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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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团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和落实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企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明确领导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重要议事和管理日程,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责任制的落实。要做到:组织责任落实;领导职责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检查考核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

1.集团公司党组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

针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针对集团公司系统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人员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党内规章、法律法规的教育;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分、子公司党委(党组)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

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决议和决定,分析研究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

向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报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按照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要求,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基层单位党委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决议和决定;

在分、子公司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按照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要求以及分、子公司党委(党组)的具体要求,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向集团公司纪检组和分、子公司纪检组报告工作。党总支部在所在单位党委、纪委的领导下,按照其要求,组织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活动。并向所在单位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提出建议。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级纪委(纪检组)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组织协调职责。

1.集团公司纪检组在集团公司党组的领导下,按照集团公司党组和中央纪委、国资委纪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协助集团公司党组研究、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向集团公司党组报告工作。

2.分、子公司纪检组是集团公司纪检组的派出机构,按照集团公司纪检组和同级党组的要求,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3.基层单位纪委在同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按照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协助同级党委研究、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具体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集团公司各级纪委(纪检组)组织协调的具体职责是:

组织研究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工作,确定需要组织协调的事项。组织纪检(监察)会议,布置工作、提出要求和落实责任制;

督促检查同级党组织、经营班子和所属单位党组织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要求所属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经营班子或有关部门书面报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及承担任务的落实情况,汇总有关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向上级纪检组织和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组织协调事项以及专项(专题)活动完成情况。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级经营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重要连带责任。

1.企业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

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具体职责是:

按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改进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度,规范职务行为;

接受上级和同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监督检查,改进工作。在自己负责管理的工作中,自觉接受监督;

支持同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工作,在部署落实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同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工作。

3.企业内各部门,尤其是建立党组织的部门,要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工作特点,落实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第七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加强监督工作。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结合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和员工的监督,对提出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措施并认真改进。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八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是:

1.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工作规则,纪检监察

工作规则以及源头治理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2.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党员、员工民主权利,落实党内监督和员工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3.加强各级领导人员作风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全面加强领导人员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

4.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资委党委(纪委)和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各种专项工作和活动。建立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5.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设廉洁文化。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教育,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并取得实际效果。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增强企业的廉洁意识。

6.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杜绝违反党的纪律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行为。严肃查办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尤其是领导人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

7.加强效能监察,针对企业的关键岗位,生产经营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执行决定(指令或决议)、规章制度开展监

督检查。

8.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完善纪检组织和纪检办事机构(或设置专职人员),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有关工作和活动。完善纪检监察基础管理工作。

9.开展创新活动。

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点。

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和考核结果负责。对其考核的要点是:

1.是否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落实“实施纲要”细则办法或任务分解,建立健全“实施纲要”文件体系。

2.是否召开专题会议(或专题议案)听取纪委(纪检组)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研究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形成决议。

3.是否召开纪检监察会议或有关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签订责任书,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是否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组织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述廉、议廉、评廉,“三必谈”,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廉洁从业承诺等方面的活动。

5.是否针对纪委(纪检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措施。

6.党委(党组)、经营班子是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人员责任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行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

7.是否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和创建廉洁文化活动。

8.是否按规程处理信访和查办案件;是否妥善处理党员、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保持员工队伍稳定。

9.是否建立完善的纪检组织和办事机构(专职人员);纪检监察工作是否正常开展;基础工作、信息管理、调研工作程序或规则是否落实。

10.在深化改革方面是否按照规定或决议开展有关工作,并有创新举措;是否积极开展或参加集团公司组织或布置的工作。

第十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式。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考核方式。每年末,由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统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包括:考核组织、考核内容、考核评价、考核汇总、责任追究等方面。分、子公司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按照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统一部署对所属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汇总、评价和责任追究,并将考核汇总情况报告集团公司纪检组。基层单位党委、纪委自行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2.集团公司主要负责:

组织对分、子公司的考核,抽查基层单位以及集团公司直管的基层单位;检查、复核上报的考核汇总情况以及有关表格;分析存在的问题;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审议汇总考核报告,向上级部门提交有关报告;决定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

3.分、子公司主要负责:

组织对所属单位的考核;审议汇总考核报告,向集团公司纪

检组提交考核报告;决定或按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的决议,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

向集团公司纪检组提交的考核报告内容包括:考核汇总报告以及考核汇总统计表;被考核基层单位工作总结以及考核自评统计表。上报材料应装订成册。

考核汇总报告包括: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考核组织方式及考核评价;未考核单位原因;建议和意见;责任追究提议(或决议)。

4.基层单位主要负责:

组织自行考核和评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以及填报考核自评统计表;准备有关资料装订成册,以备检查考核;提议和执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年度为考核期。每年6月基层单位要进行中期自查,各分(子)公司要督促和抽查,并汇总工作报告(附基层单位工作总结),上报集团公司纪检组。

第十二条考核主要以实证材料为主,可以结合企业情况,采取问卷、座谈会等形式,原则是要切实了解实际情况,作出可靠评价。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值每年由集团公司纪检组具体设定。一般情况下,未完成或未实施主要考核项目,应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发生下列问题,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给予降级

处理: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案件,基本结案或受到刑事处理的,给予企业直接降至D或E级处理;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规违纪案件,基本结案或受到集团公司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给予企业降级处理。

第十五条领导人员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及格,并给予有关人员党纪处分以及组织处理: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违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

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

7.违反党内监督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十六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及格,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两年不及格,对责

任党组织进行改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两年优秀的,可以授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优秀称号,其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可以向上级推荐有关先进荣誉,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党组织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或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检组负责解释。

附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自评)统计表

附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自评)统计表

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

1.成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是□否□

2.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细则办法是□否□

3.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任务分解是□否□

4.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文件体系是□否□

制定文件□份

当年修订文件□份

当年新制定文件□份

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纪检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是□否□

2.党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形成决议

是□否□

形成决议决定□份

3.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否□

签订责任书□份

4.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否□

5.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

检查次数□次

检查比重□%

提出意见□条

提出警示□人

追究责任□人

经济处罚□人

6.建立廉政档案是□否□

三、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1.举办廉洁从业培训班是□否□

□次□人

2.实行廉洁从业承诺制是□否□

□人

3.实行廉洁从业抵押金是□否□

廉洁从业抵押金额□万元

抵扣抵押金额□万元

4.实行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是□否□

□人

5.上缴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人次

□万元

6.实行“三必谈”是□否□

任职谈话□人次

诫勉谈话□人次

廉政谈话□人次

7.实行领导人员收入申报是□否□

□人

8.实行领导人员有关事项报告是□否□

□人

9.对廉洁从业进行监督检查是□否□

发现违反廉洁从业规定问题□项

纠正违反廉洁从业规定问题□项

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组织宣传教育计划

是□否□

2.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是□否□

3.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场次

受教育人数□人

4.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亲自讲课或做专题报告是□否□

□场次

5.在企业媒体开办反腐倡廉专栏是□否□

刊登文章□篇

6.将廉洁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中是□否□

开展廉洁文化活动□场次

7.撰写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论文经验介绍是□否□

发表文章□篇

五、纪检监察制度建设

1.主体制度

制定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协调反腐败工作实施细则(纪委纪检组工作制度)是□否□

制定纪检监察工作办法是□否□

制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是□否□

制定企业效能监察办法是□否□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是□否□

制定《廉洁从业》实施细则是□否□

制定党内监督制度是□否□

2.辅助制度

制定落实国资委《关于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是□否□

制定厂务公开制度及监督管理制度是□否□

制定“三重一大”操作程序制度是□否□

制定招标监督管理办法是□否□

其他制度是□否□

()

()

六、开展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

1.效能监察

效能监察立项□项

提出监察意见(建议)□条

做出监察决定□项

取得经济效益(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发现案件线索□条

2.专项检查

确定经营管理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并制定监督规范程序或建立联系点(联系会议)是□否□

运用信息技术进行监控是□否□

纪检监察机构建立信息平台是□否□

专项检查□项

提出检查意见(整改措施)□项

3.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全过程监督招标活动□项

提交招标监督报告□份

联合签发招标制度、文件等□份

全面掌握招标信息是□否□

制止违法招标□项

提出招标监管意见(建议)□项

发现案件线索□条

督促完善招标管理办法□项

招标采购金额□万元其中物资招标金额□万元工程招标金额□万元

七、信访及案件工作

1.信访工作

接到信访件□件

已处理完毕信访件□件

接待来访人员□人次编写信访接待分析报告□份

2.案件工作

实行案件报告审批程序是□否□

实行“一案两报告”是□否□

立案调查□项其中结案□项

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违纪人员□人其中纪律处分□人

组织处理□人

八、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纪检监察机构

按照“三同时”原则建立纪检监察机构

是□否□设有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否□设有专职纪检监察人员□人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是□否□纪检监察人员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人交流纪检监察人员□人2.信息管理

撰写信息□条其中上报信息□条

上级采纳信息□条建立信息平台是□否□报送纪检监察总结(包括年中、年终)是□否□3.档案管理

建立档案管理办法是□否□档案资料齐全是□否□4.教育培训

参加纪检监察人员在职教育□人参加纪检监察人员培训□人5.调研工作

选择调研课题□个组织调研活动□次

完成调研文章□篇

九、深化改革,源头治理

1.规范与“多经”企业关系

用合同制、招标制规范与“多经”企业经济关系

是□否□主业领导人员在“多经”企业兼职是□否□主业领导人员在“多经”企业取酬是□否□2.加强合同管理

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审查经济合同是□否□审查经济合同□份查证不合法、不合理合同□份

金额□万元3.加强对领导人员(聘)任用管理

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聘)任用领导人员

是□否□公开选拔任用领导人员是□否□任前公示是□否□任用领导人员经过纪检组织审查是□否□4.加强资金管理

实行资金统一管理是□否□发现账外资金□万元纠正账外资金□万元处理有关人员□人5.加强对不良资产监督

帐销案存不良资产□万元

监察处置□万元收回资产□万元处理有关人员□人6.厂务公开及转变作风

按规定厂务公开是□否□公开项目重大决策方面□项

职工利益方面□项公开方式职工(代表)会议□项

单位媒体□项领导人员深入基层(班组)是□否□

解决问题□项领导人员接待员工来访是□否□

7.发生群体事件是□否□

8.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或活动

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或活动□项主体承担集团公司组织的纪检监察活动□项主笔承担集团公司组织的纪检监察文章□项9.积极开展集团公司布置的活动

开展()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上报开展有关活动资料□份

十、创新工作

1.开展创新工作或活动是□否□

开展()活动

开展()活动

开展()活动

2.制定创新性的制度办法是□否□

()

()

备注:创新性的工作、活动、制度、办法是指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及系统内其他单位、企业外部均未规定和实施的,或有规定和实施的,但是本单位有重大改进或创新的。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衡水市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市辖区内实施的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桥梁维修加固等工程项目的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的变化,由于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出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对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的变更。 第三条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制,未按照《衡水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或审查不同意的工程变更项目不得擅自实施。市处对未经审批及不符合程序的工程变更将不予受理与支付,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分类、原则及管理权限 第四条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化分为三种,即业主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业主变更包括上级部门变更(政策变更和方案变更等)、业主变更(提

高质量、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缺陷或设计优化等)。 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施工单位的变更:在施工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后单价的确定遵循下列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计划科应遵照本工程招投标时确定的费率、价格,准确掌握材料单价后,核算出该项变更工程的单价。 第六条工程变更后工程量的确定原则 变更项目的工程量由变更方根据业主的变更通知、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如实计算工程量。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报实行一文一项制,严禁多项变更一文申报。 第八条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材料: 1.变更申请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变更名称、位置、估算费用); 2.工程变更说明(主要阐述变更提出过程、变更理由和论证材料); 3.其他材料(计算书等) 第九条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

镇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使全镇干部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勤政爱民,特制定此责任制。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施政,从严规范,从严要求,促进全镇经济建设和党的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抓好全镇各单位和十个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规划,安排部署,检查指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3、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党中央关于廉洁从政要求,开展“四清理一纠正两落实”工作,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确保依法行政。对于各种腐败现象和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查处,严惩不怠。 5、在全镇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十廉”活动,严格按照十廉要求规范约束干部从政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避免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全县开展的“十廉”活动上来。 6、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要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两个务必”、公道正派,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

装饰工程施工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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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份,以上内容由项目经理填写,项目经理、设计师必须签字。设计师签字:巡检签名:施工负责人签字:客户签字: 年月日

施工进度表

监理承诺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我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的监理我将 负责您家装修的质量、工期和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施工期间我将不定期地到工地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及时解决所发现的问题,虽然我第一次到工地不一定能和您见面,但我会把处理意见及结果及时通知您;如果有让您不满意的事情,敬请您及时与我联系,我将在最短时间内为您解决,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我的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我的工作不满意,请您拨打公司客户电话。 客户电话:00000000 感谢您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在工程进行中,我将努力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恭祝您愉快地乔迁新居。 此致 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 此单由项目经理取下贴到进户门口 甲方(业主)采购材料计划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保证总公司和公司组织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奖励与惩处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本办法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相关责任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要加强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公司已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第六条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钱少华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马金星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资金部、企业文化部与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组成。纪委书记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有关事项,组织指导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部长王东晓担任。 第三章责任范围 第七条公司领导班子,对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八条公司领导班子正职,是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负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制度编号:110W902201制度页数:共7页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编制人:盛亚杰审核人:李家东批准人:兰国军 主办单位:设备处发布日期:2008年5月9日生效日期:2008年5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保证变更及签证的合理性、真实性,避免因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甲方要求或设计原因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 第三条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原因,出现了与合同约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甲方与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工程及零星工程。 第二章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项目(即新增工程)。 1、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的文件。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后报项目部和设备处审核、编号并加盖项目

部和设备处公章后下发。(其中分部工程变更大于50000元的需经相关部门论证后方可实施) (1)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 2、在合同范围内,根据甲方要求取消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施工项目或外委其他单位施工的项目可做工程变更。 3、施工条件的变更按现场签证处理。新增工程另签补充协议。 第六条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的审批 施工员填写工程变更单→项目经理审核→预算员复核→设备处主管领导审批→返项目部或设备处存档、编号、下发。 第七条发生工程变更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见附件一),内容要求必须用电脑打印。 第八条工程变更必须在签字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返到设备处预算室,否则不予结算。 第九条工程变更归档 1、工程变更份数和发放方法,同图纸的份数和发放方法。 2、项目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工程变更资料归入竣工资料中交由行政管理处档案室存档。 第三章现场签证 第十条现场签证的范围 1、根据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可做现场签证。 2、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在合同中无明确规定时,

(完整版)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及变更计量的工作程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变更的合法、合规、有序和时效性,满足工程质量、精度和成本控制的要求,结合公司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工程在实施工程中发生的所有变更。 第三条管理原则 1.先审批后实施原则 工程变更严格实行“先生僻后实施”的原则,应急性以及存在严重安全应还的变更。井项目部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先实施,并按本管理办法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批手续。 2. 实事求是原则 相关部门及单位在工程变更管理中必须坚持“实施求实”的原则。不瞒报、不虚报、不增报,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化大为小”等方式认为降低审批级别。

3,实施与审批一直原则。 工程变更的实施必须于生僻通过的范围、内容、工程量、金额等一直,项目部应加强实施工程中的动态控制,对审批后出现范围、内容超审批或实施金额超过审批金额20%或实施金额跨越审批权限之任一情况的,有项目部负责按事前审批手续补充报审,未补充报审的,一律不予认可。 第四条工程变更分类 第一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变更;第二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60~100万元(含60万元)的变更;第三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20~600万元(含20万元)的变更 第四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变更。 单次变更金额,是指拟发生变更的全部直接费金额,变更金额不冲抵被替换项目的造价。 第五条审批管理 (一)变更报批要件 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的工程量及造价; 4,建立、造价对变更应另行计费的分析意见; 5.造价单位出具的计价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员教育工作。要教育全体党员以党员的标准,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的言行。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 四、认真抓好政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一切工作以群众认可,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 五、坚持做到有章必依,违章必纠,勤政廉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消除以权谋私不负责任、组织涣散、纪律松驰、消极腐败等现象,进一步增加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

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3、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等课程。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各支部必须围绕“五好”、“四有”目标开展党建工作。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党委负责,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订好支部的党建工作计划。 二、支部抓党建,重点抓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党员的发展、制度建设、经济工作的发展、中心工作的完成等。 三、支部对党建的各项工作,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自查,实行自我考核。并将情况向党委做出汇报,对存在的问要找出原因,认真落实补课措施。 四、努力完成党委和上级组织所布置的党建工作任务,实现“五好”、“四有”目标,接受党委对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 。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

上海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以下简称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对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的追究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本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领导干部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六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四)谁主管,谁负责,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责任相一致的原则; (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六)依靠群众,接受监督的原则; (七)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范围 第七条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党委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委书记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对政府序列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政府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政府副职领导干部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招投标与工程变更管理办法(1)

大家元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作内容 第一条收集经营信息,掌握市场动态,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协 调好前期的招标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与承建商、供应商考察、考评活动,建立并维 护承建商、供应商名册; 第三条负责编制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负责开 展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及相关的报批工作; 第四条负责起草、审核合同、协议、契约文件,参与合同谈判 和会签,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做好前期招标与合同签订的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第六条协助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部门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制度及流程 工程立项单位的征召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招标文件 的发放及招标答疑定标及核价报审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 第一条招标项目的立项:原则上需求部门负责填报《招标立项 意见书》,《招标立项意见书》必须按要求填报和审批。 第二条主体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大批量装修工程、园建工 程等由合同预算部牵头组织招标策划会,主管领导主持,工程部和预 算部经理参加,会议纪要须随招标立项书一起呈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第三条单位的征召 1.投标单位的合格标准:须是品牌和综合实力全国500强单位、本省前100强或国际著名品牌和企业,确无全国及全省行业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行业领先企业。 2.确定投标合格单位流程:由合同预算部根据需要下发搜集单位通知书至工程部、预算部、综合部(根据工程性质可以增加一些相关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单位推荐表送至合同预算部

(逾期不再接受推荐),合同预算部根据立项部门相关意见,筛选拟入选单位并组织工程部(根据工程性质可加入其它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完成后,各个参与考察人员独立编写考察报告,合同预算部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最终合格投标单位报总经理审批。 3.严禁任何部门、个人以任何借口询问、打听投标单位情况。 4.合同预算部做好对合格投标单位的整理维护,并建立合作伙伴单位库,做好单位库的保密工作,严禁外泄。 第四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 1.合同预算部负责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预算部需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预算编制需保证工程量及计价的准确性。 2.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条件,并由工程技术部制订详细的设计标准或要求。 3.合同预算部须组织立项部门、预算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会审由合同预算部主持。 第五条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招标答疑 1.合同预算部负责发标及招标答疑,招标答疑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集中解答,投标单位数量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方可发标。 2.合同预算部须仔细核对领取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与合格单位审查资料不符的不许发标。 3.合同预算部须分别引导拟投标的主体单位到现场踏勘,并告知初步确定的建筑形式及投标的报价方式,提醒投标单位及时了解当地的造价信息、税收及备案要求等,为正式报价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六条开标及评标 1.开标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由合同预算部牵头组织,现场开标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合同预算部必须2人以上,工程部、综合部各1人以上,具体人员由合同预算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综合部只负责开标现场纪律维持及监督,不参与评标。 2.开标前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完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装饰公司工程部管理制度及措施

工程部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工程部的组织机构设置 (一)工程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1、精干高效的原则 2、灵活弹性的原则 (二)工程部组织机构设置 1、工程部的编制 根据公司的总体要求和工程部目前的工作任务量,在目前仅有一个工程项目的情况下,工程部的编制为4人。随着工程任务量的增加和其他工程项目的开展,工 程部的编制会进行调整。根据开展项目的情况每个项目增加4人。 2、工程部的岗位设置 目前运做一个项目情况下工程部设置为工程部经理兼项目经理岗位1个;土建装修工程、绿化工程管理兼土建装修工程、绿化工程预算员、资料管理员岗位 1个;电气工程、电气相关市政工程管理兼电气工程、相关市政工程预算员资料 管理员岗位1个;员岗位1个。 以后每增加一个项目相应增加四个岗位:项目经理一个,各专业管理人员各一个(同上)。 项目竣工移交后工程部项目管理岗位随之撤消,根据工程部实际情况和项目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工程部岗位重新调整安排。 (三)工程部组织机构图 二、工程部部门及岗位职责 (一)工程部部门职责: 1、配合研发中心、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

2、工程部全面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及审查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 4、协调承包商、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5、负责对承包商、监理、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 6、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现场及投资的控制管理。 7、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8、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 (二)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研发中心、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负责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1)对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考察、评价。 (2)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选择投标单位或进行邀标。 (3)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4)组织评标和开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 (5)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定。 4、负责项目管理。 (1)负责项目的人员管理。包括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 (2)项目的目标管理:对项目的整体目标进行明确下达,并将目标进行分解,做到责任到位,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整。 (3)对项目施工准备、施工进度、质量、现场管理、投资控制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处理。 (5)负责审核施工材料的选用和对材料供应商的评价。 (6)负责组织工程中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技术论证、审核。 (7)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审核。 (8)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处理方案进行审批,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9)组织竣工验收及移交。 (10)监督检查工程和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11)负责各项目之间的资源调配,与工程管理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平衡。5、负责工程监理的管理。 (1)对监理单位提交的《项目监理规划》进行审核。 (2)根据监理聘用合同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实施与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协调其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4)负责监理费用控制与结算。 6、负责与设计单位协调 (1)参与设计单位的选择。 (2)参与设计方案的选择工作。 (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图纸预审。 (4)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对会审中提出的共性问题和技术难题协调拟订解决办法。 (5)协调设计单位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XXX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XXX公司领导班子、 领导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构建覆盖全县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保障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县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班组。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

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 防,紧密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生产经营管理实际,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公司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的目标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 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 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县公司领导班子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 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省、市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 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反腐倡廉专题支部会议,分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形势,部署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公 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制度信息表

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主)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促进无锡地铁工程建设的规范、有效开展,依据无锡市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施工图经公司核准提交承包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或改变原合同性质、增加或减少合同内容的活动。对于招标图与施工图之间的工程量差异,以及图纸会审引起的施工图工程量变化,可直接进行计量,不按本工程变更处理。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公司相关办法进行。 第三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 第四条工程变更原则上应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方针政策。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以验收和计量。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承包商应及时主动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深入调查、充分论证,一次变更到位,避免“反复变更”(即同一工点或地段或部位因一个初始诱因发生2次或2次

以上且可预见属于同一变更内容的变更,因变更引起的其他专业的变更需要单独申请的不属此列)。 第六条本办法中的工程变更特指风水电、车站附属设备、供电、弱电、车辆段工艺设备及装饰装修等工程的变更。因轨道工程类似于土建工程,因此轨道工程按土建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七条根据地铁工程实际,工程变更分为I类、II类、III类、IV类。 第八条工程变更一次增减投资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为I类工程变更。此类变更由项目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组织与主持(必要时由部门分管负责人主持),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据需要参加施工现场洽商会,形成洽商纪要。对于工程变更一次增减投资在5千元(不含)以下的,该洽商纪要(洽商单)即可作为工程变更的依据,项目主管部门依据洽商纪要(洽商单)组织实施并进行计量。对于工程变更一次增减投资在5万元(不含)以下、5千元(含)以上的,该洽商纪要(洽商单)作为方案变更的依据,进入变更审批流程,此类变更需经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或其委托的室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工程变更一次增减投资在50万元(不含)以下、5万(含)以上的变更为II类工程变更。此类变更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托的分管负责人)组织与主持,合同主管部门、设计主管部门、工程主管部门、设备物资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参加,各相关单位依据需要参加,形成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作为方案变更的依据,变更申请单位填写方案变更审批表后,进入变更审批流程,此类变更需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托的分管负责人)审批。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丽水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确保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丽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令47号)、《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丽水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丽委办[2008]47号文的授权,本着“变更科学、程序规范、控制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项目变更,是指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城建、交通、水利等政府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政策、未知性和人为性等因素导致的工程项目投资增减。 第三条工程项目变更适用范围:是指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对已批准初步设计文件的变化、更改,导致工程项目投资增减。 第四条工程项目变更原则:工程项目概算一经批准,不得任意突破,确因技术、水文、地质和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工程项目变更的,按“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严格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变更报批手续。 第五条工程项目变更分类 (一)政府、未知性造成的设计变更。指国家设计规范

调整,地下工程项目因勘察不到位,设计失误、漏项等因素造成的设计变更; (二)人为性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指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含装饰材料、设备档次等)、扩大或减小工程项目规模、优化设计和改变使用功能、调整规划功能等因素造成的设计变更。 第六条工程项目变更的权限 1、业主单位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一般工程项目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20%以下且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较大工程项目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在合同总价5%以下且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未超过原概算10%的,由业主组织实施。超出上述范围,未超过原概算10%的,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 2、委前期办公室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一般工程项目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20%以下且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较大工程项目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在合同总价5%以下且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未超过原概算10%的,由业主实施。超出上述范围,未超过原概算10%的,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 3、累计变更增加幅度超过原概算10%以上(含10%)或累计变更增加金额500万以上(含500万)的,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重新办理项目概算审批手续。 4、变更内容凡涉及到总平面布臵、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调整、建设规模扩大和建设标准提高等方面的工程设

(完整word版)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工程设计阶段: 根据建设项目的目的及整体要求、建筑物的具体使用功能要求、业主要求与投资目标,策装构思与目标。按照国家、地区及业主管部门和工程招标程序和规定,进行对设计的招标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信息或邀请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报名、投标单位质审查、招标文件发送、投标文件管理、开标、截标管理、方案评审、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合同和签订。通过合同对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目标的管理、设计进度的管理、设计质量的管理、设计成本的管理。全面的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以保证项目的设计成果能够达到策划阶段的整体构思与目标。 施工准备阶段: 根据设计图纸与装饰定额进行工程预算,大宗材料的调研与选定品牌(thgf),甲供、甲指材料的指定。与甲供材料的厂商商讨的质量标准、价格和供货周期达成共识后签订供货合同。根据设计图纸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或邀请施工单位进行招投标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投标单位报名、投标单位资质审查、投标单位保证金的制定与收取、招标文件发送、投标文件管理、安排投标单位到现场实际勘察、甲方与设计对投标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与答疑、开标、截标管理、商务标工程量与单价的评审、技术标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中

标单位确定、中标受到合同的签订、未中标单位保证金的退还。 施工阶段针对工程特点做出如下规定: 一、各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结合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设计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施工条件、施工重点、难点等)、施工总体规划、实施目标(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修等) 2、工程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管理人员名单 3、主要项目施工方案(包括临水临电方案)、工艺流程的选择 4、主要技术组织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消防措施、保卫措施、环保措施、冬雨期施工措施、施工配合措施等) 5、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各项资源需用量计划(劳动力计划、装饰机械设备计划、甲供材提单及使用计划,甲指材封样及使用计划,自购材进场计划) 6、施工平面图(应标明机械、加工场地、材料堆场、临水、临电、消防设施、住宿区、垃圾存放点、安全出入口及其他临时设施位置等) 7、不能按照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自愿接受处罚的承诺《施工组织设计》需在进场3日内经上级技术部门批准并签字、盖章后提交甲方项目部及监理。 二、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工程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也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199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几年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此普遍予以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新情况的出现,《规定》中有些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须修订,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对《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印发。新《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基层站段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急需在学习贯彻新《规定》的基础上认真透视和分析这些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相应对策,整体推进基层站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责任制主体认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 没有正确的认识,就不会有自觉的行动。目前,在基层站段部分领导干部对实行责任制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没有充分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习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一般性单项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也不够。有的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软指标,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与己无关,在个别单位,纪委不但成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名副其实的主角,而且是一人搭台唱戏的“独角”,存在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委不抓就没人抓的现象,导致惩防体系建设和源头治理的许多具体工作很难落到实处。有的甚至认为,所在的单位既无权又无钱,没有腐败的条件,无心抓也不必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些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因此,必须加强思想教育,通过思想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不断深化和提高责任主体作用发挥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首先要采取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新《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加深对《规定》精神的领会,真正认识到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是党中央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重要保证。认真执行责任制就会使党风廉政工作有工作标准,有检查、考核、奖惩依据,落实好责任制有利于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负责,从而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紧迫感,切实担负起“负总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正确认识和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规定,明白自己应切实负起的责任和应承担的责任,克服和纠正一些模糊认识,逐步把一些人的思想从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转变到是全局的事,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来共同完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其次要加强对普通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确定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实行分层施教;通过问卷、座谈、形势报告、警示教育基地现身说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以及板报、专栏、广播电视、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内容进一步灌输到党员干部的头脑中,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地位,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 二、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 从理论和制度设计上讲,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旨在形成“大合唱”,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各个责任主体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基层站段都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党委、行政、纪委甚至工团组织在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党组对全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所长负总责。 第三条党支部书记、所长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对所属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 1 -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七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第八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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