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2016届毕业研究生答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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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2016届毕业研究生答辩费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产生的评阅费、答辩费均须直接打入专家银行卡上,经费发放须遵守学校有关劳务费发放的规定。

请研究生在填好答辩经费报销单,研究生导师签字、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签字并盖章后,以院系为单位每周到研究生院签字一次。

2015年下半年毕业的研究生如答辩经费暂未报销,请于2016年3月21日前按照原程序到研究生院签字报销,逾期不再受理。

附表:2016年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经费报销单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0日

2016年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经费报销单

研究生院签字:

1.报销最高限额:博士生限1550元;硕士生(含七年制)限1700元,盲评硕士生因扣去450元,限报销1250元。

2.报销经费来源:临床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在职申请学位、七年制)来源为各临床学院集中账户,其他所有研究生均为研究生导师账户。

3.专家信息及发放金额真实性由研究生导师及院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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