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最新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最新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各科室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实施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劳

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2. 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领用制度,职工在生产劳

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

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科负责劳保用品管理工作,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工会、人事、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

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

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综合管理部及安全科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使用的物品由个人保管。

5.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个人劳保用品应根据实际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的人员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6.参加各类政治、业务、技术、文化、离职学习培训(三个月以

上)的职工,可按其时间长短,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

办法。

7.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

标准发给。

8.实习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公司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或抵消外发数。

9.职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的部门继续使用,次月起按照新标准由新部门办理领用手续。职工变更工种时,

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0.劳保用品属日常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

严格执行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职工要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劳

保用品,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挪作它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

应及时向安全部门申请办理购买补领手续。

11.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带)、绝缘用品等,须定时检验按期报废,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为加强本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作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

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

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

局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度本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

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

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

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1、本规定适应于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

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3、部门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自行确定发放标准。经费由各单位和部门负担。

4、局其他岗位的在岗职工因工作确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由

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发给,其经费在各科室办公经费中开支。

5、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科

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报经理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拟定标准报经理批准。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经理批准,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

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

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学习等超过

三个月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帐上将其使用时间扣

除,使用期相应延长。

4、本规定执行前发放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不足原规定

年限的可继续按原规定年限使用,到期后按新规定的标准配发。

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2.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

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1 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2.2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集团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

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3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 职责

3.1 生技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

使用情况。

4 管理办法

4.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4.1.1 生技部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生技部经理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 如有特殊情况(如新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 4.1.1”程序进行。

4.1.4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生技部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生技部经理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2 劳保用品的采购

4.2.1 仓管员于每月25日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调度室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4.2.2 采购员根据采购单于每月3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4.3 劳保用品的发放

4.3.1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4.3.2 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3.3 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4.4 劳保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4.4.1 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4.4.2 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毒口罩,安全带,

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

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4.4.3 进入油性车间在生产操作投料时必须带好防毒口罩,且每天要更换防毒口罩中的活性碳。在水性

车间高速分散投粉料,装、卸、领用粉料时必须戴好防尘口罩。

4.4.4 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最新版本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为了使各单位、项目部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施工生产,根据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制定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可参照所在地省的具体标准,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发放标准,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第一条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和其它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第四条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新、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53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如油料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录B中查得属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 第七条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C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

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cc,fg,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本标准要求为一般工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第十条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不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 第十一条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质制成的手套统称为“劳动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割、磨、烧、冻、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 第十二条本标准中的“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统称,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和频率,为作业人员配备。 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 第十三条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使用普通玻璃镜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戴防冲击眼镜。 第十四条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 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公司参照《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 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动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放。 4、标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采购和仓库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采购及按公司规定标准发 放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鞋除外); 2、综合管理部、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正确使用(配备)劳保用 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负责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工作服/工作鞋的采 购和发放; 3、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劳保用品的验收; 4、员工负责按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5、劳保用品按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原 则发放,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 三.劳保用品的选购与加工要求:

必须本着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并尽可能兼顾美观、大方。 四.管理规定: 1、采购部门应到国家或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 省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 品。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仓储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 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善保管。严禁采购、发放、 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 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劳保用品的配备: 有下列情况的,由公司配备相应劳保用品免费以实物形式发给 职工使用(不得折发现金)。 1、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公司应该供给员工工作服或者围裙, 并且根据需要由分别发放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靴等 防护用品。 a)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c)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大量粉尘的操作; d)有腐蚀、潮湿或者肮脏的操作。 2、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员工,由 公司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3、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612-20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依据,发放制度、期限和管理方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2、目的 2.1劳动保护用品是指由劳动者个人穿戴佩用,以预防或减轻劳动场所的有害因素对人身危害的工具,不属于职工福利待遇。 2.2按照《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不同岗位发放不同品种和不等数量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象 3.1本公司在册在岗职工。

3.2项目中短期劳务派遣员工。 4、种类 4.1个人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指工作服、工作鞋、围裙、袖套等。 4.2季度劳动保护用品,即按季度发放的手套、口罩等。 4.3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是指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高压绝缘鞋和高压绝缘手套等。 4.4公用、备有和借用劳动保护用品,指特殊场合或临时需用的劳动保护用品。 5、程序 5.1劳动用品的使用,建立信用登记卡制度分别由综合部或相关部室登记管理。 5.2工作服、工作鞋按规定的使用时间,到期领用,超期不补发,项目停工期间,劳保用品作用时间按停工时间顺延。 5.3若岗位变动,劳保用品按新岗位制度领用。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5250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依据,发放制度、期限和管理方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2、目的 2.1劳动保护用品是指由劳动者个人穿戴佩用,以预防或减轻劳动场所的有害因素对人身危害的工具,不属于职工福利待遇。 2.2按照《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不同岗位发放不同品种和不等数量的

劳动保护用品。 3、对象 3.1本公司在册在岗职工。 3.2项目中短期劳务派遣员工。 4、种类 4.1个人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指工作服、工作鞋、围裙、袖套等。 4.2季度劳动保护用品,即按季度发放的手套、口罩等。 4.3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是指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高压绝缘鞋和高压绝缘手套等。 4.4公用、备有和借用劳动保护用品,指特殊场合或临时需用的劳动保护用品。 5、程序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在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 各项目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第六条 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同时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第八条 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

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第九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 第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同时,也负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第十一条 各项目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对因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事故或伤害的,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方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内,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所需的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确保高温、露天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岗位上的工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针对天气炎热的特点,做好预防中暑药品和中暑急救的准备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作业人员足够的休息时间。加强夏季饮食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公司各项目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四)公司各项目部从事施工管理和作业的人员,统一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五)公司安全质量部对公司下属分公司、各项目部、物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下属各小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管理 (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应核实生产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资质,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生产企业的自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三)参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若为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购买、使用。 (四)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相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五)项目部、物业公司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应当向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 (六)项目部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项目部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项目部应集中统一采购。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项目部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和出入库 公司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公司安环部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人力资源部组织督促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供应部统一管理,要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给供应部安排采购。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对从事对人身体有危害的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应发放必需的防护用品,发放品种数量应视施工环境及工期长短而定。 2.防护用品必须发放到作业个人手中,发了就必须用于作业。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挂安全带、穿防滑鞋、戴手套,在粉尘超标或有害气体的环境中作业,应戴防尘口罩、穿工作服、戴手套。 3.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明确施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费用,由所在项目部报销,购置计划由项目部材料组拟订,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4.劳动保护用品由工地材料员统一管理,并按发放标准或项目经理的批示发放给施工班组。 5.劳动保护用品分低值易耗品和周转耐用品两种,领用时由班组长到材料组办理领用手续。低值易耗品一次领用消耗,不回收;周转耐用品应妥善保管,工程结束或班组调走后,应如数交还材料组。对损坏或不能如数交还的,应在工资结算中扣除。 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项目部要严肃认真的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立即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及处理,认真的从生产、技术、设备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2对于违反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或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以不同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要时刻提高警惕,发现不法分子或政治破坏活动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质安部或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处理。对那些思想麻痹、玩忽职守的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以必要的处分,直至解除劳资关系。 4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进行全面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制订防范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以减少和防止事故。对于在预防事故工作中表现好的职工,要给以适当的表扬或物质奖励,对表现特殊的职工,公司予以重奖。 5.奖惩措施 5.1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因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酒后操作,经查出根据情节罚款50-200元,对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5.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违反者,罚款200-500元,造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中燃集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宁夏深中范围内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 1、各部门综合管理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之前流程通过并抄送综合部行政管理员; 2、特殊防护用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购置; 3、工服的订制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服需求及公司规定进行统计,并报送综合部,综合部统一汇总后,提报“工服申请流程”,报总部行政部审批,流程通过后,可进行订制; 5、需量身订做的管理人员工服,不留备用数量; 6、工程、安全和生产运营等涉及工程工作的人员可申报一定数量的备用工程服,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人员异动情况,备用量不超过总人数的10%;

7、西服套装需量身定做,其他工装尺码、标准请参照“员工工服操作手册”套码执行; 8、鉴于南北温差较大,公司棉服制作参照总部标准进行申报。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有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订制、管理、发放等工作,同时建立领用台账。 (一)冬季保暖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加气岗、维修岗、巡线岗:每人每2年发放棉鞋一双,由工会统一造册采购发放,经费来源由工会资金支付。冬季棉鞋采购费220元/2年/人,棉衣棉裤采购补助80元/2年/人。 注:①棉衣棉裤、棉鞋采购本人先行采购,采暖期结束后公司统一发放补助;②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 2、管理办法:对于冬季保暖用品在劳保使用年限中,员工离职的,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扣除: (1)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费用自年度个人劳保费用中一次性扣除;费用不足的,自个人工资中补足差额。(2)工作时间不足一年者,费用自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二)工装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工装发放标准 (1)、公司工服发放标准详见附表1;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946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 制度正式样本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 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 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 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 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动力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

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4 内容与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1.1 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4.1.2 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动力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3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 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0年3月6日 附件一: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见表

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 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 cc—防剌穿cj—防冲击fg—防割 ff—防辐射fh—防寒fs—防水 fy—防异物fz—防砸(1~5级)hj—焊接护目 hw—防红外jd—防静电jf—胶面防砸 jy—绝缘ny—耐油sj—耐酸碱 zr—阻燃耐高温zw—防紫外 附录B:

相近工种对照表 见表 附件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0190415095355)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规范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所属劳动防用 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工作职责 1、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 订,并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 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管理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 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计划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根据劳动防护用 品使用单位或作业班组提出的需求计划编制,并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批准。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a.安全帽; b.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 c.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d.安全带; e.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f.电绝缘鞋、防刺穿鞋等。 (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a.集中统一采购原则,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工区及其授权的项目部集中统一采购; b.适当库存原则,对于经常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应保证必要的备用库存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 用管理规定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目录

1.目的 为了统一*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施工现场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规范项目部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江苏省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版)》(苏安监〔2007〕196号) 4. 定义与缩略语 施工现场:指本项目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及其他责任区域。 劳动保护用品:是指项目部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分为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和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国家为确保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安全与健康必须配备的防护用品。 一般劳动保护用品:是指除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以外的为防止职业危害,保证劳动者健康而配备的消耗性防护用品。 5.职责 项目经理 —组织建立并批准项目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实施提供充足的资源。 综合办公室 —负责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需求信息的收集与汇总,并根据需求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回收等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项目部员工及临时入场人员(如参观、交流学习及临时业务办理等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与教育。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表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表 劳动保护用品名称数量 领用人姓名 (班组负责人) 领用人签名本次领用日期上次领用日期发放人备注 安全帽罗康金(泥工)安全鞋罗康金(泥工)防护绝缘手套罗康金(泥工)防尘口罩罗康金(泥工)工作服罗康金(泥工)鞋靴罗康金(泥工)防护镜罗康金(泥工)安全帽蔡全平(木工)安全鞋蔡全平(木工)防护绝缘手套蔡全平(木工)防尘口罩蔡全平(木工)工作服蔡全平(木工)鞋靴蔡全平(木工)防护镜蔡全平(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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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员工使用劳保用品的控制管理。 3、工作职责 3.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 3.2 行政部负责制订各岗位的劳保品发放标准和劳保品的购买申请及发放。 4、工作程序 4.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4.1.1采购人员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企业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4.1.2在购买过程中,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检验合格证。在采购特种防护用品时,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4.1.3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前,采购人员应对购买的劳保用品仔细验收检查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2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4.2.1行政部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验收、发放、保管,并实行失效报废制度,从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 4.2.2仓库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如有库存不足等情况,要及时上报购买。 4.3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4.3.1仓库要建立统一台帐,详细填写记录领用人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

4.3.2劳保用品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4.3.3劳保用品用于劳动保护,不得转让、买卖。 4.3.4按岗位分发的劳保用品(如手套等),只准上班时使用不得带离岗位。 4.3.5对特殊工作岗位员工,另发特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 4.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4.4.1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要根据劳动需要对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会”(会正确使用、会检查可靠性、会简单的维护和保养)。使用者要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4.4.2员工要互相监督,在作业时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正确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防止意外发生。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发现,由公司行政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2) 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3) 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4) 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5) 使用已损坏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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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润博化妆品有限公司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管理的归口部门是行政办公室,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发 放要求,定员定岗和员工的不同劳动条件,按照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2.合理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 (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各部门领导要经常向员工宣传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用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为了预防生产过程中的工伤事故、职业病,必须严格按员工不同劳动条件 相应的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第二条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 1.各部门应按员工各工种的实际劳动条件需要,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劳动条 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但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则发放防护用品的时间不同;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遵照发放标准的规定 发放,按规定的使用年限认真执行;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和使用没有国家劳动监察部门认可的劳动防护用 品,否则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国家劳动部门检验 的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否则产生的后果由采购员负责任;

2.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达到国家劳动部门规定最低防护能力、标准,劳动防护 用品应有使用有效期,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与其应用的作业环境相匹配,达到必须具有的防护效果。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1.行政办公室必须严格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建立员工个人防护用 品发放记录,作为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始资料并保存好; 2.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员工实际从事的现工种发放。从事多工种混合作业 的,按其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标准发给,离开本岗位半年后,按新岗位发给。如已发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作中确实不适用时,可临时发给所适用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3.新进厂的员工应按照人事部门确定的工种,按规定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登记本,才能发给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4.员工应按从事的工种,按自身穿戴的规格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在岗位上应 认真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违者不得从事生产或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期满后,即可领取新的防护用品,对不定期使用 年限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领取; 2007年1月 广州润博化妆品有限公司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71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1.1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3 总则 3.1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3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doc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的身体情况在日常工作操作中不受到伤害,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向公司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为了更好的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以达到保护员工的目的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根据所在岗位员工使用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具体内容 3.1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1.1本规定己列入的工种(岗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劳动防护用品标准时,由所在部门申请签字,交上级部门审核,报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后,由仓库进行发放; 3.1.2 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对出现新的工种(或岗位)需发放,未列入的劳动防护用品时,由公司按实际需要补充; 3.1.3 大件防护用品包括:单防护服、夏季防护服、衬衣、防护皮鞋、胶(球)鞋、棉大衣、雨鞋等; 3.1.4 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使用中失效或正常损坏后可更换。但必须严格手续,以旧换新。 3.1.5 对特殊身材的职工,由单位统一安排,量体裁衣、定做加工与其工种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3.1.6 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防护用品计划,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质量,并对其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3.1.7 采购部根据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对采购防护物品的质量负责。发现质量问题采购人员负责退货; 3.1.8各部门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发明细帐目,掌握使用人数,根据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做好领、发工作。经批准领取集体备用的防护用品,由本部门负责人在登记本上签字领取并控制发放。使用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与采购部联系,协商解决; 3.1.9从事多工种作业的职工,应按其从事主要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并补充发给其它工种必须的防护用品,但使用时间相应延长(根据工作情况相应折算,确定延长时间)。遇有特殊情况或因公出差需增加防护用品时,可由使用部门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分管副总批准后发放; 3.1.10休长假的职工(产假、病假等休假在2个月以上者),在休假期间不发劳动防护用品; 3.1.11各单位的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回聘人员、实习生等人员,按照其从事的工作发给相应的防护用品,但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大件防护用品(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临时发给旧的,工作结束后洗净交回,调出公司人员应将使用的大件劳动防护用品交回;未交回应交物品的,上级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手续; 3.1.12职工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调动时,应将个人“劳保用品手册”一同带到调入部门,并按调入部门工种(岗位)配发防护用品。人力资源应将人员调动情况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 3.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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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施工生产,根据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制定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可参照所在地省的具体标准,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发放标准,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第一条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和其它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第四条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新、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53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 《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如油料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

录B中查得属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 第七条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C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cc,fg,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本标准要求为一般工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第十条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不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 第十一条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质制成的手套统称为“劳动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割、磨、烧、冻、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 第十二条本标准中的“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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