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18年我镇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将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切实做好我镇18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18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综[2006]144号),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居)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快农村发展步伐,维护农村安定稳定,调动广大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8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为我县“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的时间要求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于18年8月底以前全部结束。村民委员会届满均应及时换届,个别需要延期换届的,须报县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批准。

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分选举准备,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建立选举机构。

村级选举机构是村民选举委员会,它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操作

者,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l、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数和条件

(1)职数。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同时设候补成员二至三人。

(2)成员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是具有选民资格的本村村民,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自被确定之日起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其缺额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

2、产生方式

(1)候选人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推选产生的,其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

(2)选举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补成员职数和推选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同时,推选候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3)选举结果公布

投票结束后,应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公布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候补成员名单。

(4)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

①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②开展选民登记;

③审查选民资格;

④公布选民名单;

⑤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

⑥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⑦组织投票选举;

⑧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时止。

二、确定选举日。一般先由镇选举指导组确定选举日,报县级指导组同意后实施,并以镇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形式公布选举日。选举日最迟不得超过8月20日。我镇村级换届选举日定为8月17日、18日、19日、20日4天(各村居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第二阶段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

一、选举动员。各级选举机构应广泛宣传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把村(居)委会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选民,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告诉选民,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教育要针对选举每个阶段的内容与特点,有所侧重,讲求实效。

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日指开始进行选民登记的第一个工作日。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二十五日以前(详见附表)。选民登记工作应在选民登记公告公布后的5日内完成。

㈡选民资格的一般规定。衡量一个村民是否具有选民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2、政治条件: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判断公民是否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书为准;对因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经济犯罪案而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的人,应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出“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文书认定。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严重智力障碍人员,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和正常的精神状态,在其犯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精神病患者精神正常后,应当恢复行使选举权利。认定精神病患者和智力严重障碍人员应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并经其监护人认可才能停止其选举权利。

(三)本村选民条件。村民除了具备选民资格外,还要同时具备本村的选民条件。根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本村选民条件和选民登记工作可

分两种情况:一是组织登记选民。即户籍在本村、户籍制度改革前属农业户籍、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选民登记。二是选民要求登记。即户籍在本村的非农业户口或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本人在选民登记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予以登记。对于户籍不在本村但居住在本村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还应取得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明后,方可登记。

(四)外出选民登记与参选。选民登记日前,因故离开本县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均视为外出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予登记,并在选民名单公布的同时,单独公布外出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向外出选民邮递一封信,告诉其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希望其回村参加选举。同时,还要通知其家属或亲友请他们想方设法通知外出选民本人。外出选民因故未能返回参加投票选举的,则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㈤公布选民名单。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于选举日的二十日(详见附表)以前公布,公布时应规定受理村民申诉的截止时间。

㈥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三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在接受申诉后,应抓紧调查核实,在村民提出申诉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依法作出纠正或解释。

第三阶段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一、村民代表选举

1、村民代表数额。村民代表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六百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四十五人;

(2)三百户以上不足六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三十五人;

(3)一百户以上不足三百户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五人;

(4)不足一百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人。

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数额,上限未作规定。具体名额应按不违背法律法规,又便于发扬民主,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确定。没有设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村,村中重大事项应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村民代表选举时间。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应统一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前进

行。

3、村民代表选举方式确定。由村民选举委员确定村民代表选举采取推选方式,还是采取直选方式。

4、提名村民代表候选人。村民代表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按分配名额等额提名。

5、投票选举村民代表。村民代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二、村民小组长选举。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票分开,分别填写,并投入票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以得票多数当选。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是村民代表。

第四阶段候选人的产生

一、提名初步候选人。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3-7人)后,公布成员职数、条件,提名方式、要求和起止时间。选民按照提名权和被提名权对等原则,直接提名原则,公平、平等原则,等额提名原则,自主、属地原则,以单独或联合方式分职位按应选名额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选民提名。选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形式署名提名,每一选民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应选名额。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的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十五日(详见附表)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布。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预选公告公布前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选委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预选方式,即全体选民或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的预选方式。全体选民参加预选的,必须过半数选民投票,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预选的,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投票,预选有效。通过预选,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以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二日(详见附表)以前,按姓氏笔划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一日(二十四小

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其中妇女委员1人。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 二、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实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 三、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接受县、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五、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3年1 月13日,选民登记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六、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包括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⑴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⑵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⑶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选民的年

村委会 投票与选举办法

第五章投票与当选 第二十三条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前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一)提前五日公布选举日投票的具体时间、地点、投票方式; (二)准备投票箱、选票和选举结果报告单; (三)布置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设立选票发放处、秘密写票处、投票处、代写处; (四)向村民公布或者说明投票方法和其他选举注意事项; (五)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投票箱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选票由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并加盖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印章。 第二十四条投票选举以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的形式进行。为便于居住分散的村民投票,可以增设投票站。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对老、弱、病、残等无法到场投票的村民,经乡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组批准,可以设立流动投票箱,每个流动投票箱由三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其中应当至少有一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流动票箱投票的村民,应当在签名簿上签名。 第二十五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应当按照规定直接参加投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应当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的七日内通过书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在本村没有近亲属的,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其他村民代为投票,同时告知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经核查,确认委托有效后,应当在选举日五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并发放委托投票证。 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二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意愿。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者撤回。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参选人不得接受委托。 第二十六条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参加投票的村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村民。参加投票的村民凭选举证、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独立填写后,投入票箱。 参加投票的村民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除候选人、参选人以外的其他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第二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可以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分次投票,先选主任,再选副主任,最后选委员。分次投票的,主任候选人未当选时,可以作为副主任的候选人;副主任候选人未当选时,可以作为委员的候选人。 具体投票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但不能由当选的委员推选主任、副主任。第二十八条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都应当立即加封,并由选举工作人员在当日内送至大会会场集中。公开开封检票后,由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公开统计票数。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应当在统计结果记录上签字。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参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第二十九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且收回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或者选举同一人担任两项以上职位的,选票无效。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或者不按规定填写的,选票无效;选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办法 (直选)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办法 (2017年1月5日选举大会通过)第一条为确保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圆满成功,为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投票办法。 第二条选举村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第三条本次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名(其中妇女一名)。 第四条各项职位选举均实行差额选举。 第五条参加投票的必须是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每个选区参加投票的选民应超过本区选民登记总数的百分之90以上,选举才有效。 第六条投票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选民将选票一次性投入票箱。 第七条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为总监票人员,为验证发票员,为监票员,为唱票人员,为计票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村民对推荐提名人有异议,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尊重选民意见,及时调整。 第八条选举时,选票上附各职位候选人姓名(候选人的排列以姓名笔划排序),选民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投

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选票对应职位的符号栏内划“0”,不赞成的划“x”。另选他人的在选票另选他人栏内填写赞成的选民姓名,并在相应的符号栏内划”0“。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填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选民自己不能填写的可请工作人员代笔填写,代写人必须尊重选民意愿。 第九条选举大会会场设在,设 等个投票站,大会设立流动票箱,使用对象为老弱病残的选民。投票站设验证发票处、秘密划票间、代写处和投票箱。选民凭选民证、委托证领取选票,每一位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即最多只能投4张选票(含本人1票),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不得接受委托。 第十一条选民必须按要求填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部分可以辨认的有效,模糊部分无效。 第十二条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发布选举公告,公布选举结果。 第十三条候选人所得票数超过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须当场宣布,

村委会选举办法

白杜坞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2011年3月10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2、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接受上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党支部提出初步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自荐人(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职责自行终止。 3、户籍在本村,年满18周岁的村民(1993年3月25 日24时前出生的),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户籍在白杜坞村的农业户口参加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 4、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年龄计算以村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可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在选举日的10日前向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提出,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依法作出处理。 5、本村设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 5 名,其中1名为女委员名额,实行专职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6、本次选举采取“自荐直选”的形式,实行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选举日定为2011年3月25 日。 7、自荐竞选必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自荐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的10日前亲自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竞选村民委员会其中一个职位,并填写竞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查后,在选举日3日前按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自荐人名单、竞选职位和竞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不提供竞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的,视作退出自荐竞选报名。 8、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向选民介绍自

村委会选举办法

杜村乡河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依法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章程》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并主持,接受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2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妇女委员。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直接、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人数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人。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行使一次投票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二)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三)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带领村民共

同致富;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六条选举村民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中心投票站和若干个投票分站,由选民在确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 对老、弱、病、残不能到现场投票的选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选举工作人员随带流动票箱,登门接收投票。 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的,必须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开箱、唱票、计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一人接受的委托不超过3人。 第七条本村选举投票时间自2011年9月16日上午7:00开始,至当日12:00结束。 第八条选举大会应当场推选唱票人1人、计票人1人、监票人1人,负责核对投票人数、唱票、计票、监票。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 第九条选举现场设发票处、秘密写票处。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由选民本人到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然后投票。 选民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由本人请信任的人代填选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人员代填选票。任何个人不得强行为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代填选票。 第十条本次选举采用《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章程》中设

xx街道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主要程序

xx街道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主要程序 一、前期准备 (一)学习培训 按照《潍坊市xx区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规程》的要求,对参加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领会掌握有关村委会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选举程序和工作要求,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增强处理选举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宣传发动 通过发放张贴《致全区农村党员和选民的公开信》、《四部门通告》、宣传标语、喇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这次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选人用人标准等,使农村干部群众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等。 宣传标语 1、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村委会选举的根本保证! 2、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不正当竞选行为! 4、严肃选举纪律,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选举的行为! 5、认真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 6、实行村民自治,选好村委会班子! 7、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8、搞好村委会选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选好带头人,服务全村人! 10、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11、搞好村委会选举,建设和谐文明村庄(社区)! 12、增强民主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13、严格遵守《村委会组织法》,全面推进村民自治! 14、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广大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5、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益! 16、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17、依法参与选举,做新时代的新妇女! 18、积极参与换届选举,选好妇女的带头人 二、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人、7人或9人组成,各村根据实际情况,一般应确定为7人或9人组成。 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可以经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三种方式推选产生。主任由成员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及时张榜公布。例如户代表会议推选方式: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须有户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推选有效。推选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得票多的当选。 (一)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第1号公告(讨论通过换届事宜的会议通知) (二)按照街道提供的统一格式,印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通知,由驻村员和村干部共同发放到每名村民代表手中,通知回执经本人签字后收回保存。

村委会换届选举规范指南规范.doc

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南 一、关于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 村委会的选举,是由一系列环节构成,就一个村的实际操作看,一般经过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村委会的选举,应当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导、组织和主持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九人单数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乡镇街道指导各村结合实际进行选择。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由村基层党组织主持,村民委员会予以配合;如遇“两委”班子不健全或其他特殊情况,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派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由内部推选产生主任一名,负责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选举办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以公告形式告知全体选民。 第二步,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选民资格的认定标准,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村民是否认定为选民,要按照《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年满18周岁,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都应进行登记(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1)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

选民登记开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发布公告,公布本届村委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明确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和登记办法,要求选民互相转告,以便及时进行登记。(2)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从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中,挑选一些懂法律、有文化、工作认真、熟悉本村情况的人担任登记员。选民登记员确定后,要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有关选民登记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培训。(3)登记造册。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在具体操作时,可在上届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登记,对死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对新满十八周岁的、户口新迁入本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应当予以补充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使用规范的选民登记花名册(区换届办统一印制),将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按顺序号登记造册。(4)审核并公布选民名单。登记造册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于选举日二十日以前,以公告形式张贴在本村显著位置。(5)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超过五日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不再受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解释或者纠正。(6)颁发选民证。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名单填写选民证(区换届办统一印制),并将选民证发到选民手中。

四屯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四屯镇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根据各村情况,设主任人、副主任人,委员人,具体构成人数由镇选举委员会依法规定。村委会成员可以和党组织成员交叉兼职。村委会成员组成要兼顾自然村分布状况。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及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进行选举时,成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的,所缺名额及时补足。选举委员会主任为候选人的,由副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主任、副主任都为候选人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委员中确定一名负责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宣传有关法律、法规;(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3)拟订具体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4)确定选举工作人员;(5)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6)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7)负责选票的印制、保管工作;(8)组织和主持投票选举;(9)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10)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止。 第五条各村具体选举日期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镇选举委员会。 第六条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行选举候选人的办法选举,投票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七条凡户籍在本村、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大学生农村工作者”和户籍已外迁的现任村班子成员具有选民资格。在发病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和无法表达本人意愿的痴呆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第八条选民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人员直接登记。

村委会换届选举操作程序

村委会换届选举操作程序 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民委员会职数 1、镇(乡、区)指导,由镇(乡、区)或者上一届村委会确定组织召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 2、由本村2/3以上户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 产生,职数为5-7人。 3、会议内容如下: 注:会议主持人由镇(乡、区)包村干部或上一届村委会成员担任。 村民同志们: 按照镇(乡、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们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现在正式开始。 今天的会议有两项议程: 一是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竞争激烈 的村采用提名票的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新绛县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今天,我们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长会议),推选产生组织和主持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村 民选举委员会。 首先清点到会人数(由各村民小组长清点)。 经清点,全村应到村民x人,实到村民x人,符合法定人数,推选 工作现在开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经镇(乡、区)村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建议,我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由x人组成。推选采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长会议)举手表决的方式。为了推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xxx、xxx、xxx、xxx、xxx、xxx、xxx为我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同意以上建议的村民请举手,好,同意的人数超过到会人员的一半,以上建议获得通过。 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x x x、xxx、xxx、xxx、xxx、xxx、x x x同志等x人被推选为我村第九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请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走上主席台同大家见面。 请大家以热烈的掌声表示祝贺! 4、新产生的选举委员会酝酿产生选委会主任一人,报镇(乡、区)党委备案后再发布公告。 5、向村民公告。(详见附件1) 二是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 1、根据我村工作实际和镇(乡、区)党委、政府建议,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拟设x职,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x人,委员x 人(至少要有一名妇女当选)。现在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 村民小组会议)表决。 2、同意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设x职,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x人,委员x人,同意的请举手,好,经清点,多数人同意,以上建议获得通过。 3、向村民公告。(详见附件2) 二、推选村民代表,公布代表名单 根据镇(乡、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经村民会议(上一届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我村村民代表的推选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后进行,并且采用村民小组推选(以若干户推 选)的方式,推选产生了第九届村民代表。(详见附件3) 三、确定选举日,选民登记日 经镇(乡、区)村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x x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期已经确定。(详见附件4) (说明:选举日公布后,即可确定选民登记的开始时间,着手进行选民登记。) 四、进行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

村委换届选举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濮阳县村委换届选举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县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马上就要开始。我县第六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在省、市换届办大力帮助和指导下,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到一些经验,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下一步努力加以解决。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出现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运行的提速和社会转型的深入,人们的思想道德意识、社会参与意识、竞争抗衡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冲击着固有的传统观念和行为模式,要求社会公平、公开、公正的愿望越来越高,知晓和监督、参与和决策政务、村务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因而村委会换届选举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中一些情况和问题还有其产生的特定的经济社会背景,应当在即将进行的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个别村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有的村在没有向群众宣传教育到位的情况下,就仓促发选票让群众选举,导致选举工作一开始,就出现了的群众上访咨询的情况。二是个别村选举程序坚持的不好。据调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原村委会班子部分成员怕落选,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手段,用请客、送礼、许愿给好处等情况贿选选民;个别村家族、宗族、派性严重,干扰了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个别乡镇选举质量不高,组织不严密。在正式选举中,出现了个别村村委成员不能足额产生,个别村委主任职位空缺。四是个别村的新一届村委班子虽然进行了分工,但各项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五是简化选举程序。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从选民登记到公布选举结果,都有必经的严格的法律程序。但一些村在组织实施时,简化选举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不公布或不按期公布选民名单;2.不按期或不张榜公布村委会候选人名单;3.对村委会候选人不能进行广泛的提名,或不进行充分的酝酿协商等;4.选民投票后组织者不能当众点验票数和公布选举结果。六是个别乡镇出现信访、缠访问题,不及时调查处理,而是把问题和矛盾上交,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二、措施及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一些选举法规,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从以往两届村委换届选举的情况看,各乡镇在宣传、学习、贯彻法律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大宣传、学习的力度。首先乡镇干部要学好用好这些

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高唐县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 (一)建立选举工作机构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乡镇(街道)都要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1、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及其职能 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受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领导。 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村委会情况调查; (3)制定选举工作计划; (4)制定本乡镇(街道)选举工作方案; (5)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6)印制选票、选民证、选民花名册、委托投票证等有关材料; (7)确定选举日期; (8)依法指导、监督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的选举、推选和建立工作; (9)组织检查验收,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 (10)承办选举工作中其他事项。 2、村民选举委员会及其职能 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根据我县实际和各乡镇(街道)以往做法,全县多数村宜采取召开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会议的形式,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先由自 然村推选产生3-5人的选举工作小组,然后从中推选1-2人,组成5-9人单数的行政村(农村社区)选举委员会,职数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情况确定,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设立秘密写票处,不设委托票和流动票箱。 主要程序: 1、清点户代表人数; 2、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数进行 表决; 3、推选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4、分发选票; 5、写票(可到秘密写票处写票); 6、整理选票; 7、宣布会议是否有效(收回选票等于 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有效,否则无 效); 8、公开唱票、计票; 9、宣布推选结果(按简单多数原则); 村民选举委员会或选举小组成员在预选过程中成为村委会候选人的,要退出选举委员会,缺额由得票高者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工作小组)成员推选一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工作小组)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工作小组)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1)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县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以及其他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 (2)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3)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1

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即“群众民主推荐,党员民主推荐,党内民主选举”。 一、准备工作 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培训工作专班,确定职数配备及任职要求。 2、层层召开会议,宣传“两推一选”的意义、程序、步骤,公布村党支部成员的任职条件、职数,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推荐提名。 二、召开群众会议,推荐产生建议候选人 3、村党支部公布推荐提名及报名竞选对象的基本情况。 4、召开会议进行推荐。规模较大的村,召开各级人大代表、村民代表或村民小组长、村各配套组织负责人参加的推荐会;规模较小的村,可以以户为单位组织推荐。参与推荐的人数或户数一般要达到50%以上。村党支部根据群众推荐情况,取前10名为建议候选人。 三、召开党员会议,推荐产生初步候选人 5、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参与推荐的党员一般不少于党员总数的80%。 6、公布建议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7、无记名投票,等额或差额确定书记初步候选人;多于总职数30%

的差额确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 8、推荐结果报乡镇党委。 四、组织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 9、乡镇党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考察,提出正式候选人初步人选意见。村党支部根据乡镇党委意见,召开支委会或党员会议,等额或差额确定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名单,按多于1名的差额确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 五、党内民主选举 10、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党组织书记作工作报告。 11、通过大会选举办法;推荐监票人、计票人。 12、介绍村党支部书记、委员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13、无记名投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结果。 14、大会闭幕。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六、结果报批 15、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批复。 16、乡镇党委填写村党支部任职登记表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XX镇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委会选办法》规定,经2011年月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制定《村村委会选举办法》。 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镇、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在镇政府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村选委会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至8人,其中村党组织至少1人,妇女代表至少1人,群众代表人。 三、推选村选委会由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或上届村委会主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从确定之日起,自行终止村选委会成员资格,其缺额可按推选时得票数,依次递补。 四、村民委员会应对下列村民进行选民登记:⑴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⑵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⑶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五、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不具备选民资格: 1、年龄未满18周岁; 2、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因各种刑事犯罪被羁押,在被羁押

期间没有选举权利的; 3、经选委会确认患有精神病的。 六、经登记的选民于选举日20天前张榜公布,村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之日起在3日内作出解释纠正,并对纠正的选民在选举日7日前进行公布。 七、外出选民由村选委会通知本人或家人,提前回村参加选举,因故不能回村参加选举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八、本届村委会由3人组成,村委会主任、委员实行差额、直接选举产生。主任正式候选人必应选人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 九、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在村民中有较高威信;3、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民主意识强,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4、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5、具有初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5周岁一下(计算年龄以选举日为准),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 2、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被劳教或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 3、5年来违反计划生育、土地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

村委会选举大会投票程序

选举大会投票程序 (召开选举大会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主要投票方式。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担任主持人。大会正式开始前,大会主持人应强调选民带上选民证,委托投票的还要有委托证。)大会开始后的程序(主持词)是: 一、宣布大会开始 主席台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主席台就坐后,主持人说: 村民同志们: 我受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今天的选举大会。现在,我宣布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现在开始。(可鸣鞭炮、奏乐)为保证本次选举顺利进行,下面宣布大会纪律: 1、各位村民要按指定座位坐好,不得随意走动和擅自离开选举会场,遵守大会纪律,保持会场秩序。 2、各位村民要珍惜民主权利,投出庄严一票,选好村民委员会成员。凭选民证(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选出最优秀的成员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 3、各位村民不要妨碍他人自由行使民主权利,有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破坏本次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二、移交村民委员会印章 主持人说: 请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将村民委员会印章拿到主席台,交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封存保管。 三、清点到会人数 主持人说: 根据法律“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的规定,首先

要清点参加本次选举的到会人数。请各村民小组长负责清点(包括选举大会会场投票、分会场投票、流动票箱投票、委托投票和信件投票五种投票人数),并将清点结果报选举委员会。 主持人宣布: 现在报告人数。本届选举,本村共登记有选举权的村民人,经清点,参加本次选举大会会场到会人,分会场到会 人,流动票箱投票的人,办理委托投票的人,办理信件投票的人,总共人,超过本村登记有选举权的村民总数的半数,选举大会继续进行。 四、奏国歌 主持人说: 大会进行第四项议程,全体起立,奏国歌。 国歌毕,主持人说:请坐下。 五、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 主持人说: 各位村民: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向大家报告本次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县、镇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小组的领导和安排下,我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年月日正式开始,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先后进行了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宣传动员村民进行选民登记、提名预选确定候选人、竞争演讲等阶段。各项工作是依法、有序进行的。今天的投票选举是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核心环节。现在,我再次宣布本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正式候选人:、、 ; 村民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

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自荐直选)

南浔区南浔经济开发区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 举办法 (自荐直选) 第一条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名,其中妇女委员1名(在村委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第三条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用“自荐直选”的选举方式,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以下简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第四条本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人、副主任人、委员人组成(省选举办法规定村选委会由5-9人组成),建议名单由村党组织提出,推选工作由本届村党组织主持,经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成员名单及时公布。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自荐竞职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自荐竞职的选民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不参加会议,或参加会议但不参加表决的,可以视为自动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选举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接受区、开发区两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 第五条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年月日;如需另行选举的,投票时间另行公布。 第六条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本村选民登记时间为年月

日至月日时止。 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选民登记由登记员上门登记。提倡村民主动到登记站进行登记。 第七条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 选民名单公布后,遇选民死亡的,其选举权利终止;选民应征入伍的,保留其选举权利;新迁入户籍的居民,不新增为选民。 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选民名单以补正后为准。 第八条自荐人的任职条件和限制性条件。 (一)自荐人应具备的条件: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选无效,并且不能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①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②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③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④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纪律处分有关任职规定期限的。⑤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①不按党章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履行义务的;②受到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不满1年,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

补选村委会主任选举办法

村委员会补选村主任选举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村民委员会补选主任工作正常进行,圆满成功,为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投票办法。 第二条选举**村第九次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第三条本次补选村民委员会主任一名。 第四条主任实行差额选举,主任差额一名。 第五条投票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选民将选票一次性投入票箱。 第六条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简历作为公开介绍。 第七条参加投票的必须是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到会参加投票的选民必须超过本村选民总数的一半以上,选举大会才有效。 第八条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有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选举大会通过。村民对推荐提名人有异议,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尊重选民意见,及时调整。 第九条选举时,选民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选票对应

职位的符号栏内划“〇”,不赞成的划“x”。填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选民自己不能自己填写的可请工作人员代笔填写,代写人必须尊重选民意愿。 第十条选举大会会场设在村委会前面,设三个分会场,每一位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即最多只能投4张票(含本人1票)。 第十一条选民必须按要求划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部分可以辨认的有效,模糊部分无效。 第十二条公开计票,当场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发布选举公告,公布选举结果。 第十三条候选人所得票数超过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应当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当从第一次选举未当选的人员中按得票多少产生。另行选举仍坚持参选选民过半数的原则,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须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 另行选举可以当日进行,也可以在第一次选举日后3日内进行。另行选举后,当选人数仍少于应选人数的,不足的名额可以暂缺。若主任暂缺,由得票多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临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及应注意的 问题 档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 同志们: 刚才,阮市长就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阮市长的讲话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下面,根据安排我仅就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操作程序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作说明,供大家参考,讲得不全面或错误的地方请参加会议的领导补充和纠正。一、关于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操作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村党支部(含村党总支,下同)每2 年或3 年换届一次,湖北省统一 3 年换届一次。党支部换届与村委会换届的不同之处是直接参与选举的对象“人较少、面较窄、素质较高、比较容易操作”。当然,工作要求比较高,也面临一些工作压力,丝毫不能掉以轻心。如继续提倡并积极推动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一肩挑”村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届;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要有1-2 名35 岁以下的成员,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 岁;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 名女干部;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成员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等。全市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其操作程序概括起来讲,应把握6 个环节(即2 次支部会、3 次全体党员大会、1 次新一届当选成员的支部会),这6 个环节的会议,是整个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每次会议既不能颠倒,也不能简化,必须按程序一个个进行。下面,我分别将 6 次会议按顺序具体讲一讲(15 天时间 6 个环节全部完成,即11 月1 日至11 月15 日)。 1、村支部召开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是在乡镇党委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培训骨干等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召开的第一次村党支部会议。这次会议讨论的具体事项有: 一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统一支部成员的思想认识。二是确定本村选举工作专班,研究具体实施方案。三是审定党员选举资格并逐一登记,明确应参加会议的有多少党员,其中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有多少党员。四是确定第一次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安排会议通知等具体事项。五是确定新一届支部组成原则(含名额、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等)。不足7 名党员的,设书记1 人 2、召开第一次全体党员大会。会议的议程是: 一是由村支部书记和驻村国干分别作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动员讲话,进一步统一武装全体党员的思想。二是村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作本届支部工作汇报,每位支部成员个人述职,党员对本届支部工作及成员进行评议。三是酝酿推荐新一届支部成员初步候选人,并做好推选记载(在推选前,明确新一届支部成员的具体条件)。 3、召开第二次村支部会议。其内容是: 一是根据多数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推荐意见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乡镇党委审批(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20%)。二是推荐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各 1 人。 4、召开第二次全体党员大会。其议程是: 一是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正式候选人。二是确定选举日期、投票地点,宣布选举方式。三是通过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5、召开第三次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其议程是: 一是正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讲。二是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参加选举的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三是当场唱票,宣布选举结果(当选人所得赞成票需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6、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召开第一次支委会议。其议程是: 一是酝酿讨论乡镇党委初步提名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名单。二是选举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三是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并办理批复任命手续。二、关于“两推一选”的情况说明 1、党员推荐。党员大会的程序是:一是党员大会听取本届支委会委员的述职报告。二是“两会一组”公布村级财务审计情况(一般在村委会选举中已公布)。三是公布候选人的条件。选举委员会组织学习村党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参照《实施方案》中的村干部任职条件,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四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对上届支部委员进行民主测评。五是全体党员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时要注明拟担任的职务。推荐的委员候选人数为委员职数的2 倍。六是汇总民主测评和推荐得票情况。按2 倍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原则上按得票多少确定,满额为止,上届支部委员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的,不得确定为下届支部委员的候选人)。七是向党员公布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得票情况。(一定要现场公开计票)。八是推荐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乡镇党委。九是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对按照新一届支委会委员名额 2 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若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足支委会委员名额的 2 倍时,不足的名额,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进行第二轮推荐,也可以不推荐。 2、群众代表推荐。村党组织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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