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装置停工检修和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6装置停工检修和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6装置停工检修和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装置停工检修和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了加强对装置停工检修和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员工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工程承包商。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3.2 机动设备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检修或项目施工作业的风险评价,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3 生产运行处负责开停工的安全生产,协调指挥,负责组织停工向施工和施工向开工两个界面的交接确认工作。

3.4 其他职能处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 装置停工由生产单位的生产运行部门统一指挥。装置停工应制定安全停工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停车安全,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停工向施工和施工向开工两个界面的交接确认,应由二级单位调度室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科、机动科等部门和生产车间共同签字确认,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4.2 停工方案主要内容

(1)停工范围和停工程序。

(2)各种物料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3)工艺处理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制定盲板图表。

4.3 检修作业前,生产单位要对检修装置、设备进行清洗、置换处理要做好以下工作。

(1)切断电源和联锁,注意清除油污,物料按规定退出装置区。

(2)对输送、储存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按规定进行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加堵盲板,使之与相关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

(3)在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出入口或与系统连接部位的盲板处挂上“警示牌”。

(4)装置内的地沟、电缆沟、工业排水沟、阴井、地漏等要有效封闭。

4.4 检修作业前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建立安全检修组织机构,明确检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安排好监护人。

4.5 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技术教育,检修施工人员还须接受生产单位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特殊工种上岗资格证,未经教育的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6 生产单位应向检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7 施工单位应配齐检修作业所使用的工、机具,并逐个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机具不准使用。要根据检修特点备好安全带、防毒面具及灭火器材等。

4.8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要与生产单位进行现场交接,使其达到要求。

4.9 检修作业的一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要求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衣、帽、

鞋、手套、眼镜、防毒面具等。不准穿能产生静电的衣服、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区域施工。高空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否则不准进行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2)严格执行各类票证制度,施工动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作业都要办理相关的票证,票证要认真填写,措施详尽。作业人员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在接受检查时要出示票证,不能出示票证或借口在他人手中的按无票证处理。罚款1000-5000元。导致事故的,按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3)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方案和项目HSE计划书,报作业所在单位批准。检修项目要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制定削减措施。

(4)对装置内不检修的设备,要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5)检修现场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料,停车时排出的易燃、可燃物料装桶后,要及时运到安全地点,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施工单位作业过程中要接受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检查监督。

(7)检修施工单位检修结束,交回生产单位的设备或装置,应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8)盲板拆装要有专人负责,要将拆装时间、部位、数量、拆装人员姓名记入盲板拆装记录,并绘制盲板图以备检查。

(9)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如坑、井等,必须设置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红灯警示。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工程开工前,要按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安排作业棚、休息室、办公室、搅拌站、施工材料堆场、预制场地等,所有布置必须经二级单位安全部门批准。生产区域内严禁有人居住。

(10)搭建临时建筑物应提交申请,并附有具体区域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报二级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审批,批准后方可搭建。

(11)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立即恢复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4.10 焊接的一般规定

(1)雨天不准露天进行电焊作业。在潮湿的地沟、金属构架及天车上进行焊接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并有防触电措施。

(2)电焊作业的零线与焊口之间距离不准大于600mm,且与焊件良好接触。

(3)电焊机的零线、接地线和焊接工作回线均不准搭在其它设备装置上,也不准接在管线、仪表保护套管及设备上。

(4)焊接、切割密闭空心件时,必须留有排气孔。

(5)不准用焊炬(割炬)火焰照明。

(6)不准用明火检查气瓶漏气。减压阀冻结,要用温水解冻不得用火烤。(7)乙炔、氧气带要严密不漏,接头处要把牢。

4.11 电焊机安全要求

4.11.1电焊机要放在干燥处,雨天要有防雨措施。

4.11.2各电焊机之间,焊机与墙之间,均应留有不小于1米的空道。

4.12 电焊把线安全要求

4.12.1电焊把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无破损。如有破损需用胶布缠好。4.12.2不准将把线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上。

4.12.3把线不准沾油,沾油必须清理干净。

4.13 氧气瓶安全要求

4.13.1氧气瓶不准靠近热源,夏季要有防晒措施。不准接触油脂,与明火应保持不小于10米距离。

4.13.2瓶中氧气不准用尽,应保留5OKpa的余压。气瓶安全附件要完好。

4.13.3氧气瓶不准与可燃气体放在一起,同乙炔气瓶应保持不小于 10米距离。搬运时,应防止撞击。

4.14 乙炔气瓶安全要求

4.14.1使用、运输、储存乙炔气瓶时,其环境温度不准超过40℃。

4.14.2不准敲打、撞击气瓶,不准靠近火源和电气设备存放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

4.14.3乙炔气瓶不准倒置,不能同氧气瓶混放运输。

4.15 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配件、工具和衣物等。

4.16 电气检修作业严格执行国家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各企业电气安全技术规程。

4.17 盲板材质要符合安全要求,有足够强度。盲板样式、规格要统一,并要统一编号。

4.18 禁止带压、带物料拆装盲板,必要时须采取可靠措施,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特殊危险作业主管领导批准。

4.19 检修现场的清理要遵循以下要求。

(1)清理工作要自上而下进行。

(2)清理物品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掷,必要时须设专人监护。

4.19.3设备内部清理要干净,不能留任何杂物。

4.19.4用水清理地面、设备时,不准将水溅到电气设备上。

4.19.5清理腐蚀性介质时,不要溅到其它设备上。

4.19.6检修结束,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备、管线复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19.7环保要求执行《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及开车期间环保管理制度》。4.20 装置开工要制定开工方案,开工方案应包括安全措施。

4.21 装置开工应严格执行开工方案,统一调度,检修单位应对其检修项目安排“保镖”人员,及时处理故障,保证正常运行。

4.22 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非本单位施工区域或场所,不得乱动乱碰或拆卸任何设备零件、附件等。自觉维护作业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和安全消防设施,在作业中可能对其构成影响或威胁时要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

4.23 外来施工作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的要求。

5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6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相关制度同时作废。

7记录

相关作业票,盲板图。

炼油企业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附属装置(设备)开停机(工)管理规定

XXX集团公司 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附属装置(设备)开停机(工)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职责 (2) 第三章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要求 (2) 第四章生产装置开工组织程序 (3) 第五章装置停工验收组织程序 (4) 第六章生产装置紧急停工及恢复 (5) 第七章装置开停工管理 (5) 第八章附则 (6)

生产装置(设备)开停机(工) 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保证生产装置在开停工过程中的安全、平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述生产装置的开停工包括生产装置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开停工过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及配套附属装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生产部:负责生产装置开停工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其他职能科室:根据各自管理职能配合生产装置开停工和相应的职能监管工作。 第六条开停工单位:负责生产装置《开停工方案》的编写和开停工过程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生产辅助单位:配合开停工装置根据各自职能范围做好开停工期间的各类辅助工作。 第八条各事业部:负责生产装置开停工期间所有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平衡。 第三章生产装置开停工管理要求 第九条《开停工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开停工过程的主要

步骤及关键操作、开停工时间统筹图、退料扫线流程安排、公用工程配合方案、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盲板表、开工原料供给安排等。 第十条开停工单位应提前1周组织岗位人员对《开停工方案》进行培训,对关键步骤、技改方案进行开停工交底和技能考试。 第十一条生产部根据装置开停工情况统一指挥,车间负责开停工期间具体任务的实施。 第十二条相关生产辅助车间根据生产调度指挥,配合生产装置做好开停工期间物料收发、扫线、公用工程负荷调整、化验数据分析、维修类作业等相关辅助操作。 第四章生产装置开工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新建装置交付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包括生产部、设备部、安全部、技术部部、项目部和新建装置接收单位或检修单位,以下统称“相关单位”)经现场检查核实后召开确认会并在《新建装置交付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交由生产部组织装置开工。 第十四条改扩建装置交付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经现场检查核实后召开确认会并在《改扩建装置交付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交由生产部组织装置开工。 第十五条检修交付验收由设备部组织,相关单位经现场检查核实后召开确认会并在《停工检修交付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交由生产部组织装置开工。 第十六条交付验收合格的生产装置,由生产部组织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在完成气密实验后,视情况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进料条件确

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WHMCMDQG009—2006 1、总则: 为加强内部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本单位日常管理中来,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参照上级相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2、目的: 现结合我司搬迁到新工场的实际,制定《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以加强对外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减少伤害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由外来单位进行的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动,以及公司所有的对外发包业务(不含外协零件制作等)。 4、管理与职责: 4(1资质 4(1(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资质,主要包括: a(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证明; b(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 c(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d(具有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e(具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f(过去一年的事故情况记录; g(建筑施工、高层外墙清洁等施工作业单位必须持有《广州地区建筑安装企业安全 资质证》和《广州市高层建筑外墙清洁维修作业安全资质认证书》。 4(1(2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由我司对应的发包部门负责,必须作好审查记录,并保留上述资料的

复印件各一份。发包部门必须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合格后,才能与其签定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4(2安全承包 外包单位必须就工程项目对我司进行安全责任承包。工程施工前,我司发包部门必须与外包单位签定《外包施工单位安全防火治安承包协议书》,并到安全保卫科登记备案,未签定《外包施工单位安全防火治安承包协议书》的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4(3安全教育 4(3(1施工前,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知识、我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消防禁烟制度以及针对我司安全防火、治安防范特点的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受教育的 1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WHMCMDQG009—2006 施工人员必须在《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中签名确认。 4(3(2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加或更换施工人员的,必须经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 4(4安全检查 4(4(1外包施工单位携带到甲方场地施工的设备设施(包括移动电器工具)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接受我司安全检查人员按《外包施工安全检查日检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不合格的设备设施禁止进场使用。 4(4(2施工前,我司发包部门负责通知施工作业区域的所属部门,外包施工单位我司发包部门和施工作业区域的所属部门三方都要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作业区域的明显位置悬挂《建筑施工项目标识牌》。 4(4(3施工作业过程中,我司发包部门必须负责对工程施工和外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按《外包施工安全检查日检表》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发包部门要作好检查及整改记录。 4(4(4 检查周期: 类别负责部门/人员周期备注 工程项目现场监护人日常检查不少于1次/天 (发包部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行业安全标准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禹建设集团第一项目部项目部。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以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为标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四条项目施工必须按规定履行“施工安全许可证”审批手续,在交纳保险、取得“施工安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项目施工。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应针对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和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特殊施工材料、作业环境等不同特点制定,内容要具体并有指导作用。 第六条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基础和附着设计,孔洞临边防护,拆除施工等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七条实行逐级安全交底制度。施工前,有关负责人应将工程

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项目经理、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生产班组作出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第八条建筑工地必须具备下列安全内业资料,且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并轨当存查:安全目标的管理(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组织设计;单项施工方案;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活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各种验收记录;违章处理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劳务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临时用电方案,维修、巡检记录;工伤事故资料;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第九条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平采暖通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图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设“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应急救援体系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不得少于6幅。 第十二条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电梯、施工用电,“四口”防护、临边防护和安全网等,必须经企业组织有安全、技术、机械、电气等人员参加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要制定专人维护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不稳定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717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围 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建筑施工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总述 1、项目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 2、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第一”的原则,

炼油厂装置开停工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13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炼油厂装置开停工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炼油厂装置开停工管理办法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炼化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保证生产装置在开停工过程中安全、平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装置正常开停工是指按计划、指令预先安排的停工和开工。紧急停工是指生产装置异常情况下的被迫停工。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格尔木炼油厂。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格尔木炼油厂主管生产的厂领导负责开

停工文件的签发和组织实施。工艺技术科及生产运行科是生产装置开停工组织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 第五条车间(装置)主任负责组织生产装置开停工方案及相关文件的编写、提交和开停工过程的实施。 第六条开停工文件包括装置操作变动审批单、开停工通知单、开停工方案、开停工规程(操作卡)以及开停工条件确认的相关确认文件。 第三章装置开、停工条件确认 第七条装置开工必须进行条件确认。确认程序为: ㈠生产装置开工前,首先由车间(装置)组织内部验收,合格后,向工艺技术科提出开工条件确认申请; ㈡工艺技术科组织设备管理科、质量安全环保

科对开工条件进行进一步确认,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㈢确认合格后,车间(装置)根据生产运行科的开工安排,按照开工方案、开工规程(操作卡)组织开工。 第八条开工条件确认内容包括: ㈠开工领导小组已成立,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达到任职上岗条件; ㈡开工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环保预案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齐全; ㈢装置开工所需的原料、燃料、三剂、化学药品、标准样品、备品配件、润滑油(脂)等种类、数量满足,并按照要求装填到位;产品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设备就位; ㈣安全、工业卫生、消防、气防、救护、通

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协(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的所有外协单位。 三、职责 1、发包单位(基地、车间、科室)负责外协单位的综合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所辖单位有对外协单位监督管理的义务。 3、安全环保部负责外协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发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一律不准进公司施工。 2、经审查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存档。 3、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经审定合格后,根据施工项目工程量及施工时间,由基地安全员与施工单位签定《外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4、发包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环保部对项目的施工安全共同负责,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全环保部和所在车间的安全监督管理。 6、工程施工前,项目外协负责人要与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现场审核和安全交底后,方可施工。 7、施工单位施工前,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所辖区安全管理人员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标准文明施工。

8、施工中如需挪动建筑、管道、设备、动力线路等,必须先征得基建科和所在单位核实、批准后方可进行。 9、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区域标志,危险地带设安全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 10、在多工种、多层次联合作业的场所,除各自执行规章制度外,必须认真执行作业前确认、作业中联保、互保、作业后“三清”,做到“三不伤害”。 11、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将按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12、施工完毕后,由安全环保部收回施工安全协议。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 2、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目标完成,使工程安全始终保持受控状态,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并对今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采取预防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及要求 第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理公司存档。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公司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第八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的预测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全监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自然保护区的防火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所有接引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监察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安全监察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钢丝绳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起吊重物时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第十六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第十七条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公司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规定》要求,对安全措施、组织措施不完备或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等条件下,不允许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第十九条安全监察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及考核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条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版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0年5月修订)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部门规章以及《一标准、四规范、一规程》和各类规范性文件;规范施工管理活动,实现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办理管理移交手续、组织施工策划 工程项目中标后,工程项目开工前,经营管理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办理工程管理交接手续,移交相关工程资料。 基层单位工程处,根据接收的相关工程资料,对工程项目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交底。由工程项目部进行施工组织策划﹙包括:开工准备措施,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组织落实分包队伍等﹚。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过程控制。 二、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申报 1、工程项目部、基层单位根据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设计图纸等资料和创建目标,编写相应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资料﹙详见安全申报资料目录,附表1﹚,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2、安全申报资料中的“申报资料﹙一﹚”共8项由项目部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二﹚”由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编写并经分公司﹙基层单位下属﹚主任工程师审查确认,基层单位总工审核,经集团总师办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三﹚”按上述“申报资料﹙二﹚”的编写、审查审核、审批和监理批准程序执行;所有申报资料、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5天内完成编审流程。 3、所有安全申报﹙备案﹚资料由工程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及时报送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和基层单位备案;基层单位将所属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和质量监督备案登记表、施工许可证、基层单位或分公司与项目部每年﹙含工程开工时﹚签订的《四项责任书》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料汇总后于当月25日前报送公司工程部备案。 4、工程项目部将安全申报﹙备案﹚资料报送集团总师办审核时,必须同时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整改单》(附表2)和由相关责任人﹙本人﹚签证的:《申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资料专项方案会签表》(附表3)、《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开工项目情况一览表》(附表4加盖基层单位章﹚送达公司工程部备案。 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程序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含应急预案﹚编制 1.1 各类方案的编写必须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难点、施工作业环境、施工工艺等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1.2 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经评价后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在施工过程中定期、不定期﹙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采用四新技术等情况前﹚进行危险源辩识、评价并及时调整清单,严格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危险源是编写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依据。 1.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高、大、难等特

装置开、停工的管理制度

装置开、停工的管理制度 对装置开、停工进行管理,确保其能按开、停工方案和计划进行;确保装置开、停工安全、正点一次成功;确保开、停工过程中不污染环境;确保开、停工过程中将损失降到最低。 1、计划科负责制定本年度装置大检修时间计划和装置开、停工时间计划的确定。同时做好装置开、停工前的物料平衡。 2、技术科负责开、停工及各种技术方案的审批。开、停工前,车间将开、停工方案上报技术科进行审批,审批后由技术科将方案下发给调度室,调度室在做好接收的同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3、安全环保科负责开、停工环保预案的审批。开、停工前,车间将开、停工环保预案上报安全环保科进行审批,审批后由安全环保科进行检查开、停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污染物排放和和环保的监督检查。 4、机动科负责水系统开、停工方案的审批。 5、调度室按照计划科的总体安排,负责制定各装置开、停工时间的统筹,并按照开、停工方案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公用工程系统的平衡工作。 6、装置停工后,由调度室组织相关单位对装置盲板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后交给机动科并由机动科组织相关单位对装置进行大检修。 7、装置检修结束后,由机动科组织相关单位对检修装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调度室组织装置开工。 8、各车间必须在五天前向调度室提交开、停工统筹方案,对影响开停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 9、开工前,车间要提前五天提出开工用油品品种、数量,由调度室负责平衡。 10、开、停工前,由调度室组织相关科室和车间召开装置开、停工协调会。 11、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临时停工,由车间向相关科室申请并提交停工方案经技术科批准后方可停工。紧急事故状态下的停工,车间按技术规程进行处理后,立即汇报调度室及相关部门,相关领导及部门应立即赶到现场协调车间迅速恢复生产。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28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1.1 提高外协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保护其生命健康安全。 1.2 加强公司对外协人员的管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2. 范围 适用与聪明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各种外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 3. 定义 外协人员: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

的施工人员。 分包商: 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单位的法定负责人。 4. 职责 4.1 外协人员单位(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查 4.1.1 加工中心在录用分包商时,一般先由安全管理专属部门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2 分包商填写《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跟相关证书复印件交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资质审查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结束。 4.1.3 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审查中,应严格把关,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也不得逾期不办。

4.1.4 在外工程的分包商由项目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5 加工中心的分包商由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6 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4.1.4.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4.2 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 4.1.4.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1.4.4 单位安全施工的技术实力(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及数量)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装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公司装修部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施工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应与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定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未签定安全责任书,不得擅自施工。 第四条施工基本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及安全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消除安全隐患,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做好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予埋件。 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

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9、登高作业前须事先检查登高设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员的技术要领必须熟练。登高作业时现场需有专人监护。木架凳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确保牢固后方可使用 . 10.室内装饰施工使用的电钻、电锤、冲击钻、曲线锯、电动剪刀、磨光机、切割机、电锯、电刨等机具,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机具使用说明及操作规则进行操作,保证人身安全。

炼油厂装置开停工管理办法(精编版)

炼油厂装置开停工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炼油厂装置开停工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炼化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 保证生产装置在开停工过程中安全、平稳,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装置正常开停工是指按计划、指令预先安排的停工和开工。紧急停工是指生产装置异常情况下的被迫停工。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格尔木炼油厂。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格尔木炼油厂主管生产的厂领导负责开停工文件的签发和组织实施。工艺技术科及生产运行科是生产装置开停工组织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 第五条车间(装置)主任负责组织生产装置开停工方案及相关文件的编写、提交和开停工过程的实施。 第六条开停工文件包括装置操作变动审批单、开停工通知单、开停工方案、开停工规程(操作卡)以及开停工条件确认的相关确认文件。 第三章装置开、停工条件确认

第七条装置开工必须进行条件确认。确认程序为: ㈠生产装置开工前, 首先由车间(装置)组织内部验收, 合格后, 向工艺技术科提出开工条件确认申请; ㈡工艺技术科组织设备管理科、质量安全环保科对开工条件进行进一步确认, 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㈢确认合格后, 车间(装置)根据生产运行科的开工安排, 按照开工方案、开工规程(操作卡)组织开工。 第八条开工条件确认内容包括: ㈠开工领导小组已成立, 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达到任职上岗条件; ㈡开工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环保预案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齐全; ㈢装置开工所需的原料、燃料、三剂、化学药品、标准样品、备品配件、润滑油(脂)等种类、数量满足, 并按照要求装填到位;产品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设备就位; ㈣安全、工业卫生、消防、气防、救护、通讯、劳动保护等器材、设施配备到位, 完好备用;岗位工器具已配齐;保运工作已落实;巡检路线及标牌已设置; ㈤检维修后的设备恢复完毕;容器、管线等设备检验合格, 并有相关记录;

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明确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公司安全环境和秩序,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区域内作业的管理。 3、定义 本规定相关用语的定义: 外包作业,是指承包公司有关工程的作业,包括:产品实现过程(PIM)中需要发包的相关工程、建筑与土木承包工程、设备维修承包工程及后勤服务承包等。 外协作业,是指供货的厂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与废材(物)处理厂商人员在公司内进行的相关作业。 发包部门,是指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合同的RHM相关部门。 4、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单位在与RHM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RHM(一般工程由发包部门部门长代表,重大工程由总经理代表)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样式附后),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在RHM作业应当遵守的基本安全规则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与RHM长期协作的外包单位,可与其签订年度的安全管理协议;对于外协单位可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一式三份,安全环境部、发包部门、承包方各保存一份。 5、安全管理责任 RHM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1.1 RHM发包部门在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前,对外包、外协单位须具备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的能力与状况等进行必要的考察与审查,确定符合国家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外包、外协单位。 5.1.2 RHM 发包部门对所管的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和指导,并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资格审查。 5.1.3 RHM安全环境部对外包、外协单位作业人员视同公司员工进行同等安全监督。 外包、外协单位应确立在RHM作业的现场作业体制(责任制),指定现场作业责任人,落实事故预防对策,切实进行自主安全管理,外包、外协单位对其作业人员在RHM的安全生产负责。 外包、外协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遵守RHM的安全规定,服从RHM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参加RHM召集的安全会议等,及时了解RHM有关的安全要求并切实组织实施。 6、作业资格 外包、外协单位在RHM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特种作业有效资格。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牌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杜绝不良行为,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装修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各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以便施工顺利安全。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砂石等,不沿途遗洒即使打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 6、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打扫机房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即使清理。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佩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5、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6、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材料验收; 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严禁偷,漏,减项。验收合格后,方准覆盖。 3、材料摆放; 1)所有材料必须分类摆放; 2)每一种材料必须统一堆放在适当地点,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3)所有加工废料必须统一堆放及时处理,收工时当天废材料必须处理干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公司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制度 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执行制度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六、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七、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八、安全检查制度 九、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十、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一、考核奖罚制度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三、门口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十四、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十五、卫生保洁制度 十六、不扰民措施 十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 十八、宿舍管理制度 十九、塔吊装、拆使用管理制度 二十、养护室管理制度 二十一、食堂卫生制度 二十二、车辆冲洗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上一个新台阶,根据有关安全法规、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希各所属部门遵照执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项目、办事处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贯彻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凡职工人数超过50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必须设置1-2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班子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贯彻开工前应制订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仓库、附属临时设施必须安全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归类堆放,布置合理。 3、施工现场办公室必须布置施工总平面图,管理机构平面分布图,施工进度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574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通用范 本

炼化企业装置开停工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炼化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保证生产装置在开停工过程中安全、平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述装置正常开停工是指按计划、指令预先安排的停工和开工。紧急停工是指生产装置异常情况下的被迫停工。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炼化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地区分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地区分公司级开停工文件的签发和组织实

外协施工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外协施工承包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 安环部和厂长办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行政部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生产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部室配合帮助。 4资格预审

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 4.2安环部、厂长办、设备部、行政部会同其它各部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 4.3安环部汇总各部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4.5教育合格后安环部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

5作业监督 5.1安环部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5.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设备部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 5.3安环部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

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二)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三)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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