒线地点后,将母线连在放炮器的接线端并拧紧,

这时第三次吹口哨并大声喊叫“快放炮了”,等待5秒后用钥匙将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原来放电位置起爆。 炮响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结短路。 通电后若没有爆炸,用顺瞬发电雷管至少5分钟,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15分钟后,放炮员方可沿路线检查不爆的原因。 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烟并经班组长同意后,放炮员须吹长哨并大声喊叫“放完炮了”,方可由班长撤警戒和让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须经班组长签字。当班要办好爆材料退还手续,不准私藏电雷管及炸药。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版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2、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3、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4、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5、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

的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6、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新编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新编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新编版) (一)工作准备 1、按回采工作面打眼放炮说明书(或作业规程)规定领用当班所用电雷和煤矿安全炸药,当即分别装入专用木箱内,并立即加锁。 2、检查整理当班使用的放炮线(含胶线、母线及脚线),试验放炮器的充电可靠性的放炮线的导通性。检查木炮棍的完好情况。 3、炮泥的制作,按砂:泥=1:2的比例配制。 4、检查回采面的通风瓦斯情况,察看上下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核实炮眼参数(位置、角度、深度等)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发现异常时,有责任要求电钻工和班组长予以补救完善。 5、在安全地点装配好当次爆破所需起爆引药。引药内的起爆雷管只能从药包的端部用棍所扎的孔内插入,严禁将雷管直接插入。装配好的雷管脚线应当缠绕,并扭结短路。

6、检查回采面上的安全支护情况,特别注意督促支护工搞好采场密集,上下安全出口和附近煤壁处的加固支护。 7、检查采面附近上冲、切割碛头的通风瓦斯和安全支护情况,发现问题时,要求班组长立即处理。 8、放炮前,由规定人员落实采面上和附近掘进碛头上的人员撤退及上下安全出口的放炮警戒工作。 9、只有在钻眼全部结束,人员已经撤离和再次得到有关瓦斯没有超限的明确答复后,才能身背放炮器及其钥匙,手持木炮棍进入采面装药。 (二)装药放炮 1、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检查炮眼施工质量,查明有无淋水透水迹象。发现异常时停止装药。 2、从回采面的一端开始依次装药。每次装药进均用一只手理扶雷管脚线,另一只手用木炮棍将药包轻轻推入眼内。药包之间接触即可,严禁用重力撞捣。 3、煤层内炮眼深度小于0.6m时禁止装药、放炮。装药长度不

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放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放炮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雷管必须实行分装分运,分别放入专用的炸药箱和雷管箱,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在放炮员的亲自监督下进行押送,并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炸药、雷管上下井。 4、炸药、雷管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装入炸药箱和雷管箱内并加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炸药箱和雷管箱必须放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避开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 5、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炸药。不能使用的炸药必须交回炸药库。使用煤矿许用延期电雷管时,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7、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或雷管箱上装配爆破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为限。〈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4〉电雷管插入药卷以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8、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紧密接触。装药后必须将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每个炮眼封泥应用两个水炮泥封孔,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采用粘土封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装药、放炮:〈1〉迎头有空顶空帮,永久支护未支护到迎头时;〈2〉在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1%时;〈3〉在放炮地点附近20m 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杂物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的1/3以上时;〈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

放炮工安全操作规程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152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放炮工安全操作规程详细 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放炮工安全操作规程详细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炮前的准备 A、下井前必须检查放炮用的发爆器的性能是否完好、可靠,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井下禁止用短路方法(在放炮器接线柱间用导线短路观察火花大小)来检查发爆器。 B、带好符合规程规定的放炮母线和联接线。 2、炸药雷管的领退 A、放炮工必须凭爆破工安全工作资格证、安全科负责人签发的当班计划单领取火工产品。 B、爆破工不得领取不合格的火工产品,雷管脚线都必须扭结。

C、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退回炸药库,并办理退还手续,严禁将火工品带出井外。 3、炸药雷管的运输 A、领取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装入炸药箱并加锁;炸药可由接受过专门培训的班组长在爆破工的监护下运送。雷管只能由爆破工亲自运送。 B、爆破工携带雷管时,每人背药不得超过10公斤;未携带雷管人员,每人背药不得超过20公斤。 C、2人同时运药时,必须前后间隔10米以上,不能一起并行。 D、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等机械运送火药。 4、存放火药雷管时 A、炸药、雷管必须分箱存放并加锁,存放在支

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实用版

YF-ED-J572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放炮员技术操作规程实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一般规定 第1条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有两年以上 采掘工龄的专职放炮员担任,并经过专门培 训、考试合格,方准持证上岗。 第2条放炮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 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第3条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 其他抗静电衣服,不准穿带静电的化纤衣服。 第4条放炮员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 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和放炮母线等。不符合规 定的放炮器材不准下井使用;放炮员必须严格

执行局、矿制定的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 第5条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禁止使用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炸药,并禁止将其折断、切割、揉搓、扎眼或撕下药包纸。 2.不得使用含水超过0.5%的铵梯炸药。 3.井下严禁使用黑火药。 第6条在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时,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及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在岩巷掘进或延深井筒时,无瓦斯工作面中可以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和非煤矿许用电雷

放炮员作业操作规程【最新版】

放炮员作业操作规程 1.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2.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3.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4.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5.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6.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7.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公司、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人; (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7)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8)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8.爆破材料的存放。

放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放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188-76 放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爆破作业前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得到其批准后方能实施。 2. 爆破人员必须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爆破证)者担任,无证者不得担任爆破工作。 3.在放炮点的二百米距离处树明显标志牌,定出放炮的时间,并派员做好警戒工作。 4. 放炮信号:放炮前吹哨子三次,事先应在四周布置警戒(其范围须规定距爆炸地点二百公尺以外),注意来往人及车辆的安全。 5. 放炮人在点炮前须选择好安全地点(安全棚),放炮时应记清点炮与爆炸数目,待全部爆炸后,方得解除警戒,开放通行。 6. 打炮眼时,应先检查锤柄是否松动,使锤时须站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工作中切忌与他人

谈话.以免分散注意力,致使滑锤伤人。 7. 岩石经爆炸后,应将未脱落的松动部份用撬棍或大锤敲落。 8. 如发觉点炮与爆炸不符,不得急于查看,以免发生危险,必须待其他炮全部爆炸二十分钟后由点炮人谨慎前往检查原因,如确认未炸的炮不致爆炸后,方可解除警戒。 9. 凡未爆炸的炮眼不得用任何工具掏取其中的炸药及雷管,亦不得重装炸药于已放过而未炸开的炮眼内,应在距离原眼三十公分(人工打眼)或六十公分(机械打眼)处重打炮眼。 10. 装药入眼后须用木棒或竹管轻轻捣实,不可使用铁棍或钢钎,以防走火,封炮眼的土须干燥。 11. 各种引线必须事先试验其燃烧速度,以此计算每炮必须引线的长度,引线宜长不宜短,务使点炮工人有充分时间避到安全地点,引线须有石块压牢。 12. 装炸药时严禁吸烟,完毕后须先将药箱及现场料具移放安全地点,并使全体员工远离危险区域后,

放炮员操作规程

放炮员操作规程 一、入井前的准备工作 1、应携带放炮器、把手、口哨、炮棍、绝缘胶布、引药纤、注水针、母线、夹钳、缝补风筒破口的针和线等仪器工具,并带好操作证。 2、领取放炮器,并检查是否符合规定。 (1)放炮器外壳、固定螺丝、接线柱、防尘小盖等部件齐全,连接可靠。 (2)毫秒开关灵活,将把手插入毫秒开关内,按逆时针方向转至充电位置,氖气灯泡在放炮器充电时间少于规定时间闪亮,说明放炮器正常。 (3)试验放电灯泡接到放炮器接线柱上,待氖气灯泡亮后,立即按顺时针方向转至放电位置,试验放电灯泡闪亮,说明放炮器合格。 3、领取便携式,并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1)仪器外观完好,零部件齐全,开关灵活。 (2)送电预热5分钟后,数字显示清晰、完整,且数值在0.05%以下,说明仪器合格。 二、领取、运送爆破材料 1、携带操作证和班组长签字的爆破材料计划单到炸药库领取爆破材料,领取爆破材料时,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数量是否符合申请计划。并从外观上检查其质量及电雷管编号与计划相符。雷管、炸药必须分别存放在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 2、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放炮员监护下由熟悉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爆破材料箱应放置在不受电气设备、运输影响,巷道帮顶无垮塌危险的安全地点。 三、装备引药 1、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引药。 2、装配引药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装配引药时,先将药卷揉松,用引药纤在非聚能穴的顶部扎一圆孔,将电雷管全部装入药卷中,然后用电雷管脚线将药卷缠住,电雷管脚线末端必须扭结,并且必须对引药使用不同缠绕方法,使各段电雷管之间有明显区别,以免装药时拿错。 4、引药装配以后,应清点数目,入箱锁好,不得乱扔、乱放。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097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详细 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详细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2、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3、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4、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5、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

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6、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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