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聘用社会监督员职责

医院聘用社会监督员职责
医院聘用社会监督员职责

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社会监督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由8-15名人员组成.社会监督员要具有认真、客观、公正和热心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素质。

二、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由聘任单位发给聘书。到期后自动解聘,也可以续聘,但连续聘请不超过两届。在聘期内因健康、迁居外地等原因不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由聘任单位收回聘书。要向社会公布聘现任的监督员的名单,让监督员更好地收集群众的意见。

受聘的行风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

2、关心卫生事业发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医院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

3、公正廉洁,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

三、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能当即解决、解答的要当场解决、解答,给监督员一个满意的答复;对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向监督员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监督员的谅解和支持,同时,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承办结果通报监督员。

四、监督员的监督范围

1、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千方百计为病入解除病痛,是否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做到“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样、群众干部一样、乡村城市一样、院外院内一样)。

2、对待病人是否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做到“五心”(即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

3、医院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收取“红包”,不勒索病人财物,是否为病人保守医密,不泄露病人隐私。

4、院领导班子是否以身作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下级做表率,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5、医院的医疗收费是否按照有关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6、医院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五、监督员权利

监督员的权利是院长(法人代表)所授予,也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形式,监督员有如下权利:

1、批评权:对发现有违反职业道德的人或事,有权直接向院有关部门直至院长反映。

2、检举权:发现医院工作人员有借工作之便索取受贿,收取“红包”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医院及主管领导反映。

3、建议权:对医院管理、医护质量、医德建设等工作存在不足或不合理现象,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医院要指定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督员,或在限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或解释。

六、监督员的义务:

1、监督员要熟悉医院的有关规定,如医院各类人员医德规范要求,文明行医守则,熟悉医院的运行程序,了解医院工作人员,关心医院事业的发展。

2、监督员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切实协助医院搞好职业道德建设。

七、监督员工作制度:

1、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尽快纠正。

2、对于在纠风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监督员,医院给予奖励。

3、原则上每季度或半年开一次监督员会议,会议前由院方提前通知。

4、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行风监督员的联系、管理工作,制定行风监督员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加强与行风监督员的日常联络和协调等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服务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学校卫生服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等工作,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二)每月开展三次对本乡镇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如未发现异常问题将本月三次巡查情况,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报告。 (五)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

机构开展群众举报和突发公共卫生收集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置。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八)完成县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各项职责。 (二)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三)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巡查人员公开,巡查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四)巡查时不饮酒,严禁着卫生监督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娱乐。 (五)不准以权谋私,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六)不准利用职权对管理相对人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七)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 (八)不准在卫生监督巡查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产品。 (九)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不得擅自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收缴、销毁相关产品。

卫生监督协管员服务内容及形式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供血信息报告。 三、服务形式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及风险防范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农华丽 主要内容 一、卫生执法人员责任追究现状及原因分析 二、卫生执法人员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 三、有关风险防范措施的一些思考 卫生执法人员责任追究现状 及其原因分析 (主要分析渎职罪的刑事责任追究现状) ◆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199人,其中其中玩忽职守罪105人;滥用职权罪19人。 ◆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卫生系统渎职侵权案件105人,其中其中玩忽职守罪65人;滥用职权罪19人;非法搜查罪4人;受贿罪4人;传染病防控失职罪2人。 ◆2010年我区卫生监督执法领域首次出现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渎职侵权案件。

卫生系统渎职侵权犯罪主要特点: 1.发生在履职过程中; 2.涉及犯罪罪名较为集中,其中前三位是: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搜查罪; 3.刑事责任追究案件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监管领域; 4.基层卫生监督负责人涉及渎职犯罪较多; 5.刑事问责呈上升趋势。 沉痛的教训——案例回放 [案例1]因对非法行医处罚执行不到位卫生执 法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案 [案例2 ]无证黑诊所医死患者卫生监督官员 成被告案 [案例3]陕西西安灞桥区卫生监督员因无证诊所致人死亡被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立案。 ?[案例1]因处罚执行不到位被追究刑事责任案案情简介 ?某县卫生监督机构王××(副所长)、陈××(副所长)、张××(工作人员)从2005年-2008年3月分别对41起非法行医案件作出没收药品、器械、罚款(共计罚款数额1027000元)的行政处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三人擅自改变xx县卫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实际执行罚款数额223300元,未执行罚款数803700元,且对其中30起非法行医案件未执行没收药品、器械的行政处罚。另外,2007年县卫生局对21名非法行医者作出没收药品、器械、罚款累计494000元的行政处罚,但实际只履行罚款111000元,尚有383000元罚款未执行到位,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经集体研究,意欲结案,后县卫生局在法定申请期限内将上述案件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2006年—2008年期间,已经被行政处罚的5名非法行医者均多次非法行医,后发生就诊人的死亡、伤害结果。

医院社会监督员制度

医院社会监督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整体服务水平,以良好的医德医风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特制定我院社会监督员制度。 一、聘请社会监督员。社会监督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由8-10名人员组成.社会监督员要具有认真、客观、公正和热心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素质。 二、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由聘任单位发给聘书。在聘期内因健康、迁居外地等原因不能胜任社会监督员工作的,由聘任单位收回聘书。要向社会公布聘现任的社会监督员的名单,让社会监督员更好地收集群众的意见。 三、要积极协助、配合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四、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虚心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由医院主管领导主持,相关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 五、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能当即解决、解答的要当场解决、解答,给社会监督员一个满意的答复;对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向社会监督员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社会监督员的谅解和支持,同时,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要求在一个月内将承办结果通报社会监督员. 六、设立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会议记录本和社会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处理登记本,做好有关记录工作.会议记录本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座谈的具体内容等。意见和建议处理登记奉记录包括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办时间和情况、社会监督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等内容。 七、社会监督员的监督范围 1、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是否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做到“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样、群众干部一样。乡村城市一样、院外院内一样)。 2、对待病人是否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做到“五心”(即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 3、医院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收取“红包”,不勒索病人财物,是否为病人保守医密,不泄露病人隐私。 4、院领导班子是否以身作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下级做表率,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5、医院的医疗收费是否按照有关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八、社会监督员权利 社会监督员的权利是院长(法人代表)所授予,也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形式,社会监督员有如权利:

幼儿园食堂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堂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卫生制度 1.做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先进先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闭 4.食品于非食品混放于消毒药品、强烈气味物品同库储存 5.仓库经窗通风保持干燥 6.冰箱、冷库经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7.经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虫等及处理 8.做灭鼠、蝇、蟑螂等防虫害工作 9.工包干定期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二、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部门联系做计划进货 2.采购食品先看质量毒、害、掺假掺杂、新鲜食品采购 3.采购食品向供提质量要求并索取检验证明 4.符合卫标准、要求食品及于供应交涉 三、食品拣洗加工卫生制度 1.蔬菜按拣、二洗、三切顺序加工 2.清洗加工蔬菜做泥沙、杂草 3.肉、鱼加工注意检查质量、毒害、腐败变质食品加工 4.肉类加工血、毛、污物水产做鳞、腮、内脏 5.宰杀家禽放血完全、除尽毛内脏、病、死家禽宰杀、加工 6.工具、容器冲洗干净、荤素使用 7.工作结束做工具、盛器及加工场所冲洗清扫工作 四、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1.洗消餐具按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 2.幼食具用蒸汽消毒水30钟要保证消毒间 3.使用餐具清洗、消毒

4.洗消完毕碗池消毒池(锅)、消毒篮、洗碗机等冲刷干净 5.消毒食具放置消毒橱内 五、熟食专间卫生制度 1.操作员进专间前,必须双手洗净消毒穿清洁工作衣并带口罩 2.每工作前必须刀、砧、抹布、操作台面、盘、夹、秤盘等切用具消毒 3.菜用手直接接触熟食 4.熟食专用冰箱内准存放食品其食品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盘保持冰箱整洁 5.操作员须持健康证岗专用间内准存放与熟食关食品 六、烧煮煮透卫生制度 1.注意食品新鲜变质食品蒸、锅、烘烤 2.烧煮食品充加热烧熟烧透外熟 3.隔顿、隔夜、外购熟食锅烧透供应 4.用未经消毒容器盛熟食、用抹布抹碗盆餐具 5.炒菜勤翻勤洗刷炒锅 6.工作结束调料容器加盖灶灶冲洗清扫干净 七、营养员操作卫生制度 1.工作要做三白披肩化妆者宜淡 2.做工作台消毒清洁工作 3.端盆、碗手指接触食品 4.馒等直接入口食品要用夹具带口罩 5.用餐具及收清洗、消毒 6.每工作结束做台面、面清扫、整理工作 7.烧菜尝味道要用专用碗筷 八、食品业员卫生制度 1.必须按规定取效健康证食品卫知识培训合格证岗操作每必须体检培训 2.岗必须穿戴清洁统工作衣、帽发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熟食、盒饭、冷面制品等应带口罩穿戴白色工作衣帽 3.岗前便应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食品业员直接用手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售货工具销售货、

医院聘用社会监督员职责

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社会监督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由8-15名人员组成.社会监督员要具有认真、客观、公正和热心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素质。 二、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由聘任单位发给聘书。到期后自动解聘,也可以续聘,但连续聘请不超过两届。在聘期内因健康、迁居外地等原因不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由聘任单位收回聘书。要向社会公布聘现任的监督员的名单,让监督员更好地收集群众的意见。 受聘的行风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 2、关心卫生事业发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医院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 3、公正廉洁,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 三、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能当即解决、解答的要当场解决、解答,给监督员一个满意的答复;对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向监督员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监督员的谅解和支持,同时,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承办结果通报监督员。 四、监督员的监督范围

1、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千方百计为病入解除病痛,是否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做到“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样、群众干部一样、乡村城市一样、院外院内一样)。 2、对待病人是否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做到“五心”(即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 3、医院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收取“红包”,不勒索病人财物,是否为病人保守医密,不泄露病人隐私。 4、院领导班子是否以身作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下级做表率,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5、医院的医疗收费是否按照有关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6、医院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五、监督员权利 监督员的权利是院长(法人代表)所授予,也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形式,监督员有如下权利: 1、批评权:对发现有违反职业道德的人或事,有权直接向院有关部门直至院长反映。 2、检举权:发现医院工作人员有借工作之便索取受贿,收取“红包”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医院及主管领导反映。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规范卫生监督行为,正确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卫生监督员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内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 第四条卫生监督员管理实行资格考试、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五条卫生监督员持有统一的卫生监督证件,方可从事卫生监督执法活动。 第六条卫生监督员证件及标志式样及使用规范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职人员经卫

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卫生监督证件后方可从事卫生监督工作。 第八条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方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卫生监督员上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卫生监督相关的专业和法律知识;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卫生监督员证件。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聘任为卫生监督员: (一)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卫生监督工作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有不宜从事卫生监督工作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新聘任的卫生监督员在上岗前应当进行宣誓,誓词内容由卫生部规定。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监督员聘任情况报卫生部备案。

定期收集院内-外对医院服务意见和建议的相关制度

定期收集院内、外对医院服务意见和建议的相关制度医院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医院通过定期收集征求院内、外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为动力改进工作,达到持续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医院本项工作的开展由院长负总责,社会服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调研、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写出汇总分析报告并反馈至领导及责任科室、监督检查责任科室完成持续改进等。医院定期收集院内、外意见和建议的方式方法如下: (一)医院住院病人座谈会 一、住院病人座谈会以住院科室为单位,每月召开一到两次,临时应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住院病人座谈会由科室主任、护士长、责任护士负责召集,医院社会服务部人员主持召开,病房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参加,相关职能科室旁听。 三、患者家属座谈会主要内容:包括1、介绍患者住院须知;2、安全宣教;3、了解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4、听取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护理质量、治疗环境、收费、医德医风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鼓励患者及家属参与病房管理工作,促进病房管理质量的提高等方面。 四、住院病人座谈会有专人负责详细的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汇总并反馈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 五、每次召开患者家属座谈会必须填写详细的计划、实施、记录

等表格并及时反馈处理,任何科室与个人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六、通过定期召开患者家属座谈会,不断改进工作,加强医患联系,拓宽医患沟通渠道,持续改进医院的各项工作。 (二)医院出院病人电话回访 一、各科室严格按出院病人回访制度要求对出院病人进行电话回访。 二、回访对象主要为治愈、好转、自动出院、转院病人。对出院病人一周内回访,并将出院人数、回访电话接通人数、满意度调查等,于每月28日前报社会服务部。 三、各科主管医生、责任护士根据出院回访计划填写《出院病人回访登记本》。回访登记及计划由各科护士长存档备查。 四、回访工作要严格按回访计划执行,回访了解病人出院后的病情及恢复情况,回访内容包括病人目前情况、服药情况、锻炼情况、生活情况及健康指导等。 五、回访时耐心听取病人或家属的提问,按照服务用语规范回答;对治疗原则问题不清楚的不得随意敷衍;对不能马上解决或电话解释不清的问题应采取另行答复、预约专家、回院复查或登门回访的方法;回访中出现电话投诉应及时上报医务科、护理部,通过调查核实并于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六、回访登记本及回访计划表严格整理归类,每月底由科主任、护士长审阅签字后将回访登记本交病案室保存。 七、医务科、护理部、社会服务部采取不定期抽查,检查制度落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同心县卫生监督所稽查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客观公正的原则,其主要职责包括对本所内部监督工作和外部被管理对象的违法行为进行稽查。 二、稽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和事项的执行完成情况; (二)上级布置、交办的事项处置及完成情况; (三)卫生监督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越权查处、滥用职权的情况; (四)突发事件报告、调查、处置情况; (五)具体行政行为中程序、实体内容的合法性情况; (六)执法过错的有关情况; (七)与公共卫生监督相关的现场监督检测情况; (八)监督文书规范执行的符合率及文书书写和使用情况; (九)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以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十)监督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十一)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和完成情况; (十二)与监督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卫生监督稽查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觉悟,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必须取得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掌握各类卫生监督工作业务知识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质量。(三)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监督执法工作经验。 因违法、违纪、失职等行为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人员不得担任卫生监督稽查职务,不得从事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四、稽查科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方案的拟定、实施和总结、资料建档工作。必要时可抽调办公室符合条件的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协助做好稽查工作。 五、稽查科应当定期开展对本级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六、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稽查科每季度应将稽查工作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稽查结果在所务工作会议上公布。同时按照年度向所报告稽查工作的全面情况。七、卫生监督稽查员进行稽查工作时应当符合有关程序要求,必须按照程序性要求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作出稽查决定或提出稽查意见。 八、卫生监督稽查员必须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完成相关稽查工作。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在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

监督员岗位职责

监督员岗位职责(10) 一、担任质量监督员的条件 1、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检测的方法和程序。 2、了解检测工作的业务。 3、知道如何评价检测结果。 二、对质量监督员的要求 1、质量监督既是一项技术工作,又是一项质量管理工作。因此,对质量监督员来说,首先要熟悉有关法规,要了解技术,尤其要了解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技术,要熟悉检测的技术依据及作业指导书,还要熟悉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分析;其次,要了解质量管理,要熟悉检测的全过程(包括检测前的准备、检测的实施及检测后的复查)和各阶段的具体质量要求,要了解质量体系文件对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并一丝不苟地执行。 2、质量监督员的责任是对检测的过程及这一过程的产品——检测报告的质量进行监督,这是一项工作量大、责任大的工作。 三、质量监督员的工作范畴 1、对完成检测所使用的资源进行监督 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方法资源、设备和设施资源等。 (1)人力资源主要是指在检测一线工作的人员。对人力资源的监督主要是监督他们是否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并形成了及时、准确、清晰、完整的记录。 (2)方法资源主要是指检测的技术依据,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作业指导书。对方法资源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为现行有效的版本并受控,当技术依据的

版本发生变化时,质量监督员有责任提醒并指导组织学习、开展必要的试验;进行必要的设备补充或更新以及更换作业指导书的版本。 (3)设备资源主要是指用于完成检测任务的检测装置及相关的辅助设备和设施。对设备资源的基本要求是功能正常,在有效的检定或校准周期内,有完整的档案和及时的使用、维修记录。此外,在使用前后对仪器设备进行功能检查、判断和记录是完全必要的,并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质量监督员应监督相关人员按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 (4)环境条件是保证检测质量的重要外部因素。环境条件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有温度的影响、湿度的影响、大气压力的影响、振动的影响、电磁干扰的影响、灰尘的影响等。不同的检测项目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质量监督员必须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产生影响的环境条件的控制措施和控制结果进行监督。 2、对检测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对资源进行监督是对检测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的基础,而检测的全过程是影响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的关键环节,是质量监督的重点,也是质量监督的难点。 (1)在检测的全过程,质量监督员只能抓住重点环节进行监督,重点环节应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情况往往是错综复杂的,有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有仪器设备操作的难易程度、有环境条件或其他干扰量的影响、有客户的特殊需求、有检测的性质,如常规检测、仲裁检测、验收检测等。质量监督员要善于依据实际情况,抓住对检测结果产生较大影响的因素或环节进行监督。 (2)通常情况下,应对检测的实施阶段进行监督。检测实施阶段主要是指检测人员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执行,并及时、准确地做好检测的原始记录。

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办法

附件1 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员管理,促进卫生监督员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及《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聘用、在卫生监督机构中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的在编在岗人员。 卫生监督机构新录用处于见习期的人员纳入职位分级 管理。 第三条职位分级管理是指根据卫生监督员的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等,结合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评定卫生监督员的职位等级。职位等级是对卫生监督员岗位、职责、能力和荣誉的集中体现,简称职级。 第四条卫生监督员职位等级聘任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职位等级实行总量控制、分级管理。 第五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员

职位分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卫生监督员由聘任机关评定并发放职位等级证件。 第二章职级设置 第七条卫生监督员职级共分为五档九级: (一)一档一至二级:高级督察、督察; (二)二档三至四级:高级督导、督导; (三)三档五至六级:高级督办、督办; (四)四档七至八级:高级督员、督员; (五)五档九级:助理督员。 第八条卫生监督员由所属机构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实行职级分工管理。 在同一机构中,不同职级的卫生监督员,职级高的为上级;职级高的卫生监督员对职级低的卫生监督员有指导义务;当职级相同或职级高的卫生监督员在行政职务上隶属于职级低的卫生监督员时,职务高的为上级;卫生监督员行政职务和职级均相同时,由上级根据工作需要指定负责人。 第九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的职级名额,按规定限额和机构编制比例设置。机构初次评聘卫生监督员职级时可不受比例限制。 (一)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职级最高为高级督察;所设比例为高级督察、督察不超过4%,高级督导不超

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 1、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科普知识,接受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咨询。 2、具体实施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 3、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对辖区内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4、调查摸底,反馈信息。整理本辖区内各项卫生监督资料,并及时建档。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及其它相对固定的经营户建立分户档案。 5、受理辖区内卫生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经授权对辖区内的卫生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送达处罚文书,并协助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重大卫生监督案件的查处。 7、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化妆品卫生和母婴保健、传染病、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等公共卫生、与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及从业人员的日常性综合卫生监督。并配合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熟悉有关业务,正确行使职权。 (二)对于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决依法查处。 (三)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不吃请,不收礼,不索贿受贿,不以权谋私.不得在生产经营企业担任顾问或与之发生有碍秉公执法的经济关系。 (四)进行监督取证和行政处罚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弄虚作假,不夸大事实,不越权,不滥用职权。(五)严格按规定的方式和数量采样,同时出具收据。样品和检验剩余样品不得据为私有。 (六)行政罚款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当没收或销毁的食品、物品不得私分。 (七)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相关配方、工艺等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需保密的要严格保密。 (八)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检举。对反映的问题应严肃、及时地予以处置,并做好登记工作。 (九)填写统计报表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严格按照统计法规执行。 (十)执行任务着装、挂牌、亮证,要严格按照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规定执行。

医院聘请社会监督员实施办法

医院聘请社会监督员实 施办法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人民医院 聘请社会监督员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进一步优化;现结合我院实际,向社会聘请行风监督员对我院的行业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评议为手段,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就诊环境为目标,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建设,边评边改,达到医院行风有明显好转,群众对医院满意率明显提高的效果。二、行风社会监督员的组成和条件 监督员从县人大、政协、主管部门、社区代表和本院退休职工代表中聘请7位同志组成行风社会监督员小组。 行风社会监督员基本条件: 1.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感,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认真、客观、公正和热爱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素质。 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熟悉医院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医院各类人员医德规范要求,文明行医守则,熟悉医院的运行程序,了解医护人员的工作特点等。 4.有时间且有能力参与正常的监督工作,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 的意见。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每季度通过明查暗访等监督渠道,对医院进行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等督查,并及时反馈暗访情况。 2.听取病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评价,了解和收集群众对我院行业作风及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医院客服中心反馈存在的问题。3.每季度对医院服务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4.按时参加医院每季度的社会监督员意见反馈会议,会议由院方提前通知。 5.遵守有关规定,保守秘密。 6、文明监督、方法得当、尊重他人、语言文明。 四、监督形式 医院聘请的行风监督员,持行风监督员证在医院开展行风监督。 行风监督员的监督方法可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 五、监督员权利 监督员的权利是院长(法人代表)所授予,也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形式,监督员有如权利: 1、批评权:对发现有违反职业道德的人或事,有权直接向院有关部门直至院长反映。 2、检举权:发现医院工作人员有借工作之便索取受贿,收取“红包”的违纪行为,有权 向医院及主管领导反映。 3、建议权:对医院管理、医护质量、医德建设等工作存在不足或不合理现象,有权向院 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由客户服务中心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督员,或在限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或解释。 六、其他要求

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

编号:SM-ZD-40143 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组长做好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二、熟悉受监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工程安全检查评定标准等有关资料,编写受监工程安全监督计划,并按照安全监督计划实施监督工作。 三、检查受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按规定对工程进行施工安全评估。 四、深入施工现场,对人工挖孔桩、深基坑、高支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等实施重点监督。对受监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现场巡检和检查评价。 五、负责对受监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现严重工程安全问题及时按规定查处,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对参建各方安全行为的监督、收集、整理、填写受监工程中有关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行为记录。

医院关于聘任社会监督员的规定

医院关于聘任社会监督员的规定 为加强医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系,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院服务水平。经院党总支研究,并与有关部门协商,医院聘请社会监督员。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的聘请 1、社会监督员从人大、政协、市政府机关、厂矿企业、社区等部门中聘请。人员名单由院办公室、社会工作部推荐,经院领导审批确定。 2、所聘人员由医院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和《社会监督员巡视证》,并致函监督员所在单位,以取得所在单位领导的支持。 3、社会监督员的聘请以本人自愿为前提,每届两年,期满后可以调整或续聘,经本人提出亦可中途辞职。 二、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1、根据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及所在单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对医院就医环境、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医疗收费等提出批评和建议。 2、收集社会各界、患者和家属对医院各方面的意见、反映和投诉,并及时向医院反馈,由医院调查核实,亦可自行进行必要的查访核实。 3、深入门诊、病房等窗口科室(岗位)调查了解医院的行风状况,积极为医院行风建设建言献策。

三、建立医院与社会监督员沟通、联系机制。 医院每年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汇报医院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四、建立社会监督员反映问题、意见建议的落实、反馈机制。医院安排专人及时调查、核实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五、医院为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监督员名单。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尊重监督员的工作,尊重他们的意见,虚心接受他们的监督和批评,认真改进自己的工作。 六、党办和社会工作部要经常保持与社会监督员的联系,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认真做好登记、立卷、查实、处理和信息反馈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社会监督员。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本乡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 三、开展本乡镇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 四、按照县卫生局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局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参与本乡镇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本乡镇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指标 一、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三、全年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宣传5次以上。 四、协助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的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有据可查 五、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率和合格率100%。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在孝昌县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下对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履行6项职能: 一是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等进行日常巡查或集中式检查、指导,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监督信息及违法信息; 二是对在卫生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宣传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三是协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案件; 四是为辖区范围卫生单位提供卫生行政审批咨询,并代为交件、代办、领证工作,方便群众办事。 五是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及时如实报告,做好前期现场控制以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六是认真完成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纪律要求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各项职责。 二、在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程序合法。 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四、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姓名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五、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 六、不得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七、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 八、不得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收缴、销毁相关产品。

医院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

**医院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密切医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医院行风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监督员的组成 社会监督员一般由社区群众代表担任,由6~8人组成,由医院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和《**医院行风监督证》。社会监督员的聘请以本人自愿为前提,聘期两年,期满后可以调整或续聘。 二、社会监督员的条件 (一)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热心医疗卫生事业。 (二)坚持原则,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监督工作需要。 三、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一)了解宣传医院行风建设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及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政策。 (二)收集并向医院反馈病人及其家属、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医疗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深入病房、门诊等窗口科室(岗位)调查了解医院的行风状况,将病人反映的意见或投诉,及时向医院反馈,由医院调查核实,亦可在向医院反馈后自行进行必要的查访核实。

(四)根据医院的安排要求,参加行风评议、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有关工作。每月至少开展四次明查暗访、社会调查等工作,并及时向医院作出书面反馈,积极为医院行风建设建言献策。 (五)承办医院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社会监督员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医院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二)接到群众对医务人员及其他职工违反规章制度情况的反映,有权向有关科室和个人咨询、核实情况,医务人员及其他职工不得推诿拒绝。 (三)对在行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医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邮件或上门的方式向医院纪检监察室、纠风办反映。 (四)对所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有知情权。 (五)有权对全院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打击报复。 五、社会监督员的义务 (一)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不以权谋私,不接受任何医院个人的吃请或收受好处。 (二)关心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经常主动了解社会各界对我院医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医院反映。 (三)监督检查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向社会发表表态性处理意见、接受新闻媒体相关采访,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不传播、不发布负面言论。 六、日常管理 (一)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因健康、迁居外地等原因不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医院予以解聘,公示作废其聘书,并择期补聘。

聘用社会监督员职责

聘用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监督员的监督范围 1、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千方百计为病入解除病痛,是否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做到“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样、群众干部一样。乡村城市一样、院外院内一样)。 2、对待病人是否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做到“五心”(即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 3、医院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收取“红包”,不勒索病人财物,是否为病人保守医密,不泄露病人隐私。 4、院领导班子是否以身作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下级做表率,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5、医院的医疗收费是否按照有关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二、监督员权利 监督员的权利是院长(法人代表)所授予,也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形式,监督员有如权利: 1、批评权:对发现有违反职业道德的人或事,有权直接向院有关部门直至院长反映。 2、检举权:发现医院工作人员有借工作之便索取受贿,收取“红包”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医院及主管领导反映。 3、建议权:对医院管理、医护质量、医德建设等工作存在不足或不

合理现象,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医院要指定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督员,或在限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或解释。 三、监督员的义务: 1、监督员要芋习医生封有关规定,如医院各类人员医德规范要求,文明行医守则,熟悉医院的运行程序,了解医院工作人员,关心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 2、监督员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切实协助医院搞好职业道德建设。 四、监督员工作制度: 1、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尽快纠正。 2、对于在纠风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监督员,医院给予奖励。 3、原则上每季度或半年开一次监督员会议,会议前由院方提前通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2)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2)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具体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人,由市卫生局从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乡镇卫生院自村卫生室中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卫生监督信息员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市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中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县卫生监督所统一考核管理,人事、工资、福利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本乡镇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企业、学校、医疗机构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开展本乡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整改。 三、协助开展本乡镇卫生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及培训工作。 四、及时上报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请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并登记记录。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100以下的,可直接进行现场指导,发现在饭菜加工中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并登记记录。 五、负责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及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六、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七、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配合卫生监督员调查处理。 八、协助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

九、协助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和非法行医行为。 十一、及时报告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十二、参与县卫生监督所在本乡镇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十三、负责本单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规范执业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和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 十四、协助处理涉及本单位的不良执业行为及非法行医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五、对本单位发生的不良执业行为,及时、主动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卫生监督所。督促本医疗机构落实卫生监管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及其它有关要求,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县卫生监督所。 十六、完成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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