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 四川省、卫生部临检中心寄生虫形态学检查室间质量评价图片(2012-2017)(附答案)
四川省临床检验中心
2012年寄生虫形态学检查室间质量评价
注:若看不清结构,可以适当放大图片比例进行观察。
序号
图片 说明
2012401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卵的名称
2012402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的名称
2012403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卵的名称
布氏姜片吸虫(虫卵)
鞭虫成虫(雄虫)
华支睾吸虫(虫卵)
2012405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的名称
2012406
请报告箭头所指虫卵的名称
弓形虫滋养体
锥虫
日本血吸虫(虫卵)
称
2012408 请报告箭头所指
寄生虫的名称
2012409 请报告箭头所指
寄生虫的名称
猪肉绦虫头节
疥螨
溶组织内阿米巴包囊
2012411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的名称
2012412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的名称
蓝氏贾第鞭毛虫滋养体
阴道毛滴虫
疟原虫雌性配子体
2012414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的名称
2012415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的名称
按蚊
班氏丝虫(微丝蚴)
杜氏利什曼原虫无鞭毛体
四川省临床检验中心
2013年寄生虫形态学检查室间质量评价
注:若看不清结构,可以适当放大图片比例进行观察。
序号
图片 说明
2013401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卵的名称
2013402
请报告箭头所指虫卵的名称
2013403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的名称
蛔虫卵
蛲虫虫卵
疥螨
2013404
请报告箭头所指昆虫的名称
2013405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结构的名称
2013406
请报告箭头所指虫卵的名称
绿蝇
猪肉绦虫孕节
微小膜壳绦虫(虫卵)
细胞内结构的名
称
2013408 请报告箭头所指
寄生虫的名称
2013409 请报告箭头所指
寄生虫的结构名
称
疟原虫环状体
蜱
牛肉绦虫头节
2013411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的名称
2013412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的名称
鞭虫(虫卵)
钩虫(虫卵)
蓝氏贾第鞭毛虫包囊
2013414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卵的名称
2013415
请报告箭头所指寄生虫的名称
溶组织内阿米巴滋养体
212 肺吸虫(虫卵)
213 卫氏并殖吸虫(虫卵
四川省临床检验中心
2014年寄生虫形态学检查室间质量评价
蓝氏贾第鞭毛虫滋
养体
猪肉绦虫头节
四川省临床检验中心
2015年寄生虫形态学检查室间质量评价
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医学科学技术水平,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卫生技术人员的科研积极性,设立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 第二条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面向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医学院校、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及科研机构等。 第三条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医学伦理原则。 第二章申报 第四条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申报范围: (一)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软科学研究课题; (二)边缘交叉学科高新技术在医学领域创新性应用研究课题; (三)引进新技术创新性推广应用研究课题; (四)横向联合、科研协作或其他需要在卫生厅立项的课题。 第五条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申报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查同意; (三)申报单位承诺筹集科研经费,保证课题实施。 已承担卫生厅科研课题到期未报结题报告的,不得再申报卫生厅科研课题。
第六条申请者填写《四川省卫生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由申报单位负责人和(或)市、州卫生局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每年4月底以前报四川省卫生厅医学科研管理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初审。 第三章评审 第七条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每年评审一次。由四川省卫生厅医学科研管理专家委员会组织立项评审。 第八条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立项评审主要内容: (一)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了解程度; (二)研究意义及预期成果实用价值; (三)研究的目的性; (四)研究设计的科学性; (五)研究方法的先进性; (六)研究内容的创新性; (七)技术路线、实验方法的可行性; (八)现有研究基础及基本条件; (九)是否符合医学伦理原则; (十)经费预算是否合理。 第四章管理 第九条四川省卫生厅负责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的全程管理。各课题承担单位给予人、财、物的支持,保证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条各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课题的科技档案管理。因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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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标准 临床化学(NCCL-C-01)2017年2016年钾靶值±6%靶值±0.5mmol/L钠靶值±4%靶值±4mmol/L氯靶值±5%靶值±5%钙靶值±5%靶值±0.250mmol/L(1.0mg/dL)磷靶值±10%靶值±0.097mmol/L或靶值±10.7%(取大者)葡萄糖靶值±7%靶值±0.33mmol/L(6mg/dL)或±10%(取大者)尿素靶值±8%靶值±0.71mmol/L或±9%(取大者)尿酸靶值±12%靶值±17%肌酐靶值±12%靶值±26.5ummol/L(0.3mg/dL)或±15%(取大者)总蛋白靶值±5%靶值±10%白蛋白靶值±6%靶值±10%总胆固醇靶值±9%靶值±10%甘油三酯靶值±14%靶值±25%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靶值±30% 总胆红素靶值±15%靶值±6.84mmol/L(0.4mg/dL)或±20%(取大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靶值±16%靶值±20%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靶值±15%靶值±20%碱性磷酸酶靶值±18%靶值±30%淀粉酶靶值±15%靶值±30%肌酸激酶靶值±15%靶值±30%乳酸脱氢酶靶值±11%靶值±20%直接胆红素靶值±2s靶值±2s铁靶值±15%靶值±20%总铁结合力靶值±2s 镁靶值±15%靶值±25%锂靶值±0.3mmol/L 或±20%(取大者) 铜靶值±2s 锌靶值±2s 酸性磷酸酶靶值±30% γ-谷氨酰基转移酶靶值±11%靶值±20%α-羟丁酸脱氢酶靶值±30%靶值±30%胆碱酯酶靶值±20%靶值±20%脂肪酶靶值±20%靶值±20%心肌标志物肌酸激酶-MB(ug/L)靶值±30%
四川省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四川省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贴上一个目前四川省最权威的晋升高级职称的文件,重点看最后一段我的个人经验。 一、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要求 (一)论文要求。 聘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2篇以上)。 2.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以上。 (二)科研要求。 此项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项目,尤其对三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应进行重点考察。「四川省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聘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综合研究课题1项或县级政府单项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已结题(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以项目申请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 3.获得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二、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要求 (一)论文要求。 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期间,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1篇以上)。
2.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 (二)科研要求。 此项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项目,尤其对三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应进行重点考察。 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奖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县级及以上立项科研课题1项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已结题(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性成果(以项目申请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 3.获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三、申报基层卫生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要求 (一)论文要求。 聘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2.作为第一作者在由中华医学会(或其它与卫生相关的专业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文章1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在由省医学会(或省级其它与卫生相关的专业学会)举办的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文章2篇(每篇字数在1500字以上)。 4.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或本专业市级以上讲义1本(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著作已正式出版)。(二)专题报告。「四川省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专题报告主要反映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内容包括:任现职期间解决本专业的病例、实验、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药物调剂等方面的经验和体会。字数不少于5000字。 (三)科研要求。
《专业型文档》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厅.doc
绵阳市骨科医院 关于做好2010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 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医院各部门、科室: 根据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36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2010年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时间统一定为2010年7月3日进行。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367号)文件精神,凡申报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并通过卫生专业知识考试。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0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网上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0年4月27日至5月27日,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定于2010年4月28日至5月28日。 (二)报名程序 2010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a5462230.html,)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二0一0年五月十三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厅 关于做好2010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 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0〕185号 各市(州)人事局、卫生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36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全省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2010年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时间统一定为2010年7月3日进行。 考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设置,每一个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一科。从2010年起,新增输血专业,各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附件1)。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涉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常见病防治、疑难病例分析、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等。考试试题中不含外语题,不指定考试用书。除个别专业外,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除必须掌握本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外,还应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悉人机对话考试形式、题型和特点。 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367号)文件精神,凡申报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并通过卫生专业知识考试。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不参与室间质评检验项目的替代评估方案
不参与室间质评检验项目的替代评估方案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中,尚未开展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应与其它临床实验室的同类项目进行比对。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准确度,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 一、我室未参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 (一)新开发的试验项目 (二)其他:Rous试验,Coomb's试验,红细胞脆性试验,脑脊液和胸腹水关节液常规,血流变测定,本周蛋白尿,乳糜尿测定,微量元素检测,需要复杂营养的、难以生长的微生物等。 二、比对材料的选择 实验室间比对材料通常有:患者标本、相关质控品及标准品。 质控品的使用往往存在一定局限性,例如价格昂贵、有一定使用期限、性质不稳定、容易变质等,且某些质控品与临床实际检测的标本存在一定的区别,不能完全反映标本的质量特征。 使用患者标本,则具有如下特点:它不依赖于常规的质量控制体系,能较好地评价临床患者检测的分析前步骤,如标本采集、运输及处理等,不仅如此,还可降低检测过程中的基质效应。当然,用于比对的患者标本在保存及实验室间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其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尽可能减少其额外变异。 三、比对方法 应根据自身情况,列出无法提供室间质量评价的相关试验,并尽可能地建立这些试验的比对评价方法。一般情况下,每年执行两次比对试验是适当的。 实验室在运行该比对评价前,应预先规定每一定量评价的可接受界限。假定存在足够的质量控制数据,实验室可以从室内质量控制数据中建立可接受界限(如,均值加减2或3倍标准差);或从文献数据获知,如从生物学变异或临床决定点导出基于界限的标准;或从患者数据中建立分析偏倚和不精密度允许界限的程序;或从文献中获得评价室间质量评价的统计方法汇总数据。实验室应做好文件记录并保存比对的结果,既可识别出相关指标变化趋势,又可对不可接受的结果进行纠正。 (一)分割样本比对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四川省打击非法行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四川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川办函[2005]93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5.05.13 【实施日期】2005.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 关于四川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05]93号2005年5月13日)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要求以及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制订的《四川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和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及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
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156号)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订我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二)严厉打击医疗服务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三)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重点打击城郊结合部、乡镇的无证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重点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人体寄生虫学测试题(附答案) 2
人体寄生虫学测试题填空题 1. 寄生虫病的主要感染途径、、、、 2. 溶组织内阿米巴病原学诊断包括粪便检查和组织病灶检查,粪便检查可查到 ,组织病灶能查到 _____期。 3. 杜氏利什曼原虫的生活史分 2个时期,其中寄生在人体内, 在白蛉体内,其致病阶段是。 4. 黑热病人血清中减少,而明显增多,称 5. 蓝氏贾地鞭毛虫感染阶段是 ,经 6. 阴道毛滴虫致病阶段、感染阶段均为。 7. 疟疾发作的典型症状是和。 8. 检查恶性疟原虫患者血涂片,主要可查到 9. 刚地弓形虫感染人体后,一般为 10. 卡氏肺孢子虫生活史中包括和两个阶段。 11. 华支睾吸虫寄生于宿主的 ,常见的保宿主为 _______,感染期为 _______,感染途径为 _______。 12. 卫氏并殖吸虫主要寄生在人体的部,简称 ,第二中间宿主是 _______。 13. 斯氏狸殖吸虫主要致病阶段为 14. 日本血吸虫生活史发育过程中致病阶段包括、、和 最大阶段是 _______。 15. 我国血吸虫病流行区,可分为 3种类型,即
16. 虫卵不需要在外界发育,可直接感染人体造成肝脏损害的寄生虫有、 17. 棘球蚴外形为。囊壁分两层, 外层为内层为囊壁破裂可引起继发性 18. 人患曼氏迭宫绦虫裂头蚴病是由于误食了含活的裂头蚴的、 19. 钩虫幼虫对人体的致病主要表现为 20. 自人体排出的蛔虫卵有卵和其中表面有凹凸不平蛋白质膜。被胆汁染成棕黄色。卵细胞与卵壳之间有 21. 旋毛形线虫的成虫主要寄生在人体的内,幼虫寄生在人体的 被寄生的宿主宿主,但旋毛虫完成生活史必须要 22. 治疗丝虫病首选药物是药盐,它对丝虫的 23. 晚期班氏丝虫病的主要症状为 24. 结膜吸吮线虫雌虫产出 ,经。 25. 广州管圆线虫的成虫寄生部位为幼虫在体内发育为感染期幼虫,人体感染系于生食所致,引起病。人为广州管圆线虫 26. 寄生于人体的蠕形螨包括 27. 蚊类的孳生地可分为、 28. 蝇类的防制原则可分为、、 29. 蚤所传播的疾病中最重要的是 ,传播方式属于式。 30. 虱能紧紧抓住宿主的毛发或衣物纤维是因其节的指突形成 31. 雌雄性成虫吸血并传播人体疾病的重要昆虫是、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疗服务收费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疗 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川卫计发[1998]12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1998.03.02 【实施日期】1998.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 财政厅关于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卫计发[1998]12号1998年3月2日) 各市、地、州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 由于医用商品价格上涨,医疗服务成本提高,部分医疗服务收费、特别是技术劳务性收费标准与实际支出的差距不断加大;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医疗项目增多,现行医疗收费标准亟待补充调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计委、卫生部、财政部计价费[1996]213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我省现行医疗收费标准进行改革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医疗收费改革调整的内容: 1、增设诊疗费。 2、实行等级医院收费制度。本通知所附医疗收费标准为二级乙等医院的收费标准,对其中的住院床位费、手术费(不含手术材料费)、麻醉复苏费实行按医院等级分别计价收费。床位费:三级甲等医院上浮50%,三级乙等医院上浮40%,二级甲等医院上浮30%;手术费(不含手术材料费)、麻醉复苏费:三级甲等医院上浮30%、三级乙等医院上浮20%、二级甲等医院上浮10%。 对尚未评定等级的县(市、区)以上医院(含县、市、区级医院)比照二级乙等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3、下放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权,由各市、地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二级乙等医院的标准制定,并报省上备案。项目如下: (1)挂号费、急诊费、院外传统诊、救护车公里费、体检费; (2)住院床位费、专设床位费、门诊留察床位费、等级护理费、气管切开护理费、调温费、陪伴费; (3)尸体料理费、尸体停放费。 各地要严格按上述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增设、分解上述项目。 二、本次调整医疗收费标准,调增的项目有挂号费、住院费、处置治疗费、检验费、手术费、麻醉复苏费、X线透视、照片、造影费等;降低的项目有磁共振、体外震波碎石等;未调整的物理检查费、核医学检查费、口腔处置手术费等,将在适当机予以调整出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准则
精心整理2017年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标准 临床化学(NCCL-C-01)2017年2016年钾靶值±6%靶值±0.5mmol/L钠靶值±4%靶值±4mmol/L氯靶值±5%靶值±5%钙靶值±5%靶值± 0.250mmol/L(1.0mg/dL)磷靶值±10%靶值±0.097mmol/L或靶值±10.7% ) 17%)总蛋 靶 )丙氨 靶 肌 酸性磷酸酶靶值±30% γ-谷氨酰基转移酶靶值±11%靶值±20%α-羟丁酸脱氢酶靶值±30%靶值±30%胆碱酯酶靶值±20%靶值±20%脂肪酶靶值±20%靶值±20%心肌标志物肌酸激酶-MB(ug/L)靶值±30%靶值±30%肌红蛋白靶值±30%靶值±
30%肌钙蛋白-I靶值±30%靶值±30%肌钙蛋白-T靶值±30%靶值±30%肌酸激酶-MB(U/L)靶值±30% 超敏CRP靶值±30%靶值±30%同型半胱氨酸靶值±2.5μmol/L或±20%(取大者) 脂类胆固醇靶值±9%靶值±10%甘油三酯靶值±14%靶值±25%高密度脂 30%30% 4%靶 C4、C- 靶值±LH、 、 HCG、PSA PSA靶值±25% 全血治疗药物监测环孢霉素A、他克莫司、西罗莫司靶值±25% 血清治疗药物监测卡马西平靶值±25% 地高辛靶值±20%或±0.2μg/L 苯妥英靶值±25%
茶碱靶值±25% 丙戊酸靶值±25% 糖化血红蛋白HbA1c靶值±8% 脑钠肽/N末端前脑钠肽BNP、NT-proBNP靶值±30% 尿液定量生化钾靶值±29% 半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剂C半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剂C靶值±25% 代谢物、总蛋白正确度验证葡萄糖靶值±3.5% 尿素靶值±4.0% 尿酸靶值±6% 肌酐靶值±6%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护士执业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护士执业 证书换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卫办发〔2008〕583号 各市(州)卫生局、绵阳科学城卫生局、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注册医疗机构、卫生部在蓉医疗机构: 《护士条例》自2008年5月12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做好我省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我厅制订了《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方案 据《护士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护士条例》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经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合格,换领护士执业证书。为保证我省证书换发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和工作职责 (一)省卫生厅成立护士换证工作小组,负责换证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梁志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副组长:李春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处长 黄晓林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 方勇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所长 成员:曾芳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级调研员 濮永杰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副所长 龙小静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副处级调研员秘书:王骁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 (二)工作职责。 1.四川省卫生厅:制定全省护士换证工作方案,负责全省护
士证书换发工作的审批、证书发放和相关政策的咨询及解答工作。 2.四川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负责证书换发,相关政策的咨询及解答,组建护士换证审核专家组,审核各市州上报的护士换证材料,并直接受理厅注册医疗机构、省中医药管理局注册医疗机构和卫生部在川医疗机构的护士换证工作(各市州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护士换证工作由各市州卫生局负责)。 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注册医疗机构和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换发新证的受理、复审、制证和相关政策的咨询及解答。 4.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换领新证的初审、信息的预录入和相关政策的咨询及解答。 5.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为本机构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新证和信息的预录入工作。 二、换证对象及条件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施行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的。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取消部分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文件 川卫办发[2003] 1号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取消部分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取消的卫生行政审批事项通知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再行办理已经取消的卫生行政审批事项。 一、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的卫生行政审批项目: (一)医疗机构购置医用氧舱项目审批; (二)医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的核发; (三)医学实验动物洽格证的核发; (四)医学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岗位合格证的核发; (五)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的发放审批; (六)化妆品经营人员健康证发放的审批; 二、经省政府批准取消的卫生行政审批项目:
(一)天然矿泉水、专用食盐审批: (二)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食品审批: (三)食用洗涤剂、食用消毒剂审批; (四)特殊用途和进口化妆品广告证明; (五)涉外婚检机构审批: (六)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供应室合格证。 三、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厅保留的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将从2003年1月1日起全部纳入省政府政务中心卫生厅窗口集中管理,厅有关处室如省卫生监督执法所不再直接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据此,各地应按要求将上报的卫生行政审批事项送达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028--86932289 省卫生厅卫生法制处:028--861 59392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 79,028--869426 71 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VN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邮编:610031 附件:四川省卫生厅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二00三年一月二日 主题词:行政审批事项通知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省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卫生部法监司 四川省卫生厅2003年1月3日印
寄生虫实验总结
寄生虫实验总结 医学原虫(油镜观察) 溶组织内阿米巴【观察结构:包囊】 形态特点:未成熟糖原泡、拟染色体成熟包囊为四核感染阶段:成熟四核包囊 感染特点:经口、口腔性行为寄生部位:盲肠、升结肠、乙状结肠终宿主:人 实验诊断:生理盐水:滋养体碘液涂片:包囊镜下特点:球形,包囊内有泡状核 蓝氏贾第鞭毛虫(贾第虫)【观察结构:包囊】 形态特征:蓝色染液,呈椭圆形,囊壁较厚,与虫体间有明显间隙 感染阶段:4 核成熟包囊 致病阶段:滋养体 感染途径:经口 寄生部位:十二指肠及小肠上段终宿主:人或某些哺乳动物实验诊断:粪便检查(生理盐水涂片检查滋养体,碘液涂片检查包囊)、小肠液检查、小肠活体组织检查 阴道毛滴虫【观察结构:滋养体】 形态特点:呈梨形,5根鞭毛,泡状核上缘有5个毛基体,发出5根鞭毛,后鞭毛与波动膜相连感染阶段:滋养体致病阶段:滋养体 感染途径: 直接接触:性传播 间接接触:公共泳衣泳裤、坐式马桶、公共浴盆等 寄生部位: 女性:阴道后穹男性:尿道、前列腺、睾丸、附睾实验诊断:生理盐水直接涂片、姬氏染色涂片、培养基培养镜下检查:蓝色(姬氏),梨形,轴柱伸出体外很明显,4根明显的鞭毛
疟原虫(红细胞内期形态) 形态特点:早期滋养体:核小,胞质少,虫体环状晚期:细胞变大变淡,出现红色薛氏点未成熟滋养体:核开始分裂,空泡消失,疟色素开始集中成熟滋养体:红细胞胀大,有裂殖子,疟色素集中雌配子:圆形或卵圆形,胞质蓝色,核小致密,深红色,偏一侧,疟色素分散雄配子:圆形,胞质蓝略带红色,核大,疏松,疟色素分散 感染阶段:子孢子 感染特点:按蚊叮咬 寄生部位:肝细胞,红细胞实验诊断:厚薄血涂片镜检(厚血涂片查虫,薄血片鉴别虫种)镜下特点:同形态特点 医学蠕虫 吸虫 华支睾吸虫(10*40 )【观察结构:虫卵】 形态特点:形似芝麻,淡黄褐色,一端较宽且有盖,卵盖周围的卵壳增厚形成肩峰,另一端有小疣。卵小,卵内有毛蚴。 感染阶段:囊蚴 感染途径:经口中间宿主:第一中间宿主淡水螺(豆螺)第二中间宿主(淡水鱼,虾)终宿主:人和肉食类哺乳动物 寄生部位:肝胆管内实验诊断:粪便直接涂片法镜下特点:在高倍镜下,有卵盖。淡黄褐色。 姜片吸虫(10*10 )【观察结构:虫卵】 形态特点:虫卵椭圆形,吸虫中最大,淡黄色,卵盖薄而均匀,一端有一不明显小盖,卵内含有一个卵细胞和约20-40 个卵黄细胞。 中间宿主:扁卷螺 终宿主:人和猪 感染阶段:囊蚴 感染途径:经口寄生部位:人小肠实验诊断:粪便直接涂片法(检查虫卵)镜下特点:肥厚,淡黄色,吸虫中最大
人体寄生虫学考试题库
人体寄生虫学 (JP_JISHENGCHONGXUE) 总论、线虫概论、蛔虫、蛲虫* 一、名词解释 1 世代交替 2 保虫宿主 3 感染阶段 4 带虫免疫 5 幼虫移行症 6 人兽共患寄生虫病 7 土源性线虫 8 生物源性线虫 二、选择题 A型题 1 下列哪种寄生虫病不是我国“五大寄生虫病” A 疟疾 B 利什曼病 C 蛔虫病 D 钩虫病 E 日本血吸虫病 2 下列哪种生物是营互利共生(共栖)生活 A 疥螨 B 弓形虫 C 人虱 D 结肠内阿米巴 E 自由生活阿米巴(棘阿米巴) 3 寄生虫对寄生生活最主要适应性的表现是: A 对气候的适应 B 对宿主体内环境的适应 C 体表结构功能的改变 D 生殖能力增强 E 对中间宿主适应性的加强
4 机会致病寄生虫是指: A 偶然致病的体外寄生虫 B 偶然机会引起疾病的寄生虫 C 在宿主免疫功能低下时致病的寄生虫 D 暂时性寄生人体的寄生虫 E 偶然致病的自由生活阿米巴 5 寄生虫病的流行环节是: A 传染源、中间宿主、传播媒介 B 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C 自然因素、生物因素、社会因素 D 温度、湿度、地质 E 寄生虫的种类、数量、致病性 6 线虫幼虫在发育过程中最显著的特征是: A 都经自由生活阶段 B 都有蜕皮过程 C 幼虫只在宿主体内蜕皮 D 幼虫均需经宿主肺部移行 E 虫卵孵出的幼虫就有感染性 7 下列哪种寄生虫的生活史中不需要中间宿主: A Trichinella spiralis B Ascaris lumbricoides C Wuchereria bancrofti D Brugia malayi E Taenia solium 8 全国各地凡是个人与环境卫生差而气候适宜的地方都可能流行的线虫病是: A onchocerciasis B trichuriasis C trichinelliasis D ascariasis E hookworm disease 9 蛔虫性哮喘的免疫学反应是: A Ⅰ型变态反应 B Ⅱ型变态反应
室间质量评价结果分析及整改
临床化学检验及临床尿液室间质量评价结果分析 一、临床化学: 1 、方法 监测项目为钾、钠、氯、钙、磷、血糖、尿素、尿酸、肌酐、总蛋白、白蛋白、胆固醇、甘油三酯、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淀粉酶、肌酸激酶及胆固醇,共20个项目。 2 结果 我院使用临床化学标本批号为201602,我院开展并提供的六项数据血糖3.56为(预期检测结果为3.65),白蛋白为26.3(预期检测结果为23.2),胆固醇为2.3(预期检测结果为2.2),甘油三酯为0.84(预期检测结果为0.71),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为38(预期检测结果为36),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为32(预期检测结果为31.8)。 3不合格原因分析 能力比对检验(PT)不合格数最多的项目白蛋白(Alb),原因为质控物的基质效应和测定方法的固有特征所导致的;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这些项目都是使用电极法测定,由于电极法检测原理特性而导致的。 二、临床尿液质评: 1 、方法 监测项目为PH值、比重、蛋白、葡萄糖、隐血、酮体、胆红素、亚硝酸盐、尿胆原、白细胞、维生素C,共11个项目。 2 结果 我院使用临床尿液标本批号为201602,我院提供的数据为PH值5.0(预期检测结果为5.6)、比重1.010(预期检测结果为1.021)、蛋白阴性(预期检测结果为+)、葡萄糖阴性(预期检测结果为++)、隐血阴性(预期检测结果为+++)、酮体+(预期检测结果为+++)、胆红素+++(预期检测结果为++)、亚硝酸盐阴性(预期检测结果为+)、尿胆原阴性(预期检测结果为++)、白细胞阴性(预期检测结果为阴性)、维生素C为0(预期检测结果为++)。 3不合格原因分析 经推断认为,我院尿液分析仪存在设备老化,误差较大的情况。
四川省卫生厅新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卫生厅新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省卫生厅新社会组织的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卫生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卫生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卫生厅审查同意成立、并经省民政厅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卫生行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民间性组织,统称新社会组织。 第三条新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发挥作用,积极承担省卫生厅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作。 第四条新社会组织实行省卫生厅、挂靠单位、新社会组织内部三级管理。 第五条省卫生厅是经审批同意的卫生行业全省性新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省卫生厅人事处承担新社会组织综合指导职能。成立新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办公室,设于四川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具体承担新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省卫生厅相关处室对新社会组织有业务指导职责。 第六条挂靠单位是新社会组织的依托单位,应为国家在川部级、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一)指导挂靠新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并对重大学术活动及经营性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进行审核、监督; (二)指导换届及年度检查工作; (三)指导挂靠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对挂靠新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五)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挂靠新社会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清算等事宜。 第七条新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本组织的直接责任人,承担本组织的内部管理职责。 第二章成立、变更及注销 第八条省卫生厅负责对新社会组织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进行审查。 第九条成立社会团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发展规划,在全省范围内没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 (二)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三)规范的名称、章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住所; (四)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五)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领导成员有三分之二以上为本专业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并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六)符合要求的挂靠单位。
四川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
四川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卫办发〔2006〕321号 各市、州卫生局,绵阳科学城卫生局,厅直属医疗单位,卫生部驻川医疗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6〕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组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卫生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病人负担,方便群众就医,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开展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互认工作,要尊重医学科学规律、注意病情变化,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以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对认可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应在病历中详细记载,对于住院病人外院资料需保留的应保存。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OO六年八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 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了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现就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以下简称检查互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包括检查资料互认和检验结果互认。 二、在医疗机构间互认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对于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简化患者就医环节,改进医疗服务,在医疗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探索并逐步推广开展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的有效措施。 三、开展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工作首先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对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等实施质量控制,参加质量评价,推动医疗机构间的技术交流、技术沟通、技术支持,促使医疗机构为开展检查互认奠定工作基础。 四、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医疗机构实际状况,合理确定开展检查互认的项目。目前,对于参加国家级质量控制和省级质量控制的、稳定性好、质量比较容易控制和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应当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医院间逐步开展检查互认工作。
“人体寄生虫学”习题(带答案)护理要点
“人体寄生虫学”习题 一、单选题 1、寄生虫的幼虫期或无性繁殖阶段寄生的宿主称: A、终宿主 B、保虫宿主 C、中间宿主 D、转续宿主 E、传播媒介 2、寄生虫成虫或有性生殖阶段所寄生的宿主称为: A、终宿主 B、中间宿主 C、转续宿主 D、保虫宿主 E、储存宿主 3、终宿主是指寄生虫的: A、无性生殖阶段或成虫期寄生的宿主 B、无性生殖阶段或幼虫期寄生的宿主 C、有性生殖阶段或幼虫期寄生的宿主 D、有性生殖阶段或成虫期寄生的宿主 E、有性生殖或无性生殖阶段寄生的最重要的宿主 4、寄生虫病的流行环节是: A、传染源、中间宿主、传播媒介 B、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C、自然因素、生物因素、社会因素 D、温度、温度、地质 E、寄生虫的种类、数量、致病性 5、中间宿主是指: A、成虫或有性生殖阶段所寄生的宿主 B、成虫或无性生殖阶段所寄生的宿主 C、幼虫或有性生殖阶段所寄生的宿主 D、幼虫或无性生殖阶段所寄生的宿主 E、含有滞育状态寄生虫幼虫的非适宜宿主 6、蛔虫寄生于人体小肠以半消化的食物为食属于下列哪种致病作用: A、夺取营养 B、机械损伤 C、毒性作用 D、致敏作用 E、压迫作用 7、感染血吸虫后,可抵抗血吸虫童虫再感染,但对体内成虫无清除作用这属于: A、先天性免疫 B、被动免疫 C、带虫免疫 D、伴随免疫 E、消除免疫 8、钩虫卵应与下列哪种卵相区别() A、蛔虫受精卵 B、蛲虫卵 C、蛔虫脱蛋白质受精卵 D、鞭虫卵 E、以上均不是 9、蛔虫引起肠穿孔属于下列哪种致病作用: A、夺取营养 B、机械损伤 C、毒性作用 D、致敏作用 E、压迫作用 10、感染疟原虫后,对同种疟原虫再感染有免疫,但不能清除原有疟原虫属于: A、先天性免疫 B、被动免疫 C、带虫免疫 D、伴随免疫 E、消除免疫 11、蛔虫进入人体的途径是() A、经口 B、经皮肤 C、经虫叮咬 D、经输血 E、经鼻腔吸入 12、蛔虫受精卵的特点是()
2017年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标准
2017年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标准 临床化学(NCCL-C-01)2017年2016年钾靶值±6%靶值±0.5mmol/L钠靶值±4%靶值±4mmol/L氯靶值±5%靶值±5%钙靶值±5%靶值±0.250mmol/L(1.0mg/dL)磷靶值±10%靶值±0.097mmol/L或靶值±10.7%(取大者)葡萄糖靶值±7%靶值±0.33mmol/L(6mg/dL)或±10%(取大者)尿素靶值±8%靶值±0.71mmol/L或±9%(取大者)尿酸靶值±12%靶值±17%肌酐靶值±12%靶值±26.5ummol/L(0.3mg/dL)或±15%(取大者)总蛋白靶值±5%靶值±10%白蛋白靶值±6%靶值±10%总胆固醇靶值±9%靶值±10%甘油三酯靶值±14%靶值±25%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靶值±30% 总胆红素靶值±15%靶值±6.84mmol/L(0.4mg/dL)或±20%(取大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靶值±16%靶值±20%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靶值±15%靶值±20%碱性磷酸酶靶值±18%靶值±30%淀粉酶靶值±15%靶值±30%肌酸激酶靶值±15%靶值±30%乳酸脱氢酶靶值±11%靶值±20%直接胆红素靶值±2s靶值±2s铁靶值±15%靶值±20%总铁结合力靶值±2s 镁靶值±15%靶值±25%锂靶值±0.3mmol/L 或±20%(取大者) 铜靶值±2s 锌靶值±2s
酸性磷酸酶靶值±30% γ-谷氨酰基转移酶靶值±11%靶值±20%α-羟丁酸脱氢酶 靶值±30%靶值±30%胆碱酯酶靶值±20%靶值±20%脂肪酶 靶值±20%靶值±20%心肌标志物肌酸激酶-MB(ug/L)靶值±30%靶值±30%肌红蛋白靶值±30%靶值±30%肌钙蛋白-I靶 值±30%靶值±30%肌钙蛋白-T靶值±30%靶值±30%肌酸激 酶-MB(U/L)靶值±30% 超敏CRP靶值±30%靶值±30%同型半胱氨酸靶值±2.5μ mol/L 或±20%(取大者) 脂类胆固醇靶值±9%靶值±10%甘油三酯靶值±14%靶值±25%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靶值±30%靶值±30%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靶值±30%靶值±30%载脂蛋白 A1靶值±30%靶值±30%载脂蛋白 B靶值±30%靶值±30%脂蛋白(a)靶值±30% 血气分析pH靶值±0.04靶值±0.04pCO2靶值±5mmHg 或±8%(取大者)靶值±5mmHg或±8%(取大者)pO2靶值±8%靶值±2SNa+靶值±4%靶值±4mmol/LK+靶值±6%靶值±0.5mmol/LCa2+靶值±5%靶值±0.25mmol/LCl-靶值±4%靶 值±5%特殊蛋白IgG、 IgA、IgE、IgM、C3、C4、C-反应蛋白(CRP)、类风湿因子(RF)、抗链球菌溶血素O(ASO)、转铁蛋白(TRF)、前白蛋白(PA)靶值±25%靶值±25%内分泌总T4靶值±20%靶值±20%叶酸靶值±30%靶值±30%皮质醇、雌二醇、FSH、LH、孕酮、催乳素、睾酮、C-肽、FT3、TT3、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 成补偿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川发改价格[2016]581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2.13 【实施日期】2016.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补偿办法》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6〕581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经省医改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将《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
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在国家和我省系列文件精神指导下,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统筹协调实施。要结合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对改革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分析研究并及时反馈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评估改革政策和成效;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相关培训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矛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改革顺利平稳推进,取得实际成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13日 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