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电大专科法学毕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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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

法学专业专科

毕业作业

题目:民商案例

分校:朝阳凌源电大

指导教师:

学生姓名:*******

学号:**************

卷宗目录

民事起诉状

原告:尚明芳,女,1975年4月15日出生,汉族,家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凌源市市人民政府综合科工作,电话:

被告:路可遥,男,1973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家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凌源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工作,电话:

诉讼请求:

1、坚决与被告离婚。

2、婚生女路阳由原告抚养。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实事与理由:

我与被告2000年10月13日登记结婚,婚后育一女路阳。由于二人性格差异,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经济等生活琐事产生纠纷,我曾于2001年5月与被告签订生活协议书,但并未缓解我们的各种矛盾,几年来我们感情一直不好,后发展到形同陌路。我于2001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从判决至今我于被告关系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实事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关系双方都很痛苦,对孩子的今后成长也十分不利。另外,由于路阳一直与我生活在一起,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其生长不利,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与被告离婚,婚生女路阳由我抚养。

证明及证据来源:

1、生活协议,我与被告共同起草。

2、夫妻财产清单,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列出。

3、购房合同书和相关的购房发票,凌云建筑公司和新百开发商。

4、房屋产权证书四份,铁岭市住建局。

此致

铁岭市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尚明芳

2003年6月8日

凌源市人民法院

凌源市人民法院

凌源市人民法院

凌源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路可遥,男,1973年8月25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凌源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工作,电话:

答辩人因尚明芳诉我离婚财产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尚明芳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与实事不符,事实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还是有夫妻感情的,并且我们的感情有一定的基础。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前经过3年的充分认识、了解后才结婚,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1997年,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识,双方开始逐渐熟悉、了解。双方经过2年多时间的恋爱,逐渐建立起深厚、真挚的感情,于2001年10月13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并育有一女路阳。所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

2、被答辩人诉女儿一直和由被答辩人生活与实事不符。实事上是女儿出生两年多来,我们一直共同生活在一起。

由于答辩人工作的需要,经常外出考察、学习。经常不是出于答辩人的目的而不能在家,但答辩人一有时间就回到我们的三口之家。并时常带女儿外出游玩,给女儿买各种玩具,并对女儿的发展做出了详细的规划,可以说答辩人对女儿路阳的付出并不比被答辩人少。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识6年,知道被答辩人本质并不坏。答辩人始终相信,被答辩人起诉离婚只是一时冲动,答辩人有决心、有信心挽救和感化被答辩人,双方的婚姻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真诚希望,双方今后能够互相谅解,求同存异,共创美好人生。

综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再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

此致

凌源市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一份

答辩人:路可遥

2003年6月15日

证据交换笔录

时间:2003年6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整

地点:人民法院民事二厅

审判长:刘玉峰审判员:张凯审判员:李国平

书记员:韩云霞

李国平:今天我们对原告尚明芳诉被告路可遥离婚一案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原告尚明芳你有什么证据需要向法

庭提供的吗?

尚明芳:审判长,今天我出示的证据有1、2001年我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的判决书。2、我们因性格不合不

得不靠协议来维持时签订的“生活协议书”。3、购

房合同书和相关的购房发票。

李国平:被告路可遥你有什么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供的吗?路可遥:审判长,我提供两份证据。一是原告单位2位知情同事对我与原告婚前如何结识,通过充分了解、沟

通后确立恋爱关系,婚后夫妻感情良好的书面证

词。二是证明我与女儿共同生活的8张生活照。审判长:你们要对提供证据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原告尚明芳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尚明芳:没有了。

审判长:被告路可遥你还有其他要补充的吗?

路可遥:没有了。

审判长:那好,今天的证据交换到此结束。

原告:尚明芳

被告:路可遥

证据目录

凌民诉证据(125)号案由:原告尚明芳诉被告路可遥离婚纠纷

原告方:尚明芳

提供的证据:

1. 2001年我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的判决书。

2. 我们因性格不合不得不靠协议来维持时签订的“生活协议书”。

3. 购房合同书和相关的购房发票。

提供证据人的基本情况:

尚明芳女1975年4月出生,汉族,凌源市市人民政府综合科工作,

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

路可遥男1973年8月出生,汉族,凌源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工作,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

提供证据的时间:2003年6月22日

出庭证人名单:无

被告方:路可遥

提供的证据:

1.原告单位2位之情同事出具的原告与被告相识到结婚过程的书面证词。

2.被告与女儿生活照片8张。

提供证据的时间:2003年6月22日

出庭证人名单:无

2003 年 6 月 22 日

(院印)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2003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10时15分询问地点:凌源市人民法院

审判员:刘玉峰

书记员:韩云霞

被询问人:尚明芳,女,1975年4月15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凌源市人民政府综合科工作,电话:刘玉峰:我们是凌源市人民法院的(出示工作证),我们正在办理你与路可遥离婚一案,现在就涉及的财产问题,向你了解一下有关情况,请你如实回答,说假话和做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听清楚了吗?

尚明芳:听清楚了。

刘玉峰:你与被告路可遥一共有几套房产。

尚明芳:四套。

刘玉峰:这四套住房分别是哪几套,是通过银行按揭购买的还是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

尚明芳:四套房都是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分别是2001年3月购买的西街小区5号楼504室、2002年购买的职工住宅和另外一套与我父亲共同购买的住房一套及2003年一月购置的住房一套。

刘玉峰:这四套住宅都属于你和被告共同所有对吗?

尚明芳:除去我父亲出资190000元和我们共同购买的住房属我们三人共同拥有外,其他三套住宅属我与被告共同所有。

刘玉峰:你是说你父亲出资190000元和你们共同购置的房子有你父亲的一份是吗?

尚明芳:是的。

刘玉峰:你们除了房产需要分割外,还有其他财产需要法院为你们分割的吗?

尚明芳:没有。

刘玉峰:那好,你看一下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

尚明芳:以上笔录看过,与我说的一致。

被询问人:尚明芳

询问人:刘玉峰

2003年6月25日

记录人:韩云霞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2003年6月26日上午9时30分—10时15分询问地点:凌源市人民法院

审判员:刘玉峰

书记员:韩云霞

被询问人:路可遥,男,1973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凌源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工作,电话:刘玉峰:我们是凌源市人民法院的(出示工作证),我们正在办理你与尚明芳离婚一案,现就涉及的财产问题,向你了解一下有关情况,请你如实回答,说假话和做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听清楚了吗?

路可遥:听清楚了。

刘玉峰:你与被告路可遥一共有几套房产。

路可遥:四套。

刘玉峰:这四套住房分别是哪几套,是通过银行按揭购买的还是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

路可遥:四套房子都是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分别是2001年3月购买的西街小区5号楼504室、2002年购买的职工住宅和另外一套住房,还有一套就是2003年1月购置的住房。

刘玉峰:这四套住宅都属于你和被告共同所有对吗?

路可遥:对,都是我们共同所有。

刘玉峰:但是原告尚明芳却说其中的一套是她父亲出资190000元和你们共同购置的房子,这是事实吗?

路可遥:是的,的确有一套住房是原告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岳父出资190000万元与我们共同购买的,但是岳父出资时说明是赠与我与妻子的,所以此房产应属于我与妻子共同的财产,我岳父没有该房产的产权。

刘玉峰:你是说你岳父虽然出资190000元和你们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但是他所出资属于赠与你与妻子的对吗?

路可遥:是的。

刘玉峰:你们除了房产需要分割外,还有其他财产需要法院为你们分割的吗?

路可遥:没有。

刘玉峰:那好,你看一下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

路可遥:以上笔录看过,与我说的一致。

被询问人:路可遥

询问人:刘玉峰

2003年6月26日

记录人:韩云霞

准备庭审理笔录

本院于2003年7月5日由审判员刘玉峰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凯、人民陪审员李国平组成准备庭。书记员韩云

霞担任记录。在检察长的参加下,审查了尚明芳诉路可遥离婚一案。

审判长:原告尚明芳诉被告路可遥离婚一案,本院受理后,经审查主体资格合法,建议公开开庭审理。

张凯:同意。

李国平:同意。

决议:

一、本院定于2003年7月5日上午8:30分在本院第三民事审判厅公开开庭审理。

二、提前三日下传票,传唤当事人准时到庭。

三、提前三日发布公告。

审判长:刘玉峰

审判员:张凯

人民陪审员:李国平

书记员:韩云霞

凌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定于2003年7月5 日 8 时 30 分在凌源市人民法院第三民事审判厅公开审理原告尚明芳诉被告路可遥离婚一案。

特此公告。

2003年 7月2 日

凌源市人民法院

出庭通知书

(2003)凌民初字第125号姓名:尚明芳

本院受理尚明芳诉路可遥离婚一案,定于2003年7月5日上午8时30分在凌源市人民法院第三民事审判厅公开审理,希望你作为原告准时参加。

2003 年7 月2日

凌源市人民法院

出庭通知书

(2003)凌民初字第125号姓名:路可遥

本院受理尚明芳诉路可遥离婚一案,定于2003年7月5日上午8时30分在凌源市人民法院第三民事审判厅公开审理,希望你作为被告准时参加。

2003 年7 月2日

法庭审理笔录

开庭时间:2003年7月5日上午8:30——11:00

开庭地点:铁岭市X区人民法院第三民事审判厅

合议庭组成人员:刘玉峰

张凯

李国平

书记员:韩云霞

书记员:查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均已到庭,宣布法庭纪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入席就座。

审判长,今天是凌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尚明芳诉路可遥离婚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本案由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刘玉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张凯、李国平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韩云霞担任法庭记录。

一、宣布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1、当事人有权在法庭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和义务;

2、可以委托代理人;

3、可以进行辩论;

4、提供证人、证物;

5、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反驳诉讼要求,可以提起反诉;

6、可以请求调解;

7、可以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

8、可以提起上诉。

9、经本院许可,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

10、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11、有权请求回避。

刘玉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之规定,首先核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及自然情况。

原告:尚明芳,女,1975年4月15日出生,汉族,家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

被告:路可遥,男,1973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家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

刘玉峰:依照《民诉法》之规定,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享有如下的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履行发生法律的判决、裁定、调解。

刘玉峰:你们都听清楚了吗?

尚明芳:听清楚了。

路可遥:听清楚了。

二、法庭调查。

刘玉峰: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尚明芳宣读民事起诉状(略)

刘玉峰:由被告宣读答辩状。

路可遥宣读民事答辩状(略)

刘玉峰:原、被告现就本案案情准备予以调解,你们双方同意吗?

尚明芳:不同意。

路可遥:同意调解。

刘玉峰:鉴于本案原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予调解,法庭调解结束。

刘玉峰:原告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尚明芳:有,今天我出示的证据有1、2001年我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的判决书。2、我们因性格不合不得不靠协议来维持时签订的“生活协议书”。3、购房合同书和相关的购房发票。

刘玉峰:被告?

路可遥: 我提供两份证据。一是原告单位2位知情同事对我与原告婚前如何结识,通过充分了解、沟通后确立恋爱关系,婚后夫妻感情良好的书面证词。二是证明我与女儿共同生活的8张生活照。

刘玉峰:你们要对提供的上述证据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你们明白吗?

尚明芳:明白。

路可遥:明白。

三、举证、质证。

刘玉峰: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阶段。

刘玉峰:原告,你在起诉状中述与被告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有相关的证据支持吗?

尚明芳:我与被告因性格不合不得不靠协议来维持,曾

签订“生活协议书”。但协议并不能使我们的生活走上正轨,我于2001年起诉离婚,但当时法院未判离婚。判决后我们仍无法正常生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坚决与被告离婚。

刘玉峰:被告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吗?

路可遥:我的证据有两个。一是原告单位2位知情同事对我与原告婚前如何结识,通过充分了解、沟通后确立恋爱关系,婚后夫妻感情良好的书面证词。二是证明我与女儿共同生活的8张生活照,现在女儿还小需要在父母共同呵护下才能健康成长,因此可以证明我与原告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女儿在今后的生活中也需要我和原告共同培养。

四、法庭辩论

刘玉峰: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尚明芳发表辩论意见。

尚明芳:我与被告的确是婚前3年相识,逐步了解后走入婚姻殿堂的,但随着生活中的琐事的出现,被告性格缺陷不断暴露出来,所以我单位同事的证言只能证明我们曾经拥有的日子,但并不了解我们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因此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我们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再者,被告对家庭责任心不强,对女儿基本没有尽抚养义务,几张照片并不能代表他对家庭及女儿已经尽到为人夫为人父的义务。因此

我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刘玉峰:被告对原告所述有何辩解?

路可遥:我提供的证据证明我与被告有良好的感情基础及女儿和我关系良好,我们的婚姻仍有挽回的余地,我坚决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再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

刘玉峰:原告,你有什么补充?

尚明芳:我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其他的没有了。

刘玉峰:被告,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路可遥:我希望原告和法庭在给我一次机会,挽救我们的婚姻。

刘玉峰:宣布休庭,双方当事人签阅笔录,择日宣判。(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刘玉峰

审判员:张凯

审判员:李国平

二〇〇三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韩云霞

原告:尚明芳

被告:路可遥

二〇〇三年七月五日

合议庭评议笔录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 告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关于农村土地违法、非法使用现实情况的 调查报告 调查人:李捷尔 专业:法学 层次:专科 电大:松溪分校 关于农村土地违法、非法使用现实情况的 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农民,开发商,村干部,乡领导; 调查目的:对现在农村土地的现实情况及特点,违法使用土地造成的危害的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调查方法:面谈,实际走访,田间实际考察; 调查地点:松溪县,松源镇 调查时间:2013年8月10日ˉ9月06日 前言: 土地是国之根本,没有土地就没有粮食,我国是人口大国没有粮食将是什么样子!但目前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越来越严重,为了

进一步了解土地现状,特点和规律,减少土地流失,针对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呈上升趋势,主要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人员是土地承包人和开发商以及政府。 (二)特点 1、违法使用土地主要在广大农村和城乡集合部占现有土地的30﹪ 2、农民在承包地上私自种植非粮食植物(比如载树,)或农田改为鱼塘和建房,政府划地,开发商圈地; 3、外出打工,年纪大的农民违法使用土地的占40﹪,由于左右栽树无法再种植农作物的占20﹪,政府以及开发商占40﹪; 4、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居高不下,据调查由于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人口老年化越来越重在自家承包地栽树和其它非农业行为的也会越来越严重,政府为了加大开发速度也会不断的占用农田,开发商利益驱使圈地也会越来越大。 二、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危害 1、粮食减少。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问题始终是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问题,与自然灾害相比,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影响我国粮食生产的主要因素,造成的粮食损失更为严重。据统计分析,(按

专科生大作业(论文)范文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专科毕业大作业 题目: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与赊销决策研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站点:盐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学习中心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3200812310330 专业:会计 年级:2013年秋季 姓名:XXX 2015年5月

专科毕业大作业诚信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网络教育专科层次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与赊销决策研究》的主要观点和思想系本人独立思考完成,并在此申明我愿承担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所引起的一切消极后果。 签名:手签! 2015年5月**日

摘要 本论文以笔者会计从业经验载体,从企业应收帐款的本质入手,对应收帐款的本质、应收帐款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应收帐款管理的功能和作用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着重说明了应收帐款管理对企业控制信用风险的重要性。其次简单、扼要的说明了企业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和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控制模式。本论文重点从两方面讲述了信用风险管理中应收帐款的管理,首先要建立客户信用风险防范机制,谨慎选择客户,制定的完善信用管理制度。第二是要完善应收帐款日常管理的内部流程控制,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建立应收帐款坏帐准备制度,加强收帐管理等。最终,通过信用风险的管理达到促进应收帐款管理的目的。应收账款的风险伴随应收账款的出现相应而生,它是指应收账款款项长期难以收回时影响企业的效益,甚至形成呆账、坏账的不确定性。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应收账款的风险是客观存在且对财务状况影响较大。只有通过合理的分析与规避,才能有效发挥应收账款的积极作用。本论文也是笔者在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试在分析应收账款的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解析应收账款风险对企业的影响,针对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与管理对策。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

焦作“瘦肉精”案件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罪思考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 年级: 指导教师: 教师职称:

目录 正文 (2) 案由 (2) 案情介绍 (2) 案件焦点 (3) 争议与分歧 (4) 结论 (5) 参考文献 (5) 焦作“瘦肉精”案件 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罪思考 案由 2011年7月25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

判决了一起涉及“瘦肉精”的案件。这两个案例反映出来的问题是,焦作案件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生产销售“瘦肉精”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河北案件销售220只“瘦肉精”羊,有多少人食用也是不特定,也危害了公共安全,为什么罪名不同? 案情介绍 2011年7月25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判决了一起涉及“瘦肉精”的案件。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襄、奚中杰明知国家禁止使用盐酸克仑特罗饲养生猪,且使用盐酸克仑特罗饲养的生猪流入市场后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攫取暴利,2007年初,刘襄与奚中杰约定共同投资,研制、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用于生猪饲养。被告人肖兵、陈玉伟明知盐酸克仑特罗对人体有害,仍在刘襄研制出盐酸克仑特罗后联系收猪经纪人试用,并向刘襄反馈试用效果好。随后,刘襄大规模生产盐酸克仑特罗,截至2011年3月,共生产2700余公斤,非法获利250万余元。5被告人生产、销售的盐酸克仑特罗经过多层销售,最终销至河南、山东等地的生猪养殖户,致使大量使用盐酸克仑特罗勾兑饲料饲养的生猪流入市场,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并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刘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奚中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肖兵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被告人陈玉伟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刘鸿林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2011年7月29日秦皇岛新闻报道了河北一起涉及“瘦肉精”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样本(2011.6)

新疆电大学历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作业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入学时间:_____________ 分校: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 2011年6月

毕业作业说明 1、本作业占5学分 2、本作业基本涵盖了法学专科阶段的主干课程。涉及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的内容。 3、作业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文书写作和法律评论。基础知识部分共30道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案例分析共4道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文书写作1题,15分;法律评论1题,15分。 4、答题要求: (1)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作业量完成作业; (2)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格式规范,事项齐全; (3)分析论证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准确; (4)文字简练流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5、评分标准: (1)基础知识部分,答对得分,答错或不答不得分; (2)案例分析部分,每题运用法律知识准确,分析正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文字通顺的可以得10分;仅对问题做简单的回答,没有结合理论知识展开分析的过程,得分不得超过5分。 (3)文书写作部分,格式正确完整,事实清楚,要素齐全,请求合法有据,文字通顺,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的,可以得10分以上;格式错误或者正文部分照抄所给材料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4)法律评论部分,能够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并且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的,可以得10分以上;没有运用法律知识或拼凑成篇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6、成绩评定:作业满分100,60分及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 (1)多数答案有错及有重大知识性错误的; (2)基本功太差,写作能力低下,答案完全不符合题目要求或文字量太少; (3)敷衍成篇,且层次混乱,条理不清; (4)代抄、代做、复印、打印粘贴; (5)雷同(主观性题目与他人答案三分之一相同)。

(社会实践报告)法律社会实践报告范文4篇

法律社会实践报告范文4篇 今年暑假,应学院要求,我去了xx市公安局法制科进行了为期三个星期的实习,收获颇多,不仅巩固了我学到的法律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还汲取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暑假前一个月,我就联系好了两个实习单位,xx市公安局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来考虑到公安局离我家比较近,而且还有免费的早餐和午餐提供,所以就选择了去公安局。放假后休息了几天,我就拿着学院签发的 去公安局的组教科报到,科长看了我的介绍信想了一下问我有没有简历,我这才恍然大悟,竟然忘了求职时这么重要的东西。不过科长还是很爽快的把我安排到法制科去实习,我也不含糊,第二天我就补了一份简历给组教科的领导。这件事启发我做事要积极主动,特别是求职或者工作的时候,领导当然不会在乎一个大二实习生的简历,但小小的一份简历代表着实习生对这份工作的重视和对领导的尊重,或者这是求职时必不可少的程序,毕竟仅仅拿着一份介绍信就可以得到一份工作,哪怕是实习,会显得过于简单和草率。 实习期间,我谨遵实习 上的规定,做到了: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习单位的 ; 二、服从安排,努力完成学校和实习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四、虚心想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尊敬师长、诚恳待人、团结友爱。 我实习的单位是xx市公安局法制科,公安局法制科的职责包括: l、对局发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法律审核,对上级和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见。 2、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案件。 3、审核呈报犯罪少年收容教养案件。 4、审核本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作出的解除刑事拘留决定,审核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使用,没收、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 5、办理本局管辖的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组织本局有关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 6、对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公民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案件组织复查,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执行。 7、组织开展对科(股)、所、队执法质量的季度考核,负责对执法民警执法

专科生毕业大作业格式模板--专科

题目:大连理工大学网络高等教育毕业大作业模板 年 学 学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年月日

关键词:写作规范;排版格式;毕业大作业

内容摘要 引言 1 文本格式说明 1.1 基本要求 1.2 封面格式 1.3内容摘要 (2) 1.4 目录 (2) 1.5 毕业大作业正文 (2) 1.6 参考文献 (2) 1.7 其它 (2) 1.7.1 量和单位的使用: (2) 1.7.1 图表及公式的使用: (2) 2 毕业大作业的写作规格 (4) 2.1 毕业大作业装订要求 (4) 2.2 毕业大作业内容简述 (4) 参考文献 (5)

直流稳压电源又称直流稳压器,它的供电电压大都是交流电压,当交流供电电压或输出负载电阻变化时,稳压器的直流输出电压都能保持稳定,稳压器的参数有电压稳定度,波纹系数和响应速度等。前者表示输出电压的变化对输出电压的影响,波纹系数表示在额定工作情况下,输出电压中交流分量的大小;后者便是输入电压或负载急剧变化时,电压回到正常时所需要的时间。直流稳压电源分连续导电式和开关式两类。前者前者由工频变压器把单项或三相交流电压变到适合值,然后经整流滤波获得不稳定的直流电源,再经稳压电路得到稳定电压(电流)。这种电源线路简单、波纹小、相互干扰小,但体积大、耗材多、效率低(常低于40%-60%)。后者以改变调整元件(或开关)的通断时间比来调节输出电压,从而达到稳压。这类电源功耗小,效率可达到85%左右,但缺点是波纹大相互干扰大。所以,80年代以来发展迅速。 直流稳压电源从工作方式上可分为:可控整流型,用改变晶体管的导通时间来调整输出电压。斩波型,输入是不稳定的直流电压,以改变开关电路的通断比得到单向脉动电流,再经滤波后得到稳定的直流电压。变换器型,不稳定直流电压先经逆变器变化成高频交流电,再经变压、整流、滤波后,从所得新的直流输出电压取样,反馈控制逆变器工作频率,达到稳定输出直流电压的目的。 随着微机,中小型计算机的普及和航空航天数据通信,交通邮电等事业的讯速发展,以及为了各种自动化仪器、仪表和设备配套的需要,当代对电源的需要不仅日益增大,而且对电源的性能、效率、重量、尺寸和可靠性以及诸如程序控制、电源通/断、远距离操作和信息保护等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直流稳压电源广泛用于国防、科研、大专院校、实验室、工矿企业、电解、电镀、充电设备等直流供电。可用于各种电子设备老化,如PCB板的老化、家电老化、各类IT产品老化、CCFL老化、灯管老化。适用于需要的自动定时通、断电,自动记周期数的电子元器件的老化、测试。电解电容器的老练。电阻器,继电器。马达等测试老练。整机老练;电子元器件的性能测试,例行试验。

电大专科法学毕业作业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 法学专业专科 毕业作业 题目:民商案例 分校:朝阳凌源电大 指导教师: 学生姓名:******* 学号:************** 完成日期:2011年12月

卷宗目录

立案审批表

民事起诉状 原告:尚明芳,女,1975年4月15日出生,汉族,家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凌源市市人民政府综合科工作,电话:被告:路可遥,男,1973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家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凌源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工作,电话: 诉讼请求: 1、坚决与被告离婚。 2、婚生女路阳由原告抚养。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实事与理由: 我与被告2000年10月13日登记结婚,婚后育一女路阳。由于二人性格差异,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经济等生活琐事产生纠纷,我曾于2001年5月与被告签订生活协议书,但并未缓解我们的各种矛盾,几年来我们感情一直不好,后发展到形同陌路。我于2001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从判决至今我于被告关系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实事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关系双方都很痛苦,对孩子的今后成长也十分不利。另外,由于路阳一直与我生活在一起,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其生长不利,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与被告离婚,婚生女

路阳由我抚养。 证明及证据来源: 1、生活协议,我与被告共同起草。 2、夫妻财产清单,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列出。 3、购房合同书和相关的购房发票,凌云建筑公司和新百开发商。 4、房屋产权证书四份,铁岭市住建局。 此致 铁岭市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尚明芳 2003年6月8日

(完整版)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专本通用)

大学生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当代大学生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迹象?带着这些问号,对大学生们的生活做调查。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男女比例:从目前统计情况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盗窃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偷窃罪。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户籍特征:以外地来芜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不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不稳定。 (一)大学生犯罪原因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特征: 1》虚荣心理 虚荣心理是自尊心的过分表现,是为了引起背后普遍注意或取得荣誉而表现出来的一种病态社会心理。虚荣心的背后掩盖着的往往是自卑等深层心理缺陷。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是华而不实的浮躁之人,爱赶时髦,盲目攀比,讲排场。例如某些大学女生,来自偏远的农村,家境贫寒,且长相一般,是受学校资助的特困生。然而,从农村到城市,从中学考到大学,该女生学习不再努力,却时常羡慕舞池中流动的时装和各种化妆品散发的幽香,从此爱上了跳舞,但又时常为自己寒酸的衣着而懊恼。为了穿件象样的衣服,起初她省吃俭用、干家教,当此满足不了她日益膨胀的虚荣时,她便偷拿同学的零用钱、化妆品,并逐渐产生了“ 要有几百块钱该多好,最好不用还”的念头,终于铤而走险,撬开房门,砸开抽屉,拿走同学200多元现金,受到学校记过处分。

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近五年试题大全剖析

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近五年试题大全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 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权利是否存在的诉讼是( C )。A.形成之诉 B.给付之诉 C.确认之诉 D.赔偿之诉 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A )。 A.既得权和期待权 B.财产权和人身权C.主权利和从权利 D.绝对权和相对权 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C )。 A.有限清偿责任 B.无限清偿责任 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D.按份责任4.法人机关成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和侵权损害,应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 D ) A.法人机关成员 B.法人代表 C.上级主管机关 D.法人 5.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B )。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无效的民事行为 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有2-4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10分。多选少选不给分) 6.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 AC )。 A.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7.在民法上房屋属于( AB )。 A.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D.动产 8.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ABCD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9.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ABC )。A.实物分割 &变价分割C.作价分割 D.财产分割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4篇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4篇 我迈入大学的第一个暑假就要来了,一年的法律专业的学习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门,但法院对我们这些还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来说还是既神秘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家乡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在近一个月的实践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找到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进大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之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眺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而实习中整理卷宗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

工商管理专科毕业大作业2011.4月修订稿47959

电大学历教育专科工商管理专业毕业作业 (试用)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入学时间:_____________ 分校:________________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作业说明 1、工商管理(专科)专业毕业作业占5学分,90课时。 2.本作业适用于工商管理(专科)专业的两个方向: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 3、本作业题依据管理学基础、市场营销学、统计学原理、财务管理、资源与运营管理、个人与团队管理、推销策略与艺术、服务营销等工商管理(专科)专业主干课程的核心内容设计。 4.评分要求: (1)本作业按照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 (2)辅导教师参照每道题目设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3)辅导教师对学生的答题务必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学生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取得该环节的学分。(5)作业抄袭或雷同,计为0分,并不能取得学分。 5. 答题要求: (1)学生应按照题目要求答题。 (2)第一部分专业基础知识、第四部分计算分析有唯一答案,第二部分案例分析、第三部分管理故事启示答案不唯一。

(3)题目中有字数要求的,学生答题应达到所要求的字数,否则辅导教师应评定为不及格。 (4)学生在作每道题目时,要求准确地应用相应的学科理论进行分析,并紧密围绕题目内容回答,不得抛开题目随意发挥。 (5)答题要求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逻辑性。 第一部分:专业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将其填写在括号中,多选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计15分) 1、一种观点认为,只要企业能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产品的功能,便会顾客盈门。这种观念就是(B)。 A、生产观念 B、产品观念 C、推销观念 D、市场营销观念 2、以下组织结构形式中,(D )最适用于组织部门间的横向协作和攻关项目。 A、职能制结构 B、直线职能制结构 C、事业部制结构 D、矩阵制结构 3、企业的管理目标的最优表达是( C )。 A、利润最大化 B、每股利润最大化 C、企业价值最大化 D、资本利润率最大化 4、资源是实现公司目标的(C )。 A、手段 B、方法 C、前提 D、核心 5、机会成本并非实际发生的成本,不能记入会计账簿中,但是,它却可以提供一种( D )。 A、有效的成本分析方法 B、有效的效益分析方法 C、有效的会计分析方法 D、有效的决策分析方法 6、绩效循环一般包括三个阶段,( B )阶段不属于绩效循环。

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参考)

新疆电大学历教育专科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 学生姓名:___(必须填写)___ 学号:____(必须填写)____ 入学时间:_(按入学时间填写)_ 分校:_____博州电大校本部___ 指导教师:__(必须填写)___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 (注意:为了避免雷同,只做提示,部分选项自己选择) 本部分每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填入题目后的括号内。 1、属于法的要素的是()(三个选项正确) A法律概念 B法律原则 C法律条文 D法律规则 2、法律与道德的区别在于()(两个选项正确) A法律具有阶级性,道德没有阶级性 B法律属于上层建筑,道德不属于上层建筑 C法律是一种行为规则,道德不是行为规则 D经济意义上的法律仅存在于阶级社会中,道德则在无阶级社会中也存在 3、普通法法系的特点之一是( A ) A制定法是法律渊源之一 B判例是法的渊源之一 C道德是法的渊源之一 D赦令是分的渊源之一 4、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的本质归结为( D ) A神的意志的体现 B公共意志的体现

C民族精神的体现 D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5、新颁布实施的法对过去发生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属于( C ) A法的空间效力 B法对事的效力C法律溯及力 D法的时间效力 6、民法中的平等原则是指(C)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男女平等 C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 D民事活动结果应当平等 7、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B ) A支配权 B形成权 C请求权 D抗辩权 8、公民甲某在1993年10月2日的一次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申请宣告甲某死亡的最早日期是( D ) A 1997年10月2日 B 1997年10月3日 C 1995年10月2日 D 1995年10月3日 9、刘某十四岁但智力超常,其与薛某达成转让其所有的一项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 B ) A有效 B效力未定 C无效 D可撤销 10、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一般只运用于(B)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11、甲误将一块有文物价值的金币当作普通金币买给了乙。一年后,甲偶然知道该金币的文物价值,故诉到法院主张撤销合同。下列法院处理正确的是( B) A合同有效,甲以自己过失主张合同无效的理由不成立 B合同可撤销,甲的行为构成了重大误解 C合同可撤销,甲、乙的交易显示公平 D合同有效,因甲的撤销权已过一年而消灭 12、下列情况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是(D) A在商店购货时售货员因失误多收价款 B在路上拾到别人丢失的手表 C一方因赌博给另一方钱财 D养子女给其亲父母赡养费 13、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关于丙、丁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甲将玉石交付给丙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丙的买卖合同成立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丙将玉石交给丁时,丁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丁不能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14、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甲称,尽管B乡临近A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3月25日,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 第一部分案列分析 一、杨松云诉修建灵塔办公室著作权纠纷案 1,《研制班禅大师头像合同》 书证、直接证据、原始凭证 2,灵塔提供的班禅大师各种照片 视听资料、间接证据、原始证据 3,参加修改班禅大师头像人员的证词 证人证言、直接证据、传来证据 4,双方当事人陈述实录 当事人陈述、直接证据、传来证据 二、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 本案是围绕是否应发给原告在、业证,学位证而进行的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中对于双方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行政行为应具有的程序性要求可知,被告无法证明其已履行过告知程序。被告对于原告所作出的处分决定以及学籍变更事宜所依据的文件效力过低,以及被告在诉讼期间任在收集相关证据。以上情况定以使被告败诉。 但本案原告对于经济损失3000元缺乏足够的证据,自本案并非名誉权纠纷。故法院应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中的第一、二、五项,。对第三、四项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三、吴联大合同诈骗案 1、本案所涉及的事实 (1)吴联大为温州市锐力健身运动用品公司的法律顾问 (2)长城公司通过副总经理王亚群与吴联大联系,力求达成合作事宜 (3)樱花公司聘请吴尚忠为该公司温州地区的商务经理,吴联大为副经理 (4)樱花公司与吴尚忠、吴联大就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约,吴尚忠吴联大与长城公司签约以及有关费用和提成事宜达成协议。 (5)吴联大拟订技术合作协议,并以长城公司,西门子公司为甲、乙方。 (6)长城公司董事长叶祥茂和知悉陈健鸿是西门子分公司的业务代理。 (7)叶祥尧代表甲方,吴尚忠吴联大代表乙方签订了开关柜技术合作协议 (8)联大收到长城公司80万人民币的汇票并向对方送达修正函。 (9)联大提取80万保证金并在樱花公司、吴伤思之间分配。 (10)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公司于1999年1月27号签约。 (11)西门子公司向樱花公司移交技术资料。 (12)长城公司拒收吴联大公司移交的图纸。 (13)长城公司为使合同顺利旅行,吸收樱花公司为长城集团成员企业。 (14)樱花公司与长城公司签约 (15)吴联大对樱花公司与长城公司的协议作了修改,未送长城公司回执。 (16)长城公司要求吴联大退还保证金,为吴联大所拒绝。 (17)长城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订了协议 (18)吴尚忠将33万人民币退还长城公司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4篇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4篇 ??其中一点是“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而指定辩护的情况只是“可能判处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权利,并不包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误解,差一点将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无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辩护函发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去,幸亏发现得早,并得到书记员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触司法文书的机会明显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认识,我逐渐了解到各种文书的用途性质和填写步骤。法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按部就班,每一项操作都需要依据并留底归档。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司法文书,稍有差漏就必须重做或艰难地复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纸黑,大小质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尽快找出想要的资料。一件稍复杂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还比较好办,因为可以对着正卷和副卷的目录表分拣整理。整理好两大沓就可以装订成册了。最麻烦的是后续的执行过程的变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现好,就可能得到减刑或假释。本着改造为目的,惩罚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减刑假释申请书提请中院批准。大批的这类情况关乎到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这个基本的人权,中院在审批时候当然不能有一点的松懈。由一次减刑产生的文书就多达四五份,申请书、裁定书或决定书、宣判笔录等,在看守所要经过看守人员、驻所检察员的

签,然后送报公安局有局长决定是否批准,送上法院后要请经办人和审判长签名,经过重重审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结论。结论有了就必须尽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员前宣判。该放人的要求看守所办好相应的出监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这一项工作。程序的严谨和细致化体现了保障罪犯人身权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时考验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紧迫的时间观念,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经办人员,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羁押时间列明并记下,因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仅次于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远不能用在监外的一天来衡量。尽管在整理和书写同一样的大量减刑假释文件的时候显得很枯燥乏味,在计算他们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时候头脑会很机械并容易出错,但是可知道他们的希望就紧紧地被经办人员手中快速的敲打键盘中捏着,就如生命垂于一线的感觉。当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时候,我就会这样提醒自己,计算刑期一定要多留点心眼,否则,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只是一个例子用以说明法院程序的严谨和细致。为了提高办案结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处理。即同类型的司法文书在同类案件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起出具,流水作业。这种定势思维的工作方式确实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错率也会适当降低。但这也并不是万能的。根据我的经验,这考验着我的耐性和条理性。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不要得。万一写错

-建筑专科-毕业大作业参考--

-建筑专科-毕业大作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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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现代远程教育毕业大作业(实践报告) 题目:福星花园建筑施工实践报告 学习中心:江苏淮安奥鹏学习中心[13] 年级专业:网络12春建筑工程管理(专) 学生姓名:学号: 实践单位:江苏昇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实践起止时间:13年10月10日~13年12月10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完成时间:2014 年 1 月10 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现代远程教育 毕业大作业(实践报告)实践单位评议表 年级网络12春层次专科专业建筑工程管理姓名学号学习中心淮安 实践报告题 目 福星花园建筑施工实践报告 实践单位江苏昇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实践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 实践时间13年10月10日~13年12月10日 实践单位意见 该同学在我单位实践期间,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师长,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困遇到的实际难。 实习单位盖章 2014年2 月10日 备注

工程管理实践报告 一、实践目的(不少于100字) 了解了房屋的构造组成、巩固和扩大所学理论知识,学习每个工种的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方法,学习和应用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学习施工过程中对技术的处理方法。通过接触和参加实际工作,培养综合应用的能力,为以后走上技术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二、实践单位及岗位介绍 实践单位:江苏昇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岗位介绍:项目部技术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积极协助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做好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加强对设计文件等资料做到闭环管理,编写各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当存在问题或隐患时,提出技术解决和防范措施。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关于专科毕业大作业的规定2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关于专科毕业大作业的规定2

学生可选多种类型的题目,如做“工作研究型”、“技术开发型”、“调研报告型”、“读书报告型”、“问题评论型”、“综述型”、“大型作业型”、“工程设计型”和“课程设计型”的毕业大作业。 ⑵学生如具有必要的理论修养、研究兴趣和研究条件,所选题目确有价值,或本人正在从事某项课题研究,则可撰写“学术研究型”的毕业大作业,即侧重于学术研究或理论探讨。 ⑶毕业大作业应该做到有理、有据、有见解(或设计、计算)、有结果,应是将材料经过科学的、逻辑的加工的作业或设计,不可将毕业大作业写成“工作总结”等与所学专业知识缺乏有机联系的文字材料。 2.毕业大作业的注意事项 ⑴态度严肃。毕业大作业或设计说明书引用别人的数据、图表、论点、结论时,必须指明文献(或资料)的出处,即在文中引用处的句末右上角以方括号角注形式注明所引用的文献(或资料)的序号,而该文献(或资料)按序号列入大作业后面的参考文献(或资料)中。 ⑵思维严谨。结构层次应清晰合理,文字论述应讲究逻辑。 ⑶语言朴实。毕业大作业一般以第三人称书写。注意学习使用科学术语,行文应简练,语句应朴实。 ⑷表达规范。作业中所涉及的名词术语、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技术标准以及设计图、曲线图的表达与标注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或规范要求。 ⑸独立完成。写作过程中,可以参考其他资料,也可以与同学探讨研究,但最后必须由本人独立撰写。如有抄袭、代写、雷同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所写毕业大作业无效。 3.毕业大作业的写作规格 ⑴ 毕业大作业的内容一般包括:内容摘要(中文,不少于100字);正文(正文或设计说明书及图纸等);参考文献(或资料)。 ⑵ 毕业大作业采用A4规格的纸张。正文应用小四宋体打印,规范样式见附件。 ⑶ 毕业大作业的文字一般应不少于4000字。

电大法学专科自我分析范文2篇

电大法学专科自我分析范文2篇Self analysis model of Law College of RTVU 编订:JinTai College

电大法学专科自我分析范文2篇 小泰温馨提示:自我鉴定是个人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 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的一个自我总结。篇幅短小,语言概括、简洁、扼要,具有评语和结论性质。本文档根据自我鉴定内容要求和 针对对象是大学生群体的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 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电大法学专科自我分析范文 2、篇章2:电大会计专科自我分析范文 篇章1:电大法学专科自我分析范文 自我分析是指通过自己或者通过自己求助相关资源而解 决问题、成长的过程。自我分析的相关研究也致力于在这两个方面提升个人的能力或者成长水平。下面是小泰整理的电大法学专科自我分析范文,以供大家阅读。 电大法学专科自我分析范文(一)

光阴似箭,两年的电大的学习生活悄然从指间滑过,在两年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直在思想上、学习上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回望过去的日子,不禁让我感慨万千:这一段时光不但让充实了自我,而且也让我结交了许多良师益友;这段岁月不仅仅只是难忘,而是让我刻苦铭心。年华虽逝坚,带不走的记忆却历历在目。 在思想上,我持明礼诚信、爱国守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和作风,勇于追求真理,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我不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而且各方面表现优秀。我怀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且乐于助人,关心国家大事。 学习上,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我已掌握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工作,也养成了认真对待学习和工作的好习惯!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并具备了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而且乐于与同学分享学习经验,并能即使帮助同学解决疑难问题。平时我还阅读了大量文学、心理、营销等课外知识而且理论联系实际,使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此外,我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社会实践报告 我在酷热中迎来了作为大学生的第一个暑假,也满怀激情地参加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暑假时间过得好快,短短的几天社会实践结束了。这段时间对于我来说真的好长!其间有着太多的感触。我想,这几天是一个过程,一个学生走向社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学习到了很多东西,我们在其中成长。我在酷热中迎来了作为大学生的第一个暑假,也满怀激情地参加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一个大学生有别于中学生就在于他更应重视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视为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同时实践也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的有效途径,更是大学生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 暑假开始不久我便在阜宁县沟墩法律服务所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暑期社会实践,在自己的观察和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知识,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实践之前,我的心里很没有底,深怕自己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因为我只有一年的法律学习基础,所以生怕自己会搞砸。可是同样想证明自己,于是我就在这种既担心又激动的心情下迎来了实践。 刚开始实践时,因为没有经验,所以工作人员只叫我做一些简单的工作,例如端茶送水,装订文件,打印资料。实践期间我有幸与实践单位一起参加县里组织的普法活动。目的是进行普法宣传,以期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群众,为他们答疑解惑,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活动的地点是在县政府的附近,在具体的活动进行当中,我们接待了许多来咨询问题的人,了解了许多法律知识。在这一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对法律进行了宣传帮助了许多缺乏法律知识的市民,还使我了解到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看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给群众介绍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告诉他们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我觉得了解法律给别人提供法律建议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通过这次活动,也使我看到了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现问题。法律不仅仅是写在纸上的东西,而是要运用到实践中并发挥作用的东西。因此这次普法活动让我们发现许多问题,在以后学习中,我们应多了解与法律密切相关的一些领域的信息,丰富自我。只要我努力,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也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可是目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因为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高校的法学通论课时有限,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大幅度的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是很困难的。因此,高校大学生在这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也是有限的。然而进行了这次社会实践,参加了与法律有关的活动,让我从实际中获得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而且实际生活中获得的法律知识比从课堂中学到的产生的效果会更好。此外多阅读参考法律书籍。这些对我法律意识的提高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利于他们抵御不良社会现象的影响,预防和减少犯罪,能够更好地健康成长。必须提高大学生法制观念,才能使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才能对立法、执法和司法进行有效的监督,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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