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处分种类

党内处分种类
党内处分种类

1概念

党的纪律处分是党的组织对于违犯党纪的党员,根据其错误性质和情节的轻重,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党纪处分是对违纪党员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组织手段。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种类

严重警告严重警告是党内五种处分中的轻处分,但比警告处分要重。一般指党员所犯错误性质和程度比警告处分严重,但构不成撤销党内职务(或无党内职务又构不成留党察看)处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党内职务是指撤销党员在党内经过选举或由党组织任命而担任的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工作部门中的领导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适用于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和影响已不适宜继续担任党的领导职务,但又不构成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在做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一般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留党察看是党的纪律处分中仅低于开除党籍的一种

留党察看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按期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开除其党籍;又犯有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也应当开除党籍。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重的纪律处分。主要是对那些犯了严重错误,造成很坏影响,给党的工作带来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党员,或者对犯了错误拒不改正,拒绝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已丧失了党性和党的立场,背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党员的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开除党籍

党纪政纪处分种类介绍及受处分期间的规定

党纪政纪处分种类介绍 及受处分期间的规定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一、党纪处分种类介绍及受处分期间的规定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包括:改组和解散。 受处分期间的规定: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二、政纪处分种类介绍及受处分期间的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关于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

关于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时、正确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和有关党组织给予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各级监察机关和有处分权的机关(单位)给予违纪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包括: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归档;受处分后职级、工资待遇的确定;处分影响期内的职务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的评定及考核结果的使用;收缴、退赔、纠正因违纪行为所获得的利益;行政处分的解除;对执行处分决定,采纳纪检、监察建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责任追究等。 第四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以及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或组织关系,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处分决定及时、正确执行。

第二章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08]33号),《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自办案件处分决定宣布工作规定》(宁纪办发[20lO]2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七条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八条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九条受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第十条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处分的(未开除公职),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领导职务,同时降低级别和工资。 第十一条受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在未解除处分前,不得提升职务。受行政降级处分的,降低一个级别。如果本人级别为本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不再降低级别,根据有关规定降低级别工资档次。

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的区别

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的区别 政纪处分是行政处分和纪律纪律处分的总称。 行政处分,是监察部门对公务员的处罚; 纪律处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的处罚; 政纪处分的种类: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比如,一个公务员,其又是党员,犯了错误可能要受到两个部门的处罚;如果其不是党员,只会受到监察部门的处罚,而不会受到纪检部门的处罚; 党纪处分是对违反纪律的党员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处罚手段。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也可以说是五个不同的层次: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警告。这是党内最轻的纪律处分。适用于那些犯了一般性的错误或所犯错误情节比较轻的,但必须予以党纪处分的党员。警告处分的目的在于给予违纪党员以警示,使其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以便改正。党内通报也有警示、告诫的作用,但它只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形式,不是纪律处分。因此,不能用党内通报代替警告处分。 (2)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的违纪党员。对于犯不十分严重错误的党员,是给予警告处分还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以及本人的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依据党内处分的一般规定来具体确定。如果因某些原因对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所担任的职务予以调整或降职、免职,不应视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也不应视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附加

(完整word版)疲劳断裂总结

第三部分疲劳断裂 疲劳断裂是金属结构失效的一种主要型式,典型焊接结构疲劳破坏事例表明疲劳断裂几率高,具有广泛研究意义。疲劳破坏发生在承受交变或波动应变的构件中,一般说来,其最大应力低于材料抗拉强度,甚至低于材料的屈服点,因此断裂往往是无明显塑性变形的低应力断裂。 疲劳断裂过程的研究表明,疲劳寿命不是决定于裂纹产生,而是决定于裂纹增大和扩展。因此,本章将在介绍疲劳断裂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概念基础上,利用断裂力学原理着重分析疲劳裂纹的扩展机理、规律、影响因素及疲劳寿命估算。 §3-1疲劳的基本概念 在交变载荷作用下,金属结构产生的破坏现象称为疲劳破坏。为防止结构在工作时发生疲劳破坏传统疲劳设计采用σ―N曲线法确定疲劳强度。 一、应力疲劳和应变疲劳 1、应力疲劳 在低应力、高循环、低扩展速率的疲劳称为应力疲劳,也叫弹性疲劳。七特点是在应力循环条件下,裂纹在弹性区内扩展,且裂纹扩展速率低。 2、应变疲劳 在高应力、低循环、高扩展速率下的疲劳称为应变疲劳,也叫塑性疲劳。其特点是应变幅值很高,最大应变接近屈服应变,故疲劳裂纹扩展速率高(达每次循环10-2mm),寿命短(小于104周)。 二、疲劳强度和疲劳极限 1、乌勒(W?hler)疲劳曲线 (1)结构在多次循环载荷作用下,在工作应力σ(σmax)小于强度极限σb 时即破坏,在不同载荷下使结构破坏所需的加载次数N也不同,表达结构破坏载荷σ和所需加载次数N之间的关系(σ―N)即为乌勒(W?hler)疲劳曲线。 (2)疲劳曲线在加载次数N很大时趋于水平,若以σ―lgN表示则为两段直线关系 (3)图示(略) 2、疲劳强度(条件疲劳极限) (1)疲劳曲线上对应于某一循环次数N的强度极限σ即为该循环下的疲劳 强度(σ r ) (2)σ r =f(N)σ r 对应σmax,一般N<107 3、疲劳极限 (1)结构对应于无限次应力循环而不破坏的强度极限即疲劳极限(2)为σ―lgN疲劳图中的水平渐近线

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规定

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规定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关于印发《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纪发[2003]1号 各市、县(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市、县(区)监察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福建省纪委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监察厅福建省人事厅 二OO三年一月十四日 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加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明确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的职责范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以下简称处分决定),是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纪检监察机关作出或批准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是指处分决定生效后有关党政工作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处分决定的行为。 第三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实施,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负责执行。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在执行处分决定工作中应各司其职,加强协作,保证落实。 第四条处分决定的送达

(一)送达受处分人 作出处分决定的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书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见附件一)直接送达受处分人;或者直接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送达受处分人。 受处分人收到处分决定书后需由本人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的有关栏目中签字,注明收到日期,并由送达人员收回该表,受处分人拒收处分决定书的,由送达人员联名注明,视同送达。 (二)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 处分决定书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直接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必要时也可以邮寄送达或者委托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主管部门代为送达。 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收到处分决定书后,须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的有关栏目中载明收到文件的名称、份数和日期,签上收件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收到文件承办部门送的处分决定书后,应召集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基层党委的负责人就处分决定的宣布、归档,受处分人的职务安排、享受待遇、处分期内的考察以及违纪款物的退赔和非经济利益的取消等事项进行研究,作出安排布置。 (三)抄送组织人事部门 处分决定书应抄送同级或有关主管机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及其档案管理部门并附上《受处分人员管理情况回告表》(见附件二),组织人事部门的签收人员应分别在该表的有关栏目载明收到文件的名称、份数和日期,签上收件人的姓名。 组织人事部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应在十日内将处分决定等文书材料按规定的份数移送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第五条处分决定的宣布 (一)党纪处分决定的宣布 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于收到处分决定书或处分批复之日的十五日内,在党委(党组)以及受处分人所在的支部党员大会或指定的范围内宣布。 1.受处分人所在的基层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的决定精神,通报情况,统一认识,研究确定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和宣布事项,明确宣布的组织分工。

影响金属材料疲劳强度的八大因素

影响金属材料疲劳强度的八大因素 Via 常州精密钢管博客 影响金属材料疲劳强度的八大因素 材料的疲劳强度对各种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都极为敏感。外在因素包括零件的形状和尺寸、表面光洁度及使用条件等,内在因素包括材料本身的成分,组织状态、纯净度和残余应力等。这些因素的细微变化,均会造成材料疲劳性能的波动甚至大幅度变化。 各种因素对疲劳强度的影响是疲劳研究的重要方面,这种研究将为零件合理的结构设计、以及正确选择材料和合理制订各种冷热加工工艺提供依据,以保证零件具有高的疲劳性能。 应力集中的影响 常规所讲的疲劳强度,都是用精心加工的光滑试样测得的,然而,实际机械零件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同形式的缺口,如台阶、键槽、螺纹和油孔等。这些缺口的存在造成应力集中,使缺口根部的最大实际应力远大于零件所承受的名义应力,零件的疲劳破坏往往从这里开始。 理论应力集中系数Kt :在理想的弹性条件下,由弹性理论求得的,缺口根部的最大实际应力与名义应力的比值。 有效应力集中系数(或疲劳应力集中系数)Kf:光滑试样的疲劳极限σ-1与缺口试样疲劳极限σ-1n的比值。 有效应力集中系数不仅受构件尺寸和形状的影响,而且受材料的物理性质、加工、热处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有效应力集中系数随着缺口尖锐程度的增加而增加,但通常小于理论应力集中系数。 疲劳缺口敏感度系数q:疲劳缺口敏感度系数表示材料对疲劳缺口的敏感程度,由下式计算。 q的数据范围是0-1,q值越小,表征材料对缺口越不敏感。试验表明,q并非纯粹是材料常数,它仍然和缺口尺寸有关,只有当缺口半径大于一定值后,q值才基本与缺口无关,而且对于不同材料或处理状态,此半径值也不同。 尺寸因素的影响

党员纪律处分113题

纪律处分条例113题 (新条例)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何时颁布,何时施行? 答:2018年8月18日颁布,201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有总则、分则、附则,共有11章,142条。 2.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三)实事求是;(四)民主集中制;(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4.党的纪律追究的重点有哪些? 答: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5.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答:(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6.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哪些处理措施? 答:(一)改组;(二)解散。 7.党员受到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分别多长期限,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

外职务。 答: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8.什么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答: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 9.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10.留党察看处分的期限? 答:分别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 11.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权利? 答: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2.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后,多长时间不得重新入党? 答: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13.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何种处分,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答: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 14.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答:予以改组;解散。

疲劳

船舶结构疲劳强度分析中的几个问题 [2009-09-26]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造船1999 (一) 引言 船舶在波浪中航行及装载情况又常常变化,使船舶构件长期处于交变应力状态下,这种变化载荷周期的累积效应造成疲劳破坏。自从用钢作为船体材料以来,由疲劳损伤为主要原因而造成的海损事故屡有发生。如: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建造的近5000艘自由轮中有1000多艘船由于裂纹而破损[1];美国海岸警卫队船舶结构委员会报告中[2],给出了散货船、油船和集装箱船,其船龄从几年到30多年共41艘船发生裂纹情况。随着高强度钢在船体结构中广泛被采用,用屈服和极限应力较高的高强度钢制成的结构,从强度角度而言,可承受较高外力,但疲劳强度与屈服强度和极限强度几乎无关;若再考虑到较低屈服强度的钢材具有较好的可焊性,则船舶结构的疲劳强度问题,已是确保船体结构安全可靠的主要问题之一。 为了避免因疲劳强度不足而造成船舶损坏,有关国家各自提出了在设计阶段对常用海事结构的有关疲劳强度计算方法。主要船级社(如ABS、BV、DNV、GL、KR、LR、NK、RINA和RS等),在各自检验入级规范中对结构的疲劳强度问题均提出了要求。 通常研究疲劳断裂强度问题有两种方法[3,4]: (1) S-N曲线法。通过试验求出适合多种结构类型的S-N曲线,结合Palmgren-Miner累积公式计算结构的疲劳寿命,或当使用时间已知时求其相应的许用应力幅值。 (2) 断裂力学方法。从微观角度讲,结构或零部件都有不同程度裂纹存在。当作用有正应力时,在裂纹尖端附近产生应力场,这个应力场可用“应力强度因子”K的参量来描述,当它达到临界值Kc时就发生脆断。如果应力强度因子的合理表达式及材料的断裂韧性已知,就可算出最大允许应力,或算出使构件或零部件产生破坏的临界裂纹尺寸。 本文讨论用S-N曲线计算船舶结构中遇到的几个问题:S-N曲线,作用在船舶构件上的外载荷;与外载荷对应的周期数;选用的应力幅值等。最后以 258,000t超大型油船的舷侧纵骨和甲板纵骨的疲劳强度分析为例,说明其计算结果与实际情况较为接近。 (二) 基于S-N曲线的疲劳分析 对于批量生产的汽车和飞机,其零部件(如曲轴、滚柱轴承等)是采用模型和/或构件试验直接估计疲劳强度。然而在试验中需要很好确定模拟结构的制造过程和受载情况,在试验条件中一些固有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试验结果无效,而且一般试验均非常费钱。所以对于非批量生产的船舶和海洋工程,直接由模型试验来确定构件或节点的疲劳强度是不合适的。通常船舶结构构件或节点设计的抗疲劳能力的分析,较多是基于疲劳强度试验(S-N曲线)方法。 S-N曲线是疲劳寿命—应力幅值曲线。S是交变应力的应力幅值,N是所讨论对象在恒幅交变应力作用下达到破坏的应力循环次数,亦称为疲劳寿命。多数

疲劳强度计算.

疲劳强度计算 一、变应力作用下机械零件的失效特征 1、失效形式:疲劳(破坏)(断裂)——机械零件的断裂事故中,有80%为疲劳断裂。 2、疲劳破坏特征: 1)断裂过程:①产生初始裂反(应力较大处);②裂纹尖端在切应力作用下,反复扩展,直至产生疲劳裂纹。 2)断裂面:①光滑区(疲劳发展区);②粗糙区(脆性断裂区)(图2-5) 3)无明显塑性变形的脆性突然断裂 4)破坏时的应力(疲劳极限)远小于材料的屈服极限。 3、疲劳破坏的机理:是损伤的累笱 4、影响因素:除与材料性能有关外,还与γ,应力循环次数N ,应力幅a σ主要影响 当平均应力m σ、γ一定时,a σ越小,N 越少,疲劳强度越高 二、材料的疲劳曲线和极限应力图 疲劳极限)(N N γλτσ—循环变应力下应力循环N 次后材料不发生疲劳破坏时的最大应力称为材料的疲劳极限 疲劳寿命(N )——材料疲劳失效前所经历的应力循环次数N 称为疲劳寿命 1、疲劳曲线(N γσ-N 曲线):γ一定时,材料的疲劳极限N γσ与应力循环次数N 之间关系的曲线 0N —循环基数 γσ—持久极限 1)有限寿命区 当N <103(104)——低周循环疲劳——疲劳极限接近于屈服极限,可接静强度计算 )10(1043≥N ——高周循环疲劳,当043)10(10N N ≤≤时,N γσ随N ↑→N σσ↓ 2)无限寿命区,0N N ≥ γγσσ=N 不随N 增加而变化 γσ——持久极限,对称循环为1-σ、1-τ,脉动循环时为0σ、0τ 注意:有色金属和高强度合金钢无无限寿命区,如图所示。 3)疲劳曲线方程))10(10(04 3N N ≤≤ C N N m m N =?=?0γγσσ——常数

纪律处分分类自己整理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一、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2、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 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

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四、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

党员纪律处分决定

党员纪律处分决定 党纪即党的纪律,是指政党按照一定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党内行为规范。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员纪律处分决定,供大家参考! xxx,男,19xx年4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xx人。19xx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1月调入xxx工作,19xx年6月任xxxxxx至今。 主要事实: 000年5月,xxx任xxx期间,在明知xxx翻建住房申请书中xxx的房产面积与其实际合法住房面积不符,明知没有xxx其他四个兄弟翻建住房申请的情况下,不向主管副局长和局长请示,擅自为其盖章审批,并且在开具建房许可证时仅根据xx兄弟五人的房产证,就把xxx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为xxx兄弟将普通住房改变为经营性旅馆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处理意见: xxx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应严守党纪,恪尽职守,他却滥用权力,不正确履行职责,为xxx兄弟把普通住房变更为经营性用房提供便利,属失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

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一条“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之规定,给予xxx党内警告处分。 我局党支部于20xx年11月23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本支部共有党员19名,到会14名,请假5名。14名党员经一致同意给予xxx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区直机关工委、区纪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中共xxxx纪律检查委员会 20xx年9月30日 蔡xx,女,汉族,1967年6月出生,河南省人,本科文化程度,19xx年xx月参加工作,20xx年6月入党,历任二建劳资科科长、劳务站副站长、经营管理部副部长、劳务管理公司经理,现任二建企业策划与管理部部长。 主要错误事实 1、违规使用董元金劳务队承包劳务 董元金劳务队20xx年5月5日被集团禁入,按照规定自禁入之日起,三年内(20xx年5月前)不得进入集团市场。蔡xx20xx年3月至20xx年2月任二建劳务管理公司经理,

最新整理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有何区别.docx

最新整理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有何区别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有何区别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就应当依照规定受到纪律处分,这就是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主要是指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的公职人员进行的惩戒措施。 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体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内在一致、高度互补,实现了党内监督的全覆盖与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实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但是,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作为两种不同的惩戒措施,在诸多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需要在具体适用中予以准确把握。 两者在适用对象上存在差别 党纪处分的对象是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政务处分的对象是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公职人员。 对象上的差别,要求我们在具体适用中,对于非国家公职人员的党员,不能使用政务处分进行惩戒;对于非党员的国家公职人员,不能使用党纪处分进行惩戒。对于具有党员身份的公职人员,因为既属于党纪处分对象,也属于政务处分对象,就存在同时被给予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情形。基于这些不同,在立案过程中就存在党纪立案、政务立案以及党纪与政务同时立案的不同情形。 两者在适用依据上存在差别 党纪处分的依据,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而政务处分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党纪处分对应的是违纪行为,政务处分对应的是违法行为。但是,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党纪与国法之间,不仅在于前者严于后者,更在于二者之间的互动,需要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因此,在强调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同时,还要强调纪法贯通。 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对于具有党员身份的国家公职人员,有时就涉及党纪处

疲劳分为几种类型

疲劳分为几种类型 一是体力疲劳。多见于体力劳动者,乃是繁重的体力劳动或过强的体育运动所造成。表现为手脚酸软无力,全身体能明显下降。 二是脑力疲劳。主要见于脑力劳动者,由于长时期进行复杂的脑力劳动,大量消耗能量,招致大脑血液和氧气供应不足,削弱了脑细胞的正常功能。表现为头昏脑胀,记忆力下降,注意力涣散,失眠多梦等。 三是心理疲劳。乃是现代生活中的高强度紧张感与压力造成的,由于超负荷的精神负担使心理处于一种混乱与不安宁的状态,情绪沮丧,抑郁或焦虑。慢性疲劳带来的严重后果过度疲劳易致心脏猝死疲劳“唤醒”疱疹病毒疲劳工作后马上睡易变秃子 四是慢性疲劳。如果你是上班一族,整日劳碌,并且经常超时加班,那么回家后感到浑身疲劳,就蒙头大睡。一觉醒来,又是一天的冲刺。那么你可能被"慢性疲劳症"缠上也懵然不知。多年前,美国发现了第一宗与感冒症状相似的病例,后来,它正式命名为"慢性疲劳症候群"。从医学观念来看,那是因过度工作或运动,造成严重疲劳的病症。 一般来讲,正常的人经过一轮疲劳后,休息一宿就可恢复充沛精力。如果你不属于这类型,而是隔天起身,还是觉得十分疲倦,并且持续一段时间,这种状态就是"慢性疲劳症"。大部分人不把这种症状视为病症而掉以轻心,其实这会影响个人的学业、工作和日常生活,严重的长期性疲劳,可能会成为其他病症的征兆。这种强烈的疲劳感如果持续半年或更长,便会出现轻微发烧、咽喉痛、淋巴结肿大、集中力降低、全身无力等等。 身体长期处于疲劳状态,会造成体内荷尔蒙代谢失调、神经系统调节功能异常、免疫力减低,同时也会引起肩膀酸痛、头痛等自律神经失调症状,感染疾病的概率也提高。

五、隐性疲劳。呼吸障碍、过敏症都可能影响睡眠进而使人感到精疲力竭。贫血症和甲状腺失调症使很多女性不但困乏想睡,还有畏寒、便秘、抑郁等症状,且普遍地感到懒散不大想动。忧郁症患者也会表现为疲劳,同时还有心情不佳、敌对行为或对过去喜爱的活动失去兴趣等情况。 六是性疲劳。就是在性生活尚未开始时或正在进行时,就有一种疲劳感觉,而更多的男性常在性生活后出现疲劳症状。 如何自测疲劳程度 专家提出以下信号,作为判断你有无疲劳以及疲劳的程度: 早晨不想起床,即使勉强起床,也是浑身倦意。 工作或看书老开小差,写文章差错连连,注意力难以集中。 说话懒言懒语,少气无力。 不愿与同事交谈,回到家后也常常默不作声。 总想伸懒腰,打哈欠,睡眼惺忪。 懒得爬楼,上楼时常常绊脚。 公共汽车开过来了也不想抢步赶上去。 喜欢躺在沙发上,并把腿抬高,才感舒服些。 四肢发硬,两腿沉重,双手易发抖。 食欲差,不思茶饭,厌油、恶心。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颁布实施的。 A、2003年12月31日 B、2004年12月31日 C、2005年12月31日 D、2006年12月31日 参考答案:A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三 B、六 C、十二 D、二十四 参考答案:B 3、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共有()种。 A、一 B、二 C、三 D、四 参考答案:B 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除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外,还有()。 A、严重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免职 参考答案:A 5、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 A、警告处分 B、严重警告处分 C、留党察看处分 D、开除党籍 参考答案:B 6、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性质处理。 A、受贿 B、贪污 C、违反财经纪律 D、挪用公款 参考答案:A 7、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警告

参考答案:A 8、诬告陷害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B、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C、警告 D、开除党籍处分 参考答案:B 9、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警告 B、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 D、留党察看 参考答案:C 10、某市审计局副局长刘某(党员)因受贿错误于2009年9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10年10月,有关部门又查清刘某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5000元的事实,对刘某应当()。 A、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B、延长一年察看期 C、延长两年察看期 D、清除出党 参考答案:A 11、党员郑某因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民族分裂游行活动,经组织批评教育后确实有悔改表现。据此,对郑某如何处理()。

44------湖北省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

湖北省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 (鄂纪发﹝2014﹞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以下简称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保证处分决定及时准确执行,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指全省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将生效的处分决定付诸实施的活动。主要执行事项包括:处分决定的送达与宣布;受处分后职务、级别、工资、医疗、住房及其他待遇的变更;没收、收缴、追缴、责令退赔违纪款物,纠正违纪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非经济利益;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的评定以及限制职级晋升和工资调整;处分决定等材料归入组织人事档案;党员权利的恢复和政纪处分的解除等。 第三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领

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坚持依纪依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结合,保障受处分人合法权利的原则。 第五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是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处分决定作出机关的职责: (一)处分决定作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受处分人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送达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卡》(附式1)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附式2);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处分决定等有关材料抄送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 (三)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职责: (一)按照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宣布或者通报处分决定; (二)依据处分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或者直接办理受处分人的职级、工资及其他待遇的变

党内处分种类

1概念 党的纪律处分是党的组织对于违犯党纪的党员,根据其错误性质和情节的轻重,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党纪处分是对违纪党员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组织手段。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种类 《 严重警告严重警告是党内五种处分中的轻处分,但比警告处分要重。一般指党员所犯错误性质和程度比警告处分严重,但构不成撤销党内职务(或无党内职务又构不成留党察看)处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党内职务是指撤销党员在党内经过选举或由党组织任命而担任的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工作部门中的领导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适用于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和影响已不适宜继续担任党的领导职务,但又不构成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在做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后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一般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留党察看是党的纪律处分中仅低于开除党籍的一种 留党察看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按期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开除其党籍;又犯有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也应当开除党籍。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重的纪律处分。主要是对那些犯了严重错误,造成很坏影响,给党的工作带来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党员,或者对犯了错误拒不改正,拒绝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已丧失了党性和党的立场,背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党员的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开除党籍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党政纪处分种类(2011.11)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党纪和政纪处分的种类 《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规定的问责情形有10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求进取、平庸无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态度冷漠、作风粗暴,铺张浪费、攀比享受,暗箱操作、逃避监督,监管不力、处置不当等,并具体细化为45种情形。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方式有十种: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包括10种行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从党纪处分第四十五条到一百七十四条共129条作了详细规定。 党纪处分的种类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

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对党组织的纪律处分种类有两种:改组、解散。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情形共16条(第十八条到第三十三条)44种情形。 政纪处分的种类有六种: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撤职(24个月)、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处理、纪律处分时,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 在对干部20处理上,能采用问责方式解决的就不上升到纪律处分解决,能采用党政纪处分解决的,就不上升到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疲劳分析解析

一、绪论 疲劳,是固体力学的一个分支,它主要研究材料或结构在交变载荷作用下的强度问题,研究材料或结构的应力状态与寿命的关系。金属、塑料、木材、混凝土、玻璃、橡胶和复合材料等各种结构材料及其加工成的结构或设备,在载荷的反复作用下,都会产生疲劳问题。 据统计,在三大主要破坏形式(磨损、腐蚀和断裂)之一的断裂失效中,结构破坏的80%以上都是由疲劳引起的。疲劳破坏在工程结构和机械设备中极为广泛,遍及每一个运动的零部件,不管是脆性材料还是塑性材料,疲劳破坏由于没有明显的宏观塑性变形,破坏十分突然,往往造成灾难性的事故。因此,对于承受循环载荷的零部件都应进行疲劳强度设计。疲劳所涉及面之广几乎涵括汽车、铁路、航空航天、海洋工程以及一般机器制造等各个工业领域。 近年来,有限元方法的不断成熟使得CAE分析结果的精度和可靠性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在全球各大汽车公司,在产品的并行开发过程中,广泛地将CAE技术同步应用于车身开发,如刚度、强度、NVH分析、机构运动分析等。作为车身CAE的一个重要方面——疲劳耐久性CAE分析技术,基于有限元应力应变结果,结合承受载荷的变化历史和材料的性能参数,并应用相应的疲劳损伤理论来预测构件的疲劳寿命。与基于试验的传统疲劳分析相比,疲劳CAE技术能够提供零部件表面的疲劳寿命分布图,可以在设计阶段判断零部件的疲劳寿命薄弱位置,能够减少试验样机的数量,大大缩短产品的开发周期,降低产品开发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疲劳基本概念 2.1 疲劳定义 疲劳的一词的英文是fatigue,意思是“劳累、疲倦”。作为专业术语,用来表达材料在循环载荷作用下的损伤和破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1964年发表的报告《金属疲劳试验的一般原理》中对疲劳所做的定义是:“金属材料在应力或应变的反复作用下所发生的性能变化叫做疲劳;虽然在一般情况下,这个术语特指那些导致开裂或破坏的性能变化”。这一描述也普遍适用于非金属材料。 2.2 疲劳破坏特点 构件的疲劳破坏与静力破坏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 在交变载荷作用下,构件中的交变应力在远小于材料的强度极限,甚至小于材料的弹性极限时,破坏就可能发生。 (2) 不管是脆性材料或塑性材料,疲劳断裂在宏观上均表现为无明显塑性变形的突然断裂,故疲劳断裂常表现为低应力类脆性断裂。这一特征使疲劳破坏往往没有明显的前兆,因而具有更大的危险性。 (3) 疲劳破坏在端口处外观上明显的分为两个区域,即光滑区和粗糙区,也称为疲劳裂纹扩展区和快速断裂区,这是判定是否为疲劳破坏的一个重要判据。 (4) 疲劳破坏常具有局部性质,而并不牵涉到整个结构的所有材料。多数时候只要改变局部细节设计或工艺措施,就可能较明显地增加疲劳寿命。因此,结构或构件的抗疲劳破坏的能力不仅取决于所用的材料,而且敏感地取决于构件的形状、尺寸、连接配合形式,表现形状和环境条件等等。 (5) 疲劳破坏是一个累积损伤的过程,通常要经历裂纹形成、裂纹扩展以及裂纹扩展到临界尺寸时的快速断裂三个阶段,需要一定的时间历程,甚至是很长的时间历程。 2.3 疲劳强度、疲劳极限和疲劳寿命 材料或构件疲劳性能的好坏是用疲劳强度来衡量的。所谓疲劳强度,就是指材料或构件在交变载荷作用下的强度。 疲劳强度的大小是用疲劳极限来衡量的。所谓疲劳极限,就是指在一定循环特征R下,材料或构件可以承受无限次循环而不发生疲劳破坏的最大应力。因材料的疲劳极限随加载方式和应力比的不同而异,通常以对称循环下的疲劳极限作为材料的基本疲劳极限。 疲劳寿命是疲劳失效时所经受的应力或应变的循环次数,一般用N表示。试件的疲劳寿命取决于材料的力学性能和所施加的应力水平。一般来说,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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