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务部管理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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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务部管理办法1

商务部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的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招投标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公司及各部门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等法律、规章,执行国家级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公司招投标文件。

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部门经理负责、商务代表项目跟踪的责任人制度。

二、商务部及招投标相关部门的职能

1、公司成立商务部投标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重大或重要的项目的方案和投标策略,由商务代表负责实施。

商务部:负责招投标商务标的编制、存档

预算部:负责经济标/技术标的编制

财务部:负责办理投标保函、信贷证明、招投标支付、收入的管理等

2、商务部岗位职责描述

商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上级主管:总经理

(2)、主要职责

1、传达、分解、落实公司下达的政策与任务。

2、公司国内业务年度、季度、月工作计划与费用预算的制定、

3、审批与实施工作。

4、公司招投标模式的设计、调整、管理。

5、组织建立、健全部门客户档案。

6、保证商务部正常运作与高效,对相关招投标信息对财务部

与预算部进行反馈。

7、制定商务部的费用预算计划。

8、负责本部门的员工管理与考核工作。组织业务部人员的上

岗培训及定期培训,召集业务员办公例会,及时解决业务员

在业务、思想动态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业务员(商务代表)岗位职责

上级主管:部门经理

(2)、主要职责

1、根据业务工作的要求,做好个人的业务目标计划,完成商

务部下达的业务综合目标。

2、保持与客户的有效沟通,密切关注市场动向。

与公司各部门保持良好通畅的联系,及时控制、解决工作中出

现的问题。

3、填写每月工作计划与总结、绩效考核完成每月的工作报告。

合理安排日常商务,降低销售经营成本。

三、投标程序

1、获取招标信息

市场经营人员可通过各种公开媒体,如《招标与市场》杂志、电子信箱及互联网等各种途径获取并跟踪招标信息;商务部、大客户部应跟踪国家的中、远期及近期招投标信息,并及时向相关实体及代表处提供。

2、申请投标审批

各部门人员得到招投标信息,应与实体联系认定其可行并开始准备进行投标活动后,必须填写《投标申请表》(附后)并上报市场总部主管领导审核。在确定有能力、有可能时报主管经营副总裁批准登记并购买标书、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

实体市场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书,并应从多渠道获得并反馈信息,包括概算,竞争对手情况等,以指导投标书的制作。

4、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包括商务、技术两大部分)。

被指定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公司委托,获得法人授权及需要合作的其他制造厂商的授权。授权书必须由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果法人中途变更,应及时说明并重新办理委托手续。授权范围必须明确。

5、商务文件的编写:

A、投标书要统一编号,投标书编号应由商务部在收到《投标申请表》时根据《投标书编号规定》提供唯一编号。

B、应按招标文件中对商务部分的要求逐项编写。

C、招标文件如无要求或要求不明确,可参照商务部提供的

招标文件的规范文样本填写。

6、技术文件编写要求:

A、根据招标及评标要求选择有竞争力的产品;

B、以提供产品实际达到的指标尽量全面响应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各项指标;

C、充分显示投标产品的优势;

D、提供充分的证明资料、证明所叙述的各项性能指标的文件完全真实可靠;

E、标书中特殊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满足;

单项产品的投标文件由相关实体负责组织编写,多项产品(集成)的投标文件由相关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组织该项目的投标工作,投标书的技术部分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体或相关人员进行编写,商务部分由商务部组织编写。

7、投标书的评审

投标书送交之前,应由商务部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该标书进行评审。对标书的评审应参照合同评审程序进行。评审通过后方可送交标书。

8、投标书的装订

装订要求美观,严肃,体现公司形象。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装订。

9、送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

项目负责人应负责投标文件的送达及参加开标工作,并及时将信息报知相关部门。

10、做好投标工作总结。投标工作总结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内容应包括:招标单位、招标目的、投标时间、参加投标单位、评标标准、开标情况、对投标对手的分析等,如没中标,应还包括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原因等,并应对未中标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并反馈到相应部门。

11、投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招标书、投标书(包括商务、技术、报价单)、投标评审表及投标总结等投标相关文件及时交商务部相关人员处备案。

四、商务部奖惩制度

商务部以基本工资+绩效+提成+年终奖金为主。

奖励:

1、邀标(陪标)、公开招标(陪标):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很好很全面)

公司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2020最新版本

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2020最新版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 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主体 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业保理企业 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企业是指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保理业务是指商业保理企业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中至少两项业务的经营活动。 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是否预先支付相应对价,保理业务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根据受让人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第四条再保理企业 本办法所称再保理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再保理业务、且融资保理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保理企业。再保理业务是指受让其他商业保理企业的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 第五条应收账款 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提供金融服务形成的债权、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第六条属地管理

商务部负责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地市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业自律 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组织应在商务部的指导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第二章设立 第八条设立条件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主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 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及关联实体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设立企业的经营期限 一般不超过40年。 第九条设立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人应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规定的申请材料。商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于 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于不予批准的,应说 明理由。 发放批准证书时,行业分类选择“租赁及商务服务业”项下的“其他商务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749款)。 第十条申请材料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时,申请人应提交下述材料: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二)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 (三)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商务部工作管理制度

商务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商务部在总裁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向总裁负责,受总裁监督。 2、在总裁指导下,根据企业外环境条件和发展战略,提出企业经营思路和策略、企业发展规划建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资项目的论证、总体规划、方案商务、协调实施过程。 3、本制度为规公司商务部工作而制订。 二、机构设置 1、商务部由经理、副经理、文案商务、平面设计、网管(兼资料搜集人员)组成。 2、商务部职员设若干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增减。 3、商务部经理由总裁任命,并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组成。 三、商务部的义务 1、为公司制定培训计划。 2、协助其他部门进行项目商务。 四、商务部的规章制度 1、由于商务部成员都是核心领导层次,工作中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负责,在公司的员工中要起到旗帜作用。 2、严格执行,且按时提交公司规定的任务。 3、在商务部各项事项决策,没有经过审批通过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商务容。

4、由于商务的重要性,要求各位员工能够对提出的信息负责,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且认真切实的提出相应决策意见。 5、不可以向外面的人透露公司在做的事情和客户资料。 6、不将个人的不良情绪带到工作中,友善热情帮助他人,耐心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7、秉着吃苦耐劳的精神,努力完成每次工作赋予的职责。 8、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开展更多适合公司的商务工作。 五、商务经理职责 1、经理领导并负责商务部的整体工作,负责制定商务部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方针,指导处理商务部人员的工作问题。 2、经理监督副经理工作,批准商务部人员的变动。 3、经理审核商务部的各种文件、文稿,并予以决定签发。 4、经理对商务部相应的其他工作有领导权和决策权。 5、对下属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协助下属完成工作目标耐心细致。 6、审核下属工作报告,对下属的工作结果进行考核,绝对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目标实现。 4、严格执行和贯彻公司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指令,按时保质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商务部在各项工作上顺利进行。 5、以公司利益为前提,处理好与其他公司间的各项合作事宜,合理配置资源,节约成本,让有限的资源发挥尽可能大的效率。 6、发现潜在和现实的危机及提出预防和消除的意见,培养和发

(完整版)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工作纪律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及项目部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现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二、适用范围: 1、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要热爱工地,树立以工地为家的主人翁思想,关心项目部的发展,团结协作、齐心协力、遵章守纪、规范管理、工程优质、维护形象。 2、项目部全体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4、工作期间内不得饮酒(工作招待例外),一经发现,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纪律处分,饮酒发生的事故后果自负,本工地严禁酗酒。 5、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岗或影响他人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棋、玩游戏。发现一次,每人罚款100元。 6、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违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7、按时参加项目部举行的各项活动,及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8、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讲究卫生,办公室的卫生要有值班制度,在工地内须戴安全帽,举止文明礼貌,维护良好的

企业形象。 例会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和程序,提高公司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要求: 1、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例会,时间由项目部决定,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主持根据需要动态会议随时召开。 2、参加例会人员必须遵守项目会议安排,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迟到者每次处罚20元,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不假无故缺勤者每次处罚100元。 3、参会人员准备好会议资料和记录工具,手机设为震动铃声,严禁会场接听、拨打电话、交头接耳,违者每次处罚20元。 4、其他会议安排:具体由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5、资料员24小时内形成会议纪要,及时传回公司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并下发各与会单位及人员。

商业保理企业的税务问题

商业保理企业的税务问题 基于商业保理企业的特殊性,从其业务范围和业务模式阐述商业保理行业的税收问题。 一、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 设立商业保理公司,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 开展商业保理,原则上应设立独立的公司,不混业经营,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 (二)《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商业保理企业试行办法》规定商业保理业务是指供应商将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企业,由商业保理企业为期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服务。 商业保理企业可以从事如下业务:出口保理,国内保理,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经审批部门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 商业保理企业不得从事下列活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或受托发放贷款,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与商业保理无关的催收业务、讨债业务,受托投资,国家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二、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模式 目前,上海浦东新区商业保理企业放款领域涵盖商业、物流、建筑、医疗等行业。涉及应收账款管理,催收、赊销信用风险管理,信用保险及坏账担保等业务模式。商业模式呈现多样化发展态势,形成了厂商保理(在原有的设备融资租赁的基础上,延伸产业链,提供保理服务)、供零保理(为供应商、零售商和小微企业在商品供销过程中提供保理服务)、电商保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业保理服务,为客户加速资金周转)等不同的商业模式。 保理行业的业务流程可以概括为尽职调查、额度授信审批、放款、收款四个主要步骤。 三、商业保理公司收入来源及涉税概述 商业保理企业的主要盈利方式是“利差”的安排,也就是其税前利润主要来自向融资方收取的融资利息扣除自身融资成本后的差额部分,这与提供服务获取服务报酬的一般服务类企业的盈利模式相差较大。另外,保理公司还有保理手续费的收入,性质类似于现代服务业的咨询服务。 根据现有税法的规定,经批准经营保理业务的,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照“金融业——金融经纪业”税目全额缴纳5%的营业税;保理利息收入按照“金融业——贷款”利息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试点地区对商业保理公司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天津、重庆、深圳都规定保理利息收入应按照“金融业

商务部管理制度

商务部规章制度 一、制度总则 本规则是规定本公司业务处理方针及处理标准,其目的在于使业务得以圆满进行,适用于商务部以及与之相协作的相关部门. 二、商务销售人员工作守则 1、商务销售人员认真对待每个客户,对业务进行跟单、回访,尽最 大努力订单,要积极主动与客户联系,与关键客户必须保持长期定时的联络。 2、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 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3、商务销售人员应定期拜访客户,询问、了解产品的使用及售后情 况,进行必要的感情投资,寻求双方长期的合作可能性。 4、商务销售人员应积极学习,提高个人对产品及市场的敏锐嗅觉, 充分了解客户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掘客户的需求。 5、工作期间,不得与客户发生冲突,不卑不吭,尽量友好协商处理。 如发生此类情况将严重处理,同时也不得过份迁就客户过份要求,造成公司损失。 6、商务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洽谈中需要对价格策略进行调整时,应及 时与上级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及具体调整的方案,获批准后再与客户接触。若出现营销计划以外的重大情况时,应向上级主管领导

及时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与客户商谈,不得擅自作主决定营销计划以外的重大问题; 7、商务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接触沟通时时,需及时记录整理会谈内容 并存档。 8、商务销售人员与客户接触,除介绍公司业绩和技术实力外,为增 加沟通效果可视实际情况在预算范围内可进行必要的宴请和赠送纪念品。 三、商务销售人员责任 1、商务销售人员必须对其活动的后果负责,并确保其作出的决定、 介绍和行为能符合公司的营销战略并满足客户的要求。 2、商务销售人员必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公司机密及客户资料信息, 不得在外同时兼职同行职业。 四、商务人员工作职责 1)岗位名称:电子商务 工作关系: 1、直接上级:销售主管 2、直接下级:无 工作职责: 1、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安排与管理 2、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销售目标 3、认真对待每一个客户,做到有始有终,做好客户记录,保管好报价单、图纸等资料。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需 要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下面是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 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 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 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 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 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 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 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

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工伤,依法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恒信瑞畅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商务部规章制度

商务部制度、工作流程 一、商务部管理制度 (一)商务部行政管理制度 1、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2、商务部部门管理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和工作风格,为下属树立一个良好的表 率形象。 3、设立商务部商务经理、负责向总经理汇总商务部门各类报表汇总,负责各部门绩效 考核的进度、考核、与实施等工作。 4、协调部门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5、具体各商务部各部门负责人需每周、每月主动认真总结本部门工作情况,并在交向 商务办公室报告提出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办法、思想动态及意见建议等。 6、凡商务部人员需要请假者,必须与假期头天办理请假手续,非特别原因,杜绝当事 人在外电话请假现象(商务经理监督审批)。 7、基本工资、提成、销售特价的保密制度。 8、商务部人员在公司上班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 9、严格遵守时填写出访工作制度及请假制度。 10、严格遵守打印、传真、长途电话登记制度。 11、签单、回访经验总结。每签单、回访回来写签单、回访报告,一定要在当天写总结。 13、凡是有泄漏公司商务机密的,一律辞退。 14、对客户的商务费用由商务经理来处理。 15、商务人员在项目操作过程中若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商务部有权立即辞退并不予 给付其提成,并追究其个人责任及法律责任。 (二)商务部会议制度及内容 (1) 部门会议:1、部门工作的安排;2、发挥团队的力量来协助分析或跟进; 3、领导 对部门成员会员单、网站单分析支持;4、会员单、网站单成功及失败的总结。5、商务技巧 探讨及学习;6、解决疑难问题。7、会议召集人为部门主管。 (2) 周六会议:1、部门主管做本周工作总结及会员单、网站单细化分析;2、部门主管 做部门及个人本周工作总结及会员单、网站单细化分析;3、商务部的领导就下一步工作的成 绩及问题深入分析。 4、对于本周重要跟进会员单、网站单失败及成功的会员单、网站单提供书面项目总结并 在会议期间分析给全体人员。5、会议的召集人为商务部助理。 (三).作息时间 1. 商务部采取6天工作制; 2.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值日人员7:30 (四).商务部纪律 1. 做好业务规划,踏踏实实工作,培养自己对工作的兴趣,提高工作效率; 2. 不可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聊天,随意串岗等,有事外出要向 主管报告,填好出访记录; 3. 爱护公司办公设施,珍惜公司资源; 4. 不可随意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禁止打长途; 5. 客户或者公司客户来访,要热情接待,安排座位,提供茶水; 6. 保持商务部办公区域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时自觉做好自己 桌面和周边卫生; 7. 离开公司前,关掉所有门窗及电器电源;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我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我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二条、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置财务部、 管理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我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集

和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 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 管理。 第八条、我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 处分或惩戒的; (四)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本 职工作,又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的; (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3月

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 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主体 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业保理企业 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企业是指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保理业务是指商业保理企业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中至少两项业务的经营活动。 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是否预先支付相应对价,保理业务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根据受让人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第四条再保理企业

本办法所称再保理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再保理业务、且融资保理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保理企业。再保理业务是指受让其他商业保理企业的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 第五条应收账款 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提供金融服务形成的债权、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第六条属地管理 商务部负责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地市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业自律 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组织应在商务部的指导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第二章设立 第八条设立条件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主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及关联实体无违法违规记录;

商务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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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公司后方对口部门及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组织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项目开工后,及时组织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学习研读,形成书面报告资料提交分管领导。 2、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办理、变更索赔、结算工作;负责跟踪,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各项有利于工程变更索赔等基础性支撑资料。如施工日志、图片、影像资料、会议纪要原件或复印件、设计通知单、施工图纸等关键性资料。 3、参与工程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提出经济、安全具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建议,参与相关合同评审。 4、督促检查落实生产经营计划、检查工程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监督成本控制和经济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新增项或漏项、价差调整的报价;成本统计核算、分析、预测工作。 5、协助工程管理部编制工程回访,保修服务计划并监督实施。 6、在分管的经理领导下,负责参与工程经济合同的分析、洽谈,签订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竣工资料的编制。 7、参加内部质量审核;参加经济活动分析。 8、负责综合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 9、协助开展质量成本管理和工程中标成本管理。 10、根据各部门需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各项组织活动。

商务部部长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各项管理工作。 2、在经理的领导下,执行项目部对外经营、财务、劳务人事管理的决定,对本部门工作全面负责;参与内部质量审核。 3、负责编制项目部的生产经营计划,对各项目生产计划进行汇总上报,及时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负责编制和汇总工程量产值结算报表。 4、负责工程合同条款的草拟和洽谈工作;参与合同评审。 5、负责编制投标报价和变更索赔工作,并以变更索赔项目进行追踪,按照业主(监理)要求及是时提供有关资料。 6、参与施工项目的经营管理,掌握各施工项目的经营动态。 7、负责办理分包单位的工程价款结算,组织内部单位进行成本核算,编制、检查、落实内部各项目经济责任制,搞好产值结算和编报工作。 8、根据工程实施部位情况进行工程经济活动分析,为领导制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10、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全面)教程文件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 度(全面)

公司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一、务工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强务工人员的劳动纪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务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请病假、事假需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同意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七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五天的视为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必须按入场的时间,真实姓名按实考勤,不得弄虚作假,故意伪造考勤表,虚报多报人数冒领工资款,经查实严厉处罚。 3、考勤是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公司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4、各作业班组务工人员的考勤,由经济责任人指定或委托班组长负责,务工人员互相监督核对,经责任人审查确认后,原件在次月5日前交项目部财务入账,复制一份交劳务管理员留存供相关部门备查, 5、劳务分包项目考勤表由劳务公司负责填报,次月5日前必须报总包企业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汇总备查。 二、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务工人员应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民工学习,接受项目

部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制及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2、务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及制定的门卫、宿舍、食堂等制度,严禁赌博、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恶意要讨工资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酌情予以处理。 3、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新招的务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4、施工现场建立管理网络,逐级落实责任制,做到人员底数清,流动进出清。 5、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专业、劳务分包的务工人员由雇佣单位负责管理,但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人数配置专、(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落实,负责施工现场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资料收集整理。 三、务工人员招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的管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招收范围:熟练的技术操作工,有中、高级技能职称的操作工优先录用,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行业执业资格证。年龄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2)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 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主体 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业保理企业 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企业是指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保理业务是指商业保理企业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中至少两项业务的经营活动。 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是否预先支付相应对价,保理业务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根据受让人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第四条再保理企业 本办法所称再保理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再保理业务、且融资保理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保理企业。再保理业务是指受让其他商业保理企业的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

第五条应收账款 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提供金融服务形成的债权、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第六条属地管理 商务部负责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地市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业自律 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组织应在商务部的指导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第二章设立 第八条设立条件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主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及关联实体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设立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年。 第九条设立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人应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规定的申请材料。商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于批

商务部规章制度完整版

商务部规章制度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务部规章制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一、预算员的工作: 1、工作积极、主动、有热情,准确、有效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所交代的任务。 2、熟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为正确编制和审核预算奠定基础。 3、审查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依据其记录进行预算调

整。 4、协助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招投标,开工前的报批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5、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竣工工程的决算工作,并上报领导签字认可。 6、参与采购工程材料和设备,负责工程材料分析,复核材料价差,收集和掌握技术变更、材料代换记录,并随时做好造价测算,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全面掌握施工合同条款,深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为决算复核工作打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务公司工人是社会构成很重要的一部分,完善的工人管理制度能够更好的发展社会,下面给大家整理了劳务公司工人管理制度最新版,仅供参考! 劳务公司工人管理制度最新版完整版 一、工人管理 1、总队工人级别划分为,队长,班长,工人三个等级,大队长由公司指派并有对工人确定级别的权利及绩效工资、奖罚的权利。 2、工人队长应服从大队长工作安排并认真执行,对下属班长、工人有管理权,包括调动、奖罚、任免、审批报销等日常管理工作。 3、班长服从上级领导并顺利完成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班长对普通工人拥有管理权,包括日常工作安排,调动,奖罚,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4、新老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指标。 二、新员工入职管理 1、新进员工必须要有“两表一件”即入职登记表,工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此人。 2、新进员工试用期为15天,合格者录用并发放工作服,胸牌等。1

3、新进员工录用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4、工作未满15天且无特殊情况的提出辞职者一律不发放工资。 三、现场施工管理 1、每名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2、施工队长、组长根据工作情况制定(月、周、日)工作计划,并详细记录工作完成(工作日志)情况。 3、现场施工中不可与业主方或第三方发生争执,如出现问题由现场主要负责人与其沟通协商。 4、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四、考勤管理 1、所有员工每天准时出勤,工作时间为每天9小时。 2、员工请假外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事假3天(含)以上者须经大队长同意。 3、每个项目考勤由专人负责(队组长兼任),接受上级随时检查。 4、“五一”“十一”所有员工有一天休息,如特殊情况不能休息者,可事后进行倒休。 5、因工作需要加班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由带班领导填写加班派工单进行记录,工资另计3元/小时。如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记加班工资。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旷工三天者除名并辞退。 7、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模板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 制度

劳务公司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1、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2、建筑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3、建筑劳务公司工地管理制度 4、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5、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6、建筑劳务公司经营范围: 7、建筑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8、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9、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 10、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一、行政管理部分 1、职工守则 2、公司董事长职权 3、公司总经理职权 4、生产经理职权 5、财务经理职权 6、技术经理职权 7、领导班子组成与分工 8、各职能科室职责 二、生产管理 1、 200**年项目承包办法 2、经济承包协议( 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纪、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2、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3、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 不迟到、不早退, 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加班。 4、严格请假手续, 有事请假。总经理休班要向办公室和副总经理请假;

副经理休班向总经理请假; 一般人员休班要向主管经理请假。所有人员休班必须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必要时应向其它人员交接。 5、严格会议制度, 按时参加公司召集的会议。 6、积极维护公共卫生, 时刻保持工作环境及个人卫生清洁, 杜绝水电浪费现象。 7、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严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串岗、不聊天、不办私事、不干私活, 外出办事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8、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团结同志、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9、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实事求是, 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损公肥私、弄虚造假、打击报复等。 10、严守公司秘密, 不参与有损于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工作和活动。 公司董事长职权 1、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负责董事会的具体事务, 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行使公司职权。 3、主持和召集股东大会, 主持董事会会议。 4、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5、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6、公司章程授予的其它职权。 公司总经理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滨海新区商业保理业试点工作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政府办公厅以津政办发〔2012〕143号文件转发市商务委等九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予以修改。现将修改内容通知如下: 一、将拟定单位“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天津银监局”删除。 二、将《管理办法》第八条修改为:“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经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三、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修改为:“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向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报送月度业务情况统计表、季度财务报表和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经营情况说明书,并对报告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四、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修改为:“每年4至6月,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对商业保理公司上一年度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修改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商业保理公司的审批与监管。市商务委、市金融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滨海新区商业保理试点工作进行指导。” 六、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九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143号)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 市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17日转发市商务委等九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根据本通知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2013年11月27日 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 (2012年12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2013年11月27日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修订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商业保理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我市滨海新区商业保理业试点工作,健全商贸信用服务和融资体系,促进商贸流通进一步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419号)、《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商资函〔2012〕9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是指销售商(债权人)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综合性商贸服务。 第三条商业保理业试点工作坚持科学审慎,风险可控,依法监管,规范发展的原则。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守则 1.遵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热爱和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一切为用户想的观点。 2.努力学习专职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技术、业务能力素质。 3.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按期完成施工。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动、听从指挥、令行禁止、遵守作息时间,维护生产、工作、生活正常秩序。 5.爱护公司财产、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及施工成果。厉行节约各项成本,维护公司和合作方利益。 6.机关及派出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合同合约。 经营管理制度 1.劳务业务的承揽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对施工业务的合同签订、由总经理或授权人代表公司签订: 2.经营部及时做好劳务业务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对公司承揽的业务信息及时向经理汇批,确认后、积极开展业务承揽工作。 3.劳务业务经营洽商,应对合作方资质、资金、信誉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以避免公司重大经济风险。 4.劳务业务承揽应分析公司劳务人员技术、设备、工期及备用资金等能力。必要时经营部应牵头公司劳资、经营、工程、财资等相关人员共同研究。 5.业务合同签订后,经营部应配合劳资部、技质部、财资部做好劳务施工的进场与合作方联系等前期工作交接。 6.经营部负责劳务合同的签订准备、签订工作、编号、登记、存档、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承包合同原件由经营部保管、复印传至财资部和分管经理。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领导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派出劳务队伍根据规模和形式。以项目部或施工管理员及班组长组成技术质量管理小组。 2.劳务合同签订后,技质部应及时取回施工专项图纸或相关施工文件资料。总工程师审阅后。项目管理人员应组织主要劳务班组进行学习。并提出图纸自审记录抵返工程师审核形成正式记录并及时报施工单位做为会审内容。 3.根据劳务施工技术需要和要求,配备相应技术资料、标准图等,做好施工技术准备工作对施工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由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技术方案。 4.劳务施工班组应及时参加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对艾底传达到现场作业人员. 5.施工班组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规程施工操作要求.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做好事前准备、事中控制、事后自检和检验,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及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6。各种特殊工种均应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做好施工作业,并保证作业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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