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办《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总监办《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总监办《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法》

4、《公路法》

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6、《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

10、《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11、《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12、《XXX标段工程安全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二、考核评价目标

1、实现安全生产,杜绝工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本工地自始至终考核达标,创建“平安工地”。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监理部“平安工地”考评小组。

组长:由项目总监XXX担任,

副组长:由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XXX担任,

组员: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2、职责分工

组长职责:

本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主持编写“平安工地”建设方案,负责监理单位创建“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每月自查考评工作。

副组长职责:

本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场负责人,编写“平安工地”建设方案并负责实施,监督施工单位每个月按照《标准》要求严格自查考评,并独立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完成监理单位创建“平安工地”自查考评工作。

组员职责:

认真实施“平安工地”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针对本专业范围,结合《标准》中每一项的考核内容、评价标准及考评方法,协助副组长完成监理单位创建“平安工地”自查初评,负责每月实事求是地现场复查施工单位自查考评打分情况,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复查打分如有不实之处指出纠正,确保每次自评得分与现场实际相符。

四、主要任务

1、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组织施工,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2、对照《标准》完成监理单位自身的“平安工地”建设自查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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