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施工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合同谈判的内容因项目情况与合同性质、原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的要求而异。一般来讲合同谈判会涉及合同的商务、技术所有条款。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工程内容与范围的确认

1、合同的“标的”就是合同最基本的要素,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就就是工程承包内容与范围。因此,在签订合同前的谈判中,必须首先共同确认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与范围。承包人应当认真重新核实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内容与合同中表述的内容就是否就是一致,合同文字的描述与图纸的表达都应当准确,不能模糊含混。承包人应当查实自己的标价有没有任何只能凭推测与想象计算的成分。如果有这种成份,则应当通过谈判予以澄清与调整。应当力争删除或修改合同中出现的诸如“除另有规定外的一切工程”,“承包人可以合理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实施所需的一切辅助工程”之类含混不清的工程内容或工程责任的说明词句。对于在谈判讨论中经双方确认的内容及范围方面的修改或调整,应与其她所有在谈判中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一样,以文字方式确定下来,并以“合同补遗”或“会议纪要”方式作为合同附件并说明构成合同一部分。

2、发包人提出增减工程项目或要求调整工程量与工程内容时, 务必在技术与商务等方面重新核实,确有把握方可应允。同时以书面文件、工程量表或图纸予以确认,其价格亦应通过谈判确认并填入工程量清单。

3、发包人提出的改进方案或发包人提出的某些修改与变动,或发包

人接受承包人的建议方案等,首先应认真对其技术合理性、经济可行性以及在商务方面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权衡利弊后方能表态接受、有条件接受甚至拒绝。修改或变动必将对价格与工期产生影响,应利用这一时机争取变更价格或要求发包人改善合同条件以谋求更好的效益。

4、对于原招标文件中的“可供选择的项目”与“临时项目”应力争说服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前予以确认,或商定一个确认最后期限。

5、对于一般的单价合同,如发包人在原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工程量变更部分的限度,则谈判就是应要求与发包人共同确定一个“增减量幅度”(FIDIC第四版建议为15%),当超过该幅度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对工程单价进行调整。

二、关于技术要求、技术规范与施工技术方案

技术要求就是发包人极为关切而承包人也应更加注意的问题,我国在采用技术规范方面往往与国外有一定差异。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国家标准就是强制性标准,企业生产中必须遵守。投标中应仔细查瞧投标人的施工方法等就是否与标书中的技术规范有相符。如有差异,要研究自己就是否能做到,以及其经济性如何。如有问题,可争取合法情况下的变通措施,如采用其她规范。尤其就是对于施工程序比较复杂的项目,如水坝工程,道路工程,隧道工程与技术要求高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等,在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都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法特别说明,并力争在投标答辩中使发包人赞同该方法,以显示公司的实力与实施该项工程的能力。对于大型项目,当发包人不能够提供足够的水文资料、气象资料、地质资料时,除在投标报价时做好相应的技术措施外,也应考虑足

够的不可预见费用,将该风险转由发包人承担。

三、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1、评标过程中的澄清

(略)

2、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尽管招标文件已经对合同内容的所有方面做了相当明确的规定,而且投标者业已在投标时表态愿意遵守,但就是,对于大型项目,业主很少在这样文件的基础上简单地与投标者鉴定合同。业主通常在发出中标通知后仍然给予一定时间,与第一中标人进行正式的合同谈判,最终敲定合同文本之后再签定合同。

合同的内容因项目与合同性质、原招标文件规定、业主的要求等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讲合同谈判会涉及合同的商务与技术的所有条款。合同谈判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可能有:项目范围;技术要求、技术规范与施工技术方案;价格调整条款;合同款支付方式;工期与维修期;争端的解决;以及其她有关改善合同条款的问题等。

3、合同最后文本的确定

在原投标报价文件的基础上,经过双方的讨论妥协,双方在合同谈判结束时已经就整个合同达成了基本一致的结论,这时就可以共同确定最终合同文本与签署合同。

最终双方签署的合同应在原投标文件的基础上,补充合同澄清阶段承包商确认的内容与合同谈板阶段上达成一致的内容,而后形成一个正式文本。在投标后,双方同意变动的内容一般就是以合同补遗的形势确定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山东鲁宝橡塑管带有限公司厂区一期1#、2#、3#车间室内地面、散水、坡道设备基础 二、工程地点:山东鲁宝橡塑管带有限公司厂区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

1、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工程价款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实际施工面积待完工后,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的为准(以每平方米13元(结算单价:每平方13元计算)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地面灰土完工后三日内验收、测量实际施工面积,同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20%,即人民币元整(¥元); 2、甲方在砼完工后三日内验收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 3、散水、坡道全完后三日内验收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4、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5、保质期一年,保质期满余额付清。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3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验收后应向甲方出具验收合格单并且测量乙方完成工程的实际施工面积,并向乙方出具乙方完成工程的实际施工面积结算单。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3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并且以甲方测量的施工面积为准。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施工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施工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合同谈判的内容因项目情况和合同性质、原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的要求而异。一般来讲合同谈判会涉及合同的商务、技术所有条款。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 1、合同的“标的”是合同最基本的要素,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就是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因此,在签订合同前的谈判中,必须首先共同确认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承包人应当认真重新核实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内容与合同中表述的内容是否是一致,合同文字的描述和图纸的表达都应当准确,不能模糊含混。承包人应当查实自己的标价有没有任何只能凭推测和想象计算的成分。如果有这种成份,则应当通过谈判予以澄清和调整。应当力争删除或修改合同中出现的诸如“除另有规定外的一切工程”,“承包人可以合理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实施所需的一切辅助工程”之类含混不清的工程内容或工程责任的说明词句。对于在谈判讨论中经双方确认的内容及范围方面的修改或调整,应和其他所有在谈判中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一样,以文字方式确定下来,并以“合同补遗”或“会议纪要”方式作为合同附件并说明构成合同一部分。 2、发包人提出增减工程项目或要求调整工程量和工程内容时,务必在技术和商务等方面重新核实,确有把握方可应允。同时以书面文件、工程量表或图纸予以确认,其价格亦应通过谈判确认并填入工程量清单。 3、发包人提出的改进方案或发包人提出的某些修改和变动,或发包人接受承包人的建议方案等,首先应认真对其技术合理性、经济可行性以及在商务方面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权衡利弊后方能表态接受、有条件接受甚至拒绝。修改或变动必将

对价格和工期产生影响,应利用这一时机争取变更价格或要求发包人改善合同条件以谋求更好的效益。 4、对于原招标文件中的“可供选择的项目”和“临时项目”应力争说服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前予以确认,或商定一个确认最后期限。 5、对于一般的单价合同,如发包人在原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工程量变更部分的限度,则谈判是应要求与发包人共同确定一个“增减量幅度”(FIDIC第四版建议为15%),当超过该幅度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对工程单价进行调整。 二、关于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 技术要求是发包人极为关切而承包人也应更加注意的问题,我国在采用技术规范方面往往和国外有一定差异。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企业生产中必须遵守。投标中应仔细查看投标人的施工方法等是否与标书中的技术规范有相符。如有差异,要研究自己是否能做到,以及其经济性如何。如有问题,可争取合法情况下的变通措施,如采用其他规范。尤其是对于施工程序比较复杂的项目,如水坝工程,道路工程,隧道工程和技术要求高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等,在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都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法特别说明,并力争在投标答辩中使发包人赞同该方法,以显示公司的实力和实施该项工程的能力。对于大型项目,当发包人不能够提供足够的水文资料、气象资料、地质资料时,除在投标报价时做好相应的技术措施外,也应考虑足够的不可预见费用,将该风险转由发包人承担。 三、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1、评标过程中的澄清 (略)

工程合同谈判要点

工程合同谈判要点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承揽一项工程要历经三次经营过程:第一次经营过程就是合同谈判;第二次经营过程就是履约管理;第三次经营过程就是结算管理、在这三次经营过程中,工程合同谈判起着举足轻重得作用,工程合同谈判事项一旦确定,项目得营利模式也就确定下来了! 一、谈判得概念 “谈判就就是让她人为了她们自己得原因而按您得方法行事得艺术”。所谓谈判,就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利益主体为满足各自需要与谋求意见一致,而进行得协调与沟通。工程合同谈判,就就是建设单位(或发包方)与施工单位(或承包方)双方就意向建设工程得工程质量、价格、工期、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所进行得磋商、沟通,最后达成一致意见(或达不成一致意见)得过程。 二、谈判得知识构成 建设工程谈判涉及谈判学、博弈学、管理学、工程造价、法律知识、财务知识、合同管理知识等多方面得知识。而在这些知识构成中,工程造价与工程管理专业知识就是必不可少得,因建设工程专业性非常强,非专业人员不能为之;另外,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得法律关系异常复杂,如订立合同得方式、合同文本得选择与法律适用、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免责、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条款规定不明时得处理原则、合同风险转移、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专业法律人士来解决,因此建设工程合同谈判离不开懂法律、懂合同管理得人员参与! 三、谈判得准备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标得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等特点,一个大型建设工程合同得谈判与签订,往往关系到企业得生死存亡!所以,我们对建设工程合同谈判应予以高度得重视! 具体来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谈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谈判人员得组成?根据所要谈判得项目,确定己方谈判人员得组成。工程合同谈判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一就是熟悉建筑法律法规与政策方面得人员; 二就是懂建筑工程技术方面得人员;三就是懂建筑工程经营管理方面得人员、有了这几方面人才得参与,合同谈判才会进展得更顺利,才会提高谈判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二)注重项目资料得收集工作 在谈判准备工作中,收集整理项目得各种基础资料与背景材料就是不可少得。这些资料,既包括对方得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发展阶段、已有成绩等,也包括工程项目得由来、土地获得情况、项目得进展情况、资金来源情况等。这些资料得体现形式,可以就是施工企业调查获得得信息,也可以就是前期接触过程中已经形成得意向书、会议纪要、备忘录、合同等、? (三)对谈判主体及其情况得具体分析 在获得了上述基础资料、背景材料得基础上,施工企业即可作可行性分析与评估,分析与评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我分析与评估 在获得发包方发出招标公告或通知得消息后,不应一味盲目得投标,应首先做调查研究工作,如项目规模、发包方得资金实力、项目就是否适合自身得资质条件等,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审查发包方得法人营业执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与证件加以解决。在调查研究得基础上,对自己就是否有能力承接、承接后经济效益情况做进一步得分析与权衡,为企业决策层得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与参考意见。 2、对对方基本情况得分析?首先,要了解对方组成人员得身份、地位、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现将开发的龙山鸿郡住宅楼 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及施工标准: 1、工程名称:龙山鸿郡A区楼及地下车库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暂估) ㎡ 4、施工标准: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施工规范、赤峰市《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5、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6、工程日期: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定于年月目。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以内的装饰装修、土建(不含土方开挖、回填及外运部分,人工清理基槽10%土方计入结算)、给水、排水、采暖、电气工程;化粪池、室外排水等工程。

二、结算方式: 1、本工程结算编制依据: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各项费用计取执行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材料调差(除甲方供应的材料外)参照赤峰市建委发布的调差文件及相关文件执行;双方确定的关于结算的其他事项。 2、根据《(DYD15-801-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之规定,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门、窗、外墙涂料、消防、 不锈钢栏杆、防水、电梯等工程,总包单位即乙方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2%计取总包服务费(不计算外购设备价值)计入材差。专业分包工程如计入乙方结算价款,需缴纳规费及税金按实结算,不下浮。甲方自行施工的工程不计入乙方结算价款。乙方只负责对本单位承担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管理。甲方对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全面管理,乙方按现场拥有的施工条件向分包单位提供配合服务。(分包造价产生应缴税金故计税;乙方实际控制不了分包,水电甲方提供)如门窗、外墙涂料需要利用结构外脚手架施工时,发生的脚手架租赁费用据实调整。 3、养老失业保险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如乙方缴纳 凭缴费发票可以计入结算。(养老保险统筹划拨;住房公积金实缴纳;生育保险以工资形式发生,水利建设基金缴纳税务)

bot合同签订要点

BOT合同谈判要点分析 结合现行BOT法规、建设部公布的示范文本及相关实践经验,从投资人的角度详细论述了BOT合同在签约主体、项目立项审批、设施所有权、征地、担保、建设、限制竞争、或取或付条款、价格、调价公式、补偿条款、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谈判要点,试图通过上述分析,使投资人在BOT合同谈判中把握要点,更好的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BOT;合同:谈判要点 BOT是一种新兴的公用事业投融资模式。一些地方政府以及越来越多的基础设施投资企业已开始尝试采用该模式。由于BOT在中国还没有十分完善的模式,并且缺乏法律规范,因此,完善BOT合同对项目的运作显得尤为重要。 1、正确的签约主体 BOT合同签约时,首先应审查该政府部门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权限。特许合同的特性是政府通过授予投资人特许经营权以获得投资,因此,合同甲方应该是有权力做出该授权的政府部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据人民政府的授权(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根据此规定在签订特许协议时,应审查签约的政府部门是否有政府的合法授权。 2、项目的立项审批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确定。目前,除北京、湖南、山西、深圳等l2个省市外,各地方对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法规的制定并不完善,对BOT项目的审批程序及运作程序没有具体的规定。投资人投资1个项目时,需要考察发起项目的政府部门是否履行了完备的政府审批程序,也就是项目在程序上是否合法;同时,需要考察签约部门是否具备协调协议中可能涉及的其他政府部门职能的能力。BOT项目不仅需要完成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还需要就该项目采用BOT模式完成审批。例如,《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规定:“市发展改革部门确定市级实施特许经营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重大项目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区、县人民政府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范围内确定本区、县实施特许经营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同时,实施方案还须经各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查后报政府批准。北京2003年采用BOT模式招标建设的5个污水处理厂均有较规范的操作程序,即:政府部门获得该项目按BOT方式实施的批准——公开招标——投资人按企业投资规定办理立项及其他审批手续——设计——施工——运营——移交。各地政府实施的BOT项目,有的在招标时政府已完成立项、初步设计审查。对于此类项目,政府分担了部分项目公司的工作内容,但是,政府应把项目的立项文件和各种审批文件转批至项目公司的名下。 3、项目设施所有权 国际上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概念是BOT的衍生模

工程合同谈判要点

工程合同谈判要点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承揽一项工程要历经三次经营过程:第一次经营过程是合同谈判;第 二次经营过程是履约管理;第三次经营过程是结算管理。在这三次经营过程中,工程合同谈判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工程合同谈判事项一旦确定,项目的营利模式也就确定下来了! 一、谈判的概念 “谈判就是让他人为了他们自己的原因而按你的方法行事的艺术”。所谓谈判,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为满足各自需要和谋求意见一致,而进行的协调和沟通。工程合同 谈判,就是建设单位(或发包方)与施工单位(或承包方)双方就意向建设工程的工程 质量、价格、工期、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所进行的磋商、沟通,最后达成一致意见(或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二、谈判的知识构成 建设工程谈判涉及谈判学、博弈学、管理学、工程造价、法律知识、财务知识、合同管理 知识等多方面的知识。而在这些知识构成中,工程造价和工程管理专业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因建设工程专业性非常强,非专业人员不能为之;另外,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异常复杂,如订立合同的方式、合同文本的选择与法律适用、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免责、合同 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条款规定不明时的处理原则、合同风险转移、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专业法律人士来解决,因此建设工程合同谈判离不开懂法律、懂合同管理的人员参与! 三、谈判的准备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等特点,一个大 型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往往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所以,我们对建设工程合同谈判应予 以高度的重视!具体来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谈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谈判人员的组成 根据所要谈判的项目,确定己方谈判人员的组成。工程合同谈判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 一是熟悉建筑法律法规与政策方面的人员;二是懂建筑工程技术方面的人员;三是懂建筑工程经营管 理方面的人员。有了这几方面人才的参与,合同谈判才会进展得更顺利,才会提高谈判效率、降低经营 风险! (二)注重项目资料的收集工作 在谈判准备工作中,收集整理项目的各种基础资料和背景材料是不可少的。这些资料, 既包括对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发展阶段、已有成绩等,也包括工程项目的由来、土地获得情 况、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来源情况等。这些资料的体现形式,可以是施工企业调查获得的信息, 也可以是前期接触过程中已经形成的意向书、会议纪要、备忘录、合同等。 (三)对谈判主体及其情况的具体分析 在获得了上述基础资料、背景材料的基础上,施工企业即可作可行性分析与评估,分析与 评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我分析与评估 在获得发包方发出招标公告或通知的消息后,不应一味盲目的投标,应首先做调查研 究工作,如项目规模、发包方的资金实力、项目是否适合自身的资质条件等,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审查 发包方的法人营业执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和证件加 以解决。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接、承接后经济效益情况做进一步的分析与权衡,为企业决策层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意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 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国际BOT投资合同

国际BOT投资合同 目录 1.定义与解释 2.工程 3.工程造价 4.工程实施责任 5.新公司 6.基础设施的建造 7.工程进度 8.调试 9.生效日和特权 10.基础设施的运行 11.基础设施的服务 12.基础设施的服务费用和收入分配 13.转让所有权 14.赔偿责任 15.文件和专利 16.不可抗力 17.保险 18.情况的变化 19.通知

20.争议解决 21.放弃主权豁免权 22.法律和语言 23.仲裁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下称a)代表________________国政府(下称b)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c)签署,c主要办公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 鉴于a和c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基础设施建设备忘录对b授予c勘测和实施基础设施工程的专有权,方式为b与c共同投资。鉴于,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础设施总装机容量为____,以及_____________等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因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与解释: “工程”指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造、供货、竣工、调试、试运行和运行。 “工程造价”指第3款的费用。 “运行期”指从基础设施商业运行开始日计算的日期。 “竣工期”指c证明基础设施调试成功并可以开始运行期的日期。 “不可抗力”含义见第16款。 “工程范围”指实施本工程时附件二规定的供货范围和服务范围。 “转让日期”指运行期最后一天的第二天。 “新公司”指由第5款规定的c和______国实体组建的公司。 “投资协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________________国政府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

施工合同谈判方案

公司/单位精品方案感谢使用本文档 施工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合同谈判的内容因项目情况和合同性质、原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的要求而异。一般来讲合同谈判会涉及合同的商务、技术所有条款。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 1、合同的“标的”是合同最基本的要素,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就是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因此,在签订合同前的谈判中,必须首先共同确认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承包人应当认真重新核实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内容与合同中表述的内容是否是一致,合同文字的描述和图纸的表达都应当准确,不能模糊含混。承包人应当查实自己的标价有没有任何只能凭推测和想象计算的成分。如果有这种成份,则应当通过谈判予以澄清和调整。应当力争删除或修改合同中出现的诸如“除另有规定外的一切工程”,“承包人可以合理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实施所需的一切辅助工程”之类含混不清的工程内容或工程责任的说明词句。对于在谈判讨论中经双方确认的内容及范围方面的修改或调整,应和其他所有在谈判中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一样,以文字方式确定下来,并以“合同补遗”或“会议纪要”方式作为合同附件并说明构成合同一部分。 2、发包人提出增减工程项目或要求调整工程量和工程内容时,务必在技术和商务等方面重新核实,确有把握方可应允。同时以书面文件、工程量表或图纸予以确认,其价格亦应通过谈判确认并填入工程量清单。 3、发包人提出的改进方案或发包人提出的某些修改和变动,或发

包人接受承包人的建议方案等,首先应认真对其技术合理性、经济可行性以及在商务方面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权衡利弊后方能表态接受、有条件接受甚至拒绝。修改或变动必将对价格和工期产生影响,应利用这一时机争取变更价格或要求发包人改善合同条件以谋求更好的效益。 4、对于原招标文件中的“可供选择的项目”和“临时项目”应力争说服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前予以确认,或商定一个确认最后期限。 5、对于一般的单价合同,如发包人在原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工程量变更部分的限度,则谈判是应要求与发包人共同确定一个“增减量幅度”(FIDIC第四版建议为15%),当超过该幅度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对工程单价进行调整。 二、关于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 技术要求是发包人极为关切而承包人也应更加注意的问题,我国在采用技术规范方面往往和国外有一定差异。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企业生产中必须遵守。投标中应仔细查看投标人的施工方法等是否与标书中的技术规范有相符。如有差异,要研究自己是否能做到,以及其经济性如何。如有问题,可争取合法情况下的变通措施,如采用其他规范。尤其是对于施工程序比较复杂的项目,如水坝工程,道路工程,隧道工程和技术要求高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等,在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都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法特别说明,并力争在投标答辩中使发包人赞同该方法,以显示公司的实力和实施该项工程的能力。对于大型项目,当发包人不能够提供足够的水文资料、气象资料、地质资料时,除在投标报价时做好相应的技术措施外,也应考

合同谈判技巧

论合同谈判技巧 合同谈判最重的是两个字,即“理”和“势”,即谓理直才能气壮,势则指擅于借势、造势,这样讲话才具气势;借势,指借助于来自社会各方面有利于已方的舆论、政治等压力;造势,则指可借压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已方有组织、有目的的做一些宣传和准备工作,增强社会上有利于已方的这种舆论、政治等压力;上述工作做好了,则讲话自然底气足,就具有气势,要做到这几点,通常需要做好如下 工作: 一、谈判前的准备工作要充分 1、人员选择参与合同谈判的人员,层次要分明,权力要适当, 组成结构要合理;首先要选择那些对情况熟悉、思路敏捷、口齿伶俐,不吃生、不俱生,为人沉稳,敢于发言,具有语言扇动能 力的更好。 2、资料准备不仅要准备关于已方立论的所有证明材料,还需要 有关于对方立论的资料,对方可能提出的证明资料等等,一定要全部准备到位,不遗漏,存放有序,使用方便。 3、熟悉资料孙子曰:“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所有谈 判人员都必须要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务必将已方观点、证明依据及来源、存放位置和对方的论点及可能出现的证明依据详熟于心,烂熟于心,必须打有把握的仗。 4、立论要清晰、要准确正方立论要很明白、很清晰地表 达出已方的目的和要求,并准备充分的证据;反方立论要找准对

方立论的突破口,一针见血,然后,旗帜鲜明地提出已方论点和 论据。 5、要充分分析各种可能性谈判前,要与对方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立场分析对方会提出的反对意见、理由及依据,从而准备出充足的澄清、反驳证据、依据,如无充足的反驳证据、依据,应能找出抽换话题、尽量回避的理由;实在不行,就应当改 变上面的立论。 6、在社会上创造有利于已方观点的舆论,对外造势。 7、充分打听与谈判方有关联的社会关系和对我方观点有影响 的单位,争取他们的支持,即对外寻可借之势。 8、最好能了解清楚对方的谈判人员的职别、权限、背景及习 惯和嗜好。 二、谈判中的技巧 1、首先观察对方谈判人员与已方掌握的情况是否有变化,如 有变化,尽可能分析一下,或托辞了解一下变化的原因。 2、尽量让对方先提意见,如不能,已方表述一定要言简意概, 立论明确,依据充分,语言轻重有度,不俾不伉。 3、谈判中密切注意对方的言语、神情动态,适时记录对方的关键语言、立论、依据,立即加以分析,寻找漏洞。尽量不插话, 让其详尽陈述。

施工合同谈判注意事项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施工合同谈判注意事项 篇一:工程合同谈判要点 工程合同谈判要点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承揽一项工程要历经三次经营过程:第一次经营过程是合同谈判;第二次经营过程是履约管理;第三次经营过程是结算管理。在这三次经营过程中,工程合同谈判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工程合同谈判事项一旦确定,项目的营利模式也就确定下来了! 一、谈判的概念 意大利外交家DanieleVare曾说过:“谈判就是让他人为了他们自己的原因而按你的方法行事的艺术”。所谓谈判,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为满足各自需要和谋求意 见一致,而进行的协调和沟通。工程合同谈判,就是建设单位(或发包方)与施工单位(或承包方)双方就意向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价格、工期、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所进行的磋商、沟通,最后达成一致意见(或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二、谈判的知识构成 建设工程谈判涉及谈判学、博弈学、管理学、工程造价、法律知识、财务知识、合同管理知识等多方面的知识。而在这些知识构成中,工程造价和工程管理专业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因建设工程专业性非常强,非专业人员不能为之;另外,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异常复杂,如订立合同的方式、合同文本的选择与法律适用、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免责、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条款规定不明时的处理原则、合同风险转移、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专业法律人士来解决,因此建设工程合同谈判离不开懂法律、懂合同管理的人员参与! 三、谈判的准备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等特点,一个大型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往往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所以,我们对建设工程合同谈判应予以高度的重视!具体来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谈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谈判人员的组成 根据所要谈判的项目,确定己方谈判人员的组成。工程合同谈判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一是熟悉建筑法律法规与政策方面的人员;二是懂建筑工程技术方面的人员;三是懂建筑工程经营管理方面的人员。有了这几方面人才的参与,合

《工程项目合同谈判技巧》

工程项目合同谈判技巧 【课程背景】 工程项目的采购金额大,工艺技术复杂,涉及到的谈判要素多,风险也高。项目签约之前的合同条款谈判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工程项目团队在项目合同条款谈判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在和客户谈判时不知道如何搜集信息情报,不知道如何建立谈判筹码,如何与客户用合适的方式沟通; 经常被客户方采购人员的策略和技巧迷惑,在不应该让步的时候让步,给公司带来利润损失; 面对客户的降价要求不敢谈判,不敢提要求; 给客户让步经常突破底线,不知道如何以条件换条件; 项目合同条款谈判技巧在国外企业已经广泛运用,是国际领先的第四代谈判课程。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可以帮助学员迅速掌握不同场景路线谈判的原理,摆脱见招拆招的泛化技巧,形成务实有效的策略体系(取势-明道-优术),尤其是能够在充分把握信息情报的情况下冷静的分析谈判双方的替代方案(BATNA)、双方的谈判筹码、双方的可协议空间(ZOPA)及可能成交价格,学会制定科学的谈判计划,学会运用典型的谈判句式:if,yes…but,no…but等展开谈判,从而提升谈判绩效,提升谈判控制力,降低谈判障碍和试错成本,从而为受训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 【授课时长】 (2天版) 【课程方式】 授课形式包括:启发式讲授、互动式教学、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观看视频、性格测验等多种生动的培训方式,最终达到最佳的授课效果。 【典型客户】 交通物流:中国一汽、中国远洋、中国南车、中国北车、恒通客车、陕西重汽、三江瓦利特、中船重工、宇通客车、苏州金龙海格、厦门金龙、上海沪工、中航工业、中外运 工程建材:南玻玻璃、信义玻璃、华耐建材、金晶科技、圣戈班、中材科技、威士伯-华润涂料、德国旭格门窗、蒙娜丽莎陶瓷、东鹏瓷砖 EPC总承包:中冶国际MCC、中冶赛迪、中建三局、宝钢建设、中亿丰(苏州二建)、五矿建设、中原核电、葛洲坝集团、五矿二十三冶、中铝国际工程、中国电建集团、中亿丰(苏州二建)

工程合同要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 任何一个企业从设立、存续、发展一直到解散,风险无处不在。风险中的法律风险也是如此伴随着企业存续的每个阶段。 然而,我们在向企业提供诉讼、仲裁法律服务时,深深地感受到绝大多数企业很少在防范法律风险上下功夫,通常将律师、法律顾问当成消防员(代理打官司),要求他们完成“灭火”工作;而对于企业设立、合同签订、变更、履行以及解除、投融资、购并、员工聘用、解聘以及商业秘密保护等重要经营环节,不能主动邀请律师提前介入,结果出现这里刚“灭完火”,那边又“着了火”。如此一来,企业把精力不是放在经营和健康发展上,而是放在疲于应对各类诉讼、仲裁案件上。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项目经理部的法律风险常常体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劳动用工、劳务分包等各个方面。而贯穿在项目经理部承包经营活动始终的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主要是通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确定的。由于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其远期交割的特

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因此,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应该十分重视的问题。 本部分包括三个问题: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分析和对策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不稳定性、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而决定的。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为三类:发包人(业主)资信的风险,外界环境的风险,工程本身涉及工程技术、工程承包价在履行中是赢利还是亏损、索赔和保险等方面的风险。 1.发包人(业主)的资信风险: 主要是指发包人能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发包人项目手续的合法性、业主能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发包人是否是项目的真正业主以及发包人既往履约情况等等。 2.外界环境的风险: 实际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客观风险,包括天灾人祸以及市场波动、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变化等。如钢材、商品混凝土、沥青等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政府、

合同谈判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谈判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还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等可以证明其资信情况的证件。 重大项目资信收集,还应当作一些适当的社会调查。 2. 设计谈判预案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和目前的市场,将对方有可能在谈判中提出的条件尽量考虑全面一些,然后设计企业可以接受的最低限度,当然,对于可能争取到的最大利益,也应做到心中有数。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深思熟虑定下的谈判预案,在正式谈判中应尽量遵守,不应轻易调整,或者说不能轻易在谈判桌上当场调整。 二、正式谈判阶段谈判时,企业谈判人员应当主动向对方出示能够证明本企业资信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方面让对方了解自己,另一方面也通过这种方法促使对方主动出示,避免因单方索要而产生尴尬和不愉快。 合同谈判时,企业必须核实的对方企业基本情况包括:1. 对方企业的规范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以工商登记注册的名称(即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为准,如果对方所使用的企业印章与营业执照上记载的规范名称不一致,哪怕只差一个字,严格来说都是不一样的,如果出现对方企业印章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谈判人员应当指出并拒绝承认该印章。 以防止日后发生纠纷导致诉讼时,找不到被告的情况。

2.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姓名为准,不能轻信对方提供的,名片等其他材料。 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应当验明其身份证。 3. 代理人。 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谈判,应当出示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谈判人员应当审核对方身份证以核实其是否确系委托书上载明的受委托人(代理人)。 委托书上的委托权限应当包含谈判内容,委托期限应当包含谈判时间在内。 对于对方提供的名片、材料复印件(含传真件)、介绍信等不可轻信。 同时,在谈判中如有新情况出现、同时谈判预案没有涉及的情况下,谈判人员应当谨慎发言,不能轻易代表公司作出承诺。 当然,一些非重大合同的谈判的过程,企业也可以视情况适当简化程序,但还是应当尽量完备。

工程合同谈判技巧(共5篇)

篇一:施工合同谈判技巧 施工心得—乙方合同谈判技巧总结 (龙建) 合同谈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更是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关键一环。合同谈判技巧很多,与时俱进的操作方法因项目和谈判对象而异。结合几年来合同签订前谈判工作的经验,总结了如下几点合同谈判技巧。 技巧之一:依法造势 目前,乙方相对于甲方处于劣势地位。在合同谈判中怎样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地位是一个重要问题,我的体会是要“依法造势”。所谓依法造势,就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谈判中制造合同双方平等谈判的声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强调,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既然我们通过程序而走到了这一步,在合同谈判中,乙方与甲方的地位便是平等的,乙方不必有低人一等的心态,要有大度的气势和平等谈判的态势。例如我以前在贵安新区北斗湖路(一期)施工项目的合同谈判中,甲方首先抛出一本合同,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施舍者的架势。在这种僵局中,我方采取依法造势的策略,首先强调在合同谈判时,甲乙双方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第二强调我们企业以及队伍的实力以及干过的工程业绩,并强调是依法守法的重合同守信誉的单位;第三强调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平等、自愿、等价、公平的原则,在合同谈判时双方必须在平等的基础上诚信协商,任何霸道行为都会造成合同谈判的破裂。况且为保证合同的 顺利实施,合同谈判双方都应以“先小人后君子”的姿态投入谈判,否则,造成合同无法签订。 通过依法造势对业主的无理要求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赢得了对方的理解,保证了合同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开始谈判,从而使合同谈判得以顺利进行。 技巧之二:抓大放小 乙方在竞争激烈的建设市场上要实现收益最大化,首先必须把住合同关,合同一旦签订,就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即使亏损,也要百分之百地履行合同,这样才能树立起重合同、守信用的品牌。因此在合同谈判中,要保证企业效益最大化和合同的全面执行,我个人认为要“抓大放小”。 所谓“抓大放小”,就是大的原则不能放弃,小的条款可以协商,达到“求大同、存小异”的结果。例如2012年在湖南省化工农药基地工程项目的合同谈判中,甲方不同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标准合同文本,拿出了一份简易合同文本与我们进行合同谈判,我们仔细研究了该合同文本,认为其中有几个问题,一是标准合同文本中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场地噪声费、文物保护费、临建费等小费用要求我们承担,二是甲方实行了固定合同价包干,不因其他因素追加合同款。为此我们进行了现场考察,因施工场地在郊区,不会产生环保与文物保护费等,因此我方认为第一条在谈判时可以松动,但固定价格包干的条款决不能答应。在此基础上,我们依据《合同法》和建设部颁布的标准合同文本条款,逐条与甲方进 行沟通,最后达成共识:甲方因设计修改、工程量变更、材料和人工工资调价导致增加的工程款由甲方承担,且按实结算;我方承担环保、文物保护费、临建费等小费用。从而实现了预定的“抓大放小”的目的。最终合同顺利签订,最后的结算价高于合同价的30%,我们求得了效益最大化。 技巧之三:针锋相对 合同谈判中的重大原则问题,应采用“求大同、存小异”的办法,而不能无原则地为保持合同顺利签订放弃原则。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我的体会就是要“针锋相对”。 所谓针锋相对,并不是讲在谈判桌上与对方争论得面红目赤,从而影响下一步合同的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审查技巧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纠纷来源于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准确、清晰的描述,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尽可能覆盖所有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本文通过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角度,总结部分易引起纠纷的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参考,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合同评审的力度、重视性和严肃性,提高合同条款精度。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施工结算的最终依据,也是工程纠纷的源头,合同不规范或者合同文字性描述的含义存在分歧都是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的原因。另外,中国文字的一字多义性,甚至语气不同表达意思就截然不同的性质,使我们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从不同方面推敲合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条款,才能有效控制纠纷的风险。这一点,从某些项目业主对合同要求也能从侧面感觉到他们对此的深刻体会,也就是通常他们要求合同越厚越好的道理。同样对于我们的施工单位更为重要。虽然从法律角度,甲乙双方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上乙方往往处于不利的角色,如果合同存在分歧,乙方受损失的几率要大得多。此外,合同风险往往来源于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约定的疏忽往往来源于我们在订立合同的时候的疏忽大意及碍于面子的妥协,也包含部分懒惰心理以及对合同评审的不重视性和不严肃性。实际上,甲乙双方都希望能够把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的处理方式都约定好,避免将来的纠纷,它是一把双刃剑,很难预测对哪一方的伤害。 在此,我仅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角度,在定额取费结算前提下总结了部分条款,以供大家参考,使我们有所启示。 一、措施费方面 1、合同条款必须明确甲方分包项目队伍水电费问题等费用的计取方式,以及甲方的四通一平的标准。 2、现场监理、甲方办公区以及分包单位的临设办公费用及地点的提供和费用计取方式。 3、措施费的规定:马蹬筋的分布及形式,模板支设方式、塔吊、脚手架等措施费的计取必须依据相应经甲方认可的措施方案,且方案与实际发生一致,此方案才生效。避免施工方上报一套,实际操作另一套,给甲方造成的不合理成本。或者建议根据投标方案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措施费的增减均不得调整。总之,此类费用最好落实到能精确计算的地步。

浅论工程施工合同谈判

浅论工程施工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是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双方对是否签订合同以及合同具体内容达成一致的协商过程。通过谈判,能够充分了解对方及项目的情况,为高层决策提供依据。作为承包方,进行谈判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第一,争取中标,即通过谈判宣传自己的优势,以争取中标;第二,争取合理的价格,既要对付发包方的压价,当发包方拟修改设计、增加项目或提供标准时又要适当增加报价;第三,争取改善合同条款,主要是争取修改过于苛刻的不合理条款,澄清模糊的条款,增加保护自身利益的条款。谈判的准备工作谈判工作的成功与否,通常取决于准备工作的充分程度、谈判策略与技巧的运用程度。谈判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部分:收集资料。谈判准备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收集、整理发包方及项目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发包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已有成绩等。具体分析。对发包方实力的分析。指对发包方的诚信、技术、财力、物力等状况的分析,首先是重点审查发包方是否为工程项目的合法主体。发包方作为合格的施工承包合同的一方,是否具有拟建工程项目的地皮的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件;二要注意调查发包方的诚信和资金情况,是否具备足够的履约能力。对谈判目标进行可行性分析。分析谈判双方谈判目标是否正确合理、是否能被发包方接受,以及发包方设置的谈判目标是否合理。如果自身设置的谈判目标有疏漏或错误,就盲目接受发包方的不合理谈判目标,同样会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患。对发包方谈判人员的分析。主要了解发包方的谈判组由哪些人员组成,了解他们的身份、地位、性格、喜好、权限等,注意与发包方建立良好的关系,发展谈判双方的友谊,为谈判创造良好的氛围。对双方地位进行分析。应分别分析整

施工合同分析

篇一:4-施工合同分析 第四章施工合同分析 本章针对合同实施过程,介绍合同分析的基本内容、程序和方法。是一种战术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节合同状态研究 一合同状态的基本概念 “合同状态”是构成合同签订时各种要素的总和。 图4-1工程“合同状态” 二合同状态各因素之间的关系 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对合同状态的一致承诺。合同状态各因素之间存在着极其复杂的内部联系,如果在工程中某一因素变化,打破“合同状态”,则应按合同规定调整“合同状态”,以达成新的平衡。 图4- 2合同状态各因素之间的关系 1合同条件合同文件的修改、变更会造成承包商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性质、合同责任的变化。对此常须修改实施方案(包括延长工期),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如: 1.1设计文件的修改; 1.2业主要求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以外的义务; 1.3业主对工程有新的要求; 1.4双方新的变更协议、附加协议等; 1.5合同文件错误,包括设计错误、业主指令错误、提供错误的信息; 2 工程环境 环境变化是工程的外部风险,它会引起实施方案的变化和价格的调整。如fidic 合同规定: 2.1以投标截止期前28天的法律作为报价的法律依据。如果此后法律变更造成承包商费用增加或减少,则应调整合同价格。 2.2由于劳务费用和物价变动引起合同价格的调整,按合同规定执行。 2.3以投标截止期前28天的外汇政策作为投标依据,如果此后国家实行货币限制或汇兑限制,则业主应赔偿承包商的损失。 2.4当出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料的除现场气候条件以外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则应延长工期,调整合同价格。 3实施方案 通常实施方案由承包商制定,承包商对实施方案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负责。但在下列情况下,则应调整合同价格或延长工期: 在工程施工中如果业主要求修改已定的实施方案,例如指令承包商采用更先进的设备和工艺,缩短或延长工期,变更实施顺序,则应调整合同价格。即使在澄清会上或在合同谈判中,业主如果建议或要求投标人修改实施方案,投标人有权要求修改报价。 业主如果不能完成合同的义务,造成对实施方案的干扰,则应按合同规定调整合同价格和(或)延长工期。 由于环境变化造成实施方案的变化,应由合同规定的风险承担人承担损失。属于承包商风险和责任造成实施方案的变化,由他自己负责;属于业主风险和责任的,必须调整合同价格。 由此可见,“合同状态”四个方面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其中,合同价格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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