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工创新创效活动奖励实施办法

青工创新创效活动奖励实施办法
青工创新创效活动奖励实施办法

青工创新创效活动奖励实施办法

铜发[2008]2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广大青工的主观能动性,挖掘青工的潜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树立良好的青工自主工作创新意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青工创新创效的内容、立项申报程序、立项申报流程,以及奖励等级、评比基准等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铜坑矿在册职工。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成立青工创新创效活动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矿团委,负责对各种项目的收集、整理、审核、跟踪及组织项目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成立青工创新创效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章项目内容

第六条采纳的内容

(一)“五小”项目可围绕全矿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节能降耗、工艺革新、设备改进、流程改造及提高劳动工效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技术攻关。“五小”是指小发明、小设计、小改造、小革新、小建议。

(二)“合理化建议”内容可以涉及生产成本、效率、安全、卫生、环境、培训等。同时不限定建议水平的程度和建议的大小,只要是对企业有利的,再小的建议都在接纳、实施、奖励之列。

第七条不采纳的内容

(一)无具体内容或实施办法,纯为个人想象;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项目;

(三)已被采用或以前已提交的项目;

(五)非建设性的批评建议。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及申报程序

第八条“五小”项目应在活动开展前先认真填写“项目书”,交到工区(车间)审查同意后,再由工区(车间)统一交到矿团委,由矿团委组织创新创效活动评审小组确认同意立项后才能开始进行攻关活动。

第九条“合理化建议‘金点子’”由个人填写好表格后交到班组、车间(工区),逐级审核后交到矿团委办公室。

第十条创新创效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不定期地组织评审小组对“青工合

理化建议‘金点子’”进行评审(原则上为每季度一次);“五小”成果在年底前由各工区(车间)申报,矿部组织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项目的立项及申报流程

(一)青工创新创效活动“项目书”立项流程图

(二)项目的申报流程

第五章奖励

第十二条按等级相应奖励,具体见下表。

第六章评比基准

第十三条评比基准

注:1、凡没有先通过填写“项目书”并取得立项同意的“五小”成果均不参与评选。

2、“五小”项目说明书包括:选题背景、发明目的、发明思路、理论计算、工作原理、参考资料目录、示意图等。

(二)合理化建议“金点子”评比基准见表4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五小”项目不论是否立项、获奖及“合理化建议‘金点子’”是否被采用,均需通知建议者本人。

第十五条未经采用的项目或建议,如建议人在申诉理由发现确有价值时,可要求重新提出,再由评审小组重新审议,确认可行的,给予确认。

第十六条同一内容的“五小”项目及合理化建议以先提出者为准,如同日提出者,视同联名提出,奖金平分。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或建议人有多人共同提出者,其奖金由共同提议人均分。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创新创效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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