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问题的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问题的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问题的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问题的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问题的调研报告

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课题组省委组织部:

按照省委组织部201X年全省组织系统重点调研课题调研安排意见,我们组成课题组,分别到所辖县区及市直部门通过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就“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不仅是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有利于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非常紧迫的现实意义。

一、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的必要性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一项长效机制。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能够顺畅地实现干部正常的新老交替,有效地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最大限度地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并能有效地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是改进和丰富党管干部方式、优化班子结构的重要途径。

(一)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是实现干部新老交替、优化班子结构的需要由于干部没有明确的任届、任期和任职最高年龄限制,干部只上不下,不到年龄不下,致使班子年龄结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干部队伍活力不足,工作僵持运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干部任职年龄、任职年限都有明确的界定,干部新老交替就能够及时实现,使得一些年龄较大的干部按

规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为年轻干部成长锻炼提供了机会、创造了条件,使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程度得到提高,活力得到增强,班子整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是保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需要目前,由于部分领导职务没有明确的任期规定,即使对选举产生的任期内干部为何调整、什么时间调整,用什么方式调整,现在也没有明确规定,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另一方面,也有些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变动频繁。由于人员更替过快,一些单位、部门工作的运筹计划、组织实施缺少连续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所在地区、部门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领导班子的稳定性。

(三)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需要长期以来,干部下的渠道不畅,下的依据不明确,一直是困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干部能上不能下,不到年龄下不来,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干部混日子、守摊子的心理。在人们的观念中普遍存在着“不犯错误不下,下了就是犯错误”的思维定势。没有完全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人才资源配置规律。此外,由于干部考察过程中定性内容多,定量标准少,干部下的标准缺乏操作性,通常做法是用思想教育代替组织调整,搞迁就照顾,致使能力水平一般、政绩平平的干部下不来,优秀的干部因没有职位上不去。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把干部与领导区别开来,把领导职务作为一种工作过程、服务岗位,明确任期规定,使干部上时就有下的思想准备,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内在要求。(四)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由于缺乏任届任期概念,工作上任期目标不

够明确,使干部常常陷于事务中,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由于没有明确的任期目标和任职期限,只要不犯大的错误,不到退休年龄,尽管政绩平平,官位都是稳的,也滋长了一些人做“太平官、安稳官”的心理。一些干部往往安于现状,缺乏开拓创新、勇于争先意识。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干部在领导岗位上任期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任期一到,职务自然解除,并有严格的任期管理目标和定性定量评价体系,为干部进退去留提供依据。干部就会人人都有危机感,从而可以有效地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开拓创新意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意识,避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一任政绩、几任包袱”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制度保证。(五)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是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需要干部频繁调动易于滋生用人腐败,频繁调动干部也是产生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根源。既造成了工作的不连续性,也易于形成谋人不谋事的错误导向。滤布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每个领导职位都有明确的任职期限,既利于工作的连续性,也能有效地避免干部变动的随意性。并能根据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做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的具体操作办法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想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必须有一套严密的操作程序和刚性措施,并结合试点工作予以完善。

(一)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的适宜范围就我市而言,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的范围和适用对象,主要应包括以下三个层次。市直党委工作部门、市直政府工作部门及办事机构,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不含副厅级以上领导成员)和市人大、政协、纪委工作部门及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和内设机构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乡镇党委、政府、人大副科级以上领导成员。除此之外,群团组织和一些比较大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可参照实行。(二)党政领导职务任职期限从调研中我们感到,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不能强求一致,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和惯例来确定。选任制党政领导职务每届任期按《宪法》、《党章》及《基层组织法》规定,县区党政领导职务每届任期为5年,乡镇党政领导职务每届任期为3至5年,按惯例执行届期3年;委任制党政领导职务的每一个任期与同级党委政府同步,即市直部门及县直部门领导成员任期为5年,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期为3年。

(三)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干部管理方式

1、选任制干部新一届领导班子选举产生时,原领导班子所任领导职务自然解除,需要任职的可连选连任,但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不能超过两届;委任制干部任职期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下发免职通知,压滤机滤布解除所任职务,需要任职的可以连任,但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不能超过两个任期。实行任期制部门正、副职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5年以上,或在同一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满8年以上,应有计划地开展轮岗交流。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进行交流。

2、选任制和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满两届或两个任期后,做交流安置的,交流前后在同一级职务上连续任职不能超过15年。超过15年的,可根据有关政策和情况,采取转任非领导职务、提前退休、离职离岗、退养等多种形式予以安排。

3、选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从换届当选或届中调整到新一届领导班子选举产生,均为任满一届(为换届准备的人事安排人选除外),任期从换届之日开始计算。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从任免机关下发任职通知起计算;实行试用期制的干部,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任期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4、实行任职年龄限定制。可借鉴军队干部年限制的做法,规定担任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的最高年龄。凡到达年龄控制线而不能升任上一级职务的,应改任非领导职务。同时,完善领导干部到龄不提名制度。选任制干部要按换届文件规定,超出提名年龄界限的不再提名或继续提名;委任制干部可根据级别不同控制提职和任职年龄界限。一般情况下,市直部门领导干部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3周岁,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年龄男满53周岁、女满50周岁,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男满50周岁、女满48周岁,不再提任或连任,对非中共党员和确属工作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界限。

5、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既要使领导干部进行适当的轮岗交流,又要使领导班子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要同领导干部的试用期制度、交流制度、辞降职制度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的轮岗交流要有计划地开展逐步进行。人数较多的集中交流一般在换届以前进行。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体系,强化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拓宽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

6、任期届满后,表现突出的可以提拔任职,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连选或连任;对于表现一般的,任期届满领导职务自然解除,不再连选或连任,可根据情况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或调整到不重要岗位工作;对因考核不称职的,本文来自.gongwen123.应免去领导职务,不再保留现级别。(四)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单项推进和配套运作的关系。建立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这一系统工作有机组成部分。要使任期制建立和坚持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使之与领导干部的能上能下制度、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交流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整体运筹,同步推进,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任期制在党政干部管理中应有的作用。

二是要处理好相对稳定和个别调整的关系。在实施过程中,既要注意着眼于考虑班子的任期,保持班子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又要着眼于优化班子的实际需要,对个别不适合继续担任现职和需要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必要的调整。防止片面强调调整而不考虑正常的任期,片面强调任期而不考虑必要的调整。

三是要处理好整体把握和因事制宜的关系。在实施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点,在任期期限和目标制定上合理界定,不勉强从事,不搞“一刀切”。

三、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措施保证

(一)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限、工作目标和管理措施上做出了硬性规定,把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纳入了制度化轨道。因此,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自觉遵守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规定,要从坚持和

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党管干部方式的高度,把干部制度改革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不能仅仅局限于工作部门的研究,更不能仅仅作为干部工作的一项业务去研究,要由党委直接领导,认真抓好。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各级干部群众理解其意义,了解其内容,支持党委开展工作。(二)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要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一是要完善领导职务任用制度。领导职务的任期一旦确定,采用什么形式和方法选拔任用干部、调整岗位,就成为关键问题。必须从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的实际出发,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相关制度加以规范。

二是要完善领导职务管理制度。要本着有利于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干部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有效开发,有利于任期制顺利、有效地付诸实施的原则,重点完善领导职务任期目标责任制度、领导职务约束监督制度、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利益分配制度。

三是要完善领导干部退岗制度。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应对任职期满或其它因素退出领导岗位的要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任职期满,任期中途有特殊原因需要退出领导岗位的,提拔、交流的领导干部需要退出现职岗位几种情况。除此之外,还要积极探索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干部审计制度、引咎辞职制度、弹劾罢免制度等。

(三)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要建立科学考核体系

一是要科学制定和分解任期目标。党政领导职务任期目标的制定和分解,要依据本级党代会、人代会提出的本届党政领导班子的奋斗目标,.freekan.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计划和其他工作任务,本

地区、本部门从实际出发提出和制定的工作计划。根据上述三方面的目标、任务、计划和要求,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和岗位特点,量化分解到每一位领导成员。同时,还应将任期目标细化分解为年度目标。要通过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使制定任期目标、分解年度目标的过程,成为干部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的过程。

二是要适时考核任期目标。通过考核,能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实现目标的情况,准确地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建立健全以任期目标为内容,以岗位职责为载体,以定期考核为动力,以目标实现程度定优劣的考核机制,形成一套科学严谨又简便易行的考核办法。要以年度目标、任期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按照不同层次和不同的工作性质,分别制定干部的计分标准和考核办法,从而对干部完成年度目标、任期目标管理情况作出量化评价。同时,任期目标考核要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年度考核要贯穿于任期目标运行的全过程,以干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任期目标考核的基础,通过对年度目标的考核,确保任期目标的实现。

三是要恰当运用考核结果。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在一定领导岗位上任职都有明确的时间界限,任期一到,职务自然解除。下一步如何安排使用,要看考核结果。依据任期目标考核结果选拔任用干部,是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的生命力所在。(四)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各级党委在调整任期制干部时要事先征求上级组织部门的意见,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整,否则不能调整。

二是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这项工作中来,扩大群众参与程度,充分发挥好群众“四权”作用,使广大群众成为监督的主体。

三是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对下级组织执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必须纠正,并视情节,追究主要责任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问题的调研报告》

附送:

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推进新农村建设

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推进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的重大举措。为了保障农村村民自治,发扬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中第二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二十二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下面就实行农村村务公开和加强民主管理谈几点粗浅的看法,讲得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大意义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规范村委会的决策程序,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适应当前农村形势发展的需要,培养广大

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农村先进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只有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落实农民群众对村级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才能使农民群众以高度的热情积极投身于农村的改革和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近年来,农村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群体上访事件增多,这些问题的存在固然有很多原因,但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是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村务不公开、民主管理不落实,有些村组织长期处于管理混乱状态,无法集中民智民力脱贫致富;有些村虽然比较富裕,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得不到落实,干群关系却很紧张;有些原本富裕的村,因为少数干部独断专行,挥霍侵占集体资产,以权谋私,导致由富返贫、负债累累,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村务公开是适应农村新形势的最具体、最简单、最有效的监督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监督和约束干部行为、消除农村不安定因素的一条有效途径。只有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滤布才能建立起更加民主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制度,才能培养出一支政治强、作风好、善于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基层干部队伍,才能形成干群同心、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农村的长治久安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二、我市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现状

1、村委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幅加强,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新理念家喻户晓。尤其是去年,我市抓住换届选举的契机,深入村组宣传,使广大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大为增强,学会

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来。

2、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初步建立。市委、市政府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3、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新体系基本形成。逐步规范和完善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在民主决策方面,各村普遍建立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制定和健全了议事规则,初步实现了村中的大事,由村民群众当家作主。在民主管理方面,探索建立了一套内容较为齐全、体系较为完备、操作性较强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大大提高了村级民主管理的整体水平。在全市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或村财乡审等办法,有效地协助村民管好、用好集体财产,维护了广大村民的合法利益。在民主监督方面,各村普遍成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设置了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实行村民群众民主评议“两委”班子成员,极大地激发了村民群众参与村内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稳定发展。我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思想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干部说了算的现象还较普遍,特别是村委会成员的变动和处置的随意性很大,对村务公开敷衍塞责,应付对付。

二是村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和理财监督还不到位。

三是工作力度还不够。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和改进措施我市要真正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我认为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抓落实。

1、加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村民自治的法律意识。村务公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从源头治理腐败的有效方法,要让每个村民知道村务公开都有知情权和参与权是法律赋予公民不可侵犯的权利,.freekan.使广大村民有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到民主管理中来。

2、注重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和村民的主体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开展争创“五个好”村党支部活动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抓好民主选举和支部自身建设,打造有力的党支部领导班子,并充分发挥他们在全面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达到“两心”,即以身作则赢得人心,为民办事激励人心。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改善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二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能否持久深入,取决于农民群众参与的程度。一方面坚持执行“两会、两组”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引导村民参与村内重要事项的决策。同时坚持从村民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赋予他们对村务活动的监督权和评议权,每年年终都由他们对村级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和评议,增强透明度,使村干部开心,群众放心,从而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在村部设立举报箱,并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集中听取群众的意见,群众对公开的项目、内容有想法,随时可以反映,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

3、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落实。首先要在提高村务公开效果上下功夫。村务公开的生命力取决于它的质量和效果。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凡是与村民利益相关的重要问题以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必须纳入公开的范围,及时准确地向群众交底,不能遗漏,不能隐瞒,更不能弄虚作假,欺骗、糊弄群众。公开的方式要多样。各村既要建立固定的公开阵地,又要根据群众需求和形势的变化,探索一些灵活多样的辅助形式,还可以通过村广播、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村级站点以及“明白纸”、民主听证会、本文来自.gongwen123.村民来访接待、质询回复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公开的时间要及时。要按照公开事项的性质实行年度公开、季度公开、月公开、即时公开,不得拖延或随意更改。公开的程序要规范。要按照规定的公开程序环环相扣,不能自行缩水,公开后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质询,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其次要在规范村务决策机制上下功夫。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实质是“还权于民”,村中的事情让村民自己说了算。规范决策的事项。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规范决策的形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鉴于农村一些实际情况,如村民居住分散、农忙等难以召集,因此要积极探索村务民主听证制度。如开展村务民主听证工作试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一些村开展试点,并逐步深化。组织村务民主听证要注意精选议题,慎选代表,规范程序,并建立议题办理、纠偏、督查机制。同时也要注意,民主听证作为村务决策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不能代替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的决策。规范决策的程

序。中办发[201X]17号文件规定的提案、受理、决策、执行四个决策程序,以及会前公告、会后公布结果的要求,是对村务决策程序的科学规范,我们一定要认识贯彻执行。规范决策的责任追究。凡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集体资产,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处理。第三要在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上下功夫。加强公共事务管理,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主要制度,各村都要及时修订、完善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要体现合法性,具有适应性,反映时效性,做到有章理事,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突出村级财务管理。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制定民主理财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在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上下功夫,从源头上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在尊重村民意愿、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不变的前提下,全面实行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实现工作手段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现代化和群众参与途径的多样化,从而提高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提高“村干”素质。建立村支“两委”干部和“两组”人员培训制度,各乡镇办事处要有计划地分别组织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两委”成员和村民主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培训,通过提高人员素质来保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第四要在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功夫。实践证明,监督是否到位是规章制度能否落实的关键环节。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激

励约束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为认真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落实,当务之急,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重点检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是否规范、及时;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是否按照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是否健全和执行;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是否严格;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是否建立;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是否充分有效;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等等。各项制度建设中,凡是与中办发[201X]17号文件精神相一致的,要继续坚持,不完全一致的,要及时补充和完善,完全抵触的,必须尽快修改或废止。

4、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实践证明,典型示范是个有效的工作方法,能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也可以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当前,我们应该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工作组驻点村为典型,大力抓“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点上突破,整体推进。争创一批高水平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要注重攻坚克难,切实解决“难点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那些工作止步不前、效果不明显的村,要组织力量,帮助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要因地制宜,压滤机滤布分类指导,每个村的村情不一样,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上级的要求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基层的创造,注重总结经验,研究工作规律,不断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创新、制

度创新、机制创新,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5、加强交流,取长补短。

一是加强内部经验交流。让各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得到推广,在落实“四个民主”的实践活动中,各乡镇、村紧密联系各地实际,不断深化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机制,引导村民群众的有序参与,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示范村。如有的村村务公开内容真实,公开及时,群众满意;有的村重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建设,使村务决策与管理有章可循,使许多棘手事务迎刃而解,增进了党群干群之间的沟通理解,化解了不少内部矛盾,促进了干群之间、村民之间的团结,这些村的做法,从不同侧面反映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成果和经验。要多组织各村交流经验,尤其是要组织那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止步不前的村学习取经,让他们明白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义,并积极投身到这项工作中来,使全市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得以全面深入开展。

二是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在探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的同时,要主动学习其他县(市)农村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更好地抓好我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推进新农村建设》

领导下基层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领导下基层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电力公司领导下基层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我结合福建风电公司实际情况,深入基层,认真开展了针对在新形势条件下,基层员工想什么、盼什么、愿什么、难什么的调研活动。 在调研活动中,我本着”下基层、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励民劲、保稳定”的工作目标,真实了解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基本情况,实实在在帮助基层员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鼓舞激励员工顺利完成公司各阶段任务目标。为切实掌握第一手详实、

鲜活的调研资料,我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及时召开座谈会。在召开座谈会中,特别邀请基层党员干部、技术骨干能手、基层员工代表参加,围绕公司党群建设、项目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生活后勤等诸多方面问题与我进行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所欲言、谏言献策。我认真听取了每一位参会人员的发言,对大家所反映的问题逐一给予耐心、细致地解答,特别记录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思想观念中仍需完善和改进的地方。这使我更广泛、更全面地听取到一线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解决公司各类实际问题的及时性。 二是针对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实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下到部门、下到班组,以管理提升活动为契机,热烈号召公司全体员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拧成一股绳,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

务目标。 三是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保电工作,保障员工在”十八大”期间的思想稳定,我坚持与现场员工保持沟通交流,鼓舞他们咬紧牙关、卯足干劲,定目标、忙部署、抓落实,要求全体员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值班纪律,杜绝违章作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现场反违章和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各级人员责任,维持安全生产态势平稳,确保”十八大”保电工作万无一失。 四是参加公司工会组织开展的”送清凉”活动,慰问炎炎夏日里坚守在生产一线的员工。活动期间,我深入所属工程项目建设工地,为冒高温战酷暑,坚守战斗在生产一线的干部员工送去清凉饮料。在风电场,我围绕员工的工作环境,饮食卫生,高温劳动保护等,对生产一线、项目建设工地、高温作业地点等作业场所进行走访慰问,极大的鼓舞

2019-《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读书笔记-范文word版 (2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读书笔 记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测试题及答案 ?第二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38题 ?第三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第四篇:《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第五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测试题及答案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共28道题)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所给的答案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合适的,请将最合适的一个答案选项的字母标号填在括号内处) 1、《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b )适用。(第二条) a、班子成员 b、领导成员 c、党员干部 2、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a)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第六条) a、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b、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c、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 3、党政领导干部具有应当问责的情形,主动(a )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可以从轻问责。(第九条第一项) a、采取措施 b、承认错误 c、作出检查 4、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a )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第十条第二款) a、一年内 b、二年内 c、三年内 5、对责令辞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应当征求上一级( c )的意见。(第十条第四款) a、党委 b、纪委 c、党委组织部门 6、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经调查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a)提出问责建议。(第十二条第一项) a、问责决定机关 b、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 c、单位主要领导 7、对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由(b)按照程 序或权限进行调查。(第十二条第二项) a、同级党委 b、组织人事部门 c、纪检监察机关 8、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接作出(b )。(第十五条) a、纪律处分 b、问责决定 c、不予问责决定 9、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问责决定,应当经 (a )决定。(第十六条) a、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b、主要领导商量 c、单位负责人 10、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c )备案。(第十九条) a、问责建议机关 b、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 c、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至少有两个以上的答案是最合适的,请把它们选出来,并将其字母填在括号内,不选、错选、多选或少选都不得分) 1、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abc)的原则。(第三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1 人、副书记1~2 人、委员若干人,设纪

基层调研报告范文3篇

基层调研报告范文3篇 基层调研报告范文3篇 基层调研报告范文篇一: 下基层调研报告 响应上级组织号召,我校自6月份开展下基层、访民情、听民意、解难题、促和谐、保发展活动动以来,根据市县各级组织的意见,由校长廖善星、书记郭惠勇等5人组成调研小组,在组长的率领下,深入村组,深入群众,就拟定的相关内容开展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我们重点走访了割畲村、慈悲村、朱地村等五个自然村。本次调研活动在具体实施上做到了既身入又心入,在具体方式上,我们主要通过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村干部座谈会、走访各类典型对象、到田间地头并进村入户与农民交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村情村况。 一、走访挂点帮扶对象概况 割畲村距离宁化县城区60多公里,与所在的安远乡政府所在地相距15公里,与江西广昌县塘坊乡毗邻的偏远山村。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牙梳山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村共6个自然村,400余住户,1600名村民;耕地面积2500亩;山林面积27000亩,其中14000亩划归牙梳山国家自然生态保护林。201X年人均年纯收入约4500元。收入主要是种植烤烟、冰蓝芋、莲子和水稻,自然保护区补助款,300余人在外打工工资。村财年收入不足201X0元,收入主要是自然生态林的一小部分补助款,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穷山村。村级两委组织今年完成换届工作,机构健全,共有30党员,党员老龄化突出,支委人员年龄结构

较合理,两委主要干部对摆脱目前较为落后的经济现状和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满信心。 二、调研基本情况。 1、走访主要对象。这一次下基层调研,我们走访慰问了三类对象,一是困难老共产党员;二是慰问特困户;三是慰问孤寡五保人员。在朱地村,我们走访了1974年入伍,1978年入党的老党员谢启州同志,他早年丧偶,又患有较严重的支气管炎,与独子谢世雄相伴生存,35岁的儿子常年在外务工,由于家庭贫困至今没有娶上媳妇。但谢启州同志始终不忘党的教诲,保持着党员军人的气质,能大力支持村两委工作,并能力所能及地做些村里修桥补路的善事,在调解村民矛盾方面有较高威信。在朱地村我们还走访了87岁高龄左眼失明的五保人员谢太荣;体弱多病生活困难的王立兄村民。在割畲村我们走访了特困户谢学桂一家,家里共五口人,但只有其妻黄水秀是正常人,谢学桂本人有腿疾干不了重活,儿子和媳妇均为聋哑人,唯一的9岁孙子又患有癫痫病,至今没有上学。还有因公致残且被丈夫遗弃的的张连香、还有因中风导致下肢糜烂性溃疡常年无法行走的王启良。同时还走访了一些发展经济的带头人等。每到一处,工作组都能与村干部和群众深入交谈,或与群众一起参加劳动,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需,对困难户嘘寒问暖,亲切询问他们生活、身体情况,了解其家庭成员和收入情况、以及子女教育就业情况等,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并给每户送上300元慰问金,鼓励他们要有生活的勇气,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在党的帮扶下走出生活困境,创造新生活。在走访中我们发现,群众对党的政策是拥护的,对大走访活动是肯定和支持的。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学习心得

时间: 地点:国医学院会议室 参加人员:中心组全体成员 学习内容: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学习心得 魏小萌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问责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是“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步入法制化的重要步骤。它完善了制度层面对公共权力控制与监督的责任追究、纪律追究、法律追究三大机制,对于健全责任追究体系,规范问责行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问责规定》的基本内容:分为“总则”“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实行问责的程序”“附则”共四章二十六条。同时明确地划分出问责对象范围、坚持的原则、问责的情形、问责的方式、被问责后的使用和问责方式与党纪政纪处分的关系等。第一章规定了《问责规定》的立法目的、问责对象、实行问责的基本原则、问责与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刑事责任追究的衔接。第二章规定了问责的情形、问责方式、党政领导干部被问责后如何使用。第三章规定了问责的程序,包括问责情形的发现、调查、提出问责建议、作出问责决定、执行、

受理不服问责决定的申诉等内容。第四章规定了除第二条规定的问责对象外的其他适用和参照《问责规定》的人员范围。 《问责规定》的一个亮点是将党委系统纳入问责体系,补充了以往只在行政系统问责、而同样负有领导和决策责任的党委系统却置身事外的弊端。《问责规定》的颁布实施说明了党的领导干部一方面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另一方面要对领导范围承担一定责任。 问责的情形上,做到了一方面使党政领导干部清楚地了解到出现哪种情形应当被问责,以促使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另一方面也对在何种情形下应当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予以明确,有利于避免问责的随意性。某种情形采取哪种问责方式,由问责决定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对党政领导干部被问责后如何使用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既考虑了问责阶段民众对问责对象的情绪反映,又体现了最大限度地教育和爱护干部,而不是将被问责的干部简单地视为一无是处,一棒子打死。问责决定的公开透明,有效防止了“带病复出”的现象。 问责方式与党纪政纪处分的关系方面,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就是说,实行的五种问责方式不能代替党纪政纪处分,问责后根据实际情形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被问责者党纪政纪处分,但也不是对实行问责的都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工作暂行规定

xxxxxx公司领导班子和 领导人员考核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xxxxxx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根据国家和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考核内部核算单位、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代管单位和电厂项目筹建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 第二章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 第四条对领导人员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职前考核、任期考核。 第五条平时考核是对领导人员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总结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由各单位配合xx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

组织实施,采取总结工作、职代会测评等形式,并填写《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报xx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任职前考核按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任期考核采取届中、届满考核的形式进行。xxxxxx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没有明确届期的,每两年或三年进行一次考核。 第九条领导班子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家法律以及落实xxxxxx公司决策和部署的情况; (二)资产经营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经济效益与企业持续发展的情况,以及在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三)领导班子是否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是否能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和处理复杂问题; (四)领导班子的工作制度是否健全,领导人员的分工、权责是否明确合理,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以及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情况; (五)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是否合理; (六)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后备干部队伍是否数量充足、结构合理; (七)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和关心职工疾苦、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的情况;

2014年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

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 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 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2020年《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知识竞赛试卷及答案

2020年《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知 识竞赛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被问责的党 政领导干部在申诉期间,问责决定______。(D) A.停止执行 B.延缓执行 C.中断执行 D.不停止执行 2.《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______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B)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3.《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______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C) A.5 B.10

C.15 D.30 4.《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______。(A) A.党纪政纪处分 B.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C.给予免职处理 D.诫勉谈话 5.《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______。(C) A.可直接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B.不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C.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D.需进一步听取被问责的领导干部的陈述 6.《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在实行问责时,党政领导干部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可以 ______问责。(B) A.减轻 B.从轻 C.加重 D.从重

7.《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问责决定,应当______决定。(B) A.由主要领导 B.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C.由分管领导 D.经上级领导机关研究 二、多选题 1.《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______。(ABCD) A.停职检查 B.引咎辞职 C.责令辞职 D.免职 2.《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适用于______。(ABCD) A.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D.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 3.《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______(ABCD)

上海市管企业领导任期制管理办法出台-突出去行政化

今后所有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将实行任期制,并实行契约管理。 ●主要适用范围:设董事会的市管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 师、财务总监等经理班子成 员。未设董事会的市管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总监等经理班子成员。 ●任期:董事长、总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经理班子副职成员的任期由董事会确定,一般不超过本届董事会。 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届。退休年龄最 高不超过63周岁。 完善市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市管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竞争类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薪、绩效薪和中长期激励 组成。 ●规范市管企业领导班子职数管理:竞争类企业董事会职数为7-9人,经理班子职数为5-8人。 ●严格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垂直兼职:市管企业主要领导兼职一般不超过两家。 ●严格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年限:年满60周岁的应在免职同时办理退休手续,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因工作 需要,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任职年限,最高不超过63周岁。 ●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到市管企任职和兼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道市管企业任职的,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 需的领导企业发展的能力,至少做满一届,并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管理,到龄免职后在 企业办理退休手续。 东方网12月18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上海新一轮国资改革方案出炉。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其中关于人事制度的变革,尤其引人注目。 与“20条”同时发布的,还有两个配套文件:一是《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完善市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分类管理的若干规定》,二是《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管理办法》。 一把手面临三年一考 对于新一轮国企改革,在国企里担任要职的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将面临着调整。据了解,今后,所有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将实行任期制,并实行契约管理,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设董事会的市管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总监等经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 测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由中共中央在(D )颁布。 A.2002年 B.2003年 C.2013年 D.2014年 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B)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 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C )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年以上。 A.3、4 B.3、3 C.2、3 D.3、2 4.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A)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A.大学专科 B.大学本科 C.研究生 D.高中 5.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C)。 A.组织推荐 B.党委主要领导推荐 C.民主推荐 D.个人推荐 6.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A)并署名。 A.推荐材料 B.考察材料 C.证明材料 D.鉴定材料 7.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对象一般应当(A )拟任职务人数。 A.多于 B.少于 C.等于 D.不少于 8.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C )进行严格考察。 A.上级党委(党组) B.同级党委(党组) C.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D.纪检监察机关 9.下列哪种情形(CD ),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A.配偶已移居国(境)外 B.子女已移居国(境)外 C.没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 D. 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10.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C )进行。 A.协管方负责,会同主管方 B.协管方 C.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 D.主管方 11.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B )。 A.政治立场和工作表现 B.德、能、勤、绩、廉 C.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D.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 12.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B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A.组织(人事)部门 B.审计部门 C.纪检监察机关 D.第三方 13.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D )同意。 A.党委(党组)主要领导 B.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 C.上级党委(党组) D.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14.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B )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A.四分之三 B.三分之二 C.二分之一 D.三分之一 1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A )等方式进行表决。 A.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 B.口头表决、鼓掌通过或者无记名投票 C.口头表决,鼓掌通过或者投票表决 D.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投票表决 16.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任职时间自(A )之日起计算。

领导下基层工作调研报告

领导下基层工作调研报告 篇一:领导下基层工作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我结合福建风电公司实际情况,深入基层,认真开展了针对在新形势条件下,基层员工想什么、盼什么、愿什么、难什么的调研活动。 在调研活动中,我本着”下基层、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励民劲、保稳定”的工作目标,真实了解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基本情况,实实在在帮助基层员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鼓舞激励员工顺利完成公司各阶段任务目标。为切实掌握第一手详实、鲜活的调研资料,我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及时召开座谈会。在召开座谈会中,特别邀请基层党员干部、技术骨干能手、基层员工代表参加,围绕公司党群建设、项目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生活后勤等诸多方面问题与我进行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所欲言、谏言献策。我认真听取了每一位参会人员的发言,对大家所反映的问题逐一给予耐心、细致地解答,特别记录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思想观念中仍需完善和改进的地方。这使我更广泛、更全面地听取到一线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解决公司各类实际问题的及时性。 二是针对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实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下到部门、下到班组,以管理提升活动为契机,热烈号召公司全体员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责任,狠抓落

实,拧成一股绳,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三是为全面落实党的”xx大”保电工作,保障员工在”xx大”期间的思想稳定,我坚持与现场员工保持沟通交流,鼓舞他们咬紧牙关、卯足干劲,定目标、忙部署、抓落实,要求全体员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值班纪律,杜绝违章作业,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现场反违章和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各级人员责任,维持安全生产态势平稳,确保”xx大”保电工作万无一失。 四是参加公司工会组织开展的”送清凉”活动,慰问炎炎夏日里坚守在生产一线的员工。活动期间,我深入所属工程项目建设工地,为冒高温战酷暑,坚守战斗在生产一线的干部员工送去清凉饮料。在风电场,我围绕员工的工作环境,饮食卫生,高温劳动保护等,对生产一线、项目建设工地、高温作业地点等作业场所进行走访慰问,极大的鼓舞了员工的工作热情。 通过与公司基层员工面对面交流谈心以及深入部门、班组,以实际行动为员工解决困难,零距离为他们服务,真心实意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激励员工做好本职工作,鼓舞员工实现各阶段目标,做个员工信赖的公仆。总之,通过下基层走访,既使我感受到了大唐同心文化的精神,又使我了解到了基层的实际情况,为党员领导干部扎实地上了一堂非常好的党课,这将激励党员干部今后以更好地精神状态、更加高涨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做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的汇报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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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的汇报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报告一般是指适用于下级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按性质的不同,报告可划分为: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按行 文的直接目的不同,可将报告划分为:呈报性报告和呈转性报告。体会指的是接触 一件事、一篇文章、或者其他什么东西之后,对你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 法和自己的理解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为了进一步开展问责工作,深入分析问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实践中加强问责工作的思路和对策,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在钦南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自查情况,现在将有关问责工作的情况如下汇报: 一、制度上墙,挂牌上岗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来办事的人员不受冷落,改善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分局根据不同股室的业务要求,形成了制度上墙。特别对国土部门的效能建设“五不让”、“五条禁令”、行政为民“五项措施”等处于显要位置,

在领导干部的工作中时刻起着警醒作用,并要求工作人员持证挂牌上岗。 二、加强对问责体制的协调与监督 《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了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体制的目的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暂行规定》还指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内容的七大类型,与其相对应的体制制度监管,更需要监管的到位性。一是加强信访举报工作,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等措施,拓宽监督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更大优化了监督层面的扩大化,坚决纠正在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落实首问责任制、承诺制和公示制,促进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公正透明。三是狠抓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措施,努力营造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纪检监察部门对上级部门的政令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各项政令的畅通无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档案,与政绩评优、评先、晋升等相互挂钩,促进问责体制的协调发展。 三、初步成效 (一)机关的作风和形象有所好转。钦南国土资源系统掀起了学习“行政问责办法”的新高潮,进一步提高了对“行政问责办法”的认识,并结合各自实际,深刻剖析自我,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认真整改。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和任期管理工作,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稳定,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正职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正职领导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正职领导成员。 第三条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一)达到退休年龄的; (二)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 (三)不称职需要调整职务的; (四)自愿辞职或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 (五)因受处分或处罚需要变动职务或者被罢免职务的; (六)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 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

不得超过一次。 第五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累计达到XX 年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第二条所列范围内的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根据干部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 第八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3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3年的,只计算任职年限,不计算任期届数。 第十条选任制党政领导干部在新一届领导班子选举产生时,原任领导职务自然解除。 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正职领导成员任期届满不再连任的,按有关规定由任免机关下达免职通知,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 第十一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对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正职领导成员

下基层调研报告范文

下基层调研报告范文 7月9日至7月13日,根据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意见,由张某某、沈某某、丁某某、秦某某、陆某某组成5人调研小组,在组长张某某率领下,深入村组,深入群众,就调研提纲 上的有关内容开展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我们重点走访了某某村、某某村和某某村三个村。本次调研活动在具体实施上做到了既“身入”,又“心入”,在具体方式上,我们主要通过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村干部座谈会、走访三类对象、到田间地头与农民交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情况。 一、走访单位概况。 某某村:位于某某镇南北中轴线的最南端,南靠长江,有7只自然埭,37个村民组,总耕 地5298亩,人口4273人,其中党员108名,6个村干部。2003年全村蔬菜种植面积5287亩(复种面积),占总耕地的99.8%,农民人均纯收入4800元。 某某村:位于某某镇的东北部,紧临336省道,有6只自然埭,32个村民组,总耕地3845亩,有1400户,人口3218人,其中全员劳力1410人,党员116名,5个村干部。2003年全村蔬菜种植面积2418亩(复种面积),占总耕地的62.9%,农民人均纯收入4500元。 某某村:位于某某镇的东南部,南靠长江,有4.5只自然埭,26个村民组,总耕地3286亩,有931户,人口2156人,其中全员劳力1068人,党员65人,4个村干部。2003年全村蔬菜种植面积2615亩(复种面积),占总耕地的79.6%,农民人均纯收入4700元。 二、调研基本情况。 1、走访三类对象。这一次下基层调研,我们走访慰问了三类对象,一是种养殖大户;二是慰问特困户;三是慰问村干部家属。 在某某村,我们走访了示范户卜某某(5组,村民小组长、种植大户、农民经纪人,有三亩大棚蔬菜,品种以洋扁豆、番茄为主,年收入2.5万左右)和万某某(24组,党员,养殖大户,饲养530多只狐狸,已有5年养殖狐狸的经验,以前养殖过紫貂,懂经商理念,经常上网查找资料,年收入7-8万)。慰问了特困户浦某某(3组,52岁,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其妻曾患过严重胃出血,丧失劳动力,儿子无业,有5亩地皮,无其他经济来源)和黄某某(21组,40岁,三口人,其妻患有糖尿病,女儿上建丰校三年级,有2亩多地,只能种一些传 统作物,不会种蔬菜,没有其他来源,生活贫困)。 在某某村,我们调研小组走访了示范户季某某(29组,养鸡大户,饲养蛋鸡800多只,已有4、5年饲养经验,年收入1.5万)和范某某(5组,55岁,饲养100头左右猪,已有3年饲养经验,年收入3万余元)。慰问了特困户戴某某(30组,69岁,单身汉,有眼疾,靠半亩口粮 田度日,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和管某某(6组,抚养2个孩子,女儿上江海中学高三,儿子上和合镇中初二,有6亩地皮,负担较重,生活贫困)

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

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 【法规类别】政纪党纪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1.28 【实施日期】2011.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1年1月28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党政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9〕2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区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不能替代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市委、市政府,区县党委、政府是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问责。必要时,市委、市政府可以直接对区县管理权限内的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或者责成区县党委、政府实行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是问责调查机关,按照问责决定机关的要求,负责具体的调查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建议。 第二章问责的情形、方式和适用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兼职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及兼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是指人事和工资关系在公司,未办理调出、辞职等手续的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社会团体”)和企业的兼职。 在社会团体兼职包括兼任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 在企业兼职包括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顾问等名誉职务以及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企业职务。 第三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管理的原则: 1.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分类管理。 2. 坚持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有利于产学研结合、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3. 坚持从严管理,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职工作。 第四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兼职的,在兼职活动中要严格遵纪守法。 第二章兼职管理

第五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所兼职的机构必须是经主管部 门认可、登记注册的合法机构。不得到有敌视、分化我国背景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 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可兼任与本单位或相关的社会团体职务,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 第七条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层及以上职级 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在下列企业兼职,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1个。 1. 与本职业务相关的公司出资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或参与合作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2. 本人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个人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获得股权激励的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利益。 第八条公司经营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企业兼职按照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在兼职单位获得 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公司财务部,年终一次性拨付给所在单位,由各单位研究决定对其奖励额度。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取酬,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所兼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继续兼职的,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在同一个职位兼职不得超过2届;所兼职务未实行任期制的,兼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 年。 第十一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职务发生变动,其兼职管理按照新任职务的相应规定掌握;职务变动后按规定不得兼任的有关职务,应当在3个月内辞去。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兼职必须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兼职。审批程序为: 1.本人填写《XXX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并附拟兼职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拟兼职单位邀请函、拟兼职单位章程及现任领导名单、本人兼职取酬情况的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支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阳光集团党委组织部。 3. 阳光集团党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阳光集团党委审批。 第十三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拟在国际学术组织或有国(境)外背景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的,党委组织部要听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主管部门意见。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细则(全文)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细则(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 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 (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

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 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 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五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六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依照干部管理权 限确定。 地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本级党委与上一级审计机关协商后,由上一级审计机关组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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