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采购合同模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副产品、水产、养殖协议库存采购

合同

合同编号:

货物名称:农副产品、水产、养殖协议库存采购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拟向卖方采购农副产品、水产、养殖货物(简称“合同物资”),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物资,买卖双方就约定期限内合同物资的采购订立本协议。

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二、合同内容及要求

主要内容为:

本次采购的物资为农副产品。

农副产品要求要求:

1、桃:0.3-0.4斤/个个头中等、匀称、颜色鲜艳、表面有一层密集的小绒毛,体表光滑无虫眼。

2、樱桃:色泽鲜艳、粒大均匀、梗青的外皮无破损、无虫眼。

3、杏:表皮色黄泛红、果个大、有香味、无虫眼。

4、苹果:0.5斤/个个大适中、表皮光洁、表皮无损伤、无斑点、无磕碰、蒂浅绿。

5、葡萄:果实软硬适中大小适中枝梗新鲜牢固,颗粒饱满。

6、咸鸭蛋:外壳光滑壳光滑,没有裂缝,蛋壳略呈青色。

7、山羊:20斤精神面貌良好,羊毛平整不易脱落,羊眼睛明

亮有神,眼角干净,翻开下眼帘肤色为粉红色。

8、鸡:1-2斤健康的雏鸡活泼、好动,眼大有神,向外臌出,腿千结实,绒毛整齐清洁。

9、鹅:0.5-2卵黄吸收好,脐部收缩完全,腹部松软,腿部粗壮有力,体重适中,精神活泼,眼睛有神。

10、泥鳅:30条/斤身形较粗有较多的粘液身体表面无划伤行动迅速。

11、龙虾:15只/斤形状完整、个头均匀,颜色鲜红光亮腹毛爪毛干净且腹部白色。

12、草鱼、鲤鱼:1-2斤鱼身有无畸形、鱼鳞完整的排列,鳞片有光泽度。

13、鮰鱼:1-2斤新鲜的鱼鳃盖紧闭,鱼鳃色泽鲜红,有的还带血,无粘液和污物,无异味、眼光洁明亮,略呈凸状。

14、同类别产品价格不高于市场普遍价格。

15、采购方按批次购买,提前联系供应商,供应商负责产品装卸,按照采购方要求运送、放置到指定位置。

16、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发票,每批次采购结束后1个月内采购方进行结算付款。

三、合同标的

卖方应按照合同供应的合同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已标价合同物资单价清单》(附件1)。

四、合同价格与支付

1. 本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大写)你 (¥)(含税,3%),

合同价格最终以买方实际采购合同物资结算金额为准。

2. 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买方以供货单的方式执行具体采购,乙方按甲方要求将物资送到指定地点,由甲方验收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100%)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即该供货单全部合同物资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增值税发票(100%该供货单价格)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30日内(卖方境外收款的,延长30日)支付全部合同物资价款。

五、供货单

买方一次或分次向卖方采购合同物资。买方需采购合同物资的,将向卖方发出书面供货单(供货单格式见附件2)卖方应在收到供货单后2日内签字确认。

卖方应按供货单要求供货。供货单未尽事宜,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供货单内容与合同其他规定不一致的,以供货单为准。

六、交货

供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等相关事宜以供货单为准。

七、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买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供货期限)通过供货单向卖方采购并交货的合同物资价款不低于的80%且不超过120%。如果上述期限届满时,买方采购合同物资价款未达到80%的,则继续延长有效期6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未达到合同价款80%,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八、承诺

1.卖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物资和服务。

2.买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卖方承诺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制造合格产品,按照工期要求及时供货,在合同签订、生产制造、履约及售后服务等阶段避免出现不诚信行为。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将卖方的不诚信行为在国家电网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质量监督栏目的业务公告中予以公布。卖方承诺已知悉买方针对上述不诚信行为制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相关规定。

4.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合同价款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办理保理事项。

5.卖方承诺按供货单要求的货物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进行供货,最长供货周期不超过30天。

九. 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物资超过3个月;

(2)合同物资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3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