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文书保密制度

机要文书保密制度
机要文书保密制度

机要文书保密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做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者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管理人员负责保密,设置密码。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服装款式的开发、生产、展示、保存、处理,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行为表现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

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5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通信保密管理规定

通信保密管理规定 通信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确保党和国家秘密通信安全,确保工程建设中通信保密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拥有传真机、电话、无线电台(包括无线电话、对讲机)和计算机数据通信设备的部门应指定专人操作管理,并加强安全保密教育。传真机、电话、无线电台要建立审批、收发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通信中谈论工程涉及的保密事项。 第四条严禁利用普通的传真机和计算机等通信设备在没有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传送工程建设中的秘密文件、资料、数据。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项目密码电报收发、传递、归档销毁或清退的统一管理,严禁来往传真、电传明复,密明混用。 第六条不准利用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或工程秘密内容的文件、资料、物品。凡需邮寄属于秘密事项的文件、资料、物品,必须由综合管理部通过机要渠道办理交寄手续。 第七条凡涉及国家秘密、工程秘密内容的文件、资料、数据一律不准到邮电和社会上传真、电传、电报营业点传发。 第八条使用无线电话筒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明确规定允许使用的范围和场合。严禁保密会议、内部会议使用无线电话筒录音或以无线电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传达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和讲话。第九条对通信安全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

违反本规定,造成失泄密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条加强对要害部门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通信工作人员要学习有关保密法规,树立保密观念,严守保密纪律,不得监听、窃听通话内容,对偶尔触及秘密内容不得记录谈论,更不准外传,如有泄密,要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某某大学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大学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 本规定所称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上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包括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本规定所称涉密场所,是指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场地,包括核心涉密场所、重要涉密场所和一般涉密场所。 第三条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坚持突出重点、综合防范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与方便使用相结合,健全制度与加强自律相结合,积极预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 第二章人员管理 第四条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密人员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得发送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 第六条领导干部应带头执行手机使用保密规定,并对身边涉密工作人员严格要求。 第七条涉密人员的岗位职责应包含手机使用保密要求。 第八条建立涉密人员手机使用保密教育制度。使涉密人员了解手机使用泄密隐患,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 第三章器材管理 第九条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条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应尽可能配备和使用专用手机。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未经入网许可的手机和开通位置服务、连接互联网等功能的手机。 第十二条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视情更换手机和手机号码。 第十三条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在指定地点维修。无法修复使用的,应按涉密器材销毁。 第十四条建立涉密人员手机备案管理制度。 涉密人员的手机资料应予登记备案。核心涉密人员的手机资料应向上一级保密工作机构备案。手机备案资料应按涉密文件严格管理。

党政机关保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党政机关保密制度 篇一:《机关保密制度》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传输的保密 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是指不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它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第三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 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四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五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芜湖市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网保密管理制度规定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办审查批准。 四、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取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己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五、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机要保密人员工作职责

某某集团有限公司 机要保密人员工作职责 一、机要保密人员的任职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同本集团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安心在本集团公司工作。 (二)忠诚老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责任感,保密观念强。 二、机要保密人员的岗位责任 (一)熟悉国家的保密法规及本企业的保密制度并能严格贯彻执行。 (二)负责本集团公司(含下属各公司)范围内涉密文件,资料及其他涉密载体(含音像资料等)的具体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集团公司(含下属各公司)相关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四)协助有关领导、部门制定机要保密工作制度。 (五)参与调查处理有关的失密泄密事故。 (六)宣传保密工作知识,督促、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机要保密人员的工作规范 (一)收文和发文 1.收文。外单位寄送或本集团公司产生的密件资料,机要保

密人员接收时要同时办理好接文、签收、登记手续。 接文。外单位寄送或本集团公司产生的密件资料,送达时机要保密人员首先要了解清楚密件资料的类别、密级、数量等,要检查密件资料有无缺失,数量是否齐全、封装有无破损与启封等现象。如发现不妥时,要在签收前注明实际情况,由送达人签名确认后才可接文。 签收。在验清送达人转来的密件资料后,可在送达人的文件转移登记本上签收。签收时要注意看清密件资料发件信封编号、数量与签收登记本上的编号、种类、数量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才可签收,签收要署上接收人的姓名、时间(年、月、日、时、分)。 若是领导直接送来的密件资料,要同时请办公室分管领导一起共同予以验证并共同履行签收手续。 登记。收文后要尽快(拆封)进行登记,包括密件的编号、密级、形成的单位、类别、数量、送达时间、经手人员等。若是急件应急事急办,尽快按规定呈报(送),一般件应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是送来归档保管的,要按规定存放,并做好检索以方便查找。 2.发文。发文要做好封装、编号、交寄、签收等工作。 封装。密件资料不能裸露传达,传送过程一定要进行封装,必要时封口要贴上封条并加盖密封印章。 编号。密件资料本身应当编号,传寄、分发密件也应当编号(发件信封号),并要在封装材料外注明是密件并标明密级、内装份数等,以便出现问题时方便查对。 交寄。分为邮寄和专人送达两种,邮寄必须写清发送单位,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

XXXX公司通信及办公 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通信设备是指固定电话、无绳电话、手机、个人数字终端、对讲机等。 本规定所称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扫描仪、录音笔、收录机、 mP3 、mP4 等设备。 第四条公司对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办公自动化设备实行登记审批制度,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填写《XXX公司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密级界定审批表》(附件l),由公司保密部门统一对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实施安全策略,由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统一对其进行登记编号管理,

并粘贴统一标识。 公司公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由保密办指定专人负责。各部门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管理、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责任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公司保密办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条公司用于存储、传输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通信及办公设备,应严格遵守下列保密管理制度: (一)所使用的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连接互联网;禁止连接内部非密计算机;禁止使用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禁止使用具有存储、无线通讯等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 (二)涉密场所、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禁止使用无线通讯设备。 (三)必须明确相对固定的设备存放和使用场所。存放和使用场所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四)涉密打印机和涉密复印机打印、复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照《XXX公司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使用非涉密的通信及办公设备,应遵循下列保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管理制度 [YHNB/B 20009-2016] 第一条通信设备是指电话机、传真机、手机等设备。 第二条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 第三条对涉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原则是“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保密工作原则。 保密办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通讯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严禁通过无任何保密措施的传真机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需要传递国家秘密信息时,通过机要交通部门进行传递。 必要时,公司统一配置密码通信机和密码传真机。 (一)密码通信机和密码传真机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场所; (二)严格使用登记制度; (三)对密码通信机和密码传真机的密匙,须按绝密件管理,不用时,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严禁带出机要室; (四)对密码通信机和密码传真机传递国家秘密事项的,要符合规定,经过审批《传真机使用审批表》。

第六条各部门应将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作为保密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手机使用安全保密措施。 第七条开展手机使用保密宣传教育,使涉密人员了解手机使用泄密隐患,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 第八条对涉密人员手机号、手机型号、手机串号、入网许可号、位置服务功能、互联网功能蓝牙功能、红外传输功能、录音功能、录像功能、拍照功能、媒体播放功能、存储功能等事项进行备案;必要时对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条对涉密场所、涉密活动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接受保密培训教育与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使用手机发送、存储、处理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有关涉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将手机与涉密信息系统连接,不得在办公场所使用手机上网。 第十二条不得使用未经入网许可的手机,不得使用开通位置服务功能和连接互联网的手机。 第十三条手机丢失或出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向保密办公室报告。 第十四条维修手机应当确保安全。手机维修应当慎重选择维修地点,修好应当进行安全检查。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无法修复使用的,应按涉密器材销毁。

最新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一、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 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不通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电报、邮政、电子设备传递、擅自翻印、复印秘密文件;不准任意携带密件外出,避免丢失、被窃。工作人员调动时,要及时办理密件移交手续,做好防范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 三、召开具有一定密级内容的会议,会前要对会场的录音、扩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 四、会议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资料严禁乱发,会议上的讲话未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得随便印发,召开带秘级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管 理处理秘件,需要发文的要通过机要发送。 五、秘书在起草文件时,如涉及到保密内容的文件不论是草稿,还是正式文稿,应标明秘密字样,不得擅自抄录和摘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电、资料。 六、在印刷秘件时要进行登记,严禁个人保留和抄录外传。 七、在机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八、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收发涉密文件有登记,查阅涉密文件档案有手续,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档案,涉密公文办完或档案查阅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 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 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 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 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组织和 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 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 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XX公司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XX手机使用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公司内职工使用手机安全行为,避免工作期间因不规范使用手机发生安全事故及泄漏公司商业机密,造成人身和公司经济损失。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公司内部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的管理。 3制度依据: 3.1XX公司《员工手册》X类过失:第三条,X类过失:第三条、第十一条:X类过失:第八条及第二十七条 4职责和权限 4.1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4.1.1安全委员会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负责工作期间手机使用的安全行为及涉密管理工作进行培训,落实工作期间职工手机使用安全、保密管理责任制,对工作期间手机使用安全行为、保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4.1.2组织开展手机使用规范及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4.1.3依据公司规定组织手机泄密事件的查处。 4.2各处室、基层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4.2.1各部门、车间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车间手机的安全使

用行为及保密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应明确手机保密管理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 4.2.2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部门提报违反手机安全使用及泄密人员进行处罚。 5.工作期间公司手机安全使用规范: 5.1 工作期间员工禁止使用手机看闲书、玩游戏、观看视频、股票等与工作无关行为; 5.1.1 在从事工作制作过程中禁止接打电话或设备工作中禁止接打电话。 5.1.2 禁止在油漆库、喷漆室、气瓶库接打电话。 6.公司人员手机涉密安全规范: 6.1工作期间未得到主管授权禁止使用手机对公司图纸、工艺、技术等资料进行拍照及录像。 6.1.1 禁止未经IT许可的手机设备下载、储存公司图纸、工艺、技术、财务等相关资料。 6.1.2 禁止泄露公司客户资料及商业、技术、谈判信息。 6.1.3 禁止在公司涉密会议或商业谈判中使用手机录音设备。 7.涉密人员 7.1 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上知悉、掌握公司财务、技术、工艺、客户信息、产品价格和商务谈判、投标事项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其他为一般涉密人员。涉密人员要积极参加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教育,认真学习并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手机使用保密

机关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流程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该管理制度制度。 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 第二条该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单位机密的人员。 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本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初审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本单位办公室和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本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初审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 第七条本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书面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所有涉密人员按进单位、在岗、离岗、几个阶段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九条本单位按照《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本单位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要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涉密人员流动管理

保密机要室管理规定(1)

(第1版) 保密机要室的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文件对保密机要室以及机要室内的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电话以及监控系统的 日常管理做出规定,以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保密机要室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公司保密支持性文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办法》 2.2.公司保密支持性文件《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办法》 2.3.公司保密支持性文件《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无) 4.管理职责 4.1.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机要室以及机要室内的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电话机以及监 控系统的日常管理。 5.管理规定 5.1.保密机要室管理 5.1.1.保室机要室是公司保密要害部位,存放、流动和处理着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专 职保密员必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专职保密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国家的秘密信息。5.1.2.保密机要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监控系统,进行监控管理。 5.1.3.自动报警监控系统每月检测一次,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 5.1.4.进出机要室实行登记制度(登记表见记录表1)。保密机要室原则上禁止公司不相 关人员或公司外人员进入,但因维修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电话以及监控系统或上级机关、军方、系统内人员来访参观,不得不进入机要室的需经保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批准并登记后方可进入。但随身携带的相关通讯、摄像等设备暂由专职保密员管理。不相关人员未经批准进入机要室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所在部门领导责任。 5.1.5.机要室内所产生的一切废纸、废信封等不得随意乱仍,必须粉碎销毁。 5.1. 6.机要室内不准存放带有腐蚀性或易燃易爆物品。

企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企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1.目的作用 企业内部的“信息流”与企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均为支持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可见信息与人、财、物都是企业的财富,但信息又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客观上使人们利用过程中带来安全管理上的困难。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需要加强对信息的保密管理,使公司所拥有的信息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为公司带来最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由于企业的信息贯穿在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所以信息的保密管理,除了领导重视而且需全员参与,各个职能部门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公司督察部具体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3.公司文件资料的形成过程保密规定 拟稿过程 拟稿是文件、资料保密工作的开始,对有保密要求的文件、资料,在拟稿过程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初稿形成后,要根据文稿内容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在编文号时应具体标明。 草稿纸及废纸不得乱丢,如无保留价值应及时销毁。 文件、资料形成前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审议稿等,必须同定稿一样对待,按保密原则和要求管理。 印制过程 秘密文件、资料,应由公司机要打字员打印,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严格按照主管领导审定的份数印制,不得擅自多印多留。 要严格控制印制工程中的接触人员。 打印过程形成的底稿、清样、废页要妥善处理,即使监销。 复制过程 复制过程是按照规定的阅读范围扩大文件、资料发行数量,要求如下:复制秘密文件、资料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 复制件与正本文件、资料同等密级对待和管理。 严禁复制国家各种秘密文稿和国家领导人的内部讲话。

绝密文件、资料、未经原发文机关批准不得自行复制。 4.公司文件资料传递、阅办过程保密规定 收发过程 收进文件时要核对收件单位或收件人,检查信件封口是否被开启。 收文启封后,要清点份数,按不同类别和密级,分别进行编号、登记、加盖收文章。 发文时要按照文件、资料的类别和文号及顺序号登记清楚去向,并填写好发文通知单,封面要编号并加盖密级章。 收发文件、资料都要建立登记制度和严格实行签收手续。 递送过程 企业内部建有文件、资料交换站的,可通过交换站进行,一律直送直取。 递送外地文件、资料,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递送。 凡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一般要有两人以上同行,必须装在可靠的文件包或箱内,做到文件不离人。 递送的秘密文件、资料,一律要包装密封,并标明密级。 阅办过程 呈送领导人批示的文件、资料、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要及时退还或由经管文件部门当日收回。 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得把文件直接交承办单位(人)。凡需有关部门(人)承办的文件、资料,一律由文件经管部门办理。 绝密文件、资料,一般不传阅,应在特别设立的阅文室内阅读。 秘密文件、资料,不得长时间在个人手中保留,更不能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要控制文件、资料阅读范围,无关人员不能看文件、资料。 5.公司文件资料归档、保管过程中的保密规定 归档过程 秘密文件、资料在归档时,要在卷宗的扉页标明原定密级,并以文件资料中最高密级为准。 不宜于保留不属于企业留存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清理上交或登记销毁,防止失散。 有密级的档案,要按保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保密过程

关于加强保密制度的可操作性

关于加强保密制度的可操作性 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制度的可操作性,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失、泄密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省市保密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重点保密部门的保密工作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要经常研究和分析本部门的保密工作,做到机构、责任、措施、人员四到位。 二、加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要积极开展保密警示教育、保密法制讲座等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保密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宣传部门、法学院保密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通过开展经验交流、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宣传质量。重点保密部门每年要定期开展保密业务培训,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和保密技术防范知识。通过深入扎实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形成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对重点岗位和环节的保密管理

1、加强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要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均不得公开出版、发表。 2、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涉密单机不得联网,要落实保密措施,要有专人负责;非涉密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信息。在互联网及其他非涉密网上发布信息前,应对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定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后方可发布。同时,管理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禁止非法用户和涉密计算机入网,限制涉密信息的网上泄露。 3、加强涉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做好密级文件、资料的登记、传阅、保管、存放、检查、清理、清退和销毁工作,做到时时管理。档案管理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切实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4、加强出国人员的保密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对出国人员的保密教育。出国人员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秘密载体,如工作确实需要,必须报经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严防被窃和丢失。 5、加强对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各单位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得发送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重点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符合保密要求,重点涉密场所禁止带入手机或将手机电池摘掉后方可带入。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保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篇一:机关单位保密制度范文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09年7月10日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切实做好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涉密计算机的管理。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的管理由保密办公室按工作职责分别管理。涉密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定制涉密计算机标识牌,并建立涉密计算机管理台帐。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按本规定对涉密计算机进行定期的保密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备案。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应标明密级,其密级应与正文相符。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涉密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或问题,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必须分别设置CMOS口令和WINDOWS登录用户口令进行身份鉴别,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一般应是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第九条严禁无关人员操作涉密计算机。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等安全软件。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应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与其它非涉密计算机进行单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1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3 为切实做好我院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保密法》和高检院有关保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围 (一)具有秘密内容的各种文件、文稿、电报、信件、统计数字、表册、电子文档、音像资料、档案、图片、磁卡、软盘等; (二)尚未公布的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涉密会议内容和会议记录; (三)院领导参加的尚未公布的各种涉密会议及活动内容; (四)机关各部门的涉密业务工作情况,包括组织人事、案件情况、技侦手段、行动方案、羁押地点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卷宗、询问笔录、举报材料、来信、来访情况等; (五)涉密传真、电话会议的有关文件、资料及内容; (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七)检察机关武器弹药调拨、发运、存放情况; (八)检察技术方面的器材、资料等; (九)保密电话、密码机、密钥等; (十)印章、印信、证件等; (十一)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二)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三)不在私人交往中或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事项; (四)不携带秘密文电和案卷到公共场所或宿舍内传阅; (五)不用普通电话、无线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事项; (六)不在个人著作和文章中引用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七)存储文件和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因特网和公共信息网相连接。 三、保密要求 (一)严格各种文电、信函的查收、登记、编号、分发和签字手续,不得私自扩大机密文电的传阅、使用范围。 (二)党组传阅的机密文电由机要秘书负责管理;各部门的机密文电由内勤负责管理;机密文电每季度组织清交一次。 (三)送交打印、复印的稿件及文件软盘,要按保密要求妥善存放;印出的文件要及时通知送印部门取回;打印、复印的清样、废版及废品要及时销毁。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法

为保护机关单位的秘密,落实保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机关单 位保密工作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 家有帮助。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 1 第一条本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书长 ( 副主任 ) 、机要局长、保密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办公室保密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 第二条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法规、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泄漏党和国家秘密。 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管理工作。 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应按规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窃密 ; 存储在各种介质中的涉密文电、资料由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登记、 处理,工作调动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 ; 按规定控 制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 外出开会、办公不得携带涉密文件,确属 工作需要的须经领导同意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并履行登记签字手 续;密级文件和资料,要在规定场所阅读,不准将涉密文电、资料带出 办公室,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其锁入保险柜内 ; 须送负责同志住所的

密级文件,阅后应及时收回,不得让文件在办公场所之外过夜 ; 不准私 自复制、抄录和保存涉密文电、资料,确需复制、抄录的,省委秘密级 以下文电、资料要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省委机密级以上及中 央文电要经省委办公厅或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清退和销毁工作。 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电资料,要按规定定期清退。 销毁涉密文电、资料要经分管秘书长、主任批准,逐件核对清楚、履行登记手续后,由市公文资料监销中心统一销毁,禁止未经批准私 自销毁涉密文电资料,禁止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禁止将涉密文电资料送销毁工作机构和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 销毁。 第五条不准以私人通信、普通电话、无线电话、对讲机、明码电报 等方式传递涉密事项; 严禁密电明传,明密混用; 不准在互联网上存储、传递、涉密信息和处理内部资料。 第六条不准在家属、子女以及其他人员面前谈论涉密事项。 第七条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要有保密措施,对音响、录 音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以及会议文件的印发和保管,均应严格按照保 密规定进行操作 ; 会议文件的印发、保管、记录、传达要严格按保密规 定办理 ; 与会人员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 会务人员要经过认真审查。 第八条制发各类文件、资料等要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 的规定》标明密级 ; 如属摘录、复制原始涉密文件,必须保持原定密级,不得擅自改变。

机要通信保密管理规定(总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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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机要通信保密安全意识,提高机要通信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机要通信保密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机要通信保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确保党和国家秘密通信安全,确保工程建设中通信保密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拥有传真机、电话、无线电台(包括无线电话、对讲机)和计算机数据通信设备的部门应指定专人操作管理,并加强安全保密教育。传真机、电话、无线电台要建立审批、收发登记管理制度。第三条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通信中谈论工程涉及的保密事项。第四条严禁利用普通的传真机和计算机等通信设备在没有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传送工程建设中的秘密文件、资料、数据。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项目密码电报收发、传递、归档销毁或清退的统一管理,严禁来往传真、电传明复,密明混用。第六条不准利用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或工程秘密内容的文件、资料、物品。凡需邮寄属于秘密事项的文件、资料、物品,必须由综合管理部通过机要渠道办理交寄手续。第七条凡涉及国家秘密、工程秘密内容的文件、资料、数据一律不准到邮电和社会上传真、电传、电报营业点传发。第八条使用无线电话筒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明确规定允许使用的范围和场合。严禁保密会议、内部会议使用无线电话筒录音或以无线电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传达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和讲话。第九条对通信安全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失泄密者,要给予严肃处理。第十条加强对要害部门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通信工作人员要学习有关保密法规,树立保密观念,严守保密纪律,不得监听、窃听通话内容,对偶尔触及秘密内容不得记录谈论,更不准外传,如有泄密,要严肃处理。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XX部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XXX部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涉密人员在手机使用中的视频通话、宽带上网、大容量数据存储及处理等功能,造成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 1、本部门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督管理。 2、本部门涉密人员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得用手机发送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在手机内储存涉密信息。 3、本部门涉密人员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4、本部门涉密人员严禁涉密人员在施工现场拍摄涉密项目实施及地理环境等照片。 5、本部门涉密人员的岗位职责包含手机使用保密要求。 6、本部门应定期开展手机使用保密教育培训。手机使用保密教育培训应使涉密人员了解手机使用泄密隐患,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 二、涉密场所管理 本部门召开涉密会议或者涉密工程实施,部门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1、涉密会议应在保密室召开,进入保密室涉密人员手机应存放在指定存储柜中,严禁携带手机入内。 2、涉密项目施工现场,严禁现场手机拍照。 3、涉密项目高危施工环境严禁携带手机入内,进入工地涉密施工人员手机应存放指定地点保管并办理好入场相关手续。 4、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三、督促检查 1、要加强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本规定,并将执行情况纳入保密管理责任制和违纪责任追究制。 2、加强对本部门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和进行经常性的提醒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发生泄密事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3、部门领导不认真履行保密管理职责,对本部门涉密人员手机使用监管不力,存在泄密隐患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4、涉密人员违规使用手机,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标准由部门负责起草,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XXX部门 2016年5月19日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组织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二)组织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

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组织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审查。 (七)组织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保密工作(二)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和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向保密委员会请示汇报保密工作〕 八、保密领导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组

《机关保密制度》.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是指不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它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 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第三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四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五条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芜湖市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网保密管理制度规定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办审查批准。 四、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取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己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五、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涉密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地保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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