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准则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准则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准则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准则为了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国家与公众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各方合法权益,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法人在执业活动中均应遵循以下执业行为准则: 第一条要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第二条接受工程招标代理行业自律组织业务指导,自觉遵守本行业的规定和各项制度, 积极参加本行业组织的业务活动。第三条按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服务围开展业务,只承担能够胜任的工作。第四条要具有独立执业的能力和工作条件,竭诚为客户服务,以高质量的招标成果和优良服务,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第五条要按照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认真履行合同,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六条靠质量、靠信誉参加市场竞争,杜绝无序和恶性竞争;不得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的特殊关系搞业务垄断。第七条要“以人为本”,鼓励员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业务知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督促员工接受继续教育。第八条不得在解决经济纠纷的鉴证招标业务中分别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第九条不得阻挠委托人委托其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招标服务;共同提供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应分工明确,密切协作,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利益和名誉。第十条有义务保守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客户事先允许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统一思想,提高招标代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我市招标代理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为业主提供了专业的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工程招标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在招标代理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不强;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代理项目组人员实际不到位;招标代理质量不高、代理行为不规;围标串标以及出借、挂靠招标代理资质等现象时有发生。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扰乱了我市建设市场正常秩序,必须通过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规行为加以解决。

随着投资体制改革、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投标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如何、行为规与否对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关系很大,切实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既是维护公平竞争建设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也是工程建设领域遏制商业贿赂的重要环节。因此,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规招标代理行为,使招标代理市场规有序,招标代理活动公正、廉洁,招标代理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进一步规招标代理行为。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必须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的规定取得代理资格,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书》允许的围开展业务,严禁无证和越级承揽招标代理业务;严禁招标代理机构出借、转让书;严禁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资质挂靠。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招标人授权的围开展招标代理活动。

外地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市承揽招标代理业务的,应按照《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3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企业进入市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济建【2007】139号)等规定,办理进济注册登记,取得《外地企业进入市建筑市场注册登记证》。执业时,必须由登记于本代理机构的5名以上专职人员和注册于本代理机构的两名以上注册执业人员实施具体业务工作,否则视为不再符合进入市执业相应条件,注册登记管理部门将取消其登记并责令停止在市执业。

三、加强招标代理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招标代理质量。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业务前,应采用示文本(GF-2005-0215)格式与

招标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合同中必须明确收费标准,该标准须符合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协商确定。

招标公告是投标人获取招标信息参与投标竞争的重要信息渠道,应该保证招标信息畅通。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54267247.html, )、市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c54267247.html,)以及市招标投标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国家、省立项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同时在规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公告发布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标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准文件的应执行标准文件。招标文件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资料,不得任意缩短招标时限;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招标人提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修改意见。

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资料上的签章应准确、完备,加盖非独立法人的招标代理分支机构印章或未经工商备案的业务专用章无效。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专职人员对其盖章和签字的招标代理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招标代理机构应完整保存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资料,具体包括:委托代理合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质疑答复、招标文件及答疑发放记录、开标评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诉处理决定和招标人的评价意见以及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及时存档,并根据工作进程随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在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办理招标核准及备案前先认真自查,相关资料、手续尚未齐全的不要递交备案。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备案资料责令改正,否则一律不予备案。

四、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专职人员,必须取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从业证书》方可从业,并在代理招标业务时携带和出示从业证书。在备案或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不能出示或者出示的从业人员书与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一致的,监督人员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在每个招标代理项目中必须配备3 名以上本单位中级以上建设类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其中至少包括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1名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在同一时间段,一般从事不超过2个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与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采取回避制度。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不定期地组织对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进行在岗情况核查,发现专职人员数量达不到资格条件规定人数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以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等相应处罚。

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一年原则上不得调整和变动。专职人员确需

调整的,调整总数不得超过30%,且专职人员的调整不得影响该机构的资格条件。

五、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管理,进一步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从事工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并接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招标投标活动应在工程所在地的有形建筑市场进行。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实行公开招标。对于不按规定要求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不予认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颁发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工程管理手续,并对代理机构进行严肃查处。

加强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管理。投标保证金的收退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应与其他费用合并收取或免收。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费,严禁以赢利为目的高价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或向投标人收取资料费等行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严禁为承揽业务采取恶意压价的竞争行为。

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各招标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和我省制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有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各项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虚报。统计工作将列为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考核容。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工程招标代理市场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监察部门定期组织对招标代理机构业务开

展和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对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场所、代理工作人员配备及履职、合同履约、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招标代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其中一项的给予警告;二项的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三项以上(含三项)的限期3个月整改。

1.招标投标活动未按规定进入工程所在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的;

2.未按规定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场进行招标工作;

3.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接受报名资料;

4.未提前到场接收投标文件致使截标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

5.未按时到场主持开标会;

6.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开标;

7.招标文件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前后矛盾或者歧义;

8.对招标投标工作及流程不熟悉;

9.由于代理机构的原因导致招标工作无常进行或造成招标失败;

10. 不服从监督人员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工作,不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三、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不私自接待投标人,不接收投标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接受投标人宴请;不冒充公司名义搞私人生意或在外兼职。四、严守规定,不泄露工作秘密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不在无关场所议论工作事项,不打听自己未参与的事项。五、牢固树立“服务也是专业”的理念,热情、周到地为招标人、投标人服务,真诚、平等地对待投标人,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六、追求“专业化、标准化、规化、礼仪化”的工作目标,发挥团队整体优势,团结协作,讲求效率,注重质量,提高技能,建设具有招标

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资质等级: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 业务范围: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有效期: 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上述1外还应当: (一)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1和乙级中的(三)、 (四)、(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4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第八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试行)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试行)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年04月12日阅读次数:950 】【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关闭】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自2015年11月13日经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六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表决通过并实行。)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 (试行)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 2015年11月13日 1 总则 1.1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规范化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本行业标准规范。 1.2 本行业标准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代理工作,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货物、服务。 1.3招标代理工作实行项目组负责制。项目组须明确代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能力,并实行实名制,对所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1.4招标代理机构应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开展代理工作,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1.5招标代理机构除应履行本行业标准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其资格审查、招标、开标、评标、定标、授予合同和招标档案等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2 术语 2.1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2电子招标投标 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的过程。 2.3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委托给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一种招标组织形式。 2.4招标人 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5投标人

某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DOC 35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文件 比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0**年__月__日

第1章委托招标代理项目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已经____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比选人拟采用业主自行邀请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单位: 2、项目名称: 3、工程地址: 4、结构类型: 5、工程规模: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7、工期要求: 8、质量要求: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收合格

第2章邀请函 : __________________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_____。 _________________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情况请参见第1章“委托代理项目概况”。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_____________。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应至少具有 1 个同类(类似)项目业绩。没有达到类似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参加比选。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从20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天发售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00时至11:00时),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北京时间200____年____月____时____分(截止)之前提交代理申请书。 比选文件在_______________发售,每套收费人民币150 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应派代表持招标代理资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实施。 各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从业管理 第五条在本市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进行基本信息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企业信息、人员信息和业绩信息。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日内自行更新。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应与本机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且熟练掌握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依法签订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招标代理活动。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得代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代收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应责任。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全部档案资料移交招标人。招标人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保存档案资料的,应当在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档案管理的范围、期限和费用。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二)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管理 毅青政府采购信息报2007-1-16 15:23:01 我国的招标代理资质管理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这是有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发展的历史原因的。初涉此行业的公司对各项资质会有“云里雾里”的感觉,但要细细厘清,也不是非常困难。 大致归类,目前我国对招标代理资质的管理有四个文件。了解哪些项目由什么样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不得不细看这四个文件。 一是建设部[2000年]第7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二是商务部[2005年]第6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三是财政部[2005年]第31号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四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对于这个四文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处于糊涂状态。 什么样的资质可代理什么样的项目,首先应了解这四个文件对我国招标代理资质的划分、管理和范围。目前,我国的招标代理资质共分4个部分。 一是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甲级、乙级和暂定资质。建设部第79号令中规定的代理范围是: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

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 二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甲级、乙级和预乙级资质。商务部第6号令中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指依法成立、经商务部审定并赋予国际招标资格、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的法人。三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甲级和乙级。财政部第31号令规定,“政府采购中介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四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分甲级和乙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管理办法中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用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的中央投资项目,国际金融机构或贷款国政府对项目招标与采购有要求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业务,包括受招标人委托,从事项目业主招标、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政府投资规划编制单位招标,以及中央投资项目的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监理、保险等方面的招标代理业务。 对于技术改造设备招标代理,据笔者所知,目前已经取消。其实除国际设备采购外,所有设备都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设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154号)

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甲级资质标准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9、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1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

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11、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1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乙级资质标准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9、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1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11、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1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三)暂定级资质标准 申请暂定级资质需满足乙级资质标准中除第9点外的所有条件。

招标代理常用的资质等级

常用的资质等级和项目经理资质: 1、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项目经理资质:工民建一级、二级、三级。 2、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长度<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米、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含厂矿和林业专用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和沿线设施工程。 项目经理资质:公路一级、二级、三级。

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申请书

大足区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代理 机构备案申请书 备案申请机构:(盖章)备案申请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申请书用于大足区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备案申请。 二、表三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办公场所房产证等复印件。 三、表五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从业人员花名册附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五险一金”缴纳凭证、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四、表八代理业绩必须为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公开招标的国有投资项目业绩,附2个招标代理合同、业绩手册复印件等材料。 五、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办公场所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五险一金”缴纳凭证、聘用合同、招标代理项目业绩合同和手册、审计报告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六、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同时须缴纳3万元人民币的信誉保证金。

一、承诺函 大足区公管办: 本机构此次填报的《大足区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内容是真实的,我们知道提供虚假的材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备案申请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接受你单位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理。 同时,本单位郑重承诺近三年内单位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近三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重庆市外企业驻渝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因招标代理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近三年内未因招标代理违法行为被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未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投资工程业务;未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为不良行为。 特此承诺。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备案申请机构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单位负责大足区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申请相关工作。委托代理人以上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全由我单位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备案申请机构:(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154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154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第八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的关系及风险规避

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的关系及风险规避 摘要:本文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可以与被代理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为引线,阐述了现行法律关于此事项的规定和现实性,认为招标代理机构与被代理招标工程的投标人不得有隶属关系、合作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不具有现实普遍性,即使有规定,也难以解决现实矛盾。只有通过立法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准入、性质、业务范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法律的漏洞,使招标人有效规避招投标过程中风险。 关键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投标人隶属关系风险 笔者在准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学习过程中,发现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编写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2页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有如下陈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被代理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那么这种说法是否成立呢?如果不限制两者的关系,那么又如何规避两者可能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是否可以存在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或者其他权益关系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被代理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的说法是否成立,关键是看有无现行法律上的依据和事实依据。根据以上原则,笔者认为此种说法是不具有普遍意义的。 1、此说法无法律依据。关于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其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可见本法规定了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的主体仅为行政机关和其他的国家机关。投标人主要是企业法人或无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还可以包括自然人,其均不符合“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范畴,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并未限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此规定是否是指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呢?笔者认为不能说明。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虽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但只要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招标委托后不接受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隶属

浅谈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运作模式

浅谈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运作模式 发表时间:2018-03-22T15:22:28.683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34期作者:陈镇列 [导读] 摘要: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我国建筑行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变化。 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摘要: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我国建筑行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变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一种中介服务类型的机构形式,在工程招标中代理机构能够将其作用有效的体现出来,这样不仅能够促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快速发展,也能够使得建筑行业更加的有秩序,提升建筑投资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也不断向规范化靠拢,在实际的运作中的作用也会更加全面。 关键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运作模式;研究与分析 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经济体制得到深化的改革中,《招标投标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更加的完善,使得我国的招标事业得到了突破性的进展。在招标的不断发展中,因为项目业主对招标的相关内容了解的不是十分透彻,再加之没有专业人才的支撑,使得大批招标代理机构逐渐兴起,截止到现今为止,我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规模上取得了巨大的提升,能够在建筑招标活动中发挥出明显的作用,从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运作现状分析 我国第一部《招标投标法》是在1984年颁布的,但是在实施并不是很彻底,直到2000年再次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法规中已经对工程招标的行为主体是政府和项目法人做出了确切的说明,在招投标期间政府部门起到主导的作用,而招标代理是在省市级以及相关行业中来进行。在这十几年的发展中,建筑市场经济体制也得到了深层次的改革,使得政府的职能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政府部门由以前的对招标直接管理变成了对招标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这使得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范围得到了拓展,也使得工程招标代理结构在建筑行业中得到了大展身手的机会。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建筑行业承发包过程中的参与者和组织者,在对市场的规范和成本的控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市场竞争力更加的激烈,这也加剧了市场环境的转变。当前的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中依然存在不少的漏洞,导致问题出现的原有可能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水平存在差异,招标代理人员的素质能力有限,也可能是信息和技术不能够做到与时俱进,不能够确保工作的质量。当前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中存在违法乱纪的现象也十分严重,这就使得建筑工程招标活动比较混乱,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信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对建筑市场的规范性也产生了负面作用。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运作的原则分析 (一)合法经营的原则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机构形式,能够为市场提供优质的服务的专业机构类型,属于中介服务的范畴。在服务中要得到委托人的合法授权,从事的业务活动也要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按照委托人的想法来进行,不能够擅自更改意见,而且所做的行为要满足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切勿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对于委托人一些不合法要求要及时的拒绝,不能够为了牟取利益而丧失职业道德。在进行招标代理期间,要将建筑工程招标的公正性、权威性凸显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得到更好的发展,得到社会的认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 在建筑市场中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够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运行提供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也要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这样才能够提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信誉,使得得到更好的发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一种中介的服务形式,在实际的工作中是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下来进行的,使得招标方和投标方之间得到良好的沟通机会。在工程招标期间,要严格的秉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自己负责,对招标方和投标方负责,不能够因为利益的原因做一些非法的勾当,这无论是对哪方都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三)保密的原则 建筑工程的投标方是与招标代理结构交流机会最多的一方,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竞争力更加的激烈,竞争不仅在招标代理机构中进行着,也在建筑企业中不断快速蔓延。投标方为了争取更多中标的机会,就想尽办法收集和了解对手的商业机密,以此来得知对手的竞标低价。作为这个招标过程的参与者,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够为了眼前的利益而马前失蹄,要严格的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底线,对自己的行为严格的控制,才能够保证双方的利益。 (四)公平竞争的原则 在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中,工程招标代理的市场竞争力也越来越激烈,在竞争过程中不免会有走后门、找关系、靠经济实力赢得竞争机会的行为。总是依靠这种手段就会逐渐被市场淘汰,而且也不被大众所认可,所以在实际的招标竞争中还是要凭借实力来获取公平竞争的机会。在招标代理中,委托人和招标代理人一定要是自愿的,不能够北某种原因所强迫。在招标代理机构的竞争中,要凭借自己的实力、品牌和能力来公平竞争,这样也会对日后的发展提供帮助,也能够得到委托人的信任。 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运作模式分析 (一)对信息资源的的掌握和沟通 要想做好招标的工作,信息是不可缺少的关键组成,而且在整个招标过程中都能够得以体现。信息沟通的是否具有及时性,对信息的掌握是否全面具体,信息是否公正公开,都对招标工作的质量有着相关影响。招标代理机构自傲信息的掌握方面主要包括了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招标管理机构的各种信息等。招标代理机构不但要对委托人的意图有确切的了解,也要对委托人的资金分配进行了解,此外也要对招标人的具体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并做出有效的分析,同时也要对招标管理机构的动态给予关注。信息掌握的越具体,招标工作中就会更加的具有主动权,效果也会十分明显。此外,招标代理机构也承担着传达和发布信息的任务,在接到招标任务后,要利用有效渠道来对信息进行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期间,也要充分的做好信息的传递工作,将招标单位、投标单位、评标专家以及自身之间的关系处理完善。 (二)强化对现代技术的合理运用 在发展中互联网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其具有信息量大、快捷高效、成本低面向广的特点。计算机技术的运用能够为招标代理机构的信息收集、发布、传递等提供更多的帮助与支持。当前,不少招标代理机构已经建立了网站,其中主要包括招标资讯、成功案

招标代理资质申请要求

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标准及申报所需的材料 概述: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按行政区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认定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在认定后的15日内通报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和有关部门。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震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二、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三、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3亿元以上; (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注册资格并有7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其中工程建设项目定义,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有描述:“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 其实由建设部认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就有一定局限性。建设部主管的是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如代理的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3000万设定一个标准线还是可以的。一个单体建筑物、一条市政道路都是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刨去“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拆迁补偿费,—这些都是“办法”里载明的,可能在3000万以下),一个小区也是一个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标准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标准 2009-08-05 16:47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标准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按行政区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认定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在认定后的15日内通报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和有关部门。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震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二、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三、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3亿元以上; (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

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资质等级: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 业务范围: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有效期: 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

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上述1外还应当: (一)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暂定级招标代理资格: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1和乙级中的(三)、(四)、(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在人员和业绩方面要求精编版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在人员和业绩方面要求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在人员和业绩方面要求: ①在人员方面的要求。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不少于50人,乙级不少于30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专业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甲级不少于70%,乙级不少于60%。 ②在业绩方面的要求。中央投资项目资格甲级近5年从事过的招标代理项目个数在300个以上,中标金额累计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以上。乙级近3年从事过的招标代理项目个数在100个以上,中标金额累计在15亿元人民币以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在人员和业绩方面要求: ①在人员方面的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工程建设项目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

于6人。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甲级的要求10年以上,乙级要求8年以上。 ②在业绩方面的要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达一定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甲级16亿元人民币以上,乙级8亿元人民币以上。 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在人员和业绩方面要求: ①在人员方面的要求。预乙级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职招标人员不得少于从事招标业务人员总数的70%。 ②在业绩方面的要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预乙级应具有3年以上机电产品国内招标经验,且近3年年均机电产品国内公开招标业绩在2亿元以上;或从事3年以上外贸经营业务,且近3年年均机电产品进出口总额在6亿美元以上。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年度的业绩标准为:甲级8000万美元以上,乙级5000万美元以上,预乙级3000万美元以上。达不到上述标准将予降级或取消资格。预乙级、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在参加年度资格审核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升级申请,经商务部审核批准,其国际招标资格等级可以升为甲级: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年

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

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 遴选文件 遴选人:XXX学科学院北京XX医院 2020年 7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北京XX医院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1.2 建设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XX医院 1.3 建设地点:医院东单院区、西单院区、帅府院区、大兴院区内 1.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自筹 2.遴选人 2.1遴选人:XXX学科学院北京XX医院 2.2 联系人:XXX,电话******** 3.遴选形式 3.1竞争性遴选 4.遴选范围 4.1工程类招标代理。医院所有需要进行招标的工程等,项目一般金额较小,数量较多,涉及到政府遴选、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标办平台电子标)等多种方式,对代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要求较高,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人员能力及特点进行合理安排和报价,避免中标后无法履约。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 5.4申请人的项目部人员必须专业配套齐全,申请人项目负责人需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招标资格。 6.遴选费用 6.1申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遴选申请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无论遴选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遴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申请文件的组成

7.1商务部分 (1)申请函及申请函附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人员配备表 (5)拟参加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业绩表 (6)服务周期和进度计划 (7)报价表(下浮费率承诺) (8)其他服务承诺 (9)以往年度项目业绩情况 (10)在经营情况、工程服务、履约情况的承诺 (11)满足第5条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资料 7.2技术部分 (1)遴选情况说明 (2)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3)其他申请人认为可选择的技术文件 7.3遴选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参加遴选。 7.4 遴选申请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申请人应将遴选申请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及电子文档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且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地址、电话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密封。 8.申请文件的编制 8.1遴选申请文件的语言 8.1.1申请人和遴选人之间来往的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2遴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8.2.1申请人递交的遴选申请文件由本文件中所列的文件组成,申请人应按格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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