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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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深圳市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属各医疗机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素质,推进以病人为中心、创优质服务工作,特制定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指导中心各医院各类工作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行为和服务工作的准则。

第二章各类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第三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为已任,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为解除病人疾苦而尽心尽责。

第四条患者至上,热情服务。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第五条文明行医,礼貌用语,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对病人有爱心,对工作有责任心。

第六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不谋私利。加强修养,严于律己,在医疗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收费,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病人的利益。

第七条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工作制度。

第八条同行同事之间,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维护集体荣誉,维护行业形象。

第九条开拓进取,钻研技术,博采众长,精益求精。严谨求实,奋发进取,不断汲取新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条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衣着整洁。

第十一条恪尽职守,遵时守责,准时到岗服务。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认真,检查及时准确,操作周密细致。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

第十三条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兑现服务承诺,落实便民措施,为病人排忧解难。

第三章医师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认真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方便病人就医。

第十五条关心、爱护、尊重病人,不泄露病人的隐私,自觉维护病人的合法权利。

第十六条严格依法执业,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及医疗工作制度,积极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第十七条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时抢救急、危重病人。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各负其责,把好医疗服务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地记录病历等医疗文件。严格执行“三合理”规范,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十八条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

和放射性药品。

第十九条在避免对病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如实向病人及其家属介绍病情,积极、规范地做好医患沟通工作。未经医院批准并征得病人或者家属同意,不对病人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第二十条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病人涉嫌伤害以及非正常死亡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实事求是地出具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遵守医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病人财物或者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护理人员服务规范

第二十二条忠于护理事业,尽心尽责地履行护理职责,热情、细心护理每一位病人,为病人排忧解难,按照整体护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和分级护理,做到护理“三到位”。

第二十三条尊重病人的信仰和风俗习惯, 对病人一视同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护理知识,学习新技术,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第二十五条医护密切合作,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细致观察病情。协助医师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释、说明工作,消除病人顾虑,使病人配合治疗。

第二十六条遵守各项护理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防止护理差错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差错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

第二十七条主动向病人宣传卫生保健科普知识,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帮助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病人创造整洁、宁静、温馨的诊疗环境。

第二十八条在护理活动中,坚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稳重,语言文明,热情耐心。

第五章医技人员服务规范

第二十九条树立为临床服务的观念,面向临床,主动配合临床各科室,为临床诊疗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十条热情服务,病人至上,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及时出具检查报告,缩短病人诊疗时间。

第三十一条作风严谨,一丝不苟,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前向病人详细交待检查注意事项;检查时细心检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错;检查后认真登记检查结果,及时发送检查报告,努力做到医技“三规范”。

第三十二条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开发诊断、治疗新项目,满足临床医疗发展的需要。

第三十三条建立技术档案,管好医疗设备,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的供应、保养和检修工作。

第三十四条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保管、销售制度和制剂操作规程,保证药品和制剂质量,管好麻醉、剧毒和贵重药品。

第六章后勤人员服务规范

第三十五条热爱后勤工作,努力学习有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主动为临床第一线及医院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下收、下送、

下修,保证水、电、气正常供应。

第三十六条厉行节约,堵塞漏洞,严防浪费。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审核、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报废、清点、回收等工作,为医疗机构当好家、理好财。

第三十七条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污水污物处理规定,保持医院环境清洁整齐优美。

第三十八条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章行政管理人员服务规范

第三十九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医疗

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带领职工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十条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吃苦在前,

享受在后,办事公道,带头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第四十一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任人唯贤。平等待人,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注意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第四十二条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责,真抓实干,密切配合。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各种信息,做到情况心中有数,决策科学正确,解决问题及时,工作讲究实效。

第四十三条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学习,更新思想观念,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医院工作水平。

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十大窗口服务规范

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十大窗口服务规范 一、导诊台 1、仪表端庄,佩戴胸牌,准时上岗。 2、热情主动接待病人,礼貌待人,使用规范化服务用语,有问必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3、经常巡视大厅,引导病人挂号、候诊、检查。 4、主动为老人、农民、残疾人等患者服务,为行动不便者提供推车、轮椅服务或搀扶到诊室就诊,合理安排,优先检查。 二、挂号室 1、准时开窗,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2、了解医学常识,指导病人挂号,耐心解答病人询问。对初诊病人,指导或代为填写病历封面。 3、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备足零钱,不拒收大票或分币,唱收唱付。 4、遵守财务纪律,收款及时上缴财务。 5、挂号服务窗口病人等候时间≤10分钟。 三、门诊、住院收费处 1、合并划价、交费、取药环节,提供一个窗口服务模式。 2、准时开窗,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释、答复病人询问。 3、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常用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明码标价。及时解答病人对收费的疑问,主动出具费用清单。 4、唱收唱付,备足零钱,不拒收大票或分币。 5、遵守财务纪律,收款及时上交财务。 6、划价、收费、取药窗口病人等候时间≤10分钟。 四、门、急诊、住院药房

1、准时开窗,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交待清楚服法和剂量,耐心解答病人的咨询或疑问。 3、严格按规定调剂配方,自觉抵制“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 4、划价、收费、取药窗口病人等候时间≤10分钟。 五、影像科(放射科) 1、准时开机,挂牌上岗。接诊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答病人咨询,解说清楚检查要求。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拍片“四对”(对姓名、对性别、对片名、对部位),注意申请检查医师的要求,细心检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错。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对异性病人进行检查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及时告诉病人取报告的时间及地点。报告单字迹端正,印章清晰。 5、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6小时,影像常规检验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1小时。 六、检验科 1、准时开窗,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礼貌,服务主动热情。 2、严格履行职责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三对”(对姓名、对项目、对编号),避免差错。 3、严格执行消毒要求,采血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纸。 4、及时告诉病人取报告的时间和地点。报告单字迹端正,印章

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深圳市卫生和计划

附件 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完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布局,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夯实分级诊疗体系基层基础,切实保障全民健康,建设健康深圳,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原则 (一)保障公益,促进公平。坚持社区健康服务的公益性质,落实政府在基本医疗服务领域的保障责任,通过直接筹资建设和向社会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市民提供均等化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保障服务的公共产品属性。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服务区域内的人口规模和结构、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作为配置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主要依据,保障居民步行15分钟内可以找到一家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三)分类设置,统一管理。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实行全市统一管理,分类指导。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共三个类别设置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三个类别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区别其功能定位,实行分工合作,协同服务,互相补充。 (四)创新服务,提高能力。鼓励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创新服

务模式,大力推广签约服务模式,促进居民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立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实施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二、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功能分类和设置 (一)一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功能:综合门诊服务;组织实施全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家庭医生服务;统筹指导二、三类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2.设置要求:达到综合门诊部类的医疗机构设置要求。满足开展全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服务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要求。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一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要由政府负责举办。 3.布局要求:3-5万人口的社区,配置1家一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全市重点建设110家左右,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门诊服务、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家庭医生服务、全科医学研究培训等功能完备的一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二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功能:一般常见病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的全科医学门诊服务;在一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统筹安排下,根据辖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和本机构的实际能力,开展相应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服务。 2.设置要求:达到诊所类的医疗机构设置要求。满足开展相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承接家庭医生服务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

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

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 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部分附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市管医疗单位: 现将?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部分附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管理,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抓好清理整顿。各县市区卫生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于8月20日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已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清理整顿。 二、明确清理重点。清理的重点是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或?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类别、名称和诊疗科目等不符合规定的;设置和名称未经有审批权部门批准的;其他违规审批的医疗机构。 三、抓好整改建档通过清理,撤销一批违规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纠正一批审批不规范的行为,建立完整的医疗机构审批档案。

四、做好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卫生局于2008年8月22日前将清理整顿情况报我局医政科。市直市管医疗机构由我局直接开展清理整顿。我局将在8月底对各地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抽查。 ?规定?执行及清理整顿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政科联系。 附件: 1、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 则?部分附表的通知 二○○八年八月二日

附件1: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条例?为依据,严格医疗机构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审批,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医疗服务秩序逐步好转。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包括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 (一)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按照?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审批医疗机构。要建立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对医疗机构类别、规模等主要审批事项,要实行集体审议、集体决定。 (二)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申请人资质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置协议书、选址报告、资信证明、建筑设计平面图等设置申请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广州市社区服务中心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广州市社区服务中心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文档简介 本文档共有2个医院建筑工程指标案例,内容主要包括社区服务中心的单位价值、建筑面积、建筑内容、建筑结构、工程特征项等各项概况及 指标分析。

目录 1造价指标案例一:某社区服务中心 (3) 1.1工程概况 (3) 1.2工程特征 (3)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4) 2造价指标案例二:广州某社区服务中心 (5) 1.1工程概况 (5) 1.2工程特征 (5)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6)

1造价指标案例一:某社区服务中心 1.1工程概况 序号名称内容 1工程名称某社区服务中心 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工程分类医院建筑 4单位价值3302.57(元/㎡) 5建筑内容地上5层,地下0层。共1栋。不含室外工程。 6价格取定期2013年第四季度 1.2工程特征 序号特征项特征值 1总建筑面积(平方米)3788 2地上面积(平方米)3788 3地下面积(平方米)0 4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5地上层数(层)5 6地下层数(层)0 7建筑总高度(米)19.7 8首层层高(米) 4.5 9标准层高(米) 3.8 10基础类型桩基础 11抗震等级三级 12抗震烈度7度 13是否含人防否 14是否含绿色建筑否 15装修标准(元/平方米)717.04 16外墙形式无幕墙 17是否含电气工程是 18是否含给排水工程是

19是否含通风空调工程是 20是否含消防工程是 21是否含弱电工程否 22是否含变配电工程否 23是否含燃气工程否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位价值占比%某社区服务中心㎡37883302.57100.00 1土建工程㎡37881454.55 6.44 1.1打桩工程㎡3788127.20 6.44 1.2土方工程㎡378885.00 4.30 1.3地上建筑㎡3788180.009.11 1.4地上结构工程㎡3788937.3547.46 1.5屋面工程㎡3788125.00 6.33 2装饰工程㎡3788717.0436.30 2.1装饰㎡3788467.0423.64 2.2外立面(含门窗)㎡3788250.0012.66 3安装工程㎡37881130.9857.26 3.1给排水㎡3788123.27 6.24 3.2消防水㎡378889.43 4.53 3.3变配电㎡3788240.5712.18 3.4电气安装工程㎡3788161.928.20 3.5消防报警㎡37889.060.46 3.6通风空调㎡3788201.9310.22 3.7综合布线㎡378874.77 3.79 3.8有线电视㎡37889.540.48 3.9安防系统㎡378836.72 1.86 3.10广播系统㎡378812.370.63 3.11医用管理系统㎡378822.61 1.14 3.12呼叫系统㎡378813.780.70 3.13导医显示屏及标识㎡378810.380.53 3.14电梯㎡378871.36 3.61 3.15污水处理㎡378853.28 2.70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十大窗口服务规范

XX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十大窗口服务规范 目录 一、导诊台 (2) 二、挂号室 (2) 三、门诊、住院收费处 (2) 四、门、急诊、住院药房 (3) 五、影像科(放射科) (3) 六、检验科 (4) 七、注射室、输液室 (4) 八、急诊室 (5) 九、食堂 (6) 十、门卫 (6)

一、导诊台 1.仪表端庄,佩戴胸牌,准时上岗。 2.热情主动接待病人,礼貌待人,使用规范化服务用语,有问必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3.经常巡视大厅,引导病人挂号、候诊、检查。 4.主动为老人、农民、残疾人等患者服务,为行动不便者提供推车、轮椅服务或搀扶到诊室就诊,合理安排,优先检查。 二、挂号室 1.准时开窗,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2.了解医学常识,指导病人挂号,耐心解答病人询问。对初诊病人,指导或代为填写病历封面。 3.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备足零钱,不拒收大票或分币,唱收唱付。 4.遵守财务纪律,收款及时上缴财务。 5.挂号服务窗口病人等候时间≤10分钟。 三、门诊、住院收费处 1.合并划价、交费、取药环节,提供一个窗口服务模式。 2.准时开窗,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释、答复病人询问。

3.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常用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明码标价。及时解答病人对收费的疑问,主动出具费用清单。 4.唱收唱付,备足零钱,不拒收大票或分币。 5.遵守财务纪律,收款及时上交财务。 6.划价、收费、取药窗口病人等候时间≤10分钟。 四、门、急诊、住院药房 1.准时开窗,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交待清楚服法和剂量,耐心解答病人的咨询或疑问。 3.严格按规定调剂配方,自觉抵制“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 4.划价、收费、取药窗口病人等候时间≤10分钟。 五、影像科(放射科) 1.准时开机,挂牌上岗。接诊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答病人咨询,解说清楚检查要求。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拍片“四对”(对姓名、对性别、对片名、对部位),注意申请检查医师的要求,细心检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编制组 2010.04

目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设计方案参考图集》设计要点 2 1400平方米规模设计方案一 5 1400平方米规模设计方案二 7 1400平方米规模设计方案三 10 1400平方米规模设计方案四 14 1700平方米规模设计方案一 18 1700平方米规模设计方案二 21 1700平方米规模设计方案三 25 1700平方米规模设计方案四 29 2000平方米规模设计方案一 33 2000平方米规模设计方案二 36 2000平方米规模设计方案三 40 1

设计要点 1、总则 1.1、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 设计标准及规范,编制本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 设计方案参考图集》。 1.2、本图集包括1400平方米、1700平方米及2000平方米 规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计方案各三至四个,为各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设计参考。 1.3、本图集仅为参考,不作为规范性要求。社区卫生服务 站可根据实际需求,参考本图集。 2、主要功能单元构成 1400平方米、1700平方米及2000平方米规模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应根据医疗工作特点及自身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功能 单元,本图集按下表配置主要功能单元。 2

3、总平面设计要点 3.1、根据功能、流程、管理、卫生、安全等方面要求,对建筑平面、道路、管线、绿化和环境等进行综合设计。 3.2、布局合理、节约用地。 3.3、在满足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3.4、功能分区合理,建筑布局紧凑,管理方便,减少能耗。流程科学,洁污流线清楚。 3.5、根据不同地区的气象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充 分利用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为患者和医护人员提供良好的 医疗和工作环境。 3.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为相对独立的多层建筑,如设在其 它建筑内,应为相对独立区域的首层,或带有首层的连续楼 层,且不宜超过四层。社区卫生服务站宜设在首层。 3.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绿化用地应符合当地有关规定。新建 独立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0.5—1.5。 4、科室设计要点 4.1、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应自成一区,分设出 入口。预防保健科室用房中的计划免疫、儿童保健用房宜设 置在首层。污物的运送宜设置单独出口。 4.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室内净面积不宜低于下列规定: (一)全科诊室10㎡、中医诊室10㎡、康复治疗室40㎡、抢救室13㎡。 (二)预防接种室65㎡、儿童保健室10㎡、妇女与计划生育指导室18㎡、健康教育室40㎡。 (三)检验室28㎡、B超和心电图室12㎡、西药房16㎡、 3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 (2002年1月22日卫生部令第19号公布根据2016年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 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 医疗美容项目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 第三条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登记

第五条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 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合格申办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答复申办者。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核发美容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违规作出的审批决定应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予以纠正或撤销。 第八条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九条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的,必须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应当由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学会核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章执业人员资格 第十一条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

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 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康机构)是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康机构分为一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一类社康中心)、二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二类社康中心)、社区健康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康站)。本设置标准适用于本市社康机构的执业登记。 一、名称和地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社康机构。非公立社康机构的名称应当与主体资格登记的名称一致,主体资格登记的地址应当作为其执业登记的地址。公立社康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类社康中心 (一)诊疗科目。 至少设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不得设置医疗美容科。 (二)床位。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不得设病床。 (三)人员。 1.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或者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2.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至

少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注册护士。 3.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4.预防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至少分别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5.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1)每增加1个诊疗科目,至少有1名相应执业范围的执业医师。设口腔科的,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专业的执业医师。 (2)设药房的,至少有2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3)开展门诊手术的,至少有1名麻醉专业的执业医师。 (四)场所。 1.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房屋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2.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与诊疗科目相应的诊室,其中全科诊室业务用房不少于5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流程合理,洁污区域分开,标识清楚。 3.预防保健科室。 至少设有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健康

医疗机构服务规范、诊疗服务规范、文明服务规范

医疗机构服务规范、诊疗服务规范、文明服务规范 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属各医疗机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素质,推进以病人为中心、创优质服务工作,特制定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指导中心各医院各类工作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行为和服务工作的准则。 第二章各类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第三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为已任,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为解除病人疾苦而尽心尽责。 第四条患者至上,热情服务。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第五条文明行医,礼貌用语,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对病人有爱心,对工作有责任心。 第六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不谋私利。加强修养,严于律己,在医疗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收费,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病人的利益。 第七条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工作制度。 第八条同行同事之间,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维护集体荣誉,维护行业形象。 第九条开拓进取,钻研技术,博采众长,精益求精。严谨求实,奋发进取,不断汲取新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条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衣着整洁。 第十一条恪尽职守,遵时守责,准时到岗服务。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认真,检查及时准确,操作周密细致。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 第十三条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兑现服务承诺,落实便民措施,为病人排忧解难。 第三章医师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认真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方便病人就医。 第十五条关心、爱护、尊重病人,不泄露病人的隐私,自觉维护病人的合法权利。 第十六条严格依法执业,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及医疗工作制度,积极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第十七条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时抢救急、危重病人。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各负其责,把好医疗服务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地记录病历等医疗文件。严格执行“三合理”规范,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十八条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十九条在避免对病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如实向病人及其家属介绍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七)村卫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临床检验中心; (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护理院、护理站; (十二)其他诊疗机构。

第四条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学等机构在本机构业务范围之外开展诊疗活动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必须依据条例及本细则,申请设置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外的医疗机构,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管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军队编制外医疗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第六条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第二章设置审批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按照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另行制定。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定期评价实施情况,并将评价结果按年度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条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

社区服务中心设计

题目名称:社区服务中心设计 (学期:第二学年第四学期学时:56) 一、设计内容: 为适应城市的发展,并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本案拟在某老城区中心地块建设一社区服务中心。地块用地7477平方米,南侧为城市主干道,西侧为城市次干道。主要功能包括:1、六班幼儿园一个,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满足社区180名适龄儿童幼教需求,2、社区活动中心一栋,4500平方米,满足社区管理,社区医疗,社区老年活动等需求。上述两者独立建设,同时在功能上不影响对方的使用,并能互相呼应,形成整体的社区服务中心,提升社区空间的吸引力.。 二、设计进度: 本次设计独立完成,设计周期14周 第1阶段:理论学习 a、如何开始学习建筑学 b、建筑设计的起始:任务书的分析与制定(一草) c、设计理念与关键词的设计(一草,图解设计概念) 第2阶段:调研与实例分析 d、规范的学习与分析 e、实例的观摩与反思 f、优秀范例的分析与图解(二草,与阶段c进行比对,调整) 第3阶段:初步设计 g、地形与环境的分析(二草,整体功能布局) h、功能设计与流线组织(二草,出入口设计,配套空间设计) i、城市空间的设计与分析(二草,城市立面,与城市界面的互动分析) j、基本形体的设计与调整(二草,三维空间构思,构成规律) 第4阶段:设计调整 k、完善功能布局(三草,内部功能协调,交通流线调整) l、建筑造型调整(三草,与功能的呼应,门窗等细部形式的设计) 第5阶段:正图绘制 m、内部家具布置,人体尺度与空间(正图) n、分析图与设计说明,基本经济指标(正图) o、三维建筑表现(正图) 三、图纸要求 1、设计进度记录本,A4文件夹,完整记录设计过程,每月提交一次,综合评分 2、正图要求墨线尺规绘制,A1图幅,平立剖图纸完整,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 比例1:100或1:200,总平面图内容完整,绘制清晰,比例1:500或1:1000,3、三维建筑表现独立绘制,A2图幅,手绘,表现方法不限,必须上色。 四、提示与参考 1、建筑设计是一种图示思维与解决矛盾的过程 2、建筑设计是一种有目的的空间环境建构过程 3、建筑设计是一种创造生活的过程 4、建筑设计的思维过程: (a)逻辑思维(b)形象思维(c)创造性思维

深圳市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深圳市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深圳市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属各医疗机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素质,推进以病人为中心、创优质服务工作,特制定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指导中心各医院各类工作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行为和服务工作的准则。 第二章各类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第三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为已任,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为解除病人疾苦而尽心尽责。 第四条患者至上,热情服务。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第五条文明行医,礼貌用语,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对病人有爱心,对工作有责任心。 第六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不谋私利。加强修养,严于律己,在医疗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收费,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病人的利益。 第七条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工作制度。 第八条同行同事之间,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维护集体荣誉,维护行业形象。 第九条开拓进取,钻研技术,博采众长,精益求精。严谨求实,奋发进取,不断汲取新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条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衣着整洁。 第十一条恪尽职守,遵时守责,准时到岗服务。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认真,检查及时准确,操作周密细致。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 第十三条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兑现服务承诺,落实便民措施,为病人排忧解难。 第三章医师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认真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方便病人就医。 第十五条关心、爱护、尊重病人,不泄露病人的隐私,自觉维护病人的合法权利。 第十六条严格依法执业,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及医疗工作制度,积极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第十七条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时抢救急、危重病人。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各负其责,把好医疗服务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地记录病历等医疗文件。严格执行“三合理”规范,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十八条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十九条在避免对病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如实向病人及其家属介绍

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

《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 (2006.9.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社区工作站的规范管理,深入推进社区建设,建设和谐社会,根据《深圳市社区建设工作试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是指社区工作站服务的地域范围。 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的服务平台,协助、配合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开展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第三条社区工作站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区民政部门及其他政府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等各类社区组织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社区各项事业。 第二章社区工作站的设立 第四条社区工作站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由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区民政和机构编制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社区工作站的设立,应有利于社区管理和服务,有利于整合社区资源,有利于居民工作和生活。 第六条设立社区工作站一般以每个社区工作站辖常住人口约6000~10000户为标准,并参考社区类型、面积等因素。

相对独立完整、物业管理完善的大型社区,可以超过前款标准设立社区工作站。 对社区内物业管理相对完善的住宅区,政府通过委托的方式将社区行政事务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可核减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员额。 第三章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 第七条社区工作站的主要职责: (一)社区综合管理事务: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及时通知并协助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各种违法行为;负责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发展规划;参与建设和管理社区基础设施;指导建立社区义工组织和开展社区义工活动;协助开展社区统计工作,采集社区人口、单位、设施等各种信息并按规定上报;协助开展社区统战工作等。 (二)社区安全事务:协助管理社区内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协助开展社区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社区民警维护社区治安,参与群防群治,配合、落实维稳及综治工作进社区。 (三)社区法制事务: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咨询和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等活动;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协助开展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 (四)社区健康事务:协助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普及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社区健康服务、卫生防疫、疾病普查普治、社区医疗救助等工作。 (五)社区人口和计生事务:大力倡导社区新型人口文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149号 颁布日期:19940226 实施日期:19940901 颁布单位:国务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四条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

社区文化中心设计

社区文化中心设计 论文摘要:本学期的第一次设计作业社区文化中心已经完成,本论文主要对我在设计过程中一些设计思想及手法进行解析,在解析反思的过程中寻找自己的不足,寻求更大的进步。 关键词:地形环境平面功能空间造型 概述:本项目位于扬州,处于百祥路与汇西路交界处的一个三角形地块上,占地面积2300平,南临城市公共绿地,西近引潮河,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本项目为社区会所,它的建设将极大地满足社区成员在工作、学习之余的文化、休闲、娱乐以及教育的需要。 设计解析: 一环境分析与场地设计 在设计之初,首先要考虑场地的环境 条。从场地图上来看,地块的南面有一块 公共绿地,西边有一条引潮河。这样在设计 时,我就会考虑怎样将这两个非常重要的环 境资源利用起来。对于城市公共绿地而言,这是一个现成的环境资源。我希望它不要与我的建筑场地脱节,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我怎样将它与我的场地联系起来。我也做了很多的尝试,最后我的做法是将公共绿地的绿化延伸到我的场地内,保证我场地的延续性。对于引潮河而言,这又是一个“幸福的烦恼”,人天生就有亲水、近水的天性,在我建筑旁有一条自然的河带风光,无疑会为社区会所增色不少,同时也能满足人们亲水的天性。但是怎样利用

好这条河又令我头疼不已。在我头脑中我是一定要做亲水平台的,那么将这一概念如何与建筑与场地联系在一起?最后决定做一个后广场,通过广场将建筑、亲水平台、河流三者结合起来,之间有一个延续的关系,这就又回到上面所说的了。最后从地形上来看,它给了一个三角形地块,这种特殊形状地块的处理是有很多方法的,我决定沿着三角形的边来,这样就形成了最后的总图。 二功能与空间设计 (1)空间形式就是由建筑功能决定的,但建筑空间形式必须适合于功能要求。一、功能对于空间大小和容量的规定性。二、功能对于空间形态方面的规定性。从功能布局及分区上来看——社区文化中心的功能部分主要以服务用房为主,那么在设计时就应该注意功能的分类,服务部分、办公部分以及其他。毫无疑问相同功能部分应该放在

广州市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关系的调查

广州市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关系的调查【内容摘要】 我们分别对建设街的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调研,于此同时还对建设街的部分居民进行了访问,由此探索新时期街道办的改革和两者如何共同为更好基层群众服务的提供新范式、发展出社会管理服务的新模式,提出观点和看法。 【关键字】 街道办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社会管理的现状与发展 一、调研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街道办事处的定位再次遭受质疑。街道办事处最初设立之时,其初衷并不在于对城市基层事务进行全面综合管理。不少城市为了应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采用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即城市中设立市、区两级政府,但同时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管理城市基层事务,随着社会事务的日益复杂,街道办事处也开始获得越来越多的权力,其职能从协调机构逐渐变为综合管理机构,拥有了一级政府的实际职权。这种体制在解决了很多问题的同时,也带给了人们思考,街道办事处的定位以及该体制的最终走向已经不再是管理层面的问题,而是深层次的城市政府改革甚至城市发展道路的问题。于此同时,建设优良社区的呼声越来越高。 广州市委、市政府把社区建设作为后亚运时代切实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重中之重来抓,把社区建设工作列为广州市“十二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早在2009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关于“将香港社会管理的先进经验与广东的实际相结合,有选择的先行先试”的批示,时任广州市市长的张广宁率团考察了香港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并指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并充分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手法,合理利用社区资源,从而为区域内的个人和家庭提供全面、优质的社会服务。2011年1月,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张广宁在市委九届十次全会上强调:今年要以创新社区管理服务为着眼点,把社区打造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第一窗口”、市民享受生活的“幸福港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感受到幸福。市委副书记、市长

广州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广州医疗机构管理 规定

广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质量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配制(含委托配制)以及调剂使用制剂的质量管理,按国家、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员与制度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并明确职责,下设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其它医疗机构能够设置药事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药品质量管理人员。 第五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药品质量的管理负总责。 分管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一)三级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学专业

或者药学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而且具有副主任药师(含本级,包括副主任中药师,下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二级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学或者药学管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而且具有主管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一级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学或者药学管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而且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农村卫生站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担任。 (五)其它医疗机构的药房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士以上(含药士和中药士)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的学历。 第六条除本条第二款以外的医疗机构,审核或者调配处方应当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执业药师担任。核医学科必须配备医学院校核医学专业毕业或经核医学专业培训的核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使用放射性药品。 农村卫生站审核或者调配处方应当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担任。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做好相应记录并建立档案: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编制管理及人员聘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编制管理及人员聘用(任)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深卫发[2007]16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7.02.08 【实施日期】2007.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编制管理及人员聘用(任)工作暂行 规定》的通知 (深卫发〔2007〕16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及相关配套政策、市政府《关于发展社区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深府〔2006〕130号)和《关于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机构编制的通知》(深编〔2006〕137号)精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编制管理及人员聘用(任)工作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八日

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编制管理及人员聘用(任)工作暂行规定 为全面落实我市卫生事业“一大一小”发展战略,加强社区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社区健康服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及相关配套政策、市政府《关于发展社区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深府〔2006〕130号)、《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聘用聘任实施细则》(深人发〔2005〕4号)和《关于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机构编制的通知》(深编〔2006〕1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编制管理及人员聘用(任)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编制管理及人员聘用(任)工作,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优化结构,提高效率。要从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和满足居民的卫生需求出发,建立和完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以聘用(任)制为核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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