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处理工程施工合同(1)

锦绣鑫城地基基础处理工程承包协议

发包单位:保定市大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锦绣鑫城5#楼地基基础处理工程的施工工作。为明确各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各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利民路以东金属厂院内

2、工程内容:锦绣鑫城5#楼地基基础处理方案设计,施工,桩基荷载试验。

3、承包范围及工程量:锦绣鑫城5#楼地基基础处理方案设计、审图机构审批及所需的费用;施工:成孔成桩、桩基荷载试验、资料整理归档。

工程量据实结算,以最后甲方工程部结算书为准。

二、工期

1、根据甲方要求和乙方生产安排,本工程预定于年月日开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工期天。桩基荷载试验从具备试验条件起4天内完成。

2、由于设计变更增加工作量,由甲方签证并承担其费用,工期顺延。

3、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含雨、雪、雾等)或甲方原因(停电、停水)等影响施工,工期顺延。

4、由于甲方开工手续不全、建筑稽查等原因造成的停窝工,工期顺延,停窝工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协议签订后,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工期日期施工,如乙方拖延一天扣除乙方工程总价的3%,二天6%,以此类推。

三、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荷载试验检测所需钢筋乙方自备。

2、工程造价:

①本工程成孔成桩元(大写)整;荷载试验:元(大写);合计:

元(大写:);

②因地质原因如需增加桩长,按单价397元/立方米计算,以实际增加量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

①工程完成50%付工程总造价的30%即元(大写);

②工程全部完成,压桩、小应变检测合格将试验报告交付甲方,并经监理、甲方、政府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付到工程总造价的60%即元(大写);

③工程验收完毕满六个月后10日内付到工程总造价的80%即元(大写);

④工程施工完毕30日内工程结算完成,自工程结算完成之日起剩余工程款满一年零六个月后10日内付清;

⑤乙方需开具正式工程发票。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建筑基础平面图及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施工现场场地“三通一平”(即水、电、路通,场地平整)。

3、代表负责乙方施工时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协调。

4、提供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以免影响施工,如遇拆除、搬迁障碍等,并负责其费用。

5、提供现场水准点与测量放线基准点及基准线,达到乙方施工需要。

(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严格组织施工,满足设计要求;

2、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发现与资料报告不符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3、自觉接受监理及甲方和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指导;

4、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5、施工中由乙方原因引发的人身伤害及机械、质量事故后果自负,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连带责任;

6、本工程施工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7、爱护甲方设施,遵守当地风俗,搞好周边关系;

8、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一式四份。

六、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低劣,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乙方应进行返工,承担其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2、因故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合同仍继续生效,单方终止合同,必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七、合同纠纷

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解决地在保定市。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

九、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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